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资源是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是生态环境的重要控制因素。党和国家以及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问题。2011年1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2011年2月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学习贯彻了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四川省实际,以四川省委一号文件出台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这些文件都将水利发展放到十分重要的位置,指出为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必须下决心加快水利发展,切实增强水利支撑保障能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凉山彝族自治州位于四川省西南部,横断山区东北部,青藏高原东南部,介于四川盆地和云南省中部高原之间,是通往云南和东南亚的重要通道、“南方丝绸之路”的重镇。凉山州属于“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区,经济社会发展落后,迄今为止尚未编制过全州的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相对滞后,水资源开发效率和效益不高,工程性缺水问题突出。新时期以来,“一带一路”、乡村振兴、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对凉山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保障和支撑凉山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迫切需要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编制水资源综合规划。2017年,四川省水利厅印发了《关于开展水资源综合规划的通知》(川水函〔2017〕467号),要求各市州编制水资源综合规划,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因此,开展凉山州水资源综合规划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规划以凉山州为规划范围,涉及西昌市、冕宁县、会东县、会理县等1市16县。以2017年为基准年,2025年、2030年和2035年为规划水平年,根据全州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以及水资源综合利用任务,提出未来水供求态势分析,确定了用水总量控制目标、水供求保障总体布局以及重要领域的水供求保障方案。
本次规划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原则,围绕“人水和谐、供水安全、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管理高效”的现代水利发展目标,以加强骨干水源工程、农田水利工程、人畜饮水工程等民生水利为当务之急,以完善体制机制作为持续动力,统筹协调水资源合理开发、高效利用、有效保护和管理。
规划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凉山州水利局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积极配合,在此,深表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