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江门市2021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9%
[可行性研究报告 - 调研数据]
发表于:2022-12-26 11: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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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广东省)江门市2021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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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78.10亿元,比上年增长9.9%,两年平均增速为2.9%。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2021年城镇消费品零售额994.49亿元,比上年增长11.8%;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83.60亿元,增长3.8%。按消费类型分,2021年限额以上商品零售额比上年增长17.2%;限额以上餐费收入增长18.7%。

约八成商品零售保持正增长。2021年,全市限额以上单位在售的22个商品类别中,17个商品类别零售额同比保持正增长,占在售商品类别的77.3%。其中部分商品类别零售保持较快增长,包括:饮料类(48.5%)、五金、电料类(44.6%)、石油及制品类(32.4%)、粮油、食品类(30.1%)等。随着汽车缺芯情况有所缓解,全市限上汽车类商品零售降幅收窄,12月较11月收窄2.9个百分点。
附注
1.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行了修订,2020年增速根据修订后基数进行计算。
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相应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