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满洲里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
二〇二一年十月
目录
总 则 1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1
第一节 现状 1
第二节 规划实施成效 2
第三节 形势与要求 4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 6
第一节 指导思想 6
第二节 基本原则 6
第三节 规划目标 7
第三章 勘查开发总体布局 10
第一节 勘查开发保护区域布局 10
第二节 能源资源安全保障布局 11
第三节 优化建筑用砂石矿产资源开发布局 11
第四章 矿产资源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 13
第一节 勘查开发调控方向 13
第二节 合理确定开发强度 13
第三节 开发利用结构调整 13
第四节 节约与综合利用 14
第五章 规划区块划定与监督管理 16
第一节 勘查规划区块划定 16
第二节 矿产资源勘查监督管理 16
第三节 开采规划区块 17
第四节 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 17
第六章 绿色矿山建设与矿山地质环境 19
第一节 绿色矿山建设 19
第二节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20
第七章 规划实施管理 22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22
第二节 建立完善的规划实施责任考核制度 22
第三节 健全完善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 22
第四节 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22
第五节 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 23
第八章 环境影响评价 24
第一节 环境现状与回顾性评价 24
第二节 规划协调性分析 25
第三节 环境影响评价 26
第四节 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28
第五节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30
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提高矿产资源的供给保障能力既是资源安全和经济安全的需要,也是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为统筹部署满洲里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保障矿产资源对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配套法律法规、《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满洲里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编制《满洲里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是满洲里市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重要依据。涉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行业和区域规划应和本《规划》相衔接。
本《规划》适用范围为满洲里市所辖行政区矿产资源。
本《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到2035年。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自然地理与经济概况。满洲里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东邻新巴尔虎左旗,西邻蒙古国,南依新巴尔虎右旗,北接俄罗斯与陈巴尔虎旗。全市东西最长50公里,南北最宽34公里,总面积453平方公里。全市处于呼伦贝尔高平原和大兴安岭边缘过渡地带,主要地形为波状起伏的丘陵和山间洼地为主,地形总体呈西高东低,西部为低山草原区、中北部为中心城区及口岸,西南部为扎赉诺尔煤盆地及达赉湖流域。
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15.05万人,居住有汉、蒙、回、朝、俄罗斯等20多个民族。满洲里是内蒙古自治区计划单列市,是中国最大的陆运口岸城市,是国务院确定的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边境旅游试验区。全市下辖扎赉诺尔区、新开河镇、敖尔金街道、兴华街道、北区街道、东山街道、南区街道。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141.5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8.20万元。
矿产资源概况。满洲里市矿产资源主要以煤炭为主,其次为非金属矿产及矿泉水。截至2020年底,全市已发现矿产有15种(含亚矿种),其数量占内蒙古自治区已发现矿产种类的9%。全市已查明或初步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有5种,矿产地7处,其中煤炭矿产地3处、水泥用石灰岩1处、膨润土1处、珍珠岩1处、矿泉水矿产地1处。列入《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表》的矿区4个,其中煤炭3个,膨润土1个。
煤炭是本市的优势矿产,地质勘查工作程度较高,开发历史悠久,截至2020年底,保有资源量46.47亿吨,主要分布在扎赉诺尔区及开放山(部分位于新巴尔虎右旗)一带,其中扎赉诺尔矿区保有资源量43.07亿吨,开放山煤矿(区)保有资源量3.40亿吨。
石灰岩、地热、矿泉水等非金属类矿产地质勘查工作程度较低,但资源潜力较大。砂石粘土资源丰富,开采技术条件简单,主要分布于扎赉诺尔区和东湖区,开发程度较高。
矿产资源勘查。本市矿产资源勘查起步较早,主要以煤炭勘查为主,勘查程度较高,其次主要以水文地质等基础性地质调查为主。截至2020年底,全市设置探矿权1个,位于本市东南部扎赉诺尔区(大部分位于新巴尔虎左旗),登记面积25.60平方千米,勘查主矿种煤炭,勘查阶段勘探,资源赋存情况已查明,查明煤炭资源量75221万吨,处于保留阶段。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设置采矿权14个,登记总面积105.02平方千米。按矿种分煤炭6个,采矿权登记面积104.27平方千米,砂石土8个,采矿权登记面积0.75平方千米;按规模分大型6个、中型6个、小型2个,大中型矿山占比85.71%。2020年全市生产矿山12个,停采矿山2个。
2020年开采原煤2280万吨,开采建筑石料60.49万立方米。2020年实现矿业总产值36.43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25.75%,其中煤炭矿山实现矿业产值35.96亿元,建筑石料矿实现矿业产值4661.85万元。
矿业绿色发展。通过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引导,企业主动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截至2020年底,完成了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灵露煤矿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并成功列入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库。企业认识转变,形成“要你建”到“我要建”的理念转变,实现了从概念到理念再到共识和行动的跨越,基本扭转了传统粗放浪费模式,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矿业发展新模式和新格局初步形成。
“十三五”期满洲里市认真实施矿产资源规划,依法审批和监督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矿产资源规划实施取得明显成效,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完成。
矿产资源开发结构不断优化,矿业转型升级成效显著。通过整合、调整、重组等方式初步优化了建筑用砂石矿山布局,矿山数量由2015年的17个减少到14个,大中型矿山比例由35.25%提升到85.71%,初步解决了开发 “小、散、乱”的不合理布局。矿业结构调整成效显著,矿业开发布局趋于合理、矿产资源开发集约化、规模化程度显著提升。
资源节约利用水平不断提升,资源高效利用成绩突出。煤炭矿山通过开展开采工艺改进、规范储量登记统计和开采工作面管理,平均采区回采率由2015年的74.65%提升到84.98%,提高10.33个百分点。全市生产矿山持续开展了固废等治理能力建设。煤炭矿山通过矸石回填采空区等利用基本实现固废有效处置,井下疏干水通过场区绿化、洒水降尘等基本实现了循环高效利用,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力度不断加大,地质环境改善明显。全面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完成了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制度向基金制度转变。矿山企业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意识进一步增强,积极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义务,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及矿山年度治理计划书,建立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基金账户,并按照要求足额缴存和提取使用治理基金。在期生产矿山累计投入治理资金4061.42万元,完成治理面积3.99平方千米,基本实现了“边开发、边保护、边治理”。各级政府资金累计投入治理资金5330.46万元,开展了扎区北煤沟历史遗留地质环境集中连片区、敖尔金新区西南、机场南侧与产业园区、呼伦湖综合整治、灵泉啤酒厂西侧等历史遗留废弃采坑治理项目5个,完成治理面积2.79平方千米,历史老矿区和城市周边三区两线等重点区域矿山地质环境基本得到治理,基本实现了矿产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矿产资源管理改革不断创新,管理水平不断提升。配合自治区开展了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和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开展绿色矿山专项培训,企业绿色发展理念初步形成,一家矿山企业列入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矿业绿色与转型升级成效显著。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了矿产资源保护、勘查开发管理,优化了矿业权审批程序,提高了矿产资源管理审批效率。发布了满洲里市地区砂石土类矿产资源市场出让收益基准价标准,逐步完善了矿产资源产权制度与收益分配制度。积极推动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实施了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和制度,矿产资源管理逐步由重事前审批转向重事中事后监管。
“十四五”时期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对矿产资源安全保障、矿业转型升级高质量绿色发展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将面临新的挑战。同时“十四五”期满洲里市提出了着力打造面向东北亚的国际贸易基地、跨境旅游基地、进出口加工制造基地、能源开发转化基地和国际物流中心,全面推进新时代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的要求,对开展对外合作带来发展机遇,对地质勘查转型发展与资源开发转型发展带来新机遇。
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要求矿业应守好环境底线。满洲里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全市生态环境地位突出。本市煤炭资源开发历史久远,以往粗放发展引发的地面沉陷、地裂缝、剥离土堆存等生态环境治理问题尚未根除,欠账较大。“十四五”时期是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关键时期,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对全市矿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妥善处理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生态保护的关系,守好生态底线,严格新建矿山准入条件,持续加强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力度,加强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进程,实现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资源保障更加有力。“十四五”我国将正式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仍将持续增长。本市查明矿产主要以煤炭为主,矿产资源结构单一,承担着东北地区乃至全国煤炭保供重要任务,但资源家底有限。“十四五”期发电供热用煤高峰短期供需保障不足等问题仍然存在,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矿产供需仍然会处于高位。“十四五”期需进一步调整勘查方向,加大扎赉诺尔矿区煤炭勘查力度,提升资源储量级别,增加保障接续,实现能源资源有效保障供应。
绿色高质量发展要求矿业必须加快转型升级。本市煤炭资源较丰富,开发起步较早,为国家重要能源资源基地,但矿产品仍以销售原煤为主,下游产业链条尚未形成,煤炭产业发展转型升级需求迫切、清洁发展水平亟待提高。砂石等小型矿山开发利用方式还比较粗放,资源利用效率较低,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差。“十四五”期全市需加快转变资源开发利用方式,一方面需严控增量,提高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合理控制采矿权总数;另一方面需盘活存量,加快技术创新,加强煤炭矿区资源开采技术条件研究,提高生产矿山资源利用效率,鼓励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建设智能化、现代化煤炭矿山。持续改善矿山生态环境,全面推动矿业绿色发展,矿区生态环境优美,经济社会良好发展。
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矿产资源管理创新发展。随着全面实施同一矿种矿业权出让登记同级管理、矿产资源压覆登记下放等系列“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迫切需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改革创新,不断优化矿业领域营商环境,规范细化本级登记发证权限矿种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压缩矿业权登记审批时限,精简申请材料,优化办理流程,提升服务效率,依托网络技术平台强化矿业权登记审批、储量评审备案、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等服务管理,构建符合本市实际的矿产资源管理新机制。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对东部盟市发展的工作要求,围绕自治区“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的发展定位,聚焦“五个走在沿边地区前列”的发展目标;推进地热、矿泉水资源勘查,提升煤炭矿区资源储量级别,加快煤矿优质产能释放,提升能源资源保障能力。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空间管控,严控增量、做优存量,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依托科技创新为引领提升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实现矿业绿色发展转型升级与低碳可持续发展。将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矿产资源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开放引领、贸工一体的陆路口岸城市转型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立足新发展阶段,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贯穿矿业全过程和全领域,实现矿业提质增效,促进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坚持矿业发展服从生态保护,统筹部署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以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实现矿业更高质量、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实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坚持需求导向、重点保障。加强煤炭、地热、矿泉水等矿产的勘查,合理、有序投放矿业权。加快煤矿优质产能释放,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保障资源供应安全,助力经济发展。根据地方发展需要及资源禀赋、区位条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一步优化砂石资源布局,调控开采总量,促进资源开发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坚持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以科技创新为发展,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装备,不断提升矿产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水平,推动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推动资源能源绿色开发,统筹地下资源能源开发与地上城镇发展,支持资源枯竭型矿山转型与可持续发展。有效整合各类生产要素,提高要素配置效率,主动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推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转型升级、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沿边开放、统筹发展。积极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以市场为导向,发挥本市与俄罗斯、蒙古国相毗邻的区位优势,依托中俄蒙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加强国际贸易与合作,主动参与矿产品国际贸易,建立开放式、多元化的矿业格局,形成互利共赢的矿业国际合作新局面。
坚持改革创新、强化管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建成 “公开透明、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统一开放”的矿业权市场体系。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政府引导,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实行矿种差别化管理,加快自然资源管理从侧重于行政手段向综合运用多重管理手段转变,要充分应用综合信息科技手段,加强对矿业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健全矿产资源规划体。
到2025年,基础地质工作程度全面提升,地质工作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地热矿泉水等清洁矿产找矿获得重大突破,资源保障更加有力。资源开发布局更加合理,资源利用更加高效,矿业绿色转型升级发展效果显著。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程度进一步提高。全面拓宽地质工作服务领域,开展城市饮水安全调查、地质灾害调查。加强地热矿泉水等清洁矿产勘查,力争获得新突破,新发现重要矿产地1-2处,加强扎赉诺尔矿区煤炭资源勘查力度,提升储量级别,新增后备资源区一处。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总体布局进一步优化。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空间管控要求,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扎赉诺尔煤炭矿区矿业权设置更加科学合理,稳步推进扎赉区建筑石料开采区资源整合,实现布局更加合理,管控更加有效,矿产资源开发与区域经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平进一步提升。落实上级规划总量调控、规模调控、开发强度调控要求。矿山数量进一步减少,规模化程度明显提高,全市矿山数量控制在14个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到90%以上,新建矿山储量规模达到中型及以上。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矿山“三率”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煤炭开采动态稳定在1790万吨左右,资源就地转化率进一步提高,建筑用砂石年开采总量控制在48万立方米。
——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全面形成。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进程,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三级联创的工作体系,实行第三方评估制度和绿色矿山名录管理制度。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生产矿山实现 “边生产、边治理”,做到“应治尽治”,矿山地质环境持续好转;闭坑矿山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并按相关规定开展闭坑验收工作,实现矿区环境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相适应。
——矿产资源创新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矿政管理“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依法管矿、依法行政,健全矿业权人信用约束监管制度,充分发挥勘查开发市场化调节作用。全面推进矿产资源体制机制改革,健全矿业权人信用约束监管制度。矿业权审批登记、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等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矿产资源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专栏一 主要规划指标 | ||||
类 别 | 指标名称(单位) | 2021-2025年 | 属性 | |
矿产资源勘查 | 新发现矿产地(处) | 1-2 | 预期性 | |
煤炭新增资源量(万吨) | 500 | 预期性 | ||
矿泉水新增资源量(涌水量:万立方/日) | 20 | 预期性 |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 开发强调调控 | 煤炭开采总量(万吨) | 1790 | 预期性 |
建筑石料开采总量(万立方) | 42 | 预期性 | ||
建筑用砂采总量(万立方) | 6 | 预期性 | ||
矿山总数量(个) | 14 | 预期性 | ||
煤炭矿山数量(个) | 6 | 预期性 | ||
砂石矿山数量(个) | 8 | 预期性 | ||
结构优化 | 大中型矿山比例(%) | 90 | 预期性 | |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 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率(%) | 100 | 预期性 | |
2035年展望。到2035年,能源资源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实现,地质工作服务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更加有力,矿产资源结构布局稳定成型,矿业开发集聚效应、规模效应和矿业高质量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一致。大中型智慧矿山建设基本完成,形成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矿产资源管理和矿业权市场监管制度更趋完善。全市矿业绿色、安全、创新、协调的矿产资源保障体系基本建立。经济发展潜力充分发挥,创新引领、加快转型、多元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立。
落实自治区区域发展布局、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负面清单管控要求,综合考虑本市矿产资源禀赋、经济发展、开发现状、产业布局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特点,布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区域布局。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功能分区,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地、自然保护区外的生态保护红线、草原生态保护范围管控及差别化管控要求。
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确定的矿业勘查开发空间,坚持点上开发面上保护的原则,按照促进产业相对集中与合理布局的方针,明确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区域布局,确定区域差别化发展定位和政策导向,推动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推进东南部区域绿色发展。包括本市东南部扎赉诺尔区、西北部东湖区及开放山一带。以现有灵露煤矿、灵东煤矿、灵泉煤矿等为重点,持续推进建设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打造规模化、智能化、现代化煤炭矿山。落实国家“蒙东(东北)煤炭资源基地”建设要求,建设国家规划矿区。加强区域煤层气、地热清洁能源勘查力度,引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由传统能源向非常规能源转型。实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推进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以扎赉诺尔、东湖区现有建筑石料矿山为重点,优化开发布局,打造绿色清洁生产资源基地,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中北部口岸地区协调发展。依靠中俄互市贸易区和边境经济合作区区域有优势。加强与俄罗斯和蒙古国毗邻地区经济合作,主动服务中俄蒙合作先导区建设,积极融入中俄蒙“海赤乔”次区域国际合作金三角建设。
在落实国家、自治区规划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布局落实上级规划煤炭资源基地和国家规划矿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煤炭资源基地与国家规划矿区内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的管控措施,统筹规划安排矿产资源开采活动,优化资源配置,积极推进解决已有煤炭矿业权空间叠置问题,合理优化布局,促进资源整体开发,推动优质资源的规模开发集约利用,实现有序开发、规模开采和集约利用。加强区内矿山开采条件技术研究,提升采区开采回采率,严格准入门槛,延长产业链条,建设绿色矿山,打造现代化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示范区域。有效发挥“以储保供”作用,稳定保障东北地区煤炭供应,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发展,全面完成煤矿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工作任务。
集中开采区布局:按照规模化、产业化、整体开发的原则,将建筑用砂石资源相对富集、矿业权集中连片、开采技术条件简单、符合生态安全要求的区域划入集中开采区。划定砂石集中开采区2处,总面积21.15平方千米。
专栏二 集中开采区规划表 | ||||||
编号 | 名 称 | 所在行政区 | 面积 (km2) | 已设采矿权数量(个) | 拟设采矿权数量(个) | 主要矿产 |
CS001 | 满洲里扎区建筑石料集中开采区 | 扎赉诺尔区 | 18.21 | 6 | 5 | 建筑石料 |
CS002 | 满洲里东山街道建筑石料集中开采区 | 东山街道 | 2.94 | 2 | 3 | 建筑石料 |
——满洲里扎区建筑石料集中开采区:位于满洲里市东南部扎赉诺尔区,范围面积18.21平方千米,区内已设建筑石料采矿权6个,合计总生产规模48万立方米/年,拟新设建设石料采矿权5个。综合考虑总体布局,征求相关企业意愿,稳步推进区内已设采矿权整合,提升规模化程度,打造清洁环保建筑骨料生产线,保障扎赉诺尔区及满洲里市基础设施建设。
——满洲里东山街道建筑石料集中开采区:位于满洲里市北部东山街道,范围面积2.94平方千米,区内已设建筑石料采矿权2个,合计总生产规模15万立方米/年,拟新设建设石料采矿权3个。综合考虑总体布局,征求相关企业意愿,稳步推进区内已设采矿权整合,提升规模化程度,打造清洁环保建筑骨料生产线,保障满洲里市及口岸基础设施建设。
集中开采区内摸清资源禀赋及开发利用条件,合理设置采矿权,探索建立建砂石土“净矿”出让工作机制。优化砂石土开采相关审批流程,缩短审批周期,提高审批效率。积极推动砂石土开采基地建设,形成以开采基地为主体的建筑石料保障体系。支持绿色环保砂石生产,加快产业技术创新,不断提升工艺装备、污染防治、综合利用、安全生产。集中开采区内实行采矿权动态平衡,明确采矿权总数、开采总量,引导集中开采、规模开采、绿色开采。合理确定矿区范围,相邻采矿权应满足安全生产距离要求,可整体开发的不得分割,严禁一矿多开、大矿小开,将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进行有机统一。
矿产资源勘查方向:重点勘查煤层气、地热等能源矿产,白云岩等非金属矿产,以及地下水、矿泉水等水气矿产。推进扎赉诺尔矿区边角区煤炭勘查工作,提高煤炭资源储量级别,增加资源储备能力。加大扎赉诺煤炭矿区煤层气勘查研究,力争获得新突破。加强本市白云岩、矿泉水等勘查力度,力争新增可转采大中型矿区1-2处。
矿产资源开发方向:重点开采煤炭、地热、矿泉水。禁止新建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可恢复性破坏的开采项目。
落实上级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强度管控要求,结合满洲里市矿产资源特点、开发利用现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及下一步矿业权投放计划,提出开采总量及矿山数量调控要求。
矿山数量调控。控制矿山数量,积极推进矿产资源整合,逐步关停技术落后、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严重、安全生产条件差的矿山。到2025年底,全市在期矿山数量控制在14个以内,煤炭维持现状保持在6个以内,不再新增,砂石矿山总数控制在8个以内。
开采总量调控。稳定供给,合理调控开发强度,维持全市供需平衡。规划期内,全市煤炭年开采量动态稳定在1790万吨左右,建筑石料年开采总量控制在42万立方米,建筑用砂年开采总量控制在6万立方米。
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新建矿山严格执行矿山开采最低规模标准,设计开采规模与矿区储量规模相适应,严禁大矿小开、一矿多开,促进矿山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开采。严格新建煤矿准入,新建井工煤矿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吨/年,改扩建煤矿改扩建后产能不低于120万吨/年。新建建筑石料矿山开采规模不低于5万立方米/年,新建建筑用砂矿开采规模不低于6万立方米/年,新建矿泉水不低于5万立方米/年。
专栏三 新建矿山最低规模一览表 | |||
序号 | 矿种名称 | 开采规模单位 | 规模 |
1 | 煤(地下开采) | 原煤万吨 | 300 |
2 | 煤层气 | 亿立方米 | 0.1 |
3 | 地热(热水) | 万立方米 | 1 |
4 | 冶金用白云岩 | 矿石 万吨 | 50 |
5 | 建筑石料 | 万立方米 | 5 |
6 | 建筑用砂 | 万立方米 | 6 |
7 | 矿泉水 | 立方米/日 | 5 |
生产矿山规模结构调整。进一步优化煤炭和砂石矿产资源开采布局,重点解决矿业权叠置等历史布局不合理问题,以具有资金、管理优势的矿山企业为主体,通过资源入股、采矿权转让、联合开发等方式,对准入门槛以下、一个矿体存在多个开采主体、安全距离不够、具有整合意愿的多个小型矿山进行整合重组,力争全市在期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90%以上。推动矿产资源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安全有序开采,建设集约化、规模化开采基地。
加强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全面实施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勘查与评价。加大褐煤提质基础研究力度,清洁高效利用煤炭资源,大力提高煤炭就地转化率。支持煤炭矿山使用先进煤炭洗选设备,支持煤炭分级分质阶梯利用综合利用,加快推进煤矸石智能分选等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煤炭产业稳产增效。
加大矿山固废及疏排干水的综合利用。以扎赉诺尔区煤炭资源为依托,加强煤炭开采、洗选和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剥离土、煤矸石、矿井水利用能力,积极发展下游产业。推动资源开发与下游行业耦合发展,支持资源型企业的低碳化、绿色化、智能化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严格执行“三率”指标要求。加快推进矿产资源领域创新驱动发展,践行创新发展和绿色发展理念,推广《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进一步提升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因地制宜,因矿施策,鼓励煤炭井工开采矿山通过开展开采工艺、开采技术条件、采空区管理研究,引进先进开采设备,完善储量登记统计管理监督机制,加强矿山开采工作面监督管理等举措,切实提高资源开采回采率,杜绝“采富弃贫”、“乱采滥挖”、“取近舍远”等不按设计顺序开采等浪费资源现象,实现矿山开采回率达到国家先进水平。
规划期内结合本市区域成矿地质背景,拟设置勘查区块2个,其中地热1处,拟设勘查程度为普查,规划面积3.08平方千米;矿泉水1处,拟设勘查程度为普查,规划面积3.06平方千米。
专栏四 探矿权设置区块一览表 | ||||
区块名称 | 勘查主矿种 | 勘查程度 | 面积(km2) | 设置类型 |
满洲里市东湖区地热资源普查 | 地热 | 普查 | 3.08 | 空白区新设 |
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地区矿泉水普查 | 矿泉水 | 普查 | 3.06 | 空白区新设 |
规范探矿权设置与准入。勘查区块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有利于矿区整体勘查开发,勘查区块面积不小于一个基本单位区块,一个勘查规划区块原则上只设一个勘查主体。探矿权准入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自治区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及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等要求。探矿权申请人的资金能力必须与申请的勘查矿种、勘查面积和工作阶段相适应。
完善矿业权市场体系。实行同一矿种探矿权出让登记同级管理,按照政府规划指导、市场有效需求和勘查工作进展需要,对规划的勘查规划区块进行有序投放。推行矿业权竞争出让,严格控制矿业权协议出让。建立和完善矿业权交易市场,完善矿业权市场交易规则,加强矿业权交易信息平台建设,强化信用体系建设,保证信息完整畅通,促进矿业权交易安全。
大力推进绿色勘查。按照绿色勘查相关规范和要求,全面开展绿色勘查工作。将绿色勘查理念、要求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使勘查工作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处于可控、可恢复的范围。鼓励和支持社会出资的勘查项目创新推进绿色勘查,加大绿色勘查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艺的研究与应用推广,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勘查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扰动、污染和破坏。
加强勘查监督管理。规范探矿权人的勘查活动,严禁无证勘查和非法勘查。结合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强化信用约束,建立促进矿业权人和地勘单位诚信自律机制,进一步加强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监管,实施探矿权信息公示制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开展督察检查,加大抽查监督力度。
完善探矿权退出机制。矿业权人自身原因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延续登记的,由负责出让登记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纳入已自行废止矿业权名单,并向社会公告。勘查许可证剩余有效期不足三个月的,矿业权登记机关可在本级或上级机关门户网站上滚动提醒。每年年底前,负责出让登记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通过配号系统完成本级审批登记的有效矿业权确认,并在自然资源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按照同一矿种矿业权出让登记同级管理的要求,规划重点对本级登记权限的砂石类矿产资源采矿权区块进行规划,设置建筑用砂石开采区块5个,其中建筑石料4处,建筑用砂1处,规划面积0.21平方千米。重点保障满洲里市基础建设。规划期应积极引导砂石采矿权向集中开采区内布局。
专栏五 采矿权设置一览表 | ||||
区块名称 | 开采主矿种 | 面积 (平方千米) | 设置类型 | 所在行政区 |
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灵泉六号坑东采砂场 | 建筑用砂 | 0.0061 | 空白区新设 | 扎赉诺尔区 |
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南山建筑石料矿 | 建筑用安山岩 | 0.0566 | 空白区新设 | 扎赉诺尔区 |
满洲里市东湖区胪滨南建筑石料矿 | 建筑用安山岩 | 0.0636 | 空白区新设 | 东山街道办 |
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西侧建筑石料矿一采区 | 建筑用凝灰岩 | 0.0401 | 空白区新设 | 扎赉诺尔区 |
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西侧建筑石料矿二采区 | 建筑用凝灰岩 | 0.0485 | 空白区新设 | 扎赉诺尔区 |
规范开采区块管理。开采规划区块是指导采矿权设置的主要依据。一个开采区块原则上只设置一个开发主体。严格控制建筑用砂石采矿权数量,在采矿权总数不突破规划调控指标的前提下,按照政府规划指导、市场有效需求进行合理投放,一律实行市场出让。
严格新建矿山准入管理。采矿权准入应符合生态环境管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行负面清单管控。新建矿山建设规模不得低于最低开采规模,且与占用资源储量规模相匹配,资源储量为大型的非煤矿山、大中型煤矿应达到勘探程度,其他矿山应当达到详查及以上程度。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资源达到普查及以上程度可直接出让采矿权。
规范普通建筑用砂石采矿权审批登记。探索普通建筑用砂石采矿权“净矿”出让制度,加强出让合同的管理工作。为保障重点工程与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临时建筑用砂石资源,出让期要和工程建设期相一致,到期后不再延续,同时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水土保持、矿山复绿等方面的工作。科学合理制定采矿权近期、中期和长期市场投放计划,实现砂石矿产资源供需的动态平衡,避免采矿权无序投放、市场恶意竞争现象。
加强开发监督管理。深入推进“放管服”,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采矿权登记审批效率。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扩大网上审批范围,优化审批流程。规范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及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简化归并评审备案和登记事项,全面推进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加强采矿权信息公示抽查监督管理。
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将新建矿山、生产矿山全部纳入全市绿色矿山建设范围,从矿区环境、矿山开发利用及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与节能减排、矿山创新建设、矿山管理与企业形象等方面为重点,全面推动绿色矿山建设。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标准引领、政策扶持、强化监管,责任落实、激发活力”的绿色矿山建设新机制。
严格新建矿山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开采。将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纳入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内容并严格审查,严禁采用国家限制和淘汰的采选技术、工艺和设备,从源头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推进生产矿山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明确建设方向和具体任务,通过实施升级改造,不断改进开发利用方式,提高开发利用水平,全面推进矿区土地复垦,落实企业社会责任,实现合理开发、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矿地和谐,在规定期限内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露天开采矿山。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力度,要求恢复治理后的各类场地与周边自然环境和景观协调一致,因地制宜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强煤炭储煤场所、砂石骨料生产无尘化治理,推广封闭式生产线,实现全过程无尘化作业。
——井工开采矿山。严格控制地表变形沉降,推广保水、控制地表沉降等先进开采技术,控制废石、矸石排放量,实现废石不出井,进一步提高“三率”水平和“三废”利用率,以资源高效开发和循环利用为核心,通过技术创新,优化工艺流程,实现采、选过程的环境扰动最小化和生态再造化,选用大型、高效、先进、节能的技术装备,实现矿石开采、铲装、运全流程机械化,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助化换人。采用计算机和智能控制等技术建设数字化、智能化矿山,实现信息化和工业化的深度融合。
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监督管理。矿山企业是绿色矿山建设的责任主体,完成绿色矿山建设任务或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相关标准的矿山企业应进行自我评估,市政府按照规定程序组织自然资源环保等部门开展现场核查,并公布核查结果,符合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的,逐级上报有关主管部门,纳入绿色矿山名录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进入绿色矿山名录的企业,可享受国家、自治区制定的矿产资源、土地、财税金融等相关优惠政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已列入绿色矿山名录的矿山进行监督检查。对在规划时间内或经评估未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的矿山企业,由相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对违反法律的依法进行处罚。对逾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矿山企业,按程序从绿色矿山名录中移除,取消对应优惠政策并公开曝光。对拒不整改或难以整改到位的矿山企业,综合运用法律和经济手段,依法实施关闭。
严格新建矿山地质环境准入要求。新建(改、扩建)要坚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山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实行严格的矿山环境准入制度,矿山严格执行地质环境准入制度,开发方式、方法要充分论证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采取先进工艺和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避免和减轻对生态环境、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等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和破坏程度。
强化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成效。生产矿山要全面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和矿山土地复垦义务,及时编制和修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公示备案。严格落实资源开采相关各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和年度治理计划书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并开展治理。坚持“边开采、边治理”原则,同步恢复治理资源开采引发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采空沉陷、土地盐碱化、水位沉降等生态环境问题。露天开采矿区要严格执行表土预先剥离、单独堆放生产工艺,实现各类场地与周边自然环境和景观协调一致,因地制宜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井工开采矿山要大幅减少固体废物排放,鼓励采用更多利用资源的井下充填绿色开采方式。
加大闭坑、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力度。支持资源枯竭闭坑、关闭矿山可持续发展,强化国有企业支持资源枯竭地区转型的责任,持续加大投入力度,解决好民生问题。大力培育接续替代产业,扶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打造一批接续替代产业园区和集聚区。深入实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和工矿区改造提升工程,支持开展重大安全隐患区居民避险搬迁、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接续替代产业平台等项目建设,有效改善矿区的生产生活条件。
强化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建立动态化的监管机制,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管理机制。由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有关标准组织专家,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年度治理计划提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基金提取与使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效果等方面开展随机抽检,并采取相应的惩奖措施,切实提高矿山环境治理成效。
成立规划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满洲里市政府主管矿产资源副市长担任,小组成员由满洲里市发改、工信、财政、生态环境、住建、交通、农牧、文旅、林草等有关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满洲里市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局落实政府统一部署,与发改、工信、财政、生态环境、住建、交通、农牧、文旅、林草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搞好政策衔接,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形成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加强规划信息化管理,推进规划的实施,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确保规划落到实处。新建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相关部门要就矿产资源开发是否符合“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区域生态环境承载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方面进行论证,论证可行后办理相关证照手续,论证不通过的严禁新上。
明确本级人民政府与部门的职责,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管理的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度,细化分解目标和任务,明确考核内容及考核办法,提出工作要求,确定责任主体,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体系,作为对有关主管部门负责人业绩考核的依据,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动规划有效实施。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形成综合评估报告。规划评估主要内容包括规划实施的进展与成效、各项任务执行情况、指标完成情况、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分析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形势,提出规划修编和调整的意见和建议,依据相关规定调整规划,完善规划管理。
将规划实施情况列入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的重要内容。构建旗市区人民政府和行政责任主管部门纵向监督,以及社会公众监督横向监督体系。对违反矿产资源规划进行勘查、开采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及时纠正,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规划编制过程中,同步开展规划数据建设,将规划空间布局等内容统一纳入自治区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系统,融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为矿产资源规划成果管理、辅助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满洲里市地处祖国北疆,是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区,边疆安全稳定屏障区。区内扎赉诺尔煤炭资源是国家重要的煤炭资源产地,多年的开发和建设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矿业产值占地区工业生产总值的25%左右,是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但矿业开发一定程度上势必会损坏土地资源、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只有通过科学环境承载力评估,在自然资源不受严重破坏并维护良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科学布局矿业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合理控制开发利用强度,才能实现矿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从源头上减轻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环境污染与生态风险,从生态保护角度论证规划的合理性与可行性,促进矿产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区域生态环境现状。2020年,满洲里市全年优良天数达到365天,达标比例为100%。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为18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年平均浓度为3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年平均浓度为12微克/立方米,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104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日平均第95百分位数为0.6毫克/立方米。全市额尔古纳河干支流3个地表水断面中Ι-Ⅲ类水质断面占100%,呼伦湖水质为劣Ⅴ类,水质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整体达到清洁土壤水平,土壤重金属污染物和有机农药残留量监测项目达标率均为100%。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整体生态环境质量良好。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现状。截至2020年底,全市在期矿山登记面积105.02平方千米,其中煤炭采矿权登记面积104.27平方千米,占采矿权总面积99.28%;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登记面积0.75平方千米,占采矿权总面积0.72%。全市矿业开发累计损毁土地面积25.47平方千米,其中在建及生产矿山占用损毁土地20.62平方千米,历史遗留矿山占用损毁土地面积4.85平方千米。
环境回顾性评价。“十三五”期满洲里市结合区域发展实际,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将生态环境保护始终放在首位,科学规划部署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生产矿山通过分期治理和年度治理,实现了边开采边治理,矿区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历史遗留矿山通过集中治理,三区两线等重点区域矿山地质环境基本得到治理,实现了矿产勘查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规划》在目标指标确定、总体布局落实、勘查开发调控及具体勘查与开发区块设置上与上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及负面清单进行了有效衔接,规划内容与各类规划和产业政策相适应、相协调。
目标指标协调性分析。《规划》结合本市矿产现状形式与要求,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发展三个方面提出了规划目标指标,指标均为预期性指标,指标制定符合本地区现状实际,符合绿色高质量发展要求,与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文件相适应。
规划与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规划》编制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了自治区矿产总体规划,落实了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生态环境功能管控要求,落实了《满洲里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发展定位,规划指导思想与发展定位与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相互协调。
规划布局与相关区划及敏感区的协调性分析。《规划》结合区域发展布局、国土空间规划、主体功能区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负面清单管控要求,明确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重点区域和生态保护重点区域,落实了上级规划划定的蒙东能源基地一处、扎赉诺尔煤炭国家规划矿区一处,规划总体布局符合满洲里市实际。《规划》划定建筑用砂石集中开采区2处,部署勘查区块2处、部署建筑砂石开采区块5处,规划内容与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湿地等敏感区不冲突。
开发利用强度和结构调控协调性分析。《规划》对矿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制定了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明确了开发利用结构调整、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方向和举措,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全过程。同时,《规划》立足于当前形势,对煤炭、金属、非金属等矿产开发提出了调控要求,合理控制开发强度,到2025年,煤炭开采动态稳定在1790万吨左右,建筑用砂石开采总量控制在48万立方米。《规划》开发利用强度和结构调控与地区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符合环保相关产业政策。
《规划》重点勘查矿种为煤层气、页岩气、地热等能源矿产,白云岩等非金属矿产以及地下水、矿泉水等水气矿产;重点开采矿种为煤炭、煤层气、地热、矿泉水。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过程中均会对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等造成一定的影响。
矿产资源勘查阶段环境影响。《规划》期内矿产资源勘查主要以地热清洁能源、矿泉水等水汽类矿种为主,矿产资源勘查面积较小、强度较低,主要以物探、钻探及地表调查为主,对生态环境扰动影响较小,随着勘查活动结束,通过及时治理,此类影响将随即减弱或消失。
——对生态环境影响:一方面表土开挖、弃土堆放压占植被,占压、开挖、施工、运输会导致植被破坏,影响景观协调和美观。另一方面槽探、钻探等施工会对原地形地貌、土壤和植被产生扰动、破坏,使其失去原有生态功能,造成新的水土流失,遇到暴雨时可能会引发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勘查期间施工范围一般较小,时间较短,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较大的破坏。
——对水环境影响:水污染源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勘查人员日常洗漱、生活所产生的少量污水,间断排放,主要含COD、BOD5、SS等污染物。勘查施工产生的废水如不妥善处理会对周围河流造成水质污染,钻探过程中钻具产生的油污、泥浆处理不当将一定范围内对水环境产生潜在污染。
——对大气环境影响:施工土方挖掘、钻孔、爆破、机械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尾气,施工机械及发电机产生的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对声环境影响:噪声的来源包括运输车辆噪声、施工设备噪声、发电机噪声等。施工过程中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预计不会对周边敏感目标产生较大影响。
——对土壤环境影响:探槽开挖时产生的临时土石方、钻探带出的、废弃的地质岩样等如果不妥善处理将形成水土流失,钻探施工产生的泥、浆油污如果处理不当会对地表土壤环境形成污染。
开采期间环境影响预测。矿业开发活动对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对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等的影响,分为露天开采和井工开采两种开采方式。
——生态环境影响:露天开采对土地的破坏主要表现为挖损和压占,矿山开采减少了植被的数量和生物量,影响了区域内植被生长环境,会加剧水土流失,改变区域原始景观。地下开采容易产生地表塌陷,大多由采空区和地下水疏干引起,地表塌陷会对塌陷区的地表建筑物及植被造成破坏,改变塌陷区的土地利用功能和格局。地面工业场地、堆场、矸石山、尾矿库等将占用土地,导致土地利用类型的变化,对地表植被造成破坏,改变区域景观。
——水环境影响:矿山开采水污染源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露天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疏干水有限,雨季汇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地下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矿井涌水水质一般较好,经过处理排入周边地表水体,不会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矿山生活污水经污水量有限,处理后回用。矿山生产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矿石洗选产生的污水,如果处理不当发生泄漏会周围水体等产生一定的影响。
——大气环境影响:废气主要为钻孔作业、凿岩、矿岩装运、运输及堆场产生的粉尘及爆破废气,排土场扬尘,通过有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对环境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声环境影响: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爆破噪声及振动、运输噪声等。通过采用一定的降噪措施可减小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影响。
——土壤环境影响:矿产资源开采产生的煤矸石、尾砂、废石等以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主,在堆放过程中不妥善处理,经水淋洗后部分物质溶解形成淋溶水,可能会渗入地下水、土壤,会对周边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矿产资源勘查过程环境保护措施。优化勘查产业布局,科学设置矿业权,避免在生态脆弱区、环境敏感区进行矿产资源勘查,落实《绿色勘查规范》要求,实现绿色勘查,将矿产资源勘查对环境扰动和影响降低到可控范围。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勘查单位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手段,推广应用航空物探、遥感、基岩浅钻等先进技术,适度调整或替代槽探等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勘查手段,严格落实勘查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实行探矿工程复垦制度,降低勘查活动对环境的扰动和影响。
——水环境保护措施:对勘查过程中人员生活产生的废水集中收集,做到不外排或处理达标后排放,对钻探过程中钻具产生的油污等污染物进行加强管理,集中收集妥善处理。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勘查过程中土方挖掘、钻孔、爆破、机械施工等采取设置围挡、覆盖、洒水抑尘等措施,可有效减缓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声环境保护措施:勘查施工过程中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对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勘查过程中尽量做到不占和少压土地资源,确需剥离表土,探槽开挖时,对产生的临时土石方暂存后及时进行清运和回填,及时恢复土壤结构。
矿产资源开发过程环境保护措施。新建矿山坚持从源头预防,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新建。在建、生产矿山全面落实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机制,强化矿业权人主体责任,将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影响降低到可控范围。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照国家及自治区产业政策,严格新建露天矿山准入,优化矿山总图布局,严格控制排土场废石数量,将露天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鼓励地下矿山采用充填式开采方式,争取废石不出井,合理控制地面塌陷,减少土地占用。开采结束后,对矿区实施土地复垦,进行植被恢复、重建工作,可将生态影响减缓到最低程度。
——水环境保护措施:矿山开采实施雨污分离,雨季汇水经过沉淀后用于场区绿化和洒水降尘,实现不外排。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疏干水要用于矿石洗选,实现循环利用,生活产生的污水经过处理达到生态部门要求及国家规定标准排放,可避免对水资源环境的影响。对于尾矿中的有毒有害物质,采用化学方式分解处理,尾矿堆放的尾矿库采取防渗措施,涉及重金属的废石废渣贮存时,应考虑防渗设计和渗滤液的收集处理,以避免对地下水、地表水污染。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矿山生产、运输、储存全过程的粉尘管理,实现全过程无尘化和自动化作业。矿石开采、运输、加工破碎环节通过采取湿式凿岩作业、安装袋式除尘器、洒水降尘、设置围挡、覆盖遮挡、降低车速等措施后,可减轻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化生产区和生活区布局,通过隔声减震、采用先进的爆破工艺、控制运输车辆限速限载、经过村庄时禁止鸣笛、夜间不作业等措施可减轻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影响。
——土壤环境保护措施:矿山开采形成的表土和废石暂存后综合利用。废石、煤矸石、尾砂在堆放过堆场地面做好防渗处理、周边做好围挡,及时清运综合利用。在开采过程中加强生产管理、边生产、边复垦,对临时废石堆场、临时表土堆场采取防护措施等,可避免水土流失的加剧。
《规划》研判了矿业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与要求,制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指标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规划布局科学合理、管理举措得当可行,总体符合《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及《满洲里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本矿业发展功能定位。
《规划》部署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通过“三线一单”约束作用、空间管控、总量调控、环境准入等措施,规划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矿山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及声环境、土壤环境问题能够得到有效预防或减缓,可实现“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构建绿色安全、协调有序的现代矿业市场体系,全力保障祖国北疆生态安全”的发展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