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全市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项目运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健局,市直市管医疗助产机构,市妇计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运行,优化工作程序,提升服务项目成效,让群众真正享受到政府免费优惠政策,我委结合实际通知如下:
一、规范发放使用免费筛查服务凭证
各县(市、区)要按照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延安市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市卫发〔2019〕124号)要求,规范发放、使用免费筛查服务凭证。各县(市、区)要将定点筛查机构印制在免费筛查服务凭证上,早孕建册时一次性发放所有免费项目需要的服务凭证,并在发放时充分告知群众项目包含的内容、筛查时间及可提供免费筛查的机构。2020年7月1日起,各级定点筛查机构不再与县(市、区)项目办签订协议,凭免费筛查服务凭证提供服务,登记信息不再作为资金结算依据。
市直市管单位每月将收取的免费服务凭证以及详细清单报至宝塔区项目办,宝塔区项目办负责审核质控,按月将各县(市、区)汇总清单反馈至延安市免费筛查信息统计QQ工作群(526610972),同时上报市妇计中心。市妇计中心按季汇总核算经费后由市卫健委审核,市财政按结算资金拨付到各级项目实施单位。
二、加强转诊及随访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各县(市、区)、各相关单位要逐步完善工作机制,完成规章制度,责任分工明确,强化工作措施,增强业务人员专业知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规范转诊及随访登记内容,完善服务链条,各项目办与筛查机构信息互联互通,严防漏筛、漏转、漏访等风险事故发生;针对失访高危人群,利用乡镇专干入户随访,充分告知高危风险,了解目前进展状况,并将随访结果逐级上报,确保随访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度
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各类平台、结合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重点宣传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目的意义、发放流程、领取免费筛查服务凭证地点和所需资料,普及相关健康知识。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发放明白卡,落实宣教责任,引导孕期妇女及其家庭积极主动参加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大力营造免费筛查工作的社会氛围,努力提高全体市民对出生缺陷的关注程度和防范意识,做好预防出生缺陷的社会宣传工作。
四、做好信息统计,质控上报数据。
按照省级要求,今年4月份已开通网络直报系统,季报表统计内容包括收费和免费所有相关数据,各级项目办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所报的各类信息,核实数据来源。统计报表内容将作为项目效果评价和经费结算的重要依据。
延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