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为进一步发展全民健身事业,更好满足全市人民体育健身需求,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鲁政发〔2016〕2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目标要求
到2020年,群众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健康素质主要指标位居全省先进行列,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38%以上,城乡居民身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健康人群体质合格率达到92%。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以上,新建社区体育设施实现全覆盖,城市社区普遍建有“15分钟健身圈”。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资格证书的人数占总人口比重达到2.5‰。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全面建成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设施体系、组织体系和健身指导体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广泛深入开展,体育消费需求更加旺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全民健身在倡导健康生活、团结凝聚人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日益显著。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体育文化传播。加强体育文化宣传,发挥体育文化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广大群众增强体育健身意识。打造“全国健身秧歌城”“全国公开水域垂钓基地”“新兴赛车城”等一批体育文化品牌;支持各区(市)举办一批社会效益显著的品牌赛事,形成各具特色的体育文化品牌。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开辟健身指导、知识普及、项目推广等专题专栏,制作一批群众参与度高、趣味性强、有影响力的体育节目,积极营造重视体育、支持体育、参与体育的社会氛围。
(二)丰富全民健身活动
1.开展健身活动。进一步普及足球、篮球、乒乓球、健步走、骑行、跑步、游泳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扶持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秧歌、龙舟、毽球等民族民间传统健身项目,大力推广徒步越野、健身广场舞等休闲健身项目。围绕元旦、春节、5月全民健身月、8月8日全民健身日、重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策划组织开展全民健身主题活动。继续组织好市、区(市)两级全民健身运动会和各类人群综合性赛事。规范、有序开展健身活动,推动体育健身活动向基层延伸。
2.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业。利用市场机制,设立足球、篮球、排球、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等项目联赛,鼓励社会力量创建职业体育俱乐部。积极引进培育国际、国内精品赛事和传统品牌赛事,科学运作枣庄国际马拉松赛事,打造枣庄体育新名片。进一步提升健身秧歌、国际冬泳节、全国汽车摩托车赛、全国河钓大赛、梅花山全国自行车比赛等赛事活动水平,激活竞赛表演市场。
3.创新群众体育赛事组织模式。推动政府主导办赛向社会化、市场化办赛转变,建立多元主体办赛机制。大力培育专业化体育赛事推广和运营机构,丰富竞赛组织主体,完善社会承接机制。制定赛事承办标准和评估办法,提高社会组织赛事承办能力。强化体育赛事公共服务,降低赛事筹办成本。创新赛事活动的内容和方式,建立业余竞赛活动体系,激发群众健身热情,实现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协调发展。
(三)构建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1.健全各类健身组织。各区(市)体育总会、老年体协、农民体协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覆盖率达到100%。老年体协和农民体协向社区延伸。推进覆盖城乡的基层体育组织建设,到2020年,市级单项体育协会达到50个以上,区(市)级单项体育协会总数达到120个以上,80%以上镇(街道)建立健全体育总会。全市全民健身站点达到每万人8个以上。全市城区健身俱乐部达到200个以上,镇(街道)、农村体育健身组织和各类体育俱乐部数量达到1000个以上。鼓励自发性的健身团队和健身站点等基层文化体育组织依法依规进行登记,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品牌化发展。
2.不断提升志愿服务水平。完善志愿服务管理和服务方式,促进体育志愿服务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开展。广泛开展以“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为主题,以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技能指导、健身设施维护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试行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制与星级制并行,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挂靠站点制度,落实在岗实名制。依托高校、俱乐部和协会,加强定向、定岗公益培训,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素质水平,依托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指导中心,满足社会对体育指导的需求。
(四)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1.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科学编制全市“十三五”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有计划地加快推进体育设施建设。到2020年,区(市)全部建有“三个一”工程(一个公共体育场、一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体育公园),镇(街道)和农村社区普遍建有便捷、实用的体育健身设施,扶持196个省定贫困村和58个市定贫困村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建设“枣庄环城国家生态公园绿道”康体运动健身圈。合理利用公园、广场、公共绿地及空置场所,推进社区多功能公共运动场项目建设。整合各区(市)旅游资源要素,打造体育休闲健身旅游精品线路和精品运动区、森林拓展基地,建设适宜远足、骑行、登山、水上等休闲健身项目设施。
2.落实公共体育设施配套建设标准。各区(市)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严格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凡老旧小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群众健身设施的,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逐步通过改造等方式予以完善。要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和空闲地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合理做好城市空间的二次利用。重点扶持建设一批多功能运动场、健身步道、足球场、拼装式游泳池等全民健身设施。
3.加大体育场馆开放力度。进一步盘活存量资源,规范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使用、管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体育场馆建设与运营。探索建立中小型体育场馆、学校体育场馆区域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机制,实现体育资源社会共享。有条件的学校应对体育场馆区域进行物理隔离改造,在教学活动之外的时间向社会开放,并将开放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有关部门单位要制定相关制度和措施,确保学校体育场馆安全有序开放。推进企事业单位、公园等符合全民健身需求的公共场所对全社会免费开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公共室外健身器材进行定期巡检维修,确保广大群众健身安全。
(五)推进全民健身服务业发展。培育发展一批有竞争力的体育骨干企业,打造国内外知名体育企业和名牌体育产品。 积极推进全民健身与养老服务、运动健康、教育培训、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等融合发展,加快体育传媒、体育会展、体育广告、体育影视、体育文学创作等新型业态发展,为社会提供专业化体育服务。加快全民健身服务、竞赛表演和场馆运营等产业发展,到2020年,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占体育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40%,体育产业市场主体数量比2015年翻一番,形成6—8家市级体育产业基地,2—3家省级体育产业基地,积极培育国家级体育产业基地。
(六)做好体育文化对外交流。搭建全民健身国际交流平台,推动与建立体育文化交流关系的国家和地区开展互访交流活动。依托台儿庄海峡两岸交流基地,积极开展海峡两岸体育文化交流活动。引进培育更多的国际精品赛事,每年承办国际级、国家级高水平赛事和全民健身活动数量稳步增加。积极申办健身秧歌研发基地专家论坛。鼓励支持各类体育组织和体育机构“请进来、走出去”,深化与港澳台及国际间的群众体育工作交流,积极开展体育观摩和民间体育赛事活动。
(七)强化全民健身发展重点
1.推动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快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步伐。镇(街道)和农村社区全面建成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现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健身组织、健身活动、健身指导全覆盖。各镇(街道)普遍建立“1+4”(即1个体育总会,1个老年人体育协会、1个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和2个以上单项体育协会)发展模式,每年组织开展文体活动不少于30次。各行政村(社区)成立1—2个健身团队,每年开展文体活动不少于5次。
2.重点发展青少年体育。大力普及青少年体育活动,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泛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每名学生掌握2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养成锻炼习惯。加强学生体质状况和参加体育锻炼情况的考核评价,将考核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升学的重要依据或参考。普及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等运动,重点抓好“校园足球”、中小学生游泳技能培训和超重学生康体夏令营等活动,促进校园体育活动多样化和体育教学专项化。开展棋牌等智力运动进校园活动。继续组织举办全市中、小学生运动会,不断提高办赛水平。大力培养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不断提高体育竞技水平。
3.着力发展老年人体育。实现老年人体育工作有组织、有人员、有阵地、有经费,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普遍建有老年人体育设施,支持行政村(社区)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人健身活动。加强老年体育健身教练员、辅导员、裁判员和骨干队伍建设,为老年人健身提供科学指导。重点扶持一批在全国和全省有影响、有特色的老年体育健身团队,创新老年人体育健身项目和方式,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老年人品牌活动,实现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常态化。到2020年,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50%以上。
4.积极推进残疾人体育。实施“助残健身工程”,完善残疾人体育设施。公共体育设施的设计和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无障碍规范标准,为残疾人健身提供便利。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健全完善优秀残疾人运动员的选拔培育和激励机制,大力培养残疾人体育人才,研发推广适合各类残疾人特点和需要的健身康复体育项目。
5.大力发展职工、妇女、幼儿体育。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把相关人群体育列入工作计划,广泛建立职工体育俱乐部和体育健身团队,开展符合单位特色和不同人群特点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倡导每周健身3—4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将各单位坚持工间(前)操制度、开展国民体质测试和举办健身运动会等情况纳入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内容。大力发展妇女体育社会组织,广泛开展健身广场舞等体育文化活动;开展少年儿童趣味活动,促进少年儿童身心发展。
6.发展足球和冰雪运动。创新足球管理模式,积极推动足球事业改革。到2020年,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0.7块以上。实施校园足球行动规划和青少年精英足球培养方案,广泛开展四级校园足球联赛,探索建立“教体结合”的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体系。积极倡导和组织形式多样的民间足球活动,举办多层级足球赛事,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规模。实施群众冬季运动推广普及计划,支持各区(市)建设和改建多功能冰场和雪场,推进冰雪运动进景区、进商场、进学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与土地保障。市财政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将大中小型公共体育设施维修维护、管理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要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制定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目录、办法及实施细则。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体育场地设施、提供体育服务、参与场馆运营。落实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引导公众对全民健身事业进行捐赠。
(二)建立全民健身评价体系。制定枣庄市全民健身相关规范和评价标准,把全民健身评价指标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单位创建等内容。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颁发体育锻炼标准证书、证章。推进实施医保卡用于大众化、基础性健身消费。完善全民健身统计制度,做好体育场地普查,推进全民健身与健康养老、医疗卫生融合发展,将全民健身纳入健康管理和慢性病防治发展规划。
(三)实施全民健身科技服务。引导和支持“互联网+”体育发展,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与全民健身相结合,提高全民健身方法和手段的科技含量。加强国民体质监测与干预体系建设,继续开展体质监测与运动指导站达标创建。各区(市)要推动年度体质测试与健身人口抽测常态化,不断提升国民体质监测与运动指导网络服务能力。推广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引导群众根据体质和健康状况开展适合的健身活动,提高科学健身水平。
(四)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各级体育骨干的培训力度,培养适应全民健身发展需要的组织、管理、研究、健康指导、志愿服务、宣传推广等人才队伍。加大对社会化体育健身培训机构的扶持力度。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应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全面落实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方面政策,制定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制度措施,大力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各区(市)、枣庄高新区管委会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各有关部门单位和行业要依照本计划,制定本部门单位、本行业的具体落实方案。
(二)严格检查评估。各级政府要制定实施计划评估标准、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案,每2年对实施计划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各项指标。在2020年对实施计划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评估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