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的建议》,首次明确提出,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八日中国共产党河北省第九届委员 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河北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 议》,建议明确提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 兴有效衔接。深化产业、就业、科技帮扶,做好易地扶贫搬 迁后续扶持工作,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和管理机制。完善防止 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精准实施金融支持、产业奖补、职业 培训、防贫保障等帮扶措施。保持财政投入总体稳定,在资 金、项目、政策等方面继续予以倾斜,接续推进脱贫地区经 济社会发展。健全解决相对贫困问题长效机制,完善农村社 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制度。确定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给予 集中支持,继续发挥对口支援、定点帮扶和社会力量帮扶作 用。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编制 “十四五”脱贫摘帽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巩固脱贫成果规划的 通知》该通知指出当前全省脱贫攻坚已取得决定性进展,即 将全面收官。下阶段主要任务是巩固拓展脱贫成果,衔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产业发展是实现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的主要 途径和长久之策,如何尊重产业发展规律,持续打造长效扶 贫产业,构建产业扶贫长效机制,是“十四五”时期农业农 村部门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脱贫攻坚以来,产业扶贫取得 了重大成就,推动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但 整体上还处于起步期、成长期,持续带动能力还不强,需要 通过编制“十四五”规划来引领这些地区产业发展,需要通 过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优化产业布局,延长产业链条,进 一步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带动能力。
为落实国家、省市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的建议》、《中共河北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共广 宗县委广宗县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在深入研究新 时期广宗县发展形势、深入分析广宗县扶贫产业发展现状和 乡村发展突出问题的基础上,编制《广宗县“十四五”发展 特色产业巩固脱贫成果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