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 编制目的
为响应和实施“京津冀一体化”战略,贯彻落实《中共昌黎县委关于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全会精神,实施“四区五园驱动、三城六业崛起”经济发展战略的决议》精神,特编制《昌黎县粉丝加工产业园总体规划(2014—203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 本规划是昌黎县粉丝加工产业园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定文件,规划区内一切规划建设活动必须遵守。
第3条 文本中黑体带下划线部分为规划强制性内容,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确需变更调整,县人民政府必须组织论证并经审查批准。调整后的规划,必须按法定程序重新审批。
第4条 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1998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8年)
6、《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9年)
7、《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二)技术标准、技术规范
1、《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2、《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3、《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
4、《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
5、《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
6、《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
7、《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50413-2007)
8、《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99)
9、《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等技术标准、技术规范
(三)资料
1、《昌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昌黎县城乡总体规划(2011—2030)》
3、《昌黎县水系统规划(2016—2030)》
4、《安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5、《龙家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6、《昌黎统计年鉴》(2010-2014年)
7、龙家店、安山镇政府提供的镇区地形图以及相关基础资料
8、昌黎县人民政府对本次规划的建议和要求
等规划、文件资料
第5条 规划期限、范围
1、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4年~2030年
近期:2014年~2020年;
远期:2020年~2030年。
2、规划区范围
规划区范围约为2.44平方公里,分南、北两区:北区位于国道G205以北,南至国道G205,北至李埝坨村,分属安山、龙家店两镇;南区位于京秦铁路以南,北靠京秦铁路,南至贾河北岸,均属安山镇。
第6条 规划原则
1、生态优先,科学发展
以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指导,把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贯穿于开发区建设之中。改变高消耗、高污染的生产方式,形成新型的生态产业,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2、市场引领,创新驱动
在国家食品工业总体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的指导下,以体制创新、管理创新为动力,立足于国内资源,面向国内外两个市场。
3、树立目标,发挥优势
充分发挥粉丝园产业资源优势及区位、土地等基础设施优势,以发展粉丝加工、农产品物流、淀粉生产等为主要产业链,构成粉丝食品生产与进出口贸易并重的现代化产业园区。
4、强化管理,注重效率
调动发挥多方面积极性,建立高效的运作机制和机构,以一流的基础设施、 智能化专业服务和完善的物流营运为依托,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形成粉丝食品加工、 物流运输、环境保护与管理服务一体化管理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