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威海市节约用水规划(2020—2035年)的批复
威政字〔2020〕74号
市水务局:
你局《关于审核〈威海市节约用水规划(2020—2035年)〉的请示》(威水请发〔2020〕2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威海市节约用水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由你局负责印发并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对我市建设节水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你局要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积极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生活节水和非常规水综合利用等重点工作,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开创“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保障。
三、环翠区、文登区人民政府和高区、经区、临港区、南海新区管委对本区域节约用水工作负总责,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抓好《规划》各项任务落实。
四、你局要加强对节水工作的指导监督,积极探索和创新,将节水工作推向纵深,全面完成节水型社会各项建设任务,确保《规划》顺利实施。《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威海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8日
威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威海市节约用水规划(2020-2035年)》的通知
威水政发〔2020〕34号
环翠区、文登区水利局,国家级开发区社会工作部、建设局,南海新区农业海洋局、住建交通与应急管理局∶
《威海市节约用水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批复要求,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区域节水工作的指导监督,抓好《规划》的各项任务落实,全面完成节水型社会各项建设任务;要及时报告《规划》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并将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送市水务局。
附件∶威海市节约用水规划(2020-2035年)
市北威海市水务局法
2020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