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黑龙江省民政 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鹤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 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 话及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省民政 厅关于民政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 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民生幸福为导向,坚持以改 革精神和法治方式,着力推进民政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现代 化建设,加快构建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民政新 格局,努力当好民生幸福家园的建设者,为建设富强、民主、 文明、和谐、美丽的现代化新鹤岗作出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