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下载)JGJ 354-2014 体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1 总 则
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保证体育建筑电气安全,提高电气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体育建筑的电气设计。
1.0.3 体育建筑的电气设计应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维护管理方便。体育建筑群的电气设计应从整体上进行统一规划和设计。
1.0.4 体育建筑电气设计应对电磁污染、声污染、光污染等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并应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1.0.5 体育建筑的电气装备水平应与工程的功能要求和使用性质相适应。对于为重大赛事所建的体育建筑,电气设计应兼顾赛时使用和赛后运营。
1.0.6 体育建筑电气设计应选择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技术和产品,严禁使用已被国家淘汰的技术和产品。
1.0.7 体育建筑的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代号
2.2 代 号
ATSE 自动转换开关电器 automatic transfer switching e-quipment
EMC 电磁兼容性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EMI 电磁干扰 electromagnetic interference
HDTV 高清晰度电视 high definition television
LPZ 防雷区 lightning protection zone
PA 主赛区(比赛场地) principal area
SELV 安全特低电压系统 safety extra-low voltage
TA 总赛区 total area
TSE 转换开关电器 transfer switching equipment
TV 标准清晰度彩色电视 television
Eh 水平照度 horizontal illuminance
Ev 垂直照度 vertical illuminance
Evmai 主摄像机方向垂直照度 vertical illuminance in the direction of main camera
Evaux 辅摄像机方向垂直照度 vertical illuminance in the direction of auxiliary camera
GR 眩光值 glare rating
Ra 一般显色指数 general colour rendering index
STIPA 扩声系统语言传输指数 speech transmission in-dex for public address system
Tcp 相关色温 correlated colour temperature
U1 最小照度与最大照度之比 the ratio of minimum illu-minance to maximum illuminance
U2 最小照度与平均照度之比 the ratio of minimum illu-minance to average illuminance
UGR 统一眩光值 unified glare rating
3 供配电系统
4 配变电所
5 继电保护及电气测量
6 应急、备用电源
7 低压配电
8 比赛场地照明
9 应急照明及附属用房照明
10 常用设备电气装置
11 配电线路布线系统
12 防雷与接地
13 设备管理系统
14 信息设施系统
15 专用设施系统
16 信息应用系统
16.0.1 体育建筑信息应用系统应根据体育建筑的等级、规模等确定系统配置,并应符合表16.0.1的规定。
表16.0.1 体育建筑信息应用系统的配置
注:表中√表示应采用;○表示宜采用;×表示可不采用。
16.0.2 体育建筑的信息查询和发布系统应具有向新闻媒体工作人员、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官员、竞赛组织者等提供比赛成绩信息、赛事组织信息、场馆服务信息的检索、查询、发布和导引等功能。
16.0.3 体育建筑的赛事综合管理系统应具有人员注册及制证管理、综合成绩处理和赛事服务管理等功能。
16.0.4 体育建筑的大型活动(赛事)公共安全信息系统应具有对体育建筑内涉及公共安全的信息进行采集、记录、分析、处理、发布的功能。
16.0.5 体育建筑的场馆运营服务管理系统应具有向场馆经营者提供经营管理、行政办公、物业运营管理和大型活动管理等功能。
17 机房工程
18 电磁兼容与电磁环境卫生
18.0.1 体育建筑电磁兼容与电磁环境卫生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的规定。
18.0.2 体育建筑的观众席、新闻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磁环境宜为一级电磁环境,其他非人员密集场所宜为二级电磁环境。
18.0.3 体育建筑中电磁兼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种设备的电磁干扰EMI发射限值和抗扰度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EMI骚扰信号源应根据其频率、功率采取输出滤波、电磁屏蔽等电磁兼容措施;
3 EMI敏感设备应根据所处电磁环境采取输入滤波、电磁屏蔽等电磁兼容措施;
4 各电子信息系统宜根据需要在输入、输出等环节采取信号隔离措施,且电子信息系统的接地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