妇女是人类文明的开创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是全面建设 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力量。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程度 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天然尺度,是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 目标,是检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准。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发展,建立完善了党委领导、 政府主责、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妇儿工委)协调、多 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2017 年,市政府发布实施了 《哈尔滨市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 年)》,坚持男女平等基本 国策,在城市发展战略中统筹推进妇女事业发展。五年来,维护 妇女权益的政策法规不断完善,重大项目持续推进,先进典型示 范引领作用有效发挥。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贡献率明 显提升,社会地位显著提高,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健康状况 得到极大改善,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参与决策和管理的途径更 加多元,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在家庭生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 步彰显,发展环境日益优化,妇女事业和男女平等发展取得了历 史性新成就。 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妇女群众 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妇女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
城乡、区域和群体之间妇女发展仍有差距,农村特别是 边远地区妇女民生保障力度仍有不足。妇女在就业、人身财产、 婚姻家庭等方面平等权利的保障仍面临现实困难,参与国家和经 济文化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有待全面提升。针对妇女各种形式的 歧视不同程度存在,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使命艰巨、任 重道远。 未来五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向第二 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加快落实省、市党代会建 设“六个龙江”、打造“七大都市”目标任务的关键时期。以习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科学编制并有效推进实 施妇女发展规划,对于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 新发展格局,加快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建设社会主义现代 化哈尔滨具有重要意义。
遵循《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 年)》《黑龙江省妇女 发展规划(2021—2025 年)》和《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总体目标和要 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妇女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