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辽市“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的通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通辽市“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辽市“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
一、发展环境
通辽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部,是科尔沁天然草原和科尔沁沙地的主体地区,地处我国北疆绿色生态安全屏障“脊梁”,生态区位十分重要。北部以大兴安岭南麓余脉为主要生态屏障;中部为西辽河流域冲积平原与山地、丘陵之间的过渡地带,分布着起伏不平的沙地;南部为辽西山地边缘的浅山、黄土丘陵区,构成了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生态安全屏障架构。在《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是北方防沙带重点生态区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辽市林草保护发展关系着东北、华北乃至环渤海经济圈的生态安全。
(一)简要回顾
“十三五”期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围绕“北保护、中节水、南治沙”生态布局,持续推进林草生态保护修复,全市生态状况明显改善,为维护祖国北疆绿色生态屏障,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保障东北地区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1. 林草生态修复成效显著
持续实施“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天然草原退牧还草、退耕还林还草等国家重点生态修复工程,完成林草生态修复任务756.5万亩,全民义务植树35.7万亩(2500万株),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3.78%,森林蓄积量达到4112万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提高到64.79%。林草植被盖度稳步增加,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被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授予“全国造林绿化模范城市”称号。

图1-1 林草生态修复取得成效
2. 科尔沁沙地生态状况持续向好
实施“千万亩”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工程,采取造林种草、封禁保护、自然修复等一系列措施,持续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状况持续向好。根据最新国家气象中心卫星遥感监测数据显示:通辽市境内生态质量明显改善,生长季植被覆盖度、植被净初级生产力、植被生态质量均呈现上升趋势。全市植被覆盖度平均每年增加0.5%,易起沙尘指数呈下降趋势,防风固沙能力明显提升,平均最大风速由18.2米/秒下降到14.2米/秒,平均大风日数由22天降至19天;生长季降雨量呈波动增加趋势,年均增加5.93毫米;平均气温呈降低趋势,生长季平均气温年降低0.02度,逐渐形成生态与气候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态势。
3. 资源保护管理全面加强
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征占用林地、草原定额管理制度,基本草原保护、禁牧、草畜平衡等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开展森林资源清理整顿、无立木林地清理和植被恢复工作;结合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对违法征占用草原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整顿;规范生态公益林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达1089万亩;为进一步调整优化自然保护地,市人大颁布《通辽市罕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基本形成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全市自治区级以上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地质公园达到19个;完成禁食野生动物处置及补偿工作;森林草原火灾和有害生物得到有效防控,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有害生物成灾率均优于预期目标;持续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林业草原生态修复成果得到巩固,生物多样性得到保护和恢复。
表1-1 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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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 别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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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
内蒙古大青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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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罕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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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级 |
内蒙古乌斯吐自然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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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旦塔拉自然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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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双合尔湿地自然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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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荷叶花湿地水禽自然保护区 |
表1-2 各类自然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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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型 |
名 称 |
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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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园 |
内蒙古敖伦国家森林公园 |
国家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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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尔沁吐尔基山森林公园 |
自治区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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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尔沁沙地森林公园 |
自治区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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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扎鲁特旗罕山森林公园 |
自治区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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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左中旗乌斯吐森林公园 森林公园" |
自治区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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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奈曼旗兴隆沼森林公园 |
自治区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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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辽市森林公园 |
自治区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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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公园 |
内蒙古奈曼孟家段国家湿地公园 |
国家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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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左后旗胡力斯台淖尔国家湿地公园 |
国家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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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霍林郭勒静湖国家湿地公园 |
国家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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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左翼中旗科尔沁自治区湿地公园 |
自治区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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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公园 |
内蒙古奈曼宝古图国家沙漠公园 |
国家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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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库伦银沙湾国家沙漠公园 |
国家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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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公园 |
内蒙古大青沟自治区地质公园 |
自治区级 |
4. 惠民富民产业稳步壮大
特色林果、牧草、种苗花卉、林下经济、木材加工、生态旅游等林草沙产业快速发展,总产值达到96.1亿元。塞外红苹果发展迅猛,成为林业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惠民富民产业,为助力脱贫攻坚、增强贫困户自我“造血”能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发挥了重要作用。

图1-2 “十三五”期间林草沙产业总产值变化
以倾斜安排林业草原重点工程、产业扶持等为扶贫举措,累计投入林草资金39.06亿元,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发放贫困地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8亿元,为贫困人口稳定增收做出贡献;通过选聘生态护林员2160人(次),累计发放补贴0.782亿元,使6480名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表1-3 生态护林员年度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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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选聘人数 (个) |
中央资金投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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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
1000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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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1000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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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1500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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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2160 |
2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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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2160 |
2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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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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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20 |
5. 林草改革持续深化
国有林场改革主体任务基本完成,56个国有林场全部转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富余职工得到妥善安置,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应保尽保,符合低保条件林场职工及家庭成员纳入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稳步发展壮大,林业生产经营效益逐步提高。草原改革稳步推进,基本草原划定全面完成,草原“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扎实开展。

图1-3 林草改革取得成效
6. 支撑保障能力逐步增强
林草保护发展资金投入比同比提高8.33%,为提升林草科技支撑及创新能力提供保障。塞外红苹果等2个林木品种通过国家良种审定,元宝枫等5个林木品种通过自治区良种审(认)定,制定《黄褐天幕毛虫防治技术规程》等7个地方标准;林草种苗保障能力切实增强,林草种质资源收集保存、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基层林草管护队伍不断壮大,建立权责明确、规范有序的护林(草)员队伍;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得到显著提高,连续22年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
(二)存在问题
1. 生态保护任务重
通辽市是农牧业大市,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长期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影响,特别是在粮食和农畜产品价格上涨、农牧业“利好”的情形下,很容易滋生乱垦滥牧倾向,林牧、林耕矛盾日益突出;乱征滥占林地草原问题仍然没有彻底遏制,生态保护任务繁重;森林草原防火形势越来越严峻,美国白蛾、红脂大小蠹、松材线虫病等有害生物危害威胁程度越来越高;随着基层林业草原工作站被撤销,森林公安转隶,基层管护和执法队伍力量越显薄弱滞后,林草资源保护“打、防、控”一体化执法难以到位,生态建设成果保护、巩固工作难度大。
2. 生态修复难度大
防沙治沙任务艰巨,仍有1000万亩沙地和1000万亩“三化”草原尚未得到有效治理,需要久久为功、持续推进。已治理区域受气候持续干旱、地下水位下降以及不合理开发利用等因素影响,现有植被存活受到严重威胁,植被群落尚不稳定,草原“三化”问题依然突出,生态系统极易发生破坏甚至逆转。需要治理和修复区域的水热条件、立地条件和自然生境越来越差,林草植被保护修复难度越来越大。
3. 产业发展滞后
林草保护修复与经济发展脱节,林草沙产业发展缓慢,发展方式粗放,产业化水平不高,龙头企业少、规模小、带动力弱,对农牧民增收贡献率低;缺乏发展林草沙产业的政策资金支持和技术支撑,技术标准、果品加工储存等能力不足,林草沙产业发展滞后。
(三)发展机遇
1. 党中央和自治区对我市生态保护提出更高要求
2018—2022年习近平总书记连续五次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多次强调,要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并一以贯之,提出要“保护和建设好这片大草原”“保护草原、森林是内蒙古生态系统保护的首要任务”。2019年7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自治区考察工作时提出要“加快科尔沁、浑善达克、乌珠穆沁沙地治理”。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指出,“十四五”时期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内蒙古的战略定位,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祖国北疆绿色生态屏障。通辽市是北方防沙带重点生态区,地处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中心区域,林草保护发展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2. 林草进入高质量融合发展新阶段
习近平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林业草原国家公园事业,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论述,为林草保护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坚持系统观念,推进一体化保护修复,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基础性、战略性作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要求在林草保护发展观念、目标、职能、规划、资金、标准、监测、执法等方面全方位融为一体,实现系统集成、统筹推进、协调高效,标志着林草工作重心向生态保护修复转移。我市地处科尔沁天然草原腹部,是典型的温带疏林草原植被类型区,境内山水林田湖草沙交错分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林草工作迈入高质量融合发展的新阶段。
3. 新发展理念为林草保护发展带来历史性机遇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绿色发展纳入新发展理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视野提出“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论断,强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从2021年开始启动实施的科尔沁草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是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快科尔沁沙地治理”“保护和建设好这片大草原”嘱托的重要举措,为通辽市林草保护发展带来了历史机遇。
4. 碳达峰碳中和为林草保护发展赋予新任务
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中央提出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30年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要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努力增加碳汇增量,是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举措。通辽市承担着自治区生态建设任务的20%以上,迫切需要加快实施碳达峰和碳中和行动。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着力提高森林质量和管理水平,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模式,全力增加森林蓄积量,提升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固碳能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构筑祖国北疆绿色安全屏障、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深化改革、创新驱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大力发展林草绿色生态富民产业,繁荣生态文化,加快林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着力提升林草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生态通辽、美丽通辽,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立足自然地理格局,把握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外在条件,促进森林、草原、湿地正向演替,保护和恢复自然生态系统。
2. 坚持统筹兼顾,推进系统治理
依据《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统筹兼顾林草生态保护修复、乡村振兴与农牧民生产生活,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
3.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分区施策
突出重要生态区位和重点治理区,因地制宜,分类分区施策,以水定林定草,科学配置保护修复措施,集中发力,促进森林、草原、湿地、沙地等生态功能整体提升。
4. 坚持创新驱动,健全体制机制
优化资源配置,拓宽投融资渠道,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政府引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机制,有序推进林草生态保护修复。强化科技支撑,不断提高林草保护修复科技含量,培育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实施新动能。
(三)规划目标
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明显提升,生态环境局部恶化和草原“三化”趋势有效遏制,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加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显著提高,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得到提升,林草生态安全屏障架构基本形成。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5%,森林蓄积量达4200万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65%以上;林草产业总产值突破58亿元;年生态休闲旅游人数突破300万人次;林草科技贡献率达到48%以上;林木良种使用率达到8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以内,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林草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以内。
表2-1 通辽市“十四五”林草保护发展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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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名称 |
十三五期末 |
十四五期末 |
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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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森林覆盖率(%) |
23.78 |
25 |
约束性 |
|
2 |
森林蓄积量(万立方米) |
4112 |
4200 |
约束性 |
|
3 |
草原综合植被盖度(%) |
64.79 |
65 |
预期性 |
|
4 |
林草产业年总产值(亿元/年) |
17.3 |
≥58 |
预期性 |
|
5 |
生态旅游休闲人数(万人次/年) |
30 |
≥300 |
预期性 |
|
6 |
林草科技贡献率(%) |
45 |
≥48 |
预期性 |
|
7 |
林木良种使用率(%) |
68 |
≥85 |
预期性 |
|
8 |
森林火灾受害率(‰) |
0.0037 |
≤0.1 |
预期性 |
|
9 |
草原火灾受害率(‰) |
0.0456 |
≤1 |
预期性 |
|
10 |
林草有害生物成灾率(‰) |
7 |
≤5 |
预期性 |
(四)总体布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布局,充分考虑我市生态系统完整性、地理单元连续性和经济社会发展可持续性,构建“一屏三区”的全市林草保护发展总体布局。

图2-1通辽市林草保护发展总体布局
1. “一屏”生态安全屏障
“一屏”是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确立的“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的发展定位,在通辽市“全域”构建生态安全屏障。我市是科尔沁沙地的主体地区,是我国北方防沙带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区位十分重要,生态环境质量直接影响着东北、华北、环渤海经济圈的生态安全。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持续提升林草资源总量和质量,构建绿量适宜、结构合理、功能完备、健康稳定的自然生态系统,在全市打造生态安全屏障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2. “三区”林草发展新格局
“三区”包括北部生态保护修复区、中部林草产业发展区、南部生态综合治理区。
(1)北部生态保护修复区
基本情况。包括科左中旗西北部、开鲁县北部、扎鲁特旗和霍林郭勒市,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5%,是我市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区。其北部是大兴安岭南麓余脉山地、南部为科尔沁沙地北缘。该区域气候干旱寒冷、无霜期较短,年降雨量300毫米左右。从北到南分布有天然次生林、山地草原和疏林草原,是我市北部天然生态屏障和重要水源涵养区。
突出问题。气候干旱、水资源短缺,超载过牧现象严重、草原沙化退化、水土流失严重,湿地萎缩、植被退化,草原生产力、生态系统质量不高,生态保护修复任务十分艰巨。
主攻方向。加强天然次生林、天然草原保护和合理利用,加大沙化退化草原保护修复力度,着力提升草原生态环境质量和草地生产力,建设优质牧草示范基地,发展牧草产业、为畜牧业大市建设提供优质饲料保障;严格执行禁牧、休牧、轮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坚决遏制草原退化、沙化;强化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湿地管理,加强扎鲁特旗荷叶花湿地水禽自然保护区、阿日昆都冷草原自然公园以及霍林郭勒市额仑草原自然公园建设。以霍林郭勒市、扎鲁特旗和科尔沁左翼中旗草原区域为核心,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前提,以特色山地草原资源为依托,重点推进草原生态旅游事业融合发展。
(2)中部林草产业发展区
基本情况。包括科尔沁区、开鲁县南部、科左中旗中南部、科左后旗北部及东部、奈曼旗东北部地区,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0%。该区域属西辽河流域两岸平原区及平缓沙地,地势平坦、土质相对肥沃,主要地貌类型为微起伏平地、河漫滩、阶地,广泛分布着农田、起伏绵延沙丘、草甸草原、农田防护林和片状人工林,是经济林发展重点区域。
生态问题。林种树种结构单一,农田草牧场防护林体系建设不完善,成过熟林、低质低效林比重大,森林退化、防护效益较低;经济林产业基地建设规模小,标准不高、经营水平低下;林草产业发展滞后,产业层次低、链条短、结构不合理,产业集聚度和林草一二三产业发展融合度不高。产业基地建设规模小、标准低,发展后劲不足,盲目扩张现象突出,良种化、标准化、品牌化程度不高,特色优势不明显、缺乏核心竞争力。林下经济、种苗花卉产业等发展严重滞后、经济效益亟待进一步提高。
主攻方向。加强西辽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加强主要公路、河流、廊道绿化和乡村绿化美化,着力提高护路林、河道两侧和乡村绿化水平;建设功能完备的农田防护林体系,为农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生态安全保障;重点推进以塞外红苹果、葡萄、榛子、沙棘为主的果树经济林和以文冠果、元宝枫为主的木本油料林基地建设,稳步发展林下经济、种苗花卉产业,在草原退化地区建设优质牧草示范基地,推进黄牛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3)南部生态综合治理区
基本情况。包括科左后旗、奈曼旗、库伦旗南部山区和科尔沁沙地南缘,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5%,是生态治理修复重点区域。该区域北部地貌以起伏较大的流动半流动沙地为主,主要有老哈河南岸和教来河两岸沙带、阿古拉沙带、塔敏查干沙带等3条沙化严重的沙带,南部为浅山黄土丘陵区。
突出问题。沙化土地面积大,风蚀沙化、水土流失严重,土壤瘠薄,草原严重沙化退化,林分质量低下,生态脆弱,生态治理任务十分繁重。
主攻方向。严格实行围封禁牧政策,防止土地沙化,控制流沙蔓延,逐步恢复沙地、草地植被。对沙化严重、相对集中连片的沙地实行封禁保护,因地制宜建设防风固沙林。采取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相结合,加快中重度沙化退化草原修复,进一步巩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成果,保护丘间湿地和植被。科学利用沙地资源发展沙产业,整合南部三旗县丰富的沙漠、森林、民俗文化、非遗文化等旅游资源,重点发展沙漠极限运动、康养度假、非遗体验、节庆会展等高质量文旅产品,打造内蒙古自治区东部最具特色的沙漠文化旅游集聚区。南部浅山丘陵区以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方式推进小流域治理,恢复林草植被;发展以榛子、仁用杏、苹果为主的经济林,改善山沙两区生态环境,促进农牧民增收致富。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林草生态修复
按照生态优先、融合发展、科学利用、多方联动的思路,科学推进林草生态修复,持续提升林草多种功能,实现林草资源由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到2025年,完成林草生态保护修复任务2000万亩,其中:林业修复任务1000万亩,草原修复任务1000万亩。

图3-1 通辽市“十四五”林草生态保护修复重点任务
1. 推进国土绿化
科学划定绿化用地,依托国家、自治区重点生态工程项目,量水而行、以水定绿,积极开展林草植被建设,加强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后期抚育和管护,构建国土绿化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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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1 国土绿化工作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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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部生态保护修复区和南部生态综合治理区,在荒山荒地以及荒废和受损山体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沙区营造沙地锁边林和防风固沙林;中部林草产业发展区营造农田防护林和经济林,因地制宜开展封山育林。综合开展生态修复,加强森林草原经营管理,提高林草植被覆盖率,提高林草生态碳汇增量。 |
|
2 |
扎实推进重点区域绿化,围绕城镇村屯周边及街角空地、公路、铁路、河流沿线和厂矿园区,巩固提升村屯绿化美化500个以上。建设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稳定健康的自然生态系统。 |
|
3 |
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完成义务植树2500万株以上,四旁植树1000万株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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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继续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补充完善、巩固提高各项评价指标,争取早日达标。 |
2. 推进草原修复
对不同程度退化、沙化草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分类修复,通过人工种草、封育保护、退化草原改良、毒害草治理等措施,推进退化草原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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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2 退化草原修复工作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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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部生态保护修复区和中部林草产业发展区,对轻度退化草原进行封禁保护,严格执行禁牧、休牧、草畜平衡制度,促进草原自然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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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中度退化草原通过采取围封禁牧、补播改良等措施修复草原生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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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重度退化草原通过围封禁牧、人工修复等措施恢复草原植被,开展替代物种植,控制外来物种入侵。 |
3. 推进综合治理
提高科学防沙、治沙、用沙能力和水平,加强防沙治沙成果的保护和质量的巩固提升。对严重沙化区域,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采取营造锁边林、埋设沙障、封沙育林育草、低质低效林改造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恢复沙区林草植被,改善沙区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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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3 沙地综合治理工作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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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围绕科左后旗北部朝鲁吐、巴彦毛都、努古斯台、阿古拉、茂道吐、查金台牧场及科尔沁区南部大林、清河等沙化区域实施系统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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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围绕奈曼旗老哈河和教来河沿岸沙化区域实施综合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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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围绕科左中旗西北部珠日河牧场、希伯花、花胡硕、花吐古拉和南部协代、白兴吐及开发区北部等沙化区域实施综合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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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围绕库伦旗北部及塔敏查干沙带周边区域实施综合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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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围绕扎鲁特旗北部格日朝鲁、巴雅尔吐胡硕、乌兰哈达及南部乌力吉木仁河两岸沙化区域实施综合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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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围绕开鲁县太平沼、保安沼、北沼等沙化区域实施综合治理。 |
(二)强化林草资源管理保护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草原、森林是内蒙古生态系统保护的首要任务”的要求,全面加强林草资源管理保护,加强天然草原和公益林保护管理。
1. 加强森林经营管理
严格落实和执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制度及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加强天然林、公益林管理,探索建立防范和化解林业风险的保障机制;强化森林质量提升,开展中幼林抚育、退化林分修复,确保森林资源数量、质量和效益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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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4 森林经营管理工作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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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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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强化森林资源管理,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制度及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制度。 |
2. 加强天然草原保护
划定和调整基本草原,强化草原空间用途管制,控制草原征占用总额;落实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科学合理安排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持续推进退牧还草,推行舍饲圈养,开展封禁封育和以草定畜,控制天然草原载畜量。强化天然草原资源监测与管控能力,逐步实现草原植被盖度、生产力和非法征占实时动态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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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5 天然草原保护工作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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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强化天然草原资源监测。进一步加强草原地面固定监测站点建设,提高重点草原生态功能区监测水平,逐步实现草原植被盖度和生产力动态监测、人工草地和非法征占用草原地块的实时监测,天然草原资源监测固定监测站点达到8个。 |
3. 加强森林草原防火
强化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早期处置和保障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和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和早期火情处置方案,不断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完成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普查,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以下,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24小时火灾扑灭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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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6 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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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健全森林草原防火机构。建立健全市、旗(县、市、区)和重点区域森林草原防火预警中心,加强专业防扑火队伍建设,提高森林草原火灾早期处置、信息采集综合保障能力和实战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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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健全火灾预防管理体系。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建立群防群治、分级包干、高效运转的管理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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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森林草原防火通信指挥系统和数据网络系统建设,加大防火基础设施和装备能力建设;加强重点区域、重要设施地段防火通道、防火隔离带建设。 |
4. 加强林草有害生物防治
坚持突出重点,加强分级、分类、分区治理,建立健全市旗乡村四级防控体系,提高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应急除治能力。草原生物灾害防控面积达到1000万亩,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面积300万亩,主要林草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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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7 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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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强有害生物防治机构建设。健全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提高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应急除治能力。建立健全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落实防控目标责任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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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完善有害生物防控体系。推进重大林草有害生物社会化服务防治,发展壮大林草有害生物防治专业化队伍。加强植物检疫,推广应用飞防、生防技术,引进无公害环保防控技术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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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立健全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完善市旗乡村四级林草有害生物动态监测网,健全监测员体系,做到森林草原病虫鼠害易发区、常发区全覆盖。 |
(三)推进自然保护地优化与野生动植物保护
加强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探索自然保护和资源利用新模式,加快建设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湿地为补充的相对稳定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1. 提升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
继续推进各级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受损自然生态系统修复,确保主要保护对象得到有效保护,提升自然保护区资源管护、科研监测、防灾减灾能力,完成国家和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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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8 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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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推进市级及以下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工作,推动生态区位重要、资源保护成效显著、生态系统健康稳定的自治区、市级自然保护区晋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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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加强保护管理能力建设,按照“一区一牌”要求,建立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明确管理机构与地方政府职责。实行分区管控,核心保护区内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内限制人为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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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建立矢量数据库,制定自然保护地边界勘定方案、确认程序和标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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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落实自然资源调查和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完善自然资源监管制度,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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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加强自然保护区科学化管理,利用高科技手段和现代化设备推进野外保护站点、巡护路网、监测监控信息化、智能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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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分区分类开展受损自然生态系统修复,重点开展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迁徙廊道和废弃地修复,增强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连通度,提升典型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生境质量。 |
2. 加强自然公园建设管理
推进奈曼旗宝古图国家沙漠公园、库伦旗银沙湾国家沙漠公园、内蒙古霍林郭勒国家草原自然公园等自然公园试点建设,逐步建立保护管理与合理利用机制。合理开展生态修复和生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自然教育体验服务能力和自然公园生态文化价值。优化自然公园布局,推进资源整合、功能定位、范围界定和管控分区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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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9 自然公园建设管理工作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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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推进市级以下自然公园整合优化工作,开展各类自然公园勘界立标工作,加强自然公园的保护监测、道路交通、游览服务和保护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突发灾害警示预防能力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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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加强自然公园生物多样性、自然遗迹和自然景观保护,挖掘重要生态空间、文化和美学价值。修复受损严重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实现生态功能和景观品质、自然教育体验质量同步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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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加强自然公园生态服务设施建设,科学合理划定自然教育体验服务区域、宣教体验范围,科学设定生态承载人数。推进科普宣教场馆、户外体验路径、野外生态营地等生态服务设施建设。 |
3. 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建立健全湿地保护体系,形成覆盖面广、连通性强、层级合理的湿地保护体系,不断提升湿地保护能力。加强重要湿地监测监管,确保湿地总量稳定,提高湿地保护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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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10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作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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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建立健全湿地保护发展制度体系。落实征占用湿地“先补后占、占补平衡”制度。严格限制开发,控制湿地污染,提升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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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推进孟家段、胡力斯台淖尔、静湖等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修复退化湿地,提升湿地生态功能。强化西辽河、西拉木伦河、老哈河、教来河、新开河、乌力吉木仁河等重要河流源头、上游湿地和重要水源地保护,构建生态防护体系,提高水源涵养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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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加强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湿地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增强湿地生态服务功能。 |
4. 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
牢固树立地球生命共同体理念,构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监管体系,完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体系,保护物种迁徙通道,建立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长效机制,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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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11 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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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构建野生动植物监管体系,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观测网络,建立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长效机制,防范外来物种入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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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推进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和典型生态系统整体性保护,开展野生动物栖息地生态修复,改善物种栖息环境。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健全野生动物救护体系,提升野生动物救护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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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教育力度;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管理;强化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繁育、利用监管,开展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及其产品制品认证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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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开展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推进珍稀濒危野生植物迁地保护基地建设,构建野生植物遗传资源基因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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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健全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和鸟类等野生动物和疫源疫病调查、监测、预警和研究,推进野生动物疫情常态化防控,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 |
(四)做优做强林草生态产业
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产业富民”,充分挖掘林草产业的优势和潜力,做优做强特色林草产业,巩固生态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惠民富民,推进林草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
1. 打造林草支柱产业
在产业集中度较高的苏木镇场、嘎查村,重点发展市场前景好、对农牧民增收带动力强的林草产业,培育一批以名优经济林、优质牧草为主的支柱产业。一是建设塞外红苹果、沙地葡萄为主的果品基地5万亩,元宝枫、文冠果为主的木本油料林基地10万亩,沙棘为主的食药同源类经济林基地10万亩,大扁杏、大果榛子为主的坚果类经济林基地5万亩;二是建设具有一定规模和示范带动作用的优质、高产、高效、集中连片的牧草示范基地20个;三是积极引进林草产品精深加工企业,扶持壮大经济林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初步形成种植、开发、加工、流通、仓储、销售协调发展的林草产业体系。“十四五”期间,新增经济林种植面积30万亩,总面积达到120万亩,产值达到25亿元;完成人工种草750万亩以上,项目区草产量提高30%以上,为开展舍饲禁牧工作打好基础。
2. 生态脱贫同乡村振兴衔接
国家生态工程任务和产业化项目资金继续向欠发达地区倾斜,做好林草生态扶贫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使更多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享受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成果。持续确保生态护林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与退耕还林涉及低收入人口各项政策精准到位。加大林草科技支撑力度,走高质量巩固拓展生态脱贫道路。
3. 构建地方特色生态旅游体系
以北部霍林郭勒市、扎鲁特旗、科左中旗天然草原森林区域为核心,重点修复和恢复自然草原、森林、湿地生态系统,美化绿化景区嘎查(村)生态环境,支持森林草原生态旅游集聚区建设。以中部科尔沁区、开发区、开鲁县、科左中旗为核心,发展林草产业,建设一批林果采摘园,支持林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以南部科左后旗、库伦旗、奈曼旗为核心,重点治理修复和改善荒山、湖泊、湿地、沙漠生态环境,支持沙地生态旅游集聚地建设。加快完善生态文化宣传体系,全面提升公民生态保护意识,推进全市生态保护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旅游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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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12林草生态产业发展工作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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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点发展塞外红苹果、沙地葡萄、大扁杏、榛子等经济林基地和文冠果、元宝枫等木本油料林基地,围绕旅游景区,新发展一批林果采摘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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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全力推进良种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积极引进塞外红苹果、文冠果、沙棘、山杏等经济林产品精深加工企业,扶持壮大经济林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完善市场主体,延伸产业链,初步形成种植、加工、包装、流通、仓储、销售、开发协调发展的经济林产业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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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开展农田防护林、低产林更新改造,建设商品用材林基地,鼓励支持发展资源综合利用率高的林产加工产业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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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大现有灌木林平茬复壮和改造力度,积极推进灌木原料林、灌木饲料林基地建设,建设锦鸡儿饲料林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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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立乡土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区和保护地,建设一批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良种基地和保障性苗圃,建立具有区域优势特色的观赏苗木和名优花卉繁育体系,形成多元化产业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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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依托自然公园资源优势,结合科尔沁500公里文化旅游风景大道自驾游服务系统建设,打造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情的森林草原沙漠生态旅游康养产业品牌。以阿日昆都楞、额仑、阿古拉、白音塔拉旅游小镇和草甘、庙屯等旅游村屯为重点,建设生态文化旅游特色小镇、特色乡村,推进乡村生态文化旅游事业发展,多渠道增加农牧民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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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发展以种养植(殖)为主的林下经济产业,建设食用菌、山野菜和中草药等林下经济产业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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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加快推进饲草产业发展,充分利用好天然草原资源,提升人工种草水平,为畜牧业发展提供充足饲料来源,着力推动畜牧业大市、强市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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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构建中国特色生态文化体系。倡导全社会加快形成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加快完善生态文化宣传体系、教育体系,通过广泛开展生态文化宣传活动,打造一批集科普、宣传、体验、教育于一体的生态文化教育基地,打造具有通辽特色的森林文化、草原文化、湿地文化、沙漠文化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文化体系,全面培养和提升公民的生态保护意识。 |
(五)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持续深化国有林场、集体林权等重点领域改革,推动体制机制科技创新,不断增强林草发展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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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13 林草改革工作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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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探索现代林业发展机制,积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健全林权流转机制,实现森林资源资产与市场要素有机结合。调整和完善采伐管理、生态补偿等政策,建立评估流转、抵押贷款、森林保险、专业合作等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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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深化草原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多种经营形式并存、责权利相统一的草原经营体制。完善基本草原保护制度,严格草原征占用管理,强化基层监管队伍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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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支持各类社会主体和资金参与林业草原生态修复,鼓励有经济实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的社团、企业、个人等开展多种形式的造林种草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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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切实解决群众采伐难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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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继续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完善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加强科学经营,创新发展模式,培育优质资源。 |
(六)加强支撑保障能力建设
加强林草基层基础、种苗保障、科技支撑和资源监测等支撑保障能力建设,夯实林草高质量发展基础。
1. 林草基层基础能力建设
加强林草基层队伍能力和国有林场(圃)基础建设,努力提高林草管理整体水平,保障林草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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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14 林草基层基础能力建设工作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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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完善林草基层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管理制度,提升服务林草工作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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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支持国有林场发展生态旅游、林下经济等绿色低碳产业,优化林场功能,推进国有林场信息化,建设现代化国有林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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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加强基层人才培养和岗位业务培训,提升高素质专业化人员和科技人才服务基层能力。完善乡土专家服务机制,积极发展基层科技推广员。 |
2. 林草种苗保障能力建设
加强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推进林草种质资源保存库和保障性苗圃建设,加大林草良种引进、选育和推广力度,培育现代林草种业企业,推动林草良种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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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15 林草种苗保障能力建设工作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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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完成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建立林草种质资源信息平台,加大对古树名木、特有物种和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推进林草种质资源保存库建设及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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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推进种子园、母树林、采种林、采穗圃等林草繁育基地和良种基地建设,培育适合通辽市的植物新品种、优良乡土树种和草种。提升良种使用率,林木良种使用率达到8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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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抓好良种苗木培育,完善种苗繁育体系,提升种业企业成果转化、市场开发能力。 |
3. 林草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推进林草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加强林草科技攻关、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和人才培养,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的林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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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16 林草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工作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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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强林木育种、草种培育、质量提升、生态修复、战略性主导产品开发关键技术攻关。开展以塞外红苹果、元宝枫和文冠果为基础的产业化研究与开发和以罕山国家级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国家杨树良种基地为平台的科技创新研究与示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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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加快林草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建立产学研用合作机制,加快成果转化落地,完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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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过科技创新示范,在森林质量提升、珍贵树种培育、文冠果等木本油料品种推广、湿地保护修复等方面取得系列成果,集成创新林草实用技术模式和标准规程。 |
4. 林草综合执法能力建设
推进林地林木、草原、自然保护地、湿地、森林植物检疫、林草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林木种苗、草种等综合执法,厘清执法职责边界。完善林草行政执法体制,整合执法职能和队伍,实现一支队伍执法,提升林业执法队伍素质,强化行业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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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17 林草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工作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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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违法破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等资源、违规调运森林植物及产品、违反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制售假冒伪劣种苗和侵犯林草植物新品种权等行为。 |
5. 林草资源监测能力建设
加强对森林、草原、湿地、沙地、野生动植物、森林灾害、林下可燃物、古树名木等调查监测;实施林草资源网格化管护,将林草资源划分为若干网格,将网格内的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林长和护林护草员。积极探索智慧林草建设,不断完善林草资源“一张图”“一套数”,随时掌握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和林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实现全过程周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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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18 林草资源监测能力建设工作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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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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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点工程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家和自治区确立的“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的发展定位,将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贯彻落实在林业草原“一屏三区”总体布局中,将林业草原重点工程项目融入到祖国北疆绿色生态屏障和美丽通辽建设中,做好与科尔沁草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欧洲投资银行贷款“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项目的衔接,促进农林牧业、乡村振兴、生态旅游协调发展。
(一)北部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工程所在区域是我市天然生态屏障,也是重要水源涵养区、天然草牧场以及草原生态旅游重点区,发展方向为:
1. 森林生态保护修复
围绕罕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海日罕林场、好老林场等区域实施以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乡土珍贵树种混交林为主的保护修复工程;加强国家和自治区级公益林保护修复,以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相关项目提高综合防控水平;以森林植被恢复、重点区域绿化工程提高森林生态质量,为森林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提供支撑。
2. 草原生态保护修复
天然草原保护和合理利用相结合,加大退化草原保护修复力度,着力提升草原生态环境质量和草地生产力,为发展牧草产业、建设畜牧业大市提供优质饲料保障;严格执行禁牧、休牧、轮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坚决遏制草原退化、沙化。
3. 自然保护地建设
强化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湿地管理,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典型林草生态工程效益进行监测评估研究,加强扎鲁特旗荷叶花湿地水禽自然保护区、阿日昆都冷草原自然公园以及霍林郭勒市额仑草原自然公园建设。
4. 沙地治理利用
积极推进防沙治沙、水土流失治理,对沙化土地和草原进行修复,筑牢通辽北部生态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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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4-1 北部重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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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森林生态保护修复 乡土珍贵树种混交林建设项目 生态廊道建设项目 果树经济林标准化基地建设项目 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 国家和自治区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三北防护林工程 森林植被恢复项目 重点区域绿化项目 扎鲁特旗山杏种质资源保存库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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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草原生态保护修复 重度退化草原治理项目 北部山地草原保护修复项目 草原禁牧恢复项目 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退化草原治理项目 草原生物灾害防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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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自然保护地建设 额仑草原生态修复项目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和典型林草生态工程效益监测评估研究项目 罕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复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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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沙地治理利用 疏林草原沙化土地综合修复项目 |
(二)中部林草产业发展工程
工程所在区域是粮食主产区和畜牧业舍饲圈养区,也是我市林草产业集中发展区,发展方向为:
1. 森林草原生态修复
重点建设功能完备的农田防护林体系,为农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生态安全保障;加快成过熟林、低产低效林改造步伐,优化林种树种结构;加大科左中旗西北部、开鲁县北部退化沙化草原治理力度;加强主要公路、河流、廊道绿化和乡村绿化美化,着力提高护路林、河道两侧和乡村绿化水平。
2. 自然保护地建设
加强辽河流域和孟家段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修复,推进乌斯吐生物多样性示范区建设。
3. 林草产业建设
推进以塞外红苹果、葡萄、沙棘为主的果树经济林和以文冠果、元宝枫为主的木本油料林基地建设,稳步发展林下经济、种苗花卉产业。建设具有一定规模和示范带动作用的牧草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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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4-2 中部重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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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森林草原生态修复 生态廊道建设项目 三北防护林工程 森林植被恢复项目 重点区域绿化项目 中部片区沙化土地综合修复项目 沙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草原禁牧恢复项目 重度退化草原治理项目 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退化草原治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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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孟家段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项目 乌斯吐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示范区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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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林草产业建设 经济林提质增效关键技术集成与果品储藏保鲜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 苗木保障基地建设项目 果树经济林标准化基地建设项目 通辽市塞外红苹果及其产业高质量发展重大人才项目 自治区林业产业化扶持资金项目 |
(三)南部生态综合治理工程
工程所在区域以固定沙地和流动半流动沙地为主,是生态综合治理重点区域,发展方向为:
1. 森林草原生态修复
严格实施围封禁牧,对沙化严重、相对集中连片的阿古拉沙带、塔敏查干沙带、老哈河南岸沙带实行封禁保护,建设防风固沙林;加快中、重度沙化退化草原修复,保护丘间湿地和植被。科学利用沙地资源发展沙产业,推进宝古图、银沙湾国家沙漠公园建设,发展沙漠旅游产业。推进南部浅山丘陵区小流域治理,发展以仁用杏、苹果为主的经济林,改善山沙两区生态环境,促进农牧民增收致富。
2. 自然保护地建设
以大青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中心,辐射阿古拉和乌旦塔拉自然保护区,修复和保护生物多样性与地貌景观多样性,维护生态系统健康稳定,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通辽市打造森林草原生态旅游文化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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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4-3 南部重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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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森林草原生态修复 退化林分修复项目 乡土珍贵树种混交林建设项目 果树经济林标准化基地建设项目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 三北防护林工程 南部片区沙化土地综合修复项目 沙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草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退化草原治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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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自然保护地建设 大青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示范区建设项目 |
五、保障措施
健全规划实施的体制机制,落实规划实施责任,加强规划统筹衔接和科学实施,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完善林业草原投入政策,健全生态保护机构队伍,强化规划实施监督,团结和凝聚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通辽市林草生态保护修复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加强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规划实施的方向引领和政治保障,高质量完成规划任务,推进林草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规划实施领导机制,各级政府要将实施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任务和重要抓手,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主动担当作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基础保障。
(二)全面推行林长制
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责任体系,严格行政执法,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资源、生态环境,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建立林长制体系,分级设立林长,构建权责严明、机制完善、监管严格、协调有序、运行高效的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发展机制。科学划定各级林长责任区域,明确各级林长对责任区域森林草原湿地等资源保护发展的目标责任,落实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充分发挥护林员、草管员等管护人员作用,实现网格化管理。
(三)完善林草投入政策
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多元化投入的林草生态保护修复投入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的政策支持,全面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和森林草原保险制度。推行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贷款、生态资源抵押贷款、绿色债券等金融工具,实行先造后补、以奖代补、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和民营企业参与生态建设,支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林农合作社、专业大户等经营主体参与承担工程建设项目。推进多元化、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推进森林碳汇交易,推动政府购买生态系统服务,探索促进按流域和县域的生态产品价值交换,不断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四)提升林草智治能力
贯彻数字通辽战略,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林草管理和生态建设融合发展。以全市自然资源信息化为依托,推进市县生态建设政务管理“一体互联”和审批服务“一网通办”,提高政务管理能力。深化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应用,发挥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三维仿真、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优势,推进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等智慧管理平台建设,有效提升林草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加强基层林草队伍建设,充实林草行政执法、技术支撑单位、基层林草干部和专业技术力量,提高业务素质和专业化程度。
各旗县市区林草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做好本地规划与全市规划的衔接,健全任务分解落实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做好年度计划与规划的衔接,确保自治区规划目标任务精准落地、实施、见效。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评估考核机制,强化跟踪分析,将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林长制考核内容,确保自治区各级政府关于林草生态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