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背景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兴隆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 号)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以及河北省委、省政府和承德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印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1〕465 号)、《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2〕82 号)、《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农办牧〔2018〕1 号)、《关于加快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冀环土壤函〔2022〕263 号)等文件要求,由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兴隆县分局牵头,在兴隆县农业农村局、林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计局等相关部门大力协助下编制完成本规划,作为“十四五”时期全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性文件。
按照规划编制程序和工作任务要求,成立了规划编制工作组,确立编制工作方案,开展了实地调研和研究,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综合研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环境问题,明确规划任务、目标、重点工程等,形成规划文本及图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