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十四五”(2021年-2025年)工作思路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十四五”(2021年-2025年)工作思路
“十四五”时期(2021-2025),我国将踏上社会主义建设新征程,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生活水平和国家治理水平将得到大幅提升。与此同时,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会引发更高层次的需求,从而对城市建设提出更高要求。“十四五”期间,回民区住建局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在争创优秀营商环境、聚焦城市服务功能品质提升、打造生态宜居城市、推动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出新的成绩,谱写回民区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十四五”期间我局各项工作思路如下:
一、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城市服务功能
一是对辖区内未建成市政道路进行建设改造,加大地下管网建设改造力度,对我区各类地下管网设施进行全面改造升级。二是打通断头路,完善支路网、畅通微循环,着力破解群众出行难问题。三是背街小巷改造。按照全区道路实际情况,进行小街巷破损路面、便道等基础设施进行维修及因破路挖掘需修复的道路进行维修,对城管数字案件及12319城建举报案件中涉及辖区道路及便道破损的案件进行处理,不断完善我区市政基础道路。
二、加强绿化建设,打造生态宜居环境
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强力推进首府城乡一体化建设要求,以“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努力改善城市环境,全面提升首府形象”为目标,通过5年努力,争取使回民区建成区绿地面积达到1105公顷,绿地率达到36.83%,绿化覆盖面积达到1200公顷,绿化覆盖率达到40%;人均绿地面积不低于31.57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7平方米,把呼和浩特市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生态良好、功能齐全,具有独特草原文化特色的现代化宜居城市。一是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绿化建设保护。三是要建立健全城市绿化法律、法规,完善规划建绿的责任体系。四是要建立健全绿化建设及养护管理规范、标准及措施。五是要补足对庭院及居住区绿地管理的空缺,大力开展“园林庭院、园林小区”创建活动。
三、改善居住环境,积极推进城市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提升群众幸福感。
一是对我区棚户区(城中村)项目再次进行梳理,查漏补缺,完善历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中存在的遗留问题。同时积极对接市住建局,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审查、补贴资金发放等相关工作,从解决老百姓的实际问题出发,替他们排忧解难。
二是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加大改造小区“海绵城市功能”,把老旧小区改造成基础设施完善、居住环境整洁、社区配套齐全、管理机制长效的社会服务综合体。
四、优化建筑行业营商环境,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严格按照“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开展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服务便利化水平。全面实现申办事项“无纸化”“零跑腿”目标。实现施工许可证等电子证照在线打印,有效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继续精细化梳理全国政务一体化平台,实现全国政务一体化平台事项实现网上办理。继续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重点项目前期手续帮办代办工作要求,推动项目审批提速增效。
五、加强建筑领域管理,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继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发展、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着力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推进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渣治理体系建设,并继续按照监督计划对我局监管的在建项目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工作。
二是紧紧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开展监管工作,严把开工项目必须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必须履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程序、必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建设各方主体责任。日常通过监督各方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按进度对施工实体质量进行抽查,对工程施工结构实体质量实施抽样检测等监管措施,确保监管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得到有效保证。
三是进一步优化招投标活动各环节,取消相关审查、审核、备案环节,加强招投标活动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工程招投标监管水平,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四是严格执行《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继续做好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其他建设工程消防备案工作,确保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
六、加大群众诉求办理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成立局级接诉即办督导工作组,负责接诉即办工作的协调定责,分级分类、督查督办、考核评价工作;二是提高案件派发准确性;三是加强培训、强化督导,加大培训指导力度,邀请市、区两级接诉即办工作领导小组到我局就接诉受理、办理流程、挂账剔除等业务进行专题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