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规划(2021-2030 年)
[可行性研究报告 - 规划计划]
发表于:2022-11-30 17: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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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呼和浩特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规划(2021-203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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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3 月 5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护好祖国北疆这道亮丽风景线。
呼和浩特作为内蒙古自治区首府,是呼包鄂榆、呼包鄂乌城市群的中心城市、黄河流域重要的节点城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决行动,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回应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有力举措,体现首府担当。
本规划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党中央推进新一轮东北振兴、西部大开发、京津冀协同发展、共建“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机遇,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为目标,提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山河同源、东西南北,云中统揽、天圆地方,十字格局、四梁八柱”顶层设计,明确呼和浩特市生态文明建设路线图,提出了守护好生态空间与生态安全、全面深化产业生态化与生态产业化、“打赢污染攻坚战,建设美丽新青城”、“城乡一体,全面发展”、“文旅融合,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等六大战略任务,并提出重点工程。
规划提出近期努力建成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力争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到2025 年,全面推进绿色发展,生态安全格局基础不断加强,环境质量得到根本性改善,初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一流“生态、品质、幸福、文化”首府基本建成。到 2030 年,空间布局优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水清岸绿,蓝天常在,科技昌盛,文化繁荣,社会善治,人民幸福,全面建成“生态、品质、幸福、文化”首府。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贡献力量。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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