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中心),区、市驻恭城各单位:
《恭城瑶族自治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 5月25日
恭城瑶族自治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
(2021—2025年)
在全国各族人民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新征程之际,为推动恭城地方志事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地方志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文教强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助推恭城“稳农业、强工业、活商旅”作出更大贡献,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36号)和《广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桂政办发〔2022〕3号)、《桂林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恭城瑶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恭政发〔2021〕7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当前发展形势
“十三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各乡(镇)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桂林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恭城瑶族自治县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牢固树立依法修志意识,围绕志鉴编修“两全目标”任务的攻坚和巩固这个中心工作,创新思路、锐意进取,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提前实现志鉴编修“两全目标”工作任务。
“十四五”时期是中国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地方志事业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不少挑战。
发展机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全面总结了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重要成就和历史经验,不仅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指明了方向,也为地方志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擘画了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宏伟蓝图,《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启动第三轮地方综合志书编修”,《恭城瑶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重视党史、志鉴修编,启动第三轮县志修纂工作”,地方志工作迎来更加有利的发展环境。
困难挑战:一些乡(镇)和部门对地方志工作重视不够,“一纳入、八到位”落实不够到位,依法治志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人才引进困难,专业修志人员匮乏。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重要决策部署和新时代赋予地方志的使命要求,以志鉴编修为重点,以服务中心、服务社会为方向,着力开展“五大行动”,强化“四大保障”,全面推动全市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桂林篇章贡献地方志力量。
三、总体目标
2021—2025年,陆续开展第三轮修志启动及年鉴精品编纂行动、乡村史志编修与助力乡村振兴“铸魂”行动、旧志古籍整理和地情资源开发利用行动、方志馆及地方志平台品牌建设行动、人才队伍建设提升行动等“五大行动”并取得显著成效;组织保障、法治保障、制度保障、经费保障等“四大保障”体系全面建立,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资政、存史、育人作用,推动全县地方志工作“立起来”“用起来”“活起来”“热起来”“强起来”。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第三轮修志启动及年鉴精品编纂行动,记录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桂林篇章重要历史记忆。
启动第三轮修志工作。在全面总结第二轮修志经验的基础上,科学编制第三轮修志规划。根据自治区统一部署要求适时启动第三轮志书编修工作。
推进恭城年鉴编纂出版、开发利用。常态化推进恭城年鉴编纂工作,确保 “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加强对行业年鉴、专业年鉴、部门年鉴的业务指导和质量管理,推进年鉴编纂向各领域拓展延伸。
(二)开展乡村史志编修与助力乡村振兴“铸魂”行动,助推乡村发展全面振兴。
广泛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志编纂,鼓励支持条件成熟的非历史文化名镇名村、非传统村落开展乡村史志(含乡镇志)编纂工作。支持条件成熟的乡镇、村落依托乡镇文化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镇村史馆,为恭城乡村振兴“铸魂”提供“志力”支持。
(三)开展旧志古籍整理和地情资源开发利用行动,进一步发挥地方志资政育人作用。
收集整理恭城旧志古籍,进一步挖掘恭城历史文化,赓续恭城发展历史文脉。
实施地情资源开发利用,发挥地方志资政育人作用。进一步开发地情资源,挖掘提炼恭城重要历史史料,为领导决策提供资政参考。
推动地方志文化“走出去”。加强与其他地区地方志机构和区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图书机构、档案机构、文物机构等的交流与合作。
(四)开展方志馆及地方志平台品牌建设行动,打造恭城县情传播亮丽名片。
筹备恭城方志馆建设。
依托融媒体等平台,充分挖掘恭城特色和恭城历史文化基因,推动地方志文化成果转化和推广传播,进一步提升地方志的社会影响力。
(五)开展人才队伍建设提升行动,为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实施地方志人才培养和培训计划,加强地方志人才梯队建设。组织地方志工作人员积极参加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桂林市地方志办公室举办的地方志、年鉴等相关学术研讨会、培训会,推广“互联网+方志理论学习”的网络培训新模式,鼓励和支持地方志工作人员接受继续教育,进一步提升地方志编纂人员理论素养和专业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党政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将地方志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工作任务,为地方志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法治保障。
加大对地方志工作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执行力度,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强化依法治志意识,营造依法治志浓厚氛围。
(三)制度保障。
完善地情资料收(征)集及管理、修志编鉴主编(总纂)责任制和志鉴稿评议、审查验收、出版发行、报送备案等制度,妥善处理好编纂进度与质量的关系,从严把关,确保质量。
(四)经费保障。
县财政将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承编单位要将修志编鉴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部门预算,确保工作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为地方志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经费保障。
县党史地方志办要对本规划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情况,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全县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