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发〔2022〕4 号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新化高新区管委会,国有林场,县直有关单位:
为加速推进绿色城镇建设,全面构建新型城镇化格局,建设节约集约、功能完善、宜居宜业宜游的城镇体系,全面转变不合理建设方式,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推动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新化实际,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市的有关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同步推进物质文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推进城市更新行动、乡村建设行动,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加快我县“创新转型、开放发展”进程,建设“实力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时代幸福新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推动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坚持整体与局部相协调,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统筹城镇和乡村建设。坚持效率与均衡并重,促进城乡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实现人口、经济发展与生态资源协调。坚持公平与包容相融合,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保护与发展相统一,传承地方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创造性转化、创造性发展。坚持党建引领与群众共建共享共治相结合,完善群众参与机制,共同创造美好环境。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县城镇(含建制乡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80%以上,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建筑面积3千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原则上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或其他绿色建造方式,并按1星级以上标准建设。鼓励其他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按1星级以上标准建设。2021-2025年,每年创建1星级绿色建筑3个以上,2星级绿色建筑1个以上;全县创建星级绿色建筑数量符合《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有关要求,且全县绿色建筑1星级以上标准进行规划建设的面积不少于当年总建筑面积的20%。城市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增强,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
至2035年,全县绿色建筑中绿色建材的应用比例达60%以上。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使用绿色建材的比例达80%以上。全县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比例30%以上,新建建筑全面实施绿色设计,既有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高,住宅健康性能不断完善,装配化建造方式占比稳步提升,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全面推广,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绿色建筑创建活动,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二、推进城乡建设一体化发展
(一)促进县城与乡镇绿色发展。充分发挥各乡镇比较优势,促进资源有效配置。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管控边界,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建设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重大风险防控相结合的空间格局。统筹区域、县城、镇中心住房建设,与人口构成、产业结构相适应。加快推进盐井生态公园、狮子山公园、塔山公园、河西防洪堤、滨江公园、文旅小镇建设以及紫鹊界、梅山龙宫、大熊山等A级景区保护和生态保护利用,衔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改善区域环境。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
(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县城。在编制国土空间利用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城区人口、用水、用地规模,合理确定开发建设密度和强度。落实规划环评要求和防噪声距离。新开发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4米。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普及节水水龙头等设备设施,推进节水型单位创建,新(改、扩)建建设项目严格执行节水“三同时”制度,提高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完善防洪排涝体系,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实施生态修复工程,保护和建设城中森林、城中花园,在开发建设中严格保障绿地率和绿化指标。推进立体绿化,实施院墙绿化,推行屋顶绿化,构建完整的生态基础设施体系。推进婴幼儿照护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设施建设和残疾人障碍设施建设。开发项目原则上需配建幼儿园、学校。加强建成区绿色低碳建设,大力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水平,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三)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持续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持续开展工匠培训,推荐农房设计图集,提高乡村房屋建造水平,完善水、电、气配套附属设施,继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烂尾楼拆除、空心房整治,持续改善居住环境。加强现有农房节能改造,保护塑造乡村风貌、不拆传统民居、不砍老树、不盖高楼,不破坏地形地貌,延续乡村历史文脉。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厕所粪污、畜禽养殖粪污治理,深入开展洞庭清波行动。因地制宜开展庭院绿化、四旁绿化、乡村公园建设,见缝插绿,实施绿色全覆盖,形成具有乡村特色的绿化景观。推进生态清洁溪流建设,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支持以“公司+农户”等模式对接市场,培养乡村文化、旅游、休闲、民宿、健康养老、传统手工艺等新业态,加快推进康养小镇建设,促进产镇融合、产村融合,推动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着重打造绿色交通工程,实施高速公路、国省干线、旅游专线、农村公路两旁绿化工程,全力打造公路生态绿色走廊,全力推广普及新能源公交、客班车、出租车、县城区共享单车。
三、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
(一)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实施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推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着力推进装配式建筑,鼓励绿色农房建设。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实施绿色改造,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零碳建筑。实施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降低建筑运行能耗、水耗,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动智能光伏与绿色建筑融合创新发展。
(二)提高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化水平。完善基础设施档案管理,开展基础设施普查,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推进智慧城管建设,完善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加强公交优先、绿色出行、街区建设,合理布局和建设公交专用车道、公交场站、充电、充气站、智慧停车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噪声管控,落实噪声技术规范要求。加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城乡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消防栓和防空疏散基地建设。推动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配套建设再生水,集蓄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设施,推进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加快推进城乡天然气管网建设,促进清洁能源使用。
(三)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加大上梅古镇保护力度,加快古城保护开发进度,加快创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步伐,加大北塔、龙泽风雨桥等历史文物保护力度。开展文物普查,挖掘工作,做好测绘、存档、挂牌工作。不拆除有保护价值的历史建筑,不拆真遗存,不建假古董。建立保护项目维护修缮机制,保护和培养传统工匠队伍,传承传统建筑绿色营造方式。
(四)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开展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创建行动,推广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集约化、产业化建造方式。推广装配式建筑、机器人施工,建设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加强建筑材料循环利用,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严格施工扬尘管控,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出入车辆100%冲洗、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物料堆放100%覆盖)实施扬尘治理。推动传统建筑业转型升级,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推行工程总承包,改革建筑劳动用工制度,大力发展专业作业企业,培育职能化、专业化、技能化建筑产业工人队伍。
(五)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推广节能低碳节水用品,推动太阳能、再生水等应用,鼓励使用环保再生产品和绿色设计产品,减少一次性消费品和包装用材消耗。倡导绿色装修,鼓励选用绿色建材、家具、家电。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系统,垃圾转运体系,低价值有毒有害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建立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科学制定县城慢行系统规划,推动自行车专用道和绿道建设,全面开展人行道净化行动,推进步行街道建设。鼓励公众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等低碳出行方式。
四、创新工作方式
(一)坚持规划引领。以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为目标,坚持规划先行,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城市布局的经济、生活、生态安全需要,统筹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统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系统推进重点工程项目。提升建筑品质,塑造时代特色风貌。完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制度,动态管控建设进程,确保一张蓝图实施不走样、不变形。
(二)建立体检评估制度。建立健全“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城市体检评估制度,强化对相关规划实施情况和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基础设施效率、生态建设、污染防治等的评估。制定体检评估标准,将绿色发展纳入年度考核目标系统。县政府作为城市体检评估工作主体,要定期开展体检评估,制定年度建设和整治计划,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体检评估结果。加强对相关规划实施的监督,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
(三)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加强对市政基础设施、环境卫生、道路交通、给排水管网的智慧化管理。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智能化管理,推动城市地下空间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监控预警水平。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持续推进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并逐步实现智能化全程网上办理,推进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互联互通。搭建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加强社区智慧化建设管理,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四)推动美好环境共建共治共享。坚持各级党委、政府主导、全社会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开展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行动,按照有关规定探索适宜城乡的项目招投标、奖励等机制,解决群众身边、房前屋后的实事小事。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方式试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美丽乡村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等为抓手和载体,构建社区生活圈,广泛发动组织群众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五、加强组织,强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化县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联系城建工作的县委常委,分管城建、工业科技、农业农村的副县长和人大、政协联系城建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其中分管城建的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发改、科工信、民政、财政、教育、自然资源、城管、生态环境、交通、林业、水利、农业农村、文旅广体、金融、市监、人民银行新化支行、美丽乡村办、机关事务中心、经发集团、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住建局,由住建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加强内容统筹协调,对推动绿色发展工作实行一月一讲评、半年一考评、年底纳入绩效考核,推动绿色发展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的落实。
(二)健全支撑体系。推进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城市管理和执法能力水平。开展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和第三方考评活动。加快管理、技术和机制创新,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实现动力变革。
(三)加强培训宣传。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积极开展绿色发展培训,加大绿色建设宣传力度,形成宣传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浓厚氛围,让绿色发展的理念走进千家万户。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