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 划条例》,提高遂溪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实现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 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治化,科学、合理、有效地利用城市土地和空间, 特制定《遂溪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技术规定)。
1.2 本技术规定依据国家和广东省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和标准,参照湛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结合遂溪县城市规划发展 要求和建设实际情况制定。
1.3 本技术规定尚未涵盖到的有关城市规划管理内容,应按国家和 广东省现行的相关规范和标准执行。
1.4 本技术规定作为遂溪县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技术依据,遂溪 县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及城市规划、设计和管理工作均应按本 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城市规划区内村民、居民住宅(民房)、保障 性住房的规划建设要求另行规定。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和建设,应 当按照批准的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相关规划执行, 尚未编制上述规划的,应当按照上层次城乡规划和本技术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