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鹤峰县委鹤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峰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9—2023 年)》的通知
各乡镇(开发区)党委、人民政府(管委会),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
《鹤峰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9—2023 年)》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中共鹤峰县委鹤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峰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9—2023 年)》的通知
中共鹤峰县委鹤峰县人民政府
2020 年11 月10 日
-
相关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