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管委会,各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中央、省属驻州各单位:
《西双版纳州“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已经第十三届州人民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2月28日

西双版纳州“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2021年12月
前 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安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把水安全上升为国家战略,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系统解决我国新老水问题、保障国家水安全提供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十三五”时期,西双版纳州深入贯彻中央治水思路,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重点水网建设全面加快,农村供水保障能力进一步巩固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持续提升,河湖长制工作向纵深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明显,水土流失监管进一步加强,水利信息化短板加快补齐,依法治水管水工作深入推进,水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也是水利改革发展新局面的奋力开创时期,水利发展改革面临新的更高的要求。水利基础设施是国家基础设施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国家水安全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同时水利作为支撑建设美丽中国、美丽云南、美丽西双版纳、维护生态安全的基本前提、发展现代农业的首要条件,事关全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大局。
根据中共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制定“十四五”规划精神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要求,西双版纳州系统总结“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认真分析全州水利发展面临的形势机遇,编制完成《西双版纳州“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确定全州“十四五”水利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建设内容和保障措施等。本规划是西双版纳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十四五”及今后一段时期全州水利发展和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目 录
一、发展基础 ………………………………………………………7
(一)主要成就……………………………………………………7
(二)发展形势…………………………………………………11
二、总体思路………………………………………………………15
(一)指导思想……………………………………………………15
(二)基本原则……………………………………………………15
(三)主要目标……………………………………………………17
三、补齐短板,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20
(一)节水优先,保障供水安全…………………………………20
(二)防治并重,保障防洪安全…………………………………26
(三)分类施策,维护河湖健康…………………………………29
(四)统筹推进,提升水利智慧化水平…………………………31
四、强化监管,提升涉水事务监管水平…………………………32
(一)完善监管法治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体系………32
(二)强化江河湖泊的监管,持续改善河湖面貌………………33
(三)强化水资源的监管,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33
(四)强化水利工程的监管,充分发挥工程综合效益…………33
(五)强化水土保持的监管,提升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34
(六)强化水安全风险管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34
(七)强化水行政执法,维护水法规权威………………………34
五、改革创新,激发水利发展内生动力和活力…………………35
(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提升水利法治化水平………………35
(二)深化价税改革,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35
(三)推动管护体制改革,促进水利工程良性运行……………37
(四)深化水利投融资机制改革,保障建设资金需求…………39
(五)加强创新引领,提升水利行业科技支撑能力……………41
六、投资规模匡算…………………………………………………42
七、环境影响分析…………………………………………………45
(一)效益分析……………………………………………………45
(二)不利环境影响分析…………………………………………47
(三)消除和减轻不利环境影响的措施…………………………47
八、风险评估………………………………………………………50
(一)风险因素……………………………………………………50
(二)风险应对措施………………………………………………51
(三)风险等级……………………………………………………52
九、保障措施………………………………………………………53
(一)强化组织领导………………………………………………53
(二)科学有序推进………………………………………………53
(三)加大投入力度………………………………………………54
(四)逐级分解落实………………………………………………54
(五)严格检测评估………………………………………………54
一、发展基础
(一)主要成就
“十三五”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闯出跨越式发展路子的关键阶段,是实施脱贫攻坚的决战期,是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心支持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州委、州政府高位推动水利工作,中央加大水利资金支持,省和州努力筹集水利资金,西双版纳州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基本达成,主要任务顺利完成,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农村水利基础、节水型社会建设、水生态文明建设、重点水利改革、依法治水管水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1. 重点水网建设全面加快,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建成景洪市曼点中型、勐腊县石良子小(2)型2座水库,实现新增蓄水能力1248.24万立方米,新增供水能力1622.7万立方米,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达到5.67%。景洪市曼灯河水库扩建、大寨水库、红光水库,勐海县曼桂水库、曼彦水库,勐腊县纳甲河水库等6座水库建设有序推进。节约用水工作取得优异成绩,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逐年下降,2020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33%。
2. 深入推进河(湖)长制,保障河湖水系健康。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制定并印发《西双版纳州全面推行河长制行动计划(2017-2020年)》,按水利部及省级要求建立完善了4项制度及4个办法。二是全州共设五级河(湖)长2883名,实现河(湖)长全覆盖。纳入河长制管理的河流483条、水库189座、渠道47条、坝塘94座。“十三五”期间,全州开展巡河巡查41109次,人大、政协履行监督职能,开展视察检查146次,州级下发总河长令19个、河长令43个、督办通知185份。三是以河(湖)长为抓手,推动河长清河、河(湖)“清四乱”、农村“七改三清”、水域岸线管控、水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水源地保护、联合执法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四是全州纳入《云南省水功能区划》的9条河流、2座水库水质均在Ⅲ类以上,辖区内18个水功能区水质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在Ⅲ类以上,水质状况良好。县级以上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景洪电站水库,勐海那达勐水库,勐腊南细河)水质达标率100%。全面推进“云南清水行动”及河湖“清四乱”等专项行动,按照职责,积极落实“水十条”。完成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管理范围的划定。
3. 防汛减灾工作落细落实,洪涝灾害损失明显减少。初步建成3个县(市)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对保护重要农田和涉及城乡保护功能的河段进行治理,提升57.02公里河道堤防防洪标准,保护人口4.74万人,农田4.71万亩。完成13件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提升防洪能力,减低洪涝灾害,切实保障防洪安全,“十三五”以来全州洪涝灾害灾情平稳,无重大洪涝灾害损失。
4. 重点改革全面深化,水利发展动力基础不断增强。农田水利改革全面推开,制定农田水利改革行动计划,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33.34亩,开展农田水利改革工作,实施四个农田水利改革试点项目探索包括初始水权分配机制在内的适合西双版纳州实际管理机制。建立州级及勐海县的水利投融资平台,州人民政府出台《西双版纳州引入社会资本加快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开展水利工程BT模式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水利建设管理模式。试点实施大寨水库、红光水库、勐遮镇集镇供水工程PPP模式。
5. 民生水利扎实有效,水利扶贫精准到位。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投资5.0亿余元,55万农村人口受益,其中:巩固提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万人,均达到云南省脱贫攻坚饮水安全评价细则标准。提前超额完成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全州“十三五”期间巩固提升42.27万农村人口(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0.6002万人)饮水安全的任务。截至2018年底,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52万亩(由于机构改革,该项工作2019年后划归农业农村部门实施)。推进大中型灌区等农田水利建设,改善灌溉面积17.37万亩,新增灌溉面积4.5万亩,建成“五小”水利1.01万余件,水利化程度提升到54%,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478。
6. 水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强化。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790.82平方公里,全州水土保持率提高到81.13%。完成勐腊县水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和曼点水库清洁小流域治理项目。
7. 依法治水管水深入推进,水利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落细落实,年度述法、工作约谈等制度逐步建立。在全面推进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面,进一步简政放权,州级审批由14项缩减为10项,并开展网上受理网上办理。将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事项中“不涉及跨县(市)的小(1)型水库初步设计”审批权限,小(1)型水库可研审批下放到景洪市、勐海县水务部门。
8. 水利投资基本完成。“十三五”以来,全州水利完成投资34.75亿元,“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基本实现。
至2020年末,“十三五”规划的13项指标中,超额完成的指标有5项:农村及集镇饮水提质增效、万元GDP用水量下降值、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值、主要江河水功能一级区达标率、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基本完成的指标有6项:全州用水总量、水利化程度、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水利专业从业人员比例;未完成的指标有2项:新增蓄水库容、水利设施新增供水能力。
专栏1 “十三五”水利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
水利发展主要指标项 |
单位 |
规划值 |
完成值 |
完成情况 |
|
新增蓄水工程总库容 |
亿立方米 |
0.4 |
0.1695 |
未完成 |
|
全州水利工程年供水能力 |
亿立方米 |
6.5 |
6.39 |
未完成 |
|
农村及集镇饮水提质增效 |
万人 |
42.27 |
55 |
超额完成 |
|
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 |
万亩 |
5 |
4.5 |
职能期完成 |
|
水利化程度 |
% |
54 |
54 |
完成 |
|
全州用水总量 |
亿立方米 |
<7.37 |
5.7811 |
完成 |
|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 |
≥0.475 |
0.478 |
完成 |
|
万元GDP用水量下降值 |
% |
20 |
33.37 |
超额完成 |
|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值 |
% |
18 |
40.96 |
超额完成 |
|
主要江河水功能一级区达标率 |
% |
94 |
100 |
超额完成 |
|
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 |
100 |
100 |
完成 |
|
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
平方公里 |
200 |
790.82 |
超额完成 |
|
水利专业从业人员比例 |
% |
80 |
80.69 |
完成 |
总体上看,“十三五”是改革力度最强、群众受益最多的5年,全州水利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得到有效扭转,河湖水生态恶化趋势初步遏制,全社会节水洁水意识明显增强,为经济社会协调较快发展提供重要保证,为“十四五”水利发展再上新台阶奠定良好基础。
(二)发展形势
水是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安全工作,把水安全上升为国家战略,做出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明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发展理念,发出建设“幸福河”的伟大号召,为系统解决我国新老水问题、保障国家水安全提供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九大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提出实施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治理的国家水安全战略,并突出水利新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优先地位,对持续增强水安全保障能力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及“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明确“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等水利重点任务,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工作指明了方向。
伴随着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老水问题交织,发展与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极端天气时间增多,导致水安全风险防范和应对难度日益加大。随着人民群众对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提出更高需求,治水主要矛盾发生变化,水安全保障仍存在不少差距和突出短板。
1. 防洪减灾体系仍然存在突出短板,洪涝灾害防御任务艰巨。极端天气事件将呈现多发态势,重要支流流域性大洪水和超标洪水威胁时有发生,部分河段堤防尚未达到防洪标准。中小河流虽然持续治理,但部分城镇和坝区河段尚未完全治理达标,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有防洪任务的中小河流尚未完全治理,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及农村河道治理率和达标率低。点多面广、不确定因素多,次生灾害时有发生,山洪灾害防治任务十分艰巨。洪水监测预报预警等非工程措施依然薄弱,防御和应对能力有待提高。防洪减灾基础依然薄弱,保障防汛安全任务十分艰巨。
2. 供水设施不平衡不充分,工程性缺水致旱问题依然突出。2019年,西双版纳州雨季“迟来早退”,降雨偏少,气温异常偏高,雨季结束后气象干旱逐步发展,造成西双版纳河道来水、库塘蓄水少,10座水库干涸,272件供水工程供水不足,灌区农作物大面积减产甚至绝收,直接经济损失达11.45亿元。西双版纳州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滞后,引水为主的供水结构尚未根本改变。城市与乡村、山区与坝区水利基础设施布局不均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城乡供水一体化短板明显,支撑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供水安全体系还需加快构建。
3. 水生态环境长期累积性问题突出,维护美丽健康河湖依然是最艰巨任务。局部地区生态环境退化、水源涵养功能降低,部分河湖管理范围尚未划定,河湖水域岸线保护工作有待加强,“四乱”问题尚未根治。部分河湖生态流量(水量)保障不足,中小水电资源开发清理整顿工作需持续加强。部分农村河道淤积堵塞,河流水利联系被隔断。农村、农业污水大多直接排入河湖,严重影响农村河湖水生态环境,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美丽乡村建设任务仍很艰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体系尚未全面构建,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联动机制尚未形成。
4. 水利法治化有待完善,涉水事务监管薄弱。重点流域保护治理、水资源管理、河湖管控、水旱灾害防御、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调度急需建立完善涉水法律法规体系。江河湖泊、水资源、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水旱灾害防御等重点领域涉水事务监管薄弱。监管体制机制有待完善,监管队伍力量不足、手段落后,监测体系不健全、设施覆盖率不高、能力不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尚未全面完成,河湖岸线管控、河道采砂监管任务复杂艰巨。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监管还有待强化,还需推进监管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全面提升涉水事务监管能力和水平。
“十四五”时期,西双版纳州水安全保障工作处于“补短板、破瓶颈、促发展、提质量”的发展阶段,立足人民群众对水安全保障的新要求,致力为全州高质量发展提供水利支撑,从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全力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沿边城镇带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战略高度,加快实施各类工程项目,强化涉水事务监管及水治理能力创新,着力构建适应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安全保障体系。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和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的治水新思路,践行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紧紧围绕打造世界旅游名城、沿边开放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三大定位”。立足西双版纳州情水情,构建地方特色的现代化水安全保障体系,不断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动全州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和支撑。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保障民生。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解决民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用水、防洪、生态环境等问题,提升水安全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节水优先,高效利用。把节水作为解决区域性水资源短缺问题的重要举措,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不断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
空间均衡,协同发展。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转变治水思路和方式,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促进人口经济与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均衡,约束和规范各类水事行为,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系统治理,综合施策。坚持生态优先,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想,以流域为单元,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地上地下、城市乡村,加强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彰显河湖人文历史,统筹解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问题,建设水清河畅、岸绿景美、江河安澜的美好家园。
预防为主,风险防控。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从注重事后处置向风险防控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降低安全风险转变,建立健全水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提高防范化解水安全风险的能力。
两手发力,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依法治水管水护水,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行业监督管理,提升行业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的水治理体系。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通过转变治水思路、补齐发展短板、强化监督管理、提升能力水平,逐步扭转西双版纳州水利建设滞后的局面,基本构建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江河安澜的防洪体系,基本构建空间均衡的水资源配置体系,基本恢复水清岸绿的水生态体系,基本建成与乡村振兴战略同步的城乡一体的供水灌溉体系,基本建立能够保障国家、省级、州级重大战略的保障体系,初步构建调控精准的智慧水利体系,基本构建西双版纳州水安全保障体系。
水旱灾害防御目标。重点城镇和经济区防洪能力明显提高,重要支流重点防洪保护区、中小河流重要河段达到规划确定的防洪标准,县级以上城市和重点经济区防洪排涝能力明显提高。全面消除现有病险水库安全隐患,建立山洪灾害防治区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水旱灾害风险防范化解能力进一步增强。
水资源节约利用与合理配置目标。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明显增强,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水资源与人口经济均衡协调发展的格局进一步完善。全州用水总量控制在7.55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均下降1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3。江河湖库水系连通性逐步提高,已建水源工程效益充分发挥,水资源调配能力增强,基本形成水资源合理配置格局,新增蓄水库容0.6亿立方米、新增供水能力0.8亿立方米,人均供水能力提高到550立方米以上,供水安全系数达到1.2。不断提高干旱易发区、重要城市、粮食主产区应急备用供水能力。经济社会发展供需水矛盾明显改善,基本形成与农业产业化、城镇化、新型工业化相适应的城乡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1%以上。
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目标。涉水空间管控制度基本建立,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和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管理范围基本划定,河湖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89%。江河湖库水源涵养与保护能力明显提升,重点河湖生态环境水量基本保障,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河湖重要断面生态流量满足程度达到80%,实现水清、河畅、岸绿。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水土保持率由现状81.13%提高到82.13%以上。
涉水事务监管目标。对水文水资源、河湖生态、水土流失、水灾害等的监测预警体系基本建立,水利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强化河(湖)长制,主要河湖水域岸线得到有效管控,重要河湖水域岸线监管率达到80%以上。强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水资源节约、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等各环节得到全面监管。水权水价水市场改革取得重要进展。政府主导、金融支持、社会参与的水利投融资机制进一步完善。
专栏2 西双版纳州“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主要指标表
|
水利发展主要指标项 |
单位 |
“十三五”目标 |
现状 2020年 |
“十四五”规划目标 |
备注 |
|
1.用水总量控制 |
亿m3 |
[<7.37] |
[5.78] |
[<7.55] |
约束性 |
|
2.万元GDP用水量下降 |
% |
[20] |
[33] |
[16] |
约束性 |
|
其中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 |
% |
[18] |
[41] |
[16] |
约束性 |
|
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 |
[0.475] |
[0.478] |
[0.53] |
预期性 |
|
4.水利设施新增供水能力 |
亿m3 |
0.3 |
0.16 |
0.8 |
预期性 |
|
5.新增蓄水库容 |
亿m3 |
0.4 |
0.12 |
0.6 |
预期性 |
|
6.人均供水能力 |
m3/人 |
/ |
[537] |
[>550] |
预期性 |
|
7.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 |
[80] |
[99.4]/[90] |
[91] |
预期性 |
|
8.供水安全系数 |
/ |
/ |
1.099 |
[1.2] |
预期性 |
|
9.水土保持率 |
% |
/ |
[81.1] |
[>82.1] |
预期性 |
|
10.自然岸线保有率 |
% |
/ |
[91.1] |
[89] |
约束性 |
|
11.河湖重要断面生态流量满足程度 |
% |
/ |
/ |
[80] |
约束性 |
|
12.重要河湖水域岸线监管率 |
% |
/ |
/ |
[>80] |
约束性 |
注:1. 规划指标带[ ]为期末达到数,其余为5年累计数。
2. 指标“7.农村自来水普及率”集中供水工程标准由受益人口20人调整为100人,且农村自来水指在原本管网入户的基础上,须增加配备净化或消毒设备。“十三五”规划目标按照老口径确定为80%,“十三五”完成情况分别按照新老口径统计指标,老口径达到99.4%、新口径达到90%;“十四五”规划目标按照新口径分析确定为91%。
3. 指标“10. 水土保持率”是指区域内非水土流失面积占区域土地总面积的比例。
4. 指标“12.重要河湖水域岸线监管率”是指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明确岸线功能分区和管理要求的重要河湖数量占河湖总数量的比例,其中重要河湖是指设立州级河湖长的河流和湖泊。
三、补齐短板,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
全面推进西双版纳州水网建设,逐步构建高水平水资源配置网、高标准防洪保安网、高品质幸福河湖网、高效能智慧水利网。
(一)节水优先,保障供水安全
坚持节水优先,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按照“挖潜力、强骨干”的思路,围绕经济社会对供水安全保障的需求,积极构建以中小型水源工程为支撑、以水系连通工程为补充、以重大农业节水工程为先导的骨干水网工程体系。同时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开展灌排渠系现代化改造,加强已建蓄引提调工程更新改造,提升供水能力,完善配套供水管网工程设施,充分发挥各类已建水库的供水功能,全面提升水资源配置和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
1. 全面实施节水行动
坚持节水优先,按照“严管控、抓重点、建机制”的思路,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国家节水行动。把节水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落实目标责任,聚焦重点领域和缺水地区,实施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等节水工程,加强监督管理,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大力推动节水制度、政策、技术、机制创新,加快推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全面提高用水效率。
专栏3 实施节水行动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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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总量强度双控行动。强化指标刚性约束,严格实行区域流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加快落实主要领域用水指标;划定水资源承载能力地区分类,实施差别化管控措施,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制定并实施水资源超载地区用水总量削减计划。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以水定城、以水定产,合理确定经济布局、结构和规模,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 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全面推进农田水利设施提档升级,逐步完善农田灌排工程体系,加大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推进灌区现代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管理。大力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及种植结构调整,因地制宜,大力推广喷灌、微灌、低压管道灌溉、集雨补灌、水肥一体化、覆盖保墒等技术,分区域规模化推进高效节水灌溉,优化作物灌水方式及种植结构调整,有效促进节水减排。 推进工业节水减排。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完善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对超过取水定额标准的企业分类分步限期实施节水改造,提高水循环利用和再生水利用水平。建立用水超定额产能淘汰制度,限制高耗水工业项目准入,新建企业和园区推动企业间的用水系统集成优化,推进现有企业和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实施废水“近零排放”改造,促进工业园区内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循环用水。 推进城镇节水降损。全面推进县域节水型城市建设,推进节水型单位、小区、企业等节水载体建设,将节水工作系统的落实到城市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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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管理各环节。大幅降低供水管网漏损,加快制定和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建设实施方案,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从严控制特种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将核定用水量作为取水许可审批依据。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普及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 积极推进非常规水源利用。把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配置,加大雨洪资源、再生水、矿井水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力度。完善雨洪资源利用设施,增加对雨洪径流的滞蓄能力;在水污染严重地区、湖泊径流区、水源地保护区强制推动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工业生产、农业灌溉、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及生态景观等领域充分利用再生水。 全面深化水价改革。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与农民承受能力、节水成效、地方财力相匹配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和节水奖励机制。建立健全充分反映供水成本、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进一步拉大特种用水与非居民用水的价差。加强用水计量统计,提高农业灌溉、工业和市政用水计量率,严格实行计划用水监督管理。 推进水权水市场改革。推进水资源使用权确权,明确行政区域取用水权益,科学核定取用水户许可水量。探索流域内、地区间、行业间、用水户间等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在满足自身用水情况下,对节约出的水量进行有偿转让。建立农业水权制度。对用水总量达到或超过区域总量控制指标或江河水量分配指标的地区,可通过水权交易解决新增用水需求。加强水权交易监管,规范交易平台建设和运营。 培养公民节水洁水意识。积极开展节水宣传教育,加强州情水情教育,大力宣传节水和洁水观念,树立节约用水就是保护生态、保护水资源就是保护家园的意识,普及节水知识和技能。扩大社会参与,树立节约用水、人人有责的意识,营造全社会亲水、惜水、节水的良好氛围。鼓励和引导公众增强节约水、爱护水的意识。广泛发挥社会组织与志愿者参与节水的积极作用,强化节水的社会监督作用。 |
2. 加快供水骨干工程建设
以保障经济社会用水合理需求和生态环境健康稳定为目标,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和“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的原则,加快推进重点水源工程和重大引调水工程建设,完善水资源配置体系,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格局。加快大寨水库、红光水库等已建、在建工程的配套设施建设,提升现有工程供水能力。开展曼灯河水库、曼么耐水库等有条件的水库实施加高扩容,加快推进勐阿、田房等列入流域及区域规划的、符合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且不涉及生态红线等环境因素制约的重点水源工程前期工作,条件具备加快建设。科学谋划、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小型水源工程,逐步形成中小型并举、蓄引提结合、水源调节互补的供水保障体系,全面提升供水保障能力。
3. 加快推进水系连通工程建设
加快推进南录河至勐遮坝区曼老水库、南七河—孔雀湖、勐罕坝区、勐养坝区等水系连通工程建设,逐步构建丰枯相济、区域互补、互联互通的水资源优化配置格局,有效解决水资源配置空间不均衡问题,不断提高区域水资源调配能力。
4. 加快推进大中型水电站综合利用工程建设
加快景洪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建设,统筹解决水电站周边生活、生态、生产用水问题,有效应对特殊干旱年供需水矛盾,全面发挥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益。
5. 加快实施灌区工程
以农业节水为主要目标,加快推进勐腊县南腊河流域大型灌区工程前期工作,完善已建勐海大型灌区节水改造,提升灌区现代化水平。
6. 继续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坚持增进人民福祉,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围绕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量质提升、安全可靠、城乡统筹的要求,推行城乡一体化规模化农村供水工程。围绕西双版纳州水源不稳定、解决因旱应急送水问题实际,重点解决水质保障不高的问题,对老化失修、建设标准低的工程进行提升改造。加强小型集中式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深化工程管护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合理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不断提升农村供水安全保障水平。重点实施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千吨万人工程、万人以下集中工程等205件。
7. 建设抗旱减灾治本工程
以干旱易发区、粮食主产区等为重点,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小型、微型水源工程,有效应对特殊干旱年供需水矛盾。在地下水条件较好的地区,建设一批水源稳定可靠的抗旱应急备用井。在山区,以水池、塘坝等为重点,提高雨水积蓄能力。提高城市供水水源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实施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和战略储备水源工程建设,逐步构建景洪市区多源互补、互为备用、集约高效的城市供水水源格局,全面提升抗旱供水和应急供水保障能力。
专栏4 供水保障工程重点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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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骨干工程。加快曼灯河水库扩建工程建设力度,确保“十四五”期间竣工验收并发挥效益。加快推进勐阿、田房、曼么耐水库扩建、南卡龙、瑶房河、南细河水库6座中型水库前期工作,条件具备适时开工建设。续建大寨、红光、回利河、曼彦4件小(1)型水库,加快推进盐塘水库改扩建、曼掌、曼先、曼龙河等23件小(1)型水库。续建及新开工项目设计总库容1.7亿立方米,设计年供水量2.0亿立方米,供水人口63.3万人,新增灌溉面积13.8万亩,改善灌溉面积6.5万亩。 水系连通工程。优选拟建南录河至勐遮坝区曼老水库、南七河—孔雀湖、勐罕坝区、勐养坝区、布朗山水库等水系连通工程,适时开展南卡龙水库至那达勐水库连通工程,优选项目设计年供水量3920万立方米,供水人口24.7万人,新增灌溉面积4万亩,改善灌溉面积7.4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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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电站综合利用工程。建成景洪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设计年供水量991万立方米。 新建大型灌区工程。积极开展勐腊县南腊河流域大型灌区前期工作,条件具备时开工建设。设计灌溉面积50.2万亩。 灌区现代化建设与改造工程。积极推进勐海大型灌区的现代化改造建设,新增年节水量4066万立方米。推进景洪市勐龙、勐捧勐润、景洪市勐旺、景洪市普文等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建设,新增年节水量36万立方米。 农村供水工程。在全州一市两县推行城乡一体化规模化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实施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2件、千吨万人工程、万人以下集中工程等203件,受益人口7万人。 城市备用水源工程。实施景洪市曼点水库工程1件城市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备用日供水规模11.0万立方米,保障人口32万人。 抗旱减灾治本工程。因地制宜开展14件小型水库、连通、抗旱井、配套工程等抗旱减灾治本工程建设,受益人口8.5万人。 水库清淤疏浚工程。规划对勐帮中型水库及20座小⑴型水库、21座小⑵型水库进行清淤疏浚,条件成熟后实施,恢复兴利库容127万立方米,恢复供水量74万立方米。 |
(二)防治并重,保障防洪安全
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按照“消隐患、强弱项”的思路,通过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全面消除防洪工程安全隐患,加快实施防汛水利提升工程,整体提升防洪减灾综合防治能力,逐步完善江河安澜的防洪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健康稳定。
1. 加快主要支流综合整治
加快推进补远江(罗梭江)勐腊县勐仑镇段河道治理工程、补远江(罗梭江)勐腊县勐仑镇大学城段生态治理工程,提升补远江防洪减灾综合防治能力。
2. 继续推进中小河流治理
加快完成《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内径流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建设任务,开展防洪标准复核和防洪体系布局研究工作,明确防洪薄弱环节,查找防洪风险隐患,新增一批具有防洪任务的中小河流系统治理工程,提升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率、堤防达标率和沿岸生态景观,建立系统、封闭的防洪体系,不断增强中小河流防洪能力。
3. 全面推进山洪灾害防治工作
继续加强山洪灾害防治建设,在已经实施的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成果的基础上,优化自动监测站网布局,补充预警报警设施设备,扩大预警预报信息覆盖面,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开展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继续实施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成效,减轻山洪灾害损失。
4. 消除防洪工程安全隐患
坚持以防为主,开展江河堤防、水库、水闸等水利工程设施隐患排查和安全鉴定,继续实施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和降等报废,实施堤防险工险段治理,消除工程安全隐患,确保工程安全。
专栏5 防洪提升工程重点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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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支流综合整治工程。开展补远江(罗梭江)勐腊县勐仑镇段、大学城段河道治理工程,治理河道长度12.0公里。 中小河流治理。加快完成《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内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建设任务;新增一批具有防洪任务的中小河流系统治理工程,提升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率、堤防达标率和沿岸生态景观,建立系统、封闭的防洪体系。治理河道长度112.0公里。保护人口14.7万人,保护耕地30.9万亩。 山洪灾害防治。继续加强山洪灾害防治建设,优化自动监测站网布局,补充预警报警设施设备,扩大预警预报信息覆盖面,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开展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继续实施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力争治理24条山洪沟,治理长度152.7公里、新建护岸及堤防247.8公里。 消除防洪工程安全隐患。继续开展江河堤防、水库、水闸等水利工程设施隐患排查和安全鉴定;继续实施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和降等报废,对27件病险水闸、1件中型病险水库和6件小型病险水库实施除险加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工程安全和效益发挥。 完善水旱灾害防御制度体系。提升水旱灾害预警能力,科学防治山洪灾害,划定防御区域,提高水旱灾害防御技术支撑能力,物资调运抢险效率。 |
(三)分类施策,维护河湖健康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及“山水田林湖草沙”系统治理的生态文明观,以建设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造福人民的幸福河要求为目标,按照“重保护、促修复”的思路,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与治理修复相结合,从水源涵养、修复水生态入手,结合水土流失治理、河道防洪生态治理、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已建水利工程生态用水保障等,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解决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灾害问题,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建设美丽河湖,打造美好家园。
1. 加大重点河湖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力度
坚持综合施策、协同推进,针对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四水”突出问题,加大河湖保护修复和综合治理,保护河湖结构与功能,构建河湖绿色生态廊道。综合运用截污治污、河湖清淤、生物控制、生态调度、自然修复等措施,推进生态脆弱江河湖库的生态修复。加强江河湖库水资源生态调度,保障江河湖库生态用水。围绕“生态、安全、自然、和谐”的治河理念,以打造集生态、防洪于一体的清水通道为目标,重点开展以澜沧江景洪段生态治理为骨干,以主要经济区、坝区河段生态治理为基础的重要生态治理工程。
2. 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江河源头和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实施重要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地和山洪灾害易发区等水土流失重点防治项目。在水土流失严重区域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乡村振兴结合,重点推进生态屏障带水土流失治理重点项目。
3. 大力开展水美乡村建设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
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针对农村水系存在的淤塞萎缩、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恶化等突出问题,立足乡村河流特点和保护发展需要,在试点县的基础上,以县域为单元、河流为脉络、村庄为节点,通过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系连通、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等多种措施,集中连片推进,水域岸线并治,结合村庄建设和产业发展,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建设“水美乡村”,不断增强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加强水文化建设。加强水利精神文明建设,积极探索水文化建设在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中的有效途径。利用水利工程、水生态文明城市、水利风景区等多种形式传播特色水文化。
专栏6 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修复工程重点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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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河湖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澜沧江景洪段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曼飞龙水库、曼迈龙水库、柯连水库3件生态补水工程,勐海县城区、勐腊县曼掌河、南阿河景洪段、菜秧河、南肯河、勐养河等11件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以及32件其他生态治理和修复工程,小流域生态治理2846平方公里,生态补水量568万立方米;针对水资源短缺和底泥污染问题,实施生态补水连通工程和清淤疏浚工程。河道生态治理长度79.6公里。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实施生态屏障带水土流失治理重点项目,有效减少土壤流失,增强土壤保肥、保水能力,治理面积58平方公里。 农村水系综合整治。以建设“水美乡村”为目标,实施3个县(市)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综合治理河长107公里,受益人口14.7万人。 |
(四)统筹推进,提升水利智慧化水平
根据建设“数字云南”的战略部署及要求,按照“强感知、增智慧”的思路,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数字水利”建设,增强水利信息感知、分析、处理和智慧应用的能力和水平。重点是构建天空地一体化水利感知网,以“一部手机水利通”为载体构建西双版纳州“数字水利”,积极将已有的监测网接入省级平台。全面加强江河湖泊、地下水、水利工程、水利管理活动和水文、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工程安全、洪涝干旱灾害、水土保持监测等涉水信息的监测感知,完善全面互联高速可靠的水利信息网,加快水利大数据中心和综合监管平台建设,推进涵盖水利核心业务的智能应用,完善网络安全体系。加强水文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水文测报和信息服务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推动建立和完善与时代发展同步的现代化水文站网体系、水文监测体系、水文信息服务体系及水文管理体系,为水利监管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全、更快、更准的水文监测信息和内容丰富、形象直观的服务产品。
四、强化监管,提升涉水事务监管水平
围绕江河湖泊、水资源、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水旱灾害防御等重点领域,按照“建机制、强能力”的思路,针对涉水事务监管薄弱环节,建立健全监管法制体制机制,强化重点领域全过程、全要素监管,全力提升涉水事务监管水平,实现制度治水、制度管水。
(一)完善监管法治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体系
从法治入手,按照现行涉水法律法规,建立完善水利监管制度体系,根据实践发展对相应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完善,条件成熟时启动立法程序,使水利监管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及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从体制入手,按照水利部和省水利厅的要求成立相应的督查队伍,形成完整统一、上下联动的督查体系。从机制入手,建立内部运行的规章制度,确保监管队伍能够认真履职尽责,顺利开展工作,树立水利行业监管队伍的良好形象。
(二)强化江河湖泊的监管,持续改善河湖面貌
以河长制湖长制为抓手,以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为目标,全面监管“盛水的盆”和“盆里的水”,既管好河湖空间及其水域岸线,又管好河湖中的水体。在对“盆”的监管上,以“清四乱”为重点,集中力量解决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打造基本干净、整洁的河湖。在对“水”的监管上,压实河长湖长主体责任,建章立制、科学施策、靶向治理,统筹解决水多、水少、水脏、水浑等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三)强化水资源的监管,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坚持节水优先,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等各环节监管。抓紧制定完善水资源监管标准,明确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指标、生态流量管控指标、水资源开发利用和地下水监管指标,建立节水标准定额管理体系,加强水文水资源监测,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监控,整治水资源过度开发、无序开发、低水平开发等各种现象。
(四)强化水利工程的监管,充分发挥工程综合效益
以守住水利工程特别是水库安全为底线,坚持建管并重,强化水利工程建设监管,压实参建各方和项目主管部门责任,健全水利市场监管机制,引导水利建设市场良性发展;强化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监管,建立良性运行管理机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实现水利工程综合效益最大化。
(五)强化水土保持的监管,提升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
坚持预防为主,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加强监测站网建设,提升监测能力,实现监测数据积累和延伸。强化水土保持监管,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监管,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加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力度。创新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优化水保方案审批、水土保持责任落实跟踪、检查,自助验收监管、考核评估。
(六)强化水安全风险管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加强江河工程超标准洪水安全风险监测监控,妥善应对防洪、水资源、水生态环境、水利工程等领域及水库移民稳定风险,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突发水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害。加强防汛抗旱应急管理,编制完善主要江河湖泊防御洪水方案和调度方案,编制主要河流重点地区、重要城市和居民密集区的洪水风险图,制定洪水风险管理目标及相应措施,建立洪水风险管理制度,做好城市建设、居民点和工矿企业等洪水影响评价;抓紧制定江河湖库旱警水位(流量)及地下水旱警水位,完善洪水干旱预测预报方案,进一步健全水情预报预警发布服务体系,提升水安全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强化水行政执法,维护水法规权威
完善水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维护水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强化对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加强对侵占河湖岸线、人为水土流失、河道非法采砂等重点领域水事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完善水事矛盾纠纷预防调处机制,建立跨行政区域水事活动协商制度。加强水利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水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等制度。
五、改革创新,激发水利发展内生动力和活力
按照改革创新,推进水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针对水治理体制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的主要制约因素,按照“破障碍、激活力”的思路,发挥政府作用和市场机制协同作用,全面深化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破除水利改革发展瓶颈,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创新引领的水治理体制。
(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提升水利法治化水平
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实现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严格执行涉水法律法规,根据实际制定实施条例、办法、细则,不断完善水法规制度体系,营造良好水法治环境,切实提高依法治水能力。
(二)深化价税改革,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充分发挥价格调节作用,推动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深化水资源税改革,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水生态补偿机制。全面实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拉大特种行业用水与非居民用水的价差,合理确定再生水价格,促进节约高效用水。探索水权改革,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着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农田水利体制机制创新、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按照全面推进、适当超前、突出重点的要求,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护体系为基础,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加快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建立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促进水资源健康可持续利用为核心的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和水价体系。逐步形成政府扶持,社会合理承担与水利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相结合的发展机制。积极落实各类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的政策支撑。积极建立健全有关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操作办法、制度等,培育水权水市场,做强做实水利投融资平台。
全面深化水资源税改革。依法加强水资源税征收,开展水资源税源登记,做好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2021年完成取水工程(设施)分类整改,实现规范管理,为全面深化水资源税改革奠定基础。深化水资源税改革,全面实现开采、加工、消费以及污染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缴纳水资源税,通过资源税有效保护水资源。
建立健全水权初始分配制度。积极推进水权水市场试点工作,加快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方案和水资源用途管制方案、取水权转让等水权制度建设。完善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制定主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确定区域取用水总量和权益。完善取水许可制度,积极推进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对工业、服务业新增取用水户,探索政府有偿出让水资源使用权。
积极培育和发展水市场。推进水权交易试点,鼓励和引导地区间、流域间、流域上下游、行业间、用水户间开展水权交易,探索多种形式的水权流转方式;及时总结经验,出台水权转让的有关指导意见和办法,逐步推广水权交易制度。积极培育水市场,统筹推动水权交易平台建设,加强水权交易监管,维护水市场良好秩序。探索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水资源资产产权管理制度,区分生活、生产、生态等用水类型,完善水资源使用权用途管制制度。
(三)推动管护体制改革,促进水利工程良性运行
在强化政府责任的前提下,发挥市场作用,合理划定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按照产权归属落实水利工程管护责任,合理选择管护模式,有序推进管护体制改革,健全工程维修养护机制,推动工程管理队伍专业化、规模化、规范化建设,促进水利工程良性运行。
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推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制。推行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招标、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模式,推动水利工程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建设管理。加强水利工程施工建设过程监管,特别是工程的扫尾竣工验收工作,使工程及时交付使用发挥效益。创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模式,鼓励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经营主体作为实施主体,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自检、自管、自运营”。积极探索移民安置新方式,健全落实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机制,依法依规做好水利工程移民工作。
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市场化管养维护体制机制。加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投入力度,固定投入渠道。推进水利公共服务体系承接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推行管养分离,积极开展试点,逐步建立维修养护市场化运作机制,以公共财政管养维护资金为引导,培育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市场,创新专业化、多元化的水利公共服务管理模式。培育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运行管理、维修养护、技术服务等水利公共服务向社会力量购买,尽快培养一批农村灌溉服务、农村水利设施管养维护市场主体,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专业化市场主体承担工程维修养护。规范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市场,推行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
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开展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建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的工程管理体制;建立社会化、专业化的多种工程管护模式;建立制度健全、管护规范的工程运行机制;建立稳定可靠、使用高效的工程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奖惩分明、管理科学的工程监督考核机制。到2025年,扭转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的局面,建立适应州情、水情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
(四)深化水利投融资机制改革,保障建设资金需求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原则,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投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以政策扶持为依托,以水利投融资企业为载体,充分调动社会资本投资水利建设的积极性,构建多元化、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水利投融资体制机制,提高民间投资活力,拓宽融资渠道,保障水利建设资金需求。
建立健全充满活力的投融资机制。创新水利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一是发展壮大水利投融资企业。健全州级及3个县(市)级水利投融资平台,各地可通过资本金注入、资产划转等方式做大做强水利投融资企业,做好水资产确权、划转、管理、经营工作,将确权资产注入水利投融资平台。州级水利投融资平台按照省政府批准的骨干水源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及筹资方案做好资金筹集工作,与县(市)政府采取股份合作、资产划转等方式,帮助县(市)地方政府解决水利建设配套资金问题。县(市)投融资企业充分发挥投融资职能,积极参与地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将水利投融资企业提供的公共或公益性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内容。二是用足用好金融信贷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将水利作为信贷投入的重点领域,持续向水利投融资企业提供短、中、长期贷款。大力探索和推广骨干水源项目“分贷”模式,由州级水利融资公司和县(市)水利融资公司共同就一个项目分别申请贷款、分别偿还,解决县(市)资金缺口问题。探索和推广“水利投资通”等股权融资金融产品,解决水利项目前期资本金不足的问题,优化水利投融资企业债务结构。三是引导设立水利投资基金。鼓励投融资企业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与银行、保险等金融资本及其他社会资本合作设立水利投资基金。进一步支持和发展壮大水利产业基金等涉水产业基金,扩大基金募集规模。四是鼓励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投入水利。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保险资金等机构资金的投资机制,积极拓展保险服务功能,鼓励通过债券、股权、资产注入等多种方式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形成“信贷+保险”合作模式,完善水利信贷风险分担机制以及融资担保体系。五是探索水利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融资具有成本低、结构好的优点。资产证券化非常适合于现金流可以预期而且稳定的基础设施项目,以资产证券化作为手段,将现金流稳定的非流动性资产转换成现金。
建立健全共赢发展的社会资本合作机制。一是放开社会资本进入领域。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应向社会资本(含外资)开放,特别是具有供水、发电、旅游等功能的项目应优先向社会资本开放。各地应积极盘活现有水利等国有资产,选择一批已建水利工程,通过股权出让、委托经营、整合改制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筹集的资金用于水利工程建设。二是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将水利作为信贷投入的重点领域。鼓励投融资企业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与银行、保险等金融资本及其他社会资本合作设立水利投资基金,专项用于水利工程建设。
(五)加强创新引领,提升水利行业科技支撑能力
以水安全保障的科技需求为导向,深化水利科技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增加创新活力,加强重大科技问题研究,加快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为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
加强科技创新。完善水利科技专项资金长效稳定投入机制,加快构建科学研究、科技推广与服务、科技管理三大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立足地方特色水利,增加水利科研设备的投入,加快科技平台、科研设备共享平台等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建成具有独立创新能力的水资源优化配置和精准调度、节水减排、水土保持各方面的创新团队。加强水利科技重点研究与技术推广。
大力实施和推进水利人才战略。加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明显增加。加强培训教育,优化基层水管单位人员专业、年龄结构,提高技能水平。实施水利员“村村通”工程和水利站“乡乡通”工程。加强水利人才培养、引进和培训教育。
加强水利规划和基础工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布局,加快编制区域、城市、县域水利综合规划及专项规划,做好水安全保障、国家水网工程、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等新型规划。围绕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加快前期论证工作,妥善处理好移民征地、生态环境、各方之间利益协调等问题,合理确定工程建设方案,做好前期项目储备。
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合理确定人员编制和配置,改善工作条件,建立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基本办公设备和水利专业技术装备。加强水利工程管理设施建设,按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完善监测、通信预警等信息化管理设施。积极推进农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以农村水利工程管护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基层水利专业化服务队伍建设。
六、投资规模匡算
根据“十四五”水安全保障主要建设任务,需求与可能相结合,分类筛选各类水利项目,按照前期工作进展和资金筹措情况安排建设年限。“十四五”期间,全州水利建设项目匡算总投资246.45亿元,“十四五”期间计划投资111.84亿元,结转“十五五”134.61亿元。
“十四五”期间投资中,按照水利建设主要任务划分,供水保障能力建设工程项目投资55.72亿元,占49.8%;防洪提升工程项目投资11.41亿元,占10.2%;主要河湖及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投资40.11亿元,占35.9%,信息化投资4.61亿元,占4.1%。
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分级负担的原则,合理考虑“中央、省级、州县、社会”四种来源渠道资金规模,积极争取重大水利项目进入国家相关规划,争取获得中央补助资金最大化,参照既有政策和分级落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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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十四五”水安全保障项目投资结构图
专栏7 “十四五”水安全保障项目投资表(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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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数量 |
总投资 |
“十四五”投资 |
|
|
全州合计 |
253 |
246.45 |
111.84 |
|
|
重点项目合计 |
8 |
38.24 |
7.64 |
|
|
面上项目合计 |
245 |
208.21 |
104.21 |
|
|
一、供水保障能力建设工程 |
续建中型水库 |
1 |
3.30 |
3.30 |
|
拟建中型水库 |
6 |
32.94 |
18.80 |
|
|
续建小型水库 |
4 |
4.03 |
4.02 |
|
|
拟建小型水库 |
23 |
34.75 |
8.33 |
|
|
区域内引调水工程 |
6 |
13.82 |
6.91 |
|
|
新建大型灌区工程 |
1 |
23.50 |
3.50 |
|
|
抗旱减灾治本工程 |
14 |
3.46 |
1.15 |
|
|
城市备用水源 |
1 |
0.40 |
0.40 |
|
|
大中型电站综合利用工程 |
1 |
4.00 |
2.00 |
|
|
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
1 |
12.00 |
2.00 |
|
|
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
4 |
1.24 |
1.24 |
|
|
农村供水工程 |
3 |
2.50 |
2.50 |
|
|
水库清淤工程 |
42 |
2.89 |
1.45 |
|
|
水资源节约与保护 |
1 |
0.05 |
0.05 |
|
|
小计 |
108 |
138.9 |
55.72 |
|
|
二、防洪提升工程 |
主要支流治理 |
2 |
1.45 |
1.45 |
|
中小河流治理 |
22 |
6.22 |
3.11 |
|
|
重点山洪沟治理 |
24 |
4.14 |
0.83 |
|
|
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
1 |
1.50 |
1.50 |
|
|
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
6 |
0.23 |
0.23 |
|
|
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 |
27 |
2.86 |
2.29 |
|
|
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
3 |
2.00 |
2.00 |
|
|
小计 |
85 |
18.40 |
11.41 |
|
|
三、主要河湖及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修复工程 |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
1 |
0.29 |
0.29 |
|
重点河湖生态保护修复 |
1 |
1.20 |
0.60 |
|
|
其他河湖生态保护修复 |
46 |
57.93 |
28.96 |
|
|
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 |
3 |
20.51 |
10.25 |
|
|
小计 |
51 |
79.93 |
40.11 |
|
|
四、水利信息化及其他 |
信息化基础设施(含水文基础设施) |
9 |
9.22 |
4.61 |
|
前期工作 |
|
|
|
|
|
小计 |
9 |
9.22 |
4.61 |
|
七、环境影响分析
(一)效益分析
基本建成江河安澜的防洪体系,防洪减灾能力全面提升。通过防洪提升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的实施,全面消除防洪工程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大江大河、主要支流和区域的防洪减灾能力,重点城镇和经济区防洪能力明显提高,达到规划确定的防洪标准,有力保障重点地区防洪安全。中小河流重要河段达到规划确定的防洪标准,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率、堤防达标率和沿岸生态景观明显提升,中小河流防洪能力不断增强。不断推进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建设和城市防洪排涝工程、易涝区排涝工程建设,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基础支撑。防洪工程新增河流治理长度277公里,山洪灾害防治区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更加完善,防洪减灾综合防治能力得到整体提升,水旱灾害风险防范化解能力进一步增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健康稳定。
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可以进一步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全面提升水资源配置和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推行节水行动,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明显增强,确保全州用水总量控制在7.55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均下降1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用水效率明显提高。通过全州水网骨干工程建设,可新增蓄水库容0.6亿立方米,新增供水能力0.8亿立方米,极大改善水利基础设施薄弱的局面,水资源与人口经济均衡协调发展的格局进一步完善,水资源配置和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通过灌区现代化建设与改造工程建设、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抗旱减灾治本工程建设,可有效改善农村地区生活生产条件,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1%以上,进一步改善农村供水条件,提高农村饮水水源稳定性,改善供水水质,提升农村供水安全监管水平。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提升;可支撑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提高灌溉供水保证率,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和持续巩固扶贫攻坚成果,为老百姓创收、致富提供水利支撑。
实施河湖及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修复工程,维护河湖健康,逐步实现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目标。加强水资源保护,有效控制入河湖污染排放,改善水环境质量,提高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有力保障饮水安全。加大重点河湖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力度,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稳步提升。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有效控制和减少重点防治地区水土流失,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790.82平方公里,新增生态屏障带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8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提高到81%以上,有效减少土壤流失,增强土壤保肥、保水能力。推进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改善农村水生态环境质量和提升农村防洪能力,整治河段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建设美丽河湖,打造美好家园。
(二)不利环境影响分析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是补齐水利短板的关键时期,水利工程建设可能对局部带来一些不利环境影响。本次规划大部分工程所在区域不存在环境敏感区,少量工程涉及小范围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区等环境敏感区域,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优化后,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施工期将增加一定的水土流失,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基础开挖、料场开采、道路建设、生产区布置等施工活动将破坏原地表及植被使影响区土壤抗蚀能力降低,水土流失加剧,并产生一定量的弃渣,地表扰动和弃渣在水力的条件下将产生不同程度的水土流失;部分重大工程建设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陆域水循环过程、河湖水文情势及水生态环境;工程蓄水可能产生滑坡塌岸,诱发水库地震,并可能对自然景观和文物、水生生物栖息繁衍环境、生物多样性等产生影响。据初步测算,“十四五”时期规划拟建中型水库6座,小型水库23座,预计永久征收耕园地7979亩,搬迁286人。
(三)消除和减轻不利环境影响的措施
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重点项目应符合空间规划要求,项目相关指标应与空间规划的资源开发利用、用途管制等指标衔接协调。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方面存在重大制约的项目原则上不列入。
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规划执行过程中,要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依法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等前期工作,强化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根据生态环境对规划实施的响应及时优化调整实施方式,强化对工程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的监管,最大程度地消除和减轻规划实施的不利环境影响。
坚持节约和绿色发展。加强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减少对水资源的过度消耗,逐步退还挤占的河道内生态环境用水。水资源配置要保障河流的基本生态环境用水要求,维护河流合理流量,维持湖库和地下水的合理水位。水资源开发要高度重视对河流生态环境和地下水系统的保护。水资源利用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加快建立全社会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推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努力形成节约水资源和保护水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促进保护生态环境。
坚持用法律和制度保护水生态环境。认真落实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管理制度。坚决避免中小河流治理中束窄河道、减少行洪断面以及河流渠道化的倾向,尽量保持河道自然形态,提倡采用生态型河道治理措施,注意与城市景观、生态环境的协调。加强相关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努力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妥善做好移民安置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依法移民,坚持先移民后建设,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充分征求移民意见,尊重移民意愿,科学合理编制移民安置规划,认真开展移民安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依法做好移民集中安置点建设、城(集)镇和工矿企业、专业项目迁复建环境影响评价、地质勘察、地质灾害评估等,切实做好水利工程移民征地补偿、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加强监督管理,维护移民合法权益,保障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稳定发展。
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和管理。加强规划实施后可能影响的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和重要目标的监测与保护,及时掌握环境变化,采用相应的对策措施。对直接影响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和重要目标的规划项目,应优化调整规划项目布局和选址,严格依法落实保护要求。加强规划实施的环境风险评价与管理,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环境风险问题,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应急管理措施。
八、风险评估
为有效规避、预防、控制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第200号令),对本规划中的决策事项,可能存在社会稳定、生态环境、社会效益、法律纠纷、财政金融和公共安全等风险进行风险评估。
(一)风险因素
社会稳定风险。“十四五”时期规划拟扩建中型水库6座,小型水库23座,预计永久征收耕园地7979亩,搬迁286人。征地移民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和生存发展具有较大影响,处理不当容易引发群体上访、聚众闹事、阻挠施工等社会不稳定事件。
生态环境风险。规划项目中,少量工程涉及小范围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区、基本农田等环境敏感区域;工程施工将增加水土流失;部分工程建设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陆域水循环过程、河湖水文情势及水生态环境;工程蓄水可能产生滑坡塌岸,诱发水库地震,并可能对自然景观和水生生物栖息繁衍环境、生物多样性等产生影响。
法律纠纷风险。规划水利项目建设涉及地方政府、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用水主体等多个利益相关方和多方合同合作关系,涉及重大利益调整和风险分担,任何环节处理不当,容易发生法律纠纷。
财政金融风险。“十四五”期间全州水利建设计划投资111.84亿元,是“十三五”期间的3.22倍,投资规模较大。且水利建设项目以公益性和准公益性为主,投资周期长且经济收益低,加重各级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容易出现举债过高,产生财政金融风险。
公共安全风险。规划新建的水库若汛期水库洪水调度不当,或大坝安全出现问题,可能引发洪水灾害,威胁下游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规划项目中,部分新建工程具有城乡生活供水任务,如供水水质出现问题,则威胁居民身体健康。
(二)风险应对措施
社会稳定风险应对措施。强化项目前期工作,科学论证,合理设计,控制征地移民影响规模,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稳定风险。强化征地移民前期工作,深入调查,充分征求征地移民意见,科学合理地进行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严格落实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充分排查风险因素,科学评估风险等级,强化评估结论应用和地方政府维稳责任。建立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实施监控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情况,及时掌握风险动向,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生态环境风险应对措施。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水资源配置保障河流的基本生态环境用水要求,逐步退还挤占的河道内生态环境用水。在工程前期论证阶段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优化工程设计,从源头上减少工程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依法加强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等前期工作,提出具体可行的环境影响控制措施和水土保持方案。严格落实“三同时”管理制度,加强建设、管理过程的环境影响监测和环境保护监管。
法律纠纷风险应对措施。强化各级地方政府及其下属各部门的契约意识,维护政府信用。严格执行项目“五制”建设和落实项目单位六项管理制度。规范合作行为,完善合同约定事项。任何形式的合作,应通过签订合同等形式,明确界定合同双方的责权利关系、违约处理、争议解决等内容,提前预防法律纠纷风险。
财政金融风险应对措施。创新水利投融资体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水利工程。鼓励统筹城乡供水,实行水源工程、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一体化建设运营。建立规模控制、预算管理和风险预警制度,全面动态监控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及时应对和处理。
公共安全风险应对措施。重视专家论证会的意见,把好设计技术评审关。加强汛期水库运行管理,严格依据设计调度规则进行水库洪水调度。强化大坝安全监测制度,实时监控大坝安全。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制度,实时监测源头水质。加快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从源头上消除水质问题。
(三)风险等级
《规划》在增强供水安全保障能力、保护重点地区防洪安全、完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改善河湖生态健康、推进水土流失治理等方面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规划存在的社会稳定、生态环境、法律纠纷、财政金融和公共安全风险具有可控性。在充分落实前述风险应对措施后,确定本次规划综合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九、保障措施
“十四五”时期,水利建设任务重、投资强度大、管理要求高、改革难度大。为推动规划顺利实施,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保障规划目标任务完成。
(一)强化组织领导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强化州本级和县(市)级水安全保障工作责任,加强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统筹部署协调各项任务。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挥牵头作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主动与其他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形成水安全保障工作合力。
(二)科学有序推进
规划所列的项目只作为“十四五”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依据,而不是必须要开工的约束性任务。规划实施过程中,根据中期评估等情况可作适当调整修改。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程规范,扎实做好各个项目的前期工作,认真履行建设程序,科学有序实施。切实落实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广泛凝聚共识,调动和引导各方力量,形成水利工程建设的强大合力。
(三)加大投入力度
充分发挥各级财政对水利工程建设投资的主渠道引导作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和金融政策支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优化水利建设投资结构,充实重大项目储备,在优先保障重大水利工程投资的基础上,加大重点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节约用水等领域的投资力度。
(四)逐级分解落实
各县(市)根据水安全保障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制区域水安全保障规划,把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到相关部门,明确分工,精心组织,精准发力,分步实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规划落地生效。
(五)严格检测评估
规划实施过程中,根据中期评估等情况可作适当调整修改。加强规划目标指标实施进度监测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的跟踪。建立规划实施督促检查机制,加强对规划目标指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的跟踪督办。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分析实施效果及存在问题,提升规划的适应性。
西双版纳州“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附表
附表1
供水保障工程
|
州市 |
主要建设内容 |
投资(亿元) |
|
|
总投资 |
“十四五”投资 |
||
|
一、供水骨干工程 |
75.03 |
34.51 |
|
|
(一)中型水库(续建1件、拟建6件) |
36.24 |
22.10 |
|
|
景洪市 |
续建1件:曼灯河扩建 拟建2件:曼么耐扩建、瑶房河 |
12.18 |
8.76 |
|
勐海县 |
拟建2件:勐阿、南卡龙 |
9.28 |
6.06 |
|
勐腊县 |
拟建2件:田房、南细河 |
14.78 |
7.28 |
|
(二)小型水库(续建4件、拟建23件) |
38.78 |
12.41 |
|
|
景洪市 |
续建2件:大寨、红光 拟建8件:老坝那、曼龙河、曼亏、龙秋、星光、茶园、岔河、大黑山 |
9.98 |
4.15 |
|
勐海县 |
续建1件:曼彦 拟建6件:曼先、曼老改扩建、布朗山、田新、曼稿、南录 |
10.24 |
4.10 |
|
勐腊县 |
续建1件:回利河 拟建/9件:盐塘改扩建、磨憨镇新民、曼掌、蚌敢河、回温河、勐润扎松板、龙巴、曼松、磨憨董宗堡 |
18.56 |
4.16 |
|
二、水系连通工程 |
13.82 |
6.91 |
|
|
景洪市 |
拟建3件:勐罕坝区、南七河—孔雀湖、勐养坝区 |
8.42 |
4.21 |
|
勐海县 |
拟建3件:南录河至勐遮坝区曼老水库、布朗山水库、南卡龙水库至那达勐水库 |
5.40 |
2.7 |
|
三、大中型电站综合利用工程(拟建1件) |
4.00 |
2.00 |
|
|
景洪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
|
|
|
|
四、新建大型灌区工程(拟建1件) |
23.5 |
3.5 |
|
|
勐腊县南腊河流域大型灌区 |
|
|
|
|
五、灌区现代化建设与改造工程 |
13.24 |
3.24 |
|
|
1件大型灌区:勐海县大型灌区 |
12.00 |
2.00 |
|
|
4件中型灌区:景洪市勐龙、勐捧勐润、景洪市勐旺、景洪市普文 |
1.24 |
1.24 |
|
|
六、农村供水工程 |
2.50 |
2.50 |
|
|
在全州一市两县推行城乡一体化规模化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实施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2件、千吨万人工程、万人以下集中工程等203件,受益人口7万人。 |
|
|
|
|
七、城市备用水源(共1件) |
0.40 |
0.40 |
|
|
景洪市曼点水库 |
|
|
|
|
八、抗旱减灾治本工程 |
3.46 |
1.15 |
|
|
小(1)型水库1件、小(2)型水库7件,水系连通工程6件,受益乡镇居民8.49万人,保障基本口粮田0.79万亩 |
|
|
|
|
九、水库清淤疏浚工程 |
2.89 |
1.45 |
|
|
中型水库1件、小(1)型水库20件、小(2)型水库21件 |
|
|
|
|
十、水资源节约与保护 |
0.05 |
0.05 |
|
|
合计 |
138.90 |
55.72 |
|
附表2
防洪提升工程
|
序号 |
主要建设内容 |
投资(亿元) |
|
|
总投资 |
“十四五”投资 |
||
|
一、主要支流治理 |
1.45 |
1.45 |
|
|
补远江勐仑镇段河治理工程:治理河长5.9km,新建堤防11.8km。 补远江(罗梭江)勐仑镇大学城段:治理河长6.1km,新建堤防4km。 |
|
|
|
|
二、中小河流治理 |
6.22 |
3.11 |
|
|
景洪市 |
6段:南阿河曼广夯-曼迈段、曼养-曼别段;勐旺河岔河村至半坡寨村段;勐旺河半坡寨村至纳拱村段;南阿河曼别-曼帕扎段;普文河五队老桥至林场段;普文河大开河检查站至613大湾塘段。治理河长47.5km。 |
1.98 |
0.99 |
|
勐海县 |
12段:勐往乡勐往河、勐满镇南满河、流沙河县城3公里段、流沙河县城8公里下游段、南哈河、勐阿镇南阿河、南哈河左支流、南果河、南披河、南佬河、南木介河、南洞河。治理河长50.23km。 |
3.39 |
1.70 |
|
勐腊县 |
3段:南满河坝腊至曼宽段、南润河勐润段、南木窝河尚勇至火车站段。治理河长14.3km。 |
0.85 |
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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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山洪沟治理 |
4.14 |
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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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4条山洪沟进行治理,治理段总长度152.7km,新建护岸及堤防长度247.8km,沟道疏浚3.3万m3。保护人口6.7万人、保护农田4.1万亩。其中,景洪市12段、勐海县6段,勐腊县6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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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
1.73 |
1.7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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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 |
小(1)型:弯干、龙帕 小(2)型:搭亥、小田坝、前卫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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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 |
中型:那达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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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腊县 |
小(1)型:回龙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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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病险水闸除险加固 |
2.86 |
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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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景洪市(7件)、勐海县(18件)、勐腊县(2件)27件病险水闸进行除险加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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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
2.00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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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8.40 |
1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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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修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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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市 |
主要建设内容 |
投资(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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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十四五” 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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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河湖生态保护修复 |
59.13 |
29.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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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江景洪段、生态补水项目3件、生态河道综合治理项目11件、其他水生态修复与治理项目32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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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
0.29 |
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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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屏障带水土流失治理重点项目58平方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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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美乡村建设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 |
20.51 |
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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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县(市)综合治理河长107km,受益村庄31个,受益人口5.88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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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9.93 |
4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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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
水利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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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主要建设内容 |
投资(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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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十四五” 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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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信息化基础设施(含水文基础设施) |
勐海县大型灌区现代化灌区项目、勐腊县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工程、勐腊县水利信息化建设工程、勐腊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信息平台建设、勐海县水库智能管控系统工程、勐海县农村供水智能管控系统工程、水务系统能力建设、河长制智能管控系统工程、景洪市智慧水务综合平台建设。 |
9.22 |
4.6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