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背景
近年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 案》、《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等文件相继印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思路日益明 晰。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之路。依据生态环境部 《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和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转发生态环境 部《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综合考虑村庄自 然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污水产排状况、生态环境敏感程度、受纳水体环境容量等,针对新晃侗 族自治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持续发挥“削减污染物排放、改善农村水环境”功效 的基本目标,科学确定新晃侗族自治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式。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确保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标准化建设和长效运行,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受益农户付费制度和多元化的 运行保障机制,引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理念和方法,重点对新晃侗族自治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设施的建设和运维管理的规划或实施方案的编制进行引导和规定,特编制本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