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林业局 宝鸡市财政局
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计划
发布时间: 2022-02-18 16: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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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林业局、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计划的通知》(陕林财发〔2021〕171号)精神,省上下达我市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3个,总投资320万元。实施单位为陈仓区八里庄林场、渭滨区观音山林场、辛家山林业局下半坪林场。
林业、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财政部等6家部委联合印发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全面做好项目监督管理,切实加大资金监管,不得擅自改变资金使用方向,不得挤占、截留、挪用资金。各项目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项目实施,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完成。要按照有关要求编制实施方案,报省林业局审批。项目实施要严格实行招投标制、监理制、法人负责制,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实施地点、建设规模。项目实施完成后,批复单位要组织项目验收。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目的绩效目标进行抽查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