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提高城市治理水平,推动治理手段、治理模 式、治理理念创新,加快建设智慧城市,率先构建经济治理、社会治理、 城市治理统筹推进和有机衔接的治理体系。”新型城镇化是新一代信息技 术与新型城镇化发展深度融合,是以创新引领城市转型发展的新路径、新 模式、新形态,是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 展、可持续发展、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的综合载体,也是提升人民群众幸 福感和满意度、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有效途径。当前,清河县 面临着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建设区域中心城市的重大任务,亟需通过 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城市发展品质。
本设计立足加快建设清河县智慧城市,进一步加强全县智慧城市建设 统筹力度,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感、安全感的实际需要,依据国家 《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14〕1770 号)、 《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国发〔2015〕50 号)、《关于积极推进 “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 号)、《关于加快推进 “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 号)、《新型城 镇化评价指标(2018 年)》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共清河县委关于制定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制定, 用于指导清河县未来 3-5 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实施,并展望十四五期间 至二〇三五年远景的全县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