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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为适应辛集市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完善市城市消防安全体系,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提高城市预防和抵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提高消防队伍紧急处置各种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的综合能力,指导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和发展,适应城市消防安全保障的需要,特编制《辛集市中心城区消防专项规划(2014—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依据
1、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
等法律。
2、①《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146号令,2005年12月发布);
②《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1);
③《乡镇消防队标准》(GA/T998-2012)
④《河北省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冀公消[2007]113号);
⑤《河北省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冀安办(2007)36号);
⑥《河北省消防设施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3号);
⑦《辛集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等规定、标准。
3、①《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②《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1995);
③《城市消防规划规范》(GB51080-2015);
④《河北省消防条例》(2010年5月26日);
等规范和管理办法。
4、《辛集市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
等规划。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建平安辛集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等法律法规,从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实际情况出发,编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够有效地指导消防建设和管理的规划,不断完善城市消防功能,提高城市消防安全,促进城市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以人为本、科学实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二、近、远期相结合、近期为主,需要与可能结合, 分期、分阶段实施。
三、加强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从实际情况出发,把握全局,突出重点,
解决主要问题。
四、在《辛集市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指导下,与相关专业规划
衔接,协调处理好与其他专业规划关系。
与《辛集市中心城区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相一致,规划期限:2014年—2030年,其中:
近期:2014年—2020年;
远期:2021年—2030年。
规划区范围与《辛集市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确定的范围一致。
市域规划区范围:辛集市行政区域,面积950.4平方公里,包括中心城区、6镇、7乡、344个行政村。
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北至石黄高速公路,南至石济客运专线,西至本市行政管辖边界,东部北端之军齐排干以东,南端至双柳树村东纵向公路,总面积为187平方公里。
一、总体目标
通过本规划的实施,使辛集市达到城乡消防设施完善、配套科学;消防队伍人员精干、装备精良;技术过硬、战斗力强;消防管理体制合理、法制健全、监督有效。
二、近期目标
1、改善城市消防供水,保护城市水源,在建成区形成多水源环状消防给水系统,设置2处消防固定取水点。
2、消除消防盲区,提高整体防御火灾能力。
3、逐步推进消防站建设工作,增加一级消防站5座,特勤消防站1座,一次性配齐消防设施装备。
4、加强消防队伍建设,改善现有消防技术装备,完善消防供水、供电、通信通讯、消防车通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消防战斗力。
5、增设市政消防栓874个,消防水鹤34处,中心城区市政消防栓的覆盖率达到80%。
三、远期目标
1、逐步把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内容,统筹城乡消防规划,完善统筹城乡的区域消防体系。
2、消防站布局合理,配齐消防站(队)设施装备,市政消防栓覆盖率达到100%。
3、建立报警调度、指挥和信息处理的计算机自动化管理系统。
4、规划期末中心城区消防站16个(保留现状消防站2个,新建中心城区一级消防站9个,二级消防站3个,特勤消防站2个);消防栓2240个,其中增设2114个。
第八条 强制性内容
文本中粗体字条文为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违法建设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规划强制性条文的调整,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根据《辛集市中心城区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按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及消防安全影响程度将辛集市中心城区分为三类消防地区:
1、重点消防地区:主要包括老城区及中央商务区(教育路北段两侧,市府大街沿线的市行政办公区域);东南工业区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危险品储放场所等。
2、一般消防地区:规划区内除重点消防地区、消防隔离带及避难疏散场地以外的区域。
3、消防隔离带及避难疏散场地:用于消防隔离、避难疏散用途的专用或兼用的消防隔离带及避难疏散场地,包括城市绿化带、生态景观带、公共绿地、城市广场、大型停车场、城市公园、道路等。
第十条 重点消防地区与单位划定
城市的重点消防地区分为A、B、C三类。
A类重点消防地区:以工业用地、仓储用地为主的消防区,主要分布于东部工业区及南北仓储区域。
B类重点消防地区:以公共设施用地、居住用地为主的重点消防地区,主要集中在兴华路、教育路和市府大街两侧区域,以及市区西部居住区。市委、市政府、中小学、医院等为重点消防单位。
C类重点消防地区:以地下空间和对外交通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为主的重点消防地区,主要集中在市客运站、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等地区。
重点消防单位:包括市委、市政府、中小学、医院等单位。
在老城区仍处于消防盲区的区域,应打通消防通道,完善供水管网,增设市政消防栓,改造供电电网,电信设施等,设置临时疏散通道及避灾场地等。
提高建筑耐火等级,新建建筑以一、二级耐火等级为主,严格控制三级建筑,禁建四级建筑。对于将建、在建或已建的中、高层建筑必须在设计审查、竣工验收、使用维护中严格把关,加强监督,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1、利用城市公园、街头绿地和生产、防护绿地以及耐火等级高的大型建筑物形成城市的防火隔离带,对城市进行区域防火分区,防止火灾无限蔓延,阻止大面积火灾发生。
2、利用城市公园、绿地、广场、学校及运动场规划疏散避难设施。
3、利用城市的自然生态绿地和生产、防护绿地规划防灾缓冲绿地。
4、在疏散半径1-1.5公里以内,保证每市区人口有3平方米的避灾空地。特别在旧城改造当中,应适当开辟一些空地作为绿地、小型广场等,既提高城市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又改善居住环境。
居住区应合理布置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等,作为消防通道、疏散场地;边缘或临街建筑耐火等级应为一、二级,以便火灾发生时,可以阻止火势蔓延,组织人员疏散、避难和救灾。
1、按城市用地规划对现状工业用地采取“合并、集中、撤消”手段进行整合。
2、限制中心城区工业发展,对中心城区外围工业,规划鼓励成片规模开发建设。
3、现状部分化工企业及宴城路一带对城市消防产生不良影响或危害的零散企业,应逐步迁出中心城区,或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
4、对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采用远近结合的办法,近期控制其规模,进行技术改造或转产、转业,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02]第344令),开辟消防通道,留出防护间距,四周暂不再开发居住区建设;远期实行搬迁。甲、乙、丙类厂房占地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或乙、丙类库房占地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如有困难,可沿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或可供消防车通行、且宽度不小于6米的平坦空地。
1、结合城市产业及空间结构的调整,通过物流园区与仓储集中区的建设,逐步将区内零散仓储用地进行整合集中,合理布局危险品仓储区,以利防火安全。
2、物流仓储用地主要依附工业用地并靠近城市外围对外交通性道路设置,以利消防救灾。
1、城市的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影剧院、大型商贸建筑等人员密集的建筑,应设置集散广场或场地,广场或场地宜与城市干道有良好的联系,便于火灾时人员及物资疏散及消防救灾。
2、根据《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居住建筑间距不小于13米;高层建筑与裙房间距不小于9米。
有大量车流、人流集散的建筑如影剧院、展览馆、大型商场、体育馆、游乐场、车站等,其后退道路红线距离不应小于8米。
1、提高历史文化建筑的耐火等级,可以结合建筑改造,将可燃构件(如楼板等)换成非燃烧体构件,提高防火等级;必须采用木质等可燃构件时,应采用防火涂料层等保护措施,提高耐火等级。
2、历史(文化)保护街区的通道、出入口应因地制宜,开辟与城市道路相通的消防通道,并设置消防给水设施。
汽车客、货运站应方便与城市主要道路系统的联系,车辆出入方便,车流组织合理,便于旅客和货物的集散,有利消防安全。
加油、加气站址的选择,应符合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的要求。加油站的布置要远离人员集中的场所、重要的公共建筑物、明火和散发火花的地点;加油站的加油机、油罐与周围建、构筑物等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加油站油罐必须采用直埋式,应推广密闭卸油装置;不达标地段要限期改造。
城市燃气输配设施一般由输气站、输配管网、储配站、调压站、调压箱等建设必须纳入城市规划和消防规划管理。
1、储配站
储配站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消防规划的要求,具有良好的消防供水条件;燃气储罐应分散布置在用户集中的安全地带。
2、输配管网
中压A燃气管道宜布置在城市边缘和市区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地段;中压B燃气管道应布置在城市燃气用气区便于与低压管道连接的道路上,但应尽量避免布置在交通干道和闹市区的繁华街道。
城市危险品运输路线应设置在中心城区外围,围绕中心城区形成环状的路网,形成不限时危险品运输路线;在中心城区内接近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单位形成限时运输路线,以减小其对城市内部安全的威胁。
允许通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路段及时段由交通主管部门施行管理;未划定为危险品运输路线的城市道路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危险品运输路段严禁停放危险品运输车辆。
消防站分为普通消防站和特勤消防站两类;普通消防站分为一级消防站和二级消防站。
第二十四条 消防站布局原则
1、消防站尽可能选择在责任区中心或靠近中心的位置;
2、应设在辖区内适中位置和便于车辆迅速出动的主、次干道的临街地段;其主体建筑距医院、学校、幼儿园、影剧院、商场等容纳人员较多的公共建筑的主要疏散出口或人员集散地不宜小于50米;
3、辖区内有生产、贮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单位的,消防站应设置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或侧风处,其边界距上述部位一般不应小于200米;
4、消防站车库门应朝向城市道路,至道路红线的距离不应小于15米。
保留现有消防站(二级普通消防站)和专职消防站;规划增设14座公安消防站;2030年城市消防站总数为16座,其中特勤消防站2座,专职消防站1座,普通一级消防站13座,普通二级消防站4座
特勤消防站与普通消防站的用地面积参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1)确定。
表:中心城区消防站规划一览表
序号 | 消防站名称 | 站级标准 | 责任区范围 (平方公里) | 用地面积(㎡) | 规划选址 |
1 | 辛集消防大队 (现状保留) | 二级普通站 | 6.02 | 2300-3800 | 市府西大街30号 |
2 | 华北石油消防队 (现状保留) | 专职消防站,参照二级普通站标准建设管理 | 6.64 | 2300-3800 | 教育路与束鹿大街交叉口西北侧 |
3 | 特勤消防站 | 特勤消防站 | 6.77 | 5600-7200 | 垒头大街以南兴华路以西 |
4 | 宴西路一号消防站 | 一级普通站 | 6.01 | 3900-5600 | 宴西路与伟业路交叉口西 |
5 | 工业路消防站 | 一级普通站 | 6.73 | 3900-5600 | 工业路与垒头大街交叉口附近 |
6 | 宴西路二号消防站 | 一级普通站 | 6.54 | 3900-5600 | 宴西路与锦绣街交叉口附近 |
7 | 妍园路东消防站 | 一级普通站 | 6.25 | 3900-5600 | 安新路以东方碑大街以南 |
8 | 文昌路消防站 | 一级普通站 | 6.88 | 3900-5600 | 石德铁路与文昌路交叉口北 |
9 | 世纪大街消防站 | 一级普通站 | 5.22 | 3900-5600 | 黄山线以北兴华路以西 |
10 | 盛兴路消防站 | 一级普通站 | 5.78 | 3900-5600 | 盛兴路与马兰大街交叉口 |
11 | 辛集经济开发区消防站 | 二级普通站 | 3.98 | 2300-3800 | 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 |
12 | 东环路消防站 | 二级普通站 | 3.86 | 2300-3800 | 东环路与市府大街交叉口 |
13 | 束鹿大街消防站 | 一级普通站 | 6.87 | 3900-5600 | 束鹿大街与盛兴路交叉口 |
14 | 农贸大街消防站 | 特勤消防站 | 6.71 | 5600-7200 | 农贸大街与创新路交叉口 |
15 | 路南大街消防站 | 一级普通站 | 5.79 | 3900-5600 | 安新路以东路南大街 |
16 | 盛辛路消防站 | 二级普通站 | 3.25 | 2300-3800 | 石德铁路南盛辛路东 |
规划辛集消防大队为消防指挥中心。
第二十七条 消防站用地管理
1. 在城市用地困难的旧城区、已建密集城区等,无独立用地选择时,应结合旧城改造设置小型普通消防站或在大型开发项目中配套建设,保证必须的建筑面积和训练场地。
2. 在城市发展区,用地条件相对较为宽松地区,严格保证城市消防站用地,宜取用地标准上限,保证足够的消防用地。
3. 对于城市规划已定点的城市消防站用地,且达到消防站设置要求的,规划予以保留。部分达不到消防站设置要求的,或规划无消防站用地的地区,规划进行合理调整,力求落实。
4. 所有消防站用地,经规划论证落实后,管理中应严格控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消防站用地进行其它建设活动,对于城市重大市政工程、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确需调整置换消防站用地,应另行选择新的、合理的消防站用地后,才能调整置换消防站用地。
第二十八条 消防站设备、器材、人员配置
消防站设备、器材、人员参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1)
配备。
城镇消防水量按同一时间火灾次数3次计算,消防用水量为792立方米。该用水量纳入城市供水管网和自来水厂建设。
消防水源以城镇供水管网为主,并结合河流、天然水塘和观赏水池建设消防码头和消防补充水源,完善城镇供水管网的消防栓系统。
近期改造、完善中心城区供水管网,将现有枝状主干管网连成环状。环形管网的输水干管及向环状管网输水的输水管均为两条。
按中心城区管网建设规划,规划二条DN600市第二水厂的取水管,新规划一条DN400市水厂的取水管。保留中心城区方碑大街、朝阳路、教育路、兴华路、建设大街等管网,采用环、枝状相结合形式沿规划道路布置新管网。远期将期马兰大街从污水处理厂到东环路路段新规划一条DN400的消防供水管,结合消防体系建设设置消防供水管道,完成城市消防体系100%覆盖。
1、中心城区规划应设室外市政消防栓共2240个(包括现有的126个),近期规划增设市政消防栓874个,远期增设市政消防栓1240个。
2、新建、扩建城区和老城区改造时,应同步规划建设公共市政消防栓。公共市政消防栓沿道路设置,市政消防栓设置间距不应超过120米,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米;市政消防栓距路边应小于2米,距房屋外墙宜大于5米。每条道路交叉口处应设有市政消防栓,道路宽度大于60米的,应在道路两旁设置市政消防栓。公共市政消防栓应当采用地上式设置,每个市政消防栓应有一个直径为100毫米和两个直径为65毫米的栓口。
3、供水及公安消防主管部门要以现代化手段,建立一套完整、准确、快速市政消防栓分布查阅系统。加强消防设施日常维护管理,保证能够在灭火时快捷启用。市政消防栓、室外专用市政消防栓的迁移或拆除必须报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批备案。
1、建立和完善先进的有线、无线火灾报警和消防通信指挥系统,逐步建成电子计算机控制的火灾报警和消防通信调度指挥的自动化系统。
2、消防通信系统的建立以迅速、准确、可靠、灵活、方便、实用为原则,实现通信畅通、报警迅速、调度指挥准确。
新建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和城市火灾通用报警系统
1、有线通信系统
规划将电信局有线通信系统作为消防通信的主要通信方式。有线通信装备的配备以集中接警并能同时受理同一市话局用户呼入的两起火警信号为原则。线路设置要求如下:
(1)每个市话局(分局)分别设2对“119”火警线至消防接警台;
(2)市话局与和各消防站之间各设2对“119”报警线;
(3)消防接警台与一级消防重点保护单位之间各设1对报警专线;
(4)消防接警台与消防站之间各设2对火警调度专线;
(5)消防接警台与供水、供电、交通管理、医疗急救等单位之间各设1对报警专线。
2、无线通信系统
该系统以实现火场无线通信三级组网为基本原则,一级网即覆盖全辛集市,由固定台、车载台组成;二级网即火场指挥网,由车载台和便携台组成;三级组网即灭火战斗网,由袖珍台或头盔台组成。
3、计算机火警受理系统
系统工程是消防通信指挥系统的核心,它通过有线、无线通信、网络传输等网络,对指挥中心、消防站、消防指挥车、重点保护单位的各种信息进行采集、处理、存储、传递和输出,并协调各系统。
消防通道主要依托于城市主、次干道及支路。应十分重视作为消防车通道的主、次干道及支路的规划建设。切实保障主、次干道及支路的畅通无阻和运转正常,消防车道的间距要求达到160米。
第三十六条 一级消防通道
一级消防通道主要满足城市消防出警快速和远距离增援需要,着重在于区域间快速便捷交通。主要由城市快速路和主干道组成。
城市快速路和主干道构成消防车通道系统的主骨架,设计行驶速度为40—60公里小时以上。
城市快速路包括:东外环路、通武路、伯南大街、富强大街。
主干路由10横5纵构成:10横:鹿城大街、纪元大街、梧桐大街、兴业大街、世纪大街、市府大街、方碑大街、建设大街、农贸大街、南环街。5纵:妍园路、兴华路、教育路、工业路、东环路。
二级消防通道主要担负城区内消防站点责任区内部和临近责任区的消防出警任务,保障消防车的通畅性。规划二级消防车通道主要由城市次干道和支路组成。
第三十八条 三级消防通道
城市三级消防通道主要担负城市消防队伍接近火场,保证灭火操作场地和疏散火场人员物资的通道。其主要由小区内部、组团内部道路组成。规划小区、组团内部消防车通道间距不应大于160米,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5米,街区尽头应设消防车回车道或不小于是15米*15米的回车场。供大型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不小于18米*18米。
市政府、消防站、自来水厂、市级医院及其它按规定要求设双电源的单位均应设置双电源供电。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线路防护规程》等有关规定要求,保护电力线走廊和变电站,消防供电总体要求如下:
1、加强中心城区电网建设和改造,改善中心城区供电及消防供电条件。
2、在设计、施工、运行、管理中严格执行“用电负荷等级分类”的有关规定,确保建筑消防供电的可靠性,确保建筑内部消防和疏散设备在火灾时能正常启用。
3、加强老城区配电网改造,及时发现和消除供电线路、变压器等设施的隐患。特别是对近期不能成片改造的老城区,针对其配电线路、设施方面存在的突出隐患,须尽快采取局部改造等应急措施,将已陈旧、老化的线路予以更新,对入户线路统一采用阻燃PVC管道,最大限度地改善目前普遍存在的这一严重隐患。
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抗震方针,消防指挥中心、消防站和给排水、供电、供气、通讯、道路、桥梁堤坝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及主要公共建筑均按城市抗震基本烈度提高一度即七度进行设防。
结合《辛集市抗震专项规划》,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切实保障消防设施安全。
城市地下建筑和人防工事按“平战结合,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原则加强消防设施配套和消防安全管理,做到防患于未然。结合《辛集市人防专项规划》建设地下消防设施,配备扑救特殊火灾的装备及器材等。
1、坚持城乡统筹、以人为本,促进城乡消防协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通过消防宣传培训,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消防素质,消除安全隐患。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作用,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作用,将消防与治安联防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3、按照“现役为主、多种力量、多策并举、综合治理”的思路,因地制宜地大力发展地方、民办、志愿、义务等多种形式的消防力量。
4、根据辛集市域城镇体系要求,市域消防规划将根据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等级结构设置消防站。
第四十三条 乡村消防规划
由辛集市政府统一部署,市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大力指导,在试点地区先行试点,取得成效,总结经验后,将试点工作职责、措施和典型经验 全面推广。
1.加强乡村消防工作组织领导
建立乡村消防工作责任制、乡村消防工作职责,签订乡村消防工作责任状。各乡镇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安监局、公安派出所、工商所、财政所、企管站(公司)、村镇建设管理机构等部门参加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2.编制村镇消防规划
各乡镇修编总体规划时,应同步修编乡镇消防规划;工业开发区、集中生产(加工)区总体规划应有消防内容;结合新农村建设城乡规划全覆盖工程和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将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建设纳入村庄建设规划中。
3.加快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制订年度或分期消防工作实施计划,加强村镇消防栓、消防取水码头、消防队(站)、消防车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在乡镇集镇发展和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区建设中同步建设消防栓等公共消防设施。
4.做好消防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
充分发挥派出所消防警务室和农村警务室作用,广泛开展农村消防监督工作。积极建立和发展地方专职消防队、乡镇保安消防队、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乡村义务(志愿)消防队。
5.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和“五五”普法活动,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大力组织对乡镇、村消防管理人员和乡村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消防管理人员和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等对象的消防安全培训。
建设与城市近期发展相适应的城市消防安全保障体系,使存在的问题得到逐步解决,为实现远期发展目标打下良好的基础。
1、消防站建设
近期新增5处一级消防站,1处特勤消防站。
规表: 近期消防站建设一览表
序号 | 消防站名称 | 站级标准 | 责任区范围(KM2) | 规划选址 |
1 | 规划特勤消防站 | 特勤消防站 | 6.77 | 垒头大街以南兴华路以西 |
2 | 宴西路一号消防站 | 一级普通站 | 6.01 | 宴西路与伟业路交叉口西 |
3 | 工业路消防站 | 一级普通站 | 6.73 | 工业路与垒头大街交叉口附近 |
4 | 宴西路二号消防站 | 一级普通站 | 6.54 | 宴西路与锦绣街交叉口附近 |
5 | 妍园路东消防站 | 一级普通站 | 6.25 | 安新路以东方碑大街以南 |
6 | 文昌路消防站 | 一级普通站 | 6.88 | 石德铁路与文昌路交叉口北 |
2、消防装备建设
(1)消防车辆配备
近期消防车辆按《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 152-2011)进行配置,对于现状消防站配备达不到要求的要在近期内进行补充。
(2)消防器材配备
消防站灭火器材、抢险救援器材及消防人员个人防护器材装备配置标准不应低于《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 152-2011)的有关规定,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消防站通信装备配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3、消防给水建设
近期增加874个消防栓、34个消防水鹤、2处消防固定取水站点。
4、消防通道建设
近期消防通道建设主要是完善中心城区干路与环路、建设路的贯通联系;增加中心城区与各分区组团的联系干道建设,特别是东部和南部地区的路网密度;加强次干路和支路建设,形成以主次干路为骨干,以支路和街坊道路为辅助的城市消防道路网络。
整顿老城区被挤占的消防车道,清除各类临时性建筑物和摊位,从而保证消防车道畅通。
5、消防通信建设
近期建设指挥中心与各消防站点、专职消防队之间设置2路火警调度专线 (一路为语音调度专线,一路为数据专线)。
消防无线通信系统应按专用通信网设置,并满足三级组网要求。
消防站、消防给水、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的基本建设和消防部队的装备,属于固定资产投资,由辛集市人民政府审批后,其经费列入固定资产计划。
城市公用电话的设置由电信部门承担,并应遵循“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消防站投资估算依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1),按照消防站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人员、装备配备标准确定。
城市消防站、消防车辆器材装备、消防供水管网、市政消防栓、消防水鹤、消防取水口(固定取水码头)等的近期规划建设投资估算约为22915.06万元,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将各级防火委员会改设为消防安全委员会,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落实消防工作季度通报制度,加强对消防工作统筹协调。区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二、明确与城市消防规划建设有关的各单位的职责
把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内容,制定并严格执行《辛集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制度。
三、加强消防法规建设,完善消防法规体系
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逐步形成以消防法为基本法律,地方性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相结合的法规体系。
四、依法强化消防监督,严格查处违规行为
强化“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公安消防主管部门负责对单位和公民遵守消防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依法处罚,并加强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工作。
五、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增加消防资金投入
除抓好专职消防队伍自身建设外,要大力发展地方、民间消防力量,组织和建立义务消防队伍。财政部门要逐步增加用于消防事业的支出,在教育、科研、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和市政建设、城市维护等专项拨款中,都要包括消防的内容,交通、商贸、服务、林业等部门也要结合行业特点,有计划的增加消防资金的投入。
本规划自辛集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本规划由辛集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本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和图件、附件(说明书与基础资料汇编)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应同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说明书是对文本、图纸的解释说明,和基础资料一起列入附件。
表一:消防重点保卫单位数量一览表
类 型 | 总数 | |
公众聚集场所 | 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宾馆宾馆(饭店) | 8 |
建筑面积在1500㎡以上商场(市场) | 14 | |
体育场所、会堂 | 1 | |
其他公众聚集场所 | 3 | |
小计 | 26 | |
学校、医院、养老院、托幼园所 | 住院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院 | 4 |
学生住宿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学校 | 20 | |
老人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养老院、福利院 | 4 | |
托儿所、幼儿园 | 2 | |
小计 | 30 | |
劳动密集型企业场所 | 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 7 |
人员密集场所合计 | 63 | |
国家机关单位 | 3 | |
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 5 | |
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 2 | |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 7 | |
高层公共建筑 | 3 | |
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仓库和堆场 | 4 | |
其 他 | 11 | |
总计 | 98 | |
表二: 地下建筑统计表
建筑名称 | 地下面积(㎡) | 序号 | 建筑名称 | 地下面积(㎡) | 序号 | 建筑名称 | 地下面积(㎡) | |
1 | 盛园小区 | 11151.7 | 12 | 格林印象 | 64932.15 | 23 | 学府花园 | 12801.44 |
2 | 金苑小区 | 2846.93 | 13 | 东明小区 | 12929.9 | 24 | 祥云家园 | 4357.24 |
3 | 华泰房地产 | 6354.17 | 14 | 百盛国际 | 5559 | 25 | 安泰丽园 | 2278.16 |
4 | 爱秋 | 4305 | 15 | 崇阳小区 | 8813.73 | 26 | 都市郦景 | 9690.28 |
5 | 新东方 | 4110 | 16 | 达沃斯小镇 | 35810.8 | 27 | 时代豪庭 | 25817.23 |
6 | 红枫花园 | 5767.4 | 17 | 创盛B座 | 2268.71 | 28 | 古城·新天地 | 43047.87 |
7 | 奥林盛园 | 21745.51 | 18 | 都市郦景二期 | 6761.4 | 29 | 九方盛达花园 | 26166.12 |
8 | 创盛A座 | 1205.82 | 19 | 皮革城二期 | 24735 | 30 | 杨方9-12#楼 | 4025.13 |
9 | 锦绣江南 | 34300 | 20 | 中央国际城 | 47065 | 31 | 中央国际城 | 57688 |
10 | 圣帝凯莱 | 7138.6 | 21 | 学府花园二期 | 22939.33 | 32 | 九方丽都 | 11382.96 |
11 | 翡翠园 | 25970 | 22 | 药材南区 | 672.32 | 33 | 尚都东明 | 14615.53 |
表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单位统计表
序号 | 名称 |
1 | 中国昊华辛集化工集团 |
2 | 河北双吉化工有限公司 |
3 | 石家庄鸿欣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
4 | 辛集市美星化工有限公司 |
5 | 辛集市飞天石化公司 |
6 | 辛集中油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
7 | 辛集市建投燃气有限公司 |
8 | 诚业加油站 |
9 | 中石化迎宾路加油站 |
10 | 诚业加油加气站 |
11 | 中石化市府加油站 |
12 | 中石化车站加油站 |
13 | 中石化辛中路加油站 |
14 | 机关加油站 |
15 | 津港加油站 |
16 | 中石油第四加油站 |
17 | 石市第二十四加油站 |
18 | 河北华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辛集安古城加气站 |
19 | 中石化兴华路加油站 |
表四: 消防重点保卫单位一览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所处位置 |
1 | 辛集市邮政局 | 辛集市市府西大街28 |
2 | 辛集市市委市镇府 | 辛集市市府东大街9 |
3 | 辛集市广播电视台 | 辛集市市府东大街103 |
4 | 辛集市人民法院 | 辛集市市府东大街105 |
5 | 辛集市第一中学 | 辛集市市府东大街109 |
6 | 河北黑马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 辛集市市府大街附近 |
7 | 辛集市巴迈隆木业集团 | 辛集市沧辛过境路 |
8 | 辛集市建华中学 | 辛集市安定东大街89 |
9 | 辛集市第一幼儿园 | 辛集市安定东大街180 |
10 | 河北德瑞淀粉有限公司 | 辛集市安定东大街188 |
11 | 辛集市腾跃实业有限公司 | 辛集市安定大街南 |
12 | 镇第三中学 | 辛集市束鹿东大街164 |
13 | 辛集市第二实验小学 | 辛集市束鹿东大街133 |
14 | 信德中学 | 辛集市束鹿东大街250 |
15 | 中国昊华辛集化工集团 | 辛集市育红街 |
16 | 辛集市第二幼儿园 | 辛集市东华北路23 |
17 | 镇第二中学 | 辛集市旧城镇兴华路157号 |
18 | 辛集市申科仪表有限公司 | 辛集市建设东大街419 |
19 | 育才中学 | 辛集市武辛线 |
20 | 辛集市澳森钢铁有限公司 | 辛集市 |
21 | 辛集市人民检察院 | 辛集市建设街 |
22 | 国家储备粮辛集直属库 | 临省道衡井公路 |
23 | 石家庄鸿欣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 辛集市 |
24 | 石家庄第一棉麻总公司辛集市棉库 | 辛集市 |
25 | 辛集中学 | 辛集市都大营村 |
26 | 辛集市海洋制革公司 | 辛集市锚营制革区创业路28号 |
27 | 辛集市供电局 | 辛集市 |
28 | 辛集市东明牛皮制革有限公司 | 辛集市创业街 |
29 | 辛集市佰立特皮业有限公司 | 辛集市蓝天路01号 |
30 | 辛集市东明皮革有限公司 | 辛集市绿水路附近 |
31 | 河北双吉化工有限公司 | 辛集市和睦井乡 |
32 | 辛集市第五中学 | 辛集市 |
33 | 辛集市第三中学 | 辛集市位伯镇 |
表五: 辛集市消防通道一览表
编号 | 道路名称 | 起讫点 | 长度(米) | 宽度(米) | 消防车通道等级 |
1 | 伯南大街 | 安新路-东外环路 | 6776.07 | 60 | 一类消防通道 |
2 | 东外环路 | 伯南大街-衡井公路 | 15406.43 | 60 | 一类消防通道 |
3 | 富强大街 | 衡井公路-安新路 | 7914.19 | 50 | 一类消防通道 |
4 | 安新路 | 富强大街-伯南大街 | 13310.62 | 60 | 一类消防通道 |
5 | 鹿城大街 | 妍园路-东外环路 | 6334.8464 | 50 | 二类消防通道 |
6 | 纪元大街 | 安新路-东外环路 | 7213.5323 | 60 | 二类消防通道 |
7 | 梧桐大街 | 妍园路-东外环路 | 6505.4969 | 50 | 二类消防通道 |
8 | 黄山线 | 安新路- | 13660.2018 | 60 | 二类消防通道 |
9 | 兴业街 | 栖霞路- | 12266.8794 | 40 | 二类消防通道 |
10 | 世纪大街 | 栖霞路- | 14910.6491 | 60 | 二类消防通道 |
11 | 市府大街 | 栖霞路-晨曦路 | 9757.4086 | 60 | 二类消防通道 |
12 | 方碑大街 | 栖霞路-晨曦路 | 9764.7039 | 50 | 二类消防通道 |
13 | 建设大街 | 安新路-晨曦路 | 9864.5713 | 40 | 二类消防通道 |
14 | 农贸大街 | 朝阳路-晨曦路 | 8598.9233 | 40 | 二类消防通道 |
15 | 南环街 | 安新路-东环路 | 7402.4713 | 40 | 二类消防通道 |
16 | 栖霞路 | 世纪大街-南环街 | 7151.4186 | 60 | 二类消防通道 |
17 | 妍园路 | 鹿城大街-富强大街 | 12744.4496 | 40 | 二类消防通道 |
18 | 兴华路 | 伯南大街-农贸大街 | 11465.4181 | 50 | 二类消防通道 |
19 | 教育路 | 伯南大街-富强大街 | 14961.6421 | 56 | 二类消防通道 |
20 | 工业路 | 伯南大街-南环街 | 13576.2762 | 40 | 二类消防通道 |
21 | 东环路 | 黄山线-南环街 | 11540.185 | 40 | 二类消防通道 |
23 | 晨曦路 | 黄山线-建设大街 | 7709.063 | 50 | 二类消防通道 |
表六: 消防站规划一览表
序号 | 消防站名称 | 站级标准 | 责任区范围 (平方公里) | 规划选址 |
1 | 辛集消防大队 (现状保留) | 二级普通站 | 6.02 | 市府西大街30号 |
2 | 华北石油消防队 (现状保留) | 专职消防站,参照二级普通站标准建设管理 | 6.64 | 教育路与束鹿大街交叉口西北侧 |
3 | 特勤消防站 | 特勤消防站 | 6.77 | 垒头大街以南兴华路以西 |
4 | 宴西路一号消防站 | 一级普通站 | 6.01 | 宴西路与伟业路交叉口西 |
5 | 工业路消防站 | 一级普通站 | 6.73 | 工业路与垒头大街交叉口附近 |
6 | 宴西路二号消防站 | 一级普通站 | 6.54 | 宴西路与锦绣街交叉口附近 |
7 | 妍园路东消防站 | 一级普通站 | 6.25 | 安新路以东方碑大街以南 |
8 | 文昌路消防站 | 一级普通站 | 6.88 | 石德铁路与文昌路交叉口北 |
9 | 世纪大街消防站 | 一级普通站 | 5.22 | 黄山线以北兴华路以西 |
10 | 盛兴路消防站 | 一级普通站 | 5.78 | 盛兴路与马兰大街交叉口 |
11 | 辛集经济开发区消防站 | 二级普通站 | 3.98 | 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 |
12 | 东环路消防站 | 二级普通站 | 3.86 | 东环路与市府大街交叉口 |
13 | 束鹿大街消防站 | 一级普通站 | 6.87 | 束鹿大街与盛兴路交叉口 |
14 | 农贸大街消防站 | 特勤消防站 | 6.71 | 农贸大街与创新路交叉口 |
15 | 路南大街消防站 | 一级普通站 | 5.79 | 安新路以东路南大街 |
16 | 盛辛路消防站 | 二级普通站 | 3.25 | 石德铁路南盛辛路东 |
表七: 近期建设消防站一览表
序号 | 消防站名称 | 站级标准 | 责任区范围(KM2) | 规划选址 |
1 | 规划特勤消防站 | 特勤消防站 | 6.77 | 垒头大街以南兴华路 以西 |
2 | 宴西路一号消防站 | 一级普通站 | 6.01 | 宴西路与伟业路 交叉口西 |
3 | 工业路消防站 | 一级普通站 | 6.73 | 工业路与垒头大街交叉口附近 |
4 | 宴西路二号消防站 | 一级普通站 | 6.54 | 宴西路与锦绣街交叉口附近 |
5 | 妍园路东消防站 | 一级普通站 | 6.25 | 安新路以东方碑大街 以南 |
6 | 文昌路消防站 | 一级普通站 | 6.88 | 石德铁路与文昌路 交叉口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