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下载)GB 50971-2014 钢铁企业余能发电机械设备工程安装与质量验收规范
1 总 则
1.0.1 为了规范钢铁企业余能发电机械设备工程安装与质量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钢铁企业新建、改建的高炉煤气余压发电、干熄焦余热回收发电、装机容量不大于300MW且以高炉煤气或焦炉煤气为主要燃烧介质的燃气-蒸汽轮机联合循环发电机组的机械设备工程安装与质量验收。
1.0.3 钢铁企业余能发电机械设备工程安装与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联合循环发电装置 combined cycle power plant
燃气轮机循环和蒸汽轮机循环在热力学上的结合,组成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完成这种热力循环的动力装置称为联合循环发电装置。
2.0.2 合缸 combined cylinder
蒸汽轮机、燃气轮机、煤气压缩机、煤气余压透平膨胀机分为上、下两汽(气)缸,安装时,先安装下汽(气)缸,待内部转子等部件安装和调整完毕后,确认并检查内部部件连接、固定可靠且无任何遗留物后,将上汽(气)缸吊放在下汽(气)缸结合面上,使上、下两汽(气)缸合在一起称合缸。
2.0.3 设备吊装进向 transport equipment to the installation site route and in lifting the direction of place
指设备运输到安装地点的路线和在吊装地点的方向。
3 基本规定
3.0.1 余能发电机械设备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工程施工资质,施工现场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及检验制度,应有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
3.0.2 工程设计变更应有设计单位的工程设计变更通知书或技术核定签证。
3.0.3 余能发电机械设备工程安装与质量验收,应使用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且在有效期限内的计量器具。
3.0.4 余能发电机械设备工程安装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相关各专业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本专业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验并形成记录。上道工序未经检验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0.5 余能发电机械设备安装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应齐全。应进行图纸自审和会审,会审应由建设单位或总承包项目管理部门组织,根据会审内容所涉及的专业或部门通知有关单位参加,并形成记录或纪要。
2 设备基础及有关厂房应已完工,与安装工程有关的基础、地坪、沟道等应基本完工。安装施工场地及附近有关的残留建筑材料、杂物等应清除。临时设施、运输道路、水、电、蒸汽、压缩空气以及照明、消防设施等应达到设备安装的要求。
3 劳动力及主要材料、工具、机具、仪器等应齐备,并作出合理安排和配置。
4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调配施工机械,部署和组织起重机械进场并进行吊装准备。
3.0.6 蒸汽轮机、燃气轮机、煤气压缩机、煤气余压透平膨胀机的合缸,必须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形成文件。
3.0.7 设备安装及吊装过程中,应采取设备保护措施,不得损伤设备。设备安装后,应采取成品保护措施。
3.0.8 蒸汽轮机、燃气轮机、煤气余压透平膨胀机、煤气压缩机现场组装和安装时,应用专用工具安装和专用吊具吊装。
3.0.9 余能发电系统工程的管道安装和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683、《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6和《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184、《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5的有关规定。
3.0.10 余能发电机械设备工程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安装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1的有关规定。
3.0.11 余能发电机械设备现场安装及各部间隙的调整值,应符合制造厂安装技术文件的要求。
3.0.12 余能发电机械设备工程安装与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分部工程及分项工程划分宜符合表3.0.12的规定。单位工程宜按工艺系统、使用功能划分。
表3.0.12 余能发电机械设备安装分部工程及分项工程划分


3.0.13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合格。
2 一般项目检验结果中,机械设备全部检查点(值)应符合本规范的质量标准。工艺钢结构制作、安装80%及以上的检查点(值)应合格,且其余实测值不应超过其允许偏差值的1.2倍。管道制作、安装80%及以上的检查点(值)应合格,且其余实测值不应超过其允许偏差值的1.1倍。
3 质量验收记录及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应完整。
3.0.14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设备单体无负荷试运转应合格。
3.0.15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位工程所含的分部工程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设备无负荷联动试运转应合格。
4 观感质量验收应合格。
3.0.16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且各项随机抽查不应少于10处:
1 连接螺栓:螺栓、螺母与垫圈应按设计配置齐全,紧固后螺栓应露出螺母或与螺母平齐,外露螺纹应无损伤,螺栓穿入方向除构造原因外应一致。
2 密封状况:应无明显漏油、漏水、漏气情况。
3 管道敷设:布置应合理,排列应整齐。
4 隔声与绝热材料敷设:应层厚均匀、绑扎牢固,表面平整。
5 油漆涂刷:涂层应均匀,无漏涂,无脱皮,无明显皱皮和气泡,色泽应基本一致。
6 走台、梯子、栏杆:应固定牢固,无明显外观缺陷。
7 焊缝:焊波应均匀,焊渣和飞溅物应基本清理干净。
8 切口:切口处应无熔渣。
9 成品保护:设备应无缺损,裸露加工面应保护良好。
10 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应管理有序,设备周围应无施工杂物。
3.0.17 余能发电机械设备工程安装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2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3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
4 设备无负荷试运转记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
3.0.18 余能发电机械设备工程安装与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
2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3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4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5 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时,总包单位应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分包单位应按本规范规定的程序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检查评定,总包单位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4 设备基础、地脚螺栓和垫板
5 设备和材料进场验收
6 蒸汽轮机
7 燃气轮机
8 煤气余压透平膨胀机
9 煤气压缩机和增速机
10 发 电 机
11 余热锅炉
12 设备试运转
13 安全与环境保护
附录A 余能发电机械设备工程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附录A 余能发电机械设备工程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表A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附录B 余能发电机械设备工程安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附录B 余能发电机械设备工程安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表B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附录C 余能发电机械设备工程安装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C.0.1 余能发电机械设备工程安装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宜按表C.0.1进行记录。
表C.0.1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C.0.2 余能发电机械设备单位工程施工验收控制资料检查宜按表C.0.2进行记录。
表C.0.2 单位工程施工验收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C.0.3 余能发电机械设备单位工程观感质量验收宜按表C.0.3进行记录。
表C.0.3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验收记录
附录D 余能发电机械设备无负荷试运转记录
D.0.1 设备单体无负荷试运转宜按表D.0.1进行记录。
表D.0.1 设备单体无负荷试运转记录
D.0.2 余能发电机械设备无负荷联动试运转宜按表D.0.2进行记录。
表D.0.2 设备无负荷联动试运转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