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管委会,各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中央、省属驻州各单位: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土保持规划(2020-2030年)》已经十三届州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9月7日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土保持规划
(2020-2030年)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
2021年9月
前 言
水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性资源。水土流失是我国重大的环境问题,其对农业生产、生态可持续发展、防洪安全、水质安全及人居环境有着重要影响。根据云南省土壤侵蚀遥感调查报告(2015年),西双版纳州水土流失面积3288.37km2,占全州土地总面积的17.31%,全州水土流失较轻,也是全国生态环境较好的地区,但局部的水土流失仍较为严重,尤其对一个以自然风景优美而闻名的地区,局部的水土流失对景区等也会带来较差的感观;而且发生水土流失的地区通常也是贫困较为严重的区域,这些水土流失会导致水土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恶化、自然灾害加剧,威胁生态安全、防洪安全、粮食安全、饮水安全和人居环境,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制约因素。
水土保持是发展的生命线,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是国土整治、江河治理的根本,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要求云南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西双版纳州委、州政府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保护好云南的绿水青山、蓝天白云,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全面推进新时期全州水土保持工作,西双版纳州水利局于2015年4月委托昆明龙慧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西双版纳州水土保持规划,接受委托后昆明龙慧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了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小组,但鉴于当时云南省水土保持规划尚未出台,州(市)规划工作搁置,西双版纳州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未能开展;2017年11月,《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的通知》(云水保〔2017〕99号)下发实施,要求各级政府开展相应规划编制工作;后根据州水利局工作安排,为使州级水土保持规划能落到实处,要求本次州级规划与两县一市的县级水土保持规划同步开展工作;编制小组于2017年12月正式启动西双版纳州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反复论证咨询、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在2019年年中完成初稿,根据州及各县意见,要求在第三次土地利用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完成规划编制,到2020年6月在三调成果出来后,再次启动规划修改、整理、完善工作。由于多种原因,目前三调成果尚无最终成果,为确保数据的完整性,本次规划修改和调整仍采用完整的二调数据,同时规划名称由《西双版纳州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改为《西双版纳州水土保持规划(2020-2030年)》,于2020年10月完成初稿,并向州、县(市)征求意见,根据州、县(市)各部门返回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报州政府审查;州水利局于2021年12月3日组织技术审查,会后根据与会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于2021年1月形成报批稿。
本次规划范围为全州3个县(市),虽然规划委托时间较早,但由于各方面原因,成稿时间较晚,因此规划基准年由原来的2015年,调整为2019年,近期水平年由2020年调整为2025年,远期水平年仍维持为2030年。规划系统分析了全州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现状、存在问题,认真研究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在全省水土保持四级区划的基础上,完成全州水土保持五级区划,以此为基础,以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为主线,以全州主体功能区规划为重要依据,拟定西双版纳州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的总体部署,明确水土保持的目标、任务、布局和对策措施,分区确定水土保持防治方略、目标与总体布局,提出预防、治理、监测、监管和近期重点项目规划,为西双版纳州开展水土流失防治,维护良好生态、保障饮水安全、改善人居环境、推动农村发展,规范生产建设行为、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设生态文明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将作为今后一个时期西双版纳州水土保持工作的发展蓝图和重要依据。
目 录
1 规划背景及必要性……………………………………………10
1.1 规划背景……………………………………………………10
1.2 任务来源及工作开展情况…………………………………11
1.3 规划必要性…………………………………………………13
1.4 规划编制的技术路线………………………………………18
1.5 规划基础数据的确定………………………………………21
2 基本情况………………………………………………………22
2.1 自然条件……………………………………………………22
2.2 社会经济……………………………………………………56
2.3 土地利用……………………………………………………74
2.4 水土流失现状………………………………………………79
2.5 水土保持现状………………………………………………90
3 现状评价与需求分析………………………………………100
3.1 水土保持面临的形势………………………………………100
3.2 现状评价…………………………………………………107
3.3 需求分析……………………………………………………126
4 规划目标、任务和规模……………………………………139
4.1 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139
4.2 规划编制原则………………………………………………140
4.3 规划编制依据………………………………………………142
4.4 规划范围与水平年…………………………………………146
4.5 规划目标……………………………………………………146
4.6 规划规模……………………………………………………148
5 总体布局……………………………………………………151
5.1 总体布局……………………………………………………151
5.2 区域布局……………………………………………………154
5.3 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167
6 预防保护规划………………………………………………178
6.1 预防原则……………………………………………………178
6.2 预防范围、对象与措施……………………………………178
6.3 措施规划…………………………………………………181
6.4 重点项目……………………………………………………216
7 综合治理规划……………………………………………219
7.1 治理范围和对象………………………………………219
7.2 治理规划措施……………………………………………220
7.3 重点项目…………………………………………………229
8 水土保持监测规划………………………………………230
8.1 监测站点现状………………………………………………230
8.2 监测规划任务………………………………………………230
8.3 监测工作规划目标…………………………………………235
8.4 监测能力建设规划…………………………………………235
8.5 动态监测……………………………………………………237
8.6 水土保持信息化…………………………………………237
8.7 监测项目…………………………………………………239
9 综合监管规划………………………………………………242
9.1 监督管理……………………………………………………242
9.2 能力建设……………………………………………………246
9.3 科技支撑……………………………………………………252
10 实施进度及投资匡算………………………………………255
10.1 实施进度…………………………………………………255
10.2 治理措施汇总……………………………………………258
10.3 投资匡算…………………………………………………260
11 实施效果分析………………………………………………267
11.1 效益分析…………………………………………………267
11.2 调水保土效益……………………………………………270
11.3 经济效益…………………………………………………272
11.4 生态效益…………………………………………………273
11.5 社会效益…………………………………………………274
12 实施保障措施………………………………………………275
12.1 加强组织保障……………………………………………275
12.2 政策保障…………………………………………………276
12.3 投入保障…………………………………………………277
12.4 科技保障…………………………………………………280
12.5 严格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280
12.6 宣传教育…………………………………………………283
附 表……………………………………………………………284
1.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气象特征表
2.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2019年人口及劳动力统计表
3.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2019年国民经济统计表表
4.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现状治理措施统计表
5.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土地利用现状表
6.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土流失现状表
7.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土保持区划表
8.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
划分成果表
9.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土保持规划措施汇总表
10.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土保持规划重点项目统计表
11.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土保持规划重点项目投资匡算表
12.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土保持规划措施进度计划表
13.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土保持规划投资进度计划表
1 规划背景及必要性
1.1 规划背景
水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性资源。水土流失是我国重大的环境问题,其对农业生产、生态可持续发展、防洪安全、水质安全及人居环境有着重要影响。目前我国水土流失面积尚有294.91万km2,占国土面积的30.7%,严重的水土流失导致水土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恶化、自然灾害加剧,威胁国家生态安全、防洪安全、粮食安全和饮水安全,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制约因素。
党的十九大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同时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要求云南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省委省政府现场办公会强调西双版纳州要铆定目标、坚定信心,努力建设成为世界旅游名城、沿边开放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实施雨林保护行动、雨林修复行动、雨林回归行动、林城融合行动、环境治理行动,全域打造闻名世界的森林公园,保护美丽中国雨林胜地。
近年来,西双版纳州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全面推进,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经济、资源、环境进一步协调,生态产业快速发展、绿色消费深入人心、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生态文化特色进一步彰显,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改善同步提升,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文明建设走在云南省前列。
为全面推进新时期全州水土保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是新形势下水土保持工作的必然要求,水土保持规划作为基础指导性文件对水土保持工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加强水土保持管理的重要依据,是指导水土保持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同时,其对于推进水土保持事业长远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目前,云南省政府批复了《云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在全省水土保持规划的框架下,对西双版纳州水土保持综合规划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1.2 任务来源及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4月,西双版纳州水利局通过招标方式,选定了昆明龙慧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作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土保持规划”的技术承担单位,并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接受委托后昆明龙慧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了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小组,组织了相关人员参加规划工作;由于当时云南省水土保持规划尚在编制过程中,另外州政府规划工作经费未落实,因此规划工作搁置;2017年11月,《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的通知》(云水保〔2017〕99号)下发实施,要求各级政府开展相应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小组于2017年12月正式启动西双版纳州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于2017年12月到 2018年3月间,多次赴版纳州进行现场调研、资料收集、技术研讨、与其它专业综合规划衔接等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反复论证咨询、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依托《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要求,系统分析西双版纳州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现状,在《云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的框架下,制定科学完整的水土保持规划方案,为以后全州开展的分区防治方略、区域布局与规划、重点项目布局与规划方案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在2019年年中完成初稿,根据州及各县(市)意见,要求在第三次土地利用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完成规划编制,到2020年6月在三调成果出来后,再次启动规划修改、整理、完善工作。由于保密原因三调成果未给出调差后的正式成果,为确保数据的完整性,经与州水利局、县(市)水务局协商一致,本次规划修改和调整仍采用完整的二调数据,同时规划名称由《西双版纳州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改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土保持规划(2020-2030年)》。于2020年10月底完成意见征求稿,2020年11月6日在州水利局组织召开水保委成员单位进行了部门意见征集,我公司根据部门意见进行的补充和完善,于2020年11月完成送审稿;在2020年12月3日由水利局组织技术审查工作,我公司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于2021年1月完成报批稿,报州政府审批。
1.3 规划必要性
1.3.1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历史时期,在党的十八大会议上,党和国家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将其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一道,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在党的十九大会议上,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出更高要求,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科学编制西双版纳州水土保持规划,突出水土保持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发挥其在促进生态安全、协调人与自然和谐方面的保障功能,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设“美丽版纳”、“森林版纳”,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
1.3.2 是落实水土保持法、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条确定了各级政府水土保持责任,明确提出了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为了使考核落到实处,需要通过规划工作,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明确相关各级行政区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以便为制定可量化的考核指标提供依据,确保水土保持责任的有效落实。
根据《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2014年7月)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告,并负责组织实施。
因此,编制西双版纳州水土保持规划是落实水土保持法、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的要求。
1.3.3 是构建生态经济产业发展的保障
结合西双版纳州打造我国面向东南亚枢纽要求,根据《西双版纳州生态经济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5年)》规划,利用版纳州区位优势、良好的生态条件、多彩的旅游资源、丰富的民族文化,着力打造以“生物农业、生物林业、生物种业、生物医药、生物制造、生物能源”为主导的特色生物产业;以热带雨林美景的最佳观赏地、傣族文化最富集的体验地、避寒养生度假旅游胜地、南传佛教文化展示地、普洱茶爱好者的向往地、面向东南亚的国际旅游集散地的旅游文化产业”;以健康养生西双版纳,把西双版纳州建设成为全省重要的健康养生基地、全国健康养生产业先行区、大湄公河流域具有影响力的健康养生服务中心……”。
上述产业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生态环境,西双版纳全州水土流失较轻,水土流失问题也不突出,但局部存在高流失区和分布集中区域,这些流失区域对生态经济产业的发展将带来不利影响,着手全州的水土保持规划,通过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治理,可快速恢复局部被破坏的生态环境,为构建全州生态经济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优美的自然环境和良好的生态产业,也是西双版纳作为面向东南亚枢纽,竖立良好国际形象的必然要求。
1.3.4 着力构建生态安全屏障,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需要
根据政府要求和部署,西双版纳州要全力打好绿色发展、生态经济产业牌,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用严格的制度保护生态、用科学的方法治理环境、用集约的方式利用资源,深入推进“森林版纳”建设,形成的生态安全屏障。
开展西双版纳州水土保持规划,以生态修复为重点、提高全州森林面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为主要内容,是构建生态安全屏障,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需要。
1.3.5 是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规划体系的需要
“西双版纳州水土保持规划”既是全省水土保持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指导、控制县级规划编制的纲领性文件,起到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是水土保持规划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摸清水土流失背景情况和水土保持治理现状情况,正确分析当前水土保持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着力弥补当前水土保持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在全州尺度上对水土资源利用、保护和水土流失治理进行统筹部署和安排,最终与省级规划和县级规划形成层次分明、定位合理的水土保持规划体系,充分体现规划的系统性和层次性。
1.3.6 是加快水土流失治理的重要举措
西双版纳州水土流失面积3288.37km2,水土流失造成的土地生产力退化、河库泥沙淤积、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仍然给全州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带来严重威胁和制约。保护水土资源,以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和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成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现实任务。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就是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一系列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和关键环节,也是明确新任务、研究新思路的工作过程。要通过规划的编制,系统分析全州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现状、存在问题,研究推动工作的新举措和新机制,科学制定全州水土保持工作方略、防治目标和总体布局,为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提供科学依据。
1.3.7 是满足全州人民群众与全省同步实现小康生活迫切愿望的需求
西双版纳州是一个集“少、边、穷、山”四位一体的地区,光热条件好、降雨量充足,农业种植条件较好,全州既有传统农业,又有橡胶、茶叶和热带秀色水果为主的特色种植业;但总体经济基础较差、农业基础薄弱、生产力水平不高,贫困问题仍较突出。
局部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造成了区域农村生产生活水平低、经济发展的滞后,使当地的资源环境开发与保护矛盾日愈突出,容易陷入“人口增加—过度开垦—土壤退化—经济贫困”的恶性循环。深深影响了全州的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经济发展。
开展西双版纳州水土保持规划,加大全州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将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着力点,减少水土流失,改善农民的生活、生产条件,把治理与开发相结合,生态建设与区域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将有利地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3.8 是提高全社会参与和监督程度,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的重要途径
按照水保法规定,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完成后要及时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审批和公开,成为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共同遵循的行动纲领。编制西双版纳州水土保持规划,就是要通过这样一个过程,让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全州水土流失现状,深刻认识水土流失的危害及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从而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提高保持水土资源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让社会公众了解需要承担的法定责任和义务,从而主动地投身到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来;让社会公众知晓水土保持工作的任务,从而更好地监督政府部门的工作,努力形成全社会广泛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为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1.4 规划编制的技术路线
规划编制采取的主要工作方式与关键技术路线是:现状分析、关键技术问题研究、规划目标制定、明确规划布局和主要任务、制定保障措施等环节。
(1)现状分析:在相关规划和评估等成果以及总结近年来的经验和问题的基础上,分析全州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的形势、水土保持方面的需求,提出规划编制的总体方案和思路。
(2)关键技术问题分析:在现状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云南省水土保持条列,分析规划编制中需要解决的若干技术问题,特别是水土保持类型区划、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划分的界定等。
(3)规划目标制定:在现状分析和关键技术问题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水土保持的总体要求,分析确定规划主要目标及其指标,要特别注意与相关规划的协调和衔接。
(4)明确规划布局和主要任务:在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的基础上,从不同区域面临的水土保持问题及水土流失的现实出发,分析各区域重点需要解决的水土保持问题,明确不同区域水土保持工作的方向和战略布局。以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生态环境有效保护和改善民生为目标。注重发挥大自然的生态自我修复功能,加强预防保护、监督管理和综合治理。制定与西双版纳州自然条件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和布局,提出规划的主要任务。
(5)制定保障措施:围绕规划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从组织、政策、投资、科技支撑以及部门协调等方面,制定保障措施,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技术路线图如下:

图1.4-1 技术路线图
1.5 规划基础数据的确定
我国各地在国土面积上长久以来存在多套数据的问题,这也给规划带来一定的干扰,就西双版纳州而言就一直存在三套较为完整的数据,第一是统计数据,全州总面积为19462km2;第二是土地调查数据,总面积为19096.04km2;第三是水土流失遥感调查数据(也是国家、省水保规划的数据),总面积为18994.51km2,这三套数据有较大差异。
为与全国、全省水保专项规划数据一致,本规划以水土流失遥感数据为主;由于土地二调数据较全,但不便于对调查数据强行平差到与水土流失遥感数据一致,因此在土地利用现状的分析上仍采用土地二调数据。
表1.5-1 西双版纳州三套国土面积表 单位:km2
|
行政区划 |
统计面积 |
二调面积 |
国家、省水保规划面积 水土流失遥感面积 |
|
景洪市 |
6895 |
6867.11 |
6867.50 |
|
勐海县 |
5511 |
5368.09 |
5310.27 |
|
勐腊县 |
7056 |
6860.84 |
6816.74 |
|
全州合计 |
19462 |
19096.04 |
18994.51 |
2 基本情况
2.1 自然条件
2.1.1 地理位置
西双版纳州位于云南省西南部边陲,地处云南省的最南端,地理位置介于东经99°56′~101°50′和北纬21°08′~22°35′之间,是亚洲大陆向东南亚半岛过渡地带。全州东西横跨190km,南北纵跨160km,土地总面积18994.51km2,占全省面积的4.9%,占全国面积的0.2%。西双版纳州东北面与江城县、普洱市相连;西北面与澜沧县为邻,东南部、南部和西南部分别与老挝、缅甸山水相连,邻近泰国和越南,边界线长达966.3km,约等于云南省边境线总长的1/4。州府所在地为景洪市允景洪街道办事处,距昆明公路里程540km。
2.1.2 地形地貌
(1)主要地形
西双版纳州地处横断山脉的南延部分,怒江、澜沧江、金沙江褶皱系的末端,山地丘陵约占95%,山间盆地(坝子)和河流谷底约占5%。全州周围高,中间低,西北高,东南低。以澜沧江为界,分中、西、东3个地貌区域。
东部无量山脉,纵贯景洪市东北部和勐腊县,海拔1000-1500m。西部为怒江山脉余脉,分布在勐海县全境。除有少数珠状相串的盆地和低山外,多为切割山峦,山地海拔在1500-2000m之间。中部被澜沧江下游及其支流侵蚀切割成众多的开阔低峡和群山环抱的宽谷盆地,集中在景洪市西部、南部和勐腊县南部,地势相对平缓,海拔在500—1000m之间。西双版纳州属整个地势多为高度被切割的山原地貌。州内最高点在勐海东北部的滑竹梁子,海拔为2429.5m,最低点在勐腊县良各脚西南的澜沧江河谷,海拔470m。全州95%以上的面积为山地,1km2以上的坝子58个,多数坝区海拔在540m —900m 之间,个别坝子海拔在1000m 以上,山区海拔均在1000m—1200m 之间。
(2)主要地貌类型
环状山地:特点是四周环山,中间是相对平缓的盆地,或是宽长的谷地,盆地间往往被低山丘陵相隔。如澜沧江及其支流罗梭江以东的勐腊县盆地,东、西、南、北四方各有一组长条状较高的山地阻隔,中部又隆起一条南贡山山地,将盆地分隔成南北向的两块宽谷盆地。
丘状高原,山原地貌:澜沧江东岸的小勐养、南线河、象明一线以北地区,原来是海拔1100-1300m完整的高原面,地壳抬升的同时又遭河流切割,形成目前起伏和缓、浅丘密布的残存高原面,外围则是侵蚀的中山山地,两者相连组成中山山原地貌形态。
山川并列、岭谷相间地貌:澜沧江下段和罗梭江的下游,受西北一东南向和东北一西南向的两组构造线的控制,形成两组不同方向的山川并列,岭谷相间的地貌类型。
岩溶山地:又称石灰岩山地。西双版纳地区此类地貌面积不大,主要在勐腊县的勐远东部和北部,以及勐仑、勐醒以北一带两片。海拔虽然不太高,但是坡陡谷深,地势十分险要,在盆地的边缘地带及河流宽谷附近往往有峰林状的石灰岩山丘分布。
盆地:俗称坝子,内部相对平坦、周边相对较高或崎岖,且内部地面坡度在12°以下的山间盆地、河谷、冲积平原、宽谷丘陵、冲积扇等面积1km2以上的地形区,坝子是高原山区里条件最好、最适合人们生产生活的小地形,一定区域内人口、经济、文化、社会等活动的聚集区、中心区。全州1km2以上的坝子58个,多数坝区海拔在540m 至900m 之间,个别坝子海拔在1000m 以上,山区海拔均在1000m 至1200m 之间。西双版纳州“最大坝子”的桂冠属于勐遮坝,面积达117km2,雏形是原边断陷湖盆,盆地底部有厚厚的河湖沉积,残丘散布其间。50km2-100km2以上的坝子有5个:勐罕坝(汉名橄榄坝)、景洪坝、勐混坝、勐海坝,流沙河水系把勐海、勐遮坝、勐混坝连在一起,它们的形态几近一致。20km2-50km2以上的坝子有8个:勐捧坝、勐岭坝(汉名普文)、勐润坝、勐腊坝、勐满坝(属勐腊县)、勐阿坝、勐养坝、景讷坝。10km2-20km2以上的坝子有7个:勐旺坝、勐洛坝(景洛,现名打洛)、勐板坝(属勐海县)、勐宋坝、勐仑坝、勐宽坝、勐满坝(属勐海县)。5km2-10km2的坝子5个,分别为勐往、勐伴、格朗和、尚岗、勐康;大于3km2的坝子有7个,分别为冻良、曼庄、尚勇、勐帮、沙仁(属瑶区乡)、勐岗、勐宋(景洪市勐龙镇)、勐醒。大于1km2-3km2的坝子共24个。大于1km2的坝子有58个,总面积约946km2,不足整个西双版纳州总面积的5%。
2.1.3 地质构造
(1)地质构造
西双版纳州位于横断山系南北向断裂线,构造线逐渐向外辐散的地段,整个地区的东西两侧被长期隆起带的变质岩山地所包围,中部是中生带拗陷,三叠纪以后的海陆交替相、陆相红色沉积地层。地层经受多次造山运动的影响,形成复杂的地质构造,区内地表形态深受澜沧江深大断裂及次一级断裂的控制,褶皱紧密,断层成束。
西双版纳州在古生代时曾经是海洋的一部分,白垩纪末、老第三纪初抬升成陆地,后遭受长期的剥蚀,形成了准平原地形,至今区内仍保存条状山地与残存高原相间的结构形态。喜马拉雅造山运动中,准平原又一次大幅度上升,同时也使得区内条状断裂带继续活动,出现差异性上升,形成较多断陷盆地。新构造运动时期,西双版纳地区有大幅度上升,勐海东北部花岗岩山地的隆起,勐腊中部南贡山等山地的抬升,以及周边山地的上升等差异性上升的结果,奠定了区内起伏较大的地形的构架。
总的来说,受横断山脉构造和断裂线向外辐散的控制,区内以西北一东南向断裂为主,伴生有东北一西南的构造线,同时还有近南北向及东西向的一组断裂线。几组断裂线的交错穿插,控制着整个地区的山脉水系分布格局。
(2)底层与岩性
以澜沧江为界,江东与江西分布的地层差异较大。江东以中生界的红色河湖相碎屑岩为主,而西部普遍分布的是花岗岩和各种板岩、石英岩等变质岩。
主要岩性和地层是:第三纪、第四纪河湖相沉积地层,多分布在河流两岸的河漫滩、阶地,盆地底部及两侧的低丘。
白垩系地层,主要由浅紫色泥岩、泥灰岩、砂页岩组成,主要分布在勐腊盆地。
中生界侏罗系、三叠系地层,由紫色、紫红色、黄色、灰黄色等不同颜色的砂岩、砾岩、长石英砂岩、泥岩、泥灰岩及页岩组成。这一类地层在西双版纳地区的分布面积较广。
三叠系下部以及二叠系或石炭系地层,由杂色砂页岩和碳酸岩组成,主要分布在勐腊县境内,如勐远一带,以及勐醒、勐仑东部的南北向山地。另外,在景洪县的勐罕东部和勐腊县西北部的澜沧江两岸山地都是这一类地层。
下古生界地层变质而成的变质岩,由片岩(包括绿泥绢云母片岩、石英片岩、云母石英片岩)、板岩、变质砂岩及石英组成,在西双版纳州的西南部及西部有较大面积的分布。
燕山期的岩浆岩地区,是临沧花岗岩体的南延部分,以花岗岩为主体,由黑云母花岗岩、二云母花岗岩、花岗岩闪长石等组成,分布在西双版纳州的中、西部地区。
2.1.4 气候
西双版纳州地处北回归线以南,接近北回归线,太阳入射角度高,冬至时分入射角最低也在45º,属热带、亚热带西南季风气候。北有哀牢山、无量山为屏障,冬季南下寒潮微弱,南面东西两侧靠近印度洋和孟加拉湾,受印度洋的西南季风和太平洋东南气流的影响,溽热而富含水汽的海洋气流从印度洋、太平洋北上,形成高温多雨、干湿分明的特点而不受台风袭击的影响,同时具备大陆性气候与海洋性气候的优点,由于地势复杂和受地形影响,又具有“垂直”气候的特点。
是北回归线以南的热带湿润区。因此在气温上,“热”就是西双版纳州的主旋律。西双版纳年平均气温在18~22℃之间,最冷月均温也有8.8~15.6℃,多年平均气温20.2℃,年平均风速0.87m/s,而最冷月与最热月温也差只有9.9℃而已。但是西双版纳州一天之内的气温变化却比较明显,日温差最大可达27.3℃,这和我国大部分地区迥然不同。西双版纳州四季不明显,只有旱、雨季之分,年降水量在1193.7-2491.5mm,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565mm。其中盆地稍低,而山区略高。湿季降水占年总量的82%~85%,7~8月份月降水量皆在250mm以上,最少的2月份降水量只有20mm。但是,干季降水少却雾浓露重,提高了干季湿度,也在一定程度上补偿了降水不足。年平均日照时数2058.8h,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1252mm,无霜期354天。
2.1.5 河流水系
西双版纳州境内河流全属澜沧江水系。澜沧江是湄公河的主流,由云南省普洱市小橄榄坝进入西双版纳州,在州境内流程为187.5km,于州内勐腊县南腊河汇口流出国境,出境后称湄公河,流经东南亚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越南后汇入南海,是一条著名的国际河流。全州境内河流众多,支流密布,共有大小河流2761条,多发源于无量山和怒山支脉丛中,分别为澜沧江一、二、三级支流。河网总长度12177km,河网密度为0.633km/km2,总径流面积近20000km2。按面积划分:集水面积在5000-10000km2的河流有1条,在1000~5000km的河流有7条,集水面积在100-1000km之间的河流有175条,其中,一级支流43条,二级支流88条,三级支流42条,四级支流2条。按河长划分:河长在60km 以上的河流有15条,分别为:澜沧江东岸的补远江(罗梭江)、南腊河、南满河、南木窝河(尚勇河)、勐醒河、南昆河、勐旺河、普文河(大开河)、南线河;澜沧江西岸的流沙河、南安河、南开河、南阿河、南披河以及在国境外汇入干流的南拉河。
(1)澜沧江:澜沧江是湄公河上游中国境内河段的名称,是中国西南地区大河之一,也是一条亚洲国际大河。上源扎曲源出青海省杂多县境唐古拉山北麓查加日玛的西侧,南流在西藏自治区昌都县附近与昂曲汇合后称澜沧江,向东南流入云南西部至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南部,流出国境称湄公河。流域面积16.48km2,长2194km,云南省境内河段长1227km,省区间流域面积9.02万km2,落差1780m,平均比降1.43‰,国界处多年平均出境水量765亿m³,平均每年流出国境的水量约为736.3亿m³。
(2)补远江:补远江又名罗梭江、南班河,发源于云南省思茅区勐先的大青山与笔架山之间,上游叫小黑江,全长298km,流域面积7706km2。在西双版纳州境内,补远江是湄公河—澜沧江最大的支流,流域面积为5174km2。由思茅市流入西双版纳东北,流经景洪市、勐腊县,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勐仑镇,西南部、北部高,而东南、南部低,形成一个狭长的谷地,罗梭江流经此地时就沿着这条峡谷由北向东流至勐仑曼那伞寨附近时转向西流,在勐仑城子附近打转350°后,再向南流经勐仑曼洒寨转向西流,在勐腊县芒果树乡的阿皮露崩各角山脚下注入澜沧江。在景洪市勐旺乡一段叫补远江,在勐腊县象明乡一段叫小黑江,在勐仑镇和关累镇一段叫罗梭江。
(3)南腊河,属澜沧江水系,发源于勐腊县境内勐伴镇象滚塘后山和大青树梁子之间,流域位于勐腊县东部中南向西部,是勐腊县境内最大河流,属澜沧江水系一级支流,干流经勐伴、瑶区、勐腊、磨憨、勐捧、关累等6个行政乡镇。由东北向南于勐捧镇河流折向西在关累境内中、老、缅三国交界南腊河口处汇入澜沧江,全长185m,河宽30m,径流面积为4561km2,河道天然落差为1065m,平均比降1.76%,多年平均水量为22.27亿m3,水资源丰富,是勐腊县的主灌河流。南腊河有支流从外入境勐腊辖区输入的客水总量为2.36亿m3,从勐腊辖区出境于南腊河口边境汇入澜沧江输出水总量为22.3亿m3。南腊河是澜沧江出国境前的最后的一级支流,其主要支流有南沙河和南杭河。
(4)流沙河:流沙河原名南哈河,是当地傣族对流沙河的称谓。位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西部的一条主要河流。河上游的两条支流,左支源于邦敢山,自西北而东南穿越西双版纳的最大坝子勐遮坝;右支发源于勐海县布朗山三垛山,经勐混坝子进入勐遮坝子东南与左支相汇东流,穿越勐海坝子,于昆洛公路755道班吉佐进入景洪市,在景洪允景洪街道办曼龙匡东南角汇入澜沧江。干流长118km,流域面积2066km2,年平均流域17.7m3/s,历年最高洪峰流量231m3/s(1969年8月2日),最小流量0.092m3/s(1963年4月30日),多年平均径流量为9.87亿m3。
(5)南览河:发源于中国云南省普洱市澜沧县竹塘乡西部甘河头,源地海拔1857.9m,河源段地处岩溶区,在中国境内地跨普洱市澜沧县与西双版纳州勐海县,西邻南垒河,北邻黑江,东邻流沙河。在澜沧县境内称南朗河,向南流经澜沧县拉巴乡、竹塘乡、东朗哈尼族乡、勐朗镇、东回乡、酒井哈尼族乡、糯福乡、惠民哈尼族乡8 个乡镇,沿途左纳南丙河,右纳南里河,再向南左纳南往河后结束上游流程并成为澜沧县与勐海县的界河(两县界河长29km)。进入西双版纳勐海县后开始下游流程,左纳南满河,于勐海县西定哈尼族布朗族乡为中国与缅甸的界河称南览河。再蜿蜒南下,过打洛镇(在此地又称打洛河)、在布朗山乡境内左纳南桔河后,流入缅甸境内(中缅两国南览河界河长134.6km),在缅甸掸邦东部第四特区汇入湄公河一级支流南垒河,在孟雷汇入澜沧江下游湄公河。 流域面积3943km2,中国境内河长228km,流域面积2015km2,多年平均年径流量22.84亿m3。
(6)南果河:傣语意思为多流汇合的河,主要支流有二,西北支流为南朗河,源于澜沧县酒房山,西南支流为南鲁河,源于勐海县勐往乡帕迫村老田寨后山,两河相汇于勐阿坝子北面注入南朗河,经勐康康坝子后往东注入澜沧江,南果河干流全长91km,流域面积1251km2,版纳州境内流域面积868km2,1980年测得最大流量120m3/s,最小流域4m3/s,多年平均径流量为7.11亿m3。
2.1.6 土壤
版纳州在热带、亚热带生物气候和不同地形的条件下,土壤的发育具有明显的地带性、区域性特性。共有 7个土类、18 个亚类、52 个土属、85 个土种。以赤红壤、砖红壤为主、红壤土、水稻土为主,土层深厚,自然肥力高。
(1)砖红壤:分布在海拔800m以下的低丘及盆地边缘或沟谷,是在热带雨林、季雨林条件下发育的土壤,土层深厚,富铁铝特征确显,有机质含量为2-4%,土壤亚类有砖红壤、黄色砖红壤和褐色砖红壤。
(2)赤红壤:分布在海拔800-1500m的低山、中山山地,是全州占绝对优势的土类,面积11680.73km2,占全州土地总面积的59.3%,是州内面积最大的土壤类型,主要分布在易武、象明、瑶区、勐仑、尚勇、西定、巴达、布朗山、格朗河、勐宋、基诺、勐养等乡镇;是季风常绿阔叶林、思茅松林、山地雨林及热性竹林立地条件下发育的土壤,一般土层深厚,呈酸性反映,有机质含量为3~6%,土壤亚类有红色赤红壤、黄色赤红壤、褐色赤红壤;红色赤红壤分布于坝区的丘陵台地上;黄色赤红壤出现在光谷及平缓的低山;褐色赤红壤多分布于山顶或中上部。
(3)红壤土:分布在海拔1500m以上的中山山地,共1640km2,占全州土地总面积的8.3%,主要分布在勐宋、布朗山、格朗河、西定、巴达、勐海、勐旺、小街、勐龙、易武、象明、瑶区、勐仑等乡镇。是常绿阔叶林条件下发育的土壤,属亚热带山地型土壤,有脱硅富铁铝现象,呈酸性反应,有机质含量较高,此类土壤分布面积较小,土壤亚类有红壤、黄红壤、棕红壤、粗骨性红壤。红壤多分布于山的中部,黄红壤大多见于阴湿地或山顶平缓地;棕红壤在局部山地有分布,粗骨性红壤多分布于陡峭山地。
(4)水稻土:分布于海拔540m-1500m之间的坝区,有四个亚类,分别为潴育型水稻土、潜育型水稻土、淹育型水稻土和沼泽型水稻土,其中以潴育型水稻土分布最广,占到80%以上,是全州水稻生产主要土壤,偏酸性缺磷。
2.1.7 植被
西双版纳州的地质、土壤及气候适宜各种生物生长和繁衍,有“植物王国”的美誉,是中国热带森林生态系统保存最完整、生物资源最丰富、面积最大的热带原始林区,是中国野生动植物荟萃区和中国蛇类的分布中心。在这块占全国面积五百分之一的土地上,有高等植物4500种,约占全国高等植物总数的七分之一,也有各种野生动物2100多种,其中被列为国家保护对象的有亚洲象、印支虎、绿孔雀等109种,而在目前我国颁布的120种野生重点保护动物中,西双版纳州就有36种,占全国野生重点保护动物总数的30%。根据《西双版纳州林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全州森林覆盖率为80%;根据土地二调成果,全州现有有林地10553.74km2,草地(以荒草地为主)693.11km2,园地5639.38.53km2,林草覆盖率为88.43%。
2.1.7.1 自然植被
根据《论滇南西双版纳的森林植被分类》(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 朱华),西双版纳植被共分为热带雨林、热带季节性湿润林、热带季雨林、热带山地(低山)常绿阔叶林4类植被类型,2个植被亚型,4个群系组,20个群系。
(1)热带季节雨林
西双版纳州的热带雨林发育在东南亚季风热带北缘山地,主要分布在本区的东南部,海拔1000 m以下的潮湿沟谷、山坡下部及低丘台地,以勐腊县最为集中。在酸性土壤和石灰岩基质的土壤上都有分布。 在植物区系组成上,该热带雨林约80%的科,94%的属和多于90%的种均为热带成分,其中约40%的属和74%的种为热带亚洲分布成分。
西双版纳州的热带季节雨林最初主要依据标识树种和生境分为湿性季节雨林、干性季节雨林和石灰山季节性雨林3个类型。湿性季节雨林因主要分布在沟谷生境,又称沟谷雨林,而干性季节雨林分布于低丘台地和低山坡 上,又称低丘雨林。后来按植被分类系统把湿性季节雨林明确为番龙眼、千果榄仁林群系,把干性季节雨林明确为大药树、龙果林群系,而把石灰山季节性雨林归为番龙眼、千果榄仁林群系中的群落类型。西双版纳州的热带季节性雨林作为本区的纬度地带性植被类型,其低丘雨林更具有代表性。
(2)热带山地(低山)雨林
该类森林中热带雨林成分约占60%,外貌和结构多具雨林特点,但缺乏散生巨树,板根和茎花现象少见,树蕨类植物丰富。
西双版纳州的热带山地雨林在本区主要分布在勐海南糯山和勐宋海拔1300 m~1800 m的一些沟谷中,本区北部的勐养困满、困旱的龙山、红沙河以及勐腊县的曼帕、曼定等海拔900m以上季节雨林的上方。西双版纳州的热带山地雨林面积不大,分布也比较零散,很多都已被破坏。
(3)热带季节性湿润林
通常分布在石灰岩山中部,并在石灰岩山脚及沟谷的季节性雨林带之上。该森林类型在阴坡、低丘顶部和较高的山丘上部呈常绿季相,在较为宽阔而干燥的石灰岩山河谷和中、低山丘的干燥阳坡则呈半常绿季相。
根据落叶树种的多寡,可将其分为热带季节性常绿湿润林和热带季节性半常绿湿润林二个群系组。季节性常绿湿润林分布于600—1300m海拔的中低山坡、缓丘上部至丘顶,岩石裸露常大于90%,森林常绿。季节性半常绿湿润林分布于较干燥的中低山坡和宽阔的山地河谷中,森林呈半常绿季相。
(4)热带季雨林
在西双版纳地区,季雨林仅出现在海拔900m以下的澜沧江开阔河段两岸和一些开阔河谷盆地受季风影响最强烈的地段。
季雨林的特点是群落高度较矮,一般高25m以下,结构相对简单,乔木一般仅有一至二层, 上层树种在干季落叶或上层及下层树种在干季都落叶。季雨林破坏后一般发展为牡竹林,现在西双版纳州的河谷季雨林很多已被牡竹林取代。
(5)热带山地(低山)常绿阔叶林
热带山地(低山)常绿阔叶林,亦称为季风常绿阔叶林,是一种在生态特征和区系组成上介于热带季节雨林与亚热带常绿阔叶林之间的热带山地的常绿阔叶林。它是西双版纳州主要的山地植被类型,一般分布在海拔900 m以上的山地,热带山地常绿阔叶林无论在种数和个体数上常绿乔木均占乔木总数的90%以上,整个森林呈常绿季相。
2.1.7.2 人工植被
云南热带区域,是我国重要的一块宝地,全省热区面积7.5万km2,占全国热区总面积的19%,西双版纳全州均属于热区,开发也相对较早。在林业方面主要以橡胶、茶、南药、香料及芒果等热带特色水果、干果为主,大规模开发种植并形成产业的主要是橡胶、茶叶。
(1)橡胶:橡胶原产地在南美洲巴西亚马逊河流域热带雨林中,1960年开始在西双版纳大规模的推广种植,全州在海拔1200m以下地区都有不同程度的橡胶开发、种植。西双版纳橡胶林主要分布在景洪市、勐腊县两县(市)各乡镇均有不同规模的橡胶林分布,以嘎洒、允景洪、勐龙、景哈、勐罕,勐腊县的勐腊镇、勐捧、勐满、关累、勐仑、磨憨、瑶区等最为集中;勐海主要分布打洛镇沿线,其它地区有零星分布;根据土地利用二调成果统计,全州其他园地4780.90km2(主要为橡胶林),其中景洪2262km2,勐腊2251.81km2,勐海267.09km2。
(2)茶叶:西双版纳茶叶种植历史最早有记录的历史是1700年前的东汉时期,是普洱茶主产区,有“十二古茶山”之称,分别为景洪市的攸乐山、勐宋山;勐海县的南糯山、巴达山、布朗山、景迈山(与澜沧县相交)、南峤山;勐腊县的易武山、革登山、倚邦山、莽枝山、蛮砖山。根据土地利用二调成果统计,全州共有茶叶种植面积830.96km2,其中景洪314.22km2,勐腊85.06km2,勐海431.67km2。
2.1.8 自然资源
2.1.8.1 水资源
根据《西双版纳州水资源保护规划》,西双版纳州多年平均年降水量295.7亿m3,折合降水深1546.0mm。地表水资源量:西双版纳州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102.62亿m3,每平方公里产水量53.7万m3。其中,景洪市为31.87亿m3,勐海县为28.95亿m3,勐腊县为41.80亿m3。地下水资源量:西双版纳州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44.48亿m3。其中,景洪市为14.88亿m3,勐海县为12.32亿m3,勐腊县为17.28亿m3。人均水资源量7703m3,水资源量十分丰富,人均水资源量比全省平均水平高4040m3,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4倍。虽然水资源量丰沛,但由于年内降雨不均,雨季降水占全年总量的80%以上,7-8月份月降水量皆在250mm以上,最少的2月份降水量却只有20mm左右。降雨量与径流的年内分布不均,同时加上工程性缺水仍较这突出,对于农业生产和供水安全极为不利。
全州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主要利用地表水,地下水开采很少。地表水源为主要供水水源,占总供水量的99.9%,地下水源供水量占0.097%。
西双版纳州各县(市)多年平均年降水量、水资源量见表2.1-1;西双版纳州水资源四级区多年平均降水量、水资源量见表2.1-2。
表2.1-1 西双版纳州多年平均降雨量、水资源量统计表

表2.1-2 西双版纳州水资源四级区多年平均降水量、水资源量统表

2.1.8.2 动植物资源
西双版纳位于属北回归线以南的热带湿润区,热量丰富,终年温暖,四季常青,又因距离海洋较近,受印度洋西南季风的控制和太平洋东南季风的影响,常年湿润多雨,所以森林繁茂密集,植物盛多,因此西双版纳被誉为“植物王国”。1993年10月8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接纳西双版纳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国际生物圈保护区。从世界地图上一眼看去,在西双版纳同一纬度上的其他地区几乎都是茫茫一片荒无人烟的沙漠或戈壁,惟有这里的20000km2的土地像块镶嵌在皇冠上的绿宝石,格外耀眼。在这片富饶的土地上,有占全国1/4的动物和1/6的植物,是名副其实的“动物王国”和“植物王国”。
(1)植物资源:西双版纳境内共有植物二万多种,其中属热带植物5000多种,有食用植物一万多种,野生水果50多种,速生珍贵用材树40多种。许多植物是珍贵用材或具有特殊用途,如抗癌药物美登木、嘉兰;治高血压的罗芙木;健胃虫的槟榔;风吹楠的种子油是高寒地区坦克、汽车发动机和石油钻探增粘降凝双效添加剂的特需润滑油料;桐子油可替代柴油;被誉为“花中之王”依兰香可制成高级香料;有1700多年前的古茶树;有天然的“水壶”、“雨伞“;会闻乐起舞、会吃蚊虫的小草、见血封喉的箭毒木……。
(2)动物资源:广大茂密的森林,给各种野生动物提供了理想的生息场所,目前已知有鸟类429种,占全国鸟类总数2/3,兽类67种,占全国兽类总数的16%,西双版纳鸟兽种类之多,是国内其他地方无法相比的。其中被列为世界性保护动物的有亚洲象、兀鹫、印支虎、金钱豹等;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野牛、羚羊、 懒猴等13种,还有许多二、三类保护动物。作为“旗舰物种”,亚洲象对生态环境有着不凡的意义,1977年,我国宣布亚洲象为濒危物种,并在西双版纳成立野象自然保护区。现在亚洲象的生存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其数量也从20世纪80年代的80余头发展到现在的300多头左右,种群在逐渐恢复。我国的亚洲象主要分布在西双版纳,也有少数分布在旁边的思茅地区。
西双版纳还盛产橡胶,是全国第二大胶区、橡胶单产居全国之首,另外还盛产大米、多种热带水果和砂仁等珍贵药材,是名副其实的“植物王国”、“动物王国”、“绿色王国”、“南药王国”。
2.1.8.3 矿产资源
(1)矿山资源的类型、分布、储量及其特点
西双版纳矿产资源大致分为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贵金属、稀有金属、燃料矿产、冶金辅助原料非金属矿产、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和其他非金属矿产八个类型。 黑色金属分布在景洪市大勐龙以南、以西、小街以北、勐宋大勐龙小街之间,勐海县勐遮以西和勐阿,勐腊县瑶区以北等地区;有色金属分布在景洪市东北、普文、曼东、勐宋、大勐龙、曼允、曼纳、澜沧江两岸,勐腊县瑶区以北、南坡、易田等地。 贵金属分布在勐腊县新山、南坡,景洪市勐罕镇澜沧江沿岸等地。 稀有金属分布在勐海县的勐海镇、勐阿镇、勐康、勐往、勐遮等乡镇,以及景洪市嘎洒等地。燃料矿产分布在景洪市勐养、普文,勐海县大河沟、曼养、勐往,勐腊县尚岗、勐伴、曼安、曼缓、曼洪、勐远等地。 冶金辅助原料非金属矿产分布在景洪市疆峰、大勐龙、勐罕,勐腊县勐远等地。 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分布在景洪市三达山,勐腊县朱石河、曼庄、磨歇、尚岗、尚勇、磨龙含、南坡、曼勐等地。 其他非金属矿产分布在景洪市勐养、曼斗、曼青、勐宋,勐海县的曼养,勐腊县的勐线以及其他地区。此外,还有丰富的地下热水、矿泉等资源。 西双版纳钠盐资源丰富。主要分布在勐腊县的曼庄、朱石河、小东洋、磨歇、尚岗和勐腊含盐带南段。品位较高,最高品位达62.42%,最低45.53%,平均品位56.48%。总储量1583487万t。钾盐是一种稀有的重要化工原料,州境内矿化度大于1克/升的钾盐发现90处,其中89处在勐腊县境内。 已经查明勐腊县有卤泉7处,盐泉淡盐泉52处,淡水泉30处。其中7处卤泉的矿化度高达108.39—311克/升。州境内已探明矿产资源储量的矿种有20种,主要是铁矿石18950.6万t,金矿石388.5万t,铜矿石47万t,锰矿石97万t,铅锌矿石174万t,锡矿石432万t,稀有稀土106196m3,钠盐1583487万t,地下热水流量163.72升/秒。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全州矿产资源已上省储量统计表的矿种15种,其中已开采利用的有9种,占60%。已形成小规模开采利用的矿种有岩盐、谋、铁、锰、锡、铜、石灰岩,粘土及地热水。从2000年以来的矿业发展趋势分析,西双版纳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前景可观,效益看好,拉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日益显现,矿业在不久的将来必将成为西双版纳工业经济的一大支柱产业。
2.1.8.4 旅游资源
(1)旅游资源概况
西双版纳州旅游资源十分丰富,总体上分为两大类,第一类为自然旅游资源,第二类人文旅游资源。西双版纳作为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在地区文化、民族风情、热带雨林、观赏植物、野生动物等自然和人文景观等各个方面别具特色,犹如一颗璀灿的明珠镶嵌在中国的西南边疆。
1)自然旅游资源
西双版纳风景名胜区位于云南南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境内,距昆明740km。景区包括景洪市风景片区、勐海县风景片区、勐腊县风景片区三大块。每一块内又有若干景区,共有19个风景区,800多个景点,总面积1202.13km2。
①景洪风景区:景区面积49.45km2,是西双版纳风景体系的中心,主要景点有:民族风情园、曼听公园、原始森林公园、热带花卉园、药用植物园、勐泐大佛寺、基偌山寨、橄榄坝风光、野象谷、曼典瀑布、贝叶文化村、雨林谷、曼飞龙佛塔等。浓郁的民族风情,古老的南传上部座佛教文化胜迹,奇特的热带风光,茫茫原始森林和丰富的动植物资源等得天独厚的旅游优势,使景洪成为我国不可多得的全年性的旅游城市。
②勐海风景区:勐海距景洪市56km。主要景观有:勐景来景区、曼栾回傣旅游度假村、曼短佛寺旅游度假村、打洛森林公园、景真八角亭、勐遮曼宰龟壁画。
③勐腊风景区:勐腊是中国植物最密集最丰富的地区之一,有保存完好的原始森林3333.33km2,普洱茶六大茶山中的五座就在勐腊。主要景点有:绿石林雨林公园、热带植物园、望天树景区、磨憨口岸、关累边境航运经济区。现在勐腊已建成为一个以热带雨林、民族风情、异国风情、跨国旅游和边境旅游为主体的多功能、多类型、大规模的旅游胜地。
2)人文旅游资源
西双版纳世居傣族、哈尼族、汉族、布朗族、彝族、基诺族、瑶族等13个少数民族,西双版纳有浓郁的地方特色、神奇的热带雨林、独具特色的民俗民风、悠久灿烂的民族文化、艳丽多彩的民族服饰和丰富奇异的餐饮,使之成为世界上少数具有神奇色彩的地区之一,尤其以傣族、哈尼族、基诺族等民族风情更具特色。州内奇异的热带雨林风光与浓郁的民族风情交相辉映,千姿百态,绚丽多姿。现有景点140多个,是重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之一。
西双版纳地区居住着13种少数民族,各民族都有着自己的宗教信仰。各民族的宗教信仰有佛教、原始宗教、伊斯兰教、基督教、道教5种。南传上座部佛教(俗称小乘佛教)约于公元3至6世纪传入后成为傣族、布朗族信仰的宗教。而在南传上座部佛教传入之前,各少数民族,包括傣族、布朗族在内,都信仰原始宗教。在南传上座部佛教传入后,成为傣族、布朗族信仰的宗教,西双版纳的佛教建筑主要是佛寺、布萨堂(戒堂)、佛塔三大建筑,特别是佛寺和佛塔遍布傣族、布朗族居住的村村寨寨,其中不乏国内外有名的精品,成为西双版纳的一大景观。
同时,在西双版纳州部分村寨还保留有较为完整的“图腾崇拜”文化,也是版纳州极具特色的一大人文旅游资源。
3)西双版纳旅游发展方向
根据《西双版纳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西双版纳州坚持“大产业、大服务、大市场”,建设国内知名旅游目的地和上湄公河旅游集散地的发展思路,积极参与大湄公河国际旅游经济圈、省内滇西南旅游片区的合作,着力打造国际生物圈保护区、中国最美的热带雨林、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生态示范区和“热带雨林、和谐家园、避寒圣地、神秘风情”等旅游品牌,积极发展民俗、康体、度假、会展和生态旅游产品,优化旅游产品结构。提升景洪市旅游城市功能,加快勐海、勐腊两县和磨憨、易武、勐仑、打洛、大渡岗、嘎洒6个重点旅游小镇的旅游综合接待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南糯山爱伲古茶文化园、西双版纳阳光茶文化科技园、避寒山庄、攀枝花休闲度假公园、勐泐故宫、野象谷雨林谷绿树林景区建设、渡假区二区开发、望天树生态旅游景区、孔明山生态旅游景区、南传佛教文化苑、西双版纳东盟会议中心等的建设。带动西双版纳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提高西双版纳旅游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2.1.9 主体功能区
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部于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13〕2624号),《通知》将西双版纳列为“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区域”。
国家主体功能区是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为主体,推动各地区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发展,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开展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将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为重点,按照建设成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示范区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的目标要求,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推动形成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探索限制开发区域科学发展的新模式、新途径。
西双版纳州1996年就列为全国首批69个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2004年成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2012年成为西部地区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地区之一。全州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创建工作,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被命名为“云南省生态文明县(市)”,31个乡镇全部被评为“云南省生态乡镇”,其中26个乡镇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景洪市被评为“国家园林城市”,勐海县被列为“全国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地区”,勐腊县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县”。
试点工作主要有五个方面的任务目标:一是保护优先,探索如何更好地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二是绿色发展,探索如何更好地发展壮大特色生态经济。三是成果共享,探索如何更好地在生态保护和发展中改善民生。四是优化格局,探索如何更好地完善空间结构和布局。五是完善制度,探索如何更好地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
各县(市)均编制了“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方案”,并建立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各县(市)主体功能区划如下:
景洪市:坚持“生态立市、生物富市、旅游强市、开放活市”战略,景洪市为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按照“点状开发、面上保护”的原则,结合本市特点,划分了以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为核心的森林生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区,以景洪城市和中心镇为重点的城镇经济区,以基本农田保护区为主的生态农业区,以及生态工业园区和旅游休闲区等。根据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的划分,景洪市划分为澜沧江下游低山宽谷农业生态功能区和澜沧江下游低山宽谷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
勐海县:勐海县是国家限制开发区的重点生态功能区。以“点状开发,面上保护”为原则,结合全县地域空间的实际状况,县内的禁止开发区面积为416.7平方千米,占县域土地面积14.53%;包括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走廊、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林、基本农田保护区等法定的保护区域。同时划分了县域勐海镇中心经济区、环勐海镇工业经济区、坝区中心经济区、沿边外向型经济区、生态农业经济区、景海经济接合区。根据全省生态功能区划,勐海县生态功能区划,共划分为一级区3个、二级区6个、三级区5个。其中,一级区为澜沧江下游低山宽谷农业生态功能区,南拉河、南朗河低山河谷农业生态功能区和澜沧江下游低山宽谷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
勐腊县:实施“绿色经济富县,边贸口岸活县”战略,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勐腊县是国家级的重点生态功能区。按照“点状开发,面上保护”的原则,结合全县特点划分了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以县城和磨憨口岸、关累港及昆—曼国际公路连接县境内沿线中心镇为城镇经济区;以基本农田保护区为主的生态农业区。根据全省生态功能区划,勐腊县生态功能区划共划分为一级区3个、二级区6个、三级区8个,其中,一级区为南腊河低山河谷生态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澜沧江下游低山宽谷农业生态功能区、勐腊低山丘陵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

2.1.10 然保护区
根据《西双版纳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全州设有国家级保护区5个,分别是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西双版纳纳板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腊河特有鱼类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云南西双版纳国家森林公园和景洪市普文河特有鱼类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个州级保护区,分别是易武自然保护区、布龙自然保护区;3个县级保护 区,分别是景洪市自然保护、勐海县自然保护区和勐腊县自然保护区;各县市又结合自身情况,划定了若干乡级保护小区,种类保护区总面积为5176.35km2,西双版纳州自然保护区情况表统计见表2.1-3,保护区分布情况见图2.1-2。
表0-3 西双版纳州自然保护区情况表
|
序号 |
名称 |
级别 |
位置 |
面积(km2) |
|
1 |
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国家级 |
全州 |
2425.1 |
|
2 |
西双版纳纳板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国家级 |
景洪市 |
266 |
|
3 |
南腊河特有鱼类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
国家级 |
勐腊县 |
5.41 |
|
4 |
西双版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
国家级 |
景洪市 |
1202.31 |
|
5 |
云南西双版纳国家森林公园 |
国家级 |
景洪市 |
18.02 |
|
6 |
景洪市普文河特有鱼类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
国家级 |
景洪市 |
7.51 |
|
7 |
易武州级自然保护区 |
州级 |
勐腊县 |
333 |
|
8 |
布龙州级自然保护区 |
州级 |
勐海县、景洪市 |
353 |
|
9 |
景洪市级自然保护区 |
县级 |
景洪市 |
533 |
|
10 |
勐海县级自然保护区 |
县级 |
勐海县 |
|
|
11 |
勐腊县级自然保护区 |
县级 |
勐腊县 |
|
|
12 |
西双版纳保护小区 |
乡镇级 |
全州 |
33 |
|
合计 |
5176.35 |
|||

图2.1-2 西双版纳自然保护区分布图
2.1.11 水源地
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公布县级以上城市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的通知》(云水资源〔2013〕56号),西双版纳州集中式供水水源地3处,分别为景洪市澜沧江景洪电站、勐海县那达勐水库和勐腊县南细河水库。上述三处水源地是现状两县一市在用饮用水源点,同时根据《西双版纳州水资源保护规划》及各县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全州实际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共3处,其余3处为现状备用水源,另外勐腊县规划南沙河电站作为远期勐腊县城市饮用水水源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统计见表2.1-4,各水源地基本情况如下。同时景洪市还有集镇饮用水水源地12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976处;勐海集镇饮用水水源地12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754处;勐腊县只对日供水1000t或服务人口10000人以上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统计,其它暂无资料,规模以上农村集镇水源地3处。
表0-4 版纳州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统计表
|
县(市) |
水源地名称 |
现状 水质 |
规模 |
水源地所在河流名称 |
水源类型 |
取水水厂名称 |
备注 |
|
景洪市 |
澜沧江景洪电站 |
Ⅲ |
大型 |
澜沧江 |
地表水 |
景洪市给排水公司江南水厂 |
在用 |
|
曼点水库 |
Ⅱ |
中型 |
曼点河 |
地表水 |
|
备用 |
|
|
勐海县 |
那达勐水库 |
Ⅲ |
中型 |
南开河 |
地表水 |
勐海县自来水厂 |
在用 |
|
曼丹水库 |
Ⅱ |
小(一)型 |
曼丹河 |
地下水 |
|
备用 |
|
|
勐腊县 |
南细河水库 |
Ⅱ |
小(一)型 |
南细河 |
地表水 |
勐腊县泉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在用 |
|
曼旦水库 |
Ⅱ |
小(一)型 |
南木浪河 |
地表水 |
|
在用 |
|
|
南沙河电站 |
|
|
|
|
|
规划 |
(1)景洪市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
景洪电站 :景洪电站位于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上游的澜沧江干流,坝址距下游 的景洪市约5km,电站以发电为主,并兼有航运、防洪、旅游等综合利用效益,水库库容11.4亿 m3,也是景洪市城区主要供水水源地,日取水量为5.48万 m3,城市供水人口约17.31万人,该水源地现状水质 为Ⅲ类。由于水库径流区域包含景洪市的勐养镇、大渡岗乡、景讷乡、嘎洒镇的部分以及勐海县的勐宋、勐往乡、勐啊镇,城乡人类生产生活活动不可避免,以景洪电站为中心的周边区域主要存在地表径流面 源污染。其次,农村生活、农业面源污染亦较严重。
水源保护区划分情况,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为取水点下游100m至取水点上游1000m,澜沧江中弘线南岸350m范围,面积0.38km2,一级保护区陆域面积范围为取水点下游100m至取水点上游1000m,澜沧江沿南岸纵深与江岸水平距离100m,面积为0.11km2;二级保护取水点下游100m至200m,水域宽度包括整个澜沧江水面,取水点上游1000m到3000的整个水域面积,面积1.47km2,二级保护区陆域面积范围为取水点下游200m至取水口上游3000m范围河岸两边各向纵深与江岸水平距离1000m的区域,面积为6.4km2。
曼点水库:是省州市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和景洪市第4座中型水库,位于纳板河支流曼点河上,嘎洒镇曼点村委会旁,水库径流区面积79.8km2,河长15.9km,设计坝高78m、总库容1234万 m3,现状水质Ⅱ类。水库建成后可解决嘎洒镇32.53km2橡胶地、3.33km2农田灌 溉以及农村7000人的饮水问题,并作为景洪城区的应急备用水源。径流区内有7个村庄,有少量农业种植面积,存在一定的面源污染,库址周边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勐海县
那达勐水库:是勐海县城镇集中式供水水源地,位于勐海县境内的流沙河支流南开河上游右支南溪河上,水库总库容4943万m3,坝址控制流域面积61.8km2,现状水质Ⅲ类水。该区域中有7 个村寨,农村人口约2000人,禽畜养殖规模约1800余头,在所有典型区域中,其农村面源污染和分散禽畜养殖污染相对严重,化肥、农药 污染污染负荷亦处于较高的水平。
水源保护区划分情况: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为取水口半径300m范围,那达勐水库坝长173m,按照坝上300m范围划定一级保护区水域,面积0.052km2,陆域面积范围为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陆域200m范围,面积为0.12km2;二级保护扣除一级保护区水域面积为的整个水库正常蓄水位面积,为3.04km2,陆域面积范围为面山山脊线以内及入库河流上溯3000m区域,扣除一级保护区的陆域面积,为3.63km2;准保护区整个径流区扣除一、二级保护区的面积,为58.23km2。
曼丹水库:为勐海县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地,曼丹水库位于勐海县境内流沙河的一条小支流上,勐海镇曼丹龙村以东1km 处,水库总库容101万m3,坝址控制流域面积2.25km2,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的小(一)型水库,现状水质Ⅱ类水。径流区内有1 个村寨约200人,有少量农业种植,该区域内面源各项指标均处在相 对低的水平。
(3)勐腊县
南细河水库:为勐腊县城市用水水源地,位于勐腊县境内的南腊河支流南细河上。水库总库容80万m3,坝址控制流域面积19.6km2,坝址以上河长7.0km,水库径流区在自然保护区内,无农村人口分布,故不存在农村生活、化肥农药和禽畜养殖面源污染情况。目前该水源 地现状水质Ⅱ类,是由于径流裹挟地表自然物汇集造成总氮、总磷超标,水土流失造成的水质污染。
水源保护区划分情况:一级保护区水域:取水口上游1000m,下游100m范围内的河道水域。陆域: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距离50m的陆域范围。面积为0.11km2。二级保护区水域: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游1000m,下游侧外边界距一级保护区边界200m的河道水域。陆域:一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的沿岸纵深与河岸的水平距离1000m内的陆地。面积为4.61km2。
曼旦水库:为勐腊县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地,位于南腊河一级支流南木浪河上,勐腊县曼旦村旁。水库总库容800万m3,坝址控制流域面积14.7km2,属于小型水库,现状水质Ⅱ类。径流区内有3个村寨,农村人口约450人,仅在库区周边种植有少量的橡胶和水稻等经济作物,径流区大部分区域是自然保护区,农村生活和农药化肥面源污染相对较轻。
水源保护区划分情况:一级保护区水域:正常水位线(709.9m)以下的全部水域面积。面积为0.451km2;陆域:高程713m以下陆域,面积为0.45km2。为便于管理西面部分边界按道路进行了调整,至曼旦村道路以东为一级区。二级保护区水域:一级保护区边界外的水域面积设定为二级保护区。陆域:曼旦水库上游整个集水范围,面积为134.08km2。
2.1.12 湿地
根据西双版纳州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成果,全州实际湿地面积为182.08km2,一般湿地面积为111.22km2,河流湿地6.14km2,人工湿地104.34km2,湖泊湿地0.74km2;重点湿地面积70.87km2亩,其中河流湿地面积41.03km2,人工湿地29.84km2。
2.2 社会经济
2.2.1 行政区划及人口
(1)行政区划
根据《西双版纳州统计年鉴》(2019年)全州分设一市(景洪市)两县(勐海县、勐腊县),三区(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磨憨经济开发区、景洪工业园区),共31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223个行政村,41个社区(34个城市社区、7个农场社区),2254个村民小组,驻有6个中央、省属科研单位。根据州及各县(市)统计公报,各农场、中央、省属科研单位的面积、人口、社会经济指标等划入到农场所在的乡镇进行统计。
表2.2-1 西双版纳州行政区划表
|
县(市) |
面积(km2) |
镇(街道) |
乡 |
合计 |
|
景洪市 |
6867.50 |
允景洪街道办、普文镇、勐养镇、勐罕镇、勐龙镇、嘎洒镇 |
勐旺乡、景讷乡、大渡岗乡、景哈乡、基诺山乡 |
11 |
|
勐海县 |
5310.27 |
勐海镇、勐阿镇、勐满镇、勐混镇、勐遮镇、打洛镇 |
勐往乡、勐宋乡、西定乡、格朗和乡、布朗山乡 |
11 |
|
勐腊县 |
6816.74 |
勐腊镇、勐仑镇、勐满镇、勐伴镇、勐捧镇、易武镇、磨憨镇、关累镇 |
象明乡、瑶区瑶族乡 |
10 |
|
合计 |
18994.51 |
19 |
13 |
32 |
(2)人口
据西双版纳州统计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年末全州常住总人口119.6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80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58.82万人,占常住总人口比重为49.18%,比上年末提高1.16个百分点。全年人口出生率为12.49‰,死亡率为5.79‰,自然增长率为6.70‰。年末户籍总人口101.4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0.49万人,占户籍总人口比重为39.91%;少数民族人口79.03万人,占户籍总人口比重为77.90%。年末全州就业人数66.7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54万人。
2.2.2 国民经济现状
根据《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年全州生产总值5680948万元,比上年增长10.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247212万元,增长5.5%;第二产业增加值1339575万元,增长22.1%;第三产业增加值3094161万元,增长6.7%。第一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2.0%,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23.6%,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54.5%。人均生产总值47659元,比上年增长9.4%。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3127794万元,比上年增长11.1%,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5.1%,与上年持平。
(1)农业
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076030万元,比上年增长5.6%。其中,农业产值1111371万元,增长8.9%;林业产值529805万元,增长1.1%;畜牧业产值204790万元,下降5.8%;渔业产值123278万元,增长14.5%;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106786万元,增长6.3%。
(2)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720823万元,比上年增长10.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4%。全年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619475万元,比上年增长45.3%。
(3)服务业
全年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600320万元,比上年增长5.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186496万元,增长5.4%;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276142万元,增长5.7%;金融业增加值255289万元,增长6.1%;房地产业增加值561273万元,增长7.1%;其他服务业增加值1128276万元,增长8.1%。
(4)国内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51423万元,比上年增长10.1%。按经营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213796万元,增长10.5%;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37627万元,增长8.6%。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额1313241万元,增长10.0%;餐饮收入额238182万元,增长10.7%。
(5)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增长25.0%。其中,第一产业投资下降58.0%,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12.3%,第三产业投资增长21.3%。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20.6%,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52.6%。基础设施投资比上年增长31.3%。
(6)旅游和对外经济
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4853.21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0.0%。旅游综合总收入8279469万元,比上年增长23.4%。其中,旅游外汇收入66571万美元,增长31.2%;国内旅游收入7819464万元,增长22.7%。
全年进出口贸易总额405950万美元,比上年增长50.4%。其中,进口196374万美元,增长42.4%;出口209576万美元,增长58.8%。
(7)财政状况
全年财政总收入579433万元,比上年增长3.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7447万元,增长11.1%。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99317万元,比上年增长8.2%。
(8)居民收入
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903元,比上年增长8.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478元,比上年增长10.7%。
2.2.3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
“十三五”期间,版纳要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争当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国际大通道和现代物流重要枢纽、辐射南亚东南亚的重要基地,建设民主富强文明和谐生态的魅力之城。
(1)面临形势
我国“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等重大战略的实施,有利于充分发挥西双版纳特殊的区位优势;国家扩大沿边开发开放、国务院批准设立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澜沧江·湄公河合作加快推进,有利于进一步凸显西双版纳的开放优势;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我省实施五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5年大会战,有利于全面改善西双版纳基础设施条件。同时,在新常态背景下,西双版纳改革发展任务重,生态保护压力大;优势资源多,特色产业规模小;基础设施滞后,投资兴业成本高;沿边优势凸显,对外开放程度低;科研力量整合不够,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精深加工产品少,原料型产品输出多;投资结构不优,税收增长乏力;社会矛盾多,维稳压力大。必须沉着应对、趋利避害,着力在转方式、调结构、强基础、破难题、补短板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2)空间布局
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优化区域发展格局,构建“一圈两极四带”发展新空间,形成“一圈引领、两极支撑、四带联动”的发展新格局。
“一圈”:以景洪城区为中心,形成辐射勐海县城、嘎洒、勐龙、勐养、大渡岗、勐罕、景哈、勐仑的“半小时经济圈”, 努力把景洪建设成为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两极”:以勐海和勐腊县城为两极,全面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强化产业支撑,提升发展层次与水平,发展景洪—勐海城际经济和景洪—勐腊大通道经济,使其成为带动县域经济发展的增长极。
“四带”:以景洪为辐射中心,向北经勐养、大渡岗至普文,以内联主干线为轴,重点发展仓储物流、农业产业园、热带雨林公园,建设保健品园区,形成北部经济带;向西经勐海至打洛,以景洪至打洛交通线为轴,重点发展普洱茶文化、边境民族文化、生态旅游、特色农业,建设沿边生态屏障,形成西部经济带;向南经勐腊至磨憨,以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为支点,以泛亚交通线为轴,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发展服务贸易,打造对外开放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基地,构建沿边开发开放新高地,形成南部经济带;以澜沧江为轴,推进沿江开发,以绿色发展为主线,以发展生态旅游文化产业为重点,统筹推进水利、能源、信息、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清洁能源、生物医药、旅游文化特色产业,形成澜沧江经济带。

(3)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构筑跨越式发展的强力支撑,全力推动路网、航空网、能源网、水网、互联网建设,建成互联互通、功能完备、高效安全、保障有力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基础设施,为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① 构建内联外通的综合交通网,统筹铁路、公路、水路、航空交通网络建设,扩大规模,优化结构,推动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促进各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提升综合交通运输能力。
——建设内畅外通的公路网。提升景洪经普洱、玉溪至昆明,勐腊经江城至红河,勐海经普洱、临沧至大理公路等级,推进由磨憨、勐满、打洛“240”出境的公路建设,构建“三内联”“四出境”的公路干线网。加快景 洪市区域性中型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加强沿边公路建设,改造提升县乡公路。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提升等级和通行能力。
——加快泛亚铁路国际通道建设。加快玉溪至磨憨铁路西双版纳段建设,做好州内铁路沿线重要节点建设,积极推动中老铁路建设,做好景洪至打洛、景洪至永德铁路建设,实现与国内和周边国家铁路网有效衔接。
——优化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通道。开展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道二期整治,提高通航能力。改造提升景洪港和勐罕、关累配套基础设施,提高客货集散能力。与老挝、缅甸和泰国边境地区共同推进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便利化,推动水陆联运。
——构建广覆盖的航空网。加强机场建设,完善机场布局,建设多功能航空基地,全面提高机场的服务和保障能力。加强与航空公司的多方位战略合作,组建西双版纳航空公司。强化政策扶持,加快构建国际(地区)航线、国内直飞航线、省内环飞航线三级航线网络。
②构建保障有力的能源网
抓好以水能为主的清洁能源建设,加快建设高效安全的电网,推广石油天然气使用,积极开拓周边邻国能源市场。
③安全可靠的水网
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原则,建设水源工程网、城镇供水网、污水处理网和城市综合管廊,形成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的格局。
④构建共享高效互联网。
(4)产业发展
①农业发展
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高原热区生态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把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增进农民福祉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构建现代农业经济体系、生产体系和产业体系为重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走适度规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之路。
——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责任制和 各项补贴政策,进一步完善扶持粮食生产政策措施,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增强粮食自求平衡能力。发展优质水稻、优 质玉米,推进 30 万亩连片高产优质水稻建设,打造优质粮食品牌,提高粮食单产、品质和生产效益。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播种面积底线。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做精生态特色经济作物。改造提升胶、糖、茶、果蔬等传统产业,培育壮大珍贵木材、石斛、汉麻、美藤果、辣木、诺丽等新兴产业,完善热区生态特色农业产业体系。开展以冬早蔬菜、特色糯玉米等作物为主的冬季农业开发,提升特色经济作物效益。推动环境友好型生态胶园建设,把西双版纳建设成为全国最大最优的天然橡胶基地。推进生态茶园建设,做大做强一批普洱茶知名品牌,将勐海县打造成为全国普洱茶知名品牌示范区、中国普洱茶第一县,大渡岗打造成为中国茶叶第一乡,易武打造成为中国贡茶第一镇,全力建设中国最优的普洱茶基地。依靠科技力量,加速吨糖田和高优蔗园建设。
——壮大生态养殖业 。加快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大地方特色优势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力度。大力推广标准化养殖综合配套技术,扶持规模养殖场建设。实施稻田养鱼稳粮增收行动计划,建设高原热区特色生态渔场,发展池坝塘健康养殖。引进农业龙头企业,加快推进实施罗非鱼、土著鱼、小耳猪、茶花鸡、肉牛产业化开发及品牌化战略,推进养殖小区标准化发展,做强做大生态养殖产业。


②加速发展生态经济,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培育壮大特色生物、文化旅游、加工制造、健康养生、现代服务等 5 大生态经济产业,打造西双版纳特色产业升级版,为跨越式发展提供支撑。
——全力打造特色生物产业,以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为动力,推动生物农业、生物林业、生物医药、生物种业等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特色鲜明、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生物产业体系。
——全力打造旅游文化产业,适应旅游产业发展新形势,大力发展全域旅游,推进旅游与城镇、文化、产业、生态、乡村建设和沿边开放深度融合,推动观光型旅游向休闲、度假、康体、养生等复合型旅游转变,把西双版纳建设成为游客向往的天然保健、神奇养生、避寒休闲旅游目的地和面向东南亚的国际旅游集散地。 推进旅游产品转型升级,提升旅游文化发展水平,开发旅游文化产品。
——全力打造加工制造产业,按照“开放型、创新型和高端化、信息化、绿色化”的要求,把产业园区作为产业优化升级的主阵地,发展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的新型工业,大力打造橡胶制品、普洱茶精深加工、傣药南药及生物保健品、绿特食品加工、木竹制品及家具、民族工艺品等为重点的特色加工制造产业基地。
——全力打造健康养生产业,依托资源环境优势,培育发展医疗保健、体育健身、休闲养老等健康养生产业,把西双版纳建设成为全省重要的健康养生基地、全国健康养生产业先行区、大湄公河流域具有影响力的健康养生服务中心。
——全力打造现代服务产业,发展以现代物流、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等为重点的生产性服务业,推进以商贸服务、房地产、社区服务业等为重点的生活性服务业,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形成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与国际接轨的现代服务业发展市场体系。
③推动绿色发展,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实施“生态立州”战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的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保护优先,以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为抓手,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把西双版纳建设成为美丽云南的典范。
——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的要求,以实现空间结构优化、生态环境美好、生态经济发展为目的,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坚持把保护好生态环境作为生存之基、发展之本,始终保持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战略定力,坚定不移走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弘扬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的发展道路。
——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治理,紧紧扭住改善环境质量这个核心,设定并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资源节约,推动资源利用方式向集约高效转变。
——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程。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重点做好小流域综合治理。积极推进澜沧江等江河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
——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工程。实施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实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保护好澜沧江母亲河,加大流沙河、南腊河、椤梭江等重要河流保护。严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
——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体现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引导、规范和约束各类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行为。
④不断扩大沿边开放,构建面向东南亚的重要枢纽
紧紧抓住“一带一路”和沿边开发开放等战略机遇,积极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以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中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为突破口,先行先试,下好沿边开放的“先手棋”,构建沿边开放新高地,努力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⑤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优化布局、生态文明、传承文化的基本原则,按照“热、傣、水、边”的特色定位,走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建设具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宜居宜业宜游的新型城镇。
——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和形态,实施“1277”城镇化战略:重点建设以 1 个中心城市为核心、2 个县城为纽带、7 个生态旅游小镇、7 个口岸中心镇为支撑的城镇体系。推动“四个层次”城镇化联动发展:把景洪城建设成为 20万以上人口的中心城市;把勐海、勐腊县城建设成为 10 万以上人口规模的城市;把景洪勐罕、勐龙,勐海勐遮、打洛、勐混,勐腊勐仑、勐捧、磨憨建设成为 3 万以上人口的城镇;把景洪普文、勐养、景哈、大渡岗,勐海勐阿、勐满,勐腊勐满、关累、易武建设成为 1 万以上人口的城镇。推进农场与乡镇融合发展,重点打造东风农场、勐捧农场 2 个区域性中心城镇,辐射联动周边乡镇发展。
——建设特色城镇,认真贯彻《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族传统建筑保护条例》,实施城镇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特色化审查制度,提升城镇品位。加大在农村推广具有民族特色的新民居建筑力度,推进挂牌保护民族传统建筑村寨和传统村落工作,确定一批州级挂牌保护民族传统建筑村寨,推荐一批省级和国家级传统村落。弘扬各民族山水文化,推动城镇建设与自然山水的有机融合,打造显山露水、城水相依、城山相偎的特色城镇,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转变城镇建设用地方式,充分利用低丘缓坡土地资源,引导城镇、产业向坝区边缘、适建山地发展,建设特色鲜明的山地城镇。突出现代农业型特色小城镇的区域特色,培育农业产业,发展现代农业,推动景洪普文镇、勐养镇,勐海勐混镇、勐遮镇,勐腊勐捧镇、勐满镇等建设区域性农产品加工基地。加快旅游型特色小城镇发展,推动现代农业型特色小城镇发展。突出特色资源开发和传统文化传承,依托资源禀赋发展特色旅游,推进普文镇、勐罕镇、大渡岗乡、基诺乡、勐混镇、勐仑镇、易武镇等生态旅游型特色小城镇建设,努力将其打造成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旅游名镇。实施沿边城镇、村寨国门形象提升行动,突出异国风情和地域特色,推动磨憨镇、勐龙镇、打洛镇、勐遮镇、关累镇、勐捧镇、勐满镇等边境口岸型特色小城镇建设。
——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根本,以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以建设农村综合体为抓手,以农村生态魅力为特色,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着力打造特色鲜明的“宜居宜业宜游”的农村幸福家园,建设秀美、富裕、幸福、平安的美丽乡村。
2.3 土地利用
2.3.1 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西双版纳州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全州国土总面积为19096.04km2,其中:耕地面积1376.72km2(其中坡耕地548.83km2),占总面积的7.21%;林地面积为10553.74km2(其中疏幼林地67.64km2),占总面积的55.27%;园地面积为5639.38km2,占总面积的29.53%;草地面积为693.11km2(其中荒草地面积478.07km2),占总面积的3.63%;水域面积为201.90km2,占总面积的1.06%;建设用地面积为236.13km2(其中工矿用地12.39km2),占总面积的1.24%;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114.03km2,占总面积的0.60%;其他用地面积为281.03km2(其中以裸土地为主难利用地3.98km2),占总面积的1.47%。
表2.3-1 西双版纳州土地利用情况简表
单位:km2
|
行政区划 |
土地总面积 |
农业用地 |
林地 |
草地 |
园地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建设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其他用地 |
|||||||
|
小计 |
其中:水田 |
其中: 梯坪地 |
其中:坡耕地 |
小计 |
其中:疏林地 |
草地 |
其中:荒草地 |
小计 |
其中:工矿用地 |
小计 |
其中:难利用地 |
|||||
|
景洪市 |
6867.11 |
319.78 |
253.09 |
17.81 |
48.89 |
3624.99 |
16.31 |
51.57 |
40.22 |
2597.03 |
88.34 |
101.86 |
3.63 |
41.90 |
41.64 |
0.83 |
|
勐海县 |
5368.09 |
789.28 |
366.47 |
11.14 |
411.67 |
2955.00 |
13.23 |
579.89 |
376.20 |
702.61 |
48.68 |
72.63 |
0.97 |
36.71 |
183.30 |
0.99 |
|
勐腊县 |
6860.84 |
267.66 |
168.74 |
10.65 |
88.27 |
3973.75 |
38.09 |
61.65 |
61.65 |
2339.74 |
64.88 |
61.64 |
7.80 |
35.41 |
56.09 |
2.17 |
|
全州合计 |
19096.04 |
1376.72 |
788.30 |
39.60 |
548.83 |
10553.74 |
67.64 |
693.11 |
478.07 |
5639.38 |
201.90 |
236.13 |
12.39 |
114.03 |
281.03 |
3.98 |
说明:土地利用数据来源于西双版纳州二次土地调查成果。
2.3.2 耕地
全州耕地面积为1376.72km2,占总面积的7.21%,其中小于5°的耕地面积为608.68km2,占耕地面积的44.21%;5°-10°耕地面积为181.63km2,占耕地面积的13.19%;10°-15°耕地面积为102.11km2,占耕地面积的7.42%;15°-25°耕地面积为415.94km2,占耕地面积的30.21%;25°以上耕地面积为68.37km2,占耕地面积的4.97%。
表2.3-2 西双版纳州耕地坡级比重表 单位:km2
|
行政区划 |
耕地 总面积 |
坡 度 组 成 |
|||||||||
|
<5° |
5°~10° |
10°~15° |
15°~25° |
25°~35° |
|||||||
|
面积 |
占比例 (%) |
面积 |
占比例 (%) |
面积 |
占比例 (%) |
面积 |
占比例 (%) |
面积 |
占比例 (%) |
||
|
景洪市 |
319.78 |
202.95 |
63.46 |
41.75 |
13.06 |
23.14 |
7.23 |
45.17 |
14.13 |
6.77 |
2.12 |
|
勐海县 |
789.28 |
287.49 |
36.42 |
100.11 |
12.68 |
56.30 |
7.13 |
303.97 |
38.51 |
41.41 |
5.25 |
|
勐腊县 |
267.66 |
118.24 |
44.18 |
39.77 |
14.86 |
22.67 |
8.47 |
66.80 |
24.96 |
20.18 |
7.54 |
|
全州合计 |
1376.72 |
608.68 |
44.21 |
181.63 |
13.19 |
102.11 |
7.42 |
415.94 |
30.21 |
68.37 |
4.97 |
耕地中坡耕地548.83km2,占耕地面积的39.86%,其中小于5°的坡耕地面积为14.27km2,占坡耕地面积的2.6%;5°-10°坡耕地面积为61.66km2,占坡耕地面积的11.23%;10°-15°坡耕地面积为38.73km2,占坡耕地面积的7.06%;15°-25°坡耕地面积为370.95km2,占坡耕地面积的67.59%;25°以上坡耕地面积为63.22km2,占坡耕地面积的11.52%。全州坡耕地主要集中在勐海县,坡耕地有411.67km2,占全州坡耕地75%,景洪市和勐腊县坡耕地相对较少。
表2.3-3 西双版纳州坡耕地坡级比重表 单位:km2
|
行政区划 |
耕地 总面积 |
坡 度 组 成 |
|||||||||
|
<5° |
5°~10° |
10°~15° |
15°~25° |
25°~35° |
|||||||
|
面积 |
占比 (%) |
面积 |
占比 (%) |
面积 |
占比 (%) |
面积 |
占比 (%) |
面积 |
占比 (%) |
||
|
景洪市 |
48.89 |
2.71 |
5.55 |
7.63 |
15.61 |
4.63 |
9.48 |
29.28 |
59.89 |
4.63 |
9.47 |
|
勐海县 |
411.67 |
9.53 |
2.32 |
46.98 |
11.41 |
29.73 |
7.22 |
285.10 |
69.25 |
40.33 |
9.80 |
|
勐腊县 |
88.27 |
2.02 |
2.29 |
7.04 |
7.98 |
4.36 |
4.94 |
56.58 |
64.10 |
18.27 |
20.70 |
|
全州合计 |
548.83 |
14.27 |
2.60 |
61.66 |
11.23 |
38.73 |
7.06 |
370.95 |
67.59 |
63.22 |
11.52 |

图2.3-1 各县(市)坡耕地比重表
2.3.3 园地
由于西双版纳得天独厚的自然禀赋,热区开发较早,集中在橡胶、茶叶和热带水果的开发和种植上;全州共有园地5639.38km2,占国土面积(二调国土面积)的29.53%,是全省园地比例最高的州市,其中景洪市2597.03km2,勐海702.61km2,勐腊2339.74km2。根据二调成果,全州果园27.52km2,茶园830.96km2,其他园地4780.90km2(主要为橡胶林)。分县(市)园地统计见表2.3-4。
表2.3-4 西双版纳州园地统计表 单位:km2
|
行政区 |
果园 |
茶园 |
其他园地 |
小计 |
|
景洪市 |
2079.87 |
314.23 |
2262.01 |
2597.03 |
|
勐海县 |
385.24 |
431.67 |
267.08 |
702.61 |
|
勐腊县 |
287.36 |
85.06 |
2251.81 |
2339.74 |
|
全州合计 |
2752.47 |
830.96 |
4780.90 |
5639.38 |
2.4 水土流失现状
2.4.1 水土流失现状
西双版纳州水土流失类型主要以水力侵蚀为主。根据2015年西双版纳州水土流失现状遥感调查成果,全州水土流失面积3288.37km2,占全州土地总面积的17.31%,水土流失现状从侵蚀强度和面积分布上看主要表现为轻度侵蚀和中度侵蚀,总共占全州水土流失面积86.89%。
水土流失面积中,轻度水土流失面积2096.79km2,占水土流失面积的63.76%;中度水土流失面积760.43km2,占水土流失面积的23.12%;强烈水土流失面积147.15km2,占水土流失面积的4.47%;极强烈水土流失面积172.53km2,占水土流失面积的5.25%;剧烈水土流失面积111.47km2,占水土流失面积的3.39%。全州及各县(市)水土流失分布情况详见图2.4-1、图2.4-2。
表04-0 西双版纳州水土流失情况简表
|
县(市) |
土地总面积 |
微度侵蚀 |
水土流失强度分级 |
|||||||
|
小计 |
轻度 |
中度 |
强烈 |
极强烈 |
剧烈 |
|||||
|
km2 |
km2 |
% |
km2 |
% |
km2 |
km2 |
km2 |
km2 |
km2 |
|
|
景洪市 |
6867.50 |
5667.17 |
82.52 |
1199.94 |
17.47 |
873.72 |
245.52 |
23.72 |
29.15 |
27.83 |
|
勐海县 |
5310.27 |
4299.31 |
80.96 |
1068.78 |
20.13 |
631.02 |
201.59 |
90.33 |
98.33 |
47.51 |
|
勐腊县 |
6816.74 |
5841.19 |
85.69 |
1019.65 |
14.96 |
592.05 |
313.32 |
33.1 |
45.05 |
36.13 |
|
小计 |
18994.51 |
15807.67 |
83.22 |
3288.37 |
17.31 |
2096.79 |
760.43 |
147.15 |
172.53 |
111.47 |

图2.4-1 各县(市)水土流失柱状图

图2.4-2 西双版纳州水土流失强度饼状图
2.4.2 水土流失特点分析
(1)总体来看水土流失面积小、程度轻,全州水土流失面积3288.37km2,占全州土地总面积的17.31%;流失强度不高,总体以轻度侵蚀为主,轻度侵蚀面积为2096.79km2,占侵蚀面积的63.76%;从流失面积和流失强度两个方面均反应出西双版纳州总体保护较好,水土流失轻微。
(2)从分布上看,东北部、西部两侧水土流失面积大、流失强度高,中间低;尤其以西部勐海县的水土流失面积分布最广,且流失强度较高,从土地利用上看也能很低好反应这一特点,勐海县坡耕地面积411.67km2,占全州坡耕地的75.01%;其次是东北部的景洪的勐旺、勐腊县的象明到易武一线,水土流失面积较大,其中瑶区由于矿产较丰富,采矿业较发达,局部存在高强度水土流失;水土流失呈两翼高,中间低的分布特点。
(3)全州橡胶林、茶山等开发种植面积大,林下流失面积大。橡胶林成林后覆盖度较高,从遥感影像上看基本为微度侵蚀,故该部分的流失未计入到流失面积内,橡胶林主要分布在版纳州南部、东南部;茶山基本以轻度流失为主,局部达到中度流失;全州茶叶种植面积为830.96km2,茶园占到流失面积的25.27%。林下流失的分布在全州各乡镇均有分布,北部以茶园林下流失为主,南部以橡胶林下流失为主。
2.4.3 水土流失成因分析
(1)自然因素
造成水土流失发生和发展的主要因子有地形、地质、降雨、植被、土壤可蚀性等因素;版纳州植被覆盖度高,具有较好的水土保持功能,主要影响的自然因素为地形、地质、降雨及土壤可蚀性等方面。
(2)地形因子
西双版纳全州95%以上的面积为山区和半山区,坡陡流急,重力及降雨推力对山体的破坏作用,滑坡和泥石流时有发生,容易导致水土流失。全州坡度小于5°的土地面积为1235.96km2,占国土面积的6.51%,15°以上土地面积为14395.66km2,占国土面积的75.78%。
表2.4-2 西双版纳州土地坡度统计表 单位:km2
|
行政区划 |
土地 总面积 (km2) |
坡 度 组 成 |
|||||||||
|
<5° |
5°~10° |
10°~15° |
15°~25° |
>25° |
|||||||
|
面积 (hm2) |
占比例 (%) |
面积 (hm2) |
占比例 (%) |
面积 (hm2) |
占比例 (%) |
面积 (hm2) |
占比例 (%) |
面积 (hm2) |
占比例 (%) |
||
|
景洪市 |
6867.50 |
48584.81 |
7.07 |
85840.63 |
12.50 |
54726.87 |
7.97 |
312282.20 |
45.47 |
185315.66 |
26.98 |
|
勐海县 |
5310.27 |
45552.28 |
8.58 |
59865.22 |
11.27 |
38278.90 |
7.21 |
248183.89 |
46.74 |
139147.02 |
26.20 |
|
勐腊县 |
6816.74 |
29436.28 |
4.32 |
59545.70 |
8.74 |
38151.19 |
5.60 |
296040.24 |
43.43 |
258500.72 |
37.92 |
|
全州合计 |
18994.51 |
123596.39 |
6.51 |
205186.96 |
10.80 |
131116.61 |
6.90 |
856527.77 |
45.09 |
583023.89 |
30.69 |
(3)地质
根据《西双版纳州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全州共有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点100个,涉及22个乡镇8个农场,53个村委会,17个生产队,96个村民小组,1个街道办,6个企事业单位。威胁1889户8817人;其中景洪市33个、勐海县15个、勐腊县52个。主要防治区域为16个,其中 景洪市4个,分别为关坪新寨—曼洒浩滑坡重点防治区,怕丙—曼栋厂—曼戈播滑坡、不稳定斜坡重点防治区,曼外—菜阳河—司土小寨不稳定斜坡重点防治区:曼喊囡—鲁那—勐宋滑坡重点防治区;勐海县9个,分别是布朗山班章老寨—布朗山南洞滑坡、泥石流危险区、格朗和滑坡、泥石流危险区、打洛滑坡、泥石流危险区、景洪—打洛大断裂滑坡、泥石流危险区、勐阿纳丙— 贺建滑坡、泥石流带、格朗和南糯山—景洪滑坡、泥石流带、勐混曼回—打洛大帕左滑坡、泥石流危险区、勐往—景洪大断裂滑坡、泥石流带、布朗山南温—布朗山曼捌滑坡、泥石流危险区; 勐腊县3个,分别是象明—勐仑—易武地质灾害危险区、勐腊镇—勐伴—尚勇地质灾害危险区、关累—勐捧—勐满地质灾害危险区。这些区域一旦发生地质灾害事故,在降雨作用下,通常会发生重力侵蚀和混合侵蚀,侵蚀强度通常达到剧烈级别。
(4)降雨
在西双版纳州水土流失的自然状态下发生的外营力以水力为主,版纳州是我省多雨地区,夏季受暖湿气流影响,多大雨和暴雨,降雨丰沛,主要降雨集中在5到10月,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565mm。在水土流失方面以降雨侵蚀力因子为表征,我省平均降雨侵蚀力因子值为3564.64MJ.mm/(hm2.h.a),版纳州全部在3000MJ.mm/(hm2.h.a)以上,东部勐腊县、南部打洛镇、勐龙镇均在8000MJ.mm/(hm2.h.a)以上,远远高于全省水平,为水土流失的发生和发展提供了动力。

图2.4-1 西双版纳州降雨侵蚀力因子分布图
(5)土壤可蚀性
土壤可蚀性因子指的是标准小区上单位降雨侵蚀力引起的土壤流失量,其大小由土壤理化质决定,反映了土壤与土壤剖面对各种外营力和水动力过程的平均敏感程度,云南省土壤可蚀性因子均值为0.0062t.hm2.h/(hm2.MJ.mm),土壤可蚀性因子值最大的为紫色土,版纳地区紫色土分布范围较小,主要以红壤为主,平均土壤可蚀性因子均值为0.0055t.hm2.h/(hm2.MJ.mm);从土壤可蚀性角度看,版纳州土壤具有较好的抗蚀性,有利于水土保持,这也为全州的治理提供较好的基础。版纳州土壤可蚀性因子分布见图2.4-2。

图2.4-2 西双版纳州土壤可蚀性因子分布示意图
(6)人为活动
人为活动作为水土流失发生发展的外部条件,具有双重作用。一方面,人为活动可以通过改变局部坡度、截短坡长、改善土壤条件、增加植被覆盖、修建防护工程等方式抑制水土流失的发生发展。另一方面,不合理的人为活动将加剧水土流失的发生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基础设施及生产建设项目。过去几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加快了版纳基础设施建设,如修路、基建、电站、工矿业、农林开发等大批生产建设项目,但是不合理的开发极易导致严重的水土流失。目前,全州水土流失强度以上流失区域主要发生在采矿、采砂、取土、取石而未采取监督防御措施的地方,新建公路、江河沿线,陡坡耕地及泥石流滑坡地带,多以点、线、面的方式存在和分布,虽然总面积较小,但造成的危害极大。如勐腊县瑶区一线矿产较为丰富,造成局部高强度的流失。
2)农业生产。西双版纳州是我省主要热区之一,开发较早,集中在橡胶林、茶叶等的开发上,坡耕地相对较少,坡耕地主要集中在勐海县,且各乡镇分布相对均匀。在进行橡胶、茶山的开发过程中毁林开荒和陡坡开荒等情况时有发生,造成了较大的水土流失;橡胶林有“绿色沙漠”之称,橡胶林种植面积扩大导致森林面减小,带来热带雨林功能降低和生物多样性减少,橡胶也被称为“抽水机”,橡胶林的水土流失量是天然林的3倍,是热带雨林的53倍;在种植是首先是要砍伐烧改森林,然后深翻,管理时每年要“两砍两锄一深翻”,导致林下雨草不生;茶山的开发种植与橡胶林差别不大。这些热区林业开发种植,种植时造成高强度的水土流失,在生产过程中林下水土流失十分普遍。并且橡胶、茶叶的种植开发还处于扩张期,2017年勐海县就出动了120余人次,铲除非法种植的橡胶、茶叶。
2.4.4 水土流失危害
水土流失给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带来极大的危害,严重的水土流失不仅毁坏了宝贵的水土资源,引起生态环境的恶化,降低人口环境容量;而且阻断交通,淤塞水库,淤高河床,加剧了洪涝自然灾害的发生;恶劣的生态环境又是贫困的根源,水土流失与贫困互为因果。版纳州水土流失的危害,大致有:
(1)破坏土壤资源,阻碍农业生产,制约山区经济的发展
严重的水土流失,把地面切割的支离破碎、沟壑纵横。水土流失带走了肥力强、颗粒细、有机质含量高的表土,导致耕作层变薄、肥力下降、保水能力降低,农作物生长所需的氮、磷、钾等养分流失,严重阻碍山区、半山区生产的发展,同时随着表土年复一年的流失,吞噬了人类赖以生存的土地资源,使土壤干旱加剧、肥力退化、农作物减产。
西双版纳州是一个以山区、半山区为主的地区,整体生态环境良好,但也在局部存在水土流失严重区域,在这些区域一般坡耕地分布较广,加上工程性缺水较为严重,土地产出率低,农民增产增收困难,制约了这些区域经济的发展。
(2)淤积河道,抬高河床,降低防洪标准
在土壤遭到严重侵蚀破坏的地区,每年雨季,山洪携带大量的泥沙流入河道、渠道,降低现有水利工程的效益,严重影响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缩短水利工程的使用寿命。河道泥沙的淤积抬高了河床,使过水断面减小,削弱了河道行洪能力,降低了河道防洪标准。尤其是在人口密集、良田众多的城市坝子周围地区,由于河流进入坝区,河床坡降变缓,水流速度减慢,上游泥沙极易沉积下来,河道淤积、河床抬高现象更为明显,洪灾造成的经济损失也更大。江河淤积洪水泛滥,由于水土流失,大量泥沙输入河中,抬高河床,给下游地区造成巨大灾难。由于大量泥沙淤积在江河之中,调洪效能降低。遇较大洪水,往往堤防溃决泛滥成灾。
(3)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频繁
西双版纳泥石流、滑坡、崩塌较为发育,2018年,全州共发生地质灾害11起(景洪11起),其中:灾情2起(景洪市2起),无人员伤亡,共威胁113人,威胁经济损失31.5万元;险情9起(景洪市9起)威胁人数52人,威胁资产169.5万元。滑坡、泥石流灾害发生周期相对缩短,频次上升,并呈逐年增多增强的趋势。
(4)水源枯竭、水质变差,人畜饮水日趋困难
森林的减少使得水源数量、质量不断下降。昔日清澈的河流,部分已枯竭,成为季节性河流,雨季河水暴涨暴落,河水浑浊,极易形成山洪灾害;旱季河流干枯,使得因人口增长而变得不堪负荷的城市及乡镇供水系统捉襟见肘,人畜饮水越来越困难。
2018年,西双版纳州受强降雨影响,致使西双版纳州一市两县17个乡镇发生不同程度山洪灾害,1.2万人不同程度受灾,死亡1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5.13km2(成灾面积4.87km2,绝收4.53km2),农林牧渔业直接经济损失1739.36万元;人饮工程、灌溉渠道、山区“五小”等水利基础设施水毁损失381万元;公路交通设施水毁约1480万元。
(5)破坏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
水土流失的危害概括地说,就是破坏生态环境。西双版纳州具有独特的旅游资源,旅游业是版纳州支柱产业之一,生态环境的破坏将直接影响流域内旅游业的发展,还使区域投资环境、投资安全性等方面处于不利地位。因此,水土流失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流域旅游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6)对工矿企业和水陆交通方面的危害
严重的水土流失形式(如滑坡、泥石流)对工矿企业、道路桥梁造成的危害是巨大的,不仅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同时还伴随人员伤亡。这种情况往往发生在水土流失比较严重的地方。
综上所述,全州水土流失产生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严重制约着流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一些地方甚至对人类生存和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
2.5 水土保持现状
近年来,版纳州各级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对全州水土流失防治的治理和监督管理力度,水土保持取得一定成效,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针对橡胶林、茶园林下流失的问题,已引起了州委、州政府的重视,目前已由林业部门牵头,组织云南省林规院对橡胶林和茶园林下流失治理的模式进行研究,目前正在研究阶段,尚未提交正式研究成果。
2.5.1 水土保持成效
水土保持是山区发展的生命线,是国土整治、江河治理的根本,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是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近年全州大力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预防、监督起到了一定的效果,水土流失状况总体明显好转,全州水土流失恶化趋势总体上得到有效遏制,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成效
水土保持专项治理工程投资加大。版纳州局部水土流失严重,版纳州根据自身特点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州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新思路和新做法,实施植物措施、保护性耕作措施和坡改梯工程措。在“十三五”期间全州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任务指标为700km2。5年来,整合水利、林草、农业、财政、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实施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土地整治、天保林建设、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国家级公益林建设项目等工程项目。全州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56.14km2,其中梯田3400.41hm2,水土保持林17620.42hm2,经济林24937.85hm2,种草149.89hm2,封禁治理35781.68hm2,保土耕作3723.37hm2。
水利部门实施的勐海县南政河小流域水土保持项目、勐腊县茅草山小流域治理工程、曼点生态清洁小流域(勐海片区)综合治理工程和门卡河流域项目。共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1.34km2,其中水土保持林42.16hm2,经济林316.58hm2,种草111.49hm2,封禁治理6752.76hm2,保土耕作910.66hm2。财政部门共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66km2,其中梯田289.56hm2,保土耕作376.64hm2。林草部门共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80.91km2,其中水土保持林289.56hm2,经济林21581.66hm2,封禁治理29028.92hm2。自然资源部门共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9.96km2,其中梯田3110.85hm2,水土保持林97.52hm2,经济林80.54hm2,保土耕作1707.17hm2。农业农村部门共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67km2,其中种草38.40hm2,保土耕作728.90hm2。社会力量参与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9.59km2,其中经济林2959.07hm2。
通过全州各有关部门实施水土流失治理项目,起到了改善林种结构,提高林分质量,保护生物多样性,恢复了热带雨林,减少水土流失,涵养水源,减轻洪涝灾害作用;同时,有效地提升了水土流失防治效率,增加了林地和耕地,优化了种植结构,固土保肥,控制热带经济作物种植带来的水土流失影响,实现了水土保持规划既定的年度防治目标。经测算预期水土保持措施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150.36万吨,水土保持措施增产粮食年均1767.01万kg,年均增加收入39543.03万元,受益人口197674人。
(2)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成效
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中,全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督促生产建设项目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义务。严格审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跟踪监督方案执行,降低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另外,按照水土保持预防保护的相关要求,全州各级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了森林管护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较好的落实了封育保护和生态修护,从而达到预防保护效果。
1)严格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审批
全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严格把关,保证其科学性和规范性,确保方案编制质量。十三五期间,截止到2020年11月底,全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467件(其中州级75件,景洪市159件,勐海县137件,勐腊县96件),新增人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面积5961.07hm2。
2)加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
十三五期间,全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共计2977.02万元。其中:州级1122.41万元,景洪市1196.74万元,勐海县389.44万元,勐腊县268.43万元。
3)规范行政审批,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放管服”改革。
全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推进水土保持权力清单梳理,权力公开、责任公开,编制和公开行政审批办事指南,规范权力运行。各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纳入了行政审批事项且进入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并在各级政务大厅设有工作窗口,负责受理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同时,加强相关审批部门之间联动配合,层层把关,积极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放管服”改革,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实行承诺制管理,优化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
4)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
根据有关要求,州、县(市)人民政府均调整充实了本级水土保持委员会,加强组织领导,并下发了《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发〔2019〕48号),明确考核责任分工,各司其职,确保圆满完成年度考核任务。
5)有效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2017年~2018年勐海县建设完成了勐帮水库水土保持监测站,于2018年11月6日通过省水保总站验收,现已投入试运行。目前,水土保持监测站点正常运行,勐海县水务局落实了监测机构,安排专人上岗,组织专业培训,按照监测运行要求正常开展日常监测工作,并及时提供监测成果数据,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研究提供科学数据。同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督促辖区各生产建设单位做好项目建设过程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发展。
6)努力推进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
根据省水利厅有关工作要求,全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已将2009年以来审批建设项目进行信息化录入、资料归档和防治责任范围矢量化等工作,录入率基本达标,并基本完成辖区内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信息录入工作。同时,按要求结合“天地一体化”信息手段,用“互联网+监管”的模式对辖区内的生产建设项目实行动态监督管理,各县(市)在“区域监管”手机端完成了2020年图斑现场复核工作。
(3)水保国策宣传教育逐步深入。一是刊印资料,广泛宣传。围绕“三月法制宣传月”、“六月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结合新水保法修订实施纪念日,刊印水土保持法相关宣传资料,走向学校、企业,集市,摆摊设点,全方位进行宣传。二是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进党校试点工作。三是利用媒体,形式多样。“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期间,在版纳日报专版刊登水土保持法及相关专题文章,积极参加“法制版纳大讲堂”普法活动,在版纳广播电台录制“依法保护水土资源,强化水土流失治理”普法节目,与版纳电视台联合录制水土保持电视宣传片等,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逐步增强全民水土保持意识。
2.5.2 水土保持经验
2.5.2.1 综合治理
实践证明,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应用系统工程的科学理论和方法,把治理水土流失、社会经济发展及群众脱贫致富有机地结合起来,依据所处的自然条件,采取以生物治理为主,生物治理与工程治理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措施,才能达到根治的目的。
坚持以小流域为治理单元,集中连片,综合治理。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工作中结合当地的自然环境条件,把水土流失防治与农业综合开发相结合,坚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保土耕作措施相结合,治坡与治沟相结合,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科学配置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治理成效。
2.5.2.2 强化管理
(1)加强领导,成立机构,西双版纳州各级政府均把水土保持工作列入了议事日程。
(2)开展科技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以集中培训与现场培训相结合,多层次、多方式地对基层干部和农民开展水土流失防治技术、产业培育等方面的技术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素质,使广大农民成为懂技术、会治理的主力军。
(3)“十三五”期间,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中,改变了过去单纯依靠人工治理的传统方式,全面贯穿了以实现生态自然修复、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为核心的防治思路,充分利用治理区水热条件好,植物生长快的特点,因地制宜,因势利导,以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为前提,在较少的人工措施辅助下,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对自然的破坏,实施大面积的封禁治理,让大面积的水土流失地依靠生态的自然修复能力逐步恢复生态平衡,加快植被恢复和生态系统的改善,不仅大大减少了人力物力,节省了投资,而且有效地增加了治理面积,加快了治理速度,取得了显著的效益。
(4)加强水土流失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刊印资料、媒体等多种方式,开展相关法规宣传,增强全民保护生态环境和水土保持意识,为生态环境建设与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2.5.3 水土保持工作目前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1)局部水土流失治理任务较重
西双版纳州水土流失较轻、侵蚀强度不高,再加之全州以热带、亚热带雨林气候为主,光热条件、植被生境条件十分优越,有利植被快速恢复,水土流失治理难度不大。不利条件是全州工业化程度较低,农林业依然是广大农村地区农民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局部由于非法开垦种植橡胶、茶叶和热带特色水果等现象仍时有发生;另外由于全州水土流失较轻,片区流失相对分散,按我国现行的小流域治理模式,很多地区虽有流失,但达不到小流域综合治理的标准,在国家、省等层级上很难列入治理项目,这点在景洪市反应的尤其突出,部分地区有流失,但没有项目支持。
(2)人为水土流失难以从根本上遏制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矿产资源开发、城镇房地产开发和各类园区建设等生产建设行为愈加频繁,建设活动不可避免地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人为加速土壤侵蚀在所难免。生产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法制意识还不够强,重建设、轻生态,重开发、轻保护,以资源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发展的现象普遍存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有待提高。同时非法种植橡胶、茶叶活动依然十分频繁,对控制人为水土流失依然任重道远。
(3)投入不足成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瓶颈”
搞好水土流失治理,资金是关键。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对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要求也提高了,需要不断提高治理标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作为一项公益性事业,其建设成效中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远大于经济效益,而基层财政困难,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投资主要来源中央投资,省、州、县(市)等地方配套资金难以落实,制约了水土流失治理的规模。由于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较好,国家、省级层面的资金多向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倾斜,整个西双版纳州在“十三五”期间在国家、省级立项的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项目才4件,投入的不足制约了全州水土流失治理进度。
(4)工程建管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工程效益发挥不足
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机制体制问题,全过程公众参与和群众自建制工作难度较大,项目实施中得不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建设项目要求高,相对应建设管理人员配置不匹配,缺乏专业技术力量,建设管理工作相对薄弱,同时国投资金基本不考虑前期经费和建设过程管理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资金缺口和实施难度大。
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实施完成后由受益群众自行使用和维护,往往由于管理维护资金短缺,导致后期管理维护跟不上,造成田坎垮塌、田面冲毁、渠系损毁、蓄水池窖淤毁等现象,难以保障水土保持治理项目长期有效的发挥效益。
(5)公众水土保持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
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全社会水土资源保护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在发展经济过程中对水土资源保护重视不足,生产建设过程中急功近利、破坏生态的情况时有发生;一些地方仍存在陡坡开垦、顺坡耕作等现象;甚至部分地方政府缺乏责任意识。
(6)人员、经费配备及技术力量与工作现状不匹配
目前,州、县(市)级水土保持工作人员、经费配备及技术力量与工作现状不匹配,有的甚至只有1~2人。特别开展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以来,任务量大、追溯期限长、涉及单位(部门)多、工作环节多、工作周期长、专业性极强、执行标准高,基层缺乏与之匹配的技术力量和工作经费;加之行政机构改革,州、县(市)水利部门科(股)室职能合并,在人员缺乏的情况下,工作量又成倍增加,导致工作开展困难。
3 现状评价与需求分析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土保持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面临着很多机遇和挑战。水和土既是生态系统最基本的组成要素,又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可持续维护的重要基础资源。加强水土保持,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是江河湖泊治理的根本,是小康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工程,事关全州生态安全、防洪安全、饮水安全和粮食安全。
3.1 水土保持面临的形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把生态文明建设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要点,需大力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规划期正值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转型期,以国家推进的“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为机遇,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空间格局及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态势对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3.1.1 经济社会发展态势
新时期西双版纳州面临着一系列社会发展转型过程中的经济与社会问题,分析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对于判断今后一段时期水土保持面临形势、总体任务和要求具有重要意义。综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规划成果和资料,预期西双版纳州经济社会发展总体上呈现以下态势。
(1)人口增长趋缓,老龄人口比例渐增
根据《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9年西双版纳州常住人口约119.60万人,预期2030年全州总人口达到128.82万人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6.91‰;2018年全州及各县市国民经济统计未对人口年龄结构进行统计,根据2010年我国进行的第六次人口普查(目前正在进行第七次人口普查),版纳州2010年有常住人口总数为1133515人,其中60岁以上老人有104634人,占总人口的9.23%,65岁老人70701人,占总人口的6.24%。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作为国家和地区进入老龄化的标准。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成果,版纳州正在接近老年化社会的标准,随着2002年全国开始实施农村医保,及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死亡率呈下降趋势,全州已进入到老年化社会,到2030年老年化程度将进一步提高,年轻劳动力比例呈下降趋势,依靠国家补助和农民投劳的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管模式将会改变。
(2)农业人口锐减,城镇化率不断提高
根据《西双版纳州“十三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十一五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39%,十二五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43.4%,2018年常住人品城镇化率为48.02%,2019年统计,常住人口镇化率为49.18%,一年时间城镇化率增加了1.6%,城镇化率呈加速趋势,预期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或大于50%。经估测,到203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55%左右,农业人口锐减,农村劳动力成本渐趋增加,农民投工投劳参与水土保持的程度将有所降低。
(3)资源开发强度增加,供需矛盾仍旧突出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水、土地、能源和矿产资源的大规模开发对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出了严峻挑战,资源环境对经济发展的约束日益增强,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尤其对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及稀有金属等矿产开发,由此带来的水土流失问题值得关注,资源开发造成的水土流失仍将是水土保持监管的重点。
(4)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基建规模依然较大
随着西双版纳州能源、交通、通信、水利、环保等基础设施尚处于继续发展完善的阶段;尤其西双版纳作为国家面向东南亚的枢纽,进一步扩大沿边开放的需求,包括配套的工业园区建设,基础设施的建设在可预见的将来仍将维持相当规模。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引发的人为水土流失问题依然突出。
(5)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生态意识日益增强
随着国家把生态文明建设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人民群众从各种媒介了解生态环境恶化对生活质量的影响。人民群众生态意识日益增强,建设“美丽的西双版纳”、提高生活质量成为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景。
3.1.2 水土保持发展机遇
(1)生态文明建设为水土保持明确了发展方向。
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发展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明确提出了包括生态文明在内的“五位一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总体布局,要求“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习近平主席在云南第二次考查,提出云南建设“两王国一花园”的目标,即将云南建设成“植物王国、动物王国和世界花园”,对生态文明提出了更高要求,西双版纳州动植物资源丰富,享有“植物王国、动物王国”美誉。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为水土保持明确了发展方向和要求。因此,水土保持必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尊重自然,充分发挥生态自然修复作用,生态与经济并重,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改善生态,维护资源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国民经济发展明确了水土保持重点。
根据“西双版纳州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西双版纳州利用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等重大战略的实施契机,及全州的位于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建设成面向东南亚的枢纽,明确发展方向为:利用西双版纳州丰富的旅游资源,进一步做大、做强、做深以旅游为产业;继续扩大沿边开发开放、建设好以磨憨、打洛等口岸开发开放试验区,加快推进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结合西双版纳州作为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要求,明确西双版纳州的绿色经济的发展要求。
旅游产业的深化发展、扩大沿边开放等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和绿色经济发展,对全州生态环境、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进一步明确了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
(3)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为水土保持提供了广阔空间。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做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决定,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内容;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1月在云南第二次考查时,再次强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沿边小康村建设、对缅开放……”。水土保持是山区经济发展的生命线,通过水土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提高土地生产力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夯实农业生产发展基础,保障山丘区粮食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在农村发展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结合小流域综合治理,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控制面源污染,为农村饮水安全提供保障。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大战略部署也为水土保持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3.1.3 水土保持面临挑战
(1)现有水土保持模式对版纳州部分地区已不适应。
西双版纳州水土流失面积3288.37km2,全州水土流失面积小、流失强度较轻,水土流失主要分布在勐海县除布朗山和打洛镇以北的各乡镇、勐腊县东北部的象明乡和易武镇、景洪市北部一带的勐旺乡和普文镇,现加上区域内气候条件、光热资源等为水土流失的治理带来明显的优势;以橡胶、茶叶为主的林下流失强度不高,但流失面广。同时,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土保持需求日益增长,水源地保护、人居环境维护对水土保持的要求不断提高,水土保持依然任重道远。
(2)社会发展带来的新课题。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农村劳动力人口减少,劳动力成本增加;与此同时,现代农业朝着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发展,农民收入渠道多样化;随着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实施,经营者对水土保持建设和管理要求进一步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治理的积极性,但同时需要政府在水土地保持投入机制和建设体制机制上进一步完善,以提高土地经营者参与水土保持的积极性;改变单一以财政投入为主、群众承诺投劳的水土保持投入机制和建设体制。
(3)新“四化”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对水土保持现代化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成为迫切任务。水土保持监控和监督管理手段传统,被动暴露的问题多、主动发现的问题少;水土保持数据信息的快速获取、存储、处理、共享等仍不能满足水土保持业务领域的应用要求。配合省监测总站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水土保持行业管理和社会公众的服务能力。
3.2 现状评价
3.2.1 土地利用现状评价
3.2.1.1 土地利用结构分析
根据西双版纳州二调成果,版纳州国土总面积为19096.04km2,全州土地利用结构中农用地面积为18262.95km2,占总面积的95.64%,其中生产用地面积为7016.1km2,占总面积的36.74%,包括耕地和园地(橡胶林、茶山、热带林果);生态用地面积为11246.85km2,占总面积的58.90%,包括林地和草地。建设用地面积为552.06hm2,占总面积的2.89%,包括建设用地、交通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未利用地及其他用地281.03km2,占总面积的1.47%,主要为田坎和裸地。
表0-1 西双版纳州土地利用结构表 单位:km2
|
行政区划 |
土地 总面积 |
生产用地 |
生态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
|
面积 |
占比% |
面积 |
占比% |
面积 |
占比% |
面积 |
占比% |
||
|
景洪市 |
6867.11 |
2916.81 |
42.48 |
3676.56 |
53.54 |
232.1 |
3.38 |
41.64 |
0.61 |
|
勐海县 |
5368.09 |
1491.89 |
27.79 |
3534.89 |
65.85 |
158.02 |
2.94 |
183.3 |
3.41 |
|
勐腊县 |
6860.84 |
2607.4 |
38.00 |
4035.4 |
58.82 |
161.93 |
2.36 |
56.09 |
0.82 |
|
全州合计 |
19096.04 |
7016.1 |
36.74 |
11246.85 |
58.90 |
552.06 |
2.89 |
281.03 |
1.47 |
3.2.1.2 土地利用特点及存在问题
从全州土地利用结构来看,农业用地比重较大,尤其以橡胶林、茶叶为主体的经济林占比较大;生态用地占比较高,从另一个侧面也说明全州生态环境较好,森林覆盖率高;未利用地和其他用地占比较小,说明全州土地开发的潜力不大,更多是要从现有生产用地上进行充分挖潜。全州当前的土地利用特点及存在问题如下:
(1)土地利用的特点
①土地利用具有明显的低纬山区特点
全州处于东亚和南亚季风交汇的低纬度地带,高温、多雨、湿润、静风,大部分地区终年无霜,是“没有冬天的热土”,是世界上北回归线附近保存最为完好、面积最大的热带雨林。其地形以中山、低山、丘陵为主,大部分地区海拔在1500米以下。同时由于地势起伏较大,从北向南呈阶梯递减,有垂直地带性分异,形成独特的土地利用格局。
②土地利用制约因素多
全州水资源总量丰富,多分布于境内澜沧江流域,但利用效率低,加上水利基础设施落后、地形因素影响,导致部分区域较为缺水。农田水利建设成本高,难以保障有效灌溉,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高产稳产田地的比例。25°以上的陡坡面积较大,容易出现水土流失和遭受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同时,坡度较大也极大地限制了林牧业和城市、交通的建设与发展,加剧了人地矛盾。此外,干旱、水土流失等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和制约也很大。
③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难度大
全州山区和半山区占土地总面积的95%,相对平缓的坝区面积仅占全州土地总面积的5%,却承载了全州绝大部分的城镇人口。平坝区耕地集中,土壤和水热条件较为优越,集约化经营程度高,但人地矛盾尖锐,易开发整理的土地后备资源逐渐减少,补充耕地成本不断增加,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高产优质耕地的问题突出。山区半山区土地后备资源集中,但自然条件相对较差,开发利用难度较大。
(2)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①土地利用集约度和产出率不高
耕地中高产稳产农田少,中低产田比例较高,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占耕地总面积比例较低。园地中中低产园地面积较大,分布范围广、产量低。草地利用率偏低,且零星分散,牲畜自由放养,集约化经营程度不高。近年来,城市拓展较快,农村城镇化迅速发展,大量耕地,尤其是坝区城镇附近的高产稳产农田被占用,利用中以外延扩大为主,集约用地的机制尚未形成,土地浪费情况突出。
②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
全州土地利用现状结构中,耕地占7.21%,基本符合宜耕土地资源的数量比例,但其分布不尽合理,部分陡坡垦殖的轮歇地,从保护生态环境的角度需要退耕还林、还牧,大部分缓坡轮歇地宜改为台地、梯地,以避免水土流失。园地占土地总面积的29.53%,其中橡胶、茶园占园地面积的90%以上,虽发挥了全州自然资源优势,但由于水果、咖啡、南药、香料等作物面积过小,从现有的土地条件和市场需求分析,后者还应进一步发展。林地占土地总面积的55.27%,面积虽大,但分布不平衡,主要集中在山区、半山区,坝区生态屏障不足。牧草地占土地总面积比重仅为0.06%,且结构单一,绝大部分为天然草地,其他土地中还有一部分可供开发利用,除进行植树造林外,大量的荒草地适宜改为牧草地,以改变牧草地在土地利用结构中比重过低的状况。
在非农建设用地中,公路网密度低,普遍存在路面等级低,路况质量差的问题。城镇村庄工矿用地占土地总面积比重极低,远低于云南省平均水平,城市化水平较低,与建立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开放城市的要求不相适应。在城镇用地布局上,尚未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缺少具有一定规模的次级城镇构成来分担主城的功能,促进州域经济的发展。
③局部水土流失严重,土地质量下降
全州有60%的人口居住在山区、半山区,多沿用轮歇游耕的生产方式,以致陡坡垦殖现象突出,造成局部山区水土流失严重。境内山区、半山区小河断流、河床淤积现象时有发生,水土流失区域较多,因而造成土壤肥力下降,原生植被减少,水源枯歇,农田损毁等问题,破坏了生态环境,影响了农业生产。如对农业生产关系极大的流沙河,原是条常流河,但由于水土流失的影响,现在枯水期流量极小,而其含沙量、悬移质输沙率则不断增加。
④农业用地和非农业建设用地矛盾加剧
近年来,随着人口增加,粮食需求量加大,耕地日趋紧张。坝区耕地仅占耕地总面积的40%,生产的粮食占总产量的60%,高产稳产农田主要集中在坝区,故坝区的耕地极为珍贵。而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非农业建设用地逐年增加,新增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几乎全部占用良田好地。由于城乡建设的需要,农村居民点、工矿、商业用地的增加,以及经济开发区和边境贸易区的扩大,导致农业用地和非农业建设用地矛盾加剧。
3.2.2 水土流失消长评价
通过对2004年和2015年2次水土流失的数据分析,自2010年以后云南省每年均发布过年度水土流失公告,本次拟采用2004年、2010年和2015年三组水土流失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全州水土流失消长情况。2004年水土流失总面积为4499.87km2,2010年全州水土流失面积为3979.39km2,到减2015年全州流失面积减少到3288.37km2,减少了1211.5km2,减少幅度达26.92%。从数据上看,全州水土流失面积总体呈减少趋势。水土流失消长分析具体见表3.2-2和图3.2-1。
表0-2 西双版纳州水土流失面积与强度变化表
|
流失等级 |
流失面积(km2) |
相比2010年 |
相比2004年 |
||||
|
2015年 |
2010年 |
2004年 |
增减面积(km2) |
增减百分比(%) |
增减面积(km2) |
增减百分比(%) |
|
|
合计 |
3288.37 |
3979.39 |
4499.87 |
-691.02 |
-17.36 |
-1211.5 |
-26.92 |
|
轻度流失 |
2096.79 |
2248.27 |
3550.33 |
-151.48 |
-6.74 |
-1453.54 |
-40.94 |
|
中度流失 |
760.43 |
989.68 |
901.2 |
-229.25 |
-23.16 |
-140.77 |
-15.62 |
|
强烈流失 |
147.15 |
218.86 |
48.05 |
-71.71 |
-32.77 |
99.1 |
206.24 |
|
极强烈流失 |
172.53 |
210.45 |
0.28 |
-37.92 |
-18.02 |
172.25 |
|
|
剧烈流失 |
111.47 |
312.13 |
0 |
-200.66 |
-64.29 |
111.47 |
|

图3.2-1 西双版纳州2004年、2010年、2015土壤侵蚀强度年变化图
相比2004年,土水土流失中轻度、中度侵蚀面积逐年呈减少趋势,其中轻度侵蚀面积减少1453.54km2,中度侵蚀面积减少140.77km2;但强烈、极强烈及剧烈侵蚀面呈增加趋势,其中强烈侵蚀面积增加99.1km2,极强烈侵蚀面积增加172.25km2,剧烈侵蚀面积增加111.47km2。相比2010年,其中轻度侵蚀面积减少151.48km2,中度侵蚀面积减少229.45km2,强烈侵蚀面积减少71.71km2,极强烈侵蚀面积减少37.92km2,剧烈侵蚀面积减少200.66km2。
3.2.3 水土保持现状评价
水土保持是一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长期以来,版纳州水土保持工作按照省水利厅和州委州政府的部署,紧紧围绕“预防监督、综合治理、保水保土、修复生态”的目标要求,以小流域治理为重点,实施综合整治、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建设措施,加大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合理开发利用水土资源,有效防治水土流失,有效促进社会、经济和生态和谐发展。全州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及取得的主要成效:
(1)加大水土保持专项治理力度,水土保持效益凸显
西双版纳州在开展水土保持治理工程建设中,进行山水林田路综合、集中、规模、连续治理,达到“治理一片、见效一片”。截止2020年11月底,全州累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856.14km2,治理区域水的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2)整合资源,拓宽投资渠道
西双版纳州水利部门针对投资主要依靠政府投资,吸引社会资金困难,投资来源比较单一的实际情况,州县两级水利部门加强了与林业、农业、国土、环保等有关部门的协作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多部门形成合力治理水土流失,各投其资、各计其功,加大了单位水土流失面积治理的投资力度,形成治理合力,有效提高了小流域的治理效果,保证了其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挥。
(3)充分征求群众意见,调动群众参与水保建设的积极性
水土保持工程兼顾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把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民创收致富有机结合起来,使项目区群众听到、看到增收的实例,亲身感受到生态、致富的实惠,落实好党中央“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重要指示,充分调动项目区群众参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山区以水为主线的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为从根本上改变山区面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促进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和重点工程的顺利实施。
(4)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严把工程质量关
在西双版纳州实施的重点水土保持工程,均由项目县(市)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或工程建设管理局,统一组织项目的实施。为规范领导小组或工程建设管理局内部管理,加强作风建设,建设管理机构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了各自职能职责,细化工作安排,责任到人,做到制度落实、责任落实;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健全并落实管理机制,严把工程质量关:通过公开招投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工作人员常驻守工地,依托监理单位严把工程质量关;由县(市)水务局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
经水土流失现状和水土保持现状分析,目前西双版纳州水土保持现状及在水土流失治理中,存在以下问题:
(1)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任务较大
从水土流失变化及组成情况来看,全州中度以上水土流失减少明显,轻度增加,说明治理成效显著;但流失面积仍较大,治理任务依然较大;同时,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土保持需求则日益增长,除传统的综合治理外,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面源污染控制、河湖(库)水环境治理新任务不断涌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压力仍较大;同时局部流失较轻的区域按现有国家水土流失治理立项标准,很难通过小流域综合治理的方式立项,使很多区域的水土流失得不到有效治理。
(2)水土保持投入机制有待完善
近10年来全州水土保持投入总体呈增长趋势,但与治理任务相比,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投入每平方公里在30~40万元左右,投资标准低,还需要农民大量的投工投劳,但是农村“两工”取消,同时由于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方式不协调,农村劳动力大量外转,投资收益周期长、经济效益相对较低,社会和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不高,水土保持投入不足的问题日益凸显。
(3)“重治理、轻管护,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仍然存在
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监管措施落实不够到位,难以适应水土保持工作需要。区内的一些单位或个人,只顾眼前利益,在经济开发和资源利用过程中,乱挖、乱建、乱堆、乱砍,破坏水土保持设施的行为时有发生,有些地方甚至治理赶不上破坏,治理成果得不到巩固。
(4)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人为水土流失仍然较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相关的地方配套法规相继颁布实施,但由于一些单位和个人对水土保持认识不足,在处理开发建设与保护水土资源的关系上,重项目建设,轻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对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还缺乏应有的责任感,忽视生态环境保护在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片面维护区域和部门的利益,在开发建设中盲目追求眼前效益和政绩,不惜以毁坏水土资源为代价,没有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5)坡耕地是水土流失的主要策源地,需更多专项资金投入
当前,坡耕地改造加坡面水系等配套工程建设已成为防治水土流失非常有效的关键措施,然而资金投入不足则严重制约着坡耕地的治理整体推进。现有国家坡耕地专项治理工程,资金投入不能满足西双版纳州坡耕地治理的需要。
(6)林下水土流失面广,是版纳州水土流失治理的新课题
这里的林下水土流失主要是指园地,全州园地占土地总面积的29.53%,以橡胶、茶园为主,橡胶林有“绿色沙漠”之称,种植时要砍伐、烧光原有土地上的一切植被,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种植后的管理每年要实施“两砍两锄一深翻”致使林下寸草不生。茶山开发过程中同样要对原有植被进行破坏,并整理成台地,台与台之间形成较陡的坡且土质较松,易产生流失,林下流失的治理成为版纳州水土流失治理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3.2.4 水资源丰缺程度评价
根据《西双版纳州水资源保护规划》,西双版纳州多年平均年降水量295.7亿m3,折合降水深1546.0mm。地表水资源量:西双版纳州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102.62亿m3,每平方公里产水量53.7万m3。其中,景洪市为31.87亿m3,勐海县为28.95亿m3,勐腊县为41.80亿m3。地下水资源量:西双版纳州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44.48亿m3。其中,景洪市为14.88亿m3,勐海县为12.32亿m3,勐腊县为17.28亿m3。人均水资源量7703m3,水资源量十分丰富,人均水资源量比全省平均水平高4040m3,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4倍。西双版纳州现状年水资源开发利用率高于全省的6.7%,但低于曲靖、大理、楚雄、玉溪、昆明等滇中主要经济区的12.5%~26.9%。
从水土保持角度出发,版纳州水资源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版纳州水资源总量相对丰富,但时空分布十分不均,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完全匹配,5月至10月雨季降雨量占全年降雨量的80%以上,全年用水量集中在11月至次年4月,但降雨量不到全年的20%,极易发生干旱和缺水现象,工程性缺水尤为突出。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全州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缺水形式更加严峻,尤其处于山区地区,该地区同时也是水土流失重发区域,是全州“少、边、穷、山”聚集四位一体的典型地区,存在因水受限、因水受困、因水致贫等问题,说明急需解决山区水土流失区域的水利设施建设,提高水资源供给能力,为版纳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保障
(2)全州境内农村人口很大一部分居住较为分散,密度较小,村庄所处位置较高,其生活用水中、小型水库无法顾及,而当前地下水利用率低和“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滞后,从而存在农村生产、生活用水短缺的问题。
(3)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矛盾突出,水生态受损严重近年来水资源开发利用有效地促进了西双版纳州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随着水利工程的逐步实施,相当多的天然河流将转为人工控制的河道,梯级水库形成后,自然河道的形态与水文节律被改变,水体流动速度也显著变缓,进而可能在局部水域产生水环境污染、水生态恶化等问题。此外,引水式电站开发造成的河段脱流导致江河水生生境面积萎缩;部分工程建设导致江湖连通性下降;水生生物资源的不合理利用与生境变化还导致水生生物多样性下降,资源量降低;生活、农业、工业与生态抢水情况严重,生态需水被挤占,部分河流水生态受损严重。
3.2.5 饮用水水源地面源污染评价
省水利厅关于公布县级以上城市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的通知》(云水资源〔2013〕56号),西双版纳州集中式供水水源地3处,分别为景洪市澜沧江景洪电站、勐海县那达勐水库和勐腊县南细河水库。上述三处水源地是现状两县一市在用饮用水源点,同时根据《西双版纳州水资源保护规划》及各县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全州实际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共3处,其余3处为现状备用水源,另外勐腊县规划南沙河电站作为远期勐腊县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全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都达到饮用水标准,其中景洪电站、那达勐水库为地表Ⅲ类水,其余水源地均为地表Ⅱ水。同时景洪市还有集镇饮用水水源地12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976处;勐海集镇饮用水水源地12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754处;勐腊县只对日供水1000t或服务人口10000人以上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统计,其它暂无资料,规模以上农村集镇水源地3处。
虽然全州水源地水质较好,但局部存在点源污染和以水土流失、农业为主的面源污染情况,对水源地的水质存在潜在风险,如景洪电站水库径流区域包含景洪市的勐养镇、大渡岗乡、景讷乡、 嘎洒镇的部分以及勐海县的勐宋、勐往乡、勐啊镇,城乡人类生产生 活活动不可避免,以景洪电站为中心的周边区域主要存在地表径流面源污染。其次,农村生活、农业面源污染亦较严重;曼点水库现状水质Ⅱ类,作为景洪城区的应急备用水源。径流区内有7个村庄,有少量农业种植面积,存在一定的面源污染;那达勐水库有7 个村寨,农村人口约2000人,禽畜养殖规模约1800余头,其农村面源污染和分散禽畜养殖污染相对严重,化肥、农药污染负荷亦处于较高的水平。
水源地周边区域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没有得到有效的处理,直接排放,加之化肥、农药、农田退水、畜禽粪便等的面源污染,是导致水质下降的主要原因。面源污染是伴随着水土流失的发生与发展而形成的降雨—径流—侵蚀—水污染负荷输出的过程,即污染物在降雨所产生的径流冲刷作用下,由径流和泥沙携带,最终到达受纳水体,进而破坏水体环境。因此,水源地区的水土流失,不仅使这些地区土地退化,涵养水源能力下降,导致严重的水库淤积,降低水资源利用效率,而且农村、农田和园地大量施用的化肥、农药、有机物、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粪便等随水土流失(地表径流、泥沙)流入水库,即造成面源污染,使许多供水水库水质受到污染,直接影响到供水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因此,饮用水源地区的水土流失防治问题引起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加快饮用水源地水土流失防治成为保障城乡供水水源地安全的重要途径,以保护水质为核心,开展清洁小流域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治理思路,减少水土流失,控制入湖、入库泥沙和面源污染迫在眉睫。
3.2.6 生态状况评价
根据《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14年),西双版纳全州定位为作为国家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
水土资源是一切生物繁衍生息的根基,水土流失是不合理开发水土资源或滥用水土资源产生的严重后果,其直接导致水土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恶化。区域水土资源利用和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1)天然植被遭到破坏,森林覆盖率本底值低,降低其蓄水保土、涵养水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版纳州近十多年来以茶叶、橡胶为主的林业开发行为仍较突出,橡胶、茶叶种植面积逐年增加,造成对森林资源的严重破坏,目前全州的森林覆盖率虽然较高,但以橡胶、茶叶为主体的园地林下流失十分严重。
(2)可利用水资源减少,水质下降,局部地区缺水严重。由于植被减少、水土流失、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大量排入,全州大部分河流水量减少、水质下降。
(3)山区农村生态问题突出。主要是不合理的耕作方式,重用轻养,重化肥轻农家肥,地力减退的情况比较严重。其次,大量使用化肥、农药、农膜不仅加重了土壤、水体的污染,同时直接造成土壤板结和地力衰减。
3.2.7 水土保持监测与管理评价
版纳州水土保持工作在水利部、水利厅、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水土保持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和“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战略,紧紧开展水土保持监测与监督管理工作,扎实推进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全州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使水土保持监测体系、监督管理有了进一步提升。但是,为更好发展版纳州水土保持工作,现行的水土保持监测与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完善。
3.2.7.1 水土保持监测现状
(1)监测管理机构
根据监测管理要求,在国家统一部署下,西双版纳成立了州水土保持监测站、两县一市也各自组建了县组成水土保持监测站。总体来看监测站的人员、办公场所、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较低,人员配置不配套,监测站的职能职责不能有效发挥。
(2)监测站点情况
西双版纳州已根据云南省水保监测总体规划要求,在省水保监测总站的统一安排下,于2018年建成勐海县勐帮水库省级监测站,为小流域综合监测站,并已建立勐海县水保监测分站,负责监测站点的运行。
3.2.7.2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现状
目前,全州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有景洪市、勐腊县、勐海县等3个县(市)。州水利局制定了《西双版纳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制度》、《西双版纳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制度》、《西双版纳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流程图》、《西双版纳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流程图》,全面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简化行政审批制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设施验收实行州、县(市)人民政府政务中心一窗口受理、承办服务。水土保持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水土保持政府目标责任制等尚未有效建立,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等制度有待完善,科技支撑体系尚不健全,信息化水平急需提高,监管能力亟待提高。
3.2.8 评价总结
水是生命之源,土是生存之本。水土保持对于发挥水土资源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发展山区的生产和建设,整治国土、治理江河,减少水、旱等灾害,维持生态系统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西双版纳州宽谷中低山区为主,占全州总面积的95%,全州水土流失面积3288.37km2,占全州土地总面积的17.31%;水土流失面积小、分布分散,以勐海县的打洛镇以北及勐腊县象明乡、勐旺相对集中;热区林业开发较广,以橡胶、茶叶为主体,林下流失虽然强度不高,但流失面积大。
由于不合理的土地资源开发、区域存在资源性和工程性缺水问题、面源污染逐年加重、水源地水质下降和生态环境受到破坏,受资源限制,水土保持的监管工作近阶段也难做到面面俱到,以致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不能从根本上得到根治,仍然存在“先破坏、后治理”、“三同时”制度不“同时”、“只开发、不治理”、“重建设、轻管护”等现象,因此,本规划就水土流失防治方面需解决的主要问题及意见如下:
(1)加强土地整治,应全面开展违规土地征用整治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水保规划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及后续水土保持工作。加强对现有林地和草地的保护,采取封山育林保护、自然修复等措施,减少对天然林和草地的人为干扰。
(2)努力探索林下水土流失治理模式,开发与治理相结合,在确保经济效益的同时,还应兼顾生态效益,防治水土流失,探索热区林业综合开发模式。
(3)在勐海坡耕地相对集中区域,加强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其它水土流失相对集中区域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加快坡耕地改造,充分发挥其蓄水保土,保障全州耕地容量,为农业经济发展提供保障;将小流域建设与产业发展融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大封禁封育力度,大力建设水土保持林,适当加强热带特色林果产业发展,合理控制橡胶、茶叶种植规模。
(4)紧密围绕“饮用水源地”、“江河源头”和“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开展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深入实施“绿水青山”计划,以控制水土流失为主线,以山青、水净、村美、民富为目标,与农村安全饮水、支次沟渠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治山治水治污与治穷致富紧密结合起来。
(5)合理布局大、中、小、微型水利工程,提高供水能力。在人口、耕地分散的资源性缺水或工程性缺水山区,应以建设截留降水的微型水利工程为主。使水资源与土地资源、耕地、经济发展水平及人口的分布相匹配。
(6)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通过生态保护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途径,实现生态环境与水土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7)完善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加强水土保持治理工程效益监测体系建设,制定监测运行保障机制和资金支持,构建数据共享的水保监测信息平台,确保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让科学数据充分发挥作用。
(8)完善生产建设项目监管制度、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和规划管理制度,提高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3.3 需求分析
3.3.1 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根据“西双版纳州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西双版纳经济发展立足于自身的区位优势、自然资源条件,以发展旅游、康养、建设面向东南亚的重要枢纽、扩大沿边开放等外向型经济为主体;结合上述发展及建设生态文明排头兵,在农业方面提出以绿色生态特色种植发展为主体,做大做强绿色生态农林业。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对水土保持的需求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旅游和康养产业方面的需求:良好的环境是打造以自然资源为前提的旅游和康养产业的基础,西双版纳全州生态环境较好,局部水土流失较严重,需要加强对以旅游、康养为主体区域及沿线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为产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生态环境。
(2)建设面向东南亚的重要枢纽、扩大沿边开放方面的需求:在这些区域生产建设项目相对集中,在治理原有水土流失的基础上,重点应做好水土保持监管工作,做到“三同时”,确保开发建设过程全监管,避免产生新的人为水土流失。
(3)生态农林种植业的需求:版纳州农林种植业主要有橡胶、茶叶、甘蔗、蔬菜等,其中部分甘蔗、蔬菜种植在坡耕地上,以勐海县最为突出,部分地区由于工程性缺水,产量不高,需要根据坡耕地综合治理要求,对集中坡耕地进行综合治理,提高甘蔗和蔬菜产量,防治水土流失;橡胶林、茶山等林下流失虽轻、但面积大、范围广,需要结合现有林业规划的要求,探索林下产业发展的同时,治理林下水土流失;对已经进入晚期的橡胶林进行替代,合理控制橡胶林、茶叶种植规模。
3.3.2 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民增收对水土保持的需求
3.3.2.1 农村经济发展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体制的改革,西双版纳州农村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化,全州产业结构不断的调整和优化,使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对水土保持的需求增大。
根据西双版纳州农业发展规划,以稳定耕地面积为基础,加大中低产田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依靠科学技术,着力发展优质水稻、玉米,不断提高粮食单产、品质和生产效益,建设热区粮仓。提升传统产业:做强天然橡胶产业、做优普洱茶产业。
3.3.2.2 需求分析
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应以合理的土地利用为基础,一方面利用土地,一方面以必要的措施维护土地生产力延续永久而不衰退,以土地利用为基础,可在保持土壤资源的基础上,提高农村农业综合生产力,夯实农业生产发展基础,可有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因此,维护土地资源对水土保持的需求具体表现在:
(1)保护水土资源、防治水土流失
保护水土资源应以防治水土流失为主导,有效控制面源水土流失发展,可保护土壤资源,避免土地退化,起到保水、保土和保肥的作用,可有效维护土地生产力可持续发展。
(2)改善耕地资源
西双版纳州山地面积大,全州大多耕地和一半以上的人口分布于广大的山区,可利用耕地资源有限,坡耕地较多,而坡耕地由于水土流失严重,土壤肥力匮乏,生产力低下,致使土地产出率低,一直以来严重地影响着农业生产发展。针对全州面积广大的坡耕地,加强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可有效改善和维护耕地资源。
(3)抢救土地资源
对宜农荒地进行开发:对未利用的土地进行适宜性评价,合理有序进行开发(包括开发未利用的滩涂、水域、荒草地等)。西双版纳州目前待开发土地面积达236900hm2,土地开发增加耕地潜力可达18100hm2。土地开发增加耕地潜力主要集中于景洪市区、勐罕、勐养、嘎洒片区;勐遮、勐混、格朗和片区;打洛片区;勐龙片区;大渡岗、普文片区;易武、象明片区;关累片区;勐腊县城片区;勐仑片区;磨憨片区;勐海县勐满镇片区;勐腊县勐满镇片区等12个开发重点区域。
(4)改善生产条件
通过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对耕地质量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在山区布局的茶叶、水果等产业对水、土要求较高,需要开展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加强坡面水系、路网建设,提高作物灌溉,保肥保土,改善农村生产条件。
3.3.3 水源保护与饮用水安全对水土保持需求分析
近年来,版纳州水源保护和农村饮水解困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但部分水源地农村点源、农业面源及水土流失仍较为突出。水土流失在输送大量水分和泥沙的同时,也输送了大量化肥、农药和生活垃圾,造成或加剧了水体污染,严重影响了水源地供水安全,进而影响了居民饮水安全。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水质、保障饮水安全,是当前水土保持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其作用主要表现在:
(1)增强了土壤和植被对降水的拦截入渗,增加了蓄水量,提高了水资源利用效率,增强了供水能力;
(2)调节了地表径流与地下径流转换,发挥土壤的缓冲和净化作用,净化水质,与农药、化肥等控制使用措施相配套,进一步减少了氮磷和农药污染的流失,改善水源地水质。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方向是强化在水源地、河流源头区实施“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兼顾水功能区水系水土流失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这就要求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过程中,要在搞好水源涵养、蓄水保水工作的同时搞好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防止水源地水体污染,一是对人烟稀少、植被良好区实行全面封禁,提高水源涵养和生态系统自净能力;二是在人口相对密集的浅山丘陵区,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并结合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建设,配套小型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生态农业;三是在沟道上游通过生物谷坊群,并结合沟底防冲林建设,依托植物生长所需,吸收水体中的富营养物;四是在河道两侧和湖库周边,通过生物护岸和建设林草生物缓冲带,净化水质。
3.3.4 江河治理与防洪安全对水土保持需求分析
水土保持是江河治理的根本,其在防洪减灾方面具有特殊的重要作用。西双版纳州境内河流全属澜沧江水系。澜沧江是湄公河的主流,由云南省普洱市小橄榄坝进入西双版纳州,在州境内流程为187.5km,于州内勐腊县南腊河汇口流出国境,出境后称湄公河,流经东南亚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越南后汇入南海,是一条著名的国际河流。全州境内河流众多,支流密布,共有大小河流2761条,多发源于无量山和怒山支脉丛中,分别为澜沧江一、二、三级支流。其中,一级支流43条,二级支流88条,三级支流42条,四级支流2条。西双版纳州众多且复杂的中、小河流山洪灾害的发生与其山区地貌有关,最主要的是由于人为活动影响,造成水土流失,进而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特别是陡坡耕种、毁林开荒以及生产建设活动等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对中、小河流域造成的影响具体包括:淤积河道,影响行洪;地表径流汇流快,极易形成山洪;土壤失去涵养水源、调蓄滞洪功能,旱涝灾害频发。水土保持在江河治理与防洪安全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1)能够从源头上控制泥沙下泄,抑制河床抬高,保障行洪流量;
(2)能够削峰调流,减轻河道的破坏,抑制洪水泛滥;
(3)能够调节径流,保障江河生态流量;
(4)能够净化水质,保障河道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从防灾减灾和拦沙减沙功能的角度,一是通过坡面和沟道拦蓄工程,有效拦截径流和泥沙,减轻径流冲刷力和泥沙下泄量,延长汇流时间,削减洪峰流量;二是强化监督管理,防止建设项目产生的弃土、弃石、弃渣,乱倒、乱弃,在径流的冲刷下,淤塞河道;三是因地制宜地开展滨河滨湖植被保护带建设,防止河流沟道岸坡损坏。
3.3.5 生态安全建设对水土保持的需求分析
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维护生态安全,打造美丽家园,是水土保持必须担当的重要任务。西双版纳州存在着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工程性缺水严重、水土流失强度走高、水环境问题突出、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等诸多问题,水土资源承载能力承受着严重的考验。通过水土保持能够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维护生态安全,有效改善和提升人居环境,对打造生态版纳、绿色版纳,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目标具有重要的作用。水土保持作用主要表现在:
(1)通过封育、轮封和人工造林种草,增加林草植被覆盖率,增强水源涵养能力,促进生物多样性恢复,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实现区域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2)建设小型拦蓄引水设施等措施,形成坡面径流调控和沟道拦蓄体系,优化水土资源配置,有效补充当地的生态用水,促进生态环境向好转变;
(4)合理配置的林草措施和雨洪拦蓄体系等水土保持措施,能够有效蓄集雨洪资源,增大径流入渗量,减少地表径流冲刷导致水土流失引起的地质灾害的防治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5)做好村庄及四旁绿化和美化工作,促进农村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改善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6)防治城市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强化城镇及周边生产建设项目弃渣综合利用和集中管理,促进城镇绿地系统和雨洪蓄渗系统建设,开展滨河滨湖植被保护带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从生态维护功能的角度,西双版纳州以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为重点;从人居环境维护功能的角度,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方向是实施以“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和“生态安全型小流域”治理为核心的小流域综合治理,一是要加大生态良好区预防监督力度,保护好土地和植被,避免造成生态恶化;二是人少、水土流失轻微地区,采取生态修复措施,依靠自然恢复能力,促进生态向良好方向转变;三是在人口相对密集、经济发展需求大、水土流失较重的区域,采取工程与植物措施相结合,以工程保生物,营造乔、灌、草结合,重建植被生态系统,维系生态环境的安全,并强化对区域内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四是城市水土保持要以防止人为水土流失为基本任务,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治理,充分发挥水土保持设施的服务功能,保护和建设城市生态环境,为群众提供一个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
3.3.6 社会公众服务能力提升对水土保持的需求分析
(1)水土保持监测需求
水土保持监测是水土保持的基础性工作,更是生态保护与建设的重要基础,可以及时、准确掌握全州生态环境现状、变化和动态趋势,分析和评价重大生态工程成效,为制定生态建设宏观战略、调整总体部署、实施重大工程提供重要依据。版纳州目前没有国家监测站点,在2018年完成了省级监测站点—勐海县勐帮水库小流域综合监测站的建设和勐海县水保监测分站建设。由于西双版纳州总体经济欠发达,本次规划根据不再增加州、县(市)监测站点建设。
①加强动态监测,开展水土流失普查
加强西双版纳州水土流失普查,定期开展水土流失普查工作,进一步掌握土壤侵蚀、土地利用、植被变化和水土流失防治等状况。同时开展专项调查,发布年度水土保持公报,为西双版纳州水土保持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②加强重点预防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生产建设项目集中区的监测
本着预防为主原则,加强重点预防区监测,提前预警将水土流失控制在萌芽状态,突出监测预防功能。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治理成效的监测,对指导将来改善水土保持治理方向、措施等有着重要意义,加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监测,提高水土保持治理能力。生产建设项目集中去人为扰动大,造成水土流失严重,加强监测,为水土流失治理、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2)水土保持监管需求
州、县(市)两级均建立较为完备的监督管理制度,按“补短板、强监管”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监管体系。
①加强水土保持监管信息化服务,提升社会公众服务能力
根据国家对水土保持监管要求,结合“天地一体化监管”平台,打造版纳州水土保持监管信息化服务平台,将水土保持治理重点工程和生产建设项目监管统一纳到信息化服务平台,提高监管覆盖面和监管效率。
②强化监管制度建设,一是生产建设项目监管制度,明确全州水土流失易发区域,制定水土保持监察、督导、检查及处理等管理制度;完善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制定分类管理名录,健全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审批、设施验收等制度;建立水土流失危害索赔制度。二是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完善规划设计技术标准和技术审查规定;完善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投入机制与管理制度;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理、公众参与、村民自建等制度;完善建成水土保持设施管护制度。三是规划管理制度,制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管理办法;建立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调整制度;建立规划批准与备案制度和跟踪督查制度;研究水土保持生态红线管控指标体系;建立水土保持相关规划征求意见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建立规划实施的定期评估制度。
③增加社会公共服务设施,面对全州城镇建设、工业园区建设,目前在全州没有一个以服务于城镇建设、工业园区建设为主体的弃土消纳场,这对全州的各项建设带来不利影响,由各县(市)根据需要,选择合适地点按生产建设项目要求,引进社会资本建设为公共建设服务的弃土消纳场,由各县(市)水土保持办公室按水保“三同时”制度进行统一监管。
(3)能力建设需求分析
目前西双版纳州迎来了水土保持发展新时期,一方面省人大出台了《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及运行,我省85个监督管理能力县的建成等一系列举措。另一方面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原有水土保持资质、监测资质取消,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的要求等政策调整。接下来西双版纳州需加快提高水土保持管理能力建设,抓住时机大力发展水土保持事业,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在此提出水土保持管理能力建设需求。
①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执法人员定期培训与考核
西双版纳州虽然已建设完成3个监督管理能力县的建设,但水土保持执法能力建设滞后,难于有效的进行监督执法,应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执法人员定期培训与考核,提高水土保持能力建设,为水土保持工作开展做有力的把关,进一步提升州、县(市)监督管理能力务之急。同时面临新时期“强监管”要求,在州级层面也将面临繁重的监管工作,应进一步加强州水利局水保科和水土保持监测站的监督能力建设。
②开展水土保持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
随着西双版纳州监测网络、信息化建设的推进,监测数据量巨大,必须建立一套标准化制度进行规范化管理,以充分发挥信息管理系统功能,提高西双版纳州水土保持监测管理能力。
(4)法律法规需求分析
依法行政是建立法制国家的重要内容,我省于2014年7月27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这正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我省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里程碑,为全省更好地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西双版纳州也急需加快出台相应水土保持实施条例、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①州、县加快制定水土保持实施条例、办法
加快州、县级水土保持实施、管理办法、配套规范性文件等,在此基础上,大力加强执法水平,做到执法主体、执法行为、执法程序和执法形式“四合法”,依法有效地开展水土保持执法工作。
②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强执法
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建设活动要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要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城镇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规划的水土保持要求和措施。依法编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认真落实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控人为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
(5)宣传教育需求分析
西双版纳州水土保持工作历来注重宣传教育,各级政府和水土保持执法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党校、网络新闻媒体等多种手段对水土保持进行宣传教育,但大多时候宣传资金不足,宣传活动开展受限制。水土保持学科建设较滞后,只在高校专业进行学习教育。根据目前宣传教育瓶颈,提出水土保持宣传教育方面的需求。
①完善宣传教育制度建设
针对目前状况应加强宣传教育制度化建设,提高宣传教育质量。从制度上来加强管理计划宣传教育资金、开展周期,控制宣传教育的质量。
②完善水土保持学科建设
西双版纳州应从教育初开始树立水土保持法制观念和生态文明意识,将水土保持教育纳入教育体系,从小学、中学加强水土保持学科建设。
3.3.7 需求分析总结
综合上述需求分析,水土保持可以通过水土资源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可以结合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改善农村地区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可以通过治理水土流失,控制面源污染,为农村饮水安全提供保障;可以统筹自然生态各要素,把山水林田湖草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有机结合起来综合整治,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生态安全,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是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是生态安全建设与改善人居环境的迫切需要,是江河治理与防洪安全的基本要求,是水源保护与保障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手段,是提升社会公众服务能力的基本要求。
通过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合理、适度控制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发展,夯实全州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基础。
4 规划目标、任务和规模
4.1 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和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全面实施《水土保持法》,围绕西双版纳州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大局,按照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巩固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总体要求,以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土资源为主线、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和改善生态与人居环境的功能,注重发挥大自然的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加强预防保护和综合治理,制定与西双版纳州自然条件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和布局,突出区域综合防治,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实现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为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4.2 规划编制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原则
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体现人与自然和谐;把保障水土流失区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水土保持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群众意愿,从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要求出发,着力解决好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水土流失问题,努力形成保障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水土保持发展新格局,满足人民群众对水土资源和生态的需求。
(2)坚持尊重自然、保护优先的原则
遵循自然规律,充分考虑水土资源的承载能力,控制人类活动对自然的过度索取和侵害,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的自我修复能力;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把规范生产建设行为和人类活动、遏制人为新增水土流失放在突出位置,严禁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发生。
(3)坚持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
全面规划,因地制宜地建立山、水、田、林、湖、草综合性立体防护体系,做到重点治理与一般治理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短中长期治理措施相配套,突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综合治理的特点,达到“治理一片,受益一片,发展一片”的目标。
(4)坚持分区防治、突出特色的原则
西双版纳州山区和半山区为主,占全州总面积的95.0%,地形、自然条件和水土流失状况差异显著,规划要紧密结合全州地形地貌、地质、土壤、气候特点,以及区域生态环境现状,抓住当地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分区防治、分类指导,突出地域特色,打造水土保持工作的精品和亮点。
(5)合理布局,突出重点
在水土保持区划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区域水土流失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因地制宜,分区布置水土流失防治方略,分类管理,合理布局。充分考虑水土流失现状和防治需求,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的基础上,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分期分步实施。
(6)加强监管,注重效益
分析水土保持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创新体制,完善制度,强化监管,进一步提升水土保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强化水土保持重大基础理论研究、关键技术攻关和科技示范推广,不断创新水土保持理论、技术与方法,加强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效益。
(7)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原则
水土流失治理涉及面广,涉及行业多,需要坚持政府主导,水利与发改、财政、国土、农业、林业、环保等多部门协同,并充分发挥社会投融资体系作用,举全民之力,全社会协同共同治理。
4.3 规划编制依据
4.3.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颁布,2010年12月25日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年8月1日颁布,2011年1月8日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年1月21日颁布,2016年7月2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颁布,2014年4月24日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8年12月29日颁布,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年8月29日,2015年4月24日第二次修订)
(7)《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云南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7月27日通过)
(8)《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2007年修订稿)
4.3.2 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
(1)《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规范》(SL335-2014)
(2)《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导则》(SL717-2015)
(3)《水土流失危险程度分级标准》(SL718-2015)
(4)《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
(5)《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
(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GB/T15772-2008)
(7)《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GB/T15773-2008)
(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GB/T15774-2008)
(9)《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16453.6-2008)
(10)《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SL73.6-2015)
(11)《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2001)
(12)《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6)
(1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18)
(1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18)
(15)《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技术规范》(SL575-2012)
4.3.3 有关文件及规划
(1)《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水利部,2015年)
(2)《西部地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水利部,2000年)
(3)《云南省水保规划(2016-2030年)》(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2016年)
(4)《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云政发〔2014〕1号)
(5)《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云南省环境保护厅,2009年)
(6)《云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云南省国土厅)
(7)《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3-2020年)》(云政办〔2004〕44号)
(8)《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五年规划纲要》(2016年4月)
(9)《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方案》(云南省监测总站)
(10)《云南省2010年水土流失公告》
(11)《2015年云南省土壤侵蚀现状调查成果》(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2017年)
(12)《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公布县级以上城市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的通知》(云水资源〔2013〕56号)
(13)《云南省自然保护区年报(2014)》(云南省林业厅,2015年)
(14)《西双版纳州水功能区划》
(15)《西双版纳州水资源保护规划》
(16)《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总体规划(2008~2015年)》(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西南林学院生态旅游学院,2008年4月);
(17)《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16—2020年)》
(18)《景洪市水源林保护规划》
(19)《勐海县水源林保护规划》
(20)《勐腊县水源林保护规划》
(21)《西双版纳州农业和农村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
(22)《西双版纳州水利发展规划(2016-2020年)》
(23)《西双版纳州特色生物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24)《西双版纳州建设我国面向东南亚的重要枢纽实施方案》
(25)《西双版纳州清洁能源发展规划(2016-2020年)》
(26)《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方案》
(27)《西双版纳州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8)《西双版纳州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
4.4 规划范围与水平年
4.4.1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西双版纳州3个县(市)的32个乡(镇、街道),总面积18994.51km2。
4.4.2 水平年
本次规划基准年为2019年,规划实施期为10年(2021-2030年),规划近期水平年为2025年,远期为2030年。
4.5 规划目标
4.5.1 规划目标的确定原则
在水土保持发展需求分析的基础上,以水土保持区划为基础,根据区域水土流失特点、水土保持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等,结合对水土保持需求分析,将水土保持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土保持与产业结构调整、水土保持与水源保护、水土保持与资源开发保护结合起来,充分考虑整体与局部、开发与保护、近期与远期的关系,利用近期国家、云南省及版纳州各类规划成果,吸纳其他相关部门的林业生态工程建设、退耕还林、土地整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等规划相关水土保持的内容,从战略高度和全局高度,拟定规划目标。
水土保持规划目标包括治理水土流失、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维护水土保持功能等方面的定量、定性目标。
定量指标包括:水土流失治理率、水土保持率、林草覆盖率、减少土壤流失量等。
定性指标: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维护、水土保持信息化、科技支撑等。
4.5.2 总体目标
近期规划目标:进一步巩固“十三五”期间建设成果,确保已实施项目的效益能提到充分发挥;到2025年,初步建成与版纳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生态环境得以持续改善,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通过预防保护,使全州水土流失专项治理任务取得突破性进展,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有效提升,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能力得以有效提高,重要饮水水源地水质得到有效维护,城镇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通过预防保护和治理,使市域内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旅游名胜区等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通过综合治理及坡耕地治理工程的开展,使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的生态环境进一步好转,生产条件得到有效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通过预防保护和综合治理到近期水平年全州,在现有需要规划治理的水土流失的治理率达到40%以上,森林覆盖率稳定在80%以上,根据云南省2020年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西双版纳州2020年水土保持率为81.13%,近期通过预防治理使全州水土保持率增加1.0%,水土保持率为82.13%;加强全州各县(市)监测能力建设、科技示范区建设,使各项水土保持工作落到实处;形成与修订水土保持法相匹配的地方性法规和制度体系,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稳步提升制,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得到全面落实,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远期规划目标:到2030年,全面建成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轨道。重点区域得到水土流失根本改变;侵蚀沟道得到有效控制;建设完善的水土流失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按“三同时”制度要求,持续贯彻全州水土保持监测、监管工作。到远期规划水平年2030年,全州水土保持监管体系更加完善,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效益相得益彰,协调发展。通过预防、治理,到规划期末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90%以上,森林覆盖率稳定在80%以上,水土保持率为83%,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4.6 规划规模
4.6.1 省级规划版纳州治理规模
根据《云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下达给西双版纳州治理任务为3121km2,省级规划下达的治理任务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94.91%,各县(市)治理任务见表4.6-1;其中近期重点项目治理重点预防面积为1461km2,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94km2;远期重点项目治理重点预防面积为4201km2,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42km2;坡改梯专项治理工程中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km2,坡改梯专项治理工程任务完成县为景洪市和勐腊县;省级规划重点治理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1146km2。
表4.6-1 云南省规划下达西双版纳州治理任务表 km2
|
分期 |
景洪 |
勐海 |
勐腊 |
全州合计 |
|
近期(2016-2020年) |
277 |
238 |
235 |
750 |
|
远期(2021-2030年) |
873 |
763 |
735 |
2371 |
|
合计 |
1150 |
1001 |
970 |
3121 |
4.6.1 规划规模
水土保持总任务是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加强综合治理,保护和建设林草植被,改善生态环境。加强预防保护,保护林草植被和治理成果,以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为重点,结合生态屏障、水源地区域、人居环境改善,明确生产建设活动的限制或禁止条件,采取封育保护、自然修复等措施,保护和建设林草植被,提高林草覆盖度和水源涵养能力,维护供水安全;统筹各方力量,以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为重点,以小流域为单元,采取工程、植物、农业耕作等措施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十三五期间,云南省水利厅下达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任务指标,全州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任务指标为700km2。5年来,通过水利、林草、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实施的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56.14km2(其中景洪治理面积275.50km2、勐海县治理面积300.43km2、勐腊县治理面积280.2km2)。全州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56.14km2,其中梯田3400.41hm2,水土保持林17620.42hm2,经济林24937.85hm2,种草149.89hm2,封禁治理35781.68hm2,保土耕作3723.37hm2。全州完成了省水利厅下发的治理任务,也完成了《云南省水土保持规划报告(2016-2030年)》确定的近期治理规模。
本次治理规模主要针对尚未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进行规划,同时对原有采取保土耕作等临时措施的坡耕地,仍有水土流失发生,根据情况进行坡耕地治理,包括退耕(水保林、经果林)、坡改梯或保土耕作等;因此本次规划可治理的流失面积为2469.46km2(含十三五期间采取保土耕作坡耕地)。
本规划的近期(2021-2025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222.57km2,水土流失治理率为 49.51%; 远期累计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274.48km2,水土流失治理率为92.1%,加上十三五期间的治理面积,则累计达到3093.39km2(不含 十三五期间的保土耕作面积),占总流失面积的94.07%,改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减少进入江河湖库泥沙。加强州、县(市)监督能力建设,在近期全面落实“三同时”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监测体系,建成覆盖全州的监测站点,推进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科技支撑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体系,提升综合监管能力。
5 总体布局
5.1 总体布局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和《云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为指导,按照因地制宜和突出重点的方针,结合现状评价和需求分析,在水土保持区划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局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的总体布局。
规划总体布局按照“一核一区两屏障”进行布置,着重做好西双版纳州西部中低山宽谷保土蓄水生态维护区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设,减少水土流失;加强西双版纳州中部人居环境生态维护区的重要水源涵养林的建设和区域内幼林抚育管理,加强封育治理力度,净化美化人居环境,净化水质;重视北部生态屏障及南部边境生态屏障生态建设和水土流失预防;强化城镇开发、园区开发、旅游开发和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和项目监督管理和重点工程“图斑精细化”监管,加强监督能力建设,提高水土保持信息化水平;分轻重缓急进行系统防治,为建设西双版纳州成为“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添砖加瓦,实现“绿水青山”计划,共同谱写“秀美版纳”的西双版纳州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
预防:保护林草植被和治理成果,强化生产建设活动和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实施封育保护,促进自然修复,全面预防水土流失。重点突出重要水源地、重要河流区和乡村人居环境区的水土流失预防。
治理:在水土流失地区,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加强坡耕地整治工程和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的建设,强化坡面水系工程配置,融合特色农业发展,积极开展橡胶、茶山林下水土流失治理。重点突出对坡耕地集中区域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监测:根据省水土保持监测总站的监测站点建设规划,完善监测站网,建立健全监测能力机构体系,强化水土保持动态监测,实现水土保持监测信息化。
监管: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体系,着重加强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图斑精细化”监管为核心的监督能力建设,加强水土保持的预防保护和监督执法工作。建立健全的监督执法制度体系,推进实施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和考核,提高水土保持信息化水平,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社会化服务体系。
“一核一区两屏障”水土流失防治总体布局如下:
“一核”:以允景洪街道办、嘎洒镇为中心,结合城镇开发和园区开发,加强生产建设活动监管力度和水土保持宣传工作,落实城市弃渣综合利用和集中管理措施,美化绿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以维护提高人居环境和水质维护功能为核心,优化区域水土流失防治布局。
“一区”:以勐满镇(勐海县)、西定乡为主的西双版纳西部中低山保土蓄水生态维护区,坡耕地成为了本区水土流失的主要策源地,加上水利基础设施落后、地形因素影响,导致部分区域工程性缺水严重。应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加强坡耕地整治工程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的建设,强化坡面水系工程配置,融合特色农业发展。
“两屏障”:以打洛镇、布朗山乡、勐龙镇、景哈乡、勐罕镇等13个乡镇为主的南部边境生态屏障;勐遮镇、勐海镇、格朗和乡、勐宋乡等15个乡镇为主的北部生态屏障。区域大部分地区林草覆盖率较高,局部地区水土流失严重,是水土保持重点预防区域。对预防区强化生产建设活动和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实施封育保护,促进自然修复,全面预防水土流失。其中也包含了打洛镇、勐遮镇、勐混镇、勐龙镇、勐罕镇、勐仑镇、勐捧镇、磨憨镇等人口密集的重点发展城镇,全面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强化产业支撑,提升发展层次与水平,发展景洪—勐海城际经济和景洪—勐腊大通道经济,使其成为带动县域经济发展的增长点。该区域是城镇开发的重点区域,在这些区域生产建设项目相对集中,在治理原有水土流失的基础上,重点应做好水土保持监管工作,做到“三同时”,确保开发建设过程全监管,避免产生新的人为水土流失。
5.2 区域布局
水土保持区划指在综合分析不同区域自然地理分异、水土流失地域分异和经济社会发展区域差异对水土流失防治的需求基础上,依据区划原则,按区划分级体系和指标体系开展水土保持区域划分,并分区明确水土保持功能,以及水土流失防治方略、布局和技术体系的一项工作,是水土保持规划及其相关工作的基础。
西双版纳州地处横断山脉的南延部分,怒江、澜沧江、金沙江褶皱系的末端,山地丘陵约占95%,山间盆地(坝子)和河流谷底约占5%。全州周围高,中间低,西北高,东南低。西双版纳州的地质、土壤及气候适宜各种生物生长和繁衍,有“植物王国”的美誉,根据《西双版纳州林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全州森林覆盖率为80%。全州水土流失面积3288.37km2,占全州土地总面积的17.63%;水土流失面积小、分布分散,以勐海县及勐腊县象明乡、勐旺相对集中;热区林业开发较广,以橡胶、茶叶为主体,林下水土流失面积大。全州水资源总量相对丰富,但时空分布十分不均,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完全匹配,极易发生干旱和缺水现象,工程性缺水尤为突出。根据《云南省主体功能区划》,勐海县、勐腊县均属于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景洪市属于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
综上,西双版纳州各县(市)的水土流失类型和水土保持功能基本类似,但是由于各县(市)的社会经济发展定位不同、产业布局发展不同和重要生态功能区域分布的差异等因素,导致区域水土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的需求不一,治理方略、模式、治理的标准存在较大区域差异性。因此,本规划在国家和省级水土保持区划的基础上,结合全州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各县(市)的社会经济功能和重要生态功能区域分布,进一步细化水土保持区划,针对性提出各分区水土保持工作方向、生产发展方向和水土流失防治要求。
5.2.1 水土保持分区
5.2.1.1 全国水土保持分区
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云南省划分为2个一级区“西南岩溶区(云贵高原区)”和“青藏高原区”;4个二级区“滇黔桂山地丘陵区”、“滇北及川西南高山峡谷区”、“滇西南山地区”和“藏东-川西高山峡谷区”;9个三级区“滇黔川高原山地保土蓄水区”、“滇黔桂峰丛洼地蓄水保土区”、“滇北中低山蓄水拦沙区”、“滇西北高山生态维护区”、“滇东高原保土人居环境维护区”、“滇西中低山宽谷生态维护区”、“滇西南中低山保土减灾区”、“滇南中低山宽谷生态维护区”和“藏东高山峡谷生态维护水源涵养区”。三级区进行了水土保持功能定位,反映区域水土流失防治需求。
西双版纳州水保一级分区为西南岩溶区(云贵高原区),二级分区为滇西南山地区,三级区属于滇南中低山宽谷生态维护区。三级区划主导功能为生态维护。
5.2.1.2 省级水土保持分区
根据《云南省水土保持四级区划》,省级四级区将《全国水土保持区划》涉及云南省区域的9个三级分区划分为20个四级分区。其中《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中的“滇黔桂峰丛洼地蓄水保土区”、“滇西中低山宽谷生态维护区”、“滇南中低山宽谷生态维护区”和“藏东高山峡谷生态维护水源涵养区”四个分区维持不变,基础功能也维持不变。在此基础上,云南省依据地理位置和地貌类型对上述四个分区进行了更加详细的确定,分别命名为“滇东南岩溶丘陵蓄水保土区”、“滇西中低山宽谷减灾生态维护区”、“滇南中低山宽谷生态维护区”和“滇西北高山峡谷生态维护水源涵养区”。
西双版纳州四级分区与国家三级分区保持一致,为滇南中低山宽谷生态维护区。本区位于北回归线以南的热带湿润区,雨热条件好,森林覆盖率高,地带性植被为热带雨林,生物资源极为丰富,是重要的南部边境生态屏障。但是,近年来部分地区的热带雨林已被开辟为热带作物种植园和农田,人为扰动和强降雨导致局部地区的水土流失严重,生态退化和水土流失不容忽视。全州省级分区的基础功能为生态维护,水土流失防治以预防保护为主。
5.2.1.3 西双版纳州水土保持分区
根据《全国水土保持区划》和《云南省水土保持四级区划》,西双版纳州属于以生态维护为基础功能的水土保持区。
为了对西双版纳州进行科学合理的水土流失防治总体布局,本规划在《全国水土保持区划》和《云南省水土保持四级区划》划分的基础上,依据版纳州各的地形地貌、土地利用情况、水土流失空间分布、主体功能区建设情况、社会经济发展定位、产业布局发展和重要生态功能区域分布等要素,结合现场调查,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层次分析方法对版纳州进行水土保持五级分区。
西双版纳州五级区划划分为4个分区,分别为:①以勐满镇(勐海县)、西定乡为主的“版纳西部中低山宽谷保土蓄水生态维护区”;②以允景洪、嘎洒镇为主的“版纳中部低山宽谷人居环境生态维护区”;③以勐遮镇、勐海镇、格朗和乡、勐宋乡、勐混镇、勐阿镇、勐往乡、景讷乡、勐养乡、大渡岗乡、普文镇、勐旺乡、基诺山乡、象明乡、易武镇为主的“北部中低山宽谷水土保持生态维护区”;④以打洛镇、布朗山乡、勐龙镇、景哈乡、勐罕镇、勐仑镇、关累镇、瑶区乡、勐伴镇、勐捧镇、勐腊镇、勐满镇(勐腊县)、磨憨镇为主的“版纳南部中低山宽谷生态维护区”。水土保持区划情况详见表5.2-1。
表5.2-0 西双版纳州水土保持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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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分区 |
四级分区 |
五级分区 |
县(市) |
乡镇 |
土地面积(km2) |
|
滇南中低山宽谷生态维护区 |
滇南中低山宽谷生态维护区 |
版纳西部中低山宽谷保土蓄水生态维护区 |
勐海县 |
勐满镇(勐海县)、西定乡 |
1028.89 |
|
版纳中部低山宽谷人居环境生态维护区 |
景洪市 |
允景洪、嘎洒镇 |
970.90 |
||
|
版纳北部中低山宽谷水土保持生态维护区 |
勐海县、景洪市、勐腊县 |
勐遮镇、勐海镇、格朗和乡、勐宋乡、勐混镇、勐阿镇、勐往乡、景讷乡、勐养乡、大渡岗乡、普文镇、勐旺乡、基诺山乡、象明乡、易武镇 |
8800.59 |
||
|
版纳南部中低山宽谷生态维护区 |
勐海县、景洪市、勐腊县 |
打洛镇、布朗山乡、勐龙镇、景哈乡、勐罕镇、勐仑镇、关累镇、瑶区乡、勐伴镇、勐捧镇、勐腊镇、勐满镇(勐腊县)、磨憨镇 |
8194.13 |
||
|
合计 |
18994.51 |
||||
5.2.2 分区概述及防治途径
5.2.2.1 版纳西部中低山宽谷保土蓄水生态维护区
(1)区域概述
本区位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西部勐海县境内,包含勐满镇(勐海县)、西定乡2个乡镇,地处东经99.9729°~100.3354°、北纬21.7703°~22.2592°之间。东接勐海镇,北接普洱市,西与缅甸接壤,南与打洛镇毗邻。境内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山峰、丘陵、平坝相互交错。区内年平均气温18.5℃,最冷月月平均气温12.2℃,最热月月平均气温22.8℃,历年极端最高气温35.2℃,极端最低气温-5.4℃。雨量充沛,分布不均匀,年平均降雨量1319.4mm。年平均日照为2088h,年平均有霜期22天。
区内国土面积1028.89km2,水土流失面积294.08km2,占国土面积28.58%;中度以上水土流失面积120.59km2,占总流失面积41%;区内农业用地面积125.74km2,坡耕地面积98.50km2,坡耕地占农业用地总面积的78.34%;区内园地以茶园为主,总面积126.25km2;建设用地面积1.97km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28km2。区内的主体功能总体上以农业功能区和生态功能区为主;保护区占地面积较少,仅勐满镇东侧的帕迫村位于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曼搞片区内。
(2)综合分析及水土流失防治途径
该区坡耕地占农业用地的比重较大,占耕地总面积的78.34%,坡耕地成为了本区水土流失的主要策源地,集中连片坡耕地主要分布在西定乡、勐满镇的东南面山区;15°~25°坡耕地及25°以上的陡坡面耕地积较大,容易出现水土流失和遭受滑坡、泥石流等灾害。本区水资源总量丰富,但利用效率低,区内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仅占国土面积7.28%,低于全州平均值10.57%;加上水利基础设施落后、地形因素影响,导致部分区域工程性缺水严重。另外,本区园地占土地总面积的12.27%,低于全州平均值29.53%,这主要是因为本区海拔较高、气温较低,不适合橡胶林的开发,园地多以茶山为主,适合茶叶种植和开发的区域基本开发得差不多,虽发挥了自然资源优势,但是茶山的林下流失面积较大。综上分析,该区中度以上水土流失占比较高,水利基础设施落后,坡耕地呈集中连片分布,其中东南部山区尤为突出,区域城镇开发强度较小,人口聚集度较低,人为扰动造成水土流失以坡耕地及茶园为主。对此,该区水土流失防治方向为预防和治理并重,兼顾监管。
针对坡耕地多且水土流失严重、茶园水土流失面积较大的特点,以小流域为单元,强化坡面防护体系、径流调控体系和沟道防护体系,加大水源保护区林草植被建设和梯田整修改造力度,突出西定乡、勐满镇东南部坡耕地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力度,进一步落实本区作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功能定位。保护现有植被,对25°以上坡耕地逐步退耕还林还草,营造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林,涵养水源,减少土壤侵蚀,促进生态自然修复。坚持生态经济发展理念,根据本区特色大力发展生态茶园,切实提高农民收入。加强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严格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5.2.2.2 版纳中部中低山宽谷人居环境生态维护区
(1)区域概述
本区位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境内,包含允景洪街道办和嘎洒镇,地处东经100.6279°~ 100.9314°、北纬21.9908°~22.0067°之间。东接基诺山乡,北接勐养镇,西与勐海县接壤,南与勐龙镇毗邻。境内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山峰、平坝相互交错。区内年平均气温24.7℃,最冷月月平均气温17.2℃,最热月月平均气温26.4℃,历年极端最高气温41.13℃,极端最低气温1.9℃。雨量充沛,分布不均匀,年平均降雨量1366.4mm。年平均日照为2188h,基本无霜。
区内国土面积970.90km2,水土流失面积101.66km2,占国土面积10.47%;中度以上水土流失面积28.32km2,占总流失面积27.85%;区内农业用地面积42.79km2,坡耕地面积1.76km2,坡耕地占农业用地总面积的4.12%;区内园地以橡胶林为主,总面积582.72km2;建设用地面积43.72km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4.29km2。区内的主体功能总体上以城镇经济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和农业功能区为主;风景名胜、保护区主要包括西双版纳纳板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澜沧江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西双版纳风景名胜区安麻山景区、西双版纳风景名胜区曼飞龙景区、西双版纳原始森林公园、嘎洒省级森林公园。
(2)综合分析及水土流失防治途径
该区内土地利用现状结构中,农业用地占4.41%,多以水田、平旱地为主,坡耕地面积较少,但局部存在陡坡垦殖,从保护生态环境的角度需要退耕还林、还牧,大部分较缓坡耕地地宜改为台地、梯地,避免水土流失。本区其他水土流失以橡胶林林下流失为主,园地占土地总面积的60.02%,远高于全州平均水平,橡胶林有“绿色沙漠”之称,种植时要砍伐、烧光原有土地上的一切植被,造成水土流失,种植后的管理每年要实施“两砍两锄一深翻”致使林下植被稀少。从水土流失现状图上反映的轻度流失就主要集中坡地及山地橡胶园区。景洪市规划在“一核”上规划建设有景洪工业园区,大力招商引资,发展以版纳特色的各类产品的深加工;同时将以允景洪街道、嘎洒镇为中心的城市建设将会进步加速,基础设施的建设在可预见的将来仍将维持相当规模,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引发的人为水土流失问题依然突出;同时,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土保持需求日益增长,水源地保护、人居环境维护对水土保持的要求不断提高,水土保持依然任重道远。对此,本区水土流失防治方向以预防和人居环境维护为主,兼顾监管。
针对本区特点提出以下治理途径:①橡胶林的林下流失治理,需要结合现有林业规划的要求,探索林下产业发展的同时,治理林下水土流失;对已经进入晚期的橡胶林进行替代,合理控制橡胶林种植规模。②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结合小流域综合治理,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控制面源污染,为农村饮水安全提供保障。③加强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严格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5.2.2.3 版纳北部中低山宽谷水土保持生态维护区
(1)区域概述
本区位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北部,包含勐海县、景洪市、勐腊县3个县(市)的勐遮镇、勐海镇、格朗和乡、勐宋乡等15个乡镇,地处东经100.1349°~101.6565°、北纬21.7595°~22.5887°之间。北接普洱市,南接打洛镇、嘎洒镇、勐仑镇等乡镇,东与老挝接壤,西与缅甸毗邻。境内地势周围高,中间低,西北高,东南低,丘陵、平坝相互交错。区内年平均气温18~22℃之间,最冷月月平均气温8.8~15.6℃,最热月月平均气温18.9~22.8℃,历年极端最高气温35.2℃,极端最低气温-5.4℃。雨量充沛,分布不均匀,多年平均降雨量1565mm。年平均日照为2063.5h,年平均有霜期11天。
区内国土面积8800.60km2,水土流失面积2101.89km2,占国土面积23.88%;中度以上水土流失面积756.70km2,占总流失面积36.00%;区内农业用地面积821.98km2,坡耕地面积376.50km2,坡耕地占农业用地总面积的45.80%;区内北部中低山园区占地面积较大,南部低山宽谷园区占地面积较少,主要以橡胶等热带作物为主,总面积1657.94km2;建设用地面积88.31km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4.91km2。区内的主体功能总体上以禁止开发区、农业功能区和生态功能区为主;风景名胜、保护区主要包括西双版纳风景名胜区小勐养景区、景洪市县级自然保护区、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勐养保护区、西双版纳风景名胜区孔明山景区、易武州级自然保护区、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曼搞片区、西双版纳纳板河流域自然保护区、那达勐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
(2)综合分析及水土流失防治途径
区内土地利用现状结构中,林草植被覆盖率为86.74%(林草植被包括:林地、草地和园地),本区属于北回归线以南的热带湿润区,雨热条件好,森林覆盖率高,地带性植被为热带雨林,生物资源极为丰富,是重要的北部生态屏障。本区热带经济作物、药用植物和香料植物栽培普遍,是云南省茶叶种植的主要地区。农业用地821.98km2,占国土面积9.34%,坡耕地376.5km2,占农业用地45.80%,现状水土流失强烈及以上区域主要分布在勐海县、景洪市的勐旺乡、勐腊县的象明乡和易武镇的坡耕地上,目前林业部门已在勐旺乡区域内规划并逐步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其他水土流失以茶山的林下流失为主,区内园地面积1657.94km2,占国土面积18.84%,园地以茶叶为主。茶山开发过程中对原有植被进行破坏,茶山前期台与台之间形成较陡斜坡且土质较松,流失较严重,从水土流失现状图上反映的勐海县各乡镇、象明、易武、普文、大渡岗一带的轻度流失就主要集中在茶山上。
目前,部分地区的原生植被被开辟为热带作物、茶山和农田,人为扰动和强降雨导致局部地区的水土流失严重,经济林带来的生态退化和水土流失不容忽视。本区水土流失防治主要以预防保护为主,兼顾监管,具体防治途径如下:①恢复热带雨林,保护生物多样性,治理坡耕地及茶园的林下水土流失;②对于较陡的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加强公益林、防护林建设,控制热区经济作物种植带来的水土流失影响。③加强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严格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5.2.2.4 版纳南部中低山宽谷生态维护区
(1)区域概述
本区位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南部,包含勐海县、景洪市、勐腊县3个县(市),打洛镇、布朗山乡、勐龙镇、景哈乡、勐罕镇等13个乡镇,地处东经99.9481°~101.8405°、北纬21.1383°~21.9583°之间。北接象明乡、嘎洒镇、西定乡等乡镇,东南与老挝接壤,西南与缅甸毗邻。境内地势周围高,中间低,西北高,东南低,丘陵、平坝相互交错。区内年平均气温20.3~23.8℃之间,最冷月月平均气温11.6~17.6℃,最热月月平均气温21.4~26.5℃,历年极端最高气温36.4℃,极端最低气温-8.4℃。雨量充沛,分布不均匀,多年平均降雨量1603mm。年平均日照为2096.5h,年平均有霜期4天。
区内国土面积8194.13km2,水土流失面积790.74km2,占国土面积9.65%;中度以上水土流失面积285.97km2,占总流失面积36.17%;区内农业用地面积386.20km2,坡耕地面积72.06km2,坡耕地占农业用地总面积的4.71%;区内园区占地主要以橡胶林等热带作物为主,总面积3272.47km2;建设用地面积92.33km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95.42km2。区内的主体功能总体上以禁止开发区、农业功能区和生态功能区为主;风景名胜、保护区主要包括那达勐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布龙保护区、景洪市县级自然保护区、西双版纳风景名胜区勐罕景区、西双版纳风景名胜区大勐龙景区、澜沧江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勐仑水库水源保护区、西双版纳风景名胜区勐仑景区、南细河水源保护区、西双版纳风景名胜区勐腊景区、曼旦水库水源保护区、盐塘水库水源保护区、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上中良水库水源保护区等。
(2)综合分析及水土流失防治途径
区内土地利用现状结构中,林草植被覆盖率为92.29%(林草植被包括:林地、草地和园地),本区雨热条件好,森林覆盖率高,地带性植被为热带雨林,生物资源极为丰富,是重要的南部边境生态屏障。本区热带经济作物(橡胶、甘蔗等)、药用植物和香料植物栽培普遍,是云南省橡胶种植的主要地区。农业用地386.2km2,占国土面积4.71%,坡耕地72.06km2,占农业用地18.66%,现状水土流失强烈及以上区域较少,主要分布在勐海县布朗山乡、勐腊县瑶区乡的坡耕地上。区内园地面积3272.47km2,占国土面积39.94%,园地以橡胶林为主,橡胶林种植时要砍伐原有土地上的植被,造成水土流失,种植后的管理每年要实施“两砍两锄一深翻”致使林下地表裸露。
综上所述,本区森林覆盖率高,水土流失面积少且以轻度为主;农业用地多以水田、平旱地为主,坡耕地面积较少,但局部存在陡坡垦殖;区内其他水土流失以橡胶林林下流失为主。对此,本区水土流失防治方向以预防保护为主,兼顾监管。针对本区特点提出以下治理途径:①橡胶林的林下流失治理,需要结合现有林业规划的要求,探索林下产业发展的同时,治理林下水土流失;对已经进入晚期的橡胶林进行替代,合理控制橡胶林种植规模。②保护和恢复热带雨林,保护生物多样性,对于较陡的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封山育林。③加强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严格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5.3 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划定并公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内,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与考核奖惩制度;生产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实行避让制度,不能避让时应当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损坏植被和地表扰动的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本规划以国家级、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公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为基础,结合云南省2015年水土流失调查成果,分析确定版纳州水土流失防治重点布局及范围,并提出水土流失防治要求。
5.3.1 国家级重点防治区复核划分成果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水利部办水保〔2013〕188号),西双版纳州未涉及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5.3.2 省级重点防治区划分成果
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划分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云南省水利厅公告第49号),全省共划分了5个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以及2个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西双版纳州划分这“西双版纳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包含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共25个乡镇,行政区面积14732.42km2,占全州土地总面积的77.56%,重点防治面积9722.29km2,占重点预防区乡镇土地总面积的65.99%。云南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涉及西双版纳部分具体划分成果详见下表5.3-1。
表5.3-1 西双版纳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划分成果表
|
名称 |
范围 |
乡镇 |
乡镇面积 |
重点防治 面积 |
|
|
涉及县(市) |
涉及乡镇 |
个 |
km2 |
km2 |
|
|
西双版纳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景洪市 |
允景洪街道办事处、嘎洒镇、勐罕镇、勐养镇、普文镇、景讷乡、大渡岗乡、勐旺乡、基诺山乡 |
9 |
5322.53 |
3424.58 |
|
勐海县 |
勐海镇、勐混镇、勐遮镇、勐阿镇、勐宋乡、勐往乡 |
6 |
2593.15 |
1660.04 |
|
|
勐腊县 |
勐腊镇、勐捧镇、勐满镇、勐仑镇、磨憨镇、勐伴镇、关累镇、易武镇、象明乡、瑶区乡 |
10 |
6816.74 |
4637.67 |
|
|
合计 |
|
|
25 |
14732.42 |
9722.29 |
本区属于北回归线以南的热带湿润区,雨热条件好,森林覆盖率高,地带性植被为热带雨林,生物资源极为丰富,大部分属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重要的南部边境生态屏障。本区热带经济作物、药用植物和香料植物栽培普遍,是云南省茶园、橡胶种植的主要地区。目前,部分地区的热带雨林已被开辟为热带作物种植园和农田,人为扰动和强降雨导致局部地区的水土流失严重,经济林带来的生态退化和水土流失不容忽视。
本区水土流失防治主要以预防保护为主,防治途径如下:水土流失防治主要以重点预防保护为主、局部治理进行综合治理,以实施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和公益林、防护林建设为主,保护和恢复热带雨林,保护生物多样性;针对茶园、橡胶等林下水土流失,结合目前由版纳州林业部门正在研究的治理模式研究成果进行综合治理(主要方向为间作套种林下经济作物,如重楼、南药等),控制热区经济作物种植带来的水土流失影响;对已进入晚期的橡胶林进行替代,合理控制橡胶林、茶叶种植规模。
5.3.3 州级重点防治区划分
5.3.3.1 划分原则及标准
根据《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导则》(SL717-2015)规定,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按照行政区域级别,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四级重点防治区,下一级重点防治区原则上不宜改变上一级重点防治区的属性,各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在空间上不能重叠。因此,版纳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需以国家级和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成果为基础,在全面分析辖区水土流失分布及防治现状,并统筹考虑辖区内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重要旅游风景区、重要湿地、水源重点保护及重要的水功能分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基础上划定。
(1)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划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定量指标:林草覆盖率、轻度以下水土流失面积占总土地面积比例。
表5.3-2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划分定量指标
|
指标 |
西北黄土高原区 |
东北黑土区 |
北方土石山区 |
南方红壤区 |
西南岩溶区 |
西南紫色土区 |
青藏高原区 |
北方风沙区 |
|
林草覆盖率/% |
≥35 |
≥50 |
≥30 |
≥60 |
≥40 |
≥45 |
≥30 |
≥10 |
|
轻度以下水土流失面积占总土地面积比例/% |
≥55 |
≥65 |
≥50 |
≥75 |
≥60 |
≥65 |
≥50 |
≥50 |
②定性因素:水土保持功能重要性,水土流失危险程度,与国家主体功能区、饮用水源区、重要江河源头区和湖库周边区区位关系。
表5.3-3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划分定性指标
|
因素 |
水土保持功能重要性 |
水土流失危险程度 |
所处区位 |
|
特征 |
重要 |
重度以上面积占划分单元总土地面积30%以上 |
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饮用水水源区、重要江河源头区或湖库周边区 |
③定量指标全部符合或定量指标基本符合,定性因素符合其中之一且达到规模要求的,应划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2)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划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定量指标:林草覆盖率、轻度以下水土流失面积占总土地面积比例。
表5.3-4 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划分定量指标
|
指标 |
西北黄土高原区 |
东北黑土区 |
北方土石山区 |
南方红壤区 |
西南岩溶区 |
西南紫色土区 |
青藏高原区 |
北方风沙区 |
|
水土流失面积占总土地面积比例/% |
≥35 |
≥25 |
≥30 |
≥15 |
≥20 |
≥35 |
≥10 |
≥50 |
|
中度以上水土流失面积占总土地面积比例/% |
≥45 |
≥15 |
≥30 |
≥40 |
≥40 |
≥40 |
≥30 |
≥50 |
②定性因素:水土流失危险程度,治理迫切程度,与老少边贫地区区位关系。
表5.3-5 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划分定量指标
|
因素 |
水土流失危害程度 |
治理迫切程度 |
所处区位 |
|
特征 |
严重 |
高 |
老少边贫地区 |
③定量指标全部符合、定性因素符合其中之一且达到规模要求的,应划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5.3.3.2 划分范围
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办水保〔2013〕188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划分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云南省水利厅公告第49号),西双版纳州主要涉及西双版纳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包含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共25个乡镇,行政区面积14732.42km2,重点防治面积9722.29km2。
根据《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导则》(SL717-2015)规定,不得与上位规划确定的重点防治区交叉重叠和与上位规划成果相协调的要求,本次州级重点防治区划分将上位规划未划入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的共有7个乡镇纳入本次州级重点防治区划分范围,具体为:勐龙镇、景哈乡、格朗和乡、勐满镇(勐海县)、打洛镇、西定乡和布朗山乡。
5.3.3.3 划分结果
(1)重点预防区
基于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指标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州各县(市)乡镇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根据研究成果,复核划分了西双版纳州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全州共划分了1个西双版纳州西南部边境生态屏障州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涉及景洪市的勐龙镇和勐海县的布朗山乡,共2个乡镇,行政区面积2154.48km2,重点预防面积1841.93km2,重点预防面积占涉及乡镇土地总面积的85.49%。
本区林草覆盖率高,是西南部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带。水土流失防治途径如下:主要以重点预防保护为主、局部治理为辅,坚持总体预防,重点治理的原则,实施封育保护为主,小流域综合治理为辅,防治结合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对于橡胶林、茶山等林下流失的问题,结合目前由版纳州林业部门正在研究的治理模式研究成果进行综合治理,既可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农民收入,又可防治林下水土流失,对已进入晚期的橡胶林进行替代,合理控制橡胶林、茶叶种植规模;加强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严格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根据数据分析,区内林草覆盖率为91.48%,轻度以下水土流失面积占总土地面积比例为96.08%,达到表5.3-2两项定量指标,同时勐海县属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景洪市属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功能定位为生态维护;区内分布有布龙自然保护区(为州级自然保护区)和大勐龙景区(风景名胜区),和新曼娥水库、曼彦水库等集镇水源点。可以看出,本区不仅全部符合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划分的定量指标,并且符合水土保持功能重要性、限制开发区和饮用水水源区等定性指标。因此,本次规划将此区域划定为“州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表5.3-7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划分分析表
|
指标
项目 |
定量指标 |
定性指标 |
|||
|
林草覆盖率(%) |
轻度以下水土流失面积占总土地面积比例(%) |
水土保持功能重要性 |
重度以上水土流失危害程度占总面积(%) |
所处区位 |
|
|
指标标准 |
≥40 |
≥60 |
重要 |
≥30 |
|
|
计算指标 |
91.48 |
96.08 |
生态维护功能型 |
<30 |
县境内涉及限制开发区、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乡镇饮用水源、南部边境生态屏障 |
|
符合性 |
符合 |
符合 |
符合 |
不符合 |
符合 |
(2)重点治理区
全州共划分了1个西双版纳州西部南览河沿岸州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涉及勐海县的勐满镇、西定乡2个乡镇,行政区面积1028.89km2,重点治理面积(水土流失面积)294.08km2,中度以上水土流失面积120.59km2。区内水土流失面积占总土地面积比例为28.58%,中度以上水土流失面积占水土流失面积比例为41.01%。对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划符合性要求分析,以上指标均达到表5.3-4中相对应的定量指标,符合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规定“定量指标全部符合”的要求。
表5.3-8 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划分分析表
|
指标
项目 |
定量指标 |
定性指标 |
|||
|
中度以上面积占水土流失面积比例(%) |
水土流失面积占总土地面积比例(%) |
治理迫切程度 |
水土流失危害程度 |
所处区位 |
|
|
指标标准 |
≥40 |
≥20 |
高 |
严重 |
老少边贫地区 |
|
计算指标 |
41.01 |
28.58 |
高 |
以轻度为主 |
少边贫 |
|
符合性 |
符合 |
符合 |
符合 |
不符合 |
符合 |
西双版纳州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具体划分成果详见下表,州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图见附图。
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内人口较多,坡耕地比重大,水土流失面积分布广泛,林草盖度相对较低;坡耕地水土流失严重,并且农药、化肥等面源污染问题突出,需要开展专项治理工程。对区内坡耕地分布集中区域开展坡耕地综合整治,利用区内丰富的水热资源,调整种植结构,发展热区特色农业;水土流失严重区域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建设林草植被,加强封山育林;饮用水源地上游控制面源污染;区内茶山遍布,以套种热带特色经果林的方式,开展茶山林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表5.3-9 西双版纳州州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成果表
|
类型 |
等级 |
名称 |
代码 |
范围 |
乡镇 |
行政面积 |
重点防治面积 |
|
|
涉及县(市) |
涉及乡镇 |
个 |
km2 |
km2 |
||||
|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省级 |
西双版纳省级水土流失重点 预防区 |
YNSY5 |
景洪市 |
允景洪街道办事处、嘎洒镇、勐罕镇、勐养镇、普文镇、景讷乡、大渡岗乡、勐旺乡、基诺山乡 |
9 |
5322.53 |
3424.58 |
|
勐海县 |
勐海镇、勐混镇、勐遮镇、勐阿镇、勐宋乡、勐往乡 |
6 |
2593.15 |
1660.04 |
||||
|
勐腊县 |
勐腊镇、勐捧镇、勐满镇、勐仑镇、磨憨镇、勐伴镇、关累镇、易武乡、象明乡、瑶区乡 |
10 |
6816.74 |
4637.67 |
||||
|
小计 |
25 |
14732.42 |
9722.29 |
|||||
|
州级 |
西双版纳州西南部边境生态屏障州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BNDY |
勐海县 |
布朗山乡 |
1 |
989.88 |
834.52 |
|
|
景洪市 |
勐龙镇 |
1 |
1164.60 |
1007.41 |
||||
|
小计 |
2 |
2154.48 |
1841.93 |
|||||
|
合计 |
27 |
16886.90 |
11564.22 |
|||||
|
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州级 |
西双版纳州西部南览河沿岸州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BNDZ |
勐海县 |
勐满镇、西定乡 |
2 |
1028.89 |
294.08 |
|
共计 |
29 |
17915.79 |
11858.30 |
|||||
6 预防保护规划
预防保护规划主要针对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以及水土保持主导功能为水源涵养、生态维护等区域,提出预防措施和项目布局,达到保护区域生态环境,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水土资源,为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
6.1 预防原则
(1)应突出“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大预防、小治理”的原则。以封育保护为主要技术措施,配合管理措施,突出对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的预防保护,逐步提高其涵养水源、保持土壤等各项水土保持功能。并对危害较大的生产建设活动,实行必要的限制。
(2)与相关规划相协调。预防保护应当遵循主体功能区划及林业保护规划的总体格局,预防措施应与主体功能区要求相适应,预防保护指标应与林业规划相衔接。
6.2 预防范围、对象与措施
6.2.1 预防范围
按照《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云南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确定的水土保持预防区划分的原则,同时根据《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规范》(SL335-2014)相关规定。预防区域主要为:水土流失较轻、林草覆盖度较大的区域,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成果,以及风景名胜、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和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重要的水功能和水环境功能防护区等生态地理重要区位,该区域现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持较好,但由于生态环境脆弱,存在潜在水土流失危险,一旦遭受破坏,产生水土流失,恢复治理十分困难,将对整个区域及下游地区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西双版纳州水土保持预防范围主要包括:①西双版纳州涉及全省划分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②水土保持主导功能为水源涵养、生态维护区域;③重要江河保护区;④重要水源保护区;⑤大、中型水库径流区;⑥其他需要预防的区域。
西双版纳州重点预防保护区涉及27个乡镇,总面积为16886.9km2,重点预防保护面积为11564.22km2,同时将纳入重点治理区中水土流失轻微区域进行预防保护,对未纳入两区的勐海县打洛镇和景洪市的景哈乡有水土流失存在的区域进行预防保护和治理。
6.2.2 预防对象
指在预防范围内需保护的林草植被、地面覆盖物、人工水土保持设施,主要包括:①天然林、郁闭度高的人工林以及覆盖度高的草地;②受人为破坏后难以恢复和治理地带;③河流的两岸以及湖泊、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④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地区的植被等地面覆盖物;⑤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成果等其他水土保持设施;⑥恢复和提高林草植被覆盖度低且存在水土流失区域的林草植被覆盖度;⑦预防涉及土石方开挖、填筑或者堆放、排弃等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新的水土流失的区域;⑧预防垦造耕地、经济林种植、林木采伐及其他农业生产活动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预防范围内存在的局部水土流失要进行综合治理,促进预防措施的实施。
6.2.3 预防措施
包括保护管理、封育、治理及能源替代等措施。保护管理主要是对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采取限制或禁止措施。对陡坡地开垦和种植、林木采伐及抚育更新,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等采取预防监管措施。封育措施主要是指森林植被抚育更新与改造、轮封轮牧、网围栏、人工种草、草场建设、舍饲养畜等。能源替代主要包括以电代柴、新能源代燃料等措施。
局部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采取林草植被建设、坡改梯、侵蚀沟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置设施建设、人工湿地及其他面源污染控制等措施。
应根据实际情况,以维护和增强水土保持功能为原则,合理配置措施,保护植被,预防水土流失,形成综合预防保护措施体系。
6.3 措施规划
6.3.1 措施体系
预防措施包括限制开发及禁止准入、管理措施、封禁管护和生态修复、面源污染控制措施、以及局部区域的水土流失治理措施等。
(1)限制开发及禁止准入:①限制或禁止重点预防区生产建设活动,以及提高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措施;②禁止在25°以上陡坡地和水库库岸至一级山脊线以内荒坡地垦造耕地;③禁止在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集雨范围内开发速生林等商品林地、橡胶林、茶山等经济林。
(2)管理措施:①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防治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②加强城市水土保持工作;③落实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成果管护责任主体,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加强管护措施;④加强林木采伐及抚育更新管理措施,在25°以上的陡坡地优先建设公益林,在25°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种植模式,并按照水土保持技术标准,采取保护表土层、降低整地强度、修筑蓄排水系统、坡面植草、设置植物绿篱等防治水土流失的措施;⑤在5°以上不足25°的荒坡地垦造耕地,采取修建梯田、修筑挡土墙、修筑排水系统、蓄水保土耕作等水土保持措施。
(3)封育保护和生态修复:封育保护、补植补种、生态移民、25°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以及新能源代燃料等措施。
(4)面源污染控制措施: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置设施、人工湿地及其他面源污染控制等措施。
(5)水土流失治理措施:局部水土流失区的林草植被建设、坡改梯、沟道治理等措施;加强以间作、套种等模式的研究,完善橡胶林、茶山的林下水土流失治理。
6.3.2 措施配置
在预防范围特点分析的基础上,根据预防对象发挥的水土保持主导基础功能,进行措施配置。
西双版纳全州属于北回归线以南的热带湿润区,雨热条件好,森林覆盖率高,地带性植被为热带雨林,生物资源极为丰富,是重要的南部边境生态屏障;通过省级、州级的两区划分,重点预防区内基本包括了全州的各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水源地等。
重点预防区内水土流失主要问题是:区域内热带经济作物、药用植物和香料植物栽培普遍,是云南省橡胶种植的主要地区、普洱茶主产区。目前,部分地区的热带雨林已被开辟为热带作物种植园和农田,过度的人为扰动和强降雨导致局部地区的水土流失严重,经济林带来的生态退化和林下水土流失不容忽视。本区水土流失防治主要以预防保护为主,主导方向为生态屏障建设、重要水源地保护与水源涵养和人居环境维护和改善;通过防护治理,使版纳州成为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
措施配置:
1)保护和恢复热带雨林,保护生物多样性。结合版纳州优越的自然条件,充分依,靠自然修复能力,加强封禁治理力度,局部破坏严重区域通过补植、补造方式迅速恢复林地,控制局部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
2)加强坡耕地治理。结合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对预防保护区内的零星坡耕地,尤其轮歇地,进行退耕还林,结合区位条件建设防护林、特色经济林建设;对集中分布的坡耕地进行坡耕地专项治理;对不能退耕又没有条件进行坡改梯的坡耕地采取保土耕作措施,以降低水土流失,保土耕作措施可以是等高带状耕作、植物篱等。
3)加强面源污染控制。对水源地、集镇周边有人居环境改善需求的区域,结合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要求,除治理面山水土流失外,对村落污水进行收集处理,对村容村貌等进行治理。
4)强化林下水土流失治理。本区内橡胶林、茶山面积分布较广,从遥感解译方面来看,尤其橡胶林成林后,由于郁闭度高大部分解译为微度侵蚀,不利于防治措施的部署。结合景洪市在勐龙镇在橡胶林下间作魔芋,勐海县进行标准化茶山建设,套种喜阴类经济作物的经验,加强林下水土流失治理。
5)对于已过成熟期的橡胶林、茶园等,有条件的退为林地,属于规划种植园区的过熟林地则按标准橡胶林、标准茶园进行建设,并且在建设期间要按水保要求控制好建设期的流失,防止现次发生林下流失。
6.3.3 预防规模
对全州达到预防保护条件的区域进行预防保护、治理,其中重点预防保护面积11564.22km2,加上其它区内的水源地、风景区等全州重点预防保护区面积为12497.87km2 。全州2015年遥感调查水土流失面积为3288.37km2,十三五期间已治理856.14km2,其中景洪治理面积275.50km2、勐海县治理面积300.43km2、勐腊县治理面积280.20km2,原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中采取保土耕作等临时性措施的流失面积有37.23km2,十三五期间新造林地不纳入本次规划,实施单位按原要求进行抚育管理,则全州仍存在水土流失面积为2469.46km2,本次规划通过预防保护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964.81km2。勐满镇、西定乡和格朗和(虽被划入省级重点预防区,坡耕地地、水土流失仍较重)3个乡镇坡耕地分布集中,水土流失较为相关治理措施的配置纳入到“7综合治理规划”中,其余29个乡镇均纳入到预防保护进行规划。根据区域条件分为生态屏障、重要水源地保护、人居环境改善三类功能进行分类规划和建设,分类建设规模按水保功能分区、分县市规划治理规模如表6.3-1。
确定近期预防保护面积7359.18km2,通过预防保护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53.16km2;远期预防治理面积7270.42km2,通过预防保护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11.65km2;其中生态屏障预防保护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54.32km2,重要水源地预防保护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3.83km2,人居环境预防保护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6.66km2。
表6.3-1 各分区预防规模表 (单位:km2)
|
水土保持区划 |
县(市) |
乡镇 |
土地面积(km2) |
2015年流失面积(km2) |
十三五治理面积(km2) |
现存流失面积(km2) |
治理方向 |
近期规划治理面积(km2) |
远期规划治理面积(km2) |
小计 |
|
西双版纳中部低山宽谷人居环境生态维护区 |
景洪市 |
允景洪、嘎洒镇 |
970.9 |
101.66 |
15.24 |
87.32 |
生态屏障 |
10.12 |
31.58 |
41.70 |
|
重要水源 |
4.42 |
5.93 |
10.35 |
|||||||
|
人居环境 |
30.60 |
|
30.60 |
|||||||
|
小计 |
45.14 |
37.51 |
82.65 |
|||||||
|
西双版纳西部中低山保土蓄水生态维护区 |
勐海县 |
勐满镇、西定乡 |
1028.88 |
294.08 |
91.83 |
202.25 |
生态屏障 |
|
2.69 |
2.69 |
|
小计 |
|
2.69 |
2.69 |
|||||||
|
西双版纳北部中低山宽谷水土保持生态维护区 |
景洪市 |
景讷乡、勐养乡、大渡岗乡、普文镇、勐旺乡、基诺山乡 |
4029.34 |
881.65 |
211.99 |
682.09 |
生态屏障 |
335.02 |
246.58 |
581.60 |
|
重要水源 |
1.28 |
|
1.28 |
|||||||
|
人居环境 |
8.98 |
42.96 |
51.94 |
|||||||
|
小计 |
345.28 |
289.54 |
634.82 |
|||||||
|
勐海县 |
勐遮镇、勐海镇、格朗和乡、勐宋乡、勐混镇、勐阿镇、勐往乡 |
2910.43 |
611.33 |
174.67 |
446.9 |
生态屏障 |
154.27 |
85.45 |
239.72 |
|
|
重要水源 |
9.03 |
20.79 |
29.82 |
|||||||
|
人居环境 |
4.74 |
12.17 |
16.91 |
|||||||
|
小计 |
168.04 |
118.41 |
286.45 |
|||||||
|
勐腊县 |
象明乡、易武镇 |
1860.82 |
608.91 |
184.66 |
435.08 |
生态屏障 |
214.30 |
182.47 |
396.77 |
|
|
小计 |
214.30 |
182.47 |
396.77 |
|||||||
|
小计 |
8800.59 |
2101.89 |
386.66 |
1128.99 |
|
727.62 |
590.42 |
1318.04 |
||
|
西双版纳南部中低山宽谷生态维护区 |
景洪 |
勐龙镇、景哈乡、勐罕镇 |
1867.26 |
216.64 |
48.28 |
171.19 |
生态屏障 |
84.54 |
61.80 |
146.34 |
|
重要水源 |
1.41 |
|
1.41 |
|||||||
|
人居环境 |
0.83 |
12.55 |
13.38 |
|||||||
|
小计 |
86.78 |
74.35 |
161.13 |
|||||||
|
勐海 |
打洛镇、布朗山乡 |
1370.95 |
163.37 |
33.93 |
129.44 |
生态屏障 |
28.85 |
71.59 |
100.44 |
|
|
重要水源 |
3.67 |
|
3.67 |
|||||||
|
人居环境 |
2.93 |
|
2.93 |
|||||||
|
小计 |
35.45 |
71.59 |
107.04 |
|||||||
|
勐腊 |
勐仑镇、关累镇、瑶区乡、勐伴镇、勐捧镇、勐腊镇、勐满镇、磨憨镇 |
4955.92 |
410.73 |
95.54 |
315.19 |
生态屏障 |
129.10 |
118.65 |
247.75 |
|
|
重要水源 |
9.56 |
5.05 |
14.61 |
|||||||
|
人居环境 |
19.51 |
11.39 |
30.90 |
|||||||
|
小计 |
158.17 |
135.09 |
293.26 |
|||||||
|
小计 |
8194.13 |
790.74 |
177.75 |
615.82 |
|
280.40 |
281.03 |
561.43 |
||
|
分县合计 |
景洪市 |
6867.50 |
1199.95 |
275.51 |
940.60 |
生态屏障 |
429.68 |
339.96 |
769.64 |
|
|
重要水源 |
7.11 |
5.93 |
13.04 |
|||||||
|
人居环境 |
40.41 |
55.51 |
95.92 |
|||||||
|
小计 |
477.20 |
401.40 |
878.60 |
|||||||
|
勐海县 |
5310.27 |
1068.78 |
300.43 |
778.59 |
生态屏障 |
183.12 |
157.04 |
340.16 |
||
|
重要水源 |
12.70 |
23.48 |
36.18 |
|||||||
|
人居环境 |
7.67 |
12.17 |
19.84 |
|||||||
|
小计 |
203.49 |
192.69 |
396.18 |
|||||||
|
勐腊县 |
6816.74 |
1019.64 |
280.20 |
750.27 |
生态屏障 |
343.40 |
301.12 |
644.52 |
||
|
重要水源 |
9.56 |
5.05 |
14.61 |
|||||||
|
人居环境 |
19.51 |
11.39 |
30.90 |
|||||||
|
小计 |
372.47 |
317.56 |
690.03 |
|||||||
|
总计 |
18994.51 |
3288.37 |
856.14 |
2469.46 |
生态屏障 |
956.20 |
798.12 |
1754.32 |
||
|
重要水源 |
29.37 |
34.46 |
63.83 |
|||||||
|
人居环境 |
67.59 |
79.07 |
146.66 |
|||||||
|
合计 |
1053.16 |
911.65 |
1964.81 |
|||||||
6.3.4 措施推导
结合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以及西双版纳“一核一区两屏障”的重点预防格局、省级和州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划分,充分考虑水土保持区划中以水源涵养、生态维护等为主导基础功能的区域;根据确定的预防范围,拟定生态屏障建设、重要水源地保护与水源涵养和人居环境维护与改善3类重点预防项目,本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大预防、小治理”的指导思想,对重点项目所涉及县(市)的预防对象和局部存在的水土流失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充分考虑预防保护的迫切性、集中连片、重点预防县为主兼顾其他的原则,确定各项目的范围、任务和规模。
6.3.4.1 生态屏障水土保持重点项目
(1)范围及基本情况
从国家和省级层面对版纳州的要求均是以生态维护为主导,维护版纳州的生物多样性,成为我国、我省边境地区一道重要生态屏障,维护国家的生态安全。全州31个乡镇全部被评为“云南省生态乡镇”,其中26个乡镇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
生态屏障规划重点防治面积12497.87km2 ,规划期内通过预防保护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54.32km2。
(2)治理方向
本区域内包含了版纳州的自然保护区域、风景名胜区域、重要江河保护区域、大中型水库径流区等,各区主要以热带雨林为主,生物多样性丰富。区域内水土流失以轻为主,局部有强烈以上流失,流失多发生的疏林地、橡胶林地、茶山及插花坡耕地及荒山上,分布相对分散,部分乡镇有较为集中的流失地类分布。
1)针对本区的水土流失特点,区域内的水土流失以生态修复为主,利用版纳州丰富的生态条件,通过封禁抚育等管理措施,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的影响,发挥自然修复能力,快速恢复植被,维护生态的多样性,对天然下种能力不足的疏林地,通过补植补造的方式,快速恢复植被。
2)对集中连片的水土流失区域,按国家重点小流域进行综合治理,主要治理内容为坡改梯、保土耕作、封禁治理、退耕还林,结合当地经济发展需要,增加热带特色经济林果种植面积,结合生产需要配套耕作道路、坡面水系等设施。
3)对茶山采取与热带特色林果大面积的方式,既可防治茶山林下水土流失,又能提升茶叶品质、提高茶山产出,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对橡胶林采用间作模式,防治林下水土流失,增加经济效益,提高农民收益。由于橡胶林多成熟林地,郁闭度高,从遥感解译出的成果看,均为微度侵蚀,因此在预防保护时提出做橡胶林的林下水土流失治理规模,但不计入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而茶山由于是分台种植,每台间有空地,从遥感解译成果大部分判为轻度侵蚀,因此茶山林下流失计入到治理面积。
4)对区域内的破沟烂箐进行整治,减少水流的沿沟冲蚀能力。
5)加强对区域内生产生产建设项目的管理,根据州、各县市主导功能区划,制定负面清单,严禁对环境有破坏的项目在本区域内的建设;同时允许建设的项目需要按生产建设项目的管理要求,按“三同时”制度进行人为水土流失的控制。规划区域内垦植、伐木、采矿、挖砂、取土、烧碳等人为活动。
(3)典型小流域选择
对于生态屏障区,由于水土流失面积小,分布也相对分散,只在少数地区有相对集中的水土流失存在,故水利部门以小流域的形式开展治理的工程不多,大部分的治理均由林草、自然资源、财政、环保等相关部门根据部门管理需要开展多项治理工程(相对小流域综合治理较为单一,但各部门所有措施放在一起,也达到综合治理的要求)。在生态屏障区内收集到勐腊县的茅草山小流域和高山小流域两条小流失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其中高山小流域由于各方面原因,尚未实施。本次规划拟采用茅草山小流域作为本次规划的典型小流域,通过对典型小流域分析,提出生态屏障区的水土流失治理措施配置,但在实施过程中对无法纳入到综合治理的片区可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实施。
1)小流域概况
茅草山小流域位于勐腊县东部,行政隶属勐腊县勐伴镇回落村委会茅草山村小组,距勐伴镇37.5km,距勐腊县76km,有县道乡道相通。流域东、北、南以中国和老挝国界分水岭为界,西以纳秀村背山脊为界,东西最大横距5.49km,南北最大纵距8.16km,土地面积27.86km2。
流域所在区域属澜沧江流域南腊河水系,区内的主要河流为当郎河,当郎河属南腊河一级支流南杭河的源头,发源于流域北部的小茅草山,经调查,当郎河上修筑的3座拦水坝,配套有引水渠,主要用于周边农业灌溉。除当郎河外,流域内有6条季节性箐沟。
土地利用现状为水田、梯坪地、坡耕地、有林地、疏幼林地、难利用地、草地、水域和非生产用地,茅草山小流域土地总面积为27.86km2,其中:耕地面积685.27hm2,占土地总面积的24.6%,耕地中梯坪地面积24.66hm2,坡耕地面积634.95hm2、水田25.66hm2;经济果木林面积78.68hm2,占土地总面积的2.8%;林地面积1574.96hm2,占土地总面积的56.5%,林地中有林地986.22hm2、疏幼林588.74hm2;草地437.19hm2,占土地总面积的15.7%;非生产用地9.67hm2,占土地总面积的0.3%。
茅草山小流域水土流失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水土流失面积1223.69hm2,占流域总面积的43.9%。流失面积中轻度流失面积981.47hm2,占流失面积的80.2%;中度流失面积188.98hm2,占流失总面积的15.4%;强烈流失面积53.24hm2,占流失总面积的4.4%。土壤侵蚀模数1249t/(km2·a),年土壤侵蚀总量3.48万t。
2)措施布置
根据小流域的水土流失分布特点及产业结构现状,结合土地的适宜性和土地利用调整思路,因地制宜配置各项措施,实施综合治理。以治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水土资源为前提,以抢救土地资源为目的,以发展经济果木林和保土耕作为主要手段,考虑修建水田区损毁的灌渠,适当布置经果林地块的生产道路工程,同时充分利用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实施大面积封育,对水土流失地区进行水土流失治理。
茅草山小流域治理面积为11.63km2,治理程度95.0%,生产用地和生态用地各项治理措施具体布设情况为:经济果木林113.24hm2、保土耕作521.71hm2、封育治理527.99hm2;流域内配套措施主要为:修缮灌渠2.10km,修缮机耕路(3.5m)3.99km、新修机耕路排水沟3.99km、会车平台8处、预制涵管124m,管护碑1座,管护牌3个。
根据验收报告,该小流域实际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0.76km2,工程措施建设取水坝3座、蓄水池7座共 220m3、沟渠3条共 1.409km、PVC管道安装6.58km、修缮机耕路 2.755km、机耕路土质排水沟 2.755 km、会车平台4处、管护牌3块,管护碑1座;林草措施种植澳洲坚果 111.49hm2 ;封育治理面积 527.99hm2,保土耕作436.52hm2。
表6.3-3 茅草山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措施表(设计)
|
治理面积(hm2) |
保土耕作(hm2) |
渠道(km) |
生产道路(含排水沟 km) |
经果林(hm2) |
封育治理(hm2) |
管护牌(个) |
|
1162.94 |
521.71 |
2.1 |
3.99 |
113.24 |
527.99 |
3 |
表6.3-4 茅草山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措施表(实施)
|
治理面积(hm2) |
保土耕作(hm2) |
渠道(km) |
PVC管道(km) |
取水坝 (座) |
蓄水池(口) |
生产道路(含排水沟 km) |
经果林(hm2) |
封育治理(hm2) |
管护牌(个) |
管护碑(座) |
|
1076 |
436.52 |
1.409 |
6.58 |
3 |
7 |
2.755 |
111.49 |
527.99 |
3 |
1 |
3)典型性分析
茅草山小流域的坡耕地相对集中,且面积较大,坡耕地面积占流失面积的56%,而全州坡耕地面积也仅占流失面积的16.7%,生态屏障区内的坡耕地占比面积更小,因此应对坡耕地治理面积进行修正,需要封禁治理的面积更大,因此应调增封禁治理面积。
在生态屏障保护范围内应更多倾向于水保林建设,经果林仅在退耕地上进行布置,不宜大规模发展,应调低经果林比例。同时本区域内局部泥沙量大的箐沟内应修建谷坊、拦沙坝等设施。
生态屏障区内也存在大量的橡胶林和茶山,尤其茶山从流失现状图上看,以轻度为主,局部存在中度流失,因此应增加林下水土流失预防治理面积,而橡胶林主要分布在景洪市和勐腊县,在勐海县打洛镇内也有相应的分布。橡胶林多为成熟林地,从遥感解译成果看,多判定为微度侵蚀,本次拟以多农措施为主,进行间作,不纳入流失治理面积,但其治理的间作模式作为通过政府补贴形式进行推广,本次拟在全州推广200km2的橡胶林林下治理,其中景洪市100km2、勐海县20km2,勐腊县80km2。橡胶林林下水土流失治理不作典型推导。
在配置模式上根据各县(市)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微调整,使各县(市)生态屏障治理保护措施更贴近实际需要。其中景洪市北部以普文、大渡岗、基诺山、勐旺、小勐养一线主要以茶山的林下流失为主,其次为零散分布的坡耕地、疏林地、荒山等,南部从允景洪起多为橡胶林;勐海除南部打洛镇外,其余各乡镇坡耕地分布均较大,热区开发以茶山为主;勐腊总体与景洪类似,北部象明、易武坡耕地、茶山较为集中,南部以橡胶林为主。经调整后单位流失面积典型配置见表6.3-5。
(4)预防治理规模
生态屏障区域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754.32km2。具体措施量为:封禁治理114550.2hm2,补植补种7536.89hm2,管护牌1755个,管护碑87座;坡改梯面积2094.48hm2,保土耕作9219.76hm2,水保林3508.64hm2,经果林2631.48hm2,茶山林下治理43427.44hm2,生产道路104.72km,配套排灌沟渠104.72km;谷坊87座,拦沙坝35座。橡胶林林下治理面积20000hm2,不计入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5)近期措施工程量
通过预防保护治理,近期水土流失治理面积956.2km2。具体措施量为:封禁治理62362.5hm2,补植补种4058.65hm2,管护牌956个,管护碑47座;坡改梯面积1139.32hm2,保土耕作4979.76hm2,水保林1912.4hm2,经果林1434.3hm2,茶山林下治理23791.72hm2,生产道路56.97km,配套排灌沟渠56.97km;谷坊47座,拦沙坝20座。橡胶林林下治理面积10000hm2,不计入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近期重点项目主要围绕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与之相关区域内的防治。
表6.3-5 生态屏障区域单位水土流失面积措施配置表
|
县(市) |
治理面积(km2) |
坡耕地治理工程 |
坡面水系 |
小型水利水保设施 |
植物防护 |
林下流失预防治理 |
封育治理(hm2) |
|||||||||||
|
土坎坡改梯 |
保土耕作(hm2) |
排水沟 (km) |
生产道路(km) |
取水坝(座) |
蓄水池(口) |
管道(km) |
谷坊(座) |
拦沙坝(座) |
水保林(hm2) |
经果林(hm2) |
橡胶林(hm2) |
茶山(hm2) |
封禁面积(hm2) |
其中补植补造(hm2) |
管护牌(个) |
管护碑(座) |
||
|
景洪 |
1 |
1 |
2 |
0.05 |
0.05 |
0.1 |
0.2 |
0.3 |
0.05 |
0.02 |
2 |
1.5 |
0 |
29 |
64.5 |
2 |
1 |
0.05 |
|
勐海 |
1 |
2 |
15 |
0.1 |
0.1 |
0.1 |
0.4 |
0.3 |
0.05 |
0.02 |
2 |
1.5 |
0 |
45 |
34.5 |
2 |
1 |
0.05 |
|
勐腊 |
1 |
1 |
4 |
0.05 |
0.05 |
0.1 |
0.4 |
0.3 |
0.05 |
0.02 |
2 |
1.5 |
0 |
9 |
82.5 |
8.25 |
1 |
0.05 |
表6.3-6 生态屏障区域措施表
|
县(市) |
治理 面积(km2) |
坡耕地治理工程 |
坡面水系 |
小型水利水保设施 |
植物防护 |
林下流失预防 治理 |
封育治理(hm2) |
|||||||||||
|
土坎坡改梯 |
保土耕作(hm2) |
排水沟 (km) |
生产道路(km) |
取水坝(座) |
蓄水池(口) |
管道(km) |
谷坊(座) |
拦沙坝(座) |
水保林(hm2) |
经果林(hm2) |
橡胶林(hm2) |
茶山(hm2) |
封禁面积(hm2) |
其中补植补造(hm2) |
管护牌(个) |
管护碑(座) |
||
|
景洪 |
769.64 |
769.64 |
1539.28 |
38.48 |
38.48 |
77 |
154 |
230.89 |
38 |
15 |
1539.28 |
1154.46 |
10000 |
22319.56 |
49641.78 |
1539.28 |
770 |
38 |
|
勐海 |
340.16 |
680.32 |
5102.40 |
34.02 |
34.02 |
34 |
136 |
102.05 |
17 |
7 |
680.32 |
510.24 |
2000 |
15307.2 |
11735.52 |
680.32 |
340 |
17 |
|
勐腊 |
644.52 |
644.52 |
2578.08 |
32.23 |
32.23 |
64 |
258 |
193.36 |
32 |
13 |
1289.04 |
966.78 |
8000 |
5800.68 |
53172.9 |
5317.29 |
645 |
32 |
|
合计 |
1754.32 |
2094.48 |
9219.76 |
104.72 |
104.72 |
175 |
548 |
526.30 |
87 |
35 |
3508.64 |
2631.48 |
20000 |
43427.44 |
114550.2 |
7536.89 |
1755 |
87 |
表6.3-7 生态屏障区域近期措施表
|
县(市) |
治理面积(km2) |
坡耕地治理工程 |
坡面水系 |
小型水利水保设施 |
植物防护 |
林下流失预防 治理 |
封育治理(hm2) |
|||||||||||
|
土坎坡改梯 |
保土耕作(hm2) |
排水沟 (km) |
生产道路(km) |
取水坝(座) |
蓄水池(口) |
管道(km) |
谷坊(座) |
拦沙坝(座) |
水保林(hm2) |
经果林(hm2) |
橡胶林(hm2) |
茶山(hm2) |
封禁面积(hm2) |
其中补植补造(hm2) |
管护牌(个) |
管护碑(座) |
||
|
景洪 |
429.68 |
429.68 |
859.36 |
21.48 |
21.48 |
43 |
86 |
128.90 |
21 |
9 |
859.36 |
644.52 |
5000 |
12460.72 |
27714.36 |
859.36 |
430 |
21 |
|
勐海 |
183.12 |
366.24 |
2746.80 |
18.31 |
18.31 |
18 |
73 |
54.94 |
9 |
4 |
366.24 |
274.68 |
1000 |
8240.4 |
6317.64 |
366.24 |
183 |
9 |
|
勐腊 |
343.4 |
343.40 |
1373.60 |
17.17 |
17.17 |
34 |
137 |
103.02 |
17 |
7 |
686.8 |
515.1 |
4000 |
3090.6 |
28330.5 |
2833.05 |
343 |
17 |
|
合计 |
956.2 |
1139.32 |
4979.76 |
56.97 |
56.97 |
95 |
296 |
286.86 |
47 |
20 |
1912.4 |
1434.3 |
10000 |
23791.72 |
62362.5 |
4058.65 |
956 |
47 |
6.3.4.2 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土保持重点项目
(1)范围及基本情况
根据饮用水源地名录,版纳州两县一(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有6处,其中在用三处,备用水源三处,具体见“2.1.11水源地”。另外根据各县(市)水源地保护规划,景洪市另有乡镇集中式水源地12处、勐腊3处、勐海12处,另有零星分散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主要径流区在自然保护区内的水源地纳入到生态屏障区域进行预防保护,共计686.97km2,治理流失面积为63.83km2。
西双版纳州主要集中式供水水源地的水质状况普遍较好,均能达到地表水水质标准Ⅲ类,多数达到Ⅱ类水。水源地主要存在的问题径流内的有村庄分布,村落污水、垃圾、农业面源污染及局部水土流失带来的面源污染等问题较为突出。
饮用水水源保护问题已成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城乡饮水安全问题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目前存在入库泥沙量大,污水及垃圾直接入库,面源污染严重,导致水质下降,影响饮水安全等问题。因此,将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作为重点项目进行治理是必要及迫切的。
(2)治理方向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主要以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为主,配套建设植物过滤带、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置设施、面源污染控制措施等,局部区域存在水土流失时采取综合治理措施。按分层治理、立体防护的防治理念,构筑“生态修复、生态治理、生态保护三道防线”的思路,使各项措施有机结合,互为补充,统筹解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泥沙、治污、环境美化等问题。
1)生态修复区
生态修复区为流域内山高坡陡、人烟稀少地区,一般为坡上部,坡度一般大于15°。主要布置封禁治理、补植补种、管护等自然修复措施。封禁治理等自然修复措施主要在人口稀少地区,实行封育管护,对于疏幼林采取补植措施,依靠生态自我修复自然保水。
2)生态治理区
生态治理区为流域内农业种植区及人类活动频繁地区,一般为坡中、下部,坡度一般小于15°。主要布置水保林、经果林、水源林、种草、坡耕地整治等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措施,同时对农村人居环境进行整治。农村面源污染控制措施主要针对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采取集中堆放、收集和处理,结合新农村建设,建设小型污水净化处理设施和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以自然村为单元,进行垃圾处理。
3)生态保护区
生态保护区为小流域内沟(河)道两侧及水库周边地带。主要布置溪沟护岸工程、谷坊、拦沙坝等溪沟整治措施。湖库型水源保护区采用物理隔离设施和生物隔离设施相结合的方式,以物理隔离设施为主,生物隔离设施为辅,生物隔离仅针对少量的湖库周边的裸露坡地。其中,生物隔离手段可在水源地两岸建设20m~50m宽防护林带,针对不同地段林草结合。
(3)典型小流域选择
近年来版纳州实施的清洁型小流域不多,根据本次规划收集到的资料,已实施的清洁型小流域有“曼点生态清洁小流域(勐海片区)综合治理工程”为生态清洁小流域,于2019-2020年度实施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本次规划以该小流域作为版纳州水源地水土保持重点项目的典型小流域,通过对典型小流域措施配置情况,结合典型代表性分析,剔除不具有普遍性的建设内容,对不足部分进行完善后,作为水源地措施配置的依据。
1)典型小流域概况
曼点生态清洁小流域(勐海片区)位于勐海县勐宋乡,下游为曼点水库,曼点水库库区在景洪与勐海交界处,是景洪市城市备用水源和周边乡镇饮用水源,径流面积为78km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0°34′13",北纬22°9′48",小流域出口为曼点河,小流域北至扎黑地头,西至马鹿洞大梁子,南至刺竹岭,东至纳矿老寨。流域东西宽约9.80km,南北长约7.80km;涉及勐海县勐宋乡的蚌村委会、大安村委会,包括哈尼一至六自然村、蚌岗拉祜、蚌岗新寨、曼西龙拉、曼西龙傣10个自然村,共有农户384户,总人口1796人,全部为农业人口人,流域内农业人口密度37.67人/km2,人均耕地面积为约5.22亩。小流域地势总体南高北低。最高海拔2093m,最低海拔1100m,相对最大高差993m。总面积为74.25km2。
曼点小流域(勐海片区)项目区总占地面积7425.42hm2,其中水田238.28hm2,坡耕地367.36hm2,有林地4022.37hm2,园地189.07hm2,草地2565.74hm2,建设用地及运输用地42.16hm2,其他用地0.44hm2。水土流失面积836.87hm2,占小流域总面积的11.27%,以轻度为主,中度、强度水土流失和极强度水土流失在流域内以点状的形式分布在道路边坡处。
曼点小流域(勐海片区)内目前存在的问题为:村庄道路、排水等基础设施较差,雨污混合排水系完善,村庄生活污水随雨水排入周边自然水体,造成水体的二次污染。生活垃圾随意丢弃、村容村貌不整洁,常造成沟道的淤塞和环境污染。在村前屋后堆设置随意堆肥、堆柴,严重影响村容村貌,也易导致各种疾病的传播,在房前屋后圈养大牲畜,污染村间空地,同时污染水源。经统计流域内日排生活垃圾1.44t、生活污水116.74m3、村民粪便1.80t、大牲畜粪便0.46t、污水0.61t,猪粪便2.71t、污水30.98t,家禽粪便5.62t。
2)措施布置
按照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的,以水源保护为核心,采取水土流失治理、村庄人居环境提升、生态修复等手段,发展流域内可持续的生态经济,将流域划分为生态区、生产区和生活区,根据“三区”功能,因地制宜布设措施,重点实施流域坡耕地治理、生态修复和和人居环境整治。因南政河片区在2016年已实施,曼点小流域(勐海片区)措施主要布置在门卡河片区、蚌岗河片区。
生态区:规划封禁治理面积3193.56hm2,封禁标碑6座,禁封标示牌50个,其中门卡河片区封禁1062.20hm2,封禁标识牌20块,治理治理碑1座。
生产区:蚌岗片区规划新建经果林180.2hm2及村民自建经果林46.63hm2(村内已经规划该区种植花椒,方案仅考配水配路),新建简易取水坝2座,引水管道2.5km,蓄水池8座(1200m3),田间道路4.5km。门卡河小流域拟建经果林40hm2,简易取水坝1座,引水管道3.5km,蓄水池3座(300m3),田间道路5.5m。
生活区;宣传画2650m2,标语400m2,村庄空地绿化0.7hm2,公共厕所19座,垃圾收集房20座,垃圾桶130个,堆肥池37个,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包括截水沟870m,沉砂池6口,污水收集管6286m,化粪池16座,厌氧池11座,检查井11口,人工湿地8处,湿地面积0.53hm2;道路工程包括村内道路硬化2900m,村间主干道栽植行道树1963株,谷坊6座。
3)实施情况
由于资金问题,采取分年度实施的方案,2019年到2020年实施了门卡河片区的面山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生活区的村容村貌整治工程未实施。2019年6月开工建设,9月全部完成经果林40hm2种植,工程措施部分于2019年8月开工建设,2020年7月完工,累计修缮道路3.574km,新建道路2.684km,新建3座蓄水池、新建2座取水坝、完成供水主管安装0.844km,完成纪念碑1个、封禁治理牌20个,封禁治理完成1062.20hm2。
4)典型性分析
生产区和生态区是根据小流域内的水土流失情况,坡面水系配置等设施因需而设,具有较高的代表性,但在部分小流域内还存在坡改梯的需求,本次规划从典型小流域内的增加坡耕地治理工程,包括坡改梯、保土耕作等措施;局部因沟蚀发展情况而言,还需要在生产区配置谷坊、拦沙坝,并进行溪沟整治,应予以补充方能反应整个水源区的需求,封禁治理区域应根据封禁区林地郁闭度情况,对部分低郁闭度林地进行补植补种,由于全州植被较好,需要补植区域面积不大;结合水源地水源林建设规划方案,加大水源林建设力度、减少经果林面积,按典型小流域经果林部分调整为水源林建设,同时在环水源周边结合已有林地情况与和水源林建设,形成形成环水源的水源林隔离带,确保水质。
5)典型措施配置方案
根据典型性分析,需要在原实施的清洁小流域基础上进行措施调整。调整后水源地单位治理面积典型配置方案见表6.3-8。
(4)预防治理规模
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土保持重点项目预防治理面积686.97km2,治理流失面积为63.83km2。水源地的保护关系到全州的所有人的切身利益,具有较强的紧迫性,因此规划在近期对全州大部分重要水源地进行全面预防、治理。
具体措施量为生态修复区:封禁治理4468.58hm2,补植补种446.86hm2,管护牌185个,管护碑18座。生态治理区:坡改梯面积100.01hm2,保土耕作388.57hm2,水源林965.30hm2,经果林460.54hm2,配套生产道路6.38km,排灌沟渠6.38km;配套取水坝8座,蓄水池32口,管道31.92km;沉沙池46口;村庄截污管47.87km,检查井83口,截水沟6.38km,化粪池122座,厌氧池83座,湿地60块,配套垃圾桶992个,公厕32座,垃圾收集房152座,农户堆肥池283个,村庄道路硬化22.34km,行道树15000株,村庄空地绿化5.11hm2,宣传画23235m2;生态保护区:溪沟整治工程14.46km,谷坊22座,拦砂坝10座。
(5)近期治理规模
近期预防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26.33km2,具体措施量为生态修复区:封禁治理2043.41hm2,补植补种204.34hm2,管护牌92个,管护碑10座。生态治理区:坡改梯面积42.07 hm2,保土耕作163.62hm2,水源林452.80hm2,经果林235.10hm2,配套生产道路2.94km,排灌沟渠2.94km;配套取水坝4 座,蓄水池16口,管道14.69km;沉沙池21口,村庄截污管22.03km,检查井39口,截水沟2.94km,化粪池56座,厌氧池39座,湿地28块,配套垃圾桶455个,公厕15座,垃圾收集房70座,农户堆肥池129个,村庄道路硬化10.28km,行道树6903株,村庄空地绿化2.35hm2,宣传画10691m2;生态保护区:溪沟整治工程6.98km,谷坊11座,拦砂坝5座。
表6.3-6 水源地水土流失治理典型措施配置表
|
县(市) |
预防治理面积 |
生态修复区 |
生态治理区 |
|||||||||||||
|
封禁治理 |
补植补种 |
管护牌 |
管护碑 |
坡耕地地治理 |
林草措施 |
坡面水系 |
污水处理 |
|||||||||
|
土坎坡改梯 |
保土耕作 |
排水沟 |
生产道路 |
水源林 |
经果林 |
取水坝 |
蓄水池 |
管道 |
截污管网 |
检查井 |
||||||
|
km2 |
hm2 |
hm2 |
个 |
座 |
hm2 |
hm2 |
km |
km |
hm2 |
hm2 |
座 |
口 |
km |
km |
(口) |
|
|
景洪 |
1.00 |
79.00 |
7.90 |
2.00 |
0.05 |
1.00 |
2.00 |
0.10 |
0.10 |
10.00 |
8.00 |
0.10 |
0.20 |
0.50 |
0.75 |
1.31 |
|
勐海 |
1.00 |
70.00 |
7.00 |
2.38 |
0.20 |
2.00 |
8.00 |
0.10 |
0.10 |
15.00 |
5.00 |
0.10 |
0.40 |
0.50 |
0.75 |
1.31 |
|
勐腊 |
1.00 |
62.00 |
6.20 |
5.00 |
0.70 |
1.00 |
5.00 |
0.10 |
0.10 |
20.00 |
12.00 |
0.20 |
1.00 |
0.50 |
0.75 |
1.31 |
|
县(市) |
生态治理区 |
生态保护区 |
||||||||||||||
|
污水处理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
溪沟整治 |
谷坊 |
拦砂坝 |
||||||||||||
|
截水沟 |
沉沙池 |
湿地 |
垃圾桶 |
化粪池 |
厌氧池 |
垃圾收集房 |
公厕 |
堆肥池 |
村庄道路 硬化 |
行道树 |
空地 绿化 |
宣传画 |
||||
|
km |
口 |
块 |
个 |
座 |
座 |
座 |
座 |
个 |
km |
株 |
hm2 |
M2 |
km |
座 |
座 |
|
|
景洪 |
0.10 |
0.72 |
0.95 |
15.53 |
1.91 |
1.31 |
2.39 |
2.27 |
4.42 |
0.35 |
235.00 |
0.08 |
364.00 |
0.20 |
0.30 |
0.16 |
|
勐海 |
0.10 |
0.72 |
0.95 |
15.53 |
1.91 |
1.31 |
2.39 |
2.27 |
4.42 |
0.35 |
235.00 |
0.08 |
364.00 |
0.20 |
0.30 |
0.16 |
|
勐腊 |
0.10 |
0.72 |
0.95 |
15.53 |
1.91 |
1.31 |
2.39 |
2.27 |
4.42 |
0.35 |
235.00 |
0.08 |
364.00 |
0.32 |
0.50 |
0.16 |
表6.3-7 水源地水土流失治理措施配置表
|
县(市) |
预防治理面积 |
生态修复区 |
生态治理区 |
|||||||||||||
|
封禁治理 |
补植补种 |
管护牌 |
管护碑 |
坡耕地地治理 |
林草措施 |
坡面水系 |
污水处理 |
|||||||||
|
土坎坡改梯 |
保土耕作 |
排水沟 |
生产道路 |
水源林 |
经果林 |
取水坝 |
蓄水池 |
管道 |
截污管网 |
检查井 |
||||||
|
km2 |
hm2 |
hm2 |
个 |
座 |
hm2 |
hm2 |
km |
km |
hm2 |
hm2 |
座 |
口 |
km |
km |
(口) |
|
|
景洪 |
13.04 |
1030.16 |
103.02 |
26 |
1 |
13.04 |
26.08 |
1.30 |
1.30 |
130.40 |
104.32 |
1 |
3 |
6.52 |
9.78 |
17 |
|
勐海 |
36.18 |
2532.60 |
253.26 |
86 |
7 |
72.36 |
289.44 |
3.62 |
3.62 |
542.70 |
180.90 |
4 |
14 |
18.09 |
27.14 |
47 |
|
勐腊 |
14.61 |
905.82 |
90.58 |
73 |
10 |
14.61 |
73.05 |
1.46 |
1.46 |
292.20 |
175.32 |
3 |
15 |
7.31 |
10.96 |
19 |
|
合计 |
63.83 |
4468.58 |
446.86 |
185 |
18 |
100.01 |
388.57 |
6.38 |
6.38 |
965.30 |
460.54 |
8 |
32 |
31.92 |
47.87 |
83 |
|
县(市) |
生态治理区 |
生态保护区 |
||||||||||||||
|
污水处理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
溪沟整治 |
谷坊 |
拦砂坝 |
||||||||||||
|
截水沟 |
沉沙池 |
湿地 |
垃圾桶 |
化粪池 |
厌氧池 |
垃圾收集房 |
公厕 |
堆肥池 |
村庄道路 硬化 |
行道树 |
空地绿化 |
宣传画 |
||||
|
km |
口 |
块 |
个 |
座 |
座 |
座 |
座 |
个 |
km |
株 |
hm2 |
m2 |
km |
座 |
座 |
|
|
景洪 |
1.30 |
9 |
12 |
203 |
25 |
17 |
31 |
7 |
58 |
4.56 |
3065 |
1.04 |
4747 |
2.61 |
4 |
2 |
|
勐海 |
3.62 |
26 |
34 |
562 |
69 |
47 |
86 |
18 |
160 |
12.66 |
8502 |
2.89 |
13170 |
7.24 |
11 |
6 |
|
勐腊 |
1.46 |
11 |
14 |
227 |
28 |
19 |
35 |
7 |
65 |
5.11 |
3433 |
1.17 |
5318 |
4.62 |
7 |
2 |
|
合计 |
6.38 |
46 |
60 |
992 |
122 |
83 |
152 |
32 |
283 |
22.34 |
15000 |
5.11 |
23235 |
14.46 |
22 |
10 |
表6.3-8 水源地水土流失治理措施配置表(近期)
|
县(市) |
预防治理面积 |
生态修复区 |
生态治理区 |
|||||||||||||
|
封禁治理 |
补植补种 |
管护牌 |
管护碑 |
坡耕地地治理 |
林草措施 |
坡面水系 |
污水处理 |
|||||||||
|
土坎坡改梯 |
保土耕作 |
排水沟 |
生产道路 |
水源林 |
经果林 |
取水坝 |
蓄水池 |
管道 |
截污管网 |
检查井 |
||||||
|
km2 |
hm2 |
hm2 |
个 |
座 |
hm2 |
hm2 |
km |
km |
hm2 |
hm2 |
座 |
口 |
km |
km |
(口) |
|
|
景洪 |
7.11 |
561.69 |
56.17 |
14 |
0 |
7.11 |
14.22 |
0.71 |
0.71 |
71.10 |
56.88 |
1 |
1 |
3.56 |
5.33 |
9 |
|
勐海 |
12.70 |
889.00 |
88.90 |
30 |
3 |
25.40 |
101.60 |
1.27 |
1.27 |
190.50 |
63.50 |
1 |
5 |
6.35 |
9.53 |
17 |
|
勐腊 |
6.52 |
592.72 |
59.27 |
48 |
7 |
9.56 |
47.80 |
0.96 |
0.96 |
191.20 |
114.72 |
2 |
10 |
4.78 |
7.17 |
13 |
|
合计 |
26.33 |
2043.41 |
204.34 |
92 |
10 |
42.07 |
163.62 |
2.94 |
2.94 |
452.80 |
235.10 |
4 |
16 |
14.69 |
22.03 |
39 |
|
县(市) |
生态治理区 |
生态保护区 |
||||||||||||||
|
污水处理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
溪沟整治 |
谷坊 |
拦砂坝 |
||||||||||||
|
截水沟 |
沉沙池 |
湿地 |
垃圾桶 |
化粪池 |
厌氧池 |
垃圾收集房 |
公厕 |
堆肥池 |
村庄道路 硬化 |
行道树 |
空地绿化 |
宣传画 |
||||
|
km |
口 |
块 |
个 |
座 |
座 |
座 |
座 |
个 |
km |
株 |
hm2 |
m2 |
km |
座 |
座 |
|
|
景洪 |
0.71 |
5 |
7 |
110 |
14 |
9 |
17 |
4 |
31 |
2.49 |
1671 |
0.57 |
2588 |
1.42 |
2 |
1 |
|
勐海 |
1.27 |
9 |
12 |
197 |
24 |
17 |
30 |
6 |
56 |
4.45 |
2985 |
1.02 |
4623 |
2.54 |
4 |
2 |
|
勐腊 |
0.96 |
7 |
9 |
148 |
18 |
13 |
23 |
5 |
42 |
3.35 |
2247 |
0.76 |
3480 |
3.02 |
5 |
2 |
|
合计 |
2.94 |
21 |
28 |
455 |
56 |
39 |
70 |
15 |
129 |
10.28 |
6903 |
2.35 |
10691 |
6.98 |
11 |
5 |
6.3.4.3 人居环境水土保持重点项目
(1)范围及基本情况
在全州3个县境内针对人口聚集区考虑突出以改善人居环境为主要目的的水土保持工作,旨在通过改善水土环境,提升人口聚集地环境质量,治理水土流失的同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让人民群众从中获得更多的幸福感。并以此为全州提升旅游品质奠定基础。人居环境以允景洪街道办、嘎洒镇为中心,同时结合全州经济发展布局,将涉及勐海县的勐海镇、打洛镇,勐腊县的勐腊、磨憨等口岸、中心城镇周边纳入人居环境改善,纳入重点预防,预防治理面积1444.76km2,水土流失面积为146.66km2。
(2)治理方向
人居环境改善的目的是通过治理,使城镇周边环境好转,达到宜居、人与自然和谐;所选城镇包括州、县政府所在地,及景洪—勐海—打洛、景洪—勐腊—磨憨两条主通道及北部经济带和澜沧江经济带,是版纳州经济、旅游及面向东南亚枢纽门户的重要通道,也是全州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地区,也是后期生产建设项目集中的区域,从水保需求的角度分析,其主要治理方向如下:
1)重点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管,要求生产建设项目必须按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进行方案编制、监测、验收,控制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对城镇周边已有的采砂、采石、取土、弃渣等行为进行规范,应根据法律、法律进行“关、停、并、转”,合法划定弃渣、取料点,即要保障生产建设项目正常进行,又要及时做好开发过程的水土流失控制。
2)这些城镇相对来讲都有较好的基础设施,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街道等生活垃圾处理配套设施等;但在城镇周边还分布有数量不少的村庄,这些村庄总体来讲村容、村貌、卫生条件等较差,应结合美丽乡村的建设要求,按清洁型小流域要求完成村落污染的治理,配套村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就近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条件不具备的化粪池、厌氧池和湿地就近进行污水处理;收集村庄生活垃圾统一按城镇生活垃圾进行处理;制止在村庄内道路堆肥等不良行为;做好村庄闲置空地的绿化。
3)对周边面山疏幼林地进行封禁抚育,利用自然修复能力,快速恢复植被;对集中的坡耕地进行治理,适合坡改梯区域进行坡改梯或保土耕作措施,零星分散的插花坡地、大于25度的陡坡要求退耕还林;面山破沟烂箐进行整治。
通过上述分析,城镇周边的水土流失治理方向仍以清洁型小流域治理为主要方向,在城镇周边面山作为生态区、生产区加强面山水土流失控制,城镇周边散布的村庄加强村容、村貌的治理。
(3)典型小流域措施配置
根据本次规划资料收集情况和与各县(市)水务局进行座谈调查,在全州范围内没有实施过以人居环境改善为主导的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清洁型小流域只在水源区进行过治理,并取得一些成效,本次仍采用勐海县曼点生态清洁小流域(勐海片区)综合治理工程作为人居环境改善区的典型小流域治理进行配置,通过对曼点小流域设计和实施情况分析,该项目内各设计或实施的措施与人居环境治理方向基本一致,局部对措施的比例进行调整即可满足要求。经调整后各县(市)人居环境典型表6.3-9。
(4)预防治理规模
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土保持重点项目预防治理面积1444.76km2,治理流失面积为146.66km2。水源地的保护关系到全州的所有人的切身利益,具有较强的紧迫性,因此规划在近期对全州大部分重要水源地进行全面预防、治理。
具体措施量为生态修复区:封禁治理10308.10hm2,补植补种1030.81hm2,管护牌394个,管护碑36座。生态治理区:坡改梯面积262.42hm2,保土耕作428.98hm2,水保林1466.60hm2,经果林2199.90hm2,配套生产道路28.34km,排灌沟渠28.34km;配套取水坝18 座,蓄水池79口,管道73.33km;沉沙池105口;村庄截污管110.00km,检查井192口,截水沟14.67 km,化粪池280座,厌氧池192座,湿地89块,配套垃圾桶2278个,公厕73座,垃圾收集房350座,农户堆肥池649个,村庄道路硬化51.33km,行道树34465 株,村庄空地绿化11.73hm2,宣传画53385 m2;生态保护区:溪沟整治工程46.10km,谷坊59座,拦砂坝23座。
(5)近期治理规模
近期预防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67.59km2,具体措施量为生态修复区:封禁治理4746.59hm2,补植补种474.66hm2,管护牌197个,管护碑20座。生态治理区:坡改梯面积115.67hm2,保土耕作206.99hm2,水保林675.90hm2,经果林1013.85hm2,配套生产道路13.13km,排灌沟渠13.13km;配套取水坝9 座,蓄水池40口,管道33.80km;沉沙池49口,村庄截污管50.69km,检查井89口,截水沟6.76km,化粪池129座,厌氧池89座,湿地41块,配套垃圾桶1050个,公厕34座,垃圾收集房162 座,农户堆肥池299 个,村庄道路硬化23.66km,行道树15883株,村庄空地绿化5.41hm2,宣传画24603m2;生态保护区:溪沟整治工程21.84km,谷坊28座,拦砂坝10座。
表6.3-9 人居环境改善水土流失治理典型措施配置表
|
县(市) |
预防治理面积 |
生态修复区 |
生态治理区 |
|||||||||||||
|
封禁治理 |
补植补种 |
管护牌 |
管护碑 |
坡耕地地治理 |
林草措施 |
坡面水系 |
污水处理 |
|||||||||
|
土坎坡改梯 |
保土耕作 |
排水沟 |
生产道路 |
水源林 |
经果林 |
取水坝 |
蓄水池 |
管道 |
截污管网 |
检查井 |
||||||
|
km2 |
hm2 |
hm2 |
个 |
座 |
hm2 |
hm2 |
km |
km |
hm2 |
hm2 |
座 |
口 |
km |
km |
(口) |
|
|
景洪 |
1.00 |
72.00 |
7.20 |
2.00 |
0.05 |
2.00 |
1.00 |
0.20 |
0.20 |
10.00 |
15.00 |
0.10 |
0.40 |
0.50 |
0.75 |
1.31 |
|
勐海 |
1.00 |
64.00 |
6.40 |
2.38 |
0.30 |
2.00 |
9.00 |
0.15 |
0.15 |
10.00 |
15.00 |
0.10 |
0.50 |
0.50 |
0.75 |
1.31 |
|
勐腊 |
1.00 |
69.00 |
6.90 |
5.00 |
0.80 |
1.00 |
5.00 |
0.20 |
0.20 |
10.00 |
15.00 |
0.20 |
1.00 |
0.50 |
0.75 |
1.31 |
|
县(市) |
生态治理区 |
生态保护区 |
||||||||||||||
|
污水处理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
溪沟整治 |
谷坊 |
拦砂坝 |
||||||||||||
|
截水沟 |
沉沙池 |
湿地 |
垃圾桶 |
化粪池 |
厌氧池 |
垃圾收集房 |
公厕 |
堆肥池 |
村庄道路 硬化 |
行道树 |
空地绿化 |
宣传画 |
||||
|
km |
口 |
块 |
个 |
座 |
座 |
座 |
座 |
个 |
km |
株 |
hm2 |
m2 |
km |
座 |
座 |
|
|
景洪 |
0.10 |
0.72 |
0.60 |
15.53 |
1.91 |
1.31 |
2.39 |
0.50 |
4.42 |
0.35 |
235.00 |
0.08 |
364.00 |
0.30 |
0.40 |
0.16 |
|
勐海 |
0.10 |
0.72 |
0.60 |
15.53 |
1.91 |
1.31 |
2.39 |
0.50 |
4.42 |
0.35 |
235.00 |
0.08 |
364.00 |
0.25 |
0.30 |
0.16 |
|
勐腊 |
0.10 |
0.72 |
0.60 |
15.53 |
1.91 |
1.31 |
2.39 |
0.50 |
4.42 |
0.35 |
235.00 |
0.08 |
364.00 |
0.40 |
0.50 |
0.16 |
表6.3-10 人居环境改善水土流失措施配置表
|
县(市) |
预防治理面积 |
生态修复区 |
生态治理区 |
|||||||||||||
|
封禁治理 |
补植补种 |
管护牌 |
管护碑 |
坡耕地地治理 |
林草措施 |
坡面水系 |
污水处理 |
|||||||||
|
土坎坡改梯 |
保土耕作 |
排水沟 |
生产道路 |
水源林 |
经果林 |
取水坝 |
蓄水池 |
管道 |
截污管网 |
检查井 |
||||||
|
km2 |
hm2 |
hm2 |
个 |
座 |
hm2 |
hm2 |
km |
km |
hm2 |
hm2 |
座 |
口 |
km |
km |
(口) |
|
|
景洪 |
95.92 |
6906.24 |
690.62 |
192 |
5 |
191.84 |
95.92 |
19.18 |
19.18 |
959.20 |
1438.80 |
10 |
38 |
47.96 |
71.94 |
126 |
|
勐海 |
19.84 |
1269.76 |
126.98 |
47 |
6 |
39.68 |
178.56 |
2.98 |
2.98 |
198.40 |
297.60 |
2 |
10 |
9.92 |
14.88 |
26 |
|
勐腊 |
30.90 |
2132.10 |
213.21 |
155 |
25 |
30.90 |
154.50 |
6.18 |
6.18 |
309.00 |
463.50 |
6 |
31 |
15.45 |
23.18 |
40 |
|
合计 |
146.66 |
10308.10 |
1030.81 |
394 |
36 |
262.42 |
428.98 |
28.34 |
28.34 |
1466.60 |
2199.90 |
18 |
79 |
73.33 |
110.00 |
192 |
|
县(市) |
生态治理区 |
生态保护区 |
||||||||||||||
|
污水处理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
溪沟整治 |
谷坊 |
拦砂坝 |
||||||||||||
|
截水沟 |
沉沙池 |
湿地 |
垃圾桶 |
化粪池 |
厌氧池 |
垃圾收集房 |
公厕 |
堆肥池 |
村庄道路 硬化 |
行道树 |
空地绿化 |
宣传画 |
||||
|
km |
口 |
块 |
个 |
座 |
座 |
座 |
座 |
个 |
km |
株 |
hm2 |
m2 |
km |
座 |
座 |
|
|
景洪 |
9.59 |
69 |
58 |
1490 |
183 |
126 |
229 |
48 |
424 |
33.57 |
22541 |
7.67 |
34915 |
28.78 |
38 |
15 |
|
勐海 |
1.98 |
14 |
12 |
308 |
38 |
26 |
47 |
10 |
88 |
6.94 |
4662 |
1.59 |
7222 |
4.96 |
6 |
3 |
|
勐腊 |
3.09 |
22 |
19 |
480 |
59 |
40 |
74 |
15 |
137 |
10.82 |
7262 |
2.47 |
11248 |
12.36 |
15 |
5 |
|
合计 |
14.67 |
105 |
89 |
2278 |
280 |
192 |
350 |
73 |
649 |
51.33 |
34465 |
11.73 |
53385 |
46.10 |
59 |
23 |
表6.3-11 人居环境改善水土流失措施配置表(近期)
|
县(市) |
预防治理面积 |
生态修复区 |
生态治理区 |
|||||||||||||
|
封禁治理 |
补植补种 |
管护牌 |
管护碑 |
坡耕地地治理 |
林草措施 |
坡面水系 |
污水处理 |
|||||||||
|
土坎坡改梯 |
保土耕作 |
排水沟 |
生产道路 |
水源林 |
经果林 |
取水坝 |
蓄水池 |
管道 |
截污管网 |
检查井 |
||||||
|
km2 |
hm2 |
hm2 |
个 |
座 |
hm2 |
hm2 |
km |
km |
hm2 |
hm2 |
座 |
口 |
km |
km |
(口) |
|
|
景洪 |
40.41 |
2909.52 |
290.95 |
81 |
2 |
80.82 |
40.41 |
8.08 |
8.08 |
404.10 |
606.15 |
4 |
16 |
20.21 |
30.31 |
53 |
|
勐海 |
7.67 |
490.88 |
49.09 |
18 |
2 |
15.34 |
69.03 |
1.15 |
1.15 |
76.70 |
115.05 |
1 |
4 |
3.84 |
5.75 |
10 |
|
勐腊 |
19.51 |
1346.19 |
134.62 |
98 |
16 |
19.51 |
97.55 |
3.90 |
3.90 |
195.10 |
292.65 |
4 |
20 |
9.76 |
14.63 |
26 |
|
合计 |
67.59 |
4746.59 |
474.66 |
197 |
20 |
115.67 |
206.99 |
13.13 |
13.13 |
675.90 |
1013.85 |
9 |
40 |
33.80 |
50.69 |
89 |
|
县(市) |
生态治理区 |
生态保护区 |
||||||||||||||
|
污水处理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
溪沟整治 |
谷坊 |
拦砂坝 |
||||||||||||
|
截水沟 |
沉沙池 |
湿地 |
垃圾桶 |
化粪池 |
厌氧池 |
垃圾收集房 |
公厕 |
堆肥池 |
村庄道路 硬化 |
行道树 |
空地绿化 |
宣传画 |
||||
|
km |
口 |
块 |
个 |
座 |
座 |
座 |
座 |
个 |
km |
株 |
hm2 |
m2 |
km |
座 |
座 |
|
|
景洪 |
4.04 |
29 |
24 |
628 |
77 |
53 |
97 |
20 |
179 |
14.14 |
9496 |
3.23 |
14709 |
12.12 |
16 |
6 |
|
勐海 |
0.77 |
6 |
5 |
119 |
15 |
10 |
18 |
4 |
34 |
2.68 |
1802 |
0.61 |
2792 |
1.92 |
2 |
1 |
|
勐腊 |
1.95 |
14 |
12 |
303 |
37 |
26 |
47 |
10 |
86 |
6.83 |
4585 |
1.56 |
7102 |
7.80 |
10 |
3 |
|
合计 |
6.76 |
49 |
41 |
1050 |
129 |
89 |
162 |
34 |
299 |
23.66 |
15883 |
5.41 |
24603 |
21.84 |
28 |
10 |
6.4 重点项目
西双版纳州是一个以旅游、观光和面向东南亚的重要枢纽,全州外向型经济发展是今天长期重点,根据省级规划全州为重点预防保护区。省级规划确定的近期重点项目规模如下:预防保护面积为1461km2(2016到2020年),通过预防保护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94km2;远期重点预防项目预防保护面积为4201km2,通过预防保护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42km2(2020到2030年)。州级规划的重点项目预防面积和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不得低于省级规划要求,本次州级规划时间为2020年到2030年,近、远期治理规模应将省级规划的总规模结合后重新调整,同时增加州级预防保护区重点项目。省级规划结束后,“十三五期间”省水利厅下达西双版纳州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为700km2,通过五年的建设,全州共计856.14km2,省级规划的“十三五”期间的重点项目已经圆满完成,本次规划规划结合调查情况及各县(市)需求,对2021年到2030年期进行重点项目规划。
(1)生态屏障重点项目确定原则:将全州内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州级自然保护区等作为全州重点预防保护项目,近期以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作为重点项目。
(2)重要饮用水水源地重点项目确定原则:将列入云南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的城市供水水源地作为近期实施重点项目,在满足近期目标的前提下将重要乡镇供水和城市备用水源作为远期重点项目。
(3)人居环境重点项目确定原则:根据版纳州发展规划,以“一核一区两屏障”涉及到沿线乡镇作为全州重点治理项目,其中景洪市是全州发展中心,景洪市全部人居环境治理项目均列入到近期重点治理项目。
根据上述原则,并结合外业调查各县(市)明确已列入计划的治理项目作为近期的重点,结合各县(市)级规划划分的小流域情况进行统计,确定全州的重点项目规模。
经统计,全州重点预防项目的预防保护面积为3739.46km2,其中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715.03km2,重点预防项目中生态屏障重点预防面积为2426.08km2,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79.52km2;重要饮用水水源地重点预防面积为434.95km2,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8.82km2;人居环境重点预防面积为878.43km2,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6.69km2;各县(市)重点预防项目及近、远期计划如表6.4-1。
表6.4-1 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项目 单位:km2
|
行政区 |
治理类型 |
重点项目 |
近期重点项目 |
远期重点项目 |
|||
|
总面积 |
治理面积 |
总面积 |
治理面积 |
总面积 |
治理面积 |
||
|
景洪 |
生态屏障 |
835.67 |
235.72 |
388.48 |
122.44 |
447.19 |
113.28 |
|
重要水源 |
119.45 |
12.8 |
43.99 |
4.42 |
75.46 |
8.38 |
|
|
人居环境 |
286.74 |
47.68 |
193.66 |
24.29 |
93.08 |
23.39 |
|
|
小计 |
1241.86 |
296.2 |
626.13 |
151.15 |
615.73 |
145.05 |
|
|
勐海 |
生态屏障 |
712.52 |
147.86 |
322.9 |
56.27 |
389.62 |
91.59 |
|
重要水源 |
42.83 |
11.42 |
0 |
0 |
42.83 |
11.42 |
|
|
人居环境 |
202.97 |
25.66 |
130 |
16.19 |
72.97 |
9.47 |
|
|
小计 |
958.32 |
184.94 |
452.9 |
72.46 |
505.42 |
112.48 |
|
|
勐腊 |
生态屏障 |
877.89 |
195.94 |
549.47 |
112.71 |
328.42 |
83.23 |
|
重要水源 |
272.67 |
14.6 |
154.07 |
9.55 |
118.6 |
5.05 |
|
|
人居环境 |
388.72 |
23.35 |
289.31 |
19.51 |
99.41 |
3.84 |
|
|
小计 |
1539.28 |
233.89 |
992.85 |
141.77 |
546.43 |
92.12 |
|
|
全州 |
生态屏障 |
2426.08 |
579.52 |
1260.85 |
291.42 |
1165.23 |
288.1 |
|
重要水源 |
434.95 |
38.82 |
198.06 |
13.97 |
236.89 |
24.85 |
|
|
人居环境 |
878.43 |
96.69 |
612.97 |
59.99 |
265.46 |
36.7 |
|
|
合计 |
3739.46 |
715.03 |
2071.88 |
365.38 |
1667.58 |
349.65 |
|
7 综合治理规划
水土流失的治理是一项跨行业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治理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坚持生物、工程、农耕三大措施相结合,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西双版纳州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分布,以四级分区主导功能为基础,土地利用规划为依据,按照《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规范》(SL335-2014)的要求,进行治理措施规划。
7.1 治理范围和对象
7.1.1 治理范围
根据规划的目标、任务和总体布局的要求,以及以水利部门为主,各部门协作,社会力量参与,共同治理水土流失的现实状况,依据区域定位和治理需求,区分治理的轻重缓急,合理确定规划期内全州近、远期治理规模,整体推进全州水土流失治理;同时,通过实施重点项目,推动重点治理区的治理。
治理范围以西双版纳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为重点;还包括威胁土地资源,造成土地生产力下降,直接影响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需开展保护性治理的区域;涉及少数民族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本次规划综合治理主要集中在勐海县的勐满、西定和格朗和3个乡镇,重点治理区涉及范围为1579.44km2。
7.1.2 治理对象
治理范围主要包括坡耕地和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崩塌、滑坡危险区,其他生态环境恶化、水旱灾害严重区;威胁土地资源,造成土地生产力下降,直接影响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需开展保护性治理的区域。针对不同水土流失类型,实施分类治理。
7.2 治理规划措施
7.2.1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原则对规划区内土地资源进行评价,作为确定农村各业用地的依据;在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指导下,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研究确定农村经济与生产发展方向;充分运用当地已有的农、林、牧及土地利用规划,对原规划中不符合水土保持要求的部分,要加以修改、补充和完善。
(2)各业用地规划确定规划区内农、林、牧、副各业用地的面积、比例和分布,使之既符合发展生产的需要,又符合保水保土的要求。
7.2.2 治理措施体系及治理方向
7.2.2.1 范围及基本情况
综合治理应根据片区实际情况,以维护和增强水土保持主导基础功能为原则,合理配置措施,形成综合治理措施体系。
本区涉及勐海县勐满镇、西定乡、格朗和等局部等3个乡镇中的集中连片流失区域进行综合治理,该区域内条件较好的区域存在零星流失的地块纳入到预防保护区进行预防保护、治理;纳入重点治理的区域总面积为1579.44km2,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9.67km2;本区内坡耕地分布集中,且面积大、流失强度高,同时这3个乡镇也是茶叶主产区,其次是热区经济作物分布较广,代表性的作物为甘蔗等,区内轻度流失以茶山林下流失为主,山区工程性缺水较严重。
7.2.2.2 治理方向
片区内的主导功能是蓄水保土,区域人口密度不高,以农业为主,水资源丰富,但工程性缺水问题仍较严重。
措施配置:对坝前山地丘陵实施坡耕地综合整治、林草植被建设等措施;修筑梯田的同时配套排水沟、沉沙凼、蓄水池等蓄排工程,采取蓄、引、提等措施,加强对水资源的利用;其它地区以小流域综合治理为主,重点要加强对茶山林下水土流失的治理,通过采取间作套种喜阴类经济作物的方式,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茶农经济收益。对区域内的疏山采取封禁治理,提高林草覆盖率,对荒山荒坡、陡坡耕地等以水保林为主,治理水土流失;对破沟烂箐进行整治,沟岸治理、谷坊、拦沙坝等进行治理。
7.2.2.3 措施体系
按措施类型主要包括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农耕措施。
工程措施主要包括坡改梯、水蚀坡林(园)地整治、沟头防护、雨水集蓄利用、径流排导等坡面治理工程,谷坊、拦砂坝、塘坝等沟道治理工程,削坡减载、支挡固坡、拦挡工程等崩岗和滑坡防治工程。
林草措施主要包括营造水土保持林、经果林、等高植物篱(带)、格网林带,建设人工草地草场,发展复合农林业,开发与利用高效水土保持植物等。
农耕措施主要包括垄向区田、等高耕作、网格垄作、免耕少耕、旱田轮作、间作套种等。结合等高耕作、网格垄作等方式,发展茶山套种、间作等,治理茶山林下水土流失,提高土地利用率。
7.2.3 治理规模
根据各区自然条件、水土流失状况和特点、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以及存在的问题,确定相应任务、规模和内容。确定规划规划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9.67km2,其中近期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2.45km2。分为坡耕地专项治理和小流域综合治理两种类型,其中坡耕地专项治理面积为6.5km2,近期治理3km2;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为303.17km2,近期治理169.45km2。
表0-0 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面积治理规模表 单位:km2
|
重点治理区 |
治理类型 |
合计 |
近期 |
远期 |
|
版纳西部中低山保土蓄水生态维护区 |
小流域综合治理 |
178.89 |
100.8 |
78.09 |
|
坡耕地专项治理 |
3.5 |
|
3.5 |
|
|
版纳北部中低山宽谷水土保持生态维护区 |
小流域综合治理 |
124.28 |
68.65 |
55.63 |
|
坡耕地专项治理 |
3 |
3 |
|
|
|
合计 |
州合计 |
309.67 |
172.45 |
137.22 |
|
小流域综合治理 |
303.17 |
169.45 |
133.72 |
|
|
坡耕地专项治理 |
6.5 |
3 |
3.5 |
7.2.4治理措施配置
结合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充分考虑水土保持区划中以水土保持、蓄水保水、防灾减灾等为主导基础功能的区域,进行重点治理布局。根据确定的治理范围,以坡耕地和综合治理为主,同时加强茶山林下水土流失治理。
(1)典型小流域选择
措施的配置采用典型推导的方式进行,综合治理措施配置方案典型采用勐海县那达勐小流域,但需根据各区土地利用现状情况及农、林等产业发展方向进行修改调整,以符合实际需要;那达勐小流域位于那达勐水库径流区,径流区内面山水土流失严重,于2010年按综合治理项目进行设计,分2010年、2011年两个年度实施。
坡耕地专项治理工程,在版纳州一直未开展过,根据国家、省对坡耕地专项治理的管理要求,在技术上要求在做好坡改梯工程的同时,要求按种植结构做好坡改梯区域的改水、配水工程,坡耕地投资现状是治理3600亩坡耕地,1250万元进行控制,现状情况下在全省各地实施的坡耕地治理工程按此均能实施下去,费用也满足要求,因此对于坡耕地本次即按规划的治理面积进行控制,不采用典型小流域进行推导。
(2)典型小流域概况
1)小流域概况
那达勐小流域位于勐海县勐混镇东南部的贺开村委会,项目区涵盖了那达勐水库,距勐混镇15km,距县城47km,有县道乡道相通。小流域坐标为东经100°26′20″~100°30′56″、北纬21°44′50″~21°48′18″,土地面积24.19km2,流失面积11.01km2。
流域所在区域属澜沧江的一级支流流沙河,区内的主要河流为南溪河,发源于勐海县斯皮底各脚山,由南向北在勐混坝与南晕河交汇后称南溪河。那达勐水库为中型水库,是勐海县城市饮用水水源,水库控制径流面积为61.90km2,上游河流有史浓罗卡河、马过老坝河。
土地利用现状为水田、梯坪地、坡耕地、有林地、疏幼林地、难利用地、草地、水域和非生产用地,土地总面积为24.19km2,其中:耕地面积121.39hm2,占土地总面积的5.0%,耕地中梯坪地面积89.09hm2,坡耕地面积32.3hm2;经济果木林面积12.35hm2,占土地总面积的0.5%;林地面积1370.49hm2,占土地总面积的56.56%,林地中有林地982.49hm2、灌木林91.24hm2,疏幼林296.76hm2;荒山荒坡772.02hm2,占土地总面积的31.9%;水域132.27hm2,占土地总面积的5.5%;非生产用地10.88hm2,占土地总面积的0.5%。
水土流失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水土流失面积1101.08hm2,占流域总面积的45.5%。流失面积中轻度流失面积636.02hm2,占流失面积的57.8%;中度流失面积465.06hm2,占流失总面积的42.2%;土壤侵蚀模数1567t/(km2·a),年土壤侵蚀总量3.79万t。
2)措施布置
根据小流域的水土流失分布特点及产业结构现状,结合土地的适宜性和土地利用调整思路,因地制宜配置各项措施,实施综合治理。以治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水土资源为前提,以抢救土地资源为目的,以发展经济果木林和保土耕作为主要手段,考虑修建水田区损毁的灌渠,适当布置经果林地块的生产道路工程,同时充分利用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实施大面积封育,对水土流失地区进行水土流失治理。
设计治理面积为10.87km2,治理程度98.7%,具体布设情况为:经济果木林166.93hm2、水保林229.76hm2、保土耕作30.02hm2、封育治理660.68hm2;流域内配套措施主要为:作业便道5.01km,排水沟5.01km、谷坊2座。
3)实施情况
根据验收报告,那达勐小流域在2010、2011两个年度内实施完成,主要完成情况如下:实际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8.26km2,其中经济果木林140.88hm2、水保林137.43hm2、保土耕作30.02hm2,封育治理518.15hm2;流域内配套措施主要为:作业便道2.7km,排水沟2.7km,谷坊1座。
表7.2-2 那达勐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措施表
|
阶段 |
治理面积(hm2) |
经果林(hm2) |
水保林(hm2) |
保土耕作(hm2) |
作业道路(km) |
排水沟(km) |
谷坊 |
封育治理(hm2) |
备注 |
|
设计 |
1087.39 |
166.93 |
229.76 |
30.02 |
5.01 |
5.01 |
2 |
660.68 |
|
|
实施 |
441.12 |
54.14 |
31.49 |
30.02 |
0.4 |
0.4 |
|
325.47 |
2010 |
|
385.36 |
86.74 |
105.94 |
|
2.3 |
2.3 |
1 |
192.68 |
2011 |
|
|
826.48 |
140.88 |
137.43 |
30.02 |
2.7 |
2.7 |
1 |
518.15 |
|
4)典型性分析
那达勐小流域虽然在水源区内,但是按综合治理进行实施,与3个乡镇相比,典型小流域坡耕地面积较小,基本没有坡耕地治理工程,而勐满镇、西定乡、格朗和三个乡镇的坡耕地面积为147.76km2,占流失面积的37.72%,因此措施典型配置方案中应考虑加大坡耕地治理力度,在集中分布的坡耕地上,虽然不是坡耕地的专项治理,但作为工程类型,在适合的区域也应该增加坡改梯,并配置蓄、引水工程设施。对大于25度坡耕地及插花坡地进行退耕还林工程,即应增加水保林的建设。3个乡镇也有较大的茶山分布,因此还应将茶山林下流失纳入治理。区域内土地相对破碎,沟箐泥沙含量高,且局部塌方等情况时有发生,应加大以溪沟治理、谷坊、拦沙坝为主体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建设。
根据上述分析,对本区治理措施典型配置进行调整,调整后单位流失面积水土保持措施配置见表7.2-3。
7.2.4.1 重点治理区措施配置
(1)重点治理区综合治理措施工程
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03.17km2。具体措施量为:封禁治理5457.06hm2,补植补种545.71hm2,管护牌303个,管护碑61座;坡改梯面积1212.6hm2,保土耕作9095.10hm2,生产道路99.10km,排灌沟渠99.10km,取水坝91座,蓄水池455口,管道272.85km;水保林2425.36hm2,经果林3031.70hm2,茶山林下治理9095.10hm2;溪沟治理151.59km,谷坊152座,拦沙坝61座。
(2)近期项目措施工程量
重点治理区近期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69.45km2。具体措施量为:封禁治理3050.10hm2,补植补种305.01hm2,管护牌169个,管护碑34座;坡改梯面积677.80hm2,保土耕作5083.50hm2,生产道路55.39km,排灌沟渠55.39km,取水坝51 座,蓄水池254口,管道152.51km;水保林1355.60hm2,经果林1694.50hm2,茶山林下治理5083.50hm2;溪沟治理84.73km,谷坊85座,拦沙坝34座。
(3)坡耕地专项治理
重点治理区坡耕地专项治理面积为6.5km2,近期治理面积为3km2,包含了坡改梯区域内的配水工程、溪沟整治工程、小型水利水保工程等。
表0-3 综合治理措施典型配置及措施量总表表
|
|
治理面积(km2) |
坡耕地治理工程 |
坡面水系 |
小型水利水保设施 |
植物防护 |
茶山林下流失治理 |
封育治理(hm2) |
|||||||||||
|
土坎坡改梯(hm2) |
保土耕作(hm2) |
排水 沟渠 (km) |
生产道路(km) |
取水坝(座) |
蓄水池(口) |
管道(km) |
溪沟 治理 (km) |
谷坊(座) |
拦沙坝(座) |
水保林(hm2) |
经果林(hm2) |
(hm2) |
封禁 面积 |
补植补造 |
管护牌(个) |
管护碑(座) |
||
|
典型 配置 |
1.00 |
4.00 |
30.00 |
0.33 |
0.33 |
0.30 |
1.50 |
0.90 |
0.50 |
0.50 |
0.20 |
8.00 |
10.00 |
30.00 |
18.00 |
1.80 |
1.00 |
0.20 |
|
综合 治理 |
303.17 |
1212.68 |
9095.10 |
99.10 |
99.10 |
91 |
455 |
272.85 |
151.59 |
152 |
61 |
2425.36 |
3031.70 |
9095.10 |
5457.06 |
545.71 |
303 |
61 |
|
近期 治理 |
169.45 |
677.80 |
5083.50 |
55.39 |
55.39 |
51 |
254 |
152.51 |
84.73 |
85 |
34 |
1355.60 |
1694.50 |
5083.50 |
3050.10 |
305.01 |
169 |
34 |
7.3 重点项目
全州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的重点项目主要集中在勐海县,规划重点治理区重点项目面积为263.04km2,其中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89.44km2,其中综合治理重点项目面积为252.04km2,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2.94km2;坡耕地重点项目面积为11km2,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5km2;综合治理项目近、远期计划如表7.3-1。
表7.3-1 重点治理区重点项目 单位:km2
|
水土保持功能区 |
治理类型 |
重点项目 |
近期重点项目 |
远期重点项目 |
|||
|
总面积 |
治理面积 |
总面积 |
治理面积 |
总面积 |
治理面积 |
||
|
版纳西部中低山保土蓄水生态维护区 |
综合治理 |
119.21 |
40.09 |
42.83 |
14.54 |
76.38 |
25.55 |
|
坡耕地 |
6 |
3.5 |
|
|
6 |
3.50 |
|
|
版纳北部中低山宽谷水土保持生态维护区 |
综合治理 |
132.83 |
42.85 |
55.85 |
17.71 |
76.98 |
25.14 |
|
坡耕地 |
5 |
3 |
5 |
3 |
|
|
|
|
合计 |
综合治理 |
252.04 |
82.94 |
98.68 |
32.25 |
153.36 |
50.69 |
|
坡耕地 |
11 |
6.5 |
5 |
3 |
6 |
3.5 |
|
|
合计 |
263.04 |
89.44 |
103.68 |
35.25 |
159.36 |
54.19 |
|
8 水土保持监测规划
《水土保持法》进一步强化了水土保持监测的责任。“政策引导,监测指导”是西双版纳州水土保持防治工作中遵循的原则。水土保持监测是一项基础性工作,监测成果为各级政府科学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供决策依据。
根据全省水土保持监测规划内容,为提升全州的水土保持监测水平,西双版纳州规划期间,进一步完善州、县(市)各级水保质监机构监测能力建设,推进水土保持信息化和现代化。
8.1 监测站点现状
根据2019年统计,截止到2018年年底全省已建成监测站点共52个,其中西双版纳州按《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方案》要求,于2018年建成勐帮水库小计划综合观测站。
根据本次规划调查,州、县(市)在本级财政不足的情况下,在本次规划中不再新增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建设。规划期内,确保已建成的勐帮监测站点的运行,同时按国家、省和州的要求做好相关监测工作。
8.2 监测规划任务
8.2.1 监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颁布施行,2010年12月25日修订,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规定,对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性质、经费保障,以及监测网络建设、开展动态监测、动态监测公告等作明确规定。
根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12号令),通过建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网开展水土保持环境监测工作,对列入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的水土保持动态变化进行监测,汇总和管理监测数据,编制监测报告。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水保〔2017〕36 号),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推进落实水土保持法和国务院批复的《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更好地发挥水土保持监测在政府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服务中的作用,各级监测机构应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8.2.2 监测任务
根据国家、省级对监测工作的要求,拟定监测任务如下:
(1)协助省水利厅做好全州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
根据国家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的统一部署,每年均由云南省水保监测总站负责一次动态监测,并发布年度水土流失公报,动态监测以遥感调查,结合地面调查、复核和资料整理等技术手段为主。每年的动态监测均落实到具体图斑,并统计各县(市、区)、州(市)的水土流失数据及动态变化数据;故州、县丙级不需要重新做水土流失动态的监测工作;在规划期内主要配合省水保监测站点做好相关资料统计,动态监测外业调查与复核工作。
同时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的监督性监测和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治理成效监测,为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和重点工程效益评估提供执法和决策依据。积极推进生态脆弱地区、禁止开垦陡坡地、湖泊和水库周边植物保护带等区域的监测,为监督执法提供支撑。
(2)大力推进水土保持监测信息化
积极利用现代新技术和仪器设备,以及卫星遥感和无人机等先进手段,实现监测数据获取、传输和处理的自动化。利用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并完善版纳州水土保持基础数据库和业务数据库,形成覆盖全州各级水土保持部门的数据采集、传输、交换和发布系统,实现数据及时更新,系统实时维护,全面提高全州水土保持工作信息化水平。
(3)强化州水土保持监测站职责,加强水土保持监测成果管理
西双版纳州水土保持监测站作为州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主要技术支撑单位,要加强对全州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监测成果,包括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效益监测成果、生产建设项目动态监测成果的报送、审核、发布、存档和应用管理,并根据相关规定落实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经费问题,对监测报告反映的问题,依法依规及时查处,实现管理与监测的有效联动、快速响应。要建立统一权威的监测信息发布制度,做好水土保持信用信息的采集与认定、报送与公开,对重点关注名单和失信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做好监督和管理,切实把监测成果及时应用于水土保持行业和社会管理相关工作中,提高监测成果的权威性。
8.2.3 监测方法
针对西双版纳州三项监测任务,根据实际情况,水土保持监测的主要内容包括:水土保持调查、重点防治区监测、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监测和生产建设项目监测。通过点线面相结合的方式,从不同空间尺度摸清水土流失状况,分析其变化趋势,评价水土流失防治效果,开展防治对策研究、水土流失研究,为州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服务。
(1)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监测
主要针对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开展监。测监测内容侧重于水土流失防治效益的监测和评估。主要包括项目区基本情况、水土流失状况、水土保持措施类别、数量、质量及其效益等。重点监测项目实施前后项目区的土地利用结构、水土流失状况及其防治效果、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等。采用定位观测、典型调查和遥感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定位观测长期进行,典型调查每年进行一次,遥感调查在项目背景调查和项目完成后各开展一次。
(2)生产建设项目监测
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州水土保持监测站主要完成州级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的监测,根据生产建设项目类型及其水土流失防治特点,选择各类在建的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纳入生产建设项目重点监测名录。复核监测单位提交的监测成果,包括监测生产建设项目扰动土地状况、土地利用情况,了解和掌握其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监测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发生的时段、强度,采取相应水土保持措施的效果等情况。通过监测积累水土流失预测的实测资料和数据,为确定预测参数、预测模型以及整个规划区水土流失预测和制定水土流失防治方案提供依据,并总结完善更为有效的防治措施,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和指导。主要采用遥感监测与野外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3)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监测
对全州各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进行监测,主要以配合省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的方式开展。在县(市)级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对全州各级防治分区的水土流失类型、分布、面积、强度、治理措施动态变化及其效益等进行抽查、复核。根据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所处区的水土保持功能,增加相应的监测内容,如处于生态维护区的,增加生态多样性、固碳等指标。主要是采用遥感、地面定位观测、抽样调查和统计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每年开展1次,增加内容每5年完成一次全面监测。
8.3 监测工作规划目标
至2025年,根据国家、云南省相关要求,充分利用当前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与天地一体化监管系统,在现有监测网络的基础上,加强各级水土保持监测人员的技术培训,强化州水土保持监测站职责,全面提升全州的监测水平。
在近期要全面建成州、县(市)级监测机构完善、责任明确、运行良好、指导实效的州级水土保持监测体系,全面完成全州的监测信息化工作。
8.4 监测能力建设规划
8.4.1 监测管理机构构建规划
目前全州只有勐海县结合勐帮水库监测站建立了县级水土保持监测分站,根据《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规划(2018-2025年)》,本规划提出在规划近期逐步实现州、县(市)两级监测管理机构建设。
8.4.2 监测管理机构设备配置
根据水利部“补短板、强监管”的要求,在规划期内国家、省对生态环境将越来越重视,监测任务将越来越重,目前州、县(市)两级普遍存在事多人少的问题,很难满足水土保持监管的要求,建议在规划期内将州、县(市)水土保持监测站扩编到5人。部分监测工作还需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完成。
为保障日常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必要的监测设备是必不可少的,目前州、县(市)水保监测站有的设备为依托于水务局配置的普通设备,包括办公桌椅、计算机、电话机、传真机、复印机等通用设施;本着节俭、实用、必需的原则配置办公、数据采集与处理、数据管理、数据输入输出、交通等设备。监测基本设备配置详见表9-7,州、县两级可根据现有设备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表9-7 监测基本设备配置标准一览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1 |
笔记本电脑 |
台 |
2 |
|
2 |
多媒体投影仪 |
台 |
1 |
|
二 |
数据采集与处理设备 |
|
|
|
1 |
工作站 |
台 |
1 |
|
2 |
GIS软件系统 |
套 |
1 |
|
三 |
数据输入输出设备 |
|
|
|
1 |
扫描仪 |
台 |
1 |
|
2 |
绘图仪 |
台 |
1 |
|
四 |
专用设备 |
|
|
|
1 |
GPS接收机 |
台 |
1 |
|
2 |
激光测距仪 |
台 |
2 |
|
3 |
坡度尺 |
台 |
4 |
|
4 |
数码摄像机 |
台 |
1 |
|
5 |
无人驾驶飞机 |
架 |
2 |
|
五 |
辅助设备 |
|
|
|
1 |
对讲机 |
个 |
4 |
|
2 |
望远镜 |
个 |
4 |
监测经费根据分级预算原则,省级、州级、县(市)级监测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8.5 动态监测
配合云南省动态开展监测工作,具体为配合省级动态监测技术支持单位,做好全州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区重点治理项目实施效果监测工作,包括收集整理治理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资料,具体由县级水保部门进行填报,州级水保监测站进行复核,检查实施图斑的真实性,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分析不同侵蚀类型区水土流失发展趋势,掌握重点防治区水土流失状况。
8.6 水土保持信息化
围绕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综合治理、监测评价等核心业务,强化信息技术与水土保持业务的深度融合,深化水土保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推进全州水土保持信息化和现代化。
(1)加强水土保持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水土保持遥感信息和地面现场信息采集能力建设,包括购置无人机进行数据采集和图斑复核,配备遥感影像处理软硬件等,初步形成天地一体、多源互补的水土保持信息采集体系。
(2)加强水土保持信息资源建设
对州、县两级管理部门现有的水土保持信息资源进行梳理,编制各级的水土保持信息资源目录,并向社会发布;在同一基础地理空间框架下,对州、县(市)管理部门现有的水土保持空间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形成数据格式、坐标系统、拓扑结构一致的水土保持空间数据集,为全国、全省建立水土保持监督“一张图”奠定基础。
(3)积极推进信息技术在水土保持监管中的应用
为积极配合全国、全省推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工作和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图斑”精细化管理工作,规划期末基本实现对全州范围内的生产建设项目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天地一体化”监管,对省级立项的水土保持工程全面实施“图斑”精细化管理,国家立项的水土保持重点项目全面采用遥感监管方法,准确掌握工程进展和实施情况。
为满足全国、全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积极推进重点区域和对象水土保持“立体化”即时监测评价工作,规划期间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实现全覆盖、立体化即时监测评价。
(4)加强水土保持信息公共服务
推进水土保持政务公开和行政许可在线服务,提高行政许可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各行业和社会公众提供水土保持信息和优质服务,满足社会公众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5)加强水土保持信息安全
一要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建设;二要重视水土保持信息安全和保密,根据水土保持工作和信息管理应用系统需要,加强安全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
8.7 监测项目
8.7.1 重点防治区水土保持监测
国家级重点防治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由水利部和各流域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开展。云南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省级重点防治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通过国家、省两级的动态监测,对全州进行了覆盖,州、县(市)在配合国家、省两级做好动态监测工作即可,主要配合内容见8.5。利用全省动态监测数据库,分析全州各级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变化趋势,利用动态数据和现场复核资料做好全州以下分析工作,用于指导全州水圭保持预防保护、综合治理工作开展:
①区域水土流失状况:主要是水土流失类型、面积、强度、分布状况和变化趋势等。
②预防保护措施:主要是封禁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大面积生态修复、林草地补植、草场轮牧、舍饲养畜、保土耕作及其他措施的数量及分布,分析确定保护区边缘线(界线)及其变化。
③水土保持治理措施:主要包括完成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的类型、数量和质量等。具体为梯田、乔木林、灌木林、果园、天然草地、人工种草和水库等水土保持措施。
④效果评价:预防保护效果主要是通过土地利用、植被类型及其覆盖度、林缘线等指标对预防保护效果进行监测评价。治理措施效果主要以基础效益监测为主,包括蓄水效益和保土效益。
⑤水土流失潜在危害调查分析:主要包括土壤侵蚀潜在危险度、侵蚀土壤资源数量和质量、泥沙淤积下游河道、泥沙进入水体后对水质的影响等。
8.7.2 生产建设水土保持监测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的特点,选择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集中连片,资源开发和基本建设活动较集中和频繁,扰动地表和破坏植被面积较大,水土流失危害和后果严重的生产建设项目集中区,开展水土流失监测。监测范围包括《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国家层面和省级层面重点开发区域,以及重大生产建设项目。
由县(市)水保站利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技术,采用资料收集、高分遥感影像解译、无人机遥测、移动采集系统和现场调查等技术手段相结合,以卫星影像作为工作底图,以防治责任范围线上图处理,采用室内判读解译扰动和野外实地调查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准确获取详实的水土流失现状、土地利用现状、区域水土保持治理措施数量、质量及分布状况等数据。利用ArcGIS软件绘制相应的图斑数据,做到水土流失现状图件、数据和实地三者一致。州级对上述成果进行抽查和现场复核,经确认后,将成果数据上传至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同时,通过统计分析,综合评价生产建设项目集中区的水土流失状况、生态环境状况和水土保持效果。
8.7.3 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监测
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监测范围主要是国家立项实施的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包括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等。同时,还包括省级、州级及其以下立项实施的水土保持项目。
在全面收集项目建设资料的基础上,利用国家或省级每年下发的高分遥感影像、无人机遥测、移动采集系统和现场调查等技术手段,利用重点工程“图斑精细化管理”的数据,监测水土保持措施的位置、数量、质量、工程量及工程进度。重点分析评价蓄水保土等水土保持基础效益,评价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监督检查项目验收、绩效评价和后续项目布局及规划编制提供依据。
8.7.4 水土流失年度消长情况分析
根据全省每年统一发布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公报数据库,以县(市)为单位分析计算水土流失消长情况,为县(市)人民政府落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开展生态文明评价考核提供基本依据。按照统一的技术规定,以县为单位,组织开展水土流失消长分析评价工作。
9 综合监管规划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是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和重要职能。多年来,版纳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成效显著,提高了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法律意识,有效遏制了人为水土流失。新形势下,全面建设生态文明要求严格控制人为水土流失,离不开综合监督管理的保驾护航。进一步突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重点措施,建立完善的配套法规体系、规范的行政审批体系、高效的行政管理体系、严格的行政执法体系。
9.1 监督管理
根据目前全州的监督管理现状,规划期完善监督管理机构建设,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工作,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缴和使用管理工作。
(1)监督管理机构建设
1)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本级及下属县(市)完善监督管理机构建设
根据州级监管任务要求,完善本级监管机构、监管能力建设;同时明确各县(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建设责任,并以督查、调研等方式落实各县监督管理机构建设责任。实施监管目标责任考核,将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建设情况列入水行政部门工作考核体系,确保各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建设的切实履行。
2)多方争取,积极解决运行经费问题
加大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建设情况的督查力度,推动各县(市)机构建设资金的投入,定期向上级汇报,加大与财政、发改等部门衔接配合,争取省级财政对监督管理机构的经费支持,积极争取将建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3)总结经验,提高建设效率和质量
选择建设情况较好的县,开展监督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总结提炼优秀机构的建设机制,将一些好的模式和办法在全州逐步推广,加快实现监督管理机构建设工作规范化,提高机构的建设效率及质量。
(2)规范监督管理工作
1)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的受理、审查、批复、送达,审批机构为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法律、法规授权的水土保持机构,杜绝逾期审批、越权审批等现象。每年至少对本级及以上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开展2次监督检查。依照政策、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的批评、通报、曝光等进行处理。规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监测、受理、验收、送达,有文字记录,做到有据可查,杜绝了逾期验收、越权验收和故意刁难建设单位等现象。
2)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程序、标准、方式,征收的费用主要用于水土保持监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不能擅自降低标准或超标准征收等现象,杜绝了“以收代管”行为。立案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案件依据充分,取证方式和程序合法,法律适用正确,文书及执行规范。
(3)健全监督管理制度
重大事件通报及时、规范,无瞒报、漏报现象,年度工作报告及时、规范。廉政制度健全,执行严格,定期组织廉政学习教育活动,没有较严重违反廉政制度情况。建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设施验收和重要事项的公示公告制度并正常开展公示、公告工作。设立举报电话并正式公布,举报记录、处理、协调、反馈规范。
1)生产建设活动和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
严格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管理,各类生产建设活动和生产建设项目必须按规定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认真贯彻和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重点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土建工程完工后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2)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及其重点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在全省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领域全面推行公众参与的通知》要求,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及其重点工程需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工程建设全面推行“项目责任主体负责制”、“工程合同制”、“项目公示制”、“投劳承诺制”、“工程监理制”、“资金报账制”、“工程管护责任制”等多种管理机制。
加强质量管理是工程顺利实施并通过验收的保障,工程施工前需制定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由建设单位组建的工程管理机构(管理部、财务部、监理部)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管理和质量控制,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并制定相应质量管理制度,形成管理文件。
应加强工程运行管理,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建立责、权、利明确,所有权与使用权明晰的管理体制,明确管护内容和办法,落实管护责任,确保项目工程有效运行。
3)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督检查的管理
各级地方政府水土保持监测经费落实情况,配合国家、省级完成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定期公告情况,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监测结果定期上报工作情况,水行政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情况,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和生产建设活动查处情况。
(4)水土保持补偿费
按照《水土保持法》和《云南省水土流失防治费及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标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认真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缴和使用管理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加强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转移、挪用资金和随意调整预算。
(5)水土保持配套设施建设
为有效落实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管,应加强合法弃渣消纳场建设,根据本次规划调查,全州目前没有公用的合法弃渣消纳场,对城市建设弃渣等形成较大的制约,也是市政建设出现乱弃、乱倒的主要原因之一;各县(市)可根据市政建设情况,在合适的位置规划建设弃渣消纳场。弃渣消纳场可按生产建设项目进行管理,由社会资本投资运营。
(6)加强对“五采区”的监管
在全州范围内以县(市)为单位,对全州“五采区”进行调查,并登记造册;对已弃置的“五采区”要落实到找到相关责任主体责令整改,落实责任主体的水保治理义务;对在运行的“五采区”,按水保“三同时”制度要求进行管理,防止人为水土流失的进一步发展。
9.2 能力建设
(1)监管基础设施建设
为适应监督管理的需要,管理机构应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摄像、传真和办公场所等办公设施,完善执法装备;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在区域内设置管理、监测、科研等站点。
设立水土保持办公室、监督站合署办公,并在水利行政服务大厅设有专门办事窗口,对外开展政策咨询、技术服务等业务。
(2)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
按照水利部对水土保持监测站网建设的要求,对已建的版纳州监测分站,从人员配置、技术人员结构、监测设备、办公场所、监测用房、监测经费等方面进一步完善配套。
(3)监测站点标准化建设
1)人员队伍规范化建设
在人员数量上,应本着“因需设岗,按岗设编”的原则,进行配置,一般应不少于2人,以便不间断地进行工作。在人员结构方面,由专业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组成。专业技术人员应为固定人员,至少1人。辅助人员可视地方具体情况而定,可为固定人员,也可为临时聘用人员。
2)监测数据规范化建设
根据监测站点类型,制定统一完善的监测数据采集指标。该指标应按照国家级、流域级、省级、州级和县级等不同的应用需求,分尺度确定指标内容及精度要求。监测指标主要包括水土流失、泥沙量、气象信息、以及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效益监侧信息,并根据部分地区的实际需要,增加面源污染、生态效益等监侧指标。同时建立各类监测站点监测数据采集精度,数据格式等规范标准,对监测数据质量进行规范,保证监测数据的统一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运行理规范化建设
建立健全合理科学的管理制度,主要研究建立数据采集与处理规范制度,数据审核上报制度,数据共享与发布管理制度等。
数据采集与处理规范制度:根据监测点的类型以及使用的设施设备,分别建立设施设备操作,应用维护,人员的操作,数据的记录存储,数据处理的规范化流程,减少数据采集与处理人员变更因素的影响,确保数据的质量。
数据审核上报制度:经过采集处理后的数据,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核准、审查、入库机制,确保数据精确与完整。同时建立定期数据上报机制,及时将审核后的数据上报到所在行政区域的上级水土保持监测部门,为相关行业部门提供决策服务。
数据共享与发布管理制度:为充分发挥监测数据的使用价值,避免监测数据的重复采集,造成资源浪费,为相关行业部门、高校、科研院所提供服务,需建立一套完整的数据共享与发布机制,包括建立数据安全机制,根据国家及水利行业信息安全的有关规定,确定各类监测数据的密级,制定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合理使用数据,维护国家的信息安全建立数据发布制度,对于非保密的数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要求,定期进行发布,向社会公开,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对于非保密不发布的原始监测数据,应建立共享使用制度,对于国家各级政府部门的政府行为需要的,应无偿提供使用,对于在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有偿服务工作的,应制定收费标准,有偿使用。
4)监测经费保障规范
监测经费主要包括水土保持监测站点运行,水土流失观测监测(含典型小流域和监测点试验观测),水土流失试验观测设施设备更新等3大部分。
制定监测经费定额标准:要按现行水利行业有关经费概估算的编制办法、费用构成、计算标准及相关定额,研究建立各类各级监测站点的监测经费定额标准。根据监测经费定额标准和监测点工作的业务内容,明确费用开支内容,合理规范确定监测经费数量,为监测点运行经费的申请与使用奠定坚实的基础。
经费筹集模式:经费筹集途径主要有4种。依法通过向所在级及上级政府财政申请,形成政府财政常规支出,保证监测站点正常运转,这是最主要的经费筹集办法;通过向政府申请,将水利部门征收的水土保持补偿费,转作为固定的监测经费来源;通过与其它行业部门合作,开展定位监测工作,获取经费支持;通过建立监测数据有偿服务机制,获取部分收入,作为监测站点运行维护费用的组成部分。各地监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建立适合自己的稳定的经费筹集模式。
(3)信息化建设和法律法规建设
1)信息化建设
依托国家、省及全州水利行业信息网络资源,统筹现有水土保持基础信息资源,建成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全州水土保持信息平台,推进预防监督的“天地一体化”动态监控,综合治理“图斑”的精细化管理,监测工作的即时动态采集与分析,建成面向社会公众的信息服务体系。
2)法律法规建设
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体系的建设。制定和修改相关配套法规,建立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体系,增强法规的操作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①落实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房地产开发、建材、开山采石、大规模经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的水土保持方案制度。明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作为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必须完成的专项验收。②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明确监督检查的对象、程序、频次、方式、整改及跟踪落实要求。全面规范现场监督检查的各项工作,确保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得到全面及时落实。③制定、修订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合理调整征收范围,适当提高征收标准,明确征收的费用主要用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动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
(4)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建设,着力提高水保监督管理能力,规范监督管理工作,对预防新的水土流失,减少水土流失灾害,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完善监管制度和落实各级水土保持机构监管任务的基础上,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定期培训与考核,研究制定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方案。以全过程监管为核心,加强政务公开,增加监管透明度,提高实时即时监控和处置能力,有效管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设计、施工、监测、监理、验收评估等市场行为。着力抓好全州各级水保部门的监管能力建设,配套调查取证等执法装备。
通过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完善法规配套文件,做到水土保持法实施细则、方案审批规定、监督检查规定、设施验收规定、水保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五完善”;全面规范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实现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检查、设施验收、规费征收、案件查处工作“五规范”;健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做到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履行职责情况的督察制度、年度及重大水土流失案件(事件)报告制度、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管理制度、廉政建设制度、社会监督制度“五健全”;增强监督管理机构履行职责能力,全州及下属各县(市)要达到机构、人员(至少2~3人)、办公场所、工作经费、取证设备装备“五到位”,对于没有专职机构的地区,也要对照水利部文件的要求,不等不靠,抓住机构改革的契机,积极开展专职机构的建设,一时难以成立专职机构的,可以考虑在兼职机构中首先配备专职人员,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按履行职责的要求,积极开展有关工作,切实担负起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职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要有固定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的行政执法装备,工作经费列入财政保障。
9.3 科技支撑
科技支撑规划包括科技支撑体系、基础研究与技术研究、技术推广与示范、科普教育以及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等。规划期中应加强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协作平台的构建,加强水保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为全州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提供支持。根据水土保持防治的需要,在典型区域内建立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或科技示范区。
9.3.1 水土保持科研机构、队伍和创新体系建设的目标和内容
水土保持规划科研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为科技研究示范园、示范区和水土流失监测研究基地,根据科研基础设施的建设需求建立相应的机构,队伍和创新体系,以发挥科研基础设施的作用。针对科技研究示范园、区的建设,建立相应的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研究机构,组建由农、林、水保等多个专业技术人才组成的科研队伍,进行多专业的科技协作交流,达到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的辐射作用,积极推进水土保持的建设。另外监测研究基地则更多的需要土壤、地质、气象、水保等专业技术作为研究支撑,因此需组建由土壤、地质、气象、水保等相关专业技术人才组成的水土保持监测研究机构,对省内不同区域的水土流失监测进行研究,以指导水土保持的建设方向。
9.3.2 水保科技示范区的建设
(1)示范区选取原则
示范区选取原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交通方便,具有一定的生态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基础,稳定的执行机构、人员和较完备的基础设施。
②在规划区中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有一定的辐射范围。
③群众积极性高,有一定的治理开发生产经验。
④科技示范区面积在1-5km2左右。
(2)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区及推广示范项目
结合版纳州水土流失特点,由于区域内以橡胶、茶叶为主的林业开发面积较广,同时林下水土流失面积较大,拟规划建设两个州级水保科技示范区,分别为:
(1)景洪市橡胶林林下水土流失治理综合示范区:初拟示范区位于为景洪市勐龙镇的橡胶林地。用于探索橡胶林间作模式,在水土流失治理的同时提高土地利用率,为农民增产增收创造条件,为更好的治理橡胶林林下水土流失提供经验并加以推广。
橡胶林的林下水土流失问题已经引起了各方的重视,也有相关成功的经验,如红河州金平县在橡胶林林下种植决定种植白芨、黄精、仙茅和钩藤等名贵药材取得成功;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林下资源综合利用研究中心和橡胶研究所林下经济研究室的橡胶林下间作南芪、砂仁、益智、巴戟天等中草药的农林复合利用模式,间作魔芋、食梗芋、竹芋、雷公笋等热带山野菜的农林复合利用模式,间作咖啡、可可、肉桂、糯米香等香辛饮料作物的农林复合利用模式等均取得成功;西双版纳州植保植站在景洪市勐龙镇东风农场三分场五队橡胶林下种植的珠芽黄魔芋取得成功。同时景洪市林业部门也对橡胶林的林下开发有相关规划,为科技示范区的建设创造了条件。
可以与州植保站或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等单位进行合作,在示范区内选择多种间作模式进行研究,选取合适的模式在全州进行推广示范。
(2)勐海县茶山林下水土流失治理综合示范区:初拟拟示范区位于格朗和乡茶山。一般茶山按台地进行开发建设,每台之间土地基本裸露且土质疏松,是造成茶山水土流失的主要原因。根据茶叶的特性,可结合示范区的气候特点选择喜阴类的经济作物,如重楼等中草药,还可提高茶叶的品质,在进行隔坡种植时可根据茶山和具体经济作物品种,选择合适的养殖品种,开展林下养殖业,在治理茶山林下水土流失的同时提高土地利用率,为农民增产增收创造条件,为治理茶山林下水土流失提供经验并加以推广。
10 实施进度及投资匡算
10.1 实施进度
10.1.1 规划实施进度
(1)预防进度
规划期通过预防保护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964.81km2。确定近期预防保护面积7359.18km2,通过预防保护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53.16km2;远期预防治理面积7270.42km2,通过预防保护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11.65km2。不计入治理流失面积的橡胶林林下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00km2,近期推广治理100km2。
(2)治理进度
重点治理区域面积为1579.44km2,规划期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9.67km2。其中坡耕地专项治理面积为6.5km2,近期治理3km2;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为303.17km2,近期治理169.45km2。
(3)监测和综合监管
全州已于2019年建成的监测站点了勐海县勐帮水库综合观测站,规划期计入该监测站年运行费;还包括重点区域水土保持监测、生产建设项目集中区、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实施内容;以及综合监管中的监管、社会服务、宣传教育能力建设,科研基地、标准体系、科技示范区2个,分别为勐海县茶山林下水土流失治理示范区和景洪市橡胶林林下水土流失治理示范区等基础平台建设。监测站点与科技示范园区均在近期内完成建设。
年度治理进度计划详见表10.1-1。
表10.1-1 水土保持实施进度表
|
序号 |
措施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近期(2025年) |
远期(2030年) |
||||||||||
|
“十四五”期间 |
“十五”期间 |
||||||||||||||
|
小计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小计 |
2026年 |
2027年 |
2028年 |
2029年 |
2030年 |
||||
|
第一部分预防措施 |
km2 |
1964.81 |
1050.12 |
210.02 |
210.02 |
210.02 |
210.02 |
210.02 |
914.69 |
182.94 |
182.94 |
182.94 |
182.94 |
182.94 |
|
|
一 |
生态屏障 |
km2 |
1754.32 |
956.20 |
191.24 |
191.24 |
191.24 |
191.24 |
191.24 |
798.12 |
159.62 |
159.62 |
159.62 |
159.62 |
159.62 |
|
二 |
水源保护 |
km2 |
63.83 |
26.33 |
5.27 |
5.27 |
5.27 |
5.27 |
5.27 |
37.50 |
7.50 |
7.50 |
7.50 |
7.50 |
7.50 |
|
三 |
人居环境 |
km2 |
146.66 |
67.59 |
13.52 |
13.52 |
13.52 |
13.52 |
13.52 |
79.07 |
15.81 |
15.81 |
15.81 |
15.81 |
15.81 |
|
第二部分治理措施 |
km2 |
309.67 |
172.45 |
33.89 |
36.89 |
33.89 |
33.89 |
33.89 |
137.22 |
30.24 |
26.74 |
26.74 |
26.74 |
26.74 |
|
|
一 |
小流域综合治理 |
km2 |
303.17 |
169.45 |
33.89 |
33.89 |
33.89 |
33.89 |
33.89 |
133.72 |
26.74 |
26.74 |
26.74 |
26.74 |
26.74 |
|
二 |
坡耕地综合整治 |
km2 |
6.50 |
3.00 |
|
3.00 |
|
|
|
3.50 |
3.50 |
|
|
|
|
|
第三部分监督措施 |
|
|
|
|
|
|
|
|
|
|
|
|
|
|
|
|
一 |
水土保持示范园 |
个 |
2 |
2 |
1 |
1 |
|
|
|
|
|
|
|
|
|
|
二 |
州级监测能力建设 |
个 |
1 |
1 |
1 |
|
|
|
|
|
|
|
|
|
|
|
三 |
监测能力县 |
个 |
3 |
3 |
3 |
|
|
|
|
|
|
|
|
|
|
10.1.2 重点项目
(1)重点预防项目
重点预防区分为生态屏障、重要水源地和人居环境改善三类功能。
全州重点预防项目的预防保护面积为3739.46km2,其中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715.03km2,重点预防项目中生态屏障重点预防面积为2426.08km2,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79.52km2;重要饮用水水源地重点预防面积为434.95km2,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8.82km2;人居环境重点预防面积为878.43km2,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6.69km2;详见表6.4-1。
(2)重点治理项目
全州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的重点项目集中在勐海县,规划重点治理区重点项目面积为263.04km2,其中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89.44km2,其中综合治理重点项目面积为252.04km2,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2.94km2;坡耕地重点项目面积为11km2,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5km2;详见表7.3-1。
(3)监测和综合监管
在本次规划期内版纳州不增加监测站点建设,规划期内确保2019年已建成站点的运行;监管方面重点完成勐海县茶山林下水土流失治理科技示范区建设和景洪市橡胶林林下水土流失治理科技示范区。均安排在近期内完成建设。
10.2 治理措施汇总
规划通过预防保护、综合治理、坡改梯,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274.48km2,其中坡改梯43.20km2、保土耕作191.32km2、水保林/水源林83.66km2、经果林83.24km2、茶山林下治理525.22km2、橡胶林200km2(不计入流失治理面积)、封禁1347.84km2,其它设施根据所在区域主导功能不同分别配置,措施配置具体见表10.2-1。
|
序号 |
防治区 |
|
坡耕地治理工程 |
坡面水系 |
小型水利水保工程 |
植物防护 |
林下流失预防 治理 |
封育治理(hm2) |
||||||||||
|
土坎坡改梯 |
保土耕作(hm2) |
排水沟(km) |
生产道路(km) |
取水坝(座) |
蓄水池(口) |
管道(km) |
溪沟整治(km) |
谷坊(座) |
拦砂坝(座) |
水保林(hm2) |
经果林(hm2) |
橡胶林(hm2) |
茶山(hm2) |
封禁面积(hm2) |
其中补植补造(hm2) |
|||
|
一 |
预防保护 |
1964.81 |
2456.91 |
10037.31 |
139.45 |
139.45 |
201 |
659 |
631.54 |
60.56 |
170 |
69 |
5940.54 |
5291.92 |
20000 |
43427.44 |
129326.88 |
9014.56 |
|
1 |
生态屏障 |
1754.32 |
2094.48 |
9219.76 |
104.72 |
104.72 |
175 |
548 |
526.30 |
0 |
88 |
35 |
3508.64 |
2631.48 |
20000 |
43427.44 |
114550.2 |
7536.89 |
|
2 |
重要水源地 |
63.83 |
100.01 |
388.57 |
6.383 |
6.383 |
8 |
32 |
31.92 |
14.46 |
22 |
10 |
965.3 |
460.54 |
0 |
0 |
4468.58 |
446.86 |
|
3 |
人居环境 |
146.66 |
262.42 |
428.98 |
28.34 |
28.34 |
18 |
79 |
73.33 |
46.10 |
60 |
23 |
1466.6 |
2199.9 |
0 |
0 |
10308.1 |
1030.81 |
|
二 |
重点防治区 |
309.67 |
1862.68 |
9095.10 |
99.10 |
99.10 |
91 |
455 |
272.85 |
151.59 |
152 |
61 |
2425.36 |
3031.7 |
0 |
9095.1 |
5457.06 |
545.71 |
|
1 |
综合治理 |
303.17 |
1212.68 |
9095.10 |
99.10 |
99.10 |
91 |
455 |
272.85 |
151.59 |
152 |
61 |
2425.36 |
3031.7 |
0 |
9095.1 |
5457.06 |
545.71 |
|
2 |
坡改梯 |
6.50 |
650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2274.48 |
4319.59 |
19132.41 |
238.55 |
238.55 |
292 |
1113 |
904.39 |
212.14 |
321 |
129 |
8365.90 |
8323.62 |
20000 |
52522.54 |
134783.94 |
9560.26 |
|
|
序号 |
防治区 |
封禁治理 |
污水处理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
||||||||||||||
|
管护牌(个) |
管护碑(座) |
截污管网(km) |
检查井(口) |
截水沟(km) |
沉沙池(口) |
湿地(块) |
垃圾桶(个) |
化粪池(座) |
厌氧池(座) |
垃圾收集房(座) |
公厕(座) |
堆肥池(个) |
村庄道路硬化(km) |
行道树(株) |
空地绿化(hm2) |
宣传画(m2) |
||
|
一 |
预防保护区 |
2333 |
141 |
157.87 |
276 |
21.05 |
152 |
149 |
3269 |
402 |
276 |
503 |
105 |
930 |
73.67 |
49465 |
16.84 |
76618 |
|
1 |
生态屏障 |
1754 |
88 |
|
|
|
|
|
|
|
|
|
|
|
|
|
|
|
|
2 |
重要水源地 |
185 |
18 |
47.8725 |
84 |
6.383 |
46 |
61 |
991 |
122 |
84 |
153 |
32 |
282 |
22.34 |
15000 |
5.11 |
23234 |
|
3 |
人居环境 |
394 |
35 |
110.00 |
192 |
14.67 |
106 |
88 |
2278 |
280 |
192 |
351 |
73 |
648 |
51.33 |
34465 |
11.73 |
53384 |
|
二 |
重点防治 |
|
|
|
|
|
|
|
|
|
|
|
|
|
|
|
|
|
|
1 |
综合治理 |
|
|
|
|
|
|
|
|
|
|
|
|
|
|
|
|
|
|
2 |
坡改梯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2333 |
141 |
157.87 |
276 |
21.05 |
152 |
149 |
3269 |
402 |
276 |
503 |
105 |
930 |
73.67 |
49465 |
16.84 |
76618 |
|
10.3 投资匡算
10.3.1 编制方法
采用综合单价法进行匡算,按现行国家、省级重点治理项目、清洁型小流域及坡耕地专项治理项目每平方公里治理综合单价匡算;省级监测站点运行费、水土保持监测能力县建设及运行费按《云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确定的标准计算。
其中橡胶林的林下水土流失治理通过科技示范区的建设,在全州内有条件的橡胶林优先在农场、公司经营的胶林进行推广,以政府补助,公司、农场投资为主,收益归公司和农场,农户有要求的也可申请,按同样标准予以补助。
10.3.2 综合单价
本规划投资匡算根据对已建水土保持工程的调研,同时参考现行水利部水总〔2003〕67号文件颁发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及《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进行编制,结合重点项目典型措施设计,确定各水土流失类型防治综合单价。投资匡算水平年为2019年。
由于版纳州自然条件好,全州以预防保护为主,封禁治理是全州主要治理措施,封禁治理占治理面积的59.26%,加上保土耕作全州软措施占比为67.67%,生态屏障范围内则达到70.6%,因此直接套用国家综合治理每平方公里单价,会与实际存在较大差异。本次规划综合单位按措施类型反推每平方公里的综合单位,其中坡耕地专项治理按国家、省级投资规模控制,目前控制标准为坡改梯2.4km2,投资1250万元,则520.83万元/km2;保土耕作不计投资。根据调查在版纳州各单项措施综合单位如表10.3-1。
根据表10.2-1分类措施配置情况,结合表10.3-1计算反推,得到不同治理类型区每平方公里综合单价,如表10.3-2。
表0-1 各类项目综合治理及预防项目综合单价表
|
坡耕地治理工程 |
坡面水系 |
小型水利水保工程 |
植物防护 |
林下流失预防治理 |
封育治理(hm2) |
|||||||||||||||||||||||||
|
土坎坡改梯 |
保土耕作(hm2) |
排水沟(km) |
生产道路(km) |
取水坝(座) |
蓄水池(口) |
管道(km) |
溪沟整治(km) |
谷坊(座) |
拦砂坝(座) |
水保林(hm2) |
经果林(hm2) |
橡胶林(hm2) |
茶山(hm2) |
封禁面积(hm2) |
其中补植补造(hm2) |
|||||||||||||||
|
22500 |
|
100000 |
150000 |
10000 |
58000 |
35000 |
150000 |
7500 |
25000 |
4500 |
6000 |
300 |
4500 |
220 |
1200 |
|||||||||||||||
|
封禁治理 |
污水处理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
||||||||||||||||||||||||||||
|
管护牌(个) |
管护碑(座) |
截污管网(km) |
检查井(口) |
截水沟(km) |
沉沙池(口) |
湿地 (块) |
垃圾桶(个) |
化粪池(座) |
厌氧池 (座) |
垃圾收集房(座) |
公厕(座) |
堆肥池(个) |
村庄道路硬化(km) |
行道树(株) |
空地绿化(hm2) |
宣传画(m2) |
||||||||||||||
|
120 |
3500 |
26000 |
1000 |
250000 |
1200 |
100000 |
100 |
2000 |
4500 |
8000 |
60000 |
3000 |
160000 |
20 |
2000 |
50 |
||||||||||||||
表10.3-2 各类工程每平方公里综合单价表
|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单价 (万元) |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单价 (万元) |
|
1 |
生态清洁小流域(水源) |
km2 |
58 |
7 |
州监督能力建设 |
个 |
10 |
|
2 |
生态清洁小流域(人居环境) |
km2 |
61 |
8 |
州监督能力建设运行费 |
年·个 |
10 |
|
3 |
小流域综合治理 |
km2 |
60 |
9 |
水土保持监督能力县建设 |
个 |
5 |
|
4 |
小流域综合治理(生态屏障) |
km2 |
22.5 |
10 |
监督能力县运行费 |
年·个 |
6 |
|
5 |
坡耕地综合整治 |
km2 |
520.83 |
11 |
科技示范区 |
个 |
200 |
|
6 |
监测站年运行费 |
年·个 |
20 |
12 |
科技示范区年运行费 |
年·个 |
20 |
10.3.3 总投资
10.3.3.1 匡算投资
本规划匡算投资74981.22万元,其中预防保护措施投资52120.6万元,综合治理措施投资21575.62万元,省级监测站点运行费200.00万元,监督管理费1085.00万元。其中规划近期投资39915.45万元,其中预防保护措施投资27340.95万元,综合治理措施投资11729.50万元,监测站点运行费100.00万元,监督措施745.00万元。规划总投资匡算表,见表10.3-3,重点项目投资见表10.3-4,全州重点项目匡算投资29550.67万元,其中近期重点项目投资14524.10万元。
表10.3-3 规划总投资匡算表
|
序号 |
功能区 |
治理类型 |
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价(万元) |
合计(万元) |
||
|
小计 |
近期 |
小计 |
近期 |
|||||
|
第一部分 预防保护 |
|
1964.81 |
1053.16 |
|
52120.60 |
27340.95 |
||
|
一 |
生态屏障 |
小流域综合治理(预防) |
km2 |
1754.32 |
956.2 |
22.5 |
39472.20 |
21514.50 |
|
二 |
重要水源地 |
生态清洁小流域 |
km2 |
63.83 |
29.37 |
58 |
3702.14 |
1703.46 |
|
三 |
人居环境区 |
生态清洁小流域 |
|
146.66 |
67.59 |
61 |
8946.26 |
4122.99 |
|
第二部分 综合治理 |
|
309.67 |
172.45 |
|
21575.62 |
11729.50 |
||
|
一 |
|
小流域综合治理 |
km2 |
303.17 |
169.45 |
60 |
18190.20 |
10167.00 |
|
二 |
|
坡耕地综合整治 |
km2 |
6.5 |
3 |
520.83 |
3385.42 |
1562.50 |
|
第三部分 监测措施 |
|
0 |
0 |
0 |
200.00 |
100.00 |
||
|
三 |
|
监测运行费 |
年 |
1*10 |
1*5 |
20 |
200.00 |
100.00 |
|
第四部分 监督管理 |
|
|
|
0 |
1085.00 |
745.00 |
||
|
|
|
州监督能力建设 |
个 |
1 |
1 |
10 |
10.00 |
10.00 |
|
|
|
州监督能力运行费 |
年.个 |
1*10 |
1*10 |
10 |
100.00 |
50.00 |
|
一 |
|
水土保持监督能力县建设 |
个 |
3 |
3 |
5 |
15.00 |
15.00 |
|
二 |
|
监督能力运行费 |
年.个 |
3*10 |
3*5 |
6 |
180.00 |
90.00 |
|
三 |
|
科技示范区区 |
个 |
2 |
2 |
200 |
400.00 |
400.00 |
|
四 |
|
科技示范区运行费 |
年.个 |
1*10+1*9 |
1*5+1*4 |
20 |
380.00 |
180.00 |
|
总投资 |
|
|
|
|
74981.22 |
39915.45 |
||
表10.3-4 重点项目投资匡算表
|
序号 |
功能区 |
治理类型 |
单位 |
综合 单价 (万元) |
版纳州 |
|||||
|
近期 |
远期 |
合计 |
||||||||
|
治理 面积 |
投资 |
治理 面积 |
远期 |
治理 面积 |
投资 |
|||||
|
第一部分 预防措施 |
|
|
365.38 |
11026.60 |
349.65 |
10162.25 |
715.03 |
21188.85 |
||
|
一 |
生态屏障 |
小流域综合治理(预防) |
km2 |
22.5 |
291.42 |
6556.95 |
288.10 |
6482.25 |
579.52 |
13039.20 |
|
二 |
重要水源地 |
生态清洁小流域 |
km2 |
58 |
13.97 |
810.26 |
24.85 |
1441.30 |
38.82 |
2251.56 |
|
三 |
人居环境区 |
生态清洁小流域 |
km2 |
61 |
59.99 |
3659.39 |
36.70 |
2238.70 |
96.69 |
5898.09 |
|
第二部分 治理措施 |
|
|
35.25 |
3497.50 |
54.19 |
4864.32 |
89.44 |
8361.82 |
||
|
一 |
|
小流域综合治理 |
km2 |
60 |
32.25 |
1935.00 |
50.69 |
3041.40 |
82.94 |
4976.40 |
|
二 |
|
坡耕地综合整治 |
km2 |
520.83 |
3.00 |
1562.50 |
3.50 |
1822.92 |
6.50 |
3385.42 |
|
总投资(州) |
|
|
400.63 |
14524.10 |
403.84 |
15026.57 |
804.47 |
29550.67 |
||
10.3.3.2 资金筹措
水土保持监督能力建设投资资金来自省级、州水土保持补偿费,监测站点运行来源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州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及运行经来源于州级水土保持补偿费,各县(市)监督能力建设来源于县(市)水土保持补偿费,科技示范区建设由州和所在县(市)财政解决;其余规划治理项目资金来源于国家、省级、州和县(市)投资,三者所占比例确定为:8:1:1。全州总治理费规划治理费用为73696.22万元,其中申请国家资金58956.97万元,占总投资的80%;省级筹资7369.62万元,占总投资的10%,州县(市)级筹资7369.62万元,占总投资的10%。规划工程资金筹措见表10.3-5。
表10.3-5 规划资金筹措表
|
总投资 |
国家资金(万元) |
省级资金(万元) |
州、县(市)资金(万元) |
|||
|
投资金额 |
百分比 |
投资金额 |
百分比 |
投资金额 |
百分比 |
|
|
73696.22 |
58956.97 |
80.00% |
7369.62 |
10.00% |
7369.62 |
10.00% |
10.3.3.3 投资进度
本规划总投资74981.22万元,分10年实施,其中近期规划投资39915.45万元,远期投资35065.77万元,具体分年度投资表见表10.3-6。
表10.3-6 投资进度计划表
|
序号 |
措施名称 |
投资 (万元) |
近期(2025年) |
远期(2030年) |
||||||||||
|
“十四五”期间 |
“十五”期间 |
|||||||||||||
|
小计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小计 |
2026年 |
2027年 |
2028年 |
2029年 |
2030年 |
|||
|
第一部分预防措施 |
52120.60 |
27164.63 |
5432.93 |
5432.93 |
5432.93 |
5432.93 |
5432.93 |
24955.97 |
4991.19 |
4991.19 |
4991.19 |
4991.19 |
4991.19 |
|
|
生态屏障 |
小流域综合治理 (预防) |
39472.20 |
21514.50 |
4302.90 |
4302.90 |
4302.90 |
4302.90 |
4302.90 |
17957.70 |
3591.54 |
3591.54 |
3591.54 |
3591.54 |
3591.54 |
|
重要水源地 |
生态清洁小流域 |
3702.14 |
1527.14 |
305.43 |
305.43 |
305.43 |
305.43 |
305.43 |
2175.00 |
435.00 |
435.00 |
435.00 |
435.00 |
435.00 |
|
人居环境 |
生态清洁小流域 |
8946.26 |
4122.99 |
824.60 |
824.60 |
824.60 |
824.60 |
824.60 |
4823.27 |
964.65 |
964.65 |
964.65 |
964.65 |
964.65 |
|
第二部分治理措施 |
21575.62 |
11729.50 |
2033.40 |
3595.90 |
2033.40 |
2033.40 |
2033.40 |
9846.12 |
3427.56 |
1604.64 |
1604.64 |
1604.64 |
1604.64 |
|
|
一 |
小流域综合治理 |
18190.20 |
10167.00 |
2033.40 |
2033.40 |
2033.40 |
2033.40 |
2033.40 |
8023.20 |
1604.64 |
1604.64 |
1604.64 |
1604.64 |
1604.64 |
|
二 |
坡耕地综合整治 |
3385.42 |
1562.50 |
0.00 |
1562.50 |
0.00 |
0.00 |
0.00 |
1822.92 |
1822.92 |
0.00 |
0.00 |
0.00 |
0.00 |
|
第三部分监测措施 |
200.00 |
100.00 |
20.00 |
20.00 |
20.00 |
20.00 |
20.00 |
100.00 |
20.00 |
20.00 |
20.00 |
20.00 |
20.00 |
|
|
一 |
监测点运行费 |
200.00 |
100.00 |
20.00 |
20.00 |
20.00 |
20.00 |
20.00 |
100.00 |
20.00 |
20.00 |
20.00 |
20.00 |
20.00 |
|
第四部分监督措施 |
1085.00 |
745.00 |
273.00 |
268.00 |
68.00 |
68.00 |
68.00 |
340.00 |
68.00 |
68.00 |
68.00 |
68.00 |
68.00 |
|
|
一 |
水土保持示范区 |
400.00 |
400.00 |
200.00 |
200.00 |
|
|
|
|
|
|
|
|
|
|
二 |
科技示范区运行费 |
380.00 |
180.00 |
20.00 |
40.00 |
40.00 |
40.00 |
40.00 |
200.00 |
40.00 |
40.00 |
40.00 |
40.00 |
40.00 |
|
三 |
监督能力建设费 |
25.00 |
25.00 |
25.00 |
|
|
|
|
|
|
|
|
|
|
|
四 |
监督能力运行费 |
280.00 |
140.00 |
28.00 |
28.00 |
28.00 |
28.00 |
28.00 |
140.00 |
28.00 |
28.00 |
28.00 |
28.00 |
28.00 |
|
合计 |
74981.22 |
39739.13 |
7759.33 |
9316.83 |
7554.33 |
7554.33 |
7554.33 |
35242.09 |
8506.75 |
6683.83 |
6683.83 |
6683.83 |
6683.83 |
|
10.3.3.4 分县投资
本规划总投资74981.22万元,其中不计州级监督能力建设及运行费用后的总投资为74871.22万元,其中景洪市24389.34万元、勐海县33182.90万元、勐腊县17298.98万元,各县分项投资见表10.3-7。
表10.3-7 分县投资计划表 单位:万元
|
序号 |
功能区 |
治理类型 |
景洪 |
勐海 |
勐腊 |
合计 |
|
第一部分 预防措施 |
23924.34 |
10962.28 |
17233.98 |
52120.60 |
||
|
一 |
生态屏障 |
小流域综合治理 (预防) |
17316.90 |
7653.60 |
14501.70 |
39472.20 |
|
二 |
重要水源地 |
生态清洁小流域 |
756.32 |
2098.44 |
847.38 |
3702.14 |
|
三 |
人居环境 |
生态清洁小流域 |
5851.12 |
1210.24 |
1884.90 |
8946.26 |
|
第二部分 治理措施 |
0.00 |
21575.62 |
0.00 |
21575.62 |
||
|
一 |
|
小流域综合治理 |
0.00 |
18190.20 |
0.00 |
18190.20 |
|
二 |
|
坡耕地综合整治 |
0.00 |
3385.42 |
0.00 |
3385.42 |
|
第三部分监测措施 |
0.00 |
200.00 |
0.00 |
200.00 |
||
|
二 |
|
新建监测点 |
0.00 |
0.00 |
0.00 |
0.00 |
|
三 |
|
监测运行费 |
0.00 |
200.00 |
0.00 |
200.00 |
|
第四部分 监督措施 |
465.00 |
445.00 |
65.00 |
975.00 |
||
|
一 |
|
水土保持监督能力县建设 |
5.00 |
5.00 |
5.00 |
15.00 |
|
二 |
|
监督能力运行费 |
60.00 |
60.00 |
60.00 |
180.00 |
|
三 |
|
科技示范区 |
200.00 |
200.00 |
0.00 |
400.00 |
|
四 |
|
科技示范区运行费 |
200.00 |
180.00 |
0.00 |
380.00 |
|
总投资 |
24389.34 |
33182.90 |
17298.98 |
74871.22 |
||
注:不计州级监督能力建设及运行费
11 实施效果分析
11.1 效益分析
11.1.1 计算指标确定
规划措施所产生的效益包括调水保土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四个方面。各种效益分析以《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GB/T15774-2008)规定的计算方法为依据,结合规划实际调查分析进行。
11.1.2 效益计算期、始效期确定
本项目规划实施年份为2020~2030年,效益计算期按20年计,其中保土耕作为临时措施,只计算1年,谷坊、拦沙坝按库容计算保土效益。效益始效期根据不同的措施而不同,本规划主要以坡改梯、造林、小流域配套水利工程、坡改梯配套工程为主,根据《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GB/T15774-2008)规定以上措施效益始效均为当年即有效益。
11.1.3 单位指标确定
(1)调水保土效益单位指标
调水保土效益指标根据本次规划实际情况选取相应指标:增加土壤入渗,拦蓄地表径流,坡面排水,减轻土壤侵蚀,拦蓄坡沟泥沙。土壤入渗和土壤侵蚀指标与改变微地形,改良土壤性质,增加地面植物面积有关,并根据规划治理前与治理后进行对比可确定指标。拦蓄地表径流,坡面排水,拦蓄坡沟泥沙相应指标根据相应水保措施经验确定。各措施蓄水保土指标确定见表11.1-1。
表11.1-0 各措施蓄水保土效益单位指标
|
措施 |
单位 |
数量 |
△保土效益(t) |
△蓄水效益(m3) |
|
坡改梯 |
km2 |
43.20 |
2750 |
29430 |
|
水保林 |
km2 |
83.66 |
2100 |
98100 |
|
经果林 |
km2 |
83.24 |
1600 |
78480 |
|
保土耕作 |
km2 |
191.32 |
1100 |
12240 |
|
封禁治理 |
km2 |
1347.84 |
1000 |
15000 |
|
胶林林下流失治理 |
km2 |
200.00 |
1000 |
15000 |
|
茶山林下流失治理 |
km2 |
525.23 |
1000 |
15000 |
|
沉砂池 |
座 |
152 |
5 |
|
|
谷坊 |
座 |
321 |
500 |
|
|
拦砂坝 |
座 |
129 |
3000 |
|
(2)经济效益单位指标
根据外业调查分析及版纳州农产品、经济作物和木材的市场平均价格,扣除耕作水平提高、产品改良及农资投入等带来,推算确定,具体见表11.1-2。
表11.1-0 经济效益单位指标表
|
措施 |
单位 |
△经济效益(元) |
|
坡改梯 |
km2 |
120000 |
|
水保林 |
km2 |
75000 |
|
经果林 |
km2 |
150000 |
|
保土耕作 |
km2 |
30000 |
|
封禁治理 |
km2 |
15000 |
|
胶林林下流换治理 |
km2 |
75000 |
|
茶山林下流失治理 |
km2 |
75000 |
注:小型水利措施经济效益已经算入各项措施单位指标,在此不再列出。
(3)设计保存率
各项措施实施后,由于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例如洪、涝、旱、病虫害等自然因素,各项实施的措施不可能全部保存下来,根据以往实施的各项措施的保存率情况确定,本规划各项措施的设计保存率见表11.1-3。
表11.10-0 水土保持措施保存率
|
措施 |
保存率 |
|
坡改梯 |
95% |
|
水保林 |
85% |
|
经果林 |
90% |
|
保土耕作 |
80% |
|
封禁治理 |
95% |
|
胶林林下流换治理 |
80% |
|
茶山林下流失治理 |
80% |
|
沉砂池 |
75% |
|
谷坊 |
75% |
|
拦砂坝 |
70% |
(4)有效面积计算
根据《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GB/T15774-2008规定,经计算规划期内各项措施累计有效面积计算如下式9-1:
(公式11-1)
Fr——累计有效面积,hm2;
n——实施期,a;
m——措施始效期,a;
f——年均实施保存面积,hm2;
R——有效面积累计系数。
(5)固炭指标
根据《林业碳汇计量》(N.N.Ravindranath等著 李怒云等编译)中的资料,林木每1m3蓄积量,平均吸收1.83t二氧化碳,放出1.63t氧气。根据云南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五次复查成果,云南省乔木林单位面积平均蓄积为105.51m3/hm2。
11.2 调水保土效益
通过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实施,区内植被恢复加速,土壤抗蚀能力加强,根据版纳州部分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和有关资料,不同的水土保持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具有不同的保土减蚀能力,各项措施的调水保土效益估算如下。
(1)各项措施保土总量分别按下式计算:
△S总=△S1+△S2+…+△Sn (公式11-2)
式中:△S总——保土总量,(t);
△S1、△S2、…△Sn——各项措施保土总量,(t)。
各项措施保土量计算如下式:
△Sn=Fe•△Sm•P (公式11-3)
式中:△Sn——各项措施保土总量,(t);
Fe——各项措施累计有效面积,(km2);
△Sm——各项措施减蚀模数,(t/km2);
P——保持率,%。
(2)各项措施的蓄水总量按下式9-4计算:
△W总=△W1+△W2+…+△Wn (公式11-4)
式中:△W总——蓄水总量,(m2);
△W1、△W2、…△Wn——各项措施蓄水总量,(m2);
各项措施蓄水量计算如下式9-5:
△Wn=Fe△Wm×P (公式11-5)
式中:△Wn——各项措施蓄水总量,(m3);
△Wm——各项措施蓄水单位指标,(m3/km2);
Fe——各项措施累计有效面积,(km2);
P——保存率,%。
根据由以上确认参数计算,至本规划效益计算期末新增保持土壤4541.36万t,年均新增保持土壤227.07万t;调蓄水量8.41亿m3,年均新增4206.58万m3。
11.3 经济效益
规划的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坡改梯、保土耕作农业粮食增产效益、退耕还林增加木材蓄积量效益等方面;本部分效益应扣除耕作方式改变、增加投入等带的效益增加。
(1)单项措施规划期内累计增产计算如式11-6:
(公式11-6)
J——单项措施累计增产值,元;
j——单项措施单位面积年净增值,元/km2;
P——设计保存率,%;
Fr——单项措施有效面积,km2。
各项措施累计增产值计算如式11-7:
(公式11-7)
(2)折现值
它是用社会折现率is=6%,将项目计算期内各年的效益B,折算到建设期起点的现值之和,其表达式11-8:
(公式11-8)
式中ENPV——经济净现值;
B——年效益,为建设项目某一年的产出效益;
C——年费用,为建设项目某一年的投入费用;
(B-C)t——第t年建设项目的效益;
n——计算期年数,包括建设期和生产期;
t——计算期的年份序号,基准年点的序号为0。
本规划效益计算期末产生经济效益折现后为5.26亿元。
11.4 生态效益
11.4.1 固碳效益
当前我国经济正面临着转向问题,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低碳经济”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潮流,本次规划对荒山荒坡进行造林工程、疏幼林地进行封禁治理及茶山大套种喜阴类经济作物。到规划效益计算末期林地面积(包括补植、封禁增加的林地面积)增加945.86km2。年均能增加固定二氧化碳18.26万t,增加释放氧气16.27万t,有力的支撑了西双版纳州“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和绿色经济”的发展。
11.4.2 提高森林覆盖率
目前全州森林覆盖率为80%,森林资源丰富,一些地方还有较大面积的原始森林存在。但由于特殊的自然条件制约,生态环境具有先天脆弱性和敏感性,抗干扰的能力较差,一旦破坏,极难恢复;同时,受发展水平的影响矛盾和问题十分突出。至规划效益计算期末森林覆盖率稳定在80%以上,林份结构得到改良。
11.4.3 改善生态环境
规划措施实施后,水土流失将得到有效控制,整个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为周边植被的恢复提供了有利条件,增加了地表入渗量,降低暴雨地表径流,减少径流的泥沙携带量,滞后了洪峰和减小洪峰流量,增强土壤保水能力,有效地抑制了表土沟蚀破坏与沙化、石化的作用,减轻流域洪涝灾害,减轻干旱对农业生产的威胁。土壤理化性状得到改善,土壤肥力和土地生产力提高,逐步形成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11.5 社会效益
11.5.1 提高土地生产力
本规划通过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并推进土地利用和农村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配套建设机耕道路、田间排灌沟渠等设施完善,有效地改善了当地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同时,水土流失也基本得到控制,农田土壤的保水保肥能力提高,粮食单产提高,实现农业高产稳产。
11.5.2 减轻自然灾害
通过规划实施,建设林地,对沟道采取防护措施,每年可增加蓄水,减少泥沙进入河流,有效减轻洪涝、泥石流、干旱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泥沙对下游的危害,保护下游的耕地和坝地;促进群众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安定。
11.5.3 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规划的实施,将促进土地利用结构和农村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有效地改善当地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土地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实现农业高产稳产,缓解人地矛盾,实现人口、粮食、生态和经济的良性循环。规划治理区农业人均产粮稳定提升,农民人均收入增加,人民群众的生活得到明显的改善,并逐步走向小康。同时随着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和农民经济收入的增加,农民的食物结构也将发生变化,以粮食为主的食品结构将向肉、蛋、奶、果、菜齐全的方向转化,农民的生活水平将有明显提高。
12 实施保障措施
12.1 加强组织保障
水土保持是落实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新时代的具体实践,州级、县(市)级人民政府要将水土保持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市(县)级政府要根据《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土保持规划(2020-2030)》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组织编制相应规划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专项资金,并组织实施。同时加强州、县(市)两级水土保持监测站人员建设,按工作需要合理增加编制,确保水土保持各项工作能得到有效落实。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水土保持规划工作的统一领导,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综合防治水土流失。
培育和完善水土保持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向社会经济组织提供基础设施建设的服务,提供技术推广的服务,提供资金投入的服务,提供信息服务、提供政策和法律服务等。大力推动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邀标等形式,提高社会化服务供给的质量和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水土保持治理结构,推进全州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建设。
12.2 政策保障
推进全州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建设,出台相应政策、制度,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各相关部门和群众积极参与到水土保持的工作中来,有力推进水土保持规划的实施。
(1)制定水土保持联系会议制度
水土保持属多学科综合治理工程涉及农业农村、林草、自然资源、环保等多个部门,需要在行政管理层面建立协调机制,在措施实施层面建立规划统筹机制,制定水土保持联系会议制度。
(2)建立规划同意书制度、规划检查制度
水土保持规划是事关水土保持事业发展的纲领文件,发挥着指导水土流失治理发展的重要作用,对于涉及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区和重点治理区的专项规划、建立规划同意书制度,作为相关规划立项审批的先决条件和必要要件。同时建立规划检查制度,强化水土保持规划部门内部责任,落实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
(3)创新机制
创新组织动员机制,加大水土流失防治投入,明确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的责任,合理划分事权。加大财政支持水土流失防治的力度,逐步实现以农民投入为主向政府投入与农民投入相结合转变,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
(4)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
现有的财政投入和水土保持补偿费对水土流失治理来说只是杯水车薪,无法有效治理水土流失,为推进全州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水土流失治理,迫切需要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目前国家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未出台,西双版纳州可对流失严重、治理难度大的地区进行试点先行。
12.3 投入保障
(1)建立多渠道的投资体系
鉴于各县(市)用于水土流失治理的专项资金严重不足,部分区域从未开展过水土保持基础设施建设,基础条件较差,难以履行治理、保护职能。因此,规划资金筹措大部分仍需要向国家申请专项资金支持,其余的资金由地方设法自筹,把水土流失治理纳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资金加大对集中贫困地区的投入,推进水土保持治理的平衡性。同时,积极争取和广泛吸纳多渠道资金投入水土保持建设:
①加大水土保持“两费”征收力度
州、县(市)级尽快出台适应本级的“两费征收管理办法”,为“两费”征收提供法律保障。联合法院、公安部门共同执法,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前期做好建设单位指导服务,形成良好关系,为顺利征收“两费”提供支持。
②以盈利经营为主的项目,则在债、权、利用的前提下,积极拓宽投资渠道,通过社会招商引资、鼓励社会各界捐助和投资方式进行筹资。根据“谁受益,谁缴税”的原则,建议由人大立法机关制定法规,向生态建设受益单位及企业征收生态建设税,保证流域生态建设有可靠的资金来源。
③加快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渠道和投资方式多样化的稳定的保护政策体系,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资源利用等方面采取措施,争取轻税赋和长期信贷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尽可能多的投资主体参与水土流失治理。
④对水土保持工作,监督开发建设单位及受益单位开展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对于水土流失严重无法追究建设单位和个人的,争取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投入。
⑤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利用国际基金、非政府组织的力量开展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鼓励和吸引国内外民间资本投资生态保护,争取国际合作项目为生态保护工程引进资金,包括赠款、贷款项目以及各种实物形式的援助。
(2)完善水土保持补偿费管理使用办法
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州、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当年水土保持补偿征收情况和年前节余补偿费情况,编制年度水土保持补偿费支出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查。财政部门应当按照政府性基金规定审核水土保持补偿费支出预算并批复下达。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由发展改革部门商同水行政主管部门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水土保持补偿费可以“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预防保护和监督管理”和“其他水土保持补偿费安排支出”三项。在监管任务越来越重的情况下,应优先保障监督管理投入和水保治理新技术、新模式的推广。
(3)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管和督查
建立流域生态保护项目和水土流失治理专项资金,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对建设资金建立专门帐户,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和严格的财务审计制度、资金稽查检查制度,对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稽查审计,加强财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项目建设期间和完成以后,有关审计部门要严格审计,审计结果及时整理存档,并在项目管理办公室备份存档,没有审计报告的项目不予验收。
12.4 科技保障
针对水土保持规划工作的特点,根据建设需要,设立林下水土流失治理研究、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研究、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实施研究、水土保持信息管理技术研究等试验研究课题。了解生产需要,吸收来源于实践的宝贵经验,从“科技为生产服务”的角度进行新领域、新技术的研究。
调动各级科研部门参与流域治理的积极性,组织科技下乡服务,大力推广应用国内外已取得的先进、成熟、适用的科技成果,特别是有关水土流失地区土地退化防治、植被恢复等方面积累的先进技术及典型试点区域的成功治理经验,总结和摸索出适合流域不同治理区特点的治理模式和技术。
加强各级科技队伍建设和技术培训,通过培训、专题讲座、网上科技论坛等形式,加强水土保持科技生产之间的交流,提高水土保持的科技含量,从而提高科技队伍和当地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努力提高流域治理的质量和经营管理的水平。
结合示范区和典型小流域治理成果,通过选取有示范意义和辐射效果的区域,作为治理样板、新技术推广试验区及科研基地,充分发挥其示范优势,推广其先进经验,让群众看到保持水土带来的效益,积极投入到水土流失的治理当中。
12.5 严格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
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4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统一领导,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水土保持规划确定任务,安排专项资金,并组织实施。国家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考核责任主体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二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包括水利、林草、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发展改革、财政、环境保护等机构和单位。
就西双版纳州而言,一是要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考核,二是可委托相关部门(以水利为主体)组成考核组,对下属县(市)的水保工作进行考核。
(1)科学合理制定目标责任
参照国家、省年度考核要求制定州级内考核目标责任,制定目标责任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四个方面因素:一是依法依规管理,健全考评体系;二是突出业绩导向,兼顾社会效益。三是注重动态评价,鼓励主动作为。四是指标可被检验,结果可被统计。
(2)目标责任考核主要内容
水土保持目标责任的内容应该全面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的“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全面体现“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根据当前水土保持工作的主要领域和工作方向,参考以往的工作实践和相关研究,提出了领导组织、制度建设实施、规划制定、水土流失预防组织实施、水土流失治理组织实施、监督执法和监测评价等7类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内容。州水行政主管部门结合 西双版纳州实际情况,参考国家、省对州考核内容,制定适合本州的考核指标并下发到下属各县(市),并对各县(市)进行考核。
(3)考核方式
以年度为周期进行考核,每年3月份前发布当年要考核的内容,第二年1月份完成考核,被考核部门应按要求提交自评报告,省考核工作组对州进行核查考核的方式进行。州考核工作组通过听取汇报、审阅资料、现场核实的方式考核县(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4)考核奖罚
主要是针对下属各县(市),对考核优秀的县(市)在项目安排上给予优先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县(市)限期整改,直到合格。对水土保持方面造成严重破坏并负有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瞒报的,视情节轻重可进行通报批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2.6 宣传教育
要把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到实处,真正体现在水土保持规划工作中,建立机制,明确加强领导的具体内容,做法和要求,加强监督监测。把宣传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定期召开会议推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宣传教育能力建设,落实人员,开展培训,组织交流,培养师资队伍。建立工作机制,规范工作要求。制订方案,制订计划,报送总结,检查通报,新闻发布,网络舆情分析。加强宣传教育平台建设,实践基地,加强对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重点示范工程的建设;加强水土保持网站建设,编写水土保持教材和科普读物。建立宣传教育工作资金保障机制,在水土保持事业中列支教育经费,在水土保持补偿费中列支,积极申请财政预算列支,同时开拓其他资金来源。建立宣传教育协作机制,加强媒体宣传。建立宣传教育工作激励机制,表彰工程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惩戒宣传教育工作做得不好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评各级水土保持选进。
附 表
附表1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气象特征表
|
行政区划 |
多年平均降 水量(mm) |
最大年 降水量 (mm) |
最小年 降水量 (mm) |
降水年 内分布 |
年暴雨天 数(d) |
多年平均蒸 发量(mm) |
年平均气 温(℃) |
≥10℃的年活动积温(℃) |
极度最高 气温(℃) |
极度最低 气温(℃) |
无霜期 (d) |
|
景洪市 |
1366.4 |
1667.8 |
815.2 |
5-10月 |
2.8 |
1592.5 |
24.7 |
7500 |
41.3 |
1.9 |
365 |
|
勐海县 |
1319.4 |
2225 |
|
5-10月 |
|
1793.7 |
18.8 |
|
39.5 |
-5.4 |
343 |
|
勐腊县 |
1714.2 |
|
|
5-10月 |
|
1657.3 |
21.8 |
7631 |
40.1 |
-5 |
|
附表2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2019年人口及劳动力统计表
|
行政区划 |
总人口(万人) |
农业人口(人) |
人口自然增长率(‰) |
人口密度(人/km2) |
劳动力(人) |
就业人口(人) |
||||
|
常住人口 |
户籍人口 |
总计 |
其中:农村 |
总计 |
其中:农村 |
总计 |
其中:农村 |
|||
|
景洪市 |
54.77 |
43.26 |
21.93 |
5.88 |
79.75 |
31.93 |
141918 |
|
|
|
|
勐海县 |
35.04 |
33.64 |
19.97 |
6.73 |
65.99 |
37.61 |
|
|
|
|
|
勐腊县 |
29.79 |
25.13 |
14.96 |
5.16 |
43.70 |
21.95 |
|
|
|
|
|
全州合计 |
119.6 |
101.46 |
56.86 |
6.7 |
62.97 |
29.93 |
|
|
|
|
注:表格中户籍人口各县(市)合计数量为102.03成人,州统计年报数据为101.46万人。
附表3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2019年国民经济统计表
|
行政 区划 |
国内生产总值(万元) |
产业结构 |
农业生产总值(万元) |
农业产值比例(%) |
农业人均耕地(亩) |
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
|||||||||||||||
|
第一产业产值(万元) |
占比(%) |
第二产业产值(万元) |
占比(%) |
第三产业产值(万元) |
占比(%) |
小计 |
农业 |
林业 |
牧业 |
渔业 |
其他 |
农业 |
林业 |
牧业 |
渔业 |
其他 |
常住人口 |
农村人口 |
|||
|
景洪市 |
2948331 |
468963 |
15.91 |
751220 |
25.48 |
1728148 |
58.61 |
839422 |
321858 |
297676 |
91503 |
66540 |
61845 |
38.34 |
35.46 |
10.90 |
7.93 |
7.37 |
0.88 |
2.19 |
16447 |
|
勐海县 |
1473851 |
345982 |
23.47 |
413050 |
28.03 |
714819 |
48.50 |
497238 |
374131 |
23057 |
51308 |
28919 |
19823 |
75.24 |
4.64 |
10.32 |
5.82 |
3.99 |
3.38 |
5.93 |
13075 |
|
勐腊县 |
1258766 |
432267 |
34.34 |
175305 |
13.93 |
651194 |
51.73 |
739370 |
415382 |
209072 |
61979 |
27819 |
25118 |
56.18 |
28.28 |
8.38 |
3.76 |
3.40 |
1.35 |
2.68 |
11908 |
|
全州 合计 |
5680948 |
1247212 |
21.95 |
1339575 |
23.58 |
3094161 |
54.47 |
2076030 |
1111371 |
529805 |
204790 |
123278 |
106786 |
53.53 |
25.52 |
9.86 |
5.94 |
5.14 |
1.73 |
3.63 |
14478 |
附表4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土流失治理现状措施统计表
|
行政区划 |
面积(km2) |
累计治 理面积 (km2) |
其中:各项治理措施面积(hm2) |
蓄拦工程 |
沟(渠)工程 |
淤地(拦沙)坝 |
其他工程 |
治理程度(%) |
|||||||||||
|
总面积 |
流失面积 |
基本 农田 |
经果林 |
水土保 持林 |
种草 |
封禁 治理 |
其他 |
数量(座) |
工程量(m3) |
数量 (km) |
工程量(m3) |
数量 (座) |
工程量(m3) |
数量 (座) |
工程量(m3) |
占总面积 |
占流失面积 |
||
|
景洪市 |
6867.50 |
1199.94 |
275.50 |
2357.90 |
4700.5 |
8607.2 |
|
11869.32 |
|
|
|
|
|
|
|
|
|
4.01 |
22.95 |
|
勐海县 |
5310.27 |
1068.78 |
300.43 |
280 |
17027 |
3096 |
38.4 |
7630 |
1972 |
|
|
|
|
|
|
|
|
5.66 |
28.11 |
|
勐腊县 |
6816.74 |
1019.65 |
280.20 |
815.26 |
2473.53 |
6586.08 |
111.49 |
16282.30 |
1751.36 |
|
|
|
|
|
|
|
|
4.11 |
27.48 |
|
合计 |
18994.51 |
3766.2 |
856.14 |
3453.16 |
24201.03 |
18289.28 |
149.89 |
35781.62 |
3723.36 |
|
|
|
|
|
|
|
|
4.51 |
26.03 |
附表5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土地利用现状表
|
行政区划 |
土地总面积 |
农业用地 |
林地 |
草地 |
园地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建设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其他用地 |
|||||||
|
小计 |
水田 |
梯坪地 |
坡耕地 |
小计 |
其中:疏林地 |
草地 |
其中:荒草地 |
小计 |
工矿用地 |
小计 |
难利用地 |
|||||
|
景洪市 |
686711.18 |
31978.16 |
25308.87 |
1780.62 |
4888.67 |
362498.97 |
1630.90 |
5156.55 |
4022.05 |
259703.23 |
8833.81 |
10185.82 |
362.57 |
4190.40 |
4164.24 |
82.61 |
|
勐海县 |
536809.31 |
78927.99 |
36646.95 |
1113.77 |
41167.27 |
295499.54 |
1323.19 |
57989.07 |
37620.12 |
70260.50 |
4868.06 |
7263.28 |
97.30 |
3671.14 |
18329.73 |
98.98 |
|
勐腊县 |
686084.13 |
26765.85 |
16874.09 |
1065.18 |
8826.58 |
397375.44 |
3809.49 |
6165.03 |
6165.03 |
233974.43 |
6488.41 |
6164.34 |
779.58 |
3541.25 |
5609.38 |
216.74 |
|
全州 合计 |
1909604.62 |
137672.00 |
78829.91 |
3959.57 |
54882.52 |
1055373.95 |
6763.58 |
69310.65 |
47807.20 |
563938.16 |
20190.28 |
23613.44 |
1239.45 |
11402.79 |
28103.35 |
|
附表6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土流失现状表
|
行政区划 |
总面积(km2) |
水土流失面积 |
流失面积占总面积(%) |
土壤侵蚀模数[t/(km2·a)] |
||||||||||
|
轻度(hm2) |
所占比例(%) |
中度(hm2) |
所占比例(%) |
强烈(hm2) |
所占比例(%) |
极强烈(hm2) |
所占比例(%) |
剧烈(hm2) |
所占比例(%) |
合计(hm2) |
||||
|
景洪市 |
6867.50 |
87372.00 |
72.81 |
24552.00 |
20.46 |
2372.00 |
1.98 |
2915.00 |
2.43 |
2783.00 |
2.32 |
119994 |
17.47 |
861.05 |
|
勐海县 |
5310.27 |
63102.00 |
59.04 |
20159.00 |
18.86 |
9033.00 |
8.45 |
9833.00 |
9.20 |
4751.00 |
4.45 |
106878 |
20.13 |
1168.95 |
|
勐腊县 |
6816.74 |
59205.00 |
58.06 |
31332.00 |
30.73 |
3310.00 |
3.25 |
4505.00 |
4.42 |
3613.00 |
3.54 |
101965 |
14.96 |
904.30 |
|
全州合计 |
18994.51 |
209679.00 |
63.76 |
76043.00 |
23.12 |
14715.00 |
4.47 |
17253.00 |
5.25 |
11147.00 |
3.39 |
328837 |
17.31 |
962.65 |
附表7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土保持区划
|
一级区 |
二级区 |
三级分区 |
四级分区 |
五级分区 |
县(市) |
乡镇 |
土地面积(km2) |
|
西南岩溶区 |
滇西南山地区 |
滇南中低山宽谷生态维护区 |
滇南中低山宽谷生态维护区 |
版纳西部中低山保土蓄水生态维护区 |
勐海县 |
勐满镇(勐海县)、西定乡 |
1028.89 |
|
版纳中部低山宽谷人居环境生态维护区 |
景洪市 |
允景洪、嘎洒镇 |
970.90 |
||||
|
版纳北部中低山宽谷水土保持生态维护区 |
勐海县、景洪市、勐腊县 |
勐遮镇、勐海镇、格朗和乡、勐宋乡、勐混镇、勐阿镇、勐往乡、景讷乡、勐养乡、大渡岗乡、普文镇、勐旺乡、基诺山乡、象明乡、易武镇 |
8800.59 |
||||
|
版纳南部中低山宽谷生态维护区 |
勐海县、景洪市、勐腊县 |
打洛镇、布朗山乡、勐龙镇、景哈乡、勐罕镇、勐仑镇、关累镇、瑶区乡、勐伴镇、勐捧镇、勐腊镇、勐满镇(勐腊县)、磨憨镇 |
8194.13 |
||||
|
合计 |
18994.51 |
||||||
附表8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
|
类型 |
等级 |
名称 |
代码 |
范围 |
乡镇 |
行政面积 |
重点防治面积 |
|
|
涉及县(市) |
涉及乡镇 |
个 |
km2 |
km2 |
||||
|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省级 |
西双版纳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YNSY5 |
景洪市 |
允景洪街道办事处、嘎洒镇、勐罕镇、勐养镇、普文镇、景讷乡、大渡岗乡、勐旺乡、基诺山乡 |
9 |
5322.53 |
3424.58 |
|
勐海县 |
勐海镇、勐混镇、勐遮镇、勐阿镇、勐宋乡、勐往乡 |
6 |
2593.15 |
1660.04 |
||||
|
勐腊县 |
勐腊镇、勐捧镇、勐满镇、勐仑镇、磨憨镇、勐伴镇、关累镇、易武乡、象明乡、瑶区乡 |
10 |
6816.74 |
4637.67 |
||||
|
小计 |
25 |
14732.42 |
9722.29 |
|||||
|
州级 |
西双版纳州西南部边境生态屏障州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BNDY |
勐海县 |
布朗山乡 |
1 |
989.88 |
834.52 |
|
|
景洪市 |
勐龙镇 |
1 |
1164.60 |
1007.41 |
||||
|
小计 |
2 |
2154.48 |
1841.93 |
|||||
|
合计 |
27 |
16886.90 |
11564.22 |
|||||
|
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州级 |
西双版纳州西部南览河沿岸州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BNDZ |
勐海县 |
勐满镇、西定乡 |
2 |
1028.89 |
294.08 |
|
共计 |
29 |
17915.79 |
11858.30 |
|||||
附表9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土保持规划措施汇总表
|
序号 |
防治区 |
治理面积(km2) |
坡耕地治理工程 |
坡面水系 |
小型水利水保工程 |
植物防护 |
林下流失预防治理 |
封育治理(hm2) |
||||||||||
|
土坎坡改梯 |
保土耕作(hm2) |
排水沟(km) |
生产道路(km) |
取水坝(座) |
蓄水池(口) |
管道(km) |
溪沟整治(km) |
谷坊(座) |
拦砂坝(座) |
水保林(hm2) |
经果林(hm2) |
橡胶林(hm2) |
茶山(hm2) |
封禁面积(hm2) |
其中补植补造(hm2) |
|||
|
一 |
预防保护 |
1964.81 |
2456.91 |
10037.31 |
139.45 |
139.45 |
201 |
659 |
631.54 |
60.56 |
170 |
69 |
5940.54 |
5291.92 |
20000 |
43427.44 |
129326.88 |
9014.56 |
|
1 |
生态屏障 |
1754.32 |
2094.48 |
9219.76 |
104.72 |
104.72 |
175 |
548 |
526.30 |
0 |
88 |
35 |
3508.64 |
2631.48 |
20000 |
43427.44 |
114550.2 |
7536.89 |
|
2 |
重要水源地 |
63.83 |
100.01 |
388.57 |
6.383 |
6.383 |
8 |
32 |
31.92 |
14.46 |
22 |
10 |
965.3 |
460.54 |
0 |
0 |
4468.58 |
446.86 |
|
3 |
人居环境 |
146.66 |
262.42 |
428.98 |
28.34 |
28.34 |
18 |
79 |
73.33 |
46.10 |
60 |
23 |
1466.6 |
2199.9 |
0 |
0 |
10308.1 |
1030.81 |
|
二 |
重点防治区 |
309.67 |
1862.68 |
9095.10 |
99.10 |
99.10 |
91 |
455 |
272.85 |
151.59 |
152 |
61 |
2425.36 |
3031.7 |
0 |
9095.1 |
5457.06 |
545.71 |
|
1 |
综合治理 |
303.17 |
1212.68 |
9095.10 |
99.10 |
99.10 |
91 |
455 |
272.85 |
151.59 |
152 |
61 |
2425.36 |
3031.7 |
0 |
9095.1 |
5457.06 |
545.71 |
|
2 |
坡改梯 |
6.50 |
650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2274.48 |
4319.59 |
19132.41 |
238.55 |
238.55 |
292 |
1113 |
904.39 |
212.14 |
321 |
129 |
8365.90 |
8323.62 |
20000 |
52522.54 |
134783.94 |
9560.26 |
|
|
序号 |
防治区 |
封禁治理 |
污水处理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
||||||||||||||
|
管护牌(个) |
管护碑(座) |
截污管网(km) |
检查井(口) |
截水沟(km) |
沉沙池(口) |
湿地(块) |
垃圾桶(个) |
化粪池(座) |
厌氧池(座) |
垃圾收集房(座) |
公厕(座) |
堆肥池(个) |
村庄道路硬化(km) |
行道树(株) |
空地绿化(hm2) |
宣传画(m2) |
||
|
一 |
预防保护区 |
2333 |
141 |
157.87 |
276 |
21.05 |
152 |
149 |
3269 |
402 |
276 |
503 |
105 |
930 |
73.67 |
49465 |
16.84 |
76618 |
|
1 |
生态屏障 |
1754 |
88 |
|
|
|
|
|
|
|
|
|
|
|
|
|
|
|
|
2 |
重要水源地 |
185 |
18 |
47.8725 |
84 |
6.383 |
46 |
61 |
991 |
122 |
84 |
153 |
32 |
282 |
22.34 |
15000 |
5.11 |
23234 |
|
3 |
人居环境 |
394 |
35 |
110.00 |
192 |
14.67 |
106 |
88 |
2278 |
280 |
192 |
351 |
73 |
648 |
51.33 |
34465 |
11.73 |
53384 |
|
二 |
重点防治 |
|
|
|
|
|
|
|
|
|
|
|
|
|
|
|
|
|
|
1 |
综合治理 |
|
|
|
|
|
|
|
|
|
|
|
|
|
|
|
|
|
|
2 |
坡改梯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2333 |
141 |
157.87 |
276 |
21.05 |
152 |
149 |
3269 |
402 |
276 |
503 |
105 |
930 |
73.67 |
49465 |
16.84 |
76618 |
|
附表10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重点项目统计表 单位:km2
|
行政区 |
治理类型 |
重点项目 |
近期重点项目 |
远期重点项目 |
|||
|
总面积 |
治理面积 |
总面积 |
治理面积 |
总面积 |
治理面积 |
||
|
景洪 |
生态屏障 |
835.67 |
235.72 |
388.48 |
122.44 |
447.19 |
113.28 |
|
人居环境 |
119.45 |
12.8 |
43.99 |
4.42 |
75.46 |
8.38 |
|
|
重要水源 |
286.74 |
47.68 |
193.66 |
24.29 |
93.08 |
23.39 |
|
|
小计 |
1241.86 |
296.2 |
626.13 |
151.15 |
615.73 |
145.05 |
|
|
勐海 |
坡改梯 |
11 |
6.5 |
5 |
3 |
6 |
3.5 |
|
综合治理 |
252.04 |
82.94 |
98.68 |
32.25 |
153.36 |
50.69 |
|
|
生态屏障 |
712.52 |
147.86 |
322.9 |
56.27 |
389.62 |
91.59 |
|
|
人居环境 |
42.83 |
11.42 |
0 |
0 |
42.83 |
11.42 |
|
|
重要水源 |
202.97 |
25.66 |
130 |
16.19 |
72.97 |
9.47 |
|
|
小计 |
1221.36 |
274.38 |
556.58 |
107.71 |
664.78 |
166.67 |
|
|
勐腊 |
生态屏障 |
877.89 |
195.94 |
549.47 |
112.71 |
328.42 |
83.23 |
|
人居环境 |
272.67 |
14.6 |
154.07 |
9.55 |
118.6 |
5.05 |
|
|
重要水源 |
388.72 |
23.35 |
289.31 |
19.51 |
99.41 |
3.84 |
|
|
小计 |
1539.28 |
233.89 |
992.85 |
141.77 |
546.43 |
92.12 |
|
|
全州 |
坡改梯 |
11 |
6.5 |
5 |
3 |
6 |
3.5 |
|
综合治理 |
252.04 |
82.94 |
98.68 |
32.25 |
153.36 |
50.69 |
|
|
生态屏障 |
2426.08 |
579.52 |
1260.85 |
291.42 |
1165.23 |
288.1 |
|
|
人居环境 |
434.95 |
38.82 |
198.06 |
13.97 |
236.89 |
24.85 |
|
|
重要水源 |
878.43 |
96.69 |
612.97 |
59.99 |
265.46 |
36.7 |
|
|
合计 |
4002.5 |
804.47 |
2175.56 |
400.63 |
1826.94 |
403.84 |
|
附表11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重点项目投资匡算表 单位:km2、万元
|
序号 |
功能区 |
治理类型 |
单位 |
综合单价 (万元) |
景洪市 |
|||||
|
近期 |
远期 |
合计 |
||||||||
|
治理面积 |
投资 |
治理面积 |
远期 |
治理面积 |
投资 |
|||||
|
第一部分 预防措施 |
|
|
151.15 |
4492.95 |
145.05 |
4461.63 |
296.20 |
8954.58 |
||
|
一 |
生态屏障 |
小流域综合治理(预防) |
km2 |
22.5 |
122.44 |
2754.90 |
113.28 |
2548.80 |
235.72 |
5303.70 |
|
二 |
重要水源地 |
生态清洁小流域 |
km2 |
58 |
4.42 |
256.36 |
8.38 |
486.04 |
12.80 |
742.40 |
|
三 |
人居环境区 |
生态清洁小流域 |
km2 |
61 |
24.29 |
1481.69 |
23.39 |
1426.79 |
47.68 |
2908.48 |
|
第二部分 治理措施 |
|
|
|
|
|
|
0.00 |
0.00 |
||
|
一 |
|
小流域综合治理 |
km2 |
60 |
|
|
|
|
0.00 |
0.00 |
|
二 |
|
坡耕地综合整治 |
km2 |
520.83 |
|
|
|
|
0.00 |
0.00 |
|
总投资 |
|
|
151.15 |
4492.95 |
145.05 |
4461.63 |
296.20 |
8954.58 |
||
|
序号 |
功能区 |
治理类型 |
单位 |
综合单价(万元) |
勐海县 |
|||||
|
近期 |
远期 |
合计 |
||||||||
|
治理面积 |
投资 |
治理面积 |
远期 |
治理面积 |
投资 |
|||||
|
第一部分 预防措施 |
|
|
72.46 |
2253.67 |
112.48 |
3300.81 |
184.94 |
5554.47 |
||
|
一 |
生态屏障 |
小流域综合治理(预防) |
km2 |
22.5 |
56.27 |
1266.08 |
91.59 |
2060.78 |
147.86 |
3326.85 |
|
二 |
重要水源地 |
生态清洁小流域 |
km2 |
58 |
0 |
0.00 |
11.42 |
662.36 |
11.42 |
662.36 |
|
三 |
人居环境区 |
生态清洁小流域 |
km2 |
61 |
16.19 |
987.59 |
9.47 |
577.67 |
25.66 |
1565.26 |
|
第二部分 治理措施 |
|
0 |
35.25 |
3497.50 |
54.19 |
4864.32 |
89.44 |
8361.82 |
||
|
一 |
|
小流域综合治理 |
km2 |
60 |
32.25 |
1935.00 |
50.69 |
3041.40 |
82.94 |
4976.40 |
|
二 |
|
坡耕地综合整治 |
km2 |
520.83 |
3 |
1562.50 |
3.5 |
1822.92 |
6.50 |
3385.42 |
|
总投资 |
|
|
107.71 |
5751.17 |
166.67 |
8165.12 |
274.38 |
13916.29 |
||
|
序号 |
功能区 |
治理类型 |
单位 |
综合单价(万元) |
勐腊县 |
|||||
|
近期 |
远期 |
合计 |
||||||||
|
治理面积 |
投资 |
治理面积 |
远期 |
治理面积 |
投资 |
|||||
|
第一部分 预防措施 |
|
|
141.77 |
4279.99 |
92.12 |
2399.82 |
233.89 |
6679.80 |
||
|
一 |
生态屏障 |
小流域综合治理(预防) |
km2 |
22.5 |
112.71 |
2535.98 |
83.23 |
1872.68 |
195.94 |
4408.65 |
|
二 |
重要水源地 |
生态清洁小流域 |
km2 |
58 |
9.55 |
553.90 |
5.05 |
292.90 |
14.60 |
846.80 |
|
三 |
人居环境区 |
生态清洁小流域 |
km2 |
61 |
19.51 |
1190.11 |
3.84 |
234.24 |
23.35 |
1424.35 |
|
第二部分 治理措施 |
|
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一 |
|
小流域综合治理 |
km2 |
60 |
0 |
0.00 |
0 |
0.00 |
0.00 |
0.00 |
|
二 |
|
坡耕地综合整治 |
km2 |
520.83 |
0 |
0.00 |
0 |
0.00 |
0.00 |
0.00 |
|
总投资(勐腊) |
|
|
141.77 |
4279.99 |
92.12 |
2399.82 |
233.89 |
6679.80 |
||
|
序号 |
功能区 |
治理类型 |
单位 |
综合单价(万元) |
版纳州 |
|||||
|
近期 |
远期 |
合计 |
||||||||
|
治理面积 |
投资 |
治理面积 |
远期 |
治理面积 |
投资 |
|||||
|
第一部分 预防措施 |
|
|
365.38 |
11026.60 |
349.65 |
10162.25 |
715.03 |
21188.85 |
||
|
一 |
生态屏障 |
小流域综合治理(预防) |
km2 |
22.5 |
291.42 |
6556.95 |
288.10 |
6482.25 |
579.52 |
13039.20 |
|
二 |
重要水源地 |
生态清洁小流域 |
km2 |
58 |
13.97 |
810.26 |
24.85 |
1441.30 |
38.82 |
2251.56 |
|
三 |
人居环境区 |
生态清洁小流域 |
km2 |
61 |
59.99 |
3659.39 |
36.70 |
2238.70 |
96.69 |
5898.09 |
|
第二部分 治理措施 |
|
|
35.25 |
3497.50 |
54.19 |
4864.32 |
89.44 |
8361.82 |
||
|
一 |
|
小流域综合治理 |
km2 |
60 |
32.25 |
1935.00 |
50.69 |
3041.40 |
82.94 |
4976.40 |
|
二 |
|
坡耕地综合整治 |
km2 |
520.83 |
3.00 |
1562.50 |
3.50 |
1822.92 |
6.50 |
3385.42 |
|
总投资(州) |
|
|
400.63 |
14524.10 |
403.84 |
15026.57 |
804.47 |
29550.67 |
||
附表12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土保持规划进度计划表
|
序号 |
措施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近期(2025年) |
远期(2030年) |
||||||||||
|
“十四五”期间 |
“十五”期间 |
||||||||||||||
|
小计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小计 |
2026年 |
2027年 |
2028年 |
2029年 |
2030年 |
||||
|
第一部分预防措施 |
km2 |
1964.81 |
1050.12 |
210.02 |
210.02 |
210.02 |
210.02 |
210.02 |
914.69 |
182.94 |
182.94 |
182.94 |
182.94 |
182.94 |
|
|
一 |
生态屏障 |
km2 |
1754.32 |
956.20 |
191.24 |
191.24 |
191.24 |
191.24 |
191.24 |
798.12 |
159.62 |
159.62 |
159.62 |
159.62 |
159.62 |
|
二 |
水源保护 |
km2 |
63.83 |
26.33 |
5.27 |
5.27 |
5.27 |
5.27 |
5.27 |
37.50 |
7.50 |
7.50 |
7.50 |
7.50 |
7.50 |
|
三 |
人居环境 |
km2 |
146.66 |
67.59 |
13.52 |
13.52 |
13.52 |
13.52 |
13.52 |
79.07 |
15.81 |
15.81 |
15.81 |
15.81 |
15.81 |
|
第二部分治理措施 |
km2 |
309.67 |
172.45 |
33.89 |
36.89 |
33.89 |
33.89 |
33.89 |
137.22 |
30.24 |
26.74 |
26.74 |
26.74 |
26.74 |
|
|
一 |
小流域综合治理 |
km2 |
303.17 |
169.45 |
33.89 |
33.89 |
33.89 |
33.89 |
33.89 |
133.72 |
26.74 |
26.74 |
26.74 |
26.74 |
26.74 |
|
二 |
坡耕地综合整治 |
km2 |
6.50 |
3.00 |
|
3.00 |
|
|
|
3.50 |
3.50 |
|
|
|
|
|
第三部分监督措施 |
|
|
|
|
|
|
|
|
|
|
|
|
|
|
|
|
一 |
水土保持示范园 |
个 |
2 |
2 |
1 |
1 |
|
|
|
|
|
|
|
|
|
|
二 |
州级监测能力建设 |
个 |
1 |
1 |
1 |
|
|
|
|
|
|
|
|
|
|
|
三 |
监测能力县 |
个 |
3 |
3 |
3 |
|
|
|
|
|
|
|
|
|
|
附表13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土保持规划投资进度计划表
|
序号 |
措施名称 |
投资 (万元) |
近期(2025年) |
远期(2030年) |
||||||||||
|
“十四五”期间 |
“十五”期间 |
|||||||||||||
|
小计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小计 |
2026年 |
2027年 |
2028年 |
2029年 |
2030年 |
|||
|
第一部分预防措施 |
52120.60 |
27164.63 |
5432.93 |
5432.93 |
5432.93 |
5432.93 |
5432.93 |
24955.97 |
4991.19 |
4991.19 |
4991.19 |
4991.19 |
4991.19 |
|
|
生态屏障 |
小流域综合治理(预防) |
39472.20 |
21514.50 |
4302.90 |
4302.90 |
4302.90 |
4302.90 |
4302.90 |
17957.70 |
3591.54 |
3591.54 |
3591.54 |
3591.54 |
3591.54 |
|
重要水源地 |
生态清洁小流域 |
3702.14 |
1527.14 |
305.43 |
305.43 |
305.43 |
305.43 |
305.43 |
2175.00 |
435.00 |
435.00 |
435.00 |
435.00 |
435.00 |
|
人居环境 |
生态清洁小流域 |
8946.26 |
4122.99 |
824.60 |
824.60 |
824.60 |
824.60 |
824.60 |
4823.27 |
964.65 |
964.65 |
964.65 |
964.65 |
964.65 |
|
第二部分治理措施 |
21575.62 |
11729.50 |
2033.40 |
3595.90 |
2033.40 |
2033.40 |
2033.40 |
9846.12 |
3427.56 |
1604.64 |
1604.64 |
1604.64 |
1604.64 |
|
|
一 |
小流域综合治理 |
18190.20 |
10167.00 |
2033.40 |
2033.40 |
2033.40 |
2033.40 |
2033.40 |
8023.20 |
1604.64 |
1604.64 |
1604.64 |
1604.64 |
1604.64 |
|
二 |
坡耕地综合整治 |
3385.42 |
1562.50 |
0.00 |
1562.50 |
0.00 |
0.00 |
0.00 |
1822.92 |
1822.92 |
0.00 |
0.00 |
0.00 |
0.00 |
|
第三部分监测措施 |
200.00 |
100.00 |
20.00 |
20.00 |
20.00 |
20.00 |
20.00 |
100.00 |
20.00 |
20.00 |
20.00 |
20.00 |
20.00 |
|
|
一 |
监测点运行费 |
200.00 |
100.00 |
20.00 |
20.00 |
20.00 |
20.00 |
20.00 |
100.00 |
20.00 |
20.00 |
20.00 |
20.00 |
20.00 |
|
第四部分监督措施 |
1085.00 |
745.00 |
273.00 |
268.00 |
68.00 |
68.00 |
68.00 |
340.00 |
68.00 |
68.00 |
68.00 |
68.00 |
68.00 |
|
|
一 |
水土保持示范区 |
400.00 |
400.00 |
200.00 |
200.00 |
|
|
|
|
|
|
|
|
|
|
二 |
科技示范区运行费 |
380.00 |
180.00 |
20.00 |
40.00 |
40.00 |
40.00 |
40.00 |
200.00 |
40.00 |
40.00 |
40.00 |
40.00 |
40.00 |
|
三 |
监督能力建设费 |
25.00 |
25.00 |
25.00 |
|
|
|
|
|
|
|
|
|
|
|
四 |
监督能力运行费 |
280.00 |
140.00 |
28.00 |
28.00 |
28.00 |
28.00 |
28.00 |
140.00 |
28.00 |
28.00 |
28.00 |
28.00 |
28.00 |
|
合计 |
74981.22 |
39739.13 |
7759.33 |
9316.83 |
7554.33 |
7554.33 |
7554.33 |
35242.09 |
8506.75 |
6683.83 |
6683.83 |
6683.83 |
6683.8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