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山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鹤峰县城市规划区各级山长及联系部门的通知
容美镇人民政府、太平镇人民政府、县山长制成员单位:
鉴于机构改革及人事调整,现对城市规划区各级山长及 联系部门予以调整和完善,请各级山长及联系部门切实按照职责要求,有效管理城市规划区保护山体,推动山长制工作 全面落实。
鹤峰县山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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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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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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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城市规划区各级山长及联系单位名单.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