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1-2025)
石门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7月
目 录
一、规划基础············································4
1.“十三五”时期消防工作主要成效·····················4
2.消防安全形势存在的突出问题·······················7
3.十四五时期的挑战与机遇···························9
二、总体要求···········································11
1.指导思想········································11
2.基本原则········································11
3.主要目标········································12
三、主要任务···········································14
1.深化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14
2.强化火灾防控,提升防范化解重大火灾能力···········15
3.立足全县灾情,构建综合应急救援力量体系··········18
4.抢抓发展机遇,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21
5.依托智慧城市,实施信息消防、人文消防战略··········26
四、重点工程···········································28
1.消防救援专业力量建设工程························28
2.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工程····························29
3.消防救援车辆装备建设工程························29
4.消防信息化建设工程······························29
五、保障措施···········································30
1.强化组织领导····································30
2.经费保障的措施··································30
3.落实用地的措施··································31
4.确保建设的措施··································31
5.落实人员待遇的措施······························31
6.实行考核问责····································31
7.加强政策支持····································32
8.强化督查督办····································32
六、附件···············································32
附件:石门县消防救援事业“十四五”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库
石门县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常德市委市政府“一中心、两枢纽、三基地”的发展目标,加快推进新时代石门县消防救援事业改革发展,切实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明确“十四五”时期石门县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环境、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形成系统性、现代化的公共消防安全保障体系,切实为经济社会安全发展保驾护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石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基础
(一)“十三五”时期消防工作主要成效
1.消防体制改革顺利推进。严格执行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框架方案》要求,圆满完成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迎旗挂牌、授衔换装、机构调整、职级套改等工作。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消防“两案”办理职能顺利移交住建部门、公安机关。全县消防救援队伍聚焦应急救援国家队和主力军的职能定位,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使命,组建水域救援、森林灭火等专业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2.消防责任体系日益完善。坚持明责、督责、考责、述责、问责“五位一体”,层层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县政府先后多次召开常务会议研究消防工作,县主要领导多次带队督导消防工作。出台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等系列文件,全县消防工作全面纳入绩效评估、平安建设、文明创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范畴,各部门、各行业建立起消防安全述责、约谈等工作机制。
3.消防综合治理不断深入。创新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三三”工作制。实施行业部门联席会议、联动执法、联合考评“三联”机制,依托县安委、消安委两大平台每季度召开形势研判会、工作调度会,抓好“强执法防事故”、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等工作,组织多部门联合开展检查,消防工作纳入行业部门工作考评重点。探索社会单位标准管理、自主管理、征信管理“三管”模式,全县推进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施行社会单位“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自主管理,将消防行政处罚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信用常德”管理平台。强化消防安全群防联动、物防筑基、技防创新“三防”举措,深化基层消防网格建设,推动弱势群体消防安全包保工作纳入驻村辅警、网格员工作职责,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新建市政消火栓300具、独立烟感报警器3000个和简易喷淋设备100余套,在全市率先实现村级微型消防站全覆盖。
4.消防安全素质大幅提升。常态化推进消防安全全民大培训、媒体大联动、公益大巡讲活动。推动消防知识培训纳入党政干部和新入职公务员培训、基础教育、普法宣传等体系,培训七类重点人群。累计在中央级、省级媒体发稿13篇,挂牌成立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组建消防宣传服务队和消防志愿服务队,利用全县“19共创平安”平台,联合消防志愿者开展“家访式”消防宣传,惠及地方群众,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大幅提升。
5.消防安全环境持续净化。持续深化火灾隐患摸底排查、集中曝光、挂牌督办等措施。牵头指导县消安委成员单位开展行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十三五”期间,全县共检查社会单位1.12万余家,指导整改火灾隐患2.1万余处。建立行业部门火灾隐患函告、通报机制,大力开展重大火灾隐患立案挂牌、整改督办、销案清账行动。“十三五”期间全县共立案重大火灾隐患41家,整改销案41家,“十三五”期间,全县共发生火灾241起,直接经济财产损失701万元,未发生重大、特大火灾事故,2018年至今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
6.消防救援能力显著增强。聚焦“全灾种、大应急”实战需要,不断完善消防救援体系。截止到2020年底,县消防救援队伍共有政府专职消防员20人,消防文员8人。“国家队+地方队”凝成战斗体系,建成乡镇专职消防队17支、村级志愿消防队247支、社区和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84个,建立全县消防救援队伍与地方消防力量的队伍联建实战联动机制,基本实现小火扑救不出乡镇。“十三五”期间,县消防救援大队共接处警696起,出动消防车辆1222台次、消防指战员6609人次,抢救和疏散被困人员132人,抢救财产价值471.8万元,成功处置2019年 “12.5”油罐车火灾扑救、2020年“11.4”三圣乡天坑救援。
7.消防基础建设跨越发展。驱动地方消防经费、消防救援装备、消防队站建设“三驾引擎”,保障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十三五”期间,累计投入地方消防经费2000万元,配备执勤消防车辆7台、各类装备器材1000余件套,楚江街道小型消防救援站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
8.消防品牌形象焕发光彩。大力开展工作创新、业绩创先、品牌创优活动。大队多次荣获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全面建设先进大队”和全县绩效评估、平安建设、文明标兵、优化经济环境考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等先进,涌现出了一大比先进个人。《石门县消防工作“十三五”发展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强化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了消防安全工作机制,夯实了社会化消防工作基础,提高了社会消防治理水平,积累了宝贵的消防工作经验,推动了石门县消防工作向更高发展水平迈进。
(二)消防安全形式存在的突出问题
“十三五”时期,全县消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但消防工作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局面在短期内仍难以改变,社会抗御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的整体能力仍然薄弱。
1.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部分火灾隐患整改难、回潮快,消防监管压力大。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依然存在,牵涉面广、关系民生、危险较大,一旦发生火灾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社会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滞后于经济发展,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防安全管理。
2.公共消防安全基础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消防站布局与城市快速发展要求总体不相适应,消防基础设施与城市经济发展相比已严重滞后。市政消火栓覆盖率、完好率不高,天然水源消防取水设施较为缺乏等问题仍然存在。近年,石门县经济飞速发展,城市建设不断提速,但与之相适应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相对滞后。
3.消防安全压力传导不畅与上热下冷问题较为突出。县委、政府对消防工作高度重视,但消防工作压力传递机制不健全,行业部门对消防工作积极性不高,基层自觉性欠缺,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上热下冷”问题较为突出,消防工作开展长期处于“小马拉大车”的困境。街道、乡镇层面,一些基层单位和组织抓消防工作还缺少主动性。
4.消防工作任务增加与队伍建设不相适应。虽然全县消防队伍战斗力在“十三五”期间有了较大提升,但在专业训练、力量布局、装备配备、社会联动、综合保障等方面与现实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实战化训练、演练不科学,现有的消防车辆装备配置结构不够合理,能用于攻坚克难的“高精尖专”车辆装备不多,灭火药剂储备不足,还不能完全适应处置现代大型灾害事故的需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保障低、征召难、流失快、装备差,难以形成有效的战斗力。随着大规模高层建筑、城市综合体、化工企业的不断增多,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随之加快,另城中村、棚户区等老城区消防设施缺失或陈旧失效,重特大火灾的发生概率可能上升,加上社会救助、应急救援等非火灾处置任务,消防灭火救援任务将更重、难度将更大。
5.消防信息化建设难以适应新形势和新技术发展要求。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给消防信息化发展带来了新挑战和新要求。消防信息化需在“十四五”期间解决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如消防信息化基础设施难以适应云计算和大数据快速发展的要求;消防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不足难以适应大数据分析应用的要求;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难以适应消防实战要求;消防业务应用难以满足移动警务的需要等。
6.传统消防宣传教育无法满足群众多元消防安全需求。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培训机构管理不规范,服务整体水平不高,社会消防专业技术人才数量不足,素质参差不齐,与社会消防技术服务需求不相适应。宣传形式较为单一,主要停留在针对一般群众的普遍性宣传提示,社会化、常态化的专业力量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格局还未形成。
(三)十四五时期的挑战与机遇
1.消防任务总体形势严峻。石门县目前处于经济快速增长时期,工业化、城市化进程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同时伴随着人口增多、人员密集场所数量加大、工业大量聚集以及生产和生活采用的能源日趋多样化,预计火灾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压力增大,消防安全形势严峻。同时,在应急救援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类人为事故,自然、化学污染等灾害将继续存在。这些灾害不仅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损失,同时严重影响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社会和谐稳定。
2.消防重点任务形势繁重,消防救援装备和设施待完善。城市规模扩张,工程建设量急剧增加,火灾数量增加,消防任务加重。人口城镇化是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之一,人口城镇化不断提高不仅影响到火灾的发生起数,同时对火灾的损失也产生相应的影响,这也反映了火灾受人为因素影响较为明显的特征。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人口不断聚集,发生火灾的几率将大大升高。城镇化过程中伴随着各种生产生活要素向城市聚集,各类产业及行业的规模不断扩大,随之而来的是特大火灾的发生率增加,诸如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公共建筑、大型医院以及学校等的增加将不可避免的带来“群死群伤”,同时,成片毗邻市场群或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经营、居住和仓储等多功能混合)建筑群,这些区域均不同程度的存在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等问题,也将成为城市未来主要的消防安全隐患。
城市重点工程量不断上升,大体量、高层建筑增多,专业化、新型消防装备需求增加。目前大队共有消防救援车辆7台,最大举升高度为32米,最大载水量为25吨,近五年达到服役年限,需要更新换代的消防车有4台,高精尖消防车辆装备配备不足。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各种新型的城市空间不断出现,50米以上高层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地下公共建筑也日益增多,以目前的消防技术水平还没有足够的能力来对这些城市空间的火灾进行直接扑救,将给石门县消防工作带来新的挑战,配备专业化、新型消防装备是城市发展所需。
旧城和城中村隐患突出,特殊装备及消防预警设施需求增加。旧城和城中村因历史原因,规划布局不合理,建筑与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足,如果发生火灾,极易形成“火烧连营”之势,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事故。“城中村”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普遍偏低,特别是一些建设年代较长的建筑,以砖木结构房屋为主建筑,火灾隐患更为突出。同时因基础消防设施薄弱的原因,消防水源缺乏,且消防通道狭窄。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难以到达现场,不能及时有效扑救。旧城和城中村“三合一”场所数量多,人口密度大,改造困难,救援复杂。旧城和城中村部分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老化严重,用火、用电、用气难以管理等问题依然存在。
3.新时期带来新机遇。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应急管理及消防工作高度重视,强调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党中央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的战略决策,提出建设自然灾害防治“九大重点工程”要求,明确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方向,并给予消防救援队伍崇高荣誉。中央、省、市、县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为我县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孕育了良好契机,为消防工作改革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也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在新的发展时期,石门县聚焦高质量发展,深化改革创新,致力扩大开放,持续推动产业发展,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全力打赢三大攻坚战,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努力推进石门县经济社会实现新的发展,推动开放强县、产业立县发展战略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开创新局面。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资源优势,为我县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培育了强大动能。
二、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训词精神,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立足消防现实需要和未来发展需求,加快构筑区域联防联控体系,引领打造新型智慧消防体系,突出加强重点地区消防整治,优化建设消防防控体系,不断完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创新推进消防宣传教育和安全管理,稳步提升消防整体规划发展水平,大力提升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为常德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 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兼顾,突出夯实消防安全基础。科学开展火灾风险评估,合理配置公共消防设施,积极推进消防站、道路、水源、装备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全社会抵御各类灾害事故整体水平。
2.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构建火灾防控体系。深入推进各个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突各级政府、行业部门、社会单位责任落实,全面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努力构建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匹配的火灾防控体系。
3.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消防发展难题。瞄准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突出、动态性火灾隐患监管困难、城乡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欠账”等难题,科学分析深层次原因,制定切实可行措施,解决制约全市消防事业发展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4.坚持科技支撑,提升消防信息化建设水平。以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信息技术应用为支撑,统一建设消防信息化基础设施、业务支撑服务平台和综合系统应用,促进消防部门与政府部门、社会资源之间的信息共享。加强消防技术防范,以信息化手段促进火灾风险防控。
5.坚持服务民生,积极创造优质消防环境。着力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提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水平,规范消防监督执法服务,积极构建和谐有序的消防人文环境。
(三) 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我县消防工作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按照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新时代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建设方向,基本建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消防救援能力体系,消防工作发展水平跻身全省前列。
具体目标如下:
1.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年度10万人口火灾平均死亡率控制在0.1以内,全面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2.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消防管理体系完善,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健全,各类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信息科技在消防工作中深度应用。
3.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进一步完善。启动石门县消防救援大队营院维修改造项目,新建消防三站,消防四站。新购置举高喷射车1台、抢险救援车1台、城市主战消防车2台。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为新建消防站配齐消防车和灭火救援装备器材,替换部分消防站过期淘汰的灭火救援装备器材。
4.加强天然和人工水源及消防取水设施建设。继续推进主要河道、湖泊沿岸的消防取水点、消防水池等建设。出台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明确维护管理责任和经费来源,并纳入同级年度财政预算,及时维修更换老旧市政消火栓。根据全县十四五期间路网发展规划,每年至少新增50具市政消火栓。
5.完善救援体系,提升救援能力。按照“实战化保障、模块化储备、一体化联动、规范化运行”的思路,完善应急救援保障模式,应急联动响应更加顺畅高效;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蓬勃发展,应建尽建并全部达标,运行保障机制顺畅;聘请社会专业力量为全市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构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全方位、立体化火灾预防、扑救、综合抢险救援一体化发展的城乡消防安全网络。
6.消防人文环境进一步优化。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力量明显壮大;消防宣传教育丰富多彩,人民群众消防素质明显增强;消防执法服务文明规范,民众消防服务获得感和社会满意率明显提升。
7.推进消防科技和新型信息网建设。推广“智慧消防”,推进智慧指挥系统建设,构建多维度、立体化、信息化、全覆盖的消防感知数据采集体系。
8.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完成。按照“边建边训边完善”的思路和“一专多能、突出专业”的原则,通过配备涵盖指挥、通讯、作战、保障、宣传等多个作战要素的车辆装备,深化开展专项专训、实战实训、联勤联训,到2025年,建设形成力量快速投送、专业装备配备精良、救援技能安全高效的地震救援、水域救援、石油化工、森林灭火、抗冰救灾等灭火救援专业队,实现“专业化编队、模块化调集、扁平化指挥、全过程保障”,全维度满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遂行任务的需要。
三、 主要任务
(一)深化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1.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强化政府领导,建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工作汇报协调机制。政府定期召开常务会议、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针对性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将消防工作纳入督查检查重要内容。各职能部门应当根据本系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并推动教育、民政、文旅、卫健、文物等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深入推进行业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社会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并建立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常态机制,纳入诚信信息系统。
2.健全法制,纠正不良消防安全行为。“十四五”期间,根据全县消防安全形势和特点,针对石门县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强化《湖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宣贯,推进《常德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常德市居民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常德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保障办法》等地方法规文件出台,从源头上解决消防安全热点、难点问题。
3.健全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倒查机制。按照“责权一致”原则,政府每半年对辖区消防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对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实行挂牌督办、跟踪问效、警示通报、诫勉谈话、集中约谈;各有关部门在涉及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坚持事前追究与事后追究相结合,厘清责任边界,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火灾防控,提升防范化解重大火灾能力
1.进一步夯实基层消防基础工作。创新消防网格化管理,2023年全县所有街道、乡镇基本建立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到2025年,城市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区域100%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助组织。
2.全面加强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监管。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鼓励采用高于国家标准的设防等级,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消防安全重点监管单位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和基础防护装备,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并向社会公开评估结果。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各司其职,依法加大对消防产品制假、售假、用假行为曝光和查处力度。用足用好“湖南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信用常德”两大平台,建立社会单位和个人重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黑名单”制度,将消防安全信用评价纳入社会信用管理体系。
3.提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实效。以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为抓手,开拓消防宣传教育新模式,形成“科技搭台、教育渗透、社会传播、全民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宣传大格局,努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在石门县电视台、广播电台、平面媒体和网站开设消防专栏,开展常态化消防新闻媒体宣传。各级各部门加大消防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公益宣传、行业宣传、教育培训体系范畴。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认真落实法定职责,加强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逐步形成“政府统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公益运转”的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格局。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办消防培训机构。
4.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强化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健全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从源头上控制火灾隐患。市政工程、公安交警等部门完善城市道路网,提高道路连通度和可达性,改善交通组织,减少交通堵塞,确保达到规范要求的道路网密度指标,保障消防车辆顺畅通行。结合旧城改造和城市更新,将老旧小区、场所消防安全改造纳入政府民生工程或为民办实事工程,加大“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仓储片区”、“棚户区”等区域提质改造和搬迁力度,减少人口密集区域火灾危险性。
5.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按照“政府统筹实施、部门分工推进、单位自查自纠、基层群防群治、鼓励公民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对各类火灾易发多发区域、场所开展更加严格的排查整治行动,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区域性火灾隐患的区域,由辖区政府制订整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消除火灾隐患。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热线,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火灾隐患排查工作,落实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励机制。继续实施重大火灾隐患、严重消防违法行为三色预警和重大火灾隐患“一单四制”政府挂牌督办制度。
6.加强社区和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继续把消防工作纳入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健全社区、农村消防安全组织。加强农村社区消防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将公共消防设施纳入村庄规划;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和村居多户联防制度,抓好微型消防站建设,整合治安联防、巡防和保安队伍,发挥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扑救初起火灾等作用。“十四五”期间,100%的社区、农村达到“六个一”标准:建成一个微型消防站,建好一支义务(志愿)消防队伍、配备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配置一套灭火设备器材、设置一处消防宣传阵地、制定一份《居民防火公约》。落实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职责,强化村(居)民委员会消防工作指导,加强对农村(社区)企业、出租房屋和小公众聚集场所、小作坊等场所消防监督检查。
7.全面推行新型监管模式。全面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积极推行新型监管模式,对监管对象实施精准监管、精准执法。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市场监管、民政、教育、人社、商务等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健全监管系统数据库。完善倒查机制,根据单位火灾风险等级和消防安全信用情况,合理确定单位、场所抽查比率,提高对易造成人员群死群伤、财产重大损失的火灾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严重失信单位的抽查率。加强重点监管,针对火灾多发高发的行业领域、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落实“互联网+监管”,推行消防远程监管、线上检查、移动执法,提高监管效率。强化信用监管,完善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监管机制,消防信用信息全面纳入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信用信息平台,推动多部门对消防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大力发展“防消一体化”监管模式,基层消防救援队站利用灭火救援、日常演练一并开展防火巡查,指导单位整改火灾隐患。
(三) 立足全县灾情,构建综合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1.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救援体系
(1)建立综合应急救援联动保障体系。明确应急救援所需装备器材和物资种类,理顺应急救援经费保障渠道和应急队伍建设场地保障方式,确保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储备满足实际需要。建立消防救援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机制和心理干预机制,建立警地联储、紧急调用、机动运输等应急保障机制,提升综合应急救援保障能力。按照“结构合理、功能多样、防护优先、实用高效”的原则,落实装备购置与更新换代经费保障渠道,加强个人防护、防化救援、破拆排烟、生命搜救和反恐处突等“高精尖专”装备配备,满足新形势下灭火救援需要;推进战勤保障基地的规划和建设进度,制定战勤保障器材及物资储备规范。
(2)建立综合应急救援联动响应机制。建立应急救援三级响应调度指挥机制;同时建立并完善与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建筑工程事故、人防工程事故、反恐与刑事案件等市属专项应急指挥部以及市县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联勤联动机制。落实信息资源共享、定期会商和要情通报制度,形成重大灾害事故情况下消防、应急、乡镇人民政府的优先指挥顺序,确保在应急救援中快速反应、有效联动、紧密协同。
(3)健全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体系。根据全县灾害事故规律特点和跨专业增援需要,针对自然灾害类、事故灾害类、社会安全类、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开展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综合应急救援立项研究,制定完善灾害事故处置预案和跨专业协同作战预案,明确消防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救援联动单位的职责任务、响应联动、组织指挥、通信联络、战斗编成、处置程序、行动要求和应急保障等应急联动内容,报请县应急委员会批准后实行;建立县综合应急救援专家库,专家涵盖化学、地震、地质、供电、医疗卫生等行业,实行专家例会和重大灾害现场会商制度,为综合应急救援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
(4)建立综合应急救援训练体系。依托市消防训练基地,立足应急救援实战需要,编制市社会救援和地震灾害救援训练大纲,拓展训练内容,规范救援程序,广泛开展力量集结、战斗编成、通信联络、组织指挥、现场处置、安全防护等应急救援业务训练和培训,加强水域救援、高空救援、绳索救援等专业技术培训,加强“高、低、大、化”等场所实战化熟悉演练。
(5)加大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财政投入。发改、财政部门应积极支持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场所和经费保障。
2.建立多部门联合应急救援体系
(1)建立完善监测预警网络。发挥应急管理系统的统筹协调作用,充分依托常态行政管理体制,健全科学、规范、系统、动态的公共安全风险管理长效机制。扎实开展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和完善风险数据库,对风险隐患和苗头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和信息共享。加大重大灾害隐患点如洪涝灾害易发区域、矿山、国省干线公路沿线、危化品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压力管道等地区的危险源调查与治理力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分级监管制度,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预警系统。
(2)构建立体化应急指挥平台,提升指挥调度效能。按照统一领导、分级指挥的原则,全面构建统一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提升县消防救援大队统筹协调、监测预警、应急处突、辅助决策能力建设,切实提升专业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完成指挥中心软硬件环境优化及智能指挥系统功能建设,建立指挥调度标准、灾情处置流程、舆情监控处理等配套机制,打造智能指挥中心。将地方专业救援力量、乡镇专职消防队、村(居)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补充力量纳入调度指挥体系。推进应急救援联动体系建设,实现消防救援大队指挥中心与县人民政府应急平台、各职能部门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建立定期会商研判机制,重点实现监测监控、信息报告、调度指挥、异地会商、辅助决策、现场图像采集等主要功能,确保灾害防范与事故救援全程协同高效。
(3)建设应急数据库及信息系统。
基础支撑系统。由应急指挥场所、通信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数据交换与共享系统、安全支撑系统和存储备份系统构成。
综合应用系统。包括综合业务管理、风险隐患预测防控、预测预警、智能辅助方案、指挥调度、应急保障、应急评估、模拟演练等应用系统。
数据库系统。包括基础信息、基础地理信息、事件信息、模型、预案、知识、案例和文档等数据。
移动应急平台。整合现有移动应急资源,按照有关技术要求和标准,根据应急指挥决策需要,建设县移动应急平台和移动信息平台,逐步探索向乡镇街道和基层单位延伸,实现与市级应急平台和其他相关应急平台的连接,供现场应急指挥和处置决策时使用。
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有效利用测绘等部门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建设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各级各类应急平台提供空间基础数据支撑。
(4)部门联动应急救援机制。整合“离散化”的应急救援资源和力量,实现“集中化”联合分配机制,提高应急救援效率。遵循“分级响应”的原则。当面对大范围、高强度、极复杂的突发事件时,单个部门应急力量已经无法有效阻止蔓延或开展救援时,需要其他部门共同出击、联合行动时,可以通过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寻求帮助,由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部做出决策,整合资源协调其他管理机构集体行动处置危机。
(四) 抢抓发展机遇,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
1.消防专项规划修编与实施。科学规划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和消防力量等内容,确定城乡不同区域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和消防力量的建设和配置标准,科学设定发展任务,在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中明确消防站、训练基地等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2021年,所有县城区、全国重点镇和一般建制镇完成消防专项规划修编工作。十四五期间,各级政府严格执行已编制的消防专项规划,保证规划的有效实施。
2.加快公共消防水源、消防通道建设。建立健全市政消火栓建设、维护管理机制,加大市政消火栓建设和维护力度,2023年,县城和建制镇基本补齐市政消火栓“欠账”,2025年县城和建制镇的市政消火栓建有率达到100%,并基本达到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国家标准,实现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满足消防用水需求。十四五期间,全县根据城镇建设发展同步规划建设市政消火栓,确保快补旧账,不欠新账。无市政集中供水、市政给水系统为间歇供水或供水能力不足的区域,应依托主要河道、湖泊等设置消防取水点或建设市政消防水池等储水设施,满足消防用水需求。新建、改造的市政道路应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建设工程应按照国家标准设置消防车通道。市政供水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市政消火栓的新建、补建,并督促供水企业按照专业技术标准,具体落实公共消防水源的建设工作。建设、规划、交通、城市综合执法、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消防车通道的监督管理。发展改革、建设、规划、交通、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对公共消防水源、消防通道建设的监督指导。城建部门按照市政道路路网结构和建设规划,优先打通断头路和拓宽巷道,提高道路承载大型消防车的能力,并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设置消防回车场地和消防车登高作业面,不得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路障,确保消防车的通行能力。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大对住宅小区消防通道占用、堵塞等现象整治力度,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十四五”市政消火栓建设总量计划
2021年市政消火栓数(个) | 2022年市政消火栓数(个) | 2023年市政消火栓数(个) | 2024年市政消火栓数(个) | 2025年市政消火栓数(个) | 消火栓总数(个) |
55 | 55 | 55 | 55 | 55 | 275 |
3.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按照“全灾种,大应急”的标准要求,进一步充实社会救援力量,加强消防应急救援体系和能力建设,规范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和农村(社区)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设、管理、运行,不断充实基层消防救援力量。依托乡镇专职队、企业专职队、村居志愿消防队伍以及保安等力量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石门县“十四五”期间政府专职消防员征召计划
石门县“十四五”政府专职消防员征召计划 |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合计 | ||||||
政府专职 消防队员 | 消防 文员 | 政府专职 消防队员 | 消防 文员 | 政府专职 消防队员 | 消防 文员 | 政府专职 消防队员 | 消防 文员 | 政府专职 消防队员 | 消防 文员 | 政府专职 消防队员 | 消防 文员 |
5 | 2 | 5 | 3 | 15 | 3 | 5 | 3 | 5 | 1 | 35 | 12 |
4.加强队站和训练基地建设。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我县消防队站建设欠账较多,计划在“十四五”期间,按照小型级消防站建设标准,全面建成消防三站项目,消防四站完成征地审批。结合消防队站规划新建、维护改造工作,统筹推进保密室、档案室建设,用两年的时间实现“物理环境规范、设施配备齐全、管理安全高效”的目标。按照上级保密工作相关文件要求,落实保密场所建设标准。按照《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评价规范》(DB43/T 263—2020)、《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消防救援队伍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消﹝2020﹞155号)等文件规定。
5.加强消防宣传队伍建设。全面建成建强消防宣传服务队,实施消防宣传人员提质强能计划。推动消防宣传服务队规范化运行,定期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实现重点区域和高危场所的全面覆盖,消防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完善宣传教育站点建设,全面建成县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落实消防救援站对外开放制度,全面开放消防主题文化公园或文化广场街区,公共场所、社区(村)设立消防宣传教育站点、流动宣传服务站。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对党政领导,行业部门、村(居)委负责人,基层网格员和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重点人群的消防培训。对留守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教育。积极培育本土消防文化,支持鼓励文创企业、文艺界人士积极参与创作富有石门特色和时代感的消防文化作品,大力宣扬消防安全“正能量”,营造积极向上的全民消防安全文化。
6.加强消防装备配备。按照“实战为主、科学配置、全面优化”的建设思路,积极争取,认真谋划,逐步形成能满足实际需要的装备配备体系,实现装备配置“性能与灾害事故特点发生相匹配、数量与灾害事故发生频率相匹配、结构与灾害事故发生类型相匹配”的规划目标,实现消防车辆、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抢险救援器材配备三个100%的建设目标。
消防车辆。按《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配齐消防车辆数量,重点加强高、精、尖、专消防车辆的配备,全面提高消防车辆配备质量。结合报废消防车辆的补充和更新,确保消防车辆配备率达100%。针对高层建筑单体及密集区域,按照系列、梯次要求,加强具有灭火和救援功能的举高消防车及配套器材与附件的配备。针对老城区、农村地区等耐火等级低、道路狭窄、消防通道不完善、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设备缺乏区域,应配置大容量水罐车,辅助配置消防摩托车、消防三轮车等小型消防车辆。
灭火抢险救援器材装备。普通消防救援站灭火抢险救援器材品种及数量配备不应低于《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规定要求,各类专业队器材按相关标准和要求配备,抢险救援器材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按照特殊场所和区域灭火救援任务专业化处置要求,辖区消防站应配备相应装备器材,配备率、备份率应达到100%。针对内攻需求,配备轻便高效的个人定位与图像传输器材等装备。针对高空远程侦查任务,配备耐候性强、适应性广的先进无人飞行器。针对水域救援任务,配备水下搜救机器人、潜水装具、救援飞行器等装备。针对山岳救援任务,配备全轮驱动消防车、救援飞行器等装备。针对乡镇、村庄等偏僻区域,配置小型快速的灭火消防车或消防摩托车、手抬机动泵等,消防水源缺少的应配置供水设施。微型消防站按规定配备干粉灭火器、水枪、水带、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消防腰斧等装备。
个人防护装备。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特种防护装备配备品种及数量不应低于《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规定要求,防护装备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按照安全性、可靠性、高效性、舒适性和季节性要求,针对冬、夏季节区别配备高性能消防员灭火和抢险救援防护服装,更新配备新型灭火防护服、抢险救援服、消防头盔、抢险救援头盔、皮质灭火防护靴和消防员呼救器,加强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防坠落辅助部件、强攻灭火所需隔热防护服、避火服,以及化学防护服装等装备配备,推广配备消防员单兵定位装置,通信型呼救器,具备无线通信及降噪能力、带高压应急充气装置的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液冷型降温背心等装备。对达到使用期限的器材装备,应及时更新淘汰。至2025年,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特种防护装备配备率、备份率达到100%。
通信装备。配齐配强智能化、轻型化、集成化、模块化关键通信装备,满足“断网、断路、断电”极端恶劣条件下应急救援现场融合通信需求。积极开展消防救援领域大型无人机智能跟踪拍摄机器人,高适应性卫星通信,宽窄带智能中继,无人机集群作业等新装备新技术新战法建设应用,满足特殊灾害现场实时通信需要,发展志愿消防速报员,“轻骑兵”前突通信小队等机动灵活力量,配备先进适用装备,延伸应急通信触角。至2025年,配齐卫星电话、北斗有源终端、双模单兵、音视频布控球、双光无人机、超轻型(轻型)卫星便携站、语音图像自组网等关键通信设备,形成“全天候、全地域、全灾种”的一体化应急通信体系。
工程机械。为确保完成大型复杂灾害事故现场灭火救援任务,提高石油化工火灾扑救、化学事故处置、建筑物坍塌事故救援中的破拆清障、筑堤导流、转运物资等能力,根据灭火救援实战需求,加强具有在较小空间内作业的多功能滑移救援机械等工程机械配备。
消防站训练器材。消防站技能、体能训练器材,应设置单双杠、独木桥、板障、软梯及室内综合训练等日常训练器材。
“十四五”期间城市消防站装备规划表
序号 | 单位 | 经费名称 | 年度经费(万) | 小计(万) | 合计(万) | 备注 | ||||
2021 | 2022 | 2023 | 2024 | 2025 | ||||||
1 | 永固站 | 个人防护 | 50 | 50 | 50 | 50 | 50 | 250 | 950 | |
抢险救援及灭火器材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500 | ||||
应急救援 | 40 | 40 | 40 | 40 | 40 | 200 | ||||
2 | 石门二站 | 个人防护 | 30 | 30 | 30 | 30 | 30 | 150 | 500 | |
抢险救援及灭火器材 | 50 | 50 | 50 | 50 | 50 | 250 | ||||
应急救援 | 20 | 20 | 20 | 20 | 20 | 100 | ||||
总计 | 1450万 | |||||||||
(五) 依托智慧城市,实施信息消防、人文消防战略
1.全面加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力量。推动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政策,积极引入社会中介专业力量开展消防安全监测、技术检测等消防安全监管辅助性事务,以及开展区域消防安全风险评估。鼓励、推动高层公共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危化企业等单位配备消防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培育壮大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行业特有工种人才队伍,为消防社会化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加强对辖区消防社会服务机构的监管,督促社会服务机构依法开展中介服务。积极引导公众聚集场所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推动保险机构参与火灾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
2.加强消防科技研究与创新。将消防科研工作纳入全县科技发展规划,充分运用现有的科技力量,广泛开展消防安全评价体系、消防物联网监控平台等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研发。建立并落实科技自主创新激励机制,进一步优化全县消防科研环境,营造良好的科技强消氛围。针对火灾防控实际,积极配合应急管理部四个消防研究所研发适合特殊危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合一”场所的可靠性好、安全性高、适用性强的火灾自动防控装置、人员逃生器材和灭火救援特种装备,并在全市推广使用。
3.加强信息消防建设。通过建设消防云计算中心,优化消防计算机信息网、消防无线通信网,改造硬件支撑系统,打造消防基础服务平台、消防综合应用平台、消防大数据平台、社会联动共享资源平台4大平台,依托智慧城市系统,完善基础数据,拓展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功能。
4.大力推进消防文化建设。将消防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重点文化建设项目,打造一批具有知名度、影响力的消防文化品牌和消防文化活动。依托公园、图书馆、科技馆、旅游景区等公众文娱设施拓建消防文化功能区,引导和扶持消防文化艺术作品创作、传播,推出一批反映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的优秀影视文化作品。制定消防文化“互联网+”计划,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应用于消防文化服务和产品的生产、传播,强化互联网资源对消防文化的内容、创意和设计支撑。继续开展消防队站文化达标创建,完善荣誉室、阅览室等基础硬件设施,搭建消防文化活动交流平台,进一步深植消防文化底蕴。
5.不断提升执法服务水平。改革完善消防执法制度,细化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依法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确保消防执法服务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规范消防行政审批,提升消防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继续推广使用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终端,消防行政审批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能。建立健全社会满意度评判、行政审批服务考核、纪检监督问廉、执法跟踪评价等行政服务综合评价体系,强化内部权力制约和监督,落实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及时预防、发现、查处消防执法腐败问题。
6.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交流。加强与其他消防同行的沟通联系,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消防安全理念和成功经验,提升消防事业国际化、现代化水平。
四、 重点工程
为推动“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目标全面落实。重点工程实施前,须编制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等内容。(见附件《石门县“十四五”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库》)
(一)消防救援专业力量建设工程
县消防救援大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社会专业力量为全县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并聘请社会专业力量整合专业队建设和机动力量建设。
(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1.消防场站建设。按照小型站标准建设,消防三站建成并投入使用执勤,消防四站完成征地拆迁。结合石门水域特点,依托澧水流域建成石门县三江口激流水域训练场地。
2.消防水源建设。加强天然和人工水源及消防取水设施建设,在主要河道、湖泊沿岸设置消防取水点、消防水池等。地方财政部门应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中安排市政消火栓的建设及其维护保养专项经费,并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全县每年新增至少55具市政消火栓,及时维修更换老旧市政消火栓。
(三)消防救援车辆装备建设工程
1.救援车辆。新购置消防车(主要包括新建消防站消防车以及现有消防站退役消防车更换,共4台消防车,其中抢险救援车1台、举高喷射消防车1台、城市主战消防车2台)
2.救援装备。新购置灭火救援装备器材(主要是石门县消防三站),新建消防站个人防护装备、抢险救援及灭火器材、应急救援器材等;并对现有消防站装备器材的更新换代(主要包括永固站、石门二站),灭火救援专业队新购置和更新换代的个人防护装备、抢险救援及灭火器材、应急救援器材等。
(四)消防信息化建设工程
1.“智慧消防”全面推广。在教育、卫健、民政、文旅等重点行业搭建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分平台,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高层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小区全部实现智慧消防建设全覆盖。
2.智能指挥系统。聚集综合性应急救援主责主业,推进智能指挥系统建设,符合“全灾种、综合性”应急教援规律的新型指挥系统和指挥机制。实现精准化接警调度、精准化作战指挥、精准 化辅助决策,以及监测监控、信息报告、调度指挥、异地会商、辅助决策、现场图像采集等主要功能。
3.消防感知网络。利用全民感知、视频感知、物联感知、航空感知、卫星感知等手段,将感知触角延伸至“末端”,构建多维度、立体化广域覆盖的消防感知数据采集体系。
五、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强化政府领导,建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工作汇报协调机制。政府定期召开常务会议、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针对性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将消防工作纳入督查检查重要内容。各职能部门应当根据本系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并推动教育、民政、文旅、卫健、文物等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深入推进行业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社会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并建立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常态机制,纳入诚信信息系统。
(二)经费保障的措施
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一致的原则,消防经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保障。政府消防站建设和装备配置所需资金,原则上由同级财政统筹安排,村级消防站由乡镇财政承担。特种消防站、战勤保障基地以及信息化建设,按照“谁管理,谁使用”的原则,由相应的地方政府安排资金予以保障。县级应将消防工作纳入同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近期规划建设的重大项目报请编入市“十四五”规划进行重点推进。
(三)落实用地的措施
县人民政府应按照集中统筹和分级保障的原则,优先保障消防站、消防应急救援中心、消防培训基地、物资储备中心等重要消防设施用地。规划的消防设施应预留建设用地空间。如确因原规划消防站选址不合理、重点项目建设需要、征地问题等无法落实用地,需要进行用地选址变更,新消防站的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交通条件、用地条件与用地面积等应满足现行的《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的要求,征求消防部门意见,并由县自然资源部门审查通过。
(四)确保建设的措施
规划经审查批准后,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别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维护,由消防救援机构监督、验收和使用,相关部门须大力支持和配合,保证规划全面实施。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在进行城乡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时,应充分考虑消防设施建设用地,严格控制用地规模;供水、供电、电信等部门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时,必须同步建设、改造公共消防设施,并接受消防救援机构的监督、验收和使用;财政部门应将实施规划所需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中。
(五)落实人员待遇的措施
落实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的编制,保证队伍人员稳定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消防救援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障和福利。消防救援人员因执行灭火救援任务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解决医疗、工伤待遇和申报烈士等问题。
(六)实行考核问责
县人民政府要加强督促检查。县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应成立规划实施监督工作组,定期组织考核验收,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调查研究;县政府对实施进度和年度实施情况作为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县政府要实施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对未落实建设、管理要求,致使发生火灾后得不到有效扑救,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行政、刑事责任。
(七)加强政策支持
积极推动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将消防重大任务、重点工程和重要项目纳入有关专项规划,实现规划目标一致、任务统一、工程同步、政策配套;推动自然资源部门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衔接,将消防安全原则纳入城市总体布局,将消防设施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差别化用地政策,优先保障消防用地;县政府对消防重大工程实行项目化管理,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新模式,鼓励支持各类社会主体参与消防工作和消防建设。
(八)强化督查督办
加强规划实施进度的动态监管,定期通报规划实施情况,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公众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消防救援队伍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规划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的检查督促。
六、附件
石门县消防救援事业“十四五”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库
石门县消防救援事业“十四五”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库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性质 | 建设 地点 | 项目规模和内容 | 起止年限 | 总投资 | “十四五” | 投资 性质 | 资金 来源 | 建设主体 | 运营(管理)主体 |
一、“五张网”建设工程 | |||||||||||
1 | “智慧消防”全面推广 | 推广 安装 | 石门县 | 拟在教育、卫健、民政、文旅等重点行业搭建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分平台,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高层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小区全部实现智慧消防建设全覆盖。 (2021年全县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面安装智慧消防系统;2022年教育、卫健、民政、文旅等重点行业搭建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分平台;2023年全县高层建筑、高层建筑小区全部安装智慧消防系统;2024年“九小”场所NB-IoT独立感烟火灾探测器接入终端数不少于3000个) | 2021-2025 | 200 | 200 | 政府投资 | 政府投资 | 石门县消防 救援大队 | 石门县人民政府 |
2 | 智能指挥 系统 | 新建 | 石门县 | 聚集综合性应急救援主责主业,推进智能指挥系统建设 ,符合“全灾种、综合性”应急教援规律的新型指挥系统和指挥机制。实现精准化接警调度、精准化作战指挥、精准 化辅助决策。以及监测监控、信息报告、调度指挥、异地会商、辅助决策、现场图像采集等主要功能。 | 2020-2022 | 300 | 300 | 政府投资 | 政府投资 | 石门县消防 救援大队 | 石门县消防 救援大队 |
3 | 消防感知 网络 | 新建 | 石门县 | 利用全民感知、视频感知、物联感知、航空感知、卫星感知等手段,将感知触角延伸至“末端”,构建多维度、立体化广域覆盖的消防感知数据采集体系。 | 2020-2022 | 40 | 40 | 政府投资 | 政府投资 | 石门县消防 救援大队 | 石门县消防 救援大队 |
二、社会民生治理工程 | |||||||||||
1 | 大队营院维修改造项目 | 改建 | 石门县 | 改造石门县消防救援大队营院。 | 2021-2023 | 380 | 380 | 政府投资 | 政府投资 | 石门县消防 救援大队 | 石门县消防 救援大队 |
2 | 农村消防基础建设 | 新建、 改扩建 | 石门县 | 按照《乡镇消防队》(GBT 35547-2017)标准,在全县所有乡镇和行政村建立标准化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 | 2021-2025 | 800 | 800 | 政府投资 | 政府投资 | 石门县人民政府 | 石门县人民政府 |
3 | 消防站建设 | 新建 | 石门县 | 1、石门县消防三站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不含土地费用),按照小型站标准建设,主要内容为执勤楼及配套设施; 2、石门县三江口激流水域训练场地拓展:按照《消防训练基地建设标准》(建标190-2018),在石门县三江口建设激流水域训练场地项目。按照要求配备执勤、训练、办公器材,项目总投资100万元。 | 2021-2025 | 600 | 600 | 政府投资 | 政府投资 | 石门县人民政府 | 石门县人民政府、县消防救援大队 |
4 | 消防救援车辆购置 | 新建 | 石门县 | 新购置消防车(主要包括新建消防站消防车以及现有消防站退役消防车更换,共4台消防车,抢险救援车1台、举高喷射消防车1台、城市主战消防车2台)。 | 2021-2025 | 1200 | 1200 | 政府投资 | 政府投资 | 石门县消防 救援大队 | 石门县消防 救援大队 |
5 | 灭火救援装备建设 | 新建 | 石门县 | 1、新建的消防救援站,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及相关标准要求的装备品种和数量,购置灭火救援装备器材,配备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抢险救援及灭火器材、消防通信装备等; 2、现有消防站达到报废年限的装备器材及时进行更新换代,根据实战需求,同步配齐水域事故救援、山岳事故救援、森林火灾扑救、低雪冰灾害救援、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等专业队装备。 | 2021-2025 | 1000 | 1000 | 政府投资 | 政府投资 | 石门县消防 救援大队 | 石门县消防 救援大队 |
6 | 政府购买服务,聘请社会专业力量为消防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支持 | 新建 | 石门县 | 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社会专业力量为全县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 2021-2025 | 200 | 200 | 政府投资 | 政府投资 | 石门县消防 救援大队 | 石门县消防 救援大队 |
7 | 专业队力量建设、机动力量建设 | 新建 | 石门县 | 拟通过政府招收人员,聘请社会专业力量整合专业队建设和机动力量建设。 | 2021-2025 | 300 | 300 | 政府投资 | 政府投资 | 石门县消防 救援大队 | 石门县消防 救援大队 |
8 | 消防水源 建设 | 新建 改建 | 石门县 | 县政府应加强天然和人工水源及消防取水设施建设,在主要河道、湖泊沿岸设置消防取水点、消防水池等。县财政部门应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中安排市政消火栓的建设及其维护保养专项经费,并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全县每年新增至少55具市政消火栓,及时维修更换老旧市政消火栓。 | 2021-2025 | 200 | 200 | 政府投资 | 政府投资 | 石门县人民政府 | 石门县人民政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