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十九大将建设生态文明提升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千年大计”的高度,十九届六中全会肯定了十八大以来我国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历史成就,提出了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方针。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指出内蒙古生态状况不仅关系全区各族群众生存和发展,还关系华北、东北、西北乃至全国的生态安全,习总书记强调要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把内蒙古建设成为祖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自 2017 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共组织开展并命名表彰了5 个批次 362 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树立了一批先进典型。内蒙古自治区积极响应并以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为抓手,持续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目前自治区共有 1 个盟市(兴安盟)和7 个旗县市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鄂托克前旗、阿尔山市、根河市、乌兰浩特市、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被授予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荣誉称号。
赛罕区地处内蒙古中部,位于首府城市拓展主方向上,是国家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的重要节点,同时也是首府国土面积最大、常住人口最多的城区,地理位置优越。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了系列成效。2021 年 10 月,呼和浩特市召开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推进大会,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包钢强调,要以“创就创成”的决心系统谋划、扎实推进,全力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赛罕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紧跟全市步伐扎实推进相关工作,提出争创自治区及全市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的“排头兵”和“主力军”。2021 年 12 月,区人民政府印发《赛罕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2022 年 2 月,成立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5 月,编制完成《赛罕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 年)》并通过自治区组织的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