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 “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新形势
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
第二节 面临的主要问题
第三节 形势研判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规划目标
第三章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第一节 融入长江大保护格局
第二节 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
第三节 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
第四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第四章 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培育生态文化新风尚
第一节 全力创建国家公园
第二节 推进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
第三节 探索“两山”实践转化路径
第四节 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第五章 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夯实绿色发展本底
第一节 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第二节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
第三节 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
第四节 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第六章 提档升级发展方式,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第一节 构建绿色产业新结构
第二节 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三节 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第四节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第七章 完善风险防范体系,维护区域生态安全
第一节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第二节 强化辐射安全监管
第三节 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第八章 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升环境治理能力
第一节 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第二节 强化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第三节 完善环境基础设施
第四节 加强科技合作与人才培养
第九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责任分工
第二节 强化资金保障
第三节 强化信息公开
第四节 强化动态管理
第一章 “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新形势
生态保护成果走在前列。林区成功申创世界自然遗产,发布《中国世界自然遗产——神农架宣言》。举办中国首个“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暨中国世界自然遗产推进会。神农架国家公园同法国普罗旺斯高地世界地质公园等4家国外地质公园和18家国内地质公园缔结为姊妹公园。鄂西渝东毗邻自然保护地联盟成立,林区与毗邻保护区在资源保护等方面突破行政区划限制,构建了区域性保护地互动融合、协同共建的工作机制。《神农架国家公园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标志着我省国家公园管理进入法治化时代。
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林区生态省考核连续3年全省排名第一,连续5年蝉联优秀等次。已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4个,省级生态乡镇4个,获得省级以上生态乡镇命名比例达到100%。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村3个,省级以上生态村54个,获得省级以上生态村命名比例由37.3%上升到85%。积极探索创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大九湖镇大九湖村成功入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典型案例的第一轮筛选。
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持续开展长江经济带专项整治,打好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林区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保持全省第一。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100%,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28ug/m3和19ug/m3,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分别较2015年下降51.7%、52.5%。水环境质量全面达标,全区2个国控点、1个省控点位地表水断面水质总体为“优”,符合Ⅰ~III类的断面占100%,水质达标率为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季度水质达标率及年度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全区主要河湖水质良好,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近五年均为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实现100%,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信息采集工作;开展涉镉重点污染源企业整治;完成全区8个乡镇共67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续推进保护升级“五大行动”,累计关停小水电站37家、制砂场23家、采砂场9家、畜禽养殖场17家。
环境保护问题整改成效显著。成立了由林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区直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31个问题整改已全面销号。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整改任务13项,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交办整改任务1项,已全部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交办22个整改任务,按时序推进。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区“绿盾”专项行动,坚决查处自然保护区新增违法违规问题。
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走在全国前列,探索形成了社区共建共治共享可持续发展新格局,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神农架模式”。成立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相关制度文件。案件线索核查办理率达到100%,审理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刑事和民事案件各1起。全面推广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全区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持续优化。
绿色发展水平持续提升。林区实施“增绿、改绿、覆绿”行动计划,巩固“绿满荆楚”行动成果。林木蓄积量达到2733.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稳定在91.1%以上,护林防火和资源管护实现连续40年无较大森林火灾、无重大森林病虫害、无重大林业刑事案件目标。深入推进精准灭荒工程,加快裸露地表生态修复,着力构建结构稳定、林相优良,功能完备的森林生态系统。大力实施数字城管、环境治理、景观绿化工程,城市生态宜居品质大幅提升。
生物多样性保护面临挑战。林区四大流域及支流均建有水电站,水电开发对林区生态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部分河流存在断流问题,珍贵鱼类大鲵、小鲵数量骤减,齐口裂腹鱼濒临灭绝。旅游业作为林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产业地位不断巩固提高。但随着游客日渐增多,旅游业带来的污染问题凸显,人类活动影响范围扩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难度不断增加。
污染防治成果需仍需巩固。林区整体水环境良好,但部分水体水质不稳定,五号湖总氮指标时有异常,整体呈富营养化趋势。松柏镇、木鱼镇等镇区段水质呈下降趋势,建成区配套管网建设相对滞后,普遍未能实现雨污分流。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污水处理、种养殖污染等,仍为农村面源污染中的突出问题。
基建高峰期给生态环境带来压力。林区将加快推进交通网络、交通枢纽站场、运输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五”期间将加快构建铁路客运通道、完善高速公路网络、提档升级普通国省道,基础设施建设将解决制约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也给生态环境保护带来较大压力,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生态环境敏感区破坏等问题。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亟待完善。国家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新环保法实施后,对生态环境部门的环境监管、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林区生态环境管理人员较少,仪器设备不足、运行经费缺乏,难以满足日常监管工作需要。
“十四五”时期,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同时也面临严峻挑战,总体机遇大于挑战,生态环境保护仍处于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
一是重重叠加的政策为神农架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机遇。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战略高度,深入实施“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和乡村振兴战略,赋予湖北建设成为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和“四个着力”的新的历史使命。省委省政府对神农架明确提出了“彰显生态保护和绿色示范价值,建成世界著名生态旅游目的地”的总体要求,要求神农架通过构建鄂西生态安全屏障、培育现代绿色产业体系、优化绿色发展路径三个方面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林区要统筹生态保护、绿色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神农架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建设美丽湖北、打造中部绿色崛起先行区作出神农架贡献、体现神农架担当。
二是神农架林区步入高水平保护阶段。“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已经成为国民经济转型发展的战略导向,神农架作为世界自然遗产地、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成员和国家公园,肩负着保护地球生态系统的重大使命。神农架国家公园保护条例、湖北省天然林保护条例正式实施,神农架迎来了史上最严的立法保护时代。省委省政府对神农架明确提出了“守住生态底线,发展绿色产业,打造全省绿色发展增长极”总体要求。2021年湖北省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加强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区保护,支持神农架国家公园建设”。林区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发挥“好山好水好文化”的资源优势,努力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当好“看山人”“护林员”,守护好“华中水塔”。
三是神农架林区处于生态价值彰显期。神农架林区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集多重世界级、国家级品牌于一体,是湖北省“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战略的核心板块和“一江两山”国际精品旅游线的中枢,是湖北省重点打造的“世界著名生态旅游目的地”。随着保护与发展事业的全面发展进步,神农架的交通越来越便利,资源越来越稀缺,国内国际影响越来越广泛,生态地位越来越重要,林区品牌地位、生态价值更加彰显,多年积聚的绿色发展后发优势、潜质潜能迸发出强大力量,国际化、品质化将成为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鲜明特色。林区要找准在湖北发展大局中的定位,主动融入全省区域发展布局,锚定建设神农架国家公园和世界著名生态旅游目的地的目标定位,坚定不移举保护旗、打生态牌、念旅游“经”、走绿色路。
四是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期。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关系林区事业兴旺发达、社会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重大问题。省委省政府要求神农架继续深化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改革,对推进神农架林区结构调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具有积极作用。“十四五”时期,林区将创新和探索生态环境监管机制、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治理,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与此同时,发展不充分仍是林区最大的实际,经济发展新动能、新增长点培育不足,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价值彰显不够,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短板,与高质量发展要求仍有差距。“十四五”时期,全区上下要立足于“两个大局”,深刻认识林区发展环境面临的深刻变化,统筹绿色低碳发展、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各方面工作,全力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总体目标,为建成美丽神农架打下坚实基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握中部地区加快崛起的新契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对神农架提出的“彰显生态保护和绿色示范价值,建成世界著名生态旅游目的地”的总体要求,从构建鄂西生态安全屏障、培育现代绿色产业体系、优化绿色发展路径三个方面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坚持“保护第一、科学规划、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方针,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和“襄十随神”城市群,依托“好山好水好文化”,深化国家公园和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推动新时代神农架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美丽湖北、打造中部绿色崛起先行区作出神农架贡献。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促进自然资源的科学开发与合理利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共进。坚持生态文明科学利用,积极探索“两山”转化实践,努力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空间管控,系统修复。加强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推进“三线一单”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融合和协同,形成全区一套空间、一张清单。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提出生态修复的重点区域、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布局,实施差别化对策建议,推进国土空间山水林田湖草要素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科技支撑,精准施策。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顺应新的环境治理与管理需求,进一步激活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创新的内生动力,充分利用新技术手段,积极推进信息化手段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中运用。推进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和监管体系,推进精细化管理和精准治污,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率。
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发挥党委政府在组织领导、规划引领、资金投入、制度创新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创新公众参与方式,进一步强化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广泛性,鼓励与支持民间团体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活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强大合力。
远景目标: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生态环境保持优良,林区环境质量稳定达标,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升。生态价值充分彰显,保护水平全国领先。全面建成世界标准、中国特色、神农架样板国家公园。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走在全国前列,优美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人民群众全面认可,美丽神农架建设的目标基本实现。
规划目标:到2025年,林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大旅游、大农林、大健康为主体的现代绿色产业体系基本形成。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持续巩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提升。基本建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碳排放强度保持下降,全面完成省级下达各项任务;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并稳居全省前列;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湖泊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持续降低辐射安全环境风险。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监管机制和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构建包含环境质量改善、绿色低碳发展、生态保护与修复、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人居建设五个方面的综合指标体系,共23项指标,见下表。
指标 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0年 完成值 | 2025年 目标值 | 指标 属性 | |
环境 质量 改善 | 1 | 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 | 100 | 100 | 约束性 | |
2 | 地表水质量劣V类水体比例(%) | 0 | 0 | 约束性 | ||
3 | 细颗粒物(PM2.5)浓度(μg/m3) | 22 | 20 | 约束性 | ||
4 |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98 | 99 | 约束性 | ||
5 | 地下水质量V类水比例(%) | 0 | 0 | 预期性 | ||
绿色 低碳 发展 | 6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 | 完成省级下达目标 | 约束性 | |
7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 〔13.4〕 | 〔8〕 | 约束性 | ||
8 | 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 | -- | 55.6 | 预期性 | ||
9 | 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万吨) | 氮氧化物 | 6 | 40 | 约束性 | |
10 | 挥发性有机物 | 2 | 10 | 约束性 | ||
11 | 化学需氧量 | 0 | 50 | 约束性 | ||
12 | 氨氮 | 0 | 3 | 约束性 | ||
生态 保护 与 修复 | 13 | 生态质量指数(EQI) | -- | 保持稳定 | 预期性 | |
14 | 森林覆盖率(%) | 92 | 92 | 约束性 | ||
15 | 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 86.4 | 不降低 | 约束性 | ||
16 | 水土保持率(%) | -- | 不降低 | 预期性 | ||
环境 风险 防范 | 17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90 | 完成省级下达目标 | 约束性 | |
18 |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 100 | 完成省级下达目标 | 约束性 | ||
19 | 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起/每万枚) | 0 | 0 | 预期性 | ||
生态人居 建设 | 20 |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 100 | 100 | 预期性 | |
21 | 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率(%) | 98.7 | 100 | 约束性 | ||
22 | 城镇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 | 0 | 0 | 预期性 | ||
23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75 | 完成省级下达目标 | 预期性 | ||
注:1.〔〕为五年累计数;2.2025年指标目标值均为测算数据,最终以上级下达目标为准。
第三章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第一节 融入长江大保护格局
持之以恒助力南水北调水源地保护。加大“丹治”治理,实施全区域生态修复。严格把控林区流动风险源对“丹治”段水源地水土资源的潜在威胁。积极开展公路及机场附近污染治理与风险管控,切实加强运输安全管控。持续推进“丹治”水土保持工程。采取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措施,将林草措施和封禁治理有机结合,对大九湖镇大九湖项目区、红坪镇湘江河项目区、红坪镇紫竹河项目区、红坪镇板仓村项目区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蓄水保土,构筑丹江口库区及上游生态屏障,确保“一库清水永续北送”。
优化林区空间布局。优化完善生态空间布局体系,完善国家公园、神农架国家自然森林公园、其他保护地生态空间体系,形成“一体两翼,多斑共生”的全域生态安全格局。坚持打造特色优势农业,推动形成“三带三片”的农业发展格局。加快形成“空间全景化、景域一体化”全域文旅发展格局。
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硬约束。严守林区生态红线,完成林区生态红线勘界定标。加强对林区4个优先保护单元、3个重点管控单元、2个一般管控单元的分类管控,大力开展优先管控单元生态保护修复,进一步加强重点管控单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风险防范。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实施保障。推进“三线一单”与国土空间规划在功能分区、空间布局、分区管控措施等内容衔接。
第二节 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
推进生态系统保护升级。强化国土空间“三线”管控,加强资源监测和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构建特色保护小区、典型森林生态系统、生态功能区三级保护地网络体系,完善生态资源保护网格化管理体系。完善生物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加强4000多种动植物资源保护,切实维护近500万亩森林安全。依法加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监管,确保自然资源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得到合理利用。实施协同保护,推进泛神农架毗邻保护区合作,促进秦巴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
强化森林资源管护。健全完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建立具有林区特色的林长制,当好“看山人”“护林员”。完善森林资源保护网格化监控系统。强化林区防火管理,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和协作配合,构建群防群治工作格局,切实做到火源不上山、野外不用火。培育森林资源,保护森林及珍稀濒危动植物资源。加强林业科学研究,建设完善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和野生动物监测及疫源疫病防控体系。
加强湖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完善河湖长制,呵护好境内317条大小河流,守护好“华中水塔”。对大九湖国家湿地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大力保护修复沿河环湖湿地生态系统,在香溪河消落带上采用植树、植草、植绿等护坡方式进行生态修复。到2025年,全区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和大九湖河湖确权划界全面完成,河湖水域空间管控取得突破性进展;水功能区达标率100%,大九湖五号湖富营养化得到扭转,水质逐渐改善。打造美丽河湖示范,河湖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得到有效提升。
推进小水电生态改造和河道修复。加强拆除小水电所在河道的水生态修复和植被恢复,恢复河流自然连通性;加快 15座尚未退出小水电站的退出工作,同步开展生态修复,恢复河道自然生态。对45座整改类小水电实施生态改造、生态流量在线监测、河道生态修复、鱼类洄游通道恢复等,加强生态流量监管,推动小水电生态转型升级。开展阳日库区(包含月亮湖与武山湖)水生态修复治理、生态廊道建设。
加强矿山修复和水土流失治理。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施矿山复绿行动,减少裸露地面面积。打造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示范。实施松柏镇巴桃园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通过坡面治理、溪沟治理、造经果林、造水保林、封禁治理等措施,控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实行最严格的水土保持监管。严格水土保持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抓好人为水土流失卫星遥感常态化监管,全面监管水土流失状况,特别是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
专栏1 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
长江经济带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对玉泉河流域进行综合环境整治、龙潭湖水体治理及综合利用开发、宋洛乡裸露山体进行生态修复及小水电站关停。 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实施大九湖湖泊生态修复示范项目、大九湖湖泊修复与退化泥炭藓湿地生态恢复示范工程、南河流域生态修复示范建设项目、坪阡水库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冯家沟小流域水环境及减灾综合治理等。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实施大九湖镇大九湖水土保持治理、松柏镇巴桃园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等项目。 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建设华东种质资源库,包括种子库建设,植物离体种质库、DNA 库、微生物种质库、动物种质库、信息中心和植物种质资源圃建设。 |
第三节 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
构建系统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建立“分类科学、布局合理、保护有力、管理高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巩固提升神农架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经验和成果,建设神农架国家自然森林公园。全面调查、监测、保护国家公园及其周边地区的生物多样性,优化完善神农架国家公园边界,开展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法律法规,提升科普科教能力与水平,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特色种质资源保护和创新利用平台。开展生态补偿,实施特许经营,引导社区产业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提升国家公园社区服务水平。
提升自然保护地监管水平。全面完成国家公园的勘界立标工作,运用高分遥感、无人机航空摄影数据等科技手段,对国家公园范围和管控边界进行勘定,完成确界定标和标识系统建设。按照批复的神农架国家公园正式边界,重点关注试点区以外的兴山、巴东和竹山县进入国家公园的区域,完成神农架国家公园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确定神农架国家公园的土地及其承载的各类自然资源所有权及其边界。完善神农架国家公园的自然网格化管理模式。依托管护网络和管护站点,构建执法体系,提升完善相关执法取证设备;建立综合执法监督系统,加强部门联动和协调配合,提高综合执法效率。
摸清生物多样性底数。定期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和评估工作,率先完成神农架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底数。建设神农架金丝猴保育生物学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神农架金丝猴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野外科学研究观察站、湿地生态监测站、智慧林业(林业资源综合动态监测)等,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与监测。
加强珍稀生物种质资源保护。通过就地保护与迁地保护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收集林区稀有濒危种、特有种、有重要经济价值及科学价值的物种,开展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繁殖研究。建设神农架珍稀濒危植物保育研究中心在林麝、黑熊、金雕等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活动区域划定珍稀野生动物保护地。开展濒危古树救助,对古树名木进行调查确认并进行复壮管理。
加强生物多样性监管。推动资源管护、资源监测全覆盖。依法履行对森林、林木、林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职能及对湿地的协调、保护管理职能,将自然保护区资源作为重点严格管理。对大九湖湿地进行管控分区,将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重要区域列入禁止开发区域,进行开发管制,从源头上避免生物多样性丰富区被大规模开发利用。
加强生物安全管理。织密织牢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外来物种监管网。依法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严格控制外来物种引入,需要引入和放归罚没野生动物的应进行科学论证批准后实施。加强转基因生物技术的安全监管。完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动执法,加大对破坏森林水域、狩猎经营珍稀动植物等破坏、危及生物多样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第四章 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培育生态文化新风尚
第一节 全力创建国家公园
加强国家公园示范建设。开展国家公园入口社区或特色小镇示范建设,治理环境与面源污染,推行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减量化处理,提升社区居民生活质量。推动生态保护、社区共建、合作交流与科普科教工作升级,实施神农架国家公园自然教育与生态体验等项目。完善国家公园生物资源保护基础设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智慧林业系统。强化对国家公园的环境监管力度,完善信息化可视系统、智能防火监管系统。提升科学保护水平,加强国家公园科研院、林科所、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建设,加大科研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广泛开展国际国内合作。推进重大科研项目实施,深化生物资源本底调查研究,建成华中种质资源库、珍稀植物种苗繁育基地。
落实国家公园分区管控。强化国家公园空间用途管制,对神农架国家公园实行分级分类保护,按照“管理局——管理处——网格管护小区(网格小区管护中心)”三级管理模式进行资源保护管理。按照“大保护、大科研、大监测”体系,规划实行分区分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严格实行保护区、生态保育区、游憩展示区、传统利用区差别化管控。以信息化手段提高管护水平,建立天空地一体化全监测网络,加强外来物种监测和防控,开展保护成效监测和评估。加强国家公园园区与神农架林区的交流沟通,探索协同管理、资源共享机制,创新国家公园地区保护和发展新模式。
第二节 推进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
全力推进国家级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做好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经验总结,凝练独特模式,做好宣传工作,打造“神农架林区模板”。在林区乃至全省或更大范围内进行推广,全力推进林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考核指标稳定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考核要求,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推动区域生态保护合作。发起成立鄂西渝东毗邻自然保护地联盟,深化泛神农架地区保护交流与合作。推动“襄十随神”城市群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协调促进绿色低碳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积极培育生态文化旅游业。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协同治理,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建立跨区域河湖长协同联动机制,联合开展汉江污染防治。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修复工作,协同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积极开展“襄十随神”森林城市群建设,探索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长效机制。推动建立并完善城市群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与环境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提升跨区域的污染物协同处理能力。健全环境风险协同应对机制,开展跨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第三节 探索“两山”实践转化路径
积极申报“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结合林区实际,细化责任,以林区为主体,编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将建设目标、任务及重点工程分解到各乡镇和责任部门。按照“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总体目标,把“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作为提升生产发展、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的重要载体。
打造“两山”转化实践典范。科学规划神农顶、大九湖等自然生态及人文旅游项目。深化“一江两山”旅游合作,培育具有国际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的旅游品牌;加快大农林产业特色发展,培育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推动大健康产业发展,加快健康养老基础设施建设等。加快神农架产业优化升级,总结提炼“两山”建设制度创新经验,推动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推动林区在“两山”转化实践中当好全国典范。
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从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入手,探索开展生态价值计量、生态资产融资、生态权益交易,积极争取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示范,探索开展生态价值目标考核等一系列实践活动,维护和发展“神农架”品牌。加强与邻近地区的合作,与兴山、保康、房县、巴东、竹山等神农架周边区、县进行对接沟通,补齐发展短板,增强“造血”机能,积极培育泛神农架地区公共区域品牌。通过引资、借智,进一步打响湖北神农架的品牌,加快神农架产品“出山”步伐。
第四节 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实施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将相关指标纳入生态保护补偿和绿色发展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党政领导干部政绩差别化考核机制,实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考核。健全林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优先核算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自然资源,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核算体系。健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引导公益组织、企业和个人参与自然保护地建设。
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探索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推进实行上下游、左右岸协同治理,以宋洛乡、阳日镇为试点开展南河流域生态补偿。推动南河、堵河、香溪河、沿渡河四大水系流域内的县市区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共同推动水流域联保共治。与十堰市、襄阳市、宜昌市、恩施州在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等流域进行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系统修复。持续做好神农架自然保护地、森林生态效益、矿产资源开发、水电资源和旅游资源开发5大领域生态补偿。加强创新力度,建立区域固体废物转运、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森林、湿地等方面的横向补偿机制,拓展生态补偿手段。
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数据管理信息系统。摸清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库管理系统。运用GIS、RS、无人机、360全景、三维虚拟现实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集成基础测绘成果、遥感影像、三维模型、360全景和土地、矿产、森林、湿地等各类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数据,建立统一标准的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数据库。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信息化管理模式,实现自然资源全要素的信息化、系统化、可视化管理。
第五章 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夯实绿色发展本底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建设。有序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强对神柳观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下谷乡马家沟、木鱼镇香溪源、宋洛乡马黄沟、红坪镇西沟、新华镇吴家庄沟和大九湖镇董家湾等7个乡镇级水源地,及陶家沟水库应急备用水源地的规范化建设。实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能力建设工程,解决全区农村分散式供水水源安全保障问题。开展保护区划定、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隔离防护工程、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宣传警示牌工程以及水源保护区应急能力建设。强化执法监管,加大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趋势,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源地管理长效机制。
开展重点流域区域水污染防治。持续推进香溪河、沿渡河、南河、堵河四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保持沿渡河、南河、堵河等流域水质稳定达到优良,实施松柏镇堵河流域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加强旅游旺季对香溪河流域总磷污染防控。开展清洁小流域治理工作,实施木鱼镇南溪、阳日镇龙溪河、宋洛乡中岭河、下谷乡黄溪河和新华镇安家河5个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加强松柏镇、阳日镇、木鱼镇及新华镇生猪屠宰、酒类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食品(饮料)制造业等行业污染防治与管控。加大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等系列专项整治。
加强小微水体综合整治。推动林区小微水体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制工作机制,推进河湖长制体系向农村和小微水体延伸,构建小微水体治理管护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制定小微水体整治方案,实现小微水体“三无”(污水无直排、水面无漂浮物,岸边无垃圾)目标。全面摸排查清林区小微水体,制定小微水体管护名录,针对乡村的沟、渠、溪、塘等落实落细小微水体“一长两员”长效管护机制。
专栏2 碧水工程 |
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推进香溪河新华段、苦水河、宋洛中岭河、下谷黄溪河、新华安家河、木鱼南溪、阳日龙溪河等小流域治理。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推进宋洛集镇供水改扩建项目、长坊村引水灌溉工程、红坪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阳日镇人工湿地公园项目、乡镇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等。 水源地保护工程:实施7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包括水源地污染防治工程、水源地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水源地保护规范化管理工程、水源地水质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工程。 |
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严格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管理,严禁化工行业的准入,对燃煤锅炉进行改造升级。通过技术改造,发展无污染和少污染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继续开展扬尘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做好建筑工地扬尘监管。开展渣土运输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对出入城区渣土车、砂石料车、农用车进行检查和规范化监管。强化对重点污染源达标排放监管,加强对重点涉气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控,建立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对机动车尾气实时自动监管。
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严格落实年度煤炭消费削减计划。优化城乡电力布局,增强电力供给能力,实施城乡电网改造工程,提高电网保障水平。优化加油站布局,提升供给能力。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利用,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严格执行新建燃煤锅炉准入标准。推广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减少冬季取暖污染物与二氧化碳排放。
调整优化运输结构。加快构建绿色交通体系,制定林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计划,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政策。采取减免税费、财政补贴、优惠用电(用气)等措施,激励公务车、公共汽车、出租车、私家车、景区换乘中心旅游大巴与观光车等逐步更换成新能源汽车。在全域组织开展柴油货车路检、入户调查抽检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入户调查及监测专项执法行动。
专栏3 蓝天工程 |
清洁能源集中供暖项目:在松柏镇、木鱼镇等居民聚集地区新建供热源点,铺设供暖管道。 |
加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控。实施耕地红线管理,严格保护优先保护类耕地,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土壤质量不下降,始终坚持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报批。确保安全利用类耕地安全利用。动态调整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
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风险管控。落实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制度。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严控污染场地流转和开发建设审批,确保土地开发利用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管理,动态更新全林区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规范名录公开内容。推广绿色修复理念,强化修复过程二次污染防控。
加强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加强地下水警戒保护,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组织对沿河湖库垃圾填埋场、加油站、矿山等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及周边地下水环境风险隐患开展调查评估,并采取相应风险防范和整治措施。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地下水污染的识别和监测,规范设置地下水监测点位开展监测工作。
严格涉重金属产业准入。严格涉重金属行业环评、土地和安全生产审批。控制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项目的总体规模,限制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投资项目。实行建设项目环评前置审批制度,积极引导林区各部门按照条件严格审批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行业的投资和建设。
第四节 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对松柏镇和阳日镇厨余废水、洗浴废水、洗衣废水进行处理。完善农村环保配套设施,有条件的村庄修建人工湿地、水生植物塘,集中收集生活污水。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林区处理”的垃圾处置体系,每个村庄配置垃圾箱,开展定期巡查,集中收集处理农户生活垃圾。
着力解决畜禽养殖业污染。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与管理。扎实开展辖区内畜禽养殖场规范整治,加强对松柏镇、阳日镇和九湖镇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进行监管。加强规模以下养殖户畜禽污染防治。鼓励和推广农业有机肥生产和使用,加大畜禽粪污还田利用,促进传统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型升级。建立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引导养殖户实施圈养,修建畜禽粪污淀发酵池,对畜禽粪便进行集中收集堆放,发酵后用于农田、果园、林木用肥,实现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
加快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行动。在宋洛乡、新华镇开展规模化、集约化水产养殖,积极发展大水面生态增养殖,引入市场主体,打造绿色生产型、生态净水型、旅游观光型等多种发展模式,鼓励科学放养。规范设置养殖尾水排放口,建设养殖尾水处理设施,禁止养殖尾水直接入河。
开展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健全投入品追溯系统,推进化肥农药减量施用。在果菜茶产区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等工作,并探索与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有机结合。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提升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能力。
加强秸秆、农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健全秸杆收储供应体系,加大推进秸秆与尾菜全量化利用示范项目政策支持力度,推广以秸秆粉碎还田为主的综合利用模式。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加强秸杆禁烧管控和网格化监管。推广普及标准地膜、生物可降解地膜、机械化捡拾回收,推进地膜源头减量。
专栏4 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在红坪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对国公坪村庄进行环境整治。 农业弃物无害化利用工程:对规模较大的养殖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大户,进行畜禽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购买干湿分离设备,提炼有机肥,实现资源循环利用。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对大九湖镇基础设施修复治理,实施黄羊溪流域安置小区项目。 水资源保障工程:对下谷坪乡、大九湖坪堑、红坪、宋洛、木鱼、新华、松柏城区集中供水工程等7个乡镇集镇供水水源地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在新华镇、红坪镇、松柏镇、阳日镇、宋洛乡、大九湖镇、木鱼镇等7 个乡镇13个村开展高效节水灌溉增效。 |
第六章 提档升级发展方式,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大旅游与大农林、大健康产业的融合发展,构建现代绿色产业体系。拓展文化旅游产业领域,促进旅游业提质增效,将旅游产业培育成主导产业。深入推进农林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农林产业做优。大力发展观光农业和休闲农业,发展田园艺术景观等创意农业。深化康养产业发展,系统谋划、全面布局、深度开发系列康养产品,培育壮大康养产业链条。
强化旅游产业的主导地位。发展全域旅游、全年旅游,加快推动旅游+文化、旅游+体育、旅游+康养等融合发展。积极发展生态科普旅游。突出生态科普教育的价值导向,凸显神农架国家公园保护、科研、教育、社区发展等功能,设计主题鲜明的生态旅游产品。控制环境容量与游客规模,通过游憩空间合理布局,引导游客分流,疏解核心景区的生态压力。实现旅游服务提档升级,由观光旅游向生态旅游和科普旅游转型发展,保障神农架自然遗产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夯实农林产业基础。加快林区中药材、蜂产品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健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积极培育泛神农架地区公共区域品牌。积极探索“林下模式”,发展“林下经济”,做大做强做优特色农林产品,充分利用丰富的山地林场生态资源,重点发展中药材、云雾茶、小土豆、小杂粮、山野菜、干鲜果、跑跑猪、森林鸡、百花蜜、冷水鱼、食用菌等特色产业。
增强农业绿色发展动能。争创国家绿色发展先行区和农业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确保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8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农业产地环境治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持续优化,基本实现产业绿色健康、布局合理、创新融合的现代化农业体系。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提升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污泥等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努力提高资源产出效率,组织实施节能降耗工程,进一步推动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商业及民用设施等各领域节能降耗。加快高效节能产品推广,提高节能产品市场占有率,降低用能成本,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推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严格执行能源、水资源、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机制。开展资源产出率提升行动,推进土地清查整理,挖掘建设用地潜力,严控国土开发强度,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实施全民节水行动,推广农业节水,加大非常规水资源化利用力度。
推进清洁能源推广工程。扩大清洁能源使用范围,提高天然气入户入企率,力争实现松柏镇、木鱼镇等城镇天然气供应全覆盖。在适宜地区,适度发展太阳能光伏电站。探索生物资源清洁高效利用模式。完善新能源政策激励机制,在神农架国家公园推行以电代柴清洁能源补贴制度。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形成能源多点支撑。大力推进用能方式改革,促进能源高效利用。
第三节 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全面提倡绿色出行。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倡导公交、步行和自行车出行。推行公共交通优先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推广新能源汽车和节能环保汽车,在大型停车场普及新能源充电桩。在公共场所、居住小区等加快快速充电站、蓄能电池更换站等配套设施建设。
全面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深入开展绿色家庭、绿色校园、绿色社区、绿色酒店创建活动。推广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节水器具、绿色建材等绿色产品,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优先选用节能、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严格执行“禁限塑”规定,加强不可降解塑料使用限制,推广可降解替代产品。开展粮食节约行动,持续推进“光盘行动”。推进农村生活节能降碳,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
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坚持公共机构率先示范,加快推行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村创建工作。提升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能力,持续开展“垃圾不落地”活动。建立健全与“国际慢城”相匹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运行机制和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探索开展环境质量达标与碳排放达峰“双达”行动。推进建筑、交通、能源等重点领域和全域碳排放达峰。加强甲烷、氧化亚氮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和管理,组织开展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监测,摸清非二氧化碳排放家底。强化减排成效考核。
积极开展低碳试点示范。积极争取纳入省级近零碳排放城镇试点,探索开展近零碳排放区试点示范工程建设。鼓励重点行业自愿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工作,面向生态环境系统、各相关部门、重点排放单位以及核查机构等各类市场参与主体,积极组织开展能力建设培训活动。
大力发展碳汇交易。摸底光伏扶贫碳减排、林业碳汇、湿地碳汇、沼气碳减排等项目情况,探索“碳汇+”项目交易补偿机制。积极申报省级“碳汇+”交易试点,配合省级开展“碳汇+”项目资料申报。以林业碳汇、湿地碳汇为试点交易产品,逐步探索其他生态保护措施,打造多元化的“碳汇+”交易。
加大宣传力度。每年组织开展“全国低碳日”活动,推动和鼓励各地以创新方式举办各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的意识。力争率先打造在全省以及全国具有代表性的“碳中和先行示范区”。
第七章 完善风险防范体系,维护区域生态安全
第一节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加强固体废物环境规范化管理。建立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清理整治排查出的存量点位。加强对人医医废、人民医院等4家卫生医疗单位、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和5家矿山开采单位及1家酒类生产企业管理。建立部门和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持续推进重点流域、区域固体废物排查整治行动,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严厉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严重违法行为。
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完善危险废物处置体系,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排查和整治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和遏制危险废物非法收集、转移、倾倒、处置和利用的违法行为。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线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在线备案,全面运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鼓励在重点单位的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推行应用视频监控、电子标签等集成智能监控手段,实现对危险废物全过程跟踪管理。
加强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提升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重点对林区定点医院和人医医废处置有限公司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等情况进行监管。推进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新建1个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全区所有卫生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由医废处置单位人医医废处置有限公司统一收集后进行统一处置,严格执行数据核查上报调度制度。
大力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加强对松柏镇、木鱼镇垃圾填埋场、城镇餐厨垃圾回收厂的监管,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定期开展垃圾填埋场专项检查。积极推广垃圾分类,健全分类投放体系,指导各乡镇因地制宜确定分类模式,明确不同区域和场所分类要求,逐步构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管理体系,建成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专栏4 “无废”工程 |
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在红坪镇镇区及8个村,设置垃圾分类垃圾桶、分类垃圾箱、垃圾中转站,购置垃圾转运车辆及其他设施等。 废弃物回收项目:对林区农业投入品废弃物进行回收利用。 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在松柏镇、木鱼镇各建一个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 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在林区建设日处理100吨垃圾焚烧发电厂,发电厂配套 100t/d 垃圾焚烧炉。 |
第二节 强化辐射安全监管
建立完善核辐射监测预警、执法体系。建立辐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辐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加强对林区人民医院、中医医院等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管。按照辐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标准,配置人员和仪器。加强放射性污染防治,实现辐射源的安全监控,预防核与辐射污染事故。
强化核安全文化引领。推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全民参与。加强监管队伍自身核安全文化建设,不断强化对核安全理念的认同感。开展核安全活动科普工作,增强公众对核能与核技术利用安全的了解和信心。
第三节 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强化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制定加强生态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加强环境应急监测设备建设以及应急物品储备,切实提升应急监测装备能力和技术水平。针对可能发生的事件情景,组织开展应急监测能力自查评估。加强队伍面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处置能力,定期开展应急监测演练以及业务知识培训活动。
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深入开展环境风险源调查与评估。开展环境与健康调查与监测,开展生态环境与健康基础研究,加强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支撑。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和风险评估工作。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度,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提升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能力。
第八章 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升环境治理能力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明确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划分,完成重点行业责任划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问责、终身追责制度。各乡镇对本地区环境治理承担具体责任,紧盯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细化落实政策措施,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健全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制定整改任务清单,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措施及期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采取通报反馈、督察问责、纳入绩效考评内容、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任用挂钩等途径,加强环保督察成果的运用和转化。
加强排污许可管理。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工作。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完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体系,建立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强化排污许可证执行落地,实现固定污染源管理全覆盖。做好排污许可制度与环评衔接工作。在排污许可管理中,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审批文件要求核发排污许可证,维护环境影响评价的有效性。
强化社会公众监督。健全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依法公开环境质量信息和环保目标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环境违法者名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完善公众监督、举报反馈机制和奖励机制。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环保官网等渠道,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建立举报有奖专项资金,并及时回应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制定网络舆情预警机制,提升舆情分析能力,出现负面舆情及时进行有效的疏导,开拓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二节 强化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加强林区挥发性有机物、臭氧等污染物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设,开展林区挥发性有机物专项监测。增加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推动向乡镇、农村地区覆盖,促进空气环境监管的精细化。加强水环境监测点位及断面布局研究,推进水监测断面向小微水体覆盖,按月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的水环境质量监测和监督检查,建设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点位结构,增加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设置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提高基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
推进监测数据互联互享。加强生态环境局同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卫生、林业、气象等部门和单位数据有效集成和互联共享。建立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共享与发布机制,重点排污单位按要求将自行监测结果及时上传。对林区环境监测站和第三方检测机构等进行不定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强化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积极组织应急管理工作培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程序,提升环保队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能力。依托支队执法检查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应急预案检查,提高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联系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对山洪灾害、突发环境事件等应急事件及时启动应急工作。
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加快推进松柏镇、木鱼镇等乡镇排水管网建设与清污、雨污分流改造,完善乡镇配套污水管网。制定乡镇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整治方案,对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工程,实施乡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工程。采取物理化学、生物强化等措施,改进处理工艺,确保冬季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加强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监管。推进污泥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实现污泥安全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
完善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加强镇区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鼓励跨区域统筹建设焚烧处理设施。实施松柏镇、木鱼镇垃圾填埋场改扩建工程。加大资金投入,安排专人监管垃圾处理设施,定期进行运维工作,保障正常运营。推进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
第四节 加强科技合作与人才培养
加强科技合作。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为林区环保事业和生态产业发展提供更有力支撑。认真梳理林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技术需求,坚持目标导向,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科技研究。加强环保技术交流,积极组织本地区有关单位参加环保专题宣讲会等活动。进一步完善国家公园科技支撑条件建设,创新与国内外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模式。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林区实际,加大对人才资源开发工作的投入,引进适合林区的生态环境专业人才。强化教育培训,通过定期的专题座谈培训、理论考核、典型案例交流、职业操守教育等,大力提高环保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平,加强环保人员力量。组织基层环保业务骨干的挂职和学习锻炼。积极与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联合开展科研项目培养基层环保人才。
完善人才队伍配置。强化各乡镇生态环保人员力量,探索组建乡村生态环境协管员队伍,构建全区、乡镇、村三级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实行参照公务员管理。在重点乡镇逐步设置独立的生态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生态环保工作人员,以适应新形势下生态环境管理的需要。
专栏5 能力建设工程 |
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工程:逐步建设神农架林区监控信息平台,对全区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各种数据进行收集。建设神农架生态环境观测站,建设神农架国家空气背景站科研中心,对大九湖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内纵深河流水质变化趋势进行实时监控,对区域内土壤、辐射、空气环境质量等实施监测。建立全区外来物种动态和珍稀野生动植物动态监测体系,建立天空地一体化监测。 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工程:建设环境监察标准化,包括辐射环境监测设备和业务用房建设。 环境风险应急能力建设工程:配置标准环境应急监测仪器设备,满足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基本需要,建设环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系统和质量管理系统。 |
第九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责任分工
林区党委政府承担对本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部门共同抓,明确乡镇部门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高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体系,推进工作计划、督办和检查考核常态化。要把规划执行情况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大落实力度,确保规划全面实施。
第二节 强化资金保障
加大生态环保领域财政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国家、省级专项资金以及生态保护与建设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培育壮大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加大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政府和社会资金合作模式的支持力度,吸引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保领域。鼓励各类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和社会捐赠资金增加生态环保投入。
第三节 强化信息公开
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加大对规划的宣传力度,做好规划的解读,增强公众对规划的认识和了解,调动林区参与规划实施的主人翁意识,动员和引导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规划落实。及时公开环境质量、规划指标、规划任务以及重点工程的信息,确保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公开。
第四节 强化动态管理
依法开展规划实施的监督和评估,强化动态管理,确保规划实施取得实效。加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及时了解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发现并解决相关问题,判断、调整和论证规划实施的后续措施。在2025年底,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终期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