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下载)GB/T 12455-2010 宾馆、饭店合理用电
1 范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宾馆饭店的供配电系统、暖通空调、给排水系统、照明系统、能源管理信息化及楼宇自控(BA)系统、用电计量、分析及评价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既有的、正在运行中的一至五星级标准的旅游宾馆、饭店及其他宾馆、饭店、招待所,新设计的相应楼宇也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4549 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
GB 19210 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3 供配电系统
3.2 单相用电设备应均匀地接在三相网络上,供电网络的电压不平衡度应小于2%。
3.3 受电端至用电设备的线损率,对于一级变压的供配电系统,其线损率不应大于3.5%。
3.5 合理配置无功补偿设备,提高用电功率因数,用电功率因数应补偿到0.9以上。
3.6 变配电所内的设备,应配备相应的测量和计量仪表。监测并记录电压、电流、功率、功率因数和有功电量、无功电量,电能计量仪表准确度等级为1.0~0.5级。
3.7 用电设备的非线性负荷是谐波源,易引起电网电流及电压的波形畸变,产生谐波污染,应采取抑制谐波的措施,达到GB/T 14549规定的要求。
4 暖通空调
5 给排水系统
5.1 运行中的加热设备应符合热效率、换热效果好、节能及生活热水侧阻力损失小的要求。
5.2 运行中的生活给水系统加压水泵,应采用低噪声、高效节能型水泵,严禁采用淘汰产品。尽量使用变频水泵,且水泵应在高效区运行。
5.3 应尽量减少水箱、水塔提升泵的运行台数,以一用一备为宜;当一台运行能满足要求时,不宜采用多台泵并联方式;若必须采用多台并联运行或大小泵搭配方式时,其型号一般不宜超过两种,泵的扬程范围应相近;并联运行时每台泵宜仍在高效区范围内运行。
5.4 变频调速给水泵系统应符合下列条件:
a)电源可靠,应为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方式;
b)运行最不利工况点应在水泵特性曲线高效区段的右端点,水泵调速工作范围能尽量在水泵高效区段内;
c)水泵调速范围宜在0.75~1.0范围内;
d)用水不均匀,流量变化大时宜采用多台水泵组合供水(一般不超过3~4台,可按1台调速其余为恒速的方式运行),宜配小流量水泵和小型气压罐;
e)设备应具有水位控制功能。超最高水位时报警,降至设计的下限水位时,自动停机;恢复到启泵水位时,自动启动;
f)应设备用泵,备用泵的供水能力不应小于最大的一台运行水泵的供水能力,水泵宜自动切换,交替运行。
5.5 污水水泵应是低噪声、高效节能型水泵。应利用自动控制装置控制启停,多台水泵可并联交替或分段投入运行。
5.6 根据建筑中给水系统和空调系统的实际特点,可考虑采用生活给水泵作为空调冷却水补水的备用泵。
5.7 在高层建筑的供水系统中,应充分利用市政给水管网的可用水头,不宜将管网进水直接引入贮水池、尤其是位于地下层的贮水池中。
5.8 在高层建筑供水系统中,应将生活、消防给水系统分开设置,以便合理确定各给水系统的竖向分区压力值,避免造成能最浪费。
5.9 应采用节水型卫生器具,在减少用水量的同时降低加压能耗。
5.10 宾馆、饭店类建筑在节能改造时,对于水温超过40℃的锅炉、水加热器等加热设备的排水,宜考虑将所含热量回收利用。
5.11 宾馆、饭店类建筑在经技术经济分析比较后,宜考虑采用太阳能热水供应系统或空气源热泵热水供应系统。
6 照明系统
6.1 根据使用房间或场所和周围环境对照明的要求,保证照明方式的合理性。在保证照明质量的前提下,优先选用光效高、显色性好的节能环保光源及配光合理、效率高的灯具。
6.2 宾馆、饭店建筑实际运行照度标准值应达到表3的规定。
表3 宾馆、饭店建筑照度标准值

6.3 宾馆、饭店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应不大于表4的规定。
表4 宾馆、饭店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
6.4 合理利用天然光,应与自动调光人工辅助照明相结合,随室外天然光的变化自动调节人工照明照度。
6.5 室内照明应采用光源分路控制、节能调光控制、微机自动控制、客房钥匙开关等不同的控制方式。
6.6 对于采取分路控制的公共区域,下班后应降低其照明亮度,根据具体情况可考虑仅采用应急照明,以保证大楼人员的进出安全。
6.7 光源与灯具应定期清扫积尘,依各种光源的有效寿命,制定更换周期,维持高效水平。
6.8 室外道路照明,应随季节变化及时调整开关时间,宜采用光控或时控和光控相结合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