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 修改目的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抓住湖北城镇化发展及恩施州城镇发展战略目标,借助安张衡铁路、银北高速、沿江高铁等重大设施建设带来的发展动力,以建始县城市总体规划指导建始县城市发展,促进城乡空间协调、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资源环境保护,实现城乡协调发展、五位一体发展。为适应建始县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启动编制《建始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修改》。
第2条 修改原则
(1)维护总体规划权威,不修改框架性内容
本次城市总体规划修改维护原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市域城镇人口与城市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各类标准和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公共服务设施分级配置标准,城市发展建设量化指标中的约束性指标,同时维护总体规划中城市发展方向、空间结构、城市形态等框架性内容,维护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按照“多规合一”和空间规划的要求,加强与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的衔接,注重开发强度管控和主要控制线落地,统筹已编制的各类规划。
(3)保持用地结构的科学合理性,优化用地布局
本次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在城市规划区内,对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布局进行适当的深化、调整和完善,保持城市空间布局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各项建设用地占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管理规范。
第3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
3、《湖北省恩施全国综合扶贫改革试点总体规划》
4、《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城镇体系规划》
5、《建始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
6、《建始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
7、《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8、《建始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9、《建始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修改论证报告》
10、住建厅、恩施州、市关于修改规划的文件
11、已编制相关专项规划
第4条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12-2030年,其中:
近 期 :2012年—2020年
远 期 :2021年—2030年
第5条 规划范围
本次总体规划修改规划范围分三个层次:
(1)县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
即建始县域行政辖区范围,辖区包括长梁镇、茅田镇、龙坪镇、三里镇、业州镇、红岩寺镇、高坪镇、景阳镇、官店镇、花坪镇等10个乡镇,总面积为2666.55平方千米。
(2)城市规划区范围
北至银北高速陇里大样榜,东侧以银北高速建始段为边界(包括金银店互通口),西侧主要以白鹤塘—白腊坪村—石鼓门—樟木树为边界(大部分为适宜建设用地),南侧为银北高速—五道桥为边界(剔除了南部的永久性农田区域),规划区总面积共60平方千米。
(3)中心城区范围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北起大样榜,南至小垭门,西至七里坪村,东至兴安村,范围包括老城区、建始新区、长梁大样榜片区、小垭门片区,与城市规划区范围保持一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16.7平方千米。
第6条 关于强制性内容
文中“加粗带下划线条文”条文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城乡建设必须遵守的基本内容,也是对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对于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建设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