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 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 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基 础测绘成果是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重 要基础性、战略性资源。围绕“支撑自然资源管理,服务生 态文明建设;支撑各行业需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 定位,加快基础测绘转型升级,构建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对 于推进“智造济宁、文化济宁、活力济宁、美丽济宁、幸福 济宁”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基础测绘条例》和《山 东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的规定,按照《全国基础测绘中长 期规划纲要(2015-2030 年)》《山东省“十四五”基础测 绘规划》和《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确定的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编 制本规划。 规划范围为全市域,规划期限为 5 年(2021-2025 年)。
所辖各县(市、区)可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 实际,编制本级基础测绘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