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
枣政复〔2021〕11号
关于枣庄市山体保护专项规划(2021——2025年)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枣庄市山体保护专项规划(2021—2025年>的请示》(枣自资规呈〔2021〕7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枣庄市山体保护专项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由你局发布并组织实施。
二、你局要加大山体保护和治理力度,加强工作监管,认真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推动《规划》全面实施。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在项目安排、资金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密切配合、协同实施。
三、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规划》有关要求,因地制宜编制综合治理方案,压实治理责任,落实工作经费,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约束性指标考核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按期完成治理目标和任务。
特此批复。
枣庄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