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是人类文明的开创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是实现第 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参与者、受益者,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 目标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力量。男女平等和 妇女全面发展程度,是检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准,是坚持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是衡量国家治理体系和 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坚持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写入党的施政纲 领,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责、 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妇女工 作机制,在出台法律、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充分 考虑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支持妇女充分发挥 “半边天”作用,为促进妇女全面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迪庆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妇女听从党的号召,主动融入改革开 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时代潮流,奋力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 大实践,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主战场勇挑重担,在抗击新冠 肺炎疫情、防灾救灾最前线贡献巾帼力量。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 署,我州于 1995 年开始,先后制定并实施了三个周期妇女发 展规划,确保了妇女各项基本权益的实现。2012 年 11 月州政 府公布实施《迪庆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 年)》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统筹推进规划的实 施,促进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妇女的健康水平 明显提高、平均预期寿命进一步延长;妇女受教育程度普遍提 高、男女受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妇女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高、 就业人数稳步增加;妇女参与决策管理的能力不断提高、途径 更加多元;保障妇女权益的立法、执法和司法力度不断加大, 妇女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进一步彰 显;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深入人心,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 优化,规划确定的目标基本实现。
进入新时代,随着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 断深入,我州妇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妇女的 社会保障水平与健康需求还不相适应,高原、峡谷、民族地区 妇女卫生保健水平偏低;城乡、区域之间妇女受教育程度差距 明显;妇女创业就业面临诸多挑战;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水 平仍有差距;妇女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妇女在人身财产、 婚姻家庭等方面平等权利的落实仍面临现实困难。促进妇女全 面发展、实现男女平等任重道远。
未来 10 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时期, 也是迪庆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时期。全面建 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世界的“香格里拉”、基本实现 迪庆涉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平等参与、平 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 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明显成效,是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要 求。为促进我州妇女事业加快发展,必须在把握新发展阶段、 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健全完善促进男女平等 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科学规划新时代迪庆妇女全面发 展的新目标、新任务,团结引领广大妇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 现代化国家、谱写好中国梦的迪庆新篇章而不懈奋斗。
依照宪法和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根 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 年)》《云南妇女发展规划 (2021-2030 年)》,按照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要求, 结合我州妇女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