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垦发〔2021〕6号
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十四五”垦区发展
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垦局:
经研究同意,现将《西双版纳州“十四五”垦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双版纳州农垦局
2021年5月24日
西双版纳州“十四五”垦区发展规划
编制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西双版纳州“十四五”垦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垦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切实推动全州垦区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州垦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和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国家、省、州对农垦发展的决策部署,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为全面推动垦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指引。
二、编制原则
(一)坚持全面规划与突出重点相协调。既要全面统筹推进垦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推动全垦区整体发展,又要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整合资源,集中垦区力量协同推进。
(二)坚持战略性与操作性相统一。既要加强对未来五年甚至更长远的发展谋划,增强规划宏观性、战略性、指导性,又要突出规划的针对性和约束力,做到可操作、能落实、易评估。
(三)坚持垦区规划与行业规划相结合。“垦区发展规划”要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综合交通发展规划、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以及其他行业规划衔接,将“垦区发展规划”纳入其中并同步组织实施。
三、编制方向
(一)“十三五”期间垦区发展成效
“十三五”期间发展目标实现情况、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重大工程完成情况、重大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十三五”期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
(二)“十四五”暨2035年期间垦区发展目标
1.继续深化农垦管理体制改革
以推进垦区集团化改革为主导方向,加快推进国有农场公司化改造。加快推进政企、社企分开力度,切实做到国有农场生产经营企业化和社会管理属地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农垦职工和垦区居民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农垦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促进农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产业发展
以天然橡胶为主,其他特色农业为辅,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推进农垦现代化农业发展,形成示范性现代农业基地。延长天然橡胶产业链,建设和发展橡胶制品。充分利用橡胶木资源,发展木材加工产业。充分发挥垦区的资源优势、规模优势、组织优势,推动“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发展,融合发展一二三产业,实现产业协调发展。
3.基础设施建设
以建设宜居、美丽农场为导向,全面改善垦区生产生活条件,结合相关行业规划,集中实施综合交通、供水供电、环境保护、文化教育、卫生事业、人居环境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垦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积蓄发展能量,扭转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制约垦区发展瓶颈问题。
4.新型城乡一体化建设
与县市区中心城市、乡镇相邻的农场场部,要纳入城镇共同开发建设,未与县市区中心城市、乡镇相邻的农场场部要逐步发展成为功能设施齐全、公共服务配套的新型小城镇。生产队与居民点要按照强农惠农富农和改善民生政策全覆盖的要求,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发展规划,实现乡村与农场共同兴旺发展的良好局面。
5.加强党的建设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农垦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弘扬“艰苦奋斗、勇于开拓”的农垦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6.其他方面
结合调研成果,确定新增规划编制内容。
(三)“十四五”暨2035年期间垦区规划建设项目库
四、时间安排
按照《西双版纳州“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十四五”州级重点专项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与州“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协调,“垦区发展规划”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争取资金支持;通过市场询价方式确定有资质的编制机构,签订规划编制合同。(完成时限:2021年5月)
第二阶段:调研分析、规划编制、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在垦区内部走访调研,收集、掌握、了解“十三五”期间垦区发展成效,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十四五”农垦改革发展的相关意见建议。结合调研成果,研究提出“十四五”时期垦区改革发展的基本思路、重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以及相关政策举措等,将规划重点内容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相关行业专项规划进行衔接,起草完成规划初稿。通过向相关单位发征求意见函、召开规划征求意见会、专家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规划文本(完成时限:2021年6—8月)。
第三阶段:审批发布。根据衔接情况、征求意见、论证意见进一步修改,形成送审稿报州“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行文报请州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实施。(完成时限:2021年9月)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
编制“垦区发展规划”,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使“垦区发展规划”更好体现时代特征、更好贯彻国家赋予农垦的战略要求,更好描绘西双版纳垦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垦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州农垦局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农垦局局长、各农场负责人组成,统筹指导“垦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农垦局项目规划科,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落实编制经费
“垦区发展规划”属“十四五”新增重点专项规划,所需经费按照财政预算要求进行项目预算申报,批准纳入2021年度预算中单独安排该经费。同时报请州人民政府批准将“垦区发展规划”编制经费纳入州级财政予以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