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苍梧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已经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3月18日
苍梧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一节 前言......................................................................................................................................................... 4
第二节 编制依据................................................................................................................................................ 5
一、 法律法规................................................................................................................................................. 5
二、规范文件.................................................................................................................................................. 6
三、技术标准.................................................................................................................................................. 7
第三节 目标任务................................................................................................................................................ 8
一、规划期限.................................................................................................................................................. 8
二、规划目标.................................................................................................................................................. 8
三、重点任务............................................................................................................................................... 10
第四节 基本原则.............................................................................................................................................. 11
第五节 规划范围.............................................................................................................................................. 12
第二章 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 14
第六节 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 14
一、 水域滩涂资源状况............................................................................................................................ 14
二、 自然气候条件..................................................................................................................................... 15
三、水生生物资源状况.............................................................................................................................. 16
四、水域环境状况....................................................................................................................................... 17
五、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 19
第七节 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分析.................................................................................................................... 20
一、 水产养殖发展现状............................................................................................................................ 20
二、区域经济发展方向.............................................................................................................................. 22
(一)区位条件........................................................................................................................................... 22
(二)经济总量........................................................................................................................................... 22
(三) 渔业产业结构................................................................................................................................ 23
(四)调整发展方向.................................................................................................................................. 24
三、水产养殖前景预测.............................................................................................................................. 25
(一)市场发展潜力.................................................................................................................................. 25
(二) 发展趋势......................................................................................................................................... 25
第八节 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总体思路........................................................................................................... 26
第三章 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 28
第九节 功能区划概述..................................................................................................................................... 28
第十节 禁止养殖区.......................................................................................................................................... 32
一、 禁止养殖区的类型、面积(数量)和位置............................................................................. 32
二、 管理措施.......................................................................................................................................... 50
第十一节 限制养殖区..................................................................................................................................... 51
一、 限制养殖区的类型、面积(数量)和位置............................................................................. 51
二、 管理措施.......................................................................................................................................... 71
第十二节 养殖区.............................................................................................................................................. 72
一、 养殖区的类型、面积和位置....................................................................................................... 72
二、 管理措施.......................................................................................................................................... 79
第四章 保障措施................................................................................................................................................ 82
第十三节 加强组织领导................................................................................................................................. 82
第十四节 强化监督检查................................................................................................................................. 83
一、 加强用途管制................................................................................................................................. 83
二、 完善使用审批................................................................................................................................. 83
三、 强化生产执法................................................................................................................................. 84
第十五节 完善生态保护................................................................................................................................. 84
一、 加强养殖污染防控......................................................................................................................... 84
二、 加强渔业水域的监测和管理....................................................................................................... 84
三、 加强节能减排投入,示范推广减排技术.................................................................................. 85
第十六节 其他保障措施................................................................................................................................. 85
一、 加强舆论宣传................................................................................................................................. 85
二、 提高从业人员的环境意识和综合素质...................................................................................... 86
三、 强化渔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86
四、 加强政策扶持................................................................................................................................. 87
五、 强化安全预警................................................................................................................................. 87
六、 加强信息建设................................................................................................................................. 87
第五章 附则......................................................................................................................................................... 88
第十七节 规划效力.......................................................................................................................................... 88
第十八节 关于规划附表附图........................................................................................................................ 88
附录......................................................................................................................................................................... 89
附表1 苍梧县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表.................................................................................................. 89
附表1-1-1、2-1-1 乡镇-河库型饮用水水源地禁、限养区.............................................................. 93
附表1-1-2、2-1-2 农村-河库型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97
附表1-1-3、2-1-3 农村-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102
附表1-1-4 县城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103
附表1-2-1A 东安江(苍梧河段)禁养区汇总表................................................................................. 104
附表1-2-1B 桂江苍梧航道、码头岸线汇总表...................................................................................... 104
附表1-2-1C 浔江苍梧航道、码头岸线汇总表.................................................................................... 105
附表1-2-2 其他河流禁养区汇总表........................................................................................................ 105
附表2-2-1A 东安江(苍梧河段)限养区汇总表................................................................................. 106
附表2-2-1B 桂江苍梧养殖面积汇总表................................................................................................. 106
附表2-2-1C 浔江苍梧养殖面积汇总表................................................................................................... 107
附表2-3-1 保留区河段限养区汇总表..................................................................................................... 107
附表2-4-1 农业、渔业用水河段限养区................................................................................................. 108
附表3-1-1池塘养殖功能区规划表.......................................................................................................... 109
附表3-1-2 山塘水库养殖功能区规划表................................................................................................. 111
附表3-1-3 主要苗种生产功能区规划表................................................................................................. 112
附表3-1-4A 稻田养殖功能区规划表....................................................................................................... 1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前言
【面临形势】经过多年的发展,苍梧县的水产养殖业已经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已经成为农业、农村经济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产业,其地位和作用不断提高,并不断朝着优质化、多样化的方向发展。进入21世纪,传统的水产养殖业面临着水域环境恶化、养殖设施陈旧、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增多、水产养殖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不断加剧等突出矛盾和挑战,这些问题已成为水产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巨大障碍。在此形势下,科学合理地划分水产养殖功能区,改造提升传统的水产养殖业,大力发展绿色、环保、环境友好型生态养殖模式,对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保障水产养殖产业的健康、高效、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编制背景】渔业是国民经济的一大支柱产业,是利用水域进行养殖和捕捞的产业。近年来,苍梧县的渔业发展受到各级政府重视,把渔业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产业来抓,并采取一系列扶持渔业生产的措施,促进了渔业经济的不断发展。2017年,全县淡水养殖总面积达到11967亩,水产品总产量达12353吨,渔业在全县农业总产值中所占比例和经济地位得到不断提高。渔业不断发展的同时,政策、市场、资源、环境等重要因素也在不断改变,特别是近几年来,国家对渔业的发展政策从注重产量、规模、经济效益转向强调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开展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确定养殖水域是保证渔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是加快渔业产业化进程的保障。为了实现苍梧县渔业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完善水产养殖管理制度,科学利用水域资源从事水产养殖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特制定本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目的意义】开展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是科学评价水域滩涂承载力,科学划定各类养殖功能区,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的重要依据;是稳定基本养殖水域,保障养殖户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是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协调发展的客观需要;是确保有效供给安全、环境生态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对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转方式调结构,促进水产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实现渔业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养殖户意义重大。
第二节 编制依据
一、 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12月28修正;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实施;
3)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2000年11月26日实施;
4)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2003年9月1日实施;
5) 《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国发〔2006〕9号;
6)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2009年5月1日实施;
7)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2005年4月1日实施;
8)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3月1日实施;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修订;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第二次修正;
11)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1月8日修订;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1年1月8日修订;
13)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2010年9月29日修正;
14) 《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17年1月18日通过。
二、规范文件
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1号);
2)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3)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6〕1号);
4) 《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
5) 《农业部关于稳定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的意见》(农渔发〔2010〕25号);
6) 《广西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办发〔2016〕152 号);
7) 《全国渔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农业部, 2016年12月31日印发);
8) 《“十三五”渔业科技发展规划》(农渔发[2017]3号);
9)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2018年1月9日印发);
10) 《2016年广西推进稻渔综合种养业发展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联合印发);
11) 《梧州市水功能区划》(梧政函〔2012〕329号);
12) 《苍梧县水域滩涂养殖规划(2016-2020年)》。
三、技术标准
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2002年6月1日实施;
2)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848-93,2014年7月29日修订;
3) 《渔业水质标准》GB 11607-1989,1990年3月1日实施;
4)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 338-2007,2007年2月1日实施;
5) 《稻田养鱼技术规范》SC/T 1009-2006,2007年2月1日实施;
6) 《无公害食品稻田养鱼技术规范》NY/T 5055-2001,2001年10月1日实施;
7) 《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NY 5051-2001,2001年10月1日实施;
8) 《水库鱼产力评价标准》SL563-2011,2012年3月29日实施。
第三节 目标任务
一、规划期限
本规划起始年为2018年,规划期限为2018年至2030年。2018年——2020年为近期;2021年——2025年为中期;2026年——2030年为远期。
二、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苍梧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力争达到以下目标:1)进一步明确苍梧县水产养殖水域功能区域范围,合理调整和规划养殖布局;2)保障养殖经营者正常生产所需要的水域,依法保护重要养殖水域的合法性;3)严格控制养殖容量,推广无公害、生态养殖模式,逐步完成传统养殖向池塘生态养殖、净水渔业等绿色生态养殖模式转变,保护和改善养殖水域生态环境;4)促进全县水产养殖业可持续发展,使水产品品质和效益稳步上升,经济效益和农民收入显著提高;5)为建立以养殖使用证为核心的养殖业管理制度提供科学依据。实现“保障供给、提质增效、农民增收、维护生态”的总体目标;到2030年,全县水产养殖面积11967亩,养殖产量达到1.08万吨。
(二)分期目标
1. 近期目标(2018-2020)
按照发展生态健康养殖的要求,围绕生态、绿色、健康和高效的目标,积极构建生态、安全、绿色、环保、可持续的水产健康养殖模式;并通过合理规划布局、严格监管、优化种养模式等措施,逐年缩减传统养殖规模,减少渔业养殖对环境的影响。到2020年,全县养殖面积11967亩,其中池塘养殖面积7200亩,山塘水库养殖面积4291亩,河沟养殖面积248亩,休闲渔业养殖面积和苗种养殖面积525亩,养殖产量达到1.04万吨。
2. 中期目标(2021-2025)
到2025年,养殖水域各功能区生态系统健全稳定,渔业生产和基本养殖水域滩涂得到保障,适当发展经济价值较高的名特优水产品种养殖和生态养殖。全县养殖面积11967亩,其中池塘生态养殖面积7200亩,山塘水库净水渔业模式面积4291亩;庭院养殖2000亩,稳步发展稻渔综合种养上千亩。全县水产养殖面积控制在11967亩,养殖产量达到1.06万吨。
3. 远期目标(2026-2030)
大力发展经济价值较高的名特优水产品种养殖和生态养殖,提高水产品品质。到2030年,全县名特优水产品养殖比提高到60%,全县养殖面积11967亩,全县池塘生态养殖面积和库区净水渔业模式面积分别7200亩、4291亩,养殖产量达到1.08万吨。养殖水域各功能区生态系统健全稳定,渔业生产和基本养殖水域滩涂得到保障,生态化养殖规模和技术水平进一步提升,渔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水产品供给持续增长,养殖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更加显著。
三、重点任务
(一)科学划定三类养殖功能区,优化渔业生产空间
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设定发展底线。保护合法养殖水域,按照不同养殖模式进行分区,优化养殖发展布局,明确产业发展重点,合理安排养殖生产。限期搬迁或关停禁止和限制养殖区内的水产养殖,并妥善安置相关养殖户生产生活。
(二) 加快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确保水产品有效供给
稳定池塘养殖面积,挖掘池塘养殖潜力,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发展山塘水库净水渔业,推进以养护为主的养殖业。拓展稻渔综合种养,压缩调整资源消耗多、产出低、效益低的养殖方式,大力发展技术先进、产出高、效益高的养殖方式,保证水产品产量稳定。
(三)全面推行生态养殖方式,保证水产品优质安全
实施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支持废水处理、循环用水等环保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推广微生物+养殖技术。评估水库净水渔业养殖承载力和鱼类适宜养殖容量,在发展山塘水库渔业养殖的同时保证水体优质、生态良好,实现养殖增值、水体改良双赢。全力推进稻渔综合种养,形成优质、安全、高效、生态的稻田生态养殖技术,促进生态循环渔业发展。
(四)实施养殖水域养护制度,保障渔业可持续发展
切实执行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合理调整养殖布局。加大渔业增殖放流力度,定期评估资源增殖保护效果。组织开展渔业水域污染源普查,加强污染物排放治理,强化渔业资源调查和监测,建立和完善渔业水域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第四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
根据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估结果和水产养殖业发展需求,形成苍梧县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总体思路,根据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大纲的具体要求,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制定苍梧县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的具体措施,科学编制规划。
二、坚持生态优先、底线约束的原则
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科学开展水域滩涂利用评估,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明确区域经济发展方向,合理安排产业发展空间。要将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保护或公共安全“红线”和“黄线”区域作为禁止或限制养殖区,设定发展底线。
三、坚持合理布局、转调结合的原则
合理发展池塘养殖和山塘水库净水渔业,发展生态养殖,支持废水处理、循环用水等环保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大力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和庭院养殖,实现养殖水域滩涂的整体规划、合理储备、有序利用、协调发展。
四、坚持整体协调、横向衔接的原则
要将规划放在区域整体空间布局的框架下考虑,规划编制确保与苍梧县行政区域的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水功能区划等规划相协调。同时注意与县内的交通、港口、旅游、环保、航道等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避免交叉和矛盾,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第五节 规划范围
2003年1月2日,国务院(国函〔2003〕1号)批准同意调整梧州市市辖区和苍梧县行政区划。该文件将苍梧县倒水镇划归长洲区管辖,将苍梧县旺甫镇划归万秀区管辖,将苍梧县夏郢镇划归蝶山区管辖。2003年2月正式进行行政区划调整,倒水镇、旺甫镇、夏郢镇分别划归市辖3个区管辖,全县辖14个镇:龙圩镇、大坡镇、广平镇、新地镇、人和镇、岭脚镇、长发镇、京南镇、狮寨镇、六堡镇、梨埠镇、木双镇、石桥镇、沙头镇。2005年,人和镇并入岭脚镇,长发镇并入京南镇。2013年12月,再次进行行政区划调整,将龙圩镇、大坡镇、广平镇、新地镇单独拿出成立龙圩区,划归梧州市管辖,并将苍梧县县城迁至石桥镇,故调整后的苍梧县辖石桥镇、旺甫镇、狮寨镇、木双镇、京南镇、岭脚镇、梨埠镇、六堡镇、沙头镇共9个镇。
本规划范围为苍梧县的9个乡镇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养殖水域滩涂,已经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利用和目前尚未开发但适于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所有水域、滩涂,包括苍梧县境内的河沟、山塘水库、池塘和宜渔稻田等。
第二章 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
第六节 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
一、 水域滩涂资源状况
(一)地理位置
苍梧县位梧州市北部,东毗广东省肇庆市,南接万秀区和长洲区,西连藤县,北通贺州市,县城距梧州市区65公里。苍梧县辖9个镇:石桥镇、岭脚镇、京南镇、狮寨镇、旺甫镇、六堡镇、梨埠镇、木双镇、沙头镇。全县总面积3287平方公里,截止2016年6月全县总人口40.2万人,县人民政府驻石桥镇。
(二)水域资源
苍梧县河流属西江水系,县内大小河流有107条,溪流星罗棋布,其中集雨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有东安江、龙江河等,均流入浔、桂两江,河流总长744.85公里;县内水库、山塘水域总面积约10万亩;其中,可发展网箱养鱼的江河、电站库区面积48000亩,水库面积23600亩;可养池塘面积4810亩,山塘面积4540亩。江河中可进行网箱养鱼的有岭脚镇所辖的浔江河段、京南镇所辖的桂江河段、梨埠镇所辖的东安江河段。县内的大中型水库有爽岛电站水库、西中电站水库19650亩,木枧头水库400亩,交刀水库262亩,枫木陂电站水库5000多亩等。
(三)水文状况
1.水流量:年平均流量6960立方米/秒,月平均流量7月份最大16010立方米/秒,最少为2月份1670立方米/秒。
2.水位:年平均水位8.45米,月平均水位7月份最高13.92米,最低1月份4.42米,历史最高水位28.5米(1915年7月10日)。
3.水流速:年平均最大水流速是2.68米/秒,最小是0.34米/秒。
4.水温:年平均水温21.9℃,最高8月份28.8℃,最低2月份14.1℃。
5.含沙量:年平均含沙量0.34公斤/立方米,最大7月份0.527公斤/立方米,最少1月份0.019公斤/立方米。
二、 自然气候条件
温度:年平均气温21.2℃,年平均无霜期达331天,极端最低温度-3℃,极端最高温度39.5℃。
光照:苍梧县地处北回归线以南,太阳入射角大,光照度强,年均太阳总辐射量为年平方厘米113.4千卡,全年每月平均日照总时数为195小时,最低月份为2月份78小时,最高7月242.4小时。
雨量:苍梧县属亚热带地区,年均降雨量1506.9毫米,北部的沙头、石桥、梨埠、木双、六堡等乡镇为多雨区,年均降雨1600-1700毫米左右;西部和西北部的乡镇为少雨区,年降雨1300-1500毫米左右。全县降雨多集中在4-8月,占年降雨量71%。境内溪河纵横,降雨大部分成为地表径流转为地表水资源,正常年径流总量30.5502亿立方米,总径流深719毫米。
总体上看,苍梧县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境内湿润多雨,雨量集中,日照充足,暑多寒少,夏热冬暖,雨热同季,具备适合水生生物生长繁衍的良好条件。
三、水生生物资源状况
苍梧县自然水域具有丰富的生物资源,主要有:
(一)浮游生物
浮游植物主要由蓝藻、绿藻、裸藻、金藻、硅藻、甲藻等七个门的一些种类组成,是水域水生生物的原始生产者;浮游动物主要由原生动物(包括肉足类和纤毛类)、轮虫、枝角类及桡足类组成。
(二)漂浮生物
主要是大型水生植物,有芜萍、红萍、青萍、水浮莲、凤眼莲、水葫芦、水花生、苦草及某些水生昆虫。
(三)底栖生物
底栖生物种类较多,主要有水绵、水蚯蚓、螺、虾、蟹、蚌类等。
(四)自游生物
江河水库中的主要自游生物是鱼类,苍梧县自然水域中鱼类品种繁多,现可养殖的主要品种有青、草、鲢、鳙、鲤、鲫鱼、花边、赤眼鳟、光倒剌巴、倒剌巴、骨鱼、鲶鱼、斑鳠鱼、鲮鱼、鳖、黄鳝、泥鳅、刺鳅等。引进的品种:银鱼、罗非鱼、淡水白鲳、野鲮、麦鲮、巴西雕、太阳鱼、鲟鱼类、南美白对虾、斑点叉尾鮰等。
四、水域环境状况
(一)水域环境状况
根据2017年苍梧县环境保护局的地表水水质监测报告,主要地表水的监测点有五个:六堡河六堡镇六堡村断面、东安江梨埠镇马进村断面、爽岛库区大坝上游约1公里断面、江河狮寨镇狮寨村塝头断面、浔阳河旺甫镇大新村渔明洲断面。监测项目为:水温、pH值、溶解氧、氨氮、总磷、氟化物、汞、镉、铅、氰化物等29项指标。各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以苍梧县环境保护局提供的《2017年苍梧县地表水(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监测方案》为依据。具体检测数据见表2-1。
表2-1 地表水监测结果一览表
监测项目 | 监测结果 |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及表2标准限值 | ||||
六堡河六堡镇六堡村断面 | 东安江梨埠镇马进村断面 | 爽岛库区大坝上游约1公里断面 | 龙江河狮寨镇狮寨村塝头断面 | 浔阳河旺甫镇大新村渔明洲断面 | ||
2017年9月21日 | 2017年9月21日 | 2017年9月21日 | 2017年9月22日 | 2017年9月22日 | ||
水温(℃) | 26.5 | 27.2 | 27.0 | 25.6 | 25.8 | —— |
pH值(无量纲) | 7.34 | 7.22 | 7.46 | 7.64 | 7.51 | 6~9 |
溶解氧(米g/L) | 6.92 | 6.95 | 7.20 | 6.38 | 6.10 | ≥5 |
高锰酸盐指数(米g/L) | 1.1 | 1.3 | 1.5 | 1.5 | 1.2 | ≤6 |
化学需氧量(米g/L) | 6 | 4 | 4ND | 8 | 5 | ≤20 |
五日生化需氧量(米g/L) | 0.9 | 1.0 | 1.0 | 1.2 | 1.1 | ≤4 |
氨氮(米g/L) | 0.071 | 0.258 | 0.348 | 0.552 | 0.244 | ≤1.0 |
总磷(米g/L) | 0.05 | 0.02 | 0.03 | 0.10 | 0.07 | ≤0.2 |
总氮(米g/L) | 0.90 | 0.84 | 0.56 | 0.67 | 0.46 | ≤1.0 |
铜(米g/L) | 0.05ND | 0.05ND | 0.05ND | 0.05ND | 0.05ND | ≤1.0 |
锌(米g/L) | 0.05ND | 0.05ND | 0.05ND | 0.05ND | 0.05ND | ≤1.0 |
氟化物(米g/L) | 0.14 | 0.15 | 0.11 | 0.12 | 0.18 | ≤1.0 |
硒(米g/L) | 4×10-4ND | 4×10-4ND | 4×10-4ND | 4×10-4ND | 4×10-4 | ≤0.01 |
砷(米g/L) | 3×10-4ND | 7×10-4 | 3×10-4ND | 1.2×10-3 | 4×10-4 | ≤0.05 |
汞(米g/L) | 4×10-5ND | 4×10-5ND | 4×10-5 | 4×10-5ND | 4×10-5 | ≤0.0001 |
镉(米g/L) | 5×10-4ND | 5×10-4ND | 5×10-4ND | 5×10-4ND | 5×10-4ND | ≤0.005 |
铅(米g/L) | 3.7×10-3 | 4.4×10-3 | 2.6×10-3 | 5.3×10-3 | 4.1×10-3 | ≤0.05 |
六价铬(米g/L) | 0.004ND | 0.004ND | 0.004ND | 0.004ND | 0.004ND | ≤0.05 |
氰化物(米g/L) | 0.004ND | 0.004ND | 0.004ND | 0.004ND | 0.004ND | ≤0.2 |
挥发酚(米g/L) | 0.0003ND | 0.0003ND | 0.0003ND | 0.0003ND | 0.0003ND | ≤0.005 |
石油类(米g/L) | 0.04 | 0.03 | 0.02 | 0.04 | 0.02 | ≤0.05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米g/L) | 0.05ND | 0.05ND | 0.05ND | 0.05ND | 0.05ND | ≤0.2 |
硫化物(米g/L) | 0.005ND | 0.005ND | 0.005ND | 0.005ND | 0.005ND | ≤0.2 |
粪大肠菌群(个/L) | 4.9×103 | 1.1×103 | 50 | 9.4×103 | 7.9×103 | ≤10000 |
氯化物(米g/L) | 2ND | 2 | 2ND | 2 | 9 | ≤250 |
硫酸盐(米g/L) | 9 | 8ND | 8ND | 8ND | 8ND | ≤250 |
硝酸盐氮(米g/L) | 0.56 | 0.42 | 0.08ND | 0.08ND | 0.12 | ≤10 |
铁(米g/L) | 0.12 | 0.03ND | 0.03ND | 0.25 | 0.03ND | ≤0.3 |
锰(米g/L) | 0.01 | 0.01ND | 0.01ND | 0.01ND | 0.01ND | ≤0.1 |
注:表中含“ND”的数为该项目分析方法检出限值,表示“未检出”,下同
根据监测结果显示,五个监测点的所测项目均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要求。总体来说,苍梧县境内的地表水水质状况较为良好。
(二)水产养殖对环境影响分析
苍梧县池塘养殖和水库山塘养殖水产品是以四大家鱼、鲤鱼、罗非鱼等滤食性、草食性和杂食性种类为主,非投喂鱼类占苍梧县水产养殖总产量70%以上,这些品种是碳汇渔业的主要组成部分,为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鲶鱼、斑点叉尾鮰、黄颡鱼等养殖密度较高,有一定的自身污染,易造成养殖水域的富营养化,但所占比例较小。近年来苍梧县大力推广循环生态养殖、养殖废水处理等技术,加强池塘改造等渔业基础设施建设,严格取缔几个主要库区的网箱、网围养殖。水产养殖对环境的影响较低,总体可控。
五、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
县内有浔江、桂江、东安江等大小河流(小溪)多条,水库、山塘水域面积10万亩,其中可发展网箱养鱼的江河、电站库区面积48000亩,水库面积23600亩;可养池塘面积4810亩,山塘面积4540亩。江河中可进行网箱养鱼的有岭脚镇所辖的浔江河段、京南镇所辖的桂江河段、梨埠镇所辖的东安江河段。县内的大中型水库有爽岛电站水库、西中电站水库19650亩,木枧头水库400亩,交刀水库262亩,枫木陂电站水库5000多亩等。
根据苍梧养殖的平均投入强度、生产水平及气候条件推算,山塘水库养殖产量约为300公斤/亩,全县山塘水库可养面积约26000亩,山塘水库渔业总承载力约为7800万公斤。
总体来看,苍梧县具有发展水产养殖的优势条件,但山塘水库富营养化程度较高,适宜开展净水渔业,主养鲢、鳙等滤食性鱼类和鲴类等刮食性鱼类。可在池塘开展高效健康优质精养,结合标准化池塘改造、循环流水养殖、微生物+、生物浮床等技术。稻渔综合种养有较大的开发空间,重点开发利用稻田资源,开展稻渔综合种养,发展克氏原螯虾、田螺、泥鳅、蛙类等特色品种。庭院养殖潜力较大,充分利用当地庭院养殖基础,发展龟鳖类庭院养殖模式。
第七节 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分析
一、 水产养殖发展现状
2017年,苍梧县产品总产量达到12353吨,其中,养殖产量达到11448吨,占总产量的92.67%。养殖总面积11882亩,占可养殖水面的55%。各养殖模式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17年,池塘养殖面积7200亩,养殖产量达2423.5吨,年均亩产337公斤,养殖面积利用率63%,池塘养殖品种主要有桂花、鲶鱼、花边鱼、叉尾鮰、本地塘角鱼、黄颡鱼、倒剌巴等名特优鱼类。
2. 2017年,山塘水库养殖面积4291亩,产量1887吨,平均亩产440公斤,养殖面积利用率32%。山塘水库养殖品种以四大家鱼、鲤鱼、淡水白鲳、罗非鱼等品种为主。
3.2017年、网箱养殖面积95352平方米,产量5756.9吨,每平方米产量60公斤,其中养殖草鱼面积占网箱养殖面积的较大,其余面积养殖名特优水产品,如边鱼、骨鱼、光倒剌巴、倒剌巴、黄颡鱼等,所占网箱养殖的总面积较小。
目前,苍梧县已发展水产网箱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13家,涉及草鱼、青竹鱼、黄娟鱼、翘嘴白鱼、河虾等多种水产品养殖以及相关信息技术咨询、培训。据不完全统计,全县网箱养殖面积达3万平方米,每年可养殖各种淡水鱼4500吨以上。苍梧县爽岛渔业经济专业合作社注册了爽岛商标、京南镇新寨网箱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注册了桂江商标。有了这张通行证,桂江牌、爽岛牌水产品已远销南宁、桂林、贺州、梧州、广东等地,合作社成员也由最初的20来名发展到210名,带动周边2000多户农户增收,目前这两个合作社的桂江牌、爽岛牌水产品都获得了国家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合作社+基地+养殖户”的模式,改变了养殖户传统养殖方式,渔业驶入现代化、规模化发展轨道。
二、区域经济发展方向
(一)区位条件
苍梧县东与广东封开县接壤,是广西乃至西部区域最靠近粤港澳的县份。全县水陆交通便利,邮电通讯发达。水路溯江而上可直通桂林、柳州、南宁,顺江而下则直达珠三角,水路距广州341公里、香港436公里、澳门384公里。县内镇镇已通等级公路,村村都通广播电视,通信传输已实现数字化、光纤化和程控化且已覆盖全县。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及泛珠三角经济区的建立,苍梧的区位优势将更为突显。
(二)经济总量
2017年全年,苍梧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41.55亿元,同比增长9.2%,其中一产增加值16.07亿元,同比增长4.9%,二产增加值14.43亿元,同比增长13%,三产增加值11.04亿元,同比增长11.4%;规上工业总产值完成30.03亿元,同比增长34.7%;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5.5亿元,同比增长13.8%;财政收入5.55亿元,同比增长0.33%;财政八项支出17.41亿元,同比增长15.04%。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8.15亿元,同比增长4.8%;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214元,增长9.7%,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952元,增长8.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115元,增长9.7%。
2017年,全县水产品总产量为10894吨,其中捕捞产量985吨,养殖产量为9909吨,养殖产量占水产品总产量的90.96%。全县渔业经济总产值为18311万元,其中渔业产值达到18106万元,占比98.88%;渔业流通和服务业产值为205万元,占比1.12%。随着苍梧县水产养殖业的快速发展,水产经济总量的不断扩充,水产养殖业的辐射、拉动功能逐步增强,产业规模已逐步形成,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水产养殖业已经成为苍梧县经济增长、养殖户增收的一个亮点。
(三)渔业产业结构
2017年,全县渔业经济总产值为18311万元,其中渔业产值达到18106万元,占比98.88%;渔业流通和服务业产值为205万元,占比1.12%;渔业工业和建筑业(包括水产品加工、渔用机具制造、渔用饲料、渔用药物等)在苍梧县尚未发展起来。苍梧县的水产养殖都属于内陆养殖,即淡水养殖,养殖方式、品种多样化,但单产仍然较低,无论是池塘或是山塘水库、网箱养殖,其单产水平相对于渔业发达县市来说,仍处于较低水平。目前,苍梧县育苗业主要集中在一个乡镇,主要以繁育“四大家鱼”为主,但其育苗均分散在各家各户,尚未形成规模,鱼种场及其个体鱼苗场所占比例较低,所生产的鱼苗种绝大部分供应苍梧县。由于育苗业的逐步萎缩,苍梧县水产生产所需的苗种有一部分需要从广东罗定,广西的灵山、北流、陆川等地引进,名优品种主要从外地引进,苗种的生产远远不能满足自身的需要。此外,水产品等外销渠道不畅,销售基本都在苍梧县等辖区,缺乏专业的水产品批发市场,仅靠菜市上的摊点销售极其有限。无公害养殖基地建设从无到有,随着水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施行,苍梧县越来越多的水产养殖业主已经充分认识到无公害标准化养殖是大势所趋,许多养殖户正在朝无公害标准化养殖方面努力,但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总体看来,在目前苍梧县水产养殖业中,渔业经济还是养殖占主导,苍梧的产业结构存在种苗生产供应不足、渔业产业结构不合理、技术服务体系不健全、水产品流通渠道不畅等问题,但最主要的是龙头企业数量太少,带动作用不够明显。苍梧县目前水产养殖生产规模化经营程度还需进一步提高。
(四)调整发展方向
按照“让优的多起来,多的优起来”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原则,苍梧县水产业内部结构调整方向为:一是根据市场的需求,不断进行养殖品种结构调整,增加名特优鱼类的养殖种类和扩大名优鱼类养殖面积;二是对市场需求较大的大宗淡水鱼类,主要是针对大水面放养的鲢、鳙,从养殖模式上进行调整,走生态养殖之路,创建绿色有机品牌,真正做到让“多的优起来”,使其有更大的市场竞争力;三是大力发展稻渔综合种养模式,积极引领该模式在全县范围内的大面积推广,充分挖掘水域滩涂开发潜力;四是要保证苍梧县水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筹建有规模有实力的苗种繁育基地;五是利用苍梧县丰富的旅游资源,大力发展休闲渔业,延伸渔业产业链,增加水产品附加值,促进渔业多元化的发展。
三、水产养殖前景预测
(一)市场发展潜力
1. 可利用的江河水域资源较大,浔江、桂江从苍梧县穿境而过,京南电站、爽岛电站等使苍梧县的养殖面积大大增加,为网箱养鱼的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水域。
2. 群众养鱼基础好,养殖户积累了比较丰富的水产养殖技术及经验,生产操作技能熟练,接受新事物、新知识能力较强,网箱养鱼经过十多年的推广,已经成熟,在苍梧县得到迅速发展。
3. 池塘养殖面积将逐渐增加,许多山塘水库经改造可成为较好的池塘以及适应商品鱼基地发展新开发的大面积池塘。
4. 优化养殖结构,使传统养殖品种所占比重下降,名特优水产品种养殖的比例逐年增加,无公害标准化养殖技术逐渐得到推广应用,养殖经济效益逐年提高。
5.水产养殖业配套的相关产业将应运而生,运输业、加工业、仓贮业、中介业等将随着养殖业的发展,按市场需求逐步得到完善,这些相关产业的发展相辅相成,进一步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发展。
6. 随着养殖规划及水产养殖许可证制度的实施,进一步规范水产养殖业的行业管理,从而促进水产养殖业良性循环。
(二)发展趋势
随着渔业规模化、设施化的不断发展,养殖方式发生转变,即从传统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效益增长型转变。节水、高效、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将成为苍梧县水产养殖业的主体。大力推广名优品种,形成特色品种产业链,提高水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和相应的配套管理技术,发展渔业加工、流通和服务等二、三产业。
第八节 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部署为指导,结合苍梧县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需要,在科学评价水域滩涂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的基础上,科学划定各类养殖功能区,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稳定基本养殖水域,保障养殖户合法权益,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确保有效供给安全、环境生态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实现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养殖户的发展总目标。
二、总体思路
本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总体思路为:生态优先、合理布局、结构优化、养殖户增收。围绕县委关于“建设广西生态经济强县”的目标,以发展绿色、生态健康渔业和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为目的,加强渔业资源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严禁从事水产养殖,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安全。河流水域着力推进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维护生态平衡、维护生物多样性。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推进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渔业组织化程度,实施科教兴渔战略,着力发展养殖、增殖,提高渔业综合生产能力。目前苍梧县主要的养殖水域为池塘、山塘水库和库区渔业,对池塘养殖的品种、密度、模式进行合理调整,对老旧池塘进行改造,提高池塘利用率,发展名特优鱼类为主的特色养殖基地建设,发展精品渔业;县内的水库渔业合理投饵,控制养殖密度,加强排放水的监测;大力推进稻渔综合种养模式,扩大养殖规模,丰富养殖品种,建立大型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引进龙头企业,创建水产专业合作社,促进渔业增效、养殖户增收,努力使渔业成为农业经济新的增长点。
第三章 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
第九节 功能区划概述
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分一级、二级和三级功能区。一级功能区包括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禁止养殖区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展水产养殖活动的区域;限制养殖区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限定水产养殖规模和规定废物排放标准的区域;养殖区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禁养区和限养区以外可开展水产养殖生产活动的其他水域滩涂区域。本规划中,禁养区划分2个二级功能区(1-1饮用水水源地型禁养区、1-2其他类型禁养区),6个三级功能区(其中,1-1饮用水水源地型禁养区分为:1-1-1乡镇-河库型饮用水水源地型禁养区、1-1-2农村-河库型饮用水水源地型禁养区、1-1-3 农村-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1-1-4县城饮用水水源地型禁养区;1-2其他类型禁养区分为1-2-1重要江河湖泊禁养区、1-2-2其他河流禁养区);限养区划分为4个二级功能区(2-1 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限养区、2-2重要江河湖泊限养区、2-3保留区类限养区;2-4 其他河流限养区),7个三级功能区(其中,2-1饮用水水源地型限养区分为:2-1-1乡镇-河库型饮用水水源地型限养区、2-1-2农村-河库型饮用水水源地型限养区、2-1-3 农村-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2-1-4县城饮用水水源地型禁养区;2-2重要江河湖泊限养区分为2-2-1重要江河限养区;2-3 保留区类限养区分为2-3-1保留区河段限养区;2-4其他河流限养区分为2-4-1农业、渔业用水河段限养区);养殖区,都属于淡水养殖区,淡水养殖区划分5个三级功能区,分别是:池塘养殖区、山塘水库养殖区、主要苗种生产区、其他养殖区和休闲渔业区。苍梧县涉及的功能区划划分依据如下:
一、禁止养殖区
1.饮用水水源地、规划作为城市应急水源地、战略备用水源地的一级保护区。苍梧县辖区范围内列入或规划作为饮用水水源地、城镇应急水源、战略备用水源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定不适宜从事水产养殖的水域。
2. 东安江、桂江、浔江中的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保护区、排污控制区等水功能区河段依据《关于印发梧州市水产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划定为禁养。
3. 禁止在港口、渡口、码头、航道、锚地、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等公共设施安全区域开展水产养殖。
4. 苍梧县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其他水产养殖禁养区。
5. 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二、限制养殖区
1. 根据《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限制在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外围保护地带、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功能区开展水产养殖。结合苍梧县的实际情况,将所有饮用水水源地的二级保护区(包括水域、陆域)划定为限制养殖区;并且规定在以上区域内进行水产养殖的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2. 根据《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限制在重点湖泊水库等公共自然水域开展网箱围栏养殖。结合《梧州市水功能区划》和苍梧县的实际情况,将保留区河段、渔业、农业用水区河段,以及东安江、桂江、浔江中的缓冲区、景观娱乐用水区等水功能区河段划为限制养殖区,其养殖标准严格按照编制工作规划中的重要江河湖泊的养殖标准进行规划,即重点湖泊水库饲养滤食性鱼类的网箱围栏总面积不超过水域面积的1%,饲养吃食性鱼类的网箱围栏总面积不超过水域面积的0.25%。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养殖区。
三、养殖区
养殖区包括池塘养殖区、山塘水库养殖区、主要苗种生产区、其他养殖区和休闲渔业区。池塘养殖包括普通池塘养殖和工厂化设施养殖等;山塘水库养殖包括网箱养殖、围栏养殖和大水面生态养殖等;其他养殖包括稻田养殖区和庭院养殖区等。
四、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和保护重点
(一)水域滩涂开发重点
开发利用优势资源,加大培育区域性主导产品的力度,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养殖品种,推动优势水产品产业化。优化养殖品种和养殖模式,推广良种良法,引导传统养殖向现代化的养殖方式转变,保护县内水库生态环境,合理开发稻渔综合种养,积极发展二、三产业。
1.池塘养殖区
要稳定现有池塘面积,以挖深改造、扩展空间为重点,全面推进池塘标准化改造。重点发展加州鲈、罗非鱼、斑点叉尾鮰等优势品种,以及龟鳖等地方特色品种。加快发展池塘鱼菜共生、循环水养殖和微生物+等生态养殖模式。
2.稻田养殖区
苍梧县宜渔稻田总面积约上万亩,目前除少数示范基地外,基本未开发利用。要加速推进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挥保障粮食供给、农民增收、改善稻田生态和涵养水源的作用。重点在水稻优势产区、自治区级和县级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因地制宜发展稻虾、稻鱼、稻螺、稻鳖和稻鳅等稻渔综合种养模式。
(二)水域滩涂保护重点
1.生态功能区。执行《广西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实行禁养或限养政策,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依法依规实施严格保护。
2.重点流域及湖库。按照环保、航运和水利等相关规定和规划,优先保护东安江、桂江、浔江等重要江河湖泊。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科学确定可养比例,加快水产养殖的调结构转方式,实行开发和保护并重。
第十节 禁止养殖区
一、 禁止养殖区的类型、面积(数量)和位置
包括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禁养区、其他类型禁养区2个二级功能区。本规划未列举的但按要求必须划定为禁养区的水域陆域,以及2018年后划定的饮用水水源地、重点生态区、公共安全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均按本章第九节禁止养殖区的划分方法划定为水产养殖禁养区。
(一)1-1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禁养区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以此规定将所有水源地的一级水域保护区划定为禁止养殖区。同时根据《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将所有饮用水水源地的一级保护区划定为禁养区。
河库型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根据《桂政函〔2016〕2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梧州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和《苍梧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将狮寨镇龙江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木双镇双贤渡口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京南镇桂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岭脚镇大新冲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梨埠镇六堡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六堡镇六卜冲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沙头镇白水爽水库饮用水水源地7个河流(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确定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将京南镇合水村饮用水水源地等12个河流(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确定为农村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按照城镇现用饮用水水源地、规划水源地、备用水源地不适宜从事水产养殖的相关规定,将所有河流(湖库)型水源地的一级保护区划定为禁养区。具体如下:
1-1-1 乡镇-河库型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1-1-1A狮寨镇龙江河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狮寨镇龙江河饮用水水源地属于河流型水源地,其取水点的地理坐标为:东经111°8′12.62″,北纬23°49′11.88″。水源地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列为禁养区、二级保护区列为限养区,具体范围如下:
一级保护区(禁养区):
①水域范围:长度为取水口对应河道岸边下游100米至取水口上游1千米水域(包括此范围内2条长度不超过1千米的支流),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范围,总面积为0.01平方千米。
②陆域范围:长度与一级水域长度相对应,宽度为沿岸纵深与河岸水平距离50米内的范围,面积为0.30平方千米。
1-1-1B木双镇双贤渡口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木双镇双贤渡口饮用水水源地属于河流型水源地,其取水点的地理坐标为:东经111°33′20.63″,北纬23°38′59.64″。水源地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列为禁养区、二级保护区列为限养区,具体范围如下:
一级保护区(禁养区):
①水域范围:长度为取水口对应河道岸边下游100米至取水口上游2千米水域(无汇入支流),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范围,总面积为0.24平方千米。
②陆域范围:长度与一级水域长度相对应,宽度为沿岸纵深与河岸水平距离50米内的范围,面积为0.22平方千米。
1-1-1C京南镇桂江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京南镇桂江饮用水水源地属于河流型水源地,其取水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11°2′50.93″,北纬23°43′31.52″。水源地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列为禁养区、二级保护区列为限养区,具体范围如下:
一级保护区(禁养区):
①水域范围:长度为取水口下游100米至取水口上游1千米水域,宽度为以河道中泓线为界靠近取水口一侧水域,另一侧水域作为通航河道,总面积为0.24平方千米。
②陆域范围:长度与一级水域长度相对应,宽度为取水口一侧沿岸纵深与河岸水平距离50米内的范围,面积为0.22平方千米。
1-1-1D岭脚镇大新冲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岭脚镇大新冲饮用水源地属于溪流型水源地,其取水点的地理坐标为:东经110°58′25.71″,北纬23°37′44.09″。水源地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列为禁养区、二级保护区列为限养区,具体范围如下:
一级保护区(禁养区):
①水域范围:长度为取水口下游100米至取水口上游1千米水域,包括2条汇入支流(支流长度不超过1千米),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范围,总面积为 0.04平方千米。
②陆域范围:长度与一级水域长度相对应,宽度为沿岸纵深与河岸水平距离50米内的范围,面积为0.26平方千米。
1-1-1E梨埠镇六堡河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六堡河饮用水水源区河段禁养区
依据《梧州市水功能区划》六堡河(从苍梧县六堡镇——苍梧县梨埠镇河段)为饮用水源区,其功能主要为居民饮用用水,因此将全河段列为禁养区。其中梨埠镇六堡河饮用水水源地在《苍梧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中划定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梨埠镇六堡河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梨埠镇六堡河饮用水水源地属于河流型水源地,其取水点的地理坐标为:东经111°31′19.12″,北纬23°46′13.49″。水源地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列为禁养区、二级保护区列为限养区,具体范围如下:
一级保护区(禁养区):
①水域范围:长度为取水口下游100米至取水口上游1千米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范围,总面积为0.06平方千米。
②陆域范围:长度与一级水域长度相对应,宽度为沿岸纵深与河岸水平距离50米内的范围,面积为0.11平方千米。
1-1-1F六堡镇六卜冲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六堡镇六卜冲饮用水水源地属于溪流型水源地,其取水点的地理坐标为:东经111°23′51.27″,北纬23°49′54.98″。水源地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列为禁养区、二级保护区列为限养区,具体范围如下:
一级保护区(禁养区):
①水域范围:长度为取水口下游100米至取水口上游全部水域(总长度0.4千米),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范围,总面积为0.003平方千米。
②陆域范围:长度与一级水域长度相对应,宽度为沿岸纵深与溪流岸边水平距离50米内的范围,面积为0.04平方千米。
1-1-1G沙头镇白水爽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沙头镇白水爽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属于湖库型水源地,其取水点的地理坐标为:东经111°30′44.20″,北纬23°56′39.66″。水源地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列为禁养区、二级保护区列为限养区,具体范围如下:
一级保护区(禁养区):
①水域范围:由于白水爽水库为小型水库,故将白水爽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库区水域划定为一级保护区,面积:0.04平方千米。
②陆域范围:长度与一级水域长度相对应,外加坝首下游方向50米范围内陆域,宽度为一级保护区水域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面积:0.33平方千米。
1-1-2 农村—河库型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1-1-2A京南镇合水村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京南镇合水村饮用水源类型为山间溪流型,取自高圳村的高冲山溪水,取水点位于合水村委东北侧1.5千米,地理坐标为23°46'4.30"N,111°7'18.70"E,其流经长度短,流域面积小,属于季节性溪流。采用筑拦水坝取水,通过管道输送至净水厂沉淀、消毒处理后供给用户。水源地供水范围为合水村高冲口、高圳村、双峡村、新段村、上段村、勒锦村、文垌村、勒蛤村、凤源村、塘楼村、底段村、高段村、义村垌及上下塘等14个自然村及合水小学。京南镇合水村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为一级保护区河二级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列为禁养区、二级保护区列为限养区,具体划分方案如下:
一级保护区(禁养区):
① 水域范围:长度为取水口下游100米至取水口上游全部水域(取水口至源头距离约为800米<1000米),总长度0.90千米;宽度为该河段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范围,面积为0.0223平方千米。
② 陆域范围:沿岸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保持一致,宽度为河流两岸各纵深50米的陆域所围成的区域,面积为0.0975平方千米。
1-1-2B京南镇大岸村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京南镇大岸村饮用水取水点位于大岸村西南面1.9千米的高垌冲山溪水,地理坐标为23°39'24.20"N,110°58'49.90"E。采用筑拦水坝取水,通过管道输送至净水厂沉淀、消毒处理后供给用户。供水范围为大岸村大木冲、东升、新农村、寺磅、峡口、大岸等15个自然村及大岸村小学。京南镇大岸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列为禁养区、二级保护区列为限养区,具体范围如下:
一级保护区(禁养区):
① 水域范围:长度为取水口下游100米至取水口上游全部水域(取水口至源头距离约为900米<1000米,包括上游2条支流),总长度1.0千米;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范围,面积为0.0177平方千米。
② 陆域范围:沿岸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保持一致,宽度为河流两岸各纵深50米的陆域所围成的区域,面积为0.1401平方千米。
1-1-2C京南镇太平村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京南镇太平村饮用水取水口位于太平村委西南面1.8千米的石井冲山溪水,地理坐标为23°40'44.10"N,110°59'49.00"E。采用筑拦水坝取水,通过管道输送至村水厂沉淀、消毒处理后供给用户。水源地设计供水能力为200立方米/天,供水范围为太平村的上村、六顺堂、大队、新田、高仿等6个自然村及太平小学,京南镇太平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列为禁养区、二级保护区列为限养区,具体范围如下:
一级保护区(禁养区):
① 水域范围:长度为取水口下游100米至取水口上游750米支流分叉处,总长度0.85千米;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范围,面积为0.0080平方千米。
② 陆域范围:沿岸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对应,宽度为河流两岸各纵深50米的陆域所围成的区域,面积为0.0870平方千米。
1-1-2D岭脚镇车较村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岭脚镇车较村饮用水取自樟木冲的山溪水,取水点位于车较村东南面2.0千米处,地理坐标为23°30'59.32"N,111°1'31.10"E。采用筑拦水坝取水,通过管道输送至净水厂沉淀、消毒处理后供给用户。水源地供水范围为车较村的竹山组、车脚组、竿塘组以及车较小学,岭脚镇车较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列为禁养区、二级保护区列为限养区,具体范围如下:
一级保护区(禁养区):
① 水域范围:长度为取水口下游100米至取水口上游1000米处的全部水域,总长度1.1千米;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范围,面积为0.0179平方千米。
② 陆域范围: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保持一致,宽度为河流两岸各纵深50米的陆域所围成的区域,面积为0.1170平方千米。
1-1-2E石桥镇廉溪村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石桥镇廉溪村饮用水取自红莲冲的山溪水,取水点位于廉溪村东北面5.5千米处,地理坐标为23°50'45.48"N,111°37'46.74"E。采用筑拦水坝取水,通过管道输送至净水厂沉淀、消毒处理后供给用户;供水范围为高岭、垌木坪、伏村、大桥头、平田、水冲口等16个自然村和廉溪小学。石桥镇廉溪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列为禁养区、二级保护区列为限养区,具体范围如下:
一级保护区(禁养区):
① 水域范围:水域长度为取水口下游100米至取水口上游1000米处的全部水域,总长度1.1千米;宽度为该河段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面积为0.0163平方千米。
② 陆域范围:陆域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保持一致,宽度为河流两岸各纵深50米的陆域所围成的区域,面积为0.1295平方千米。
1-1-2F石桥镇寒水村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石桥镇寒水村饮用水取自财源冲的山溪水,取水点位于寒水村西北面2.5千米处,地理坐标为23°52'55.90"N,111°35'51.50"E。采用筑拦水坝取水,通过管道输送至净水厂沉淀、消毒处理后供给用户;供水范围为桥头、寒水、送鸭塘、古杭、冲平、铜宝寨、樟头等7个自然村和寒水小学。石桥镇寒水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列为禁养区、二级保护区列为限养区,具体范围如下:
一级保护区(禁养区):
① 水域范围:长度为取水口下游100米至取水口上游1千米的全部水域(包括支流),总长度1.6千米;宽度为该河段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范围,面积为0.0239平方千米。
② 陆域范围: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保持一致,宽度为河流两岸各纵深50米的陆域所围成的区域,面积为0.1699平方千米。
1-1-2G沙头镇沙头村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沙头镇沙头村饮用水取自沙头村东面2.0千米处狮子头的山溪水,地理坐标为23°55'47.36"N,111°33'35.54"E。采用筑拦水坝取水,通过管道输送至净水厂沉淀、消毒处理后供给用户;供水范围为沙头村的旧街、务冲,服务人口约1800人,可满足现状供水要求。沙头镇沙头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列为禁养区、二级保护区列为限养区,具体范围如下:
一级保护区(禁养区):
① 水域范围:长度为取水口下游100米至取水口上游全部水域(约1.03米),总长度1.13千米;宽度为该河段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面积为0.0253平方千米。
② 陆域范围:陆域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保持一致,宽度为河流两岸各纵深50米的陆域所围成的区域,面积为0.1236平方千米。
1-1-2H沙头镇永乐村沙头镇第一初中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永乐村沙头镇第一初中水源地所在溪流其流经长度短,流域面积小,取水口位于永乐村西面1.5千米处牛閪山的山溪水处,取水点地理坐标为23°55'34.60"N,111°30'38.70"E。采用筑拦水坝取水,通过管道输送至净水厂沉淀、消毒处理后供给用户;供水范围为沙头镇第一初级中学。根据《苍梧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送审稿)》,永乐村沙头镇第一初中水源地西北面2.3千米处的白水爽水库为沙头镇镇级集中式饮用水取水水源,因永乐村沙头镇第一初中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陆域部分范围与沙头镇白水爽水库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区域重叠,故不进行重复划定。
一级保护区(禁养区):
① 水域范围:长度为取水口下游100米至取水口上游全部水域(取水口至源头距离约为1.1千米),总长度1.2千米;宽度为该河段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范围,面积为0.0183平方千米。
② 陆域范围: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保持一致,宽度为河流两岸各纵深50米的陆域所围成的区域,面积为0.1350平方千米。
1-1-2I沙头镇大寨村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沙头镇大寨村饮用水取自大寨村东面2.5千米处的小水冲山溪水,取水点地理坐标为23°56'22.80"N,111°36'9.50"E,水源地所在溪流其流经长度短,流域面积较小。采用筑拦水坝取水,通过管道输送至净水厂沉淀、消毒处理后供给用户。水源地设计供水能力为540立方米/天,实际供水量约为450立方米/天,供水范围为大寨村委、贞美、义词村、沙尾村及大寨小学,服务人口约4420人,可基本满足现状供水需求。山间溪流受干旱季节影响,水源相对不稳定,旱季供水不足,部分村民自行打井取水。随着村镇人口逐年增加,生活用水量也在逐年增加,建议增加水源以满足大寨村远期用水需求。沙头镇大寨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列为禁养区、二级保护区列为限养区,具体范围如下:
一级保护区(禁养区):
① 水域范围:长度为取水口下游100米至取水口上游全部水域(包括2条支流),总长度0.66千米;宽度为该河段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面积为0.0147平方千米。
② 陆域范围:陆域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保持一致,宽度为河流两岸各纵深50米的陆域所围成的区域,面积为0.0763平方千米。
1-1-2J旺甫镇鹤洞村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旺甫镇鹤洞村饮用水取自鹤洞村北面2.0千米处屋头冲的山溪水,取水点地理坐标为23°37'7.80"N,111°20'58.60"E。采用筑拦水坝取水,通过管道输送至净水厂沉淀、消毒处理后供给用户;供水范围为祝洞村、龙洞村和袍山组,可基本满足现状供水需求。旺甫镇鹤洞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列为禁养区、二级保护区列为限养区,具体范围如下:
一级保护区(禁养区):
① 水域范围:长度为取水口下游100米至取水口上游全部水域(取水口至源头距离约为900米<1000米),总长度1.0千米;宽度为该河段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面积为0.0233平方千米。
② 陆域范围: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保持一致,宽度为河流两岸各纵深50米的陆域所围成的区域,面积为0.1019平方千米。
1-1-2K旺甫镇胜坡村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旺甫镇胜坡村饮用水取自胜坡村东面2.0千米处大冲山的山溪水,取水点地理坐标为23°34'53.34"N,111°24'52.27"E。采用筑拦水坝取水,通过管道输送至净水厂沉淀、消毒处理后供给用户。供水范围为胜坡村全村,水源充足,可基本满足现状供水需求。旺甫镇胜坡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列为禁养区、二级保护区列为限养区,具体范围如下:
一级保护区(禁养区):
① 水域范围:长度为取水口下游100米至取水口上游全部水域(取水口至源头距离约为1.0千米),总长度1.1千米;宽度为该河段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面积为0.0285平方千米。
② 陆域范围: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保持一致,宽度为河流两岸各纵深50米的陆域所围成的区域,面积为0.1237平方千米。
1-1-2L狮寨镇王水村龙江连片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狮寨镇王水村龙江连片饮用水取自王水村南面1.3千米处胜安冲的山溪水,取水点地理坐标为23°524'03.20"N,111°11'59.10"E。采用筑拦水坝取水,通过管道输送至净水厂沉淀、消毒处理后供给用户。供水范围为狮寨社区、龙江村和狮寨村,水源充足,雨水丰沛,基本无干旱缺水现象,可满足王水村全年供水需求。狮寨镇王水村龙江连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列为禁养区、二级保护区列为限养区,具体范围如下:
一级保护区(禁养区):
① 水域范围:长度为取水口下游100米至取水口上游全部水域(取水口至源头距离约为1.2千米),总长度1.3千米;宽度为该河段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面积为0.0222平方千米。
② 陆域范围:陆域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保持一致,宽度为河流两岸各纵深50米的陆域所围成的区域,面积为0.1517平方千米。
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1-1-3农村-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1-1-3A沙头镇塘湾村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沙头镇塘湾村饮用水取自塘湾村西面2.6千米处上游黄牛笼的山泉水,地理坐标为23°58'56.15"N,111°28'45.77"E,于泉眼处直接取水,通过管道输送至净水厂沉淀、消毒处理后供给用户;供水范围为塘湾村的塘湾、和平以及社贞。沙头镇塘湾村饮用水水源地为山泉水型水源,具有地下水(裂隙水型)的特征,参考地下水(裂隙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划分技术方法类比经验值进行划定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列为禁养区、二级保护区列为限养区,具体划分方案如下:
一级保护区(禁养区):
② 水域范围:山泉水型水源不设一级水域保护区。
② 陆域范围:以泉眼为圆心,半径为50米的圆形区域,面积为0.0078平方千米。
1-1-4县城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新建水电站、白水水库在苍梧县新县城城区供水水源规划中划定为县城饮用水水源地,因此本规划将其列为县城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具体范围见批复文件(正在报批)。
1-1-4A 新建水电站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新建水电站(即枫木陂),现规划为县城饮用水水源地,取水点位于沙头镇新建水电站库区,供水量4.5万m3/d。目前规划建设枫木陂扩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拦河坝加高;新建右岸取水塔1座;新建输水隧洞1条,隧洞为圆形,直径为1.8m;新建工作闸门、 检修闸门及其启闭设备;启闭机房、交通桥拆除重建。扩容后总库容 893.2万m3,为小(1)型水库。
因此,本规划中将其列为县城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1-1-4B 白水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白水水库,现规划为县城饮用水水源地,取水点位于沙头镇永乐村白水水库库区,供水量1.5万m3/d。坝址以上集雨面积9.0km2,河流长度6.41km,河流坡降40.6%。目前规划建设白水水库扩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主坝培厚加高、副坝培厚加高、溢洪道堰体加高、旧址新建取水塔,输水隧洞加固改造。扩容后总库容444.1万m3,为小(1)型水库;原来以灌溉为主,灌溉面积列入东安灌区范围,现纳入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为苍梧县新县城供水。
因此,本规划中将其列为县城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二) 1-2 其他类型禁养区
主要包括重要江河湖泊禁养区和其他河流禁养区。
1-2-1重要江河湖泊禁养区
根据《梧州市水功能区划》,浔江、东安江、桂江列为重要江河湖泊;依据《农渔发[2016]39号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将其划定为禁养区。
1-2-1A东安江(苍梧河段)禁养区
东安江为西江的主要支流,流经梧州市苍梧县河段,依据《梧州市水功能区划》中的划定方案,将东安江中的源头-沙头镇参田村、参田村-沙头街、沙头街-湾岛村、湾岛村-奇冲村等河段划为饮用水水源保护、排污控制区、工业用水等功能区,根据《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将东安江八步-苍梧源头保护区、东安江沙头饮用水源区、东安江沙头工业用水区、东安江石桥排污控制区列为禁止养殖河段。具体如表3-1:
表3-1 东安江(苍梧河段)禁养区汇总表
河流名称 | 流经 行政区 | 水功能区 | 起始断面 | 终止断面 | 河段长度(千米) | 功能类型 |
东安江 | 沙头镇 | 东安江八步、苍梧源头保护区 | 源头 | 苍梧县沙头镇参田村 | 28 | 禁养区 |
沙头镇 | 东安江沙头饮用水源区 | 苍梧县参田村 | 苍梧县沙头街 | 19.5 | 禁养区 | |
沙头镇 | 东安江沙头工业用水区 | 苍梧县沙头街 | 苍梧县石桥镇湾岛村 | 17.6 | 禁养区 | |
石桥镇 | 东安江石桥排污控制区 | 苍梧县石桥镇湾岛村 | 苍梧县石桥镇奇冲村 | 3.4 | 禁养区 |
1-2-1B 桂江苍梧航道、码头岸线禁养区
根据《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禁止在港口、航道、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等公共设施安全区域开展水产养殖的规定,将苍梧境内的桂江的航道、码头岸线划定为禁养区。
表3-2 桂江苍梧航道、码头岸线汇总表
序号 | 名称 | 所属港区 | 所属水系 | 岸线类型 | 岸线起讫点 | 规划岸线长度(米) | 规划用途 |
1 | 观音 | 苍梧港区 | 西江 | 货运岸线 | 桂K13+270—桂K13+370 | 100 | 散货 |
2 | 圳底 | 苍梧港区 | 西江 | 货运岸线 | 桂K14+280—桂K14+580 | 300 | 预留 |
3 | 长发 | 苍梧港区 | 西江 | 货运岸线 | 桂K21+870—桂K22+178 | 308 | 散货、件杂货 |
4 | G1 | 苍梧港区 | 西江 | 支持系统岸线 | 桂K11+280—桂K11+380 | 100 | 航道养护使用岸线 |
5 | G2 | 苍梧港区 | 西江 | 支持系统岸线 | 桂K22+178—桂K22+278 | 100 | |
6 | 航道 | 苍梧港区 | 西江 | 航道 | 桂K0+000—桂K29 | —— | 航道 |
1-2-1C浔江苍梧航道、码头岸线禁养区
根据《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禁止在港口、航道、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等公共设施安全区域开展水产养殖的规定,将苍梧境内的浔江的航道、码头岸线划定为禁养区。
表3-3 浔江苍梧航道、码头岸线汇总表
序号 | 名称 | 所属港区 | 所属水系 | 岸线类型 | 岸线起讫点 | 规划岸线长度(米) | 规划用途 |
1 | 福传 | 苍梧港区 | 西江 | 货运岸线 | 浔K55+000—浔K55+746 | 746 | 散货、件杂货 |
2 | 人和 | 苍梧港区 | 西江 | 货运岸线 | 浔K59+320—浔K60+066 | 746 | 散货、件杂货 |
3 | 底地 | 苍梧港区 | 西江 | 货运岸线 | 浔K60+170—浔K60+270 | 100 | 散货 |
4 | 富登 | 苍梧港区 | 西江 | 货运岸线 | 浔K68+200—浔K69+600 | 1400 | 预留 |
5 | 人和社区 | 苍梧港区 | 西江 | 客运岸线 | 浔K59+050—浔K59+100 | 50 | 客运 |
6 | 表水 | 苍梧港区 | 西江 | 客运岸线 | 浔K69+700—浔K70+700 | 1000 | 预留 |
7 | 航道 | 苍梧港区 | 西江 | 航道 | 浔K55—浔K70 | —— | 航道 |
1-2-2其他河流禁养区
1-2-2A 旺甫河工业、农业用水区河段禁养区
依据《梧州市水功能区划》,旺甫河(从旺甫镇胜坡村——梧州市万秀区城东镇双桥村河段)为工业、农业用水区,其功能主要为工业、农业用水,水质情况不稳定,如水质不达标将影响养殖,因此将全河段列为禁养区。
1-2-2B 安平河饮用水源区河段禁养区
依据《梧州市水功能区划》,安平河(从岭脚镇——岭脚镇福传村河段)为饮用水源区,其功能主要为居民饮用用水,因此将全河段列为禁养区。
1-2-2C 六堡河饮用水源区河段禁养区
依据《梧州市水功能区划》,六堡河(从六堡镇——梨埠镇河段)为饮用水源区,其功能主要为居民饮用用水,因此将全河段列为禁养区。
表3-4 其他河流禁养区汇总表
序号 | 河流名称 | 水功能区 | 起点位置 | 终点位置 | 河段长度(千米) | 功能类型 |
1-2-2A | 旺甫河 | 旺甫河旺甫工业、农业用水区 | 旺甫镇胜坡村 | 梧州市万秀区城东镇双桥村 | 18.8 | 禁养区 |
1-2-2B | 安平河 | 安平河岭脚饮用水源区 | 岭脚镇 | 苍梧县岭脚镇福传村(入浔江河口) | 23.5 | 禁养区 |
1-2-2C | 六堡河 | 六堡河六堡-梨埠饮用水源区 | 苍梧县六堡镇 | 苍梧县梨埠镇 | 26.1 | 禁养区 |
二、 管理措施
(一)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禁养区内严禁新建任何水产养殖场,已有的水产养殖场由苍梧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限期搬迁或关停。
(二) 加强禁养区内水域滩涂生态系统保护
开展受损系统的恢复和修复,防止水生生物退化和生物多样性降低。
(三)加强禁养区水质监控
禁养区水域水质执行该区域有关功能的水质标准,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四)严禁非法排污
严禁向禁养区内水域滩涂排放生活污水、工业污水、航舶污水和固体垃圾及固体废物。
(五)严禁非法捕捞
禁止在禁养区进行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活动。
第十一节 限制养殖区
一、 限制养殖区的类型、面积(数量)和位置
包括2-1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限养区;2-2重要江河湖泊限养区;2-3保留区类限养区;2-4其他河流限养区。
2-1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限养区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同时根据《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将所有饮用水水源地的二级保护区划定为限养区。
河库型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根据《桂政函〔2016〕2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梧州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和《苍梧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将狮寨镇龙江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木双镇双贤渡口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京南镇桂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岭脚镇大新冲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梨埠镇六堡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六堡镇六卜冲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沙头镇白水爽水库饮用水水源地7个河流(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确定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将京南镇合水村饮用水水源地等12个河流(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确定为农村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按照城镇现用饮用水水源地、规划水源地、备用水源地不适宜从事水产养殖的相关规定,将所有河流(湖库)型水源地的二级保护区划定为限养区。具体如下:
2-1-1 乡镇-河库型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2-1-1A狮寨镇龙江河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狮寨镇龙江河饮用水水源地属于河流型水源地,其取水点的地理坐标为:东经111°8′12.62″,北纬23°49′11.88″。水源地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列为禁养区、二级保护区列为限养区,具体范围如下:
二级保护区(限养区):
①水域范围:长度为一级水域下游边界下延200米、上游边界上溯4千米的水域范围以及此范围内的汇入支流(支流长度不超过2千米,且不包含支流一级水域),宽度为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总面积为0.41平方千米。
②陆域范围:长度与一、二级水域总长度相对应,宽度为沿岸纵深与河岸水平距离约1000米范围内的汇水区域(除去一级保护区陆域),保护区东至白坭顶、南至取水口下游300米、西至高程线345—322连线、北至社山附近,面积为12.07平方千米。
2-1-1B木双镇双贤渡口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木双镇双贤渡口饮用水水源地属于河流型水源地,其取水点的地理坐标为:东经111°33′20.63″,北纬23°38′59.64″。水源地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列为禁养区、二级保护区列为限养区,具体范围如下:
二级保护区(限养区):
①水域范围:长度为一级水域下游边界下延200米、上游边界上溯2千米的水域范围以及此范围内的汇入支流(支流长度不超过2千米),宽度为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总面积为0.44平方千米。
②陆域范围:长度与一、二级水域总长度相对应,宽度为沿岸纵深与河岸水平距离约1000米范围内的汇水区域(除去一级保护区陆域),保护区东至大坪江、南至取水口下游300米、西至庙坪、北至新屋附近的沙洲,面积为7.83平方千米。
2-1-1C京南镇桂江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京南镇桂江饮用水水源地属于河流型水源地,其取水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11°2′50.93″,北纬23°43′31.52″。水源地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列为禁养区、二级保护区列为限养区,具体范围如下:
二级保护区(限养区):
①水域范围:长度为取水口下游300处至上游3千米处的水域范围(扣除一级水域 部分),以及此范围内的4条汇入支流(支流长度不超过1千米),宽度为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总面积为1.04平方千米。
②陆域范围:长度与一、二级水域总长度相对应,宽度为沿岸纵深与河岸水平距离约1000米范围内的汇水区域(除去一级保护区陆域),面积为7.04平方千米。
2-1-1D岭脚镇大新冲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岭脚镇大新冲饮用水源地属于溪流型水源地,其取水点的地理坐标为:东经110°58′25.71″,北纬23°37′44.09″。水源地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列为禁养区、二级保护区列为限养区,具体范围如下:
二级保护区(限养区):
①水域范围:长度为一级水域下游边界下延200米、上游边界上溯的全部水域范围(最长不超过3千米)宽度为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总面积为0.10平方千米。
②陆域范围:长度与一、二级水域总长度相对应,宽度为沿岸纵深与河岸水平距离约1000米范围内的汇水区域(除去一级保护区陆域),保护区西北面和苍梧县、昭平交界,面积为7.15平方千米。
2-1-1E梨埠镇六堡河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梨埠镇六堡河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梨埠镇六堡河饮用水水源地属于河流型水源地,其取水点的地理坐标为:东经111°31′19.12″,北纬23°46′13.49″。水源地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列为禁养区、二级保护区列为限养区,具体范围如下:
二级保护区(限养区):
①水域范围:长度为一级水域下游边界下延200米、上游边界上溯3千米的水域范围(到清水村附近)以及此范围内西南侧汇入的支流(支流长度不超过2千米),宽度为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总面积为0.16平方千米。
②陆域范围:长度与一、二级水域总长度相对应,宽度为沿岸纵深与河岸水平距离约1000米范围内的汇水区域(除去一级保护区陆域),保护区东至大平界、西至清水村、南北两侧距河岸约1000米,面积为7.30平方千米。
2-1-1F六堡镇六卜冲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六堡镇六卜冲饮用水水源地属于溪流型水源地,其取水点的地理坐标为:东经111°23′51.27″,北纬23°49′54.98″。水源地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列为禁养区、二级保护区列为限养区,具体范围如下:
二级保护区(限养区):
①水域范围:长度为一级水域下边界下延200米水域(取水口上游无二级水域),面积为 0.001平方千米。
②陆域范围:长度与一、二级水域总长度相对应,宽度为沿岸纵深与溪流岸边水平距离约1000米范围内的汇水区域(除去一级保护区陆域),面积为1.56平方千米。
1-1-1G沙头镇白水爽水库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沙头镇白水爽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属于湖库型水源地,其取水点的地理坐标为:东经111°30′44.20″,北纬23°56′39.66″。水源地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列为禁养区、二级保护区列为限养区,具体范围如下:
二级保护区(限养区):
①水域范围:为水库外围入库河流上溯的全部水域(包括支流),长度最长不超过3千米,宽度为相应的河道水面宽度,面积:0.05平方千米。
②陆域范围:水库周边山脊线以内、入库河流上溯全部汇水区域,宽度为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上水平距离约1000米区域(除去一级保护区陆域),总面积:7.16平方千米。
2-1-2 农村—河库型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2-1-2A京南镇合水村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京南镇合水村饮用水源类型为山间溪流型,取自高圳村的高冲山溪水,取水点位于合水村委东北侧1.5千米,地理坐标为23°46'4.30"N,111°7'18.70"E,其流经长度短,流域面积小,属于季节性溪流。采用筑拦水坝取水,通过管道输送至净水厂沉淀、消毒处理后供给用户。水源地供水范围为合水村高冲口、高圳村、双峡村、新段村、上段村、勒锦村、文垌村、勒蛤村、凤源村、塘楼村、底段村、高段村、义村垌及上下塘等14个自然村及合水小学。京南镇合水村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为一级保护区河二级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列为禁养区、二级保护区列为限养区,具体划分方案如下:
二级保护区(限养区):
① 水域范围:长度为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下游200米范围内的水域范围,宽度为该河段10年一遇洪水淹没范围,面积为0.0069平方千米。
② 陆域范围:长度与一、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对应,其宽度为沿岸侧纵深至第一重山山脊线(高点-220高点-252高点-248 高点-233)的全部汇水区域(除一级保护区陆域外),面积为1.2887平方千米。
2-1-2B京南镇大岸村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京南镇大岸村饮用水取水点位于大岸村西南面1.9千米的高垌冲山溪水,地理坐标为23°39'24.20"N,110°58'49.90"E。采用筑拦水坝取水,通过管道输送至净水厂沉淀、消毒处理后供给用户。供水范围为大岸村大木冲、东升、新农村、寺磅、峡口、大岸等15个自然村及大岸村小学。京南镇大岸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列为禁养区、二级保护区列为限养区,具体范围如下:
二级保护区(限养区):
① 水域范围:长度为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下游200范围内的水域范围,其宽度为该河段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面积为0.0035平方千米。
② 陆域范围:长度与一、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保持一致,其宽度为沿岸侧纵深至第一重山山脊线(高点-373高点-559高点-539.5)的全部汇水区域(除一级保护区陆域外),面积为1.5987平方千米。
2-1-2C京南镇太平村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京南镇太平村饮用水取水口位于太平村委西南面1.8千米的石井冲山溪水,地理坐标为23°40'44.10"N,110°59'49.00"E。采用筑拦水坝取水,通过管道输送至村水厂沉淀、消毒处理后供给用户。水源地设计供水能力为200立方米/天,供水范围为太平村的上村、六顺堂、大队、新田、高仿等6个自然村及太平小学,京南镇太平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列为禁养区、二级保护区列为限养区,具体范围如下:
二级保护区(限养区):
① 水域范围:长度为一级保护区下游边界向下游延伸至200米,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向上游延伸全部水域,其宽度为该河段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面积为0.0109平方千米。
② 陆域范围:长度与一、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保持一致,其宽度为沿岸侧纵深至第一重山山脊线(高点-239高点-336高点-406高点-411高点-233)的全部汇水区域(除一级保护区陆域外),面积为1.5745平方千米。
2-1-2D岭脚镇车较村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岭脚镇车较村饮用水取自樟木冲的山溪水,取水点位于车较村东南面2.0千米处,地理坐标为23°30'59.32"N,111°1'31.10"E。采用筑拦水坝取水,通过管道输送至净水厂沉淀、消毒处理后供给用户。水源地供水范围为车较村的竹山组、车脚组、竿塘组以及车较小学,岭脚镇车较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列为禁养区、二级保护区列为限养区,具体范围如下:
二级保护区(限养区):
① 水域范围:长度为一级保护区下游边界向下游延伸至200米,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向上游延伸全部水域(一级保护区上边界至源头的距离约为760米),总长度0.96千米,其宽度为该河段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面积为0.0186平方千米。
② 陆域范围:长度与一、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保持一致,其宽度为沿岸侧纵深至第一重山山脊线(高点-201高点-205高点-289高点-319.2高点-195)的全部汇水区域(除一级保护区陆域外),面积为0.8011平方千米。
2-1-2E石桥镇廉溪村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石桥镇廉溪村饮用水取自红莲冲的山溪水,取水点位于廉溪村东北面5.5千米处,地理坐标为23°50'45.48"N,111°37'46.74"E。采用筑拦水坝取水,通过管道输送至净水厂沉淀、消毒处理后供给用户;供水范围为高岭、垌木坪、伏村、大桥头、平田、水冲口等16个自然村和廉溪小学。石桥镇廉溪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列为禁养区、二级保护区列为限养区,具体范围如下:
二级保护区(限养区):
① 水域范围:长度为一级保护区下游边界向下游延伸至200米,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向上游延伸全部水域,总长度为1.57千米;其宽度为该河段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面积为0.0192平方千米。
② 陆域范围:长度与一、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保持一致,其宽度为沿岸侧纵深至第一重山山脊线(高点-331.9高点-274高点-397.6高点-389.9高点-300)的全部汇水区域(除一级保护区陆域外),面积为2.8941平方千米。
2-1-2F石桥镇寒水村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石桥镇寒水村饮用水取自财源冲的山溪水,取水点位于寒水村西北面2.5千米处,地理坐标为23°52'55.90"N,111°35'51.50"E。采用筑拦水坝取水,通过管道输送至净水厂沉淀、消毒处理后供给用户;供水范围为桥头、寒水、送鸭塘、古杭、冲平、铜宝寨、樟头等7个自然村和寒水小学。石桥镇寒水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列为禁养区、二级保护区列为限养区,具体范围如下:
二级保护区(限养区):
① 水域范围:长度为一级保护区下游边界向下游延伸至200米,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向上游延伸全部水域,总长度1.58千米;其宽度为该河段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面积为0.0211平方千米。
② 陆域范围:长度与一、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保持一致,其宽度为沿岸侧纵深至第一重山山脊线(高点-273高点-326高点-472高点-435高点-205)的全部汇水区域(除一级保护区陆域外),面积为1.5835平方千米。
2-1-2G沙头镇沙头村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沙头镇沙头村饮用水取自沙头村东面2.0千米处狮子头的山溪水,地理坐标为23°55'47.36"N,111°33'35.54"E。采用筑拦水坝取水,通过管道输送至净水厂沉淀、消毒处理后供给用户;供水范围为沙头村的旧街、务冲,服务人口约1800人,可满足现状供水要求。沙头镇沙头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列为禁养区、二级保护区列为限养区,具体范围如下:
二级保护区(限养区):
① 水域范围:长度为一级保护区下游边界向下游延伸至200米的水域,其宽度为该河段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面积为0.0041平方千米。
② 陆域范围:长度与一、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保持一致,其宽度为沿岸侧纵深至第一重山山脊线(高点-172高点-483高点-713.5高点-538高点-190)的全部汇水区域(除一级保护区陆域外),面积为1.9296平方千米。
2-1-2H沙头镇永乐村沙头镇第一初中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永乐村沙头镇第一初中水源地所在溪流其流经长度短,流域面积小,取水口位于永乐村西面1.5千米处牛閪山的山溪水处,取水点地理坐标为23°55'34.60"N,111°30'38.70"E。采用筑拦水坝取水,通过管道输送至净水厂沉淀、消毒处理后供给用户;供水范围为沙头镇第一初级中学。根据《苍梧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送审稿)》,永乐村沙头镇第一初中水源地西北面2.3千米处的白水爽水库为沙头镇镇级集中式饮用水取水水源,因永乐村沙头镇第一初中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陆域部分范围与沙头镇白水爽水库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区域重叠,故不进行重复划定。
二级保护区(限养区):
① 水域范围:长度为一级保护区下游边界向下游延伸至200米的水域,其宽度为该河段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面积为0.0026平方千米。
② 陆域范围:长度与一、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保持一致,其宽度为沿岸侧纵深至第一重山山脊线(高点-137高点-483高点-505高点-565高点-211)以及西北面以沙头镇白水爽水库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区域为界所围成的全部汇水区域(除一级保护区陆域外),面积为1.4492平方千米。
2-1-2I沙头镇大寨村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沙头镇大寨村饮用水取自大寨村东面2.5千米处的小水冲山溪水,取水点地理坐标为23°56'22.80"N,111°36'9.50"E,水源地所在溪流其流经长度短,流域面积较小。采用筑拦水坝取水,通过管道输送至净水厂沉淀、消毒处理后供给用户。水源地设计供水能力为540立方米/天,实际供水量约为450立方米/天,供水范围为大寨村委、贞美、义词村、沙尾村及大寨小学,服务人口约4420人,可基本满足现状供水需求。山间溪流受干旱季节影响,水源相对不稳定,旱季供水不足,部分村民自行打井取水。随着村镇人口逐年增加,生活用水量也在逐年增加,建议增加水源以满足大寨村远期用水需求。沙头镇大寨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列为禁养区、二级保护区列为限养区,具体范围如下:
二级保护区(限养区):
① 水域范围:长度为一级保护区下游边界向下游延伸至200米的水域,其宽度为该河段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面积为0.0048平方千米。
② 陆域范围:长度与一、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保持一致,其宽度为沿岸侧纵深至第一重山山脊线(高点-414高点-443高点-200)的全部汇水区域(除一级保护区陆域外),面积为0.4388平方千米。
2-1-2J旺甫镇鹤洞村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旺甫镇鹤洞村饮用水取自鹤洞村北面2.0千米处屋头冲的山溪水,取水点地理坐标为23°37'7.80"N,111°20'58.60"E。采用筑拦水坝取水,通过管道输送至净水厂沉淀、消毒处理后供给用户;供水范围为祝洞村、龙洞村和袍山组,可基本满足现状供水需求。旺甫镇鹤洞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列为禁养区、二级保护区列为限养区,具体范围如下:
二级保护区(限养区):
① 水域范围:长度为一级保护区下游边界向下游延伸至200米的水域,其宽度为该河段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面积为0.0051平方千米。
② 陆域范围:长度与一、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保持一致,其宽度为沿岸侧纵深至第一重山山脊线(高点-150高点-283高点-318高点-310高点-285高点-170)的全部汇水区域(除一级保护区陆域外),面积为0.7414平方千米。
2-1-2K旺甫镇胜坡村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旺甫镇胜坡村饮用水取自胜坡村东面2.0千米处大冲山的山溪水,取水点地理坐标为23°34'53.34"N,111°24'52.27"E。采用筑拦水坝取水,通过管道输送至净水厂沉淀、消毒处理后供给用户。供水范围为胜坡村全村,水源充足,可基本满足现状供水需求。旺甫镇胜坡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列为禁养区、二级保护区列为限养区,具体范围如下:
二级保护区(限养区):
① 水域范围:长度为一级保护区下游边界向下游延伸至200米的水域,其宽度为该河段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面积为0.0046平方千米。
② 陆域范围:长度与一、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保持一致,其宽度为沿岸侧纵深至第一重山山脊线(高点-172高点-225高点-288高点-212)的全部汇水区域(除一级保护区陆域外),面积为0.8041平方千米。
2-1-2L狮寨镇王水村龙江连片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狮寨镇王水村龙江连片饮用水取自王水村南面1.3千米处胜安冲的山溪水,取水点地理坐标为23°524'03.20"N,111°11'59.10"E。采用筑拦水坝取水,通过管道输送至净水厂沉淀、消毒处理后供给用户。供水范围为狮寨社区、龙江村和狮寨村,水源充足,雨水丰沛,基本无干旱缺水现象,可满足王水村全年供水需求。狮寨镇王水村龙江连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列为禁养区、二级保护区列为限养区,具体范围如下:
二级保护区(限养区):
① 水域范围:长度为一级保护区下游边界向下游延伸至200米的水域,其宽度为该河段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面积为0.0028平方千米。
② 陆域范围:长度与一、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保持一致,其宽度为沿岸侧纵深至第一重山山脊线(高点-760高点-1016.7高点-904)的全部汇水区域(除一级保护区陆域外),面积为1.5535平方千米。
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2-1-3农村-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2-1-3A沙头镇塘湾村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沙头镇塘湾村饮用水取自塘湾村西面2.6千米处上游黄牛笼的山泉水,地理坐标为23°58'56.15"N,111°28'45.77"E,于泉眼处直接取水,通过管道输送至净水厂沉淀、消毒处理后供给用户;供水范围为塘湾村的塘湾、和平以及社贞。沙头镇塘湾村饮用水水源地为山泉水型水源,具有地下水(裂隙水型)的特征,参考地下水(裂隙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划分技术方法类比经验值进行划定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列为禁养区、二级保护区列为限养区,具体划分方案如下:
二级保护区(限养区):
② 水域范围:此山泉水不设二级水域保护区。
② 陆域范围:长度为取水口下游200米(以下游水库陆域边线为界)至取水口上游1千米(总长1.2千米),宽度为向地下水主流方向(西北流向东南面)两侧分别延伸约500米所形成的矩形区域,即1.2千米×1千米的矩形区域(除去一级保护区范围),面积1.1899平方千米。
2-2 重要江河湖泊限养区
2-2-1重要江河限养区
2-2-1A 东安江(苍梧河段)限养区
东安江为西江的主要支流,流经梧州市苍梧县河段,依据《梧州市水功能区划》中的划定方案,将东安江中的奇冲村—桂、粤省界上游10千米、桂、粤省界上游10千米—桂、粤省界下游10千米河段划为保留区、缓冲区等功能区,根据《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将东安江苍梧木双保留区、东安江桂粤缓冲区列为限制养殖河段。具体如表3-5:
表3-5 东安江(苍梧河段)限养区汇总表
河流名称 | 流经 行政区 | 水功能区 | 起始断面 | 终止断面 | 河段长度(千米) | 功能类型区 |
东安江 | 石桥镇 | 东安江苍梧木双保留区 | 苍梧县石桥镇奇冲村 | 桂、粤省界上游10千米 | 27.5 | 限养区 |
石桥镇 | 东安江桂粤缓冲区 | 桂、粤省界上游10千米 | 桂 、粤省界下游10千米 | 20 | 限养区 |
2-2-1B 桂江(苍梧河段)限养区
桂江为西江的主要支流,流经梧州市苍梧县河段,依据《梧州市水功能区划》中的划定方案,将其划为保留区、工业用水等功能区,根据《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将桂江昭平-苍梧保留区中的苍梧河段,除去京南镇桂江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水域河段(具体范围见1-1-1C京南镇桂江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以及航道、客运码头岸线、支持系统岸线等河段,其余河段均列为限制养殖河段。
根据《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限制在重点湖泊水库等公共自然水域开展网箱围栏养殖,结合苍梧县的实际情况,将桂江可养殖河段划分为四个区域,分别是桂江苍梧限养1区、桂江苍梧限养2区、桂江苍梧限养3区和桂江苍梧限养4区。其养殖标准严格按照编制工作规划中的重要江河湖泊的养殖标准进行规划,即重点湖泊水库饲养滤食性鱼类的网箱围栏总面积不超过水域面积的1%。经计算,桂江(苍梧河段)的养殖控制面积为74100平方米。
表3-6 桂江苍梧养殖面积汇总表
序号 | 名称 | 可养殖区域 | 面积(平方米) | 养殖控制面积 (规划网箱面积) | |
平方米 | % | ||||
1 | 桂江苍梧限养1区 | 避开航道的限养河段均可养殖 | 1864000 | 29600 | 40 |
2 | 桂江苍梧限养2区 | 避开航道的限养河段均可养殖 | 336500 | 7400 | 10 |
3 | 桂江苍梧限养3区 | 避开航道的限养河段均可养殖 | 1869000 | 22200 | 30 |
4 | 桂江苍梧限养4区 | 避开航道的限养河段均可养殖 | 1332600 | 14900 | 20 |
合计 | 5903700 | 74100 | 100 | ||
2-2-1C 浔江(苍梧河段)限养区
浔江为西江的主要支流,流经梧州市苍梧县河段,依据《梧州市水功能区划》中的划定方案,将其划为渔业用水、工业用水等功能区,根据《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将浔江苍梧县渔业、工业用水区中的苍梧河段,除去航道客运码头岸线、货运码头岸线等河段,其余河段均列为限制养殖河段。
根据《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限制在重点湖泊水库等公共自然水域开展网箱围栏养殖,结合苍梧县的实际情况,将浔江可养殖河段划分为三个区域,分别是浔江苍梧限养1区、浔江苍梧限养2区和浔江苍梧限养3区。其养殖标准严格按照编制工作规划中的重要江河湖泊的养殖标准进行规划,即重点湖泊水库饲养滤食性鱼类的网箱围栏总面积不超过水域面积的1%。经计算,浔江(苍梧河段)的养殖控制面积为82700平方米。
表3-7 浔江苍梧养殖面积汇总表
序号 | 名称 | 可养殖区域 | 面积 (平方米) | 养殖控制面积 (规划网箱面积) | |
平方米 | % | ||||
1 | 浔江苍梧限养1区 | 距岸(靠苍梧岸)30米处,沿着河岸划定宽为80米的养殖区域 | 318000 | 24800 | 30 |
2 | 浔江苍梧限养2区 | 距岸(靠苍梧岸)30米处,沿着河岸划定宽为80米的养殖区域 | 265200 | 20700 | 25 |
3 | 浔江苍梧限养3区 | 距岸(靠苍梧岸)30米处,沿着河岸划定宽为80米的养殖区域 | 543000 | 37200 | 45 |
合计 | 1126200 | 82700 | 100 | ||
2-3 保留区类限养区
2-3-1保留区河段限养区
保留区是指目前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不高,为今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而保留的水域。(1)保留区划区条件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受人类活动影响较少,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低的水域;②目前不具备开发条件的水域;③考虑可持续发展需要,为今后的发展保留的水域。(2)保留区划区指标包括相应的产值、人口、用水量、水域水质等。(3)保留区水质标准应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III类水质标准或应按现状水质控制。为了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本规划将其列入为限养区。具体范围如表3-8所示:
表3-8 保留区类限养区汇总表
序号 | 名称 | 所属水系 | 河流名称 | 起始断面 | 终止断面 | 河长(千米) |
2-3-1A | 旺甫河旺甫保留区限养区 | 思良江 | 旺甫河 | 源头 | 旺甫镇胜坡村 | 10.80 |
2-3-1B | 塘湾河苍梧保留区限养区 | 东安江 | 塘湾河 | 梧州、贺州市交界(金鸡顶) | 苍梧沙头镇塘湾村 | 30.77 |
2-3-1C | 六堡河苍梧保留区限养区 | 大平河 | 六堡河 | 源头 | 苍梧六堡镇 | 30.70 |
2-3-1D | 龙江苍梧保留区限养区 | 桂江 | 龙江 | 源头 | 苍梧京南镇江口村 | 53.20 |
2-3-1E | 思乐江苍梧保留区限养区 | 龙江 | 思乐江 | 源头 | 苍梧京南镇合水村 | 33.80 |
2-3-1F | 安平河岭脚保留区限养区 | 浔江 | 安平河 | 源头 | 岭脚镇 | 18.80 |
2-3-1G | 泗培河苍梧-苍梧县保留区限养区 | 浔江 | 泗培河 | 源头 | 河口 | 39.24 |
2-4其他河流限养区
2-4-1 农业、渔业用水河段限养区
塘湾河、大平河都汇入东安江,属于西江水系,根据《梧州市水功能区划》中的划定方案,将其划为农业用水、渔业用水等功能区,根据《农渔发[2016]39号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将其列为限制养殖河段。具体如表3-9:
表3-9 其他河流限养区汇总表
序号 | 名称 | 所属水系 | 河流名称 | 起始断面 | 终止断面 | 河长(千米) |
2-4-1A | 塘湾河塘湾农业用水区限养区 | 东安江 | 塘湾河 | 苍梧沙头镇塘湾村 | 苍梧沙头镇寺门组 | 5.5 |
2-4-1B | 大平河苍梧渔业、农业用水区限养区 | 东安江 | 大平河 | 梧州、贺州市交界(贺州市水口镇古恫屯) | 苍梧县梨埠镇料口村 | 36.86 |
二、 管理措施
1.必须遵守区域功能保护规划,实施养殖容量和限量制度,发展生态型、环境友好型养殖方式,对生产水域及周边环境采用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避免造成水域陆域生态系统破坏。
2.在风景名胜区等生态功能区建设水产养殖场,要符合所在区域主体功能定位,按照生态功能区管理要求进行水产养殖生产活动。
3.在限养区建设水产养殖场,必须建设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水,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和排放;固体废物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处理。
4.对限养区水域水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测,并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出现水质超标要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置,对排放超标的养殖场采取警告和限期整改措施。
5.限养区内的养殖场必须做好生产、投入品及用药、销售记录,最少保留两年备查。
6.限养区内出现水产品死亡情况,应采取公害化处理,并作好相关记录。
第十二节 养殖区
一、 养殖区的类型、面积和位置
苍梧县养殖区的范围都属于淡水养殖区,因此只有1个二级功能区,包括池塘养殖区、山塘水库养殖区、主要苗种生产区、其他养殖区(稻田养殖和庭院养殖)和休闲渔业区等5个三级功能区。规划总面积 11967亩(稻田和庭院养殖区不计入总面积)。
3-1-1池塘养殖区
池塘养殖是苍梧县渔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区域总面积为7200亩,规划区域包括沙头镇、梨埠镇(包括库叉围栏养殖)、旺甫镇、岭脚镇现有的池塘,本区的主要特点是原有的池塘面积较大,养殖技术水平有一定基础,且有较大的养殖规模,距离县城近,阳光充足,地势平坦,水源较好,比较适合开发商品鱼生产基地。具体如表3-10所示。
该区主要利用农村丰富的饵料资源发展传统的四大家鱼养殖,以适应当前农村生活消费水平为主,满足农村市场对水产品的需求,并大力发展高效、健康养殖,鼓励开展规模化养殖、特种水产养殖。对现有的池塘进行升级改造,建成一批排灌方便,蓄水保水的深水塘、活水塘、大水塘。鼓励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塘、人工湿地等废水处理设施。
表3-10 苍梧县池塘养殖功能区规划表
单位:亩
乡镇 | 水域面积 | 当前主要品种 及养殖模式 | 规划品种及养殖模式 | |||
2017年已养 | 2020年目标 | 2025年目标 | 2030年目标 | |||
石桥镇 | 892 | 892 | 892 | 892 | 常规品种:混养;罗非鱼、斑点叉尾鮰、黄颡鱼、胡子鲶等主养 | 加州鲈、黄颡鱼、淡水石斑等循环水养殖或鱼菜共生模式 |
旺甫镇 | 3544 | 3544 | 3544 | 3544 | 常规品种:混养;罗非鱼、斑点叉尾鮰、黄颡鱼、胡子鲶等主养 | 加州鲈、黄颡鱼、淡水石斑等循环水养殖或鱼菜共生模式 |
狮寨镇 | 158 | 158 | 158 | 158 | 常规品种:混养;罗非鱼、斑点叉尾鮰、黄颡鱼、胡子鲶等主养 | 加州鲈、黄颡鱼、淡水石斑等循环水养殖或鱼菜共生模式 |
木双镇 | 202 | 202 | 202 | 202 | 常规品种:混养;罗非鱼、斑点叉尾鮰、黄颡鱼、胡子鲶等主养 | 加州鲈、黄颡鱼、淡水石斑等循环水养殖或鱼菜共生模式 |
京南镇 | 649 | 649 | 649 | 649 | 常规品种:混养;罗非鱼、斑点叉尾鮰、黄颡鱼、胡子鲶等主养 | 加州鲈、黄颡鱼、淡水石斑等循环水养殖或鱼菜共生模式 |
岭脚镇 | 533 | 533 | 533 | 533 | 常规品种:混养;罗非鱼、斑点叉尾鮰、黄颡鱼、胡子鲶等主养 | 加州鲈、黄颡鱼、淡水石斑等循环水养殖或鱼菜共生模式 |
梨埠镇 | 853 | 853 | 853 | 853 | 常规品种:混养;罗非鱼、斑点叉尾鮰、黄颡鱼、胡子鲶等主养 | 加州鲈、黄颡鱼、淡水石斑等循环水养殖或鱼菜共生模式 |
六堡镇 | 182 | 182 | 182 | 182 | 常规品种:混养;罗非鱼、斑点叉尾鮰、黄颡鱼、胡子鲶等主养 | 加州鲈、黄颡鱼、淡水石斑等循环水养殖或鱼菜共生模式 |
沙头镇 | 187 | 187 | 187 | 187 | 常规品种:混养;罗非鱼、斑点叉尾鮰、黄颡鱼、胡子鲶等主养 | 加州鲈、黄颡鱼、淡水石斑等循环水养殖或鱼菜共生模式 |
合计 | 7200 | 7200 | 7200 | 7200 | ||
3-1-2山塘水库养殖区
山塘水库养殖区规划的总面积为4291亩,规划区为苍梧县辖区内的所有乡镇,主要进行四大家鱼、鲤鱼、鲮鱼、罗非鱼、斑点叉尾鮰等常规品种养殖,该养殖区主要发展生态、健康养殖,适当发展具有较高经济价值和效益的名特优品种。着重解决农渔业用水的矛盾,明确养殖模式、养殖最低水位线。具体如表3-11所示:
表3-11 苍梧县山塘水库养殖功能区规划表
单位:亩
乡镇 | 水域面积 | 当前主要品种及养殖模式 | 规划品种及养殖模式 | |||
2017年已养 | 2020年目标 | 2025年目标 | 2030年目标 | |||
石桥镇 | 358 | 358 | 358 | 358 | 常规品种:混养;罗非鱼、斑点叉尾鮰、等主养。 | 主养鲢、鳙、鲟,套养鳜、鲤、鲴、鲮的净水渔业模式 |
旺甫镇 | 30 | 30 | 30 | 30 | 常规品种:混养;罗非鱼、斑点叉尾鮰、等主养。 | 主养鲢、鳙、鲟,套养鳜、鲤、鲴、鲮的净水渔业模式 |
狮寨镇 | 30 | 30 | 30 | 30 | 常规品种:混养;罗非鱼、斑点叉尾鮰、等主养。 | 主养鲢、鳙、鲟,套养鳜、鲤、鲴、鲮的净水渔业模式 |
木双镇 | 212 | 212 | 212 | 212 | 常规品种:混养;罗非鱼、斑点叉尾鮰、等主养。 | 主养鲢、鳙、鲟,套养鳜、鲤、鲴、鲮的净水渔业模式 |
京南镇 | 926 | 926 | 926 | 926 | 常规品种:混养;罗非鱼、斑点叉尾鮰、等主养。 | 主养鲢、鳙、鲟,套养鳜、鲤、鲴、鲮的净水渔业模式 |
岭脚镇 | 1181 | 1181 | 1181 | 1181 | 常规品种:混养;罗非鱼、斑点叉尾鮰、等主养。 | 主养鲢、鳙、鲟,套养鳜、鲤、鲴、鲮的净水渔业模式 |
梨埠镇 | 630 | 630 | 630 | 630 | 常规品种:混养;罗非鱼、斑点叉尾鮰、等主养。 | 主养鲢、鳙、鲟,套养鳜、鲤、鲴、鲮的净水渔业模式 |
六堡镇 | 37 | 37 | 37 | 37 | 常规品种:混养;罗非鱼、斑点叉尾鮰、等主养。 | 主养鲢、鳙、鲟,套养鳜、鲤、鲴、鲮的净水渔业模式 |
沙头镇 | 887 | 887 | 887 | 887 | 常规品种:混养;罗非鱼、斑点叉尾鮰、等主养。 | 主养鲢、鳙、鲟,套养鳜、鲤、鲴、鲮的净水渔业模式 |
合计 | 4291 | 4291 | 4291 | 4291 | ||
3-1-3 主要苗种生产区
主要苗种生产区是指水产苗种的繁殖、培育的水域,该区域面积已计算在其他区域中,在总面积中不作反映。全县规划面积如表3-12所示,主要区域为石桥镇、岭脚镇和梨埠镇。该区地势平坦,阳光充沛,水源充足,交通便利,对苗种的产、供、销十分适宜。规划在该区建设鱼苗繁育区:规划建鱼苗繁育场一个,面积200亩,繁殖培育四大家鱼、倒剌巴、黄颡、骨鱼、斑鱯、花边、丁桂等名贵水产品苗种。建设地点为石桥镇紧靠交刀水库灌溉渠下面的塘蓬村。在岭脚镇和梨埠镇分别建设一个鱼苗繁育场。
表3-12 苍梧县主要苗种生产区规划表
单位:亩
乡镇 | 名称 | 水域地理位置(村) | 水域面积 | 主要品种 | |||
2017年已养 | 2020年目标 | 2025年目标 | 2030年目标 | ||||
石桥镇 | 石桥镇鱼苗繁育场 | 县城周边 | 100 | 180 | 220 | 280 | 黄沙鳖、山瑞鳖 |
交刀水库 | 塘蓬村 | 50 | 100 | 150 | 200 | 常规鱼种 | |
岭脚镇 | 岭脚镇鱼苗繁育场 | 岭脚镇 | 60 | 150 | 200 | 250 | 常规鱼种 |
梨埠镇 | 梨埠镇鱼苗繁育场 | 料口村 | 30 | 50 | 80 | 80 | 常规鱼种 |
合计 | 240 | 480 | 650 | 810 | |||
注:本功能区内生产面积已计入其他功能区,不计入全县总面积。
3-1-4 其他养殖区
3-1-4A 稻田养殖区
该区域规划范围主要为全县境内的宜渔稻田(规划面积如表3-13所示),选择水源条件好的宜渔稻田修建稻鱼工程,加高加固田埂,开挖鱼沟鱼凼,开展稻渔共作、稻渔轮作和冬闲田养殖。稻田养殖主要有小龙虾、红鳌螯虾、田螺、泥鳅等名特优品种。稻田养殖种类的选择也要充分考虑生态平衡和环境保护,避免物种侵害;对有条件的稻田实行连片开发,并逐步引导向休闲渔业、观光渔业等方向发展。稻田养鱼根据当地的渔业资源条件选择适宜的养殖模式,积极倡导生态养殖,根据养殖容量,严格限制养殖密度,保证稻田养殖健康持续发展。
表3-13 苍梧县稻田养殖区规划表
单位:亩
乡镇 | 水域面积 | 当前主要品种及养殖模式 | 规划品种及养殖模式 | |||
2017年已养 | 2020年目标 | 2025年目标 | 2030年目标 | |||
石桥镇 | 50 | 110 | 200 | 250 | 主养禾花鲤、锦鲤等。稻鱼共生、藕鱼共生。 | 主养禾花鲤、锦鲤等。稻鱼共生、藕鱼共生。 |
旺甫镇 | 0 | 30 | 50 | 80 | 主养禾花鲤、锦鲤等。稻鱼共生、藕鱼共生。 | 主养禾花鲤、锦鲤等。稻鱼共生、藕鱼共生。 |
狮寨镇 | 0 | 20 | 40 | 60 | 主养禾花鲤、锦鲤等。稻鱼共生、藕鱼共生。 | 主养禾花鲤、锦鲤等。稻鱼共生、藕鱼共生。 |
木双镇 | 20 | 50 | 100 | 150 | 主养禾花鲤、锦鲤等。稻鱼共生、藕鱼共生。 | 主养禾花鲤、锦鲤等。稻鱼共生、藕鱼共生。 |
京南镇 | 0 | 50 | 100 | 150 | 主养禾花鲤、锦鲤等。稻鱼共生、藕鱼共生。 | 主养禾花鲤、锦鲤等。稻鱼共生、藕鱼共生。 |
岭脚镇 | 0 | 50 | 100 | 150 | 主养禾花鲤、锦鲤等。稻鱼共生、藕鱼共生。 | 主养禾花鲤、锦鲤等。稻鱼共生、藕鱼共生。 |
梨埠镇 | 0 | 50 | 100 | 150 | 主养禾花鲤、锦鲤等。稻鱼共生、藕鱼共生。 | 主养禾花鲤、锦鲤等。稻鱼共生、藕鱼共生。 |
六堡镇 | 0 | 20 | 40 | 60 | 主养禾花鲤、锦鲤等。稻鱼共生、藕鱼共生。 | 主养禾花鲤、锦鲤等。稻鱼共生、藕鱼共生。 |
沙头镇 | 30 | 80 | 180 | 280 | 主养禾花鲤、锦鲤等。稻鱼共生、藕鱼共生。 | 主养禾花鲤、锦鲤等。稻鱼共生、藕鱼共生。 |
合计 | 100 | 460 | 910 | 1330 | ||
注:该养殖区面积不计入养殖总面积。
3-1-4B 庭院养殖区
该养殖区域规划主要为全县境内的民居室内、阳台和楼顶建造水泥池、安置金属或塑料箱,或在房前、屋后的院落建小面积土池、水泥池等养殖区域。养殖主要区域为石桥镇的奇冲村、寒水村、廉溪村,沙头镇龙科村、中村,京南镇旺安村、高稳村、旺滩村,岭脚镇丰田村、流山村、人和村、岭脚村。该养殖区主要进行龟、鳖、塘角鱼、泥鳅等品种养殖,主要发展高效、健康养殖。
3-1-5休闲渔业养殖区
本区的主要特点是采用美观大方、实用的船式网箱及铁架挂网箱进行养鱼,集生产、旅游于一体,综合经营。该区范围较广,规划设置的网箱实行标准化养殖,根据市场需求和环境条件,把网箱养鱼区划分为渔业、旅游观光区。
3-1-5A 爽岛库区休闲渔业养殖区
爽岛库区是梧州市的主要旅游景点,库区鱼类资源丰富,银鱼在库区已移殖成功,西中库区养殖名特优水产及观赏鱼,规划设置网箱面积25000平方米。
3-1-5B 其他休闲渔业养殖区
设在京南电站大坝以上,本区的特点是发展休闲渔业,以垂钓、休闲、观光、旅游为主,加强库区养殖捕捞管理,设立休闲钓鱼场,为游客提供舒适、美好的垂钓环境,加强开发管理,可发展成为苍梧县旅游、观光、休闲的好去处。在京南电站淹没的库汊,设优闲渔业区,利用良好的生态环境,申报国家级白鳜原种保种场,采取生态养殖方式,可提高产品质量,吸纳库区劳动力就业。
二、 管理措施
(一)科学利用水域资源,合理确定养殖容量
规范水域滩涂开发利用秩序,完善滩涂使用审批,健全使用权交易制度,加强渔政执法。根据养殖区水域容量承载力,实施养殖容量制度,合理调整和规划养殖生产布局,对不符合区域布局规划及养殖密度过大的养殖场所进行调整,减轻水域养殖压力,使养殖规模、密度符合环境容量和养殖容量的要求。妥善处理水产养殖资源利用和保护的关系,科学安排生产活动,使养殖水域滩涂发挥可持续最佳效益。
(二)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大力发展名优品种
推广健康的养殖模式,根据当地自然资源条件,以质量优先原则确定合理的养殖规模和亩产量,防止因养殖密度过大而造成的水质恶化和品质下降,并且执行《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在池塘养殖中推行“80:20”(即:主养鱼类占80%、混养滤食性和杂食性鱼类占20%)、按照养殖水面的5%培育鱼—通心菜共生的生态养殖模式,推广苗种分级培育和成鱼立体养殖,全程使用微生物水质改良剂来维持池塘生态环境,不断提高养殖的综合效益。强化养殖品种结构调整。在稳定传统养殖种类的基础上,推广名、特、优、新品种养殖。保证苍梧县渔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加强养殖源头控制,推进生态健康养殖
养殖区内的水产养殖应符合《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养殖投入品管理,建立水产品从池塘到餐桌全过程监管制度,加大对苗种、饲料、鱼药等投入品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完善配套法规,制定水产投入品管理条例,对投入品全面实施许可管理。加强水产养殖动物基础营养学和饲料配方的研究,提高饲料质量,提高转化效率。大力推广生态健康养殖,发展生态友好型渔业,养殖排放水应符合相关规定,防止对水域环境造成污染。总结推广无公害高产养殖技术,建立无公害水产品基地,提高产品数量和质量,控制渔药使用,加强防疫检疫,减少污染和药品残留,在山塘水库继续大力发展鲢鳙鱼为主的净水渔业模式,发展低碳、碳汇渔业。
(四)加强水域水质监控,建立病害防控预案
加强渔业水域水质监测,对养殖水域水质易超标、病害频发的区域建立常设监测点。在进行水资源合理调控利用的同时,严格控制工业“三废”、农牧业对水资源的污染,加强水环境容量和水体自净能力的工程建设。建立水产养殖生物死亡事件报告制度和无害化处理制度,实行苗种检疫制度,避免和减少养殖病害发生。如发生重大水生动物疫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规定,由相关部门负责发布疫情消息。
(五)实施科技兴渔战略,加速推进渔业现代化
加大水产苗种工程建设力度,提高苗种的保障能力。努力提高渔业信息化水平,发展智慧渔业,着力推广物联网在水产养殖中的应用,发展水产电子商务平台、交易中心和冷链物流。实施品牌战略,创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品牌。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十三节 加强组织领导
苍梧县渔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规划落实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落实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绩效考核。密切配合县委、县政府,协调上下级渔业主管单位,同县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提高信息利用效率,协调、引导各部门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组成合作联动机制,加强对规划统筹协调,制定水域滩涂开发政策,确保全县水产养殖业合理、适度、有序发展。
渔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充分发挥职能,细化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监管,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规划任务目标如期实现。积极建立与水产科研院所的合作,密切联系本地龙头企业、经济合作组织、学会、协会等主体,建立产、学、研、推、用一体化的联合推广机制。
本规划批准后,未经规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政府主管部门应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因生态安全、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区域规划或产业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建设等原因,养殖水域滩涂环境发生重大改变确需修改的,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修改建议,报市人民政府或更高层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修改实施。
第十四节 强化监督检查
一、 加强用途管制
规划是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的基本依据,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要严格依据规划开展,严格限制擅自改变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用途的行为。在规划范围外,不得新建及改扩建养殖项目。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规划有关要求,科学利用水域从事水产养殖生产,工程建设项目等占用规划内养殖水域滩涂的,以及改变养殖水域滩涂功能用途的,必须征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按照有关要求对规划进行修订后实施,造成养殖生产者经济损失的应依法给予补偿。切实维护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渔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 完善使用审批
严格按照《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的规定,完善全民所有养殖水域、滩涂使用审批,健全使用权的招、拍、挂等交易制度,推进集体所有养殖水域、滩涂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工作,规范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要加强养殖证制度实施的组织和领导、养殖水域滩涂用途管制和水产养殖生产执法,对于擅自改变养殖水域滩涂用途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收回《养殖水域滩涂使用证》。在规划范围外,不得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在规划范围内,已从事水产养殖但尚未办理水域滩涂养殖手续的,要及时补办有关手续。
三、 强化生产执法
加强渔政执法,查处无证养殖,对非法侵占养殖水域滩涂行为进行处理,对禁止养殖区内的水产养殖,或限制养殖区内的水产养殖造成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且限期整改后仍不达标的,限期搬迁或关停,规范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利用秩序,强化社会监督。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重奖举报人,充分调动当地群众参与管渔、护渔积极性。严禁自用船只非法捕捞作业,“三无”船只由城区政府负责依法取缔,维护正常的渔业秩序。
第十五节 完善生态保护
一、 加强养殖污染防控
严格执行禁养区规定,积极开展绿色低碳水产健康养殖,养殖区内符合规划的养殖项目,应当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给药,防止造成水域环境污染,严格按照养殖标准排放养殖废水,确保养殖废水排放达标。对于集中连片的养殖区域,在要求各养殖场配套建设水循环处理设施的同时,要建设取排水及废水处理等公共设施,提供配套服务。对于生态敏感区域内的大片养殖场要形成逐步退出及退塘还林的机制。
二、 加强渔业水域的监测和管理
加强对养殖水域周边、工矿企业的监督管理并确保达标排放。防止工农业废水、生活废水污染,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渔业用水水源。尤其要加强重要渔业用水水源的保护,防止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结合环保部门对本区域内主要水域监测点的监测,同时开展渔业水质及排放污水抽样检查,每季度集中监测一次,结合水文气候等资料统筹分析归纳,形成养殖水域水环境监测报告,并提出水质管理与调控对策,维护生物多样性和水域生态安全,促进渔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目的。加强对水库生态养殖区水质的跟踪检测,做好预报预警,一旦发现水质情况发生变化,须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减缓或治理。
三、 加强节能减排投入,示范推广减排技术
完善基层技术推广站的基础设施和技术推广条件,提高技术推广系统的技术装备水平;加大生态型混养模式、循环水处理技术节能减排等减排技术示范力度等。
第十六节 其他保障措施
一、 加强舆论宣传
加强新修订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舆论宣传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印发宣传资料等各种渠道、方式进行宣传,使各社各界了解规划内容,认识规划意义,积极投入到保护与开发水域滩涂的活动中去,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执行规划的自觉性。
二、 提高从业人员的环境意识和综合素质
对养殖生产者、经营者进行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增强质量意识,依法规范生产和经营行为,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导向作用,普及水产品食用营养知识和安全知识,正确引导水产品健康消费,努力扩大消费需求。强化基层推广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组建成区级水产技术推广专家服务组,发挥“骨干人才”和专家服务组的领军人才作用。加强从业者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环境保护和法律意识,切实维护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充分保护和调动广大渔农民群众从事水产养殖生产的积极性,保护好渔业环境,科学利用养殖水域滩涂发展养殖生产。
三、 强化渔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大力鼓励、培育、扶持技术咨询、信息服务、鱼苗种供应、水产品销售等服务实体和中介组织,健全和完善渔业技术服务体系,增强服务能力,完善各环节配套服务。抓好水产病害测报体系、渔业环境监测体系、水生动物防疫检疫体系和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深化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一是要将职能细化成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到机构和人员,实行定岗、定员、定责。二是要完善机构设置,逐步建立五有(有完善的管理体制、有规范的运行机制、有精干的人员队伍、有稳定的经费保障、有必要的工作条件)的基层水站技术推广机构。
四、 加强政策扶持
一是提高政府资金扶持力度,规范公益性、基础性、示范性项目和政策性产业引导扶持奖励等,推广政策性渔业保险,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培训,扶持农养殖户发展渔业生产等,以引导养殖向规范化、标准化、环保化发展。二是加强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对龙头企业的银行贷款给予低息和贴息优惠,通过多种渠道招商引资,引进国内外渔业生产加工大企业、集团和城市工商资本发展。三是宽松融资政策。通过贷款贴息、建立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等方式,降低贷款风险。
五、 强化安全预警
按照“预防与善后并重”原则,加强水产品生产风险控制,建立并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重大突发事件预警应急处置预案。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及苗头性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评估,提出预警和处置意见。严格执行水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件报告制度,不得瞒报、迟报。加强舆情监测,发挥科研、推广、质检和行业协会等方面的作用,及时报告所发现的问题,尽量将事件杜绝在萌芽时期。一旦事件发生,要立即启动预案,快速应对,密切配合,科学处置,妥善解决。
六、 加强信息建设
建设完善主养区渔业及服务信息体系,除建设水产交易场电子商务系统外,建设与地区各监测部门信息及网站联通的联网支持体系,及时传达及发布相关养殖、病害、销售方面的信息;要通过建设渔业生产科普培训网络平台,对渔业从业人员进行科学技术普及教育。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节 规划效力
本规划一经批准后,即具有法律效力,须严格执行,未经规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因生态安全、经国务院批准的区域规划或产业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建设等原因,养殖水域滩涂环境发生重大改变确需修改的,由县水产渔政主管部门提出修改建议。在局部地区进行的不涉及一级养殖水域滩涂类型调整的一般性修改,可由县水产渔政主管部门提出修改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涉及一级养殖水域滩涂类型调整的,报市渔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由县水产渔政主管部门组织论证,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十八节 关于规划附表附图
规划附表附图为规划文本附件,具有与文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录
附表1 苍梧县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表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
代码 | 名称 | 代码 | 名称 | 代码 | 名称 | 代码 | 名称 | 具体范围 |
1 |
禁止养殖区 | 1-1 |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禁养区
| 1-1-1 | 乡镇河库型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 1-1-1A | 狮寨镇龙江河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 一级保护区禁养,二级保护区限养,详见附表1-1-1 |
1-1-1B | 木双镇双贤渡口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 |||||||
1-1-1C | 京南镇桂江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 |||||||
1-1-1D | 岭脚镇大新冲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 |||||||
1-1-1E | 梨埠镇六堡河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 |||||||
1-1-1F | 六堡镇六卜冲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 |||||||
1-1-1G | 沙头镇白水爽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 |||||||
2-1-2 | 农村河库型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 1-1-2(A-L) | 京南镇合水村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京南镇大岸村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京南镇太平村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岭脚镇车较村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石桥镇廉溪村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石桥镇寒水村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沙头镇沙头村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沙头镇永乐村沙头镇第一初中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沙头镇大寨村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旺甫镇鹤洞村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旺甫镇胜坡村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狮寨镇王水村龙江连片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 一级保护区禁养,二级保护区限养,详见附表1-1-2 | ||||
1-1-3 | 农村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 1-1-3A | 沙头镇塘湾村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 一级保护区禁养,二级保护区限养,详见后附表1-1-3 | ||||
1-1-4 | 县城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 1-1-4A | 新建水电站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 详见后附表1-1-4 | ||||
1-1-4B | 白水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 |||||||
1-2 | 其他类型禁养区 | 1-2-1 | 重要江河湖泊禁养区 | 1-2-1A | 东安江(苍梧河段)禁养区 | 详见后附表1-2-1A | ||
1-2-1B | 桂江苍梧航道、码头岸线禁养区 | 详见后附表1-2-1B | ||||||
1-2-1C | 浔江苍梧航道、码头岸线禁养区 | 详见后附表1-2-1C | ||||||
1-2-2 | 其它河流禁养区 | 1-2-2A | 旺甫河工业、农业用水区河段禁养区 | 详见后附表1-2-2 | ||||
1-2-2B | 安平河饮用水源区河段限养区 | |||||||
2 | 限制养殖区 | 2-1 |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限养区 | 2-1-1 | 乡镇-河库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限养区 | 2-1-1A | 狮寨镇龙江河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 详见附表2-1-1 |
2-1-1B | 木双镇双贤渡口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 |||||||
2-1-1C | 京南镇桂江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 |||||||
2-1-1D | 岭脚镇大新冲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 |||||||
2-1-1E | 梨埠镇六堡河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 |||||||
2-1-1F | 六堡镇六卜冲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 |||||||
2-1-1G | 沙头镇白水爽水库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 |||||||
2-1-2 | 农村-河库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限养区 | 2-1-2(A-L) | 京南镇合水村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京南镇大岸村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京南镇太平村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岭脚镇车较村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石桥镇廉溪村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石桥镇寒水村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沙头镇沙头村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沙头镇永乐村沙头镇第一初中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沙头镇大寨村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旺甫镇鹤洞村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旺甫镇胜坡村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狮寨镇王水村龙江连片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 详见附表2-1-2 | ||||
2-1-3 | 农村-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限养区 | 2-1-3A | 沙头镇塘湾村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 详见附表2-1-3 | ||||
2-2 | 重要江河湖泊限养区 | 2-2-1 | 重要江河限养区 | 2-2-1A | 东安江(苍梧河段)限养区 | 详见附表2-2-1A | ||
2-2-1B | 桂江(苍梧河段)限养区 | 详见附表2-2-1B | ||||||
2-2-1C | 浔江(苍梧河段)限养区 | 详见附表2-2-1C | ||||||
2-3 | 保留区类限养区 | 2-3-1 | 保留区河段限养区 | 2-3-1A | 旺甫河旺甫保留区限养区 | 详见后附表2-3-1 | ||
2-3-1B | 塘湾河苍梧保留区限养区 | |||||||
2-3-1C | 六堡河苍梧保留区限养区 | |||||||
2-3-1D | 龙江苍梧保留区限养区 | |||||||
2-3-1E | 思乐江苍梧保留区限养区 | |||||||
2-3-1F | 安平河岭脚保留区限养区 | |||||||
2-3-1G | 泗培河苍梧-苍梧县保留区限养区 | |||||||
2-4 | 其他河流限养区 | 2-4-1 | 农业、渔业用水河段限养区 | 2-4-1A | 塘湾河塘湾农业用水区限养区 | 详见后附表2-4-1 | ||
2-4-1B | 大平河苍梧渔业、农业用水区限养区 | |||||||
3 | 养殖区 | 3-1 | 淡水养殖区 | 3-1-1 | 池塘养殖区 | 规划区域总面积为7200亩,规划区域包括沙头镇、梨埠镇(包括库叉围栏养殖)、旺甫镇、岭脚镇现有的池塘,主要进行常规品种及名优新品种养殖 | ||
3-1-2 | 山塘水库养殖区 | 规划面积为4291亩,规划区域为苍梧县辖区内的所有乡镇,主要进行四大家鱼、鲤鱼、鲮鱼,罗非鱼、斑点叉尾鮰等常规品种养殖,该功能区主要发展生态、健康养殖,适当发展具名特优品种养殖 | ||||||
2-1-3 | 主要苗种生产区 | 主要苗种生产功能区是指水产苗种的繁殖、培育的水域,该功能区域面积已计算在其他功能区域中,在总面积中不作反映。 | ||||||
3-1-4 | 其他养殖区 | 3-1-4A | 稻田养殖区:该区域规划范围主要为全县境内的宜渔稻田,选择水源条件好的宜渔稻田修建稻鱼工程,加高加固田埂,开挖鱼沟鱼凼,开展稻渔共作、稻渔轮作和冬闲田养殖。 | |||||
3-1-4B | 庭院养殖区:范围为全县境内的民居室内、阳台和楼顶建造水泥池、安置金属或塑料箱,或在房前、屋后的院落建小面积土池、水泥池等养殖区域;主要区域为石桥镇的奇冲村、寒水村、廉溪村、沙头镇龙科村、中村、京南镇镇旺安村、高稳村、旺滩村,岭脚镇丰田村、流山村、人和村、岭脚村。主要进行龟、鳖、塘角鱼、泥鳅等品种养殖,发展高效、健康养殖。 | |||||||
3-1-5 | 休闲渔业区 | 3-1-5A | 爽岛库区养殖区:爽岛库区是梧州市的主要旅游景点,库区鱼类资源丰富,银鱼在库区已移殖成功,西中库区,养殖名特优水产及观赏鱼,规划设置网箱面积25000平方米。 | |||||
3-1-5B | 其他休闲渔业区:设在京南电站大坝以上,发展休闲渔业,以垂钓、休闲、观光、旅游为主,加强库区养殖捕捞管理,设立休闲钓鱼场,为游客提供舒适、美好的垂钓环境,加强开发管理,可发展成为苍梧县旅游、观光、休闲的好去处。 | |||||||
附表1-1-1、2-1-1 乡镇-河库型饮用水水源地禁、限养区
序号 | 名称 | 水源地类型 | 使用状态 | 保护区类型 | 水源地保护区面积 | 功能区类型 | ||||
水域 | 面积(平方千米) | 陆域 | 面积(平方千米) | |||||||
1-1-1A | 狮寨镇龙江河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 河流型 | 现用 | 一级 保护区 | 长度为取水口对应河道岸边下游100米至取水口上游1千米水域(包 括此范围内2条长度不超过1千米的支流),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范围 | 0.01 | 长度与一级水域长度相对应,宽度为沿岸纵深与河岸水平距离50米 内的范围 | 0.30 | 禁养区 | |
2-1-1A | 狮寨镇龙江河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 二级 保护区 | 长度为一级水域下游边界下延200米、上游边界上溯4千米的水域范围以及此范围内的汇入支流(支流长度不超过2千米,且不包含支流一级水域),宽度 为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0.41 | 长度与一、二级水域总长度相对应,宽度为沿岸纵深与河岸水平距 离约1000米范围内的汇水区域(除去一级保护区陆域),保护区东至白坭顶、南至取 水口下游300米、西至高程线345—322连线、北至社山附近 | 12.07 | 限养区 | |||
1-1-1B | 木双镇双贤渡口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 河流型 | 现用 | 一级 保护区 | 长度为取水口对应河道岸边下游100米至取水口上游2千米水域(无 汇入支流),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范围 | 0.24 | 长度与一级水域长度相对应,宽度为沿岸纵深与河岸水平距离50米 内的范围 | 0.22 | 禁养区 | |
2-1-1B | 木双镇双贤渡口饮用水水源地养区 | 二级 保护区 | 长度为一级水域下游边界下延200米、上游边界上溯2千米的水域范 围以及此范围内的汇入支流(支流长度不超过2千米),宽度为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 的区域 | 0.44 | 长度与一、二级水域总长度相对应,宽度为沿岸纵深与河岸水平距 离约1000米范围内的汇水区域(除去一级保护区陆域),保护区东至大坪江、南至取 水口下游300米、西至庙坪、北至新屋附近的沙洲 | 7.83 | 限养区 | |||
1-1-1C | 京南镇桂江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 河流型 | 现用 | 一级保护区 | 长度为取水口下游100米至取水口上游1千米水域,宽度为以河道中 泓线为界靠近取水口一侧水域,另一侧水域作为通航河道 | 0.24 | 长度与一级水域长度相对应,宽度为取水口一侧沿岸纵深与河岸水 平距离50米内的范围 | 0.22 | 禁养区 | |
2-1-1C | 京南镇桂江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 二级保护区 | 长度为取水口下游300处至上游3千米处的水域范围(扣除一级水域 部分),以及此范围内的4条汇入支流(支流长度不超过1千米),宽度为10年一遇洪 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1.04 | 长度与一、二级水域总长度相对应,宽度为沿岸纵深与河岸水平距 离约1000米范围内的汇水区域(除去一级保护区陆域),面积为7.04平方千米 | 7.04 | 限养区 | |||
1-1-1D | 岭脚镇大新冲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 溪流型 | 现用 | 一级保护区 | 长度为取水口下游100米至取水口上游1千米水域,包括2条汇入支流(支流长度不超过1千米),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范围 | 0.04 | 长度与一级水域长度相对应,宽度为沿岸纵深与河岸水平距离50米内的范围 | 0.26 | 禁养区 | |
2-1-1D | 岭脚镇大新冲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 二级保护区 | 长度为一级水域下游边界下延200米、上游边界上溯的全部水域范 围(最长不超过3千米)宽度为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0.10 | 长度与一、二级水域总长度相对应,宽度为沿岸纵深与河岸水平距 离约1000米范围内的汇水区域(除去一级保护区陆域),保护区西北面和苍梧县、昭平 交界 | 7.15 | 限养区 | |||
1-1-1E | 梨埠镇六堡河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 六堡河 | 河流 | 现用 | (从苍梧县六堡镇——苍梧县梨埠镇河段)全河段禁养,河长26.1千米 | 禁养区 | ||||
梨埠镇六堡河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 河流型 | 现用 | 一级保护区 | 长度为取水口下游100米至取水口上游1千米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 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范围 | 0.06 | 长度与一级水域长度相对应,宽度为沿岸纵深与河岸水平距离50米 内的范围 | 0.11 | 禁养区 | ||
2-1-1E | 梨埠镇六堡河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 二级保护区 | 长度为一级水域下游边界下延200米、上游边界上溯3千米的水域范 围(到清水村附近)以及此范围内西南侧汇入的支流(支流长度不超过2千米),宽度 为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0.16 | 长度与一、二级水域总长度相对应,宽度为沿岸纵深与河岸水平距 离约1000米范围内的汇水区域(除去一级保护区陆域),保护区东至大平界、西至清 水村、南北两侧距河岸约1000米 | 7.30 | 限养区 | |||
1-1-1F | 六堡镇六卜冲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 溪流型 | 现用 | 一级保护区 | 长度为取水口下游100米至取水口上游全部水域(总长度0.4千米), 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范围 | 0.003 | 长度与一级水域长度相对应,宽度为沿岸纵深与溪流岸边水平距离 50米内的范围 | 0.04 | 禁养区 | |
2-1-1F | 六堡镇六卜冲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 二级保护区 | 长度为一级水域下边界下延200米水域(取水口上游无二级水域) | 0.001 | 长度与一、二级水域总长度相对应,宽度为沿岸纵深与溪流岸边水 平距离约1000米范围内的汇水区域(除去一级保护区陆域) | 1.56 | 限养区 | |||
1-1-1G | 沙头镇白水爽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 湖库型 | 现用 | 一级保护区 | 由于白水爽水库为小型水库,故将白水爽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库区水域划定为一级保护区 | 0.04 | 长度与一级水域长度相对应,外加坝首下游方向50米范围内陆域, 宽度为一级保护区水域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 | 0.33 | 禁养区 | |
2-1-1G | 沙头镇白水爽水库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 二级保护区 | 水库外围入库河流上溯的全部水域(包括支流),长度最长不超 过3千米,宽度为相应的河道水面宽度 | 0.05 | 水库周边山脊线以内、入库河流上溯全部汇水区域,宽度为水库正 常水位线以上水平距离约1000米区域(除去一级保护区陆域) | 7.16 | 限养区 | |||
附表1-1-2、2-1-2 农村-河库型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序号 | 水源地名称 | 水源地类型 | 水源地使用状态 | 保护区类型 | 水源地保护区面积 | 功能区类型 | |||
水域 | 面积(平方千米) | 陆域 | 面积(平方千米) | ||||||
1-1-2A | 京南镇合水村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 河流型 | 现用 | 一级保护区 | 长度为取水口下游100米至取水口上游全部水域(取水口至源头距离约为800米<1000米),总长度0.90千米;宽度为该河段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范围 | 0.0223 | 沿岸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保持一致,宽度为河流两岸各纵深50米的陆域所围成的区域 | 0.0975 | 禁养区 |
2-1-2A | 京南镇合水村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 二级保护区 | 长度为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下游200米范围内的水域范围,宽度为该河段10年一遇洪水淹没范围 | 0.0069 | 长度与一、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对应,其宽度为沿岸侧纵深至第一重山山脊线(高点-220高点-252高点-248 高点-233)的全部汇水区域(除一级保护区陆域外) | 1.2887 | 限养区 | ||
1-1-2B | 京南镇大岸村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 河流型 | 现用 | 一级保护区 | 长度为取水口下游100米至取水口上游全部水域(取水口至源头距离约为900米<1000米,包括上游2条支流),总长度1.0千米;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范围 | 0.0177 | 沿岸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保持一致,宽度为河流两岸各纵深50米的陆域所围成的区域 | 0.140 | 禁养区 |
2-1-2B | 京南镇大岸村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 二级保护区 | 长度为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下游200范围内的水域范围,其宽度为该河段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0.0035 | 长度与一、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保持一致,其宽度为沿岸侧纵深至第一重山山脊线(高点-373高点-559高点-539.5)的全部汇水区域(除一级保护区陆域外) | 1.5987 | 限养区 | ||
1-1-2C | 京南镇太平村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 河流型 | 现用 | 一级保护区 | 长度为取水口下游100米至取水口上游750米支流分叉处,总长度0.85千米;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范围 | 0.0080 | 沿岸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对应,宽度为河流两岸各纵深50米的陆域所围成的区域 | 0.0870 | 禁养区 |
2-1-2C | 京南镇太平村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 二级保护区 | 长度为一级保护区下游边界向下游延伸至200米,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向上游延伸全部水域,其宽度为该河段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0.0109 | 长度与一、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保持一致,其宽度为沿岸侧纵深至第一重山山脊线(高点-239高点-336高点-406高点-411高点-233)的全部汇水区域(除一级保护区陆域外) | 1.5745 | 限养区 | ||
1-1-2D | 岭脚镇车较村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 河流型 | 现用 | 一级保 护区 | 长度为取水口下游100米至取水口上游1000米处的全部水域,总长度1.1千米;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范围 | 0.0179 | 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保持一致,宽度为河流两岸各纵深50米的陆域所围成的区域 | 0.1170 | 禁养区 |
2-1-2D | 岭脚镇车较村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 二级保 护区 | 长度为一级保护区下游边界向下游延伸至200米,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向上游延伸全部水域(一级保护区上边界至源头的距离约为760米),总长度0.96千米,其宽度为该河段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0.0186 | 长度与一、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保持一致,其宽度为沿岸侧纵深至第一重山山脊线(高点-201高点-205高点-289高点-319.2高点-195)的全部汇水区域(除一级保护区陆域外) | 0.8011 | 限养区 | ||
1-1-2E | 石桥镇廉溪村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 河流型 | 现用 | 一级保护区 | 水域长度为取水口下游100米至取水口上游1000米处的全部水域,总长度1.1千米;宽度为该河段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0.0163 | 陆域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保持一致,宽度为河流两岸各纵深50米的陆域所围成的区域 | 0.1295 | 禁养区 |
2-1-2E | 石桥镇廉溪村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 二级保护区 | 长度为一级保护区下游边界向下游延伸至200米,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向上游延伸全部水域,总长度为1.57千米;其宽度为该河段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0.0192 | 长度与一、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保持一致,其宽度为沿岸侧纵深至第一重山山脊线(高点-331.9高点-274高点-397.6高点-389.9高点-300)的全部汇水区域(除一级保护区陆域外) | 2.8941 | 限养区 | ||
1-1-2F | 石桥镇寒水村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 河流型 | 现用 | 一级保护区 | 长度为取水口下游100米至取水口上游1千米的全部水域(包括支流),总长度1.6千米;宽度为该河段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范围 | 0.0239 | 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保持一致,宽度为河流两岸各纵深50米的陆域所围成的区域 | 0.1699 | 禁养区 |
2-1-2F | 石桥镇寒水村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 二级保护区 | 长度为一级保护区下游边界向下游延伸至200米,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向上游延伸全部水域,总长度1.58千米;其宽度为该河段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0.0211 | 长度与一、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保持一致,其宽度为沿岸侧纵深至第一重山山脊线(高点-273高点-326高点-472高点-435高点-205)的全部汇水区域(除一级保护区陆域外) | 1.5835 | 限养区 | ||
1-1-2G | 沙头镇沙头村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 河流型 | 现用 | 一级保护区 | 长度为取水口下游100米至取水口上游全部水域(约1.03米),总长度1.13千米;宽度为该河段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0.0253 | 陆域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保持一致,宽度为河流两岸各纵深50米的陆域所围成的区域 | 0.1236 | 禁养区 |
2-1-2G | 沙头镇沙头村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 二级保护区 | 长度为一级保护区下游边界向下游延伸至200米的水域,其宽度为该河段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0.0041 | 长度与一、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保持一致,其宽度为沿岸侧纵深至第一重山山脊线(高点-172高点-483高点-713.5高点-538高点-190)的全部汇水区域(除一级保护区陆域外) | 1.9296 | 限养区 | ||
1-1-2H | 沙头镇永乐村沙头镇第一初中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 河流型 | 现用 | 一级保护区 | 长度为取水口下游100米至取水口上游全部水域(取水口至源头距离约为1.1千米),总长度1.2千米;宽度为该河段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范围 | 0.0183 | 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保持一致,宽度为河流两岸各纵深50米的陆域所围成的区域 | 0.1350 | 禁养区 |
2-1-2H | 沙头镇永乐村沙头镇第一初中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 二级保护区 | 长度为一级保护区下游边界向下游延伸至200米的水域,其宽度为该河段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0.0026 | 长度与一、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保持一致,其宽度为沿岸侧纵深至第一重山山脊线(高点-137高点-483高点-505高点-565高点-211)以及西北面以沙头镇白水爽水库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区域为界所围成的全部汇水区域(除一级保护区陆域外) | 1.4492 | 限养区 | ||
1-1-2I | 沙头镇大寨村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 河流型 | 现用 | 一级保护区 | 长度为取水口下游100米至取水口上游全部水域(包括2条支流),总长度0.66千米;宽度为该河段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0.0147 | 陆域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保持一致,宽度为河流两岸各纵深50米的陆域所围成的区域 | 0.0763 | 禁养区 |
2-1-2I | 沙头镇大寨村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 二级保护区 | 长度为一级保护区下游边界向下游延伸至200米的水域,其宽度为该河段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0.0048 | 长度与一、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保持一致,其宽度为沿岸侧纵深至第一重山山脊线(高点-414高点-443高点-200)的全部汇水区域(除一级保护区陆域外) | 0.4388 | 限养区 | ||
1-1-2J | 旺甫镇鹤洞村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 河流型 | 现用 | 一级保护区 | 长度为取水口下游100米至取水口上游全部水域(取水口至源头距离约为900米<1000米),总长度1.0千米;宽度为该河段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0.0233 | 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保持一致,宽度为河流两岸各纵深50米的陆域所围成的区域 | 0.1019 | 禁养区 |
2-1-2J | 旺甫镇鹤洞村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 二级保护区 | 长度为一级保护区下游边界向下游延伸至200米的水域,其宽度为该河段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0.0051 | 长度与一、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保持一致,其宽度为沿岸侧纵深至第一重山山脊线(高点-150高点-283高点-318高点-310高点-285高点-170)的全部汇水区域(除一级保护区陆域外) | 0.7414 | 限养区 | ||
1-1-2K | 旺甫镇胜坡村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 河流型 | 现用 | 一级保护区 | 长度为取水口下游100米至取水口上游全部水域(取水口至源头距离约为1.0千米),总长度1.1千米;宽度为该河段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0.0285 | 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保持一致,宽度为河流两岸各纵深50米的陆域所围成的区域 | 0.1237 | 禁养区 |
2-1-2K | 旺甫镇胜坡村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 二级保护区 | 长度为一级保护区下游边界向下游延伸至200米的水域,其宽度为该河段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0.0046 | 长度与一、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保持一致,其宽度为沿岸侧纵深至第一重山山脊线(高点-172高点-225高点-288高点-212)的全部汇水区域(除一级保护区陆域外) | 0.8041 | 限养区 | ||
1-1-2L | 狮寨镇王水村龙江连片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 河流型 | 现用 | 一级保护区 | 长度为取水口下游100米至取水口上游全部水域(取水口至源头距离约为1.2千米),总长度1.3千米;宽度为该河段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0.0222 | 陆域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保持一致,宽度为河流两岸各纵深50米的陆域所围成的区域 | 0.1517 | 禁养区 |
2-1-2L | 狮寨镇王水村龙江连片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 二级保护区 | 长度为一级保护区下游边界向下游延伸至200米的水域,其宽度为该河段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0.0028 | 长度与一、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保持一致,其宽度为沿岸侧纵深至第一重山山脊线(高点-760高点-1016.7高点-904)的全部汇水区域(除一级保护区陆域外) | 1.5535 | 限养区 | ||
附表1-1-3、2-1-3 农村-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序号 | 水源地名称 | 水源地类型 | 水源地使用状态 | 保护区类型 | 水源地保护区面积 | 功能区类型 | |||
水域 | 面积(平方千米) | 陆域 | 面积(平方千米) | ||||||
1-1-3A | 沙头镇塘湾村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 山泉水型 | 现用 | 一级保护区 | 山泉水型水源不设一级水域保护区。 | —— | 沿岸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保持一致,宽度为河流两岸各纵深50米的陆域所围成的区域 | 0.0975 | 禁养区 |
2-1-3A | 沙头镇塘湾村饮用水水源地限养区 | 二级保护区 | 此山泉水不设二级水域保护区。 | —— | 长度为取水口下游200米(以下游水库陆域边线为界)至取水口上游1千米(总长1.2千米),宽度为向地下水主流方向(西北流向东南面)两侧分别延伸约500米所形成的矩形区域,即1.2千米×1千米的矩形区域(除去一级保护区范围) | 1.1899 | 限养区 | ||
附表1-1-4 县城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序号 | 名称 | 简介 | 禁养范围 | 备注 |
1-1-4A | 新建水电站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 新建水电站(即枫木陂),现规划为县城饮用水水源地,取水点位于沙头镇新建水电站库区,供水量4.5万m3/d。目前规划建设枫木陂扩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拦河坝加高;新建右岸取水塔 1座;新建输水隧洞1条,隧洞为圆形,直径为1.8m;新建工作闸门、检修闸门及其启闭设备;启闭机房、交通桥拆除重建。扩容后总库容 893.2万m3,为小(1)型水库。 | 全库区禁养 | 新建水电站、白水水库在苍梧县新县城城区供水水源规划中划定为县城饮用水水源地,因此本规划将其列为县城饮用水水源地 禁养区,具体范围见批复文件(正在报批)。 |
1-1-4B | 白水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 | 白水水库,现规划为县城饮用水水源地,取水点位于沙头镇永乐村白水水库库区,供水量1.5万m3/d。坝址以上集雨面积9.0km2,河流长度6.41km,河流坡降40.6%。目前规划建设白水水库扩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主坝培厚加高、副坝培厚加高、溢洪道堰体加高、旧址新建取水塔,输水隧洞加固改造。扩容后总库容444.1 万m3,为小(1)型水库;原来以灌溉为主,灌溉面积列入东安灌区范围,现纳入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为苍梧县新县城供水。 | 全库区禁养 |
附表1-2-1A 东安江(苍梧河段)禁养区汇总表
河流名称 | 流经 行政区 | 水功能区 | 起始断面 | 终止断面 | 河段长度(千米) | 功能区 |
东安江 | 沙头镇 | 东安江八步、苍梧源头保护区 | 源头 | 苍梧县沙头镇参田村 | 28 | 禁养区 |
沙头镇 | 东安江沙头饮用水源区 | 苍梧县参田村 | 苍梧县沙头街 | 19.5 | 禁养区 | |
沙头镇 | 东安江沙头工业用水区 | 苍梧县沙头街 | 苍梧县石桥镇湾岛村 | 17.6 | 禁养区 | |
石桥镇 | 东安江石桥排污控制区 | 苍梧县石桥镇湾岛村 | 苍梧县石桥镇奇冲村 | 3.4 | 禁养区 |
附表1-2-1B 桂江苍梧航道、码头岸线汇总表
序号 | 名称 | 所属港区 | 所属水系 | 岸线类型 | 岸线起讫点 | 规划岸线长度(米) | 规划用途 |
1 | 观音 | 苍梧港区 | 西江 | 货运岸线 | 桂K13+270—桂K13+370 | 100 | 散货 |
2 | 圳底 | 苍梧港区 | 西江 | 货运岸线 | 桂K14+280—桂K14+580 | 300 | 预留 |
3 | 长发 | 苍梧港区 | 西江 | 货运岸线 | 桂K21+870—桂K22+178 | 308 | 散货、件杂货 |
4 | G1 | 苍梧港区 | 西江 | 支持系统岸线 | 桂K11+280—桂K11+380 | 100 | 航道养护使用岸线 |
5 | G2 | 苍梧港区 | 西江 | 支持系统岸线 | 桂K22+178—桂K22+278 | 100 | |
6 | 航道 | 苍梧港区 | 西江 | 航道 | 桂K0+000—桂K29 | —— | 航道 |
附表1-2-1C 浔江苍梧航道、码头岸线汇总表
序号 | 名称 | 所属港区 | 所属水系 | 岸线类型 | 岸线起讫点 | 规划岸线长度(米) | 规划用途 |
1 | 福传 | 苍梧港区 | 西江 | 货运岸线 | 浔K55+000—浔K55+746 | 746 | 散货、件杂货 |
2 | 人和 | 苍梧港区 | 西江 | 货运岸线 | 浔K59+320—浔K60+066 | 746 | 散货、件杂货 |
3 | 底地 | 苍梧港区 | 西江 | 货运岸线 | 浔K60+170—浔K60+270 | 100 | 散货 |
4 | 富登 | 苍梧港区 | 西江 | 货运岸线 | 浔K68+200—浔K69+600 | 1400 | 预留 |
5 | 人和社区 | 苍梧港区 | 西江 | 客运岸线 | 浔K59+050—浔K59+100 | 50 | 客运 |
6 | 表水 | 苍梧港区 | 西江 | 客运岸线 | 浔K69+700—浔K70+700 | 1000 | 预留 |
7 | 航道 | 苍梧港区 | 西江 | 航道 | 浔K55—浔K70 | —— | 航道 |
附表1-2-2 其他河流禁养区汇总表
序号 | 河流名称 | 水功能区 | 起点位置 | 经纬度 | 终点位置 | 经纬度 | 河段长度(千米) | 功能类型 |
1-2-2A | 旺甫河 | 旺甫河旺甫工业、农业用水区 | 旺甫镇胜坡村 | E111°24′N23°36′ | 梧州市万秀区城东镇双桥村 | E111°19′N23°33′ | 18.8 | 禁养区 |
1-2-2B | 六堡河 | 六堡河六堡-梨埠饮用水源区 | 苍梧县六堡镇 | E111°22′N23°49′ | 苍梧县梨埠镇 | E111°30′N23°46′ | 26.1 | 禁养区 |
1-2-2C | 安平河 | 安平河岭脚饮用水源区 | 岭脚镇 | E111°00′N23°34′ | 苍梧县岭脚镇福传村(入浔江河口) | E111°01′N23°26′ | 23.5 | 禁养区 |
附表2-2-1A 东安江(苍梧河段)限养区汇总表
河流名称 | 流经 行政区 | 水功能区 | 起始断面 | 终止断面 | 河段长度(千米) | 功能类型区 |
东安江 | 石桥镇 | 东安江苍梧木双保留区 | 苍梧县石桥镇奇冲村 | 桂、粤省界上游10千米 | 27.5 | 限养区 |
石桥镇 | 东安江桂粤缓冲区 | 桂、粤省界上游10千米 | 桂 、粤省界下游10千米 | 20 | 限养区 |
附表2-2-1B 桂江苍梧养殖面积汇总表
序号 | 名称 | 可养殖区域 | 面积(平方米) | 养殖控制面积 (规划网箱面积) | |
平方米 | % | ||||
1 | 桂江苍梧限养1区 | 避开航道的限养河段均可养殖 | 1864000 | 29600 | 40 |
2 | 桂江苍梧限养2区 | 避开航道的限养河段均可养殖 | 336500 | 7400 | 10 |
3 | 桂江苍梧限养3区 | 避开航道的限养河段均可养殖 | 1869000 | 22200 | 30 |
4 | 桂江苍梧限养4区 | 避开航道的限养河段均可养殖 | 1332600 | 14900 | 20 |
合计 | 5903700 | 74100 | 100 | ||
附表2-2-1C 浔江苍梧养殖面积汇总表
序号 | 名称 | 可养殖区域 | 面积 (平方米) | 养殖控制面积 (规划网箱面积) | |
平方米 | % | ||||
1 | 浔江苍梧限养1区 | 距岸(靠苍梧岸)30米处,沿着河岸划定宽为80米的养殖区域 | 318000 | 24800 | 30 |
2 | 浔江苍梧限养2区 | 距岸(靠苍梧岸)30米处,沿着河岸划定宽为80米的养殖区域 | 265200 | 20700 | 25 |
3 | 浔江苍梧限养3区 | 距岸(靠苍梧岸)30米处,沿着河岸划定宽为80米的养殖区域 | 543000 | 37200 | 45 |
合计 | 1126200 | 82700 | 100 | ||
附表2-3-1 保留区河段限养区汇总表
序号 | 名称 | 所属水系 | 河流名称 | 起始断面 | 坐标 | 终止断面 | 坐标 | 河长(千米) |
2-3-1A | 旺甫河旺甫保留区限养区 | 思良江 | 旺甫河 | 源头 | 旺甫镇胜坡村 | 10.80 | ||
2-3-1B | 塘湾河苍梧保留区限养区 | 东安江 | 塘湾河 | 梧州、贺州市交界(金鸡顶) | E111°27′,N24°05′ | 苍梧沙头镇塘湾村 | E111°30′,N23°59′ | 30.77 |
2-3-1C | 六堡河苍梧保留区限养区 | 大平河 | 六堡河 | 源头 | E111°15′,N23°53′ | 苍梧六堡镇 | E111°22′,N23°49′ | 30.70 |
2-3-1D | 龙江苍梧保留区限养区 | 桂江 | 龙江 | 源头 | E111°13′,N23°55′ | 苍梧京南镇江口村 | E111°06′,N23°42′ | 53.20 |
2-3-1E | 思乐江苍梧保留区限养区 | 龙江 | 思乐江 | 源头 | E111°15′,N23°49′ | 苍梧京南镇合水村 | E111°07′,N23°46′ | 33.80 |
2-3-1F | 安平河岭脚保留区限养区 | 浔江 | 安平河 | 源头 | E110°56′,N23°49′ | 岭脚镇 | E111°00′,N23°34′ | 18.80 |
2-3-1G | 泗培河苍梧-苍梧县保留区限养区 | 浔江 | 泗培河 | 源头 | E110°53′,N23°36′ | 河口 | E110°57′,N23°24′ | 39.24 |
附表2-4-1 农业、渔业用水河段限养区
序号 | 名称 | 所属水系 | 河流名称 | 起始断面 | 坐标 | 终止断面 | 坐标 | 河长(千米) |
2-4-1A | 塘湾河塘湾农业用水区限养区 | 东安江 | 塘湾河 | 苍梧沙头镇塘湾村 | E111°30′,N23°01′ | 苍梧沙头镇寺门组 | E111°32′,N23°58′ | 5.5 |
2-4-1B | 大平河苍梧渔业、农业用水区限养区 | 东安江 | 大平河 | 梧州、贺州市交界(贺州市水口镇古恫屯) | E111°22′,N23°55′ | 苍梧县梨埠镇料口村 | E111°33′,N23°46′ | 36.86 |
附表3-1-1池塘养殖功能区规划表
单位:亩
乡镇 | 水域面积 | 当前主要品种 及养殖模式 | 规划品种及养殖模式 | |||
2017年已养 | 2020年目标 | 2025年目标 | 2030年目标 | |||
石桥镇 | 892 | 892 | 892 | 892 | 常规品种:混养;罗非鱼、斑点叉尾鮰、黄颡鱼、胡子鲶等主养 | 加州鲈、黄颡鱼、淡水石斑等循环水养殖或鱼菜共生模式 |
旺甫镇 | 3544 | 3544 | 3544 | 3544 | 常规品种:混养;罗非鱼、斑点叉尾鮰、黄颡鱼、胡子鲶等主养 | 加州鲈、黄颡鱼、淡水石斑等循环水养殖或鱼菜共生模式 |
狮寨镇 | 158 | 158 | 158 | 158 | 常规品种:混养;罗非鱼、斑点叉尾鮰、黄颡鱼、胡子鲶等主养 | 加州鲈、黄颡鱼、淡水石斑等循环水养殖或鱼菜共生模式 |
木双镇 | 202 | 202 | 202 | 202 | 常规品种:混养;罗非鱼、斑点叉尾鮰、黄颡鱼、胡子鲶等主养 | 加州鲈、黄颡鱼、淡水石斑等循环水养殖或鱼菜共生模式 |
京南镇 | 649 | 649 | 649 | 649 | 常规品种:混养;罗非鱼、斑点叉尾鮰、黄颡鱼、胡子鲶等主养 | 加州鲈、黄颡鱼、淡水石斑等循环水养殖或鱼菜共生模式 |
岭脚镇 | 533 | 533 | 533 | 533 | 常规品种:混养;罗非鱼、斑点叉尾鮰、黄颡鱼、胡子鲶等主养 | 加州鲈、黄颡鱼、淡水石斑等循环水养殖或鱼菜共生模式 |
梨埠镇 | 853 | 853 | 853 | 853 | 常规品种:混养;罗非鱼、斑点叉尾鮰、黄颡鱼、胡子鲶等主养 | 加州鲈、黄颡鱼、淡水石斑等循环水养殖或鱼菜共生模式 |
六堡镇 | 182 | 182 | 182 | 182 | 常规品种:混养;罗非鱼、斑点叉尾鮰、黄颡鱼、胡子鲶等主养 | 加州鲈、黄颡鱼、淡水石斑等循环水养殖或鱼菜共生模式 |
沙头镇 | 187 | 187 | 187 | 187 | 常规品种:混养;罗非鱼、斑点叉尾鮰、黄颡鱼、胡子鲶等主养 | 加州鲈、黄颡鱼、淡水石斑等循环水养殖或鱼菜共生模式 |
合计 | 7200 | 7200 | 7200 | 7200 | ||
附表3-1-2 山塘水库养殖功能区规划表
单位:亩
乡镇 | 水域面积 | 当前主要品种及养殖模式 | 规划品种及养殖模式 | |||
2017年已养 | 2020年目标 | 2025年目标 | 2030年目标 | |||
石桥镇 | 358 | 358 | 358 | 358 | 常规品种:混养;罗非鱼、斑点叉尾鮰、等主养。 | 主养鲢、鳙、鲟,套养鳜、鲤、鲴、鲮的净水渔业模式 |
旺甫镇 | 30 | 30 | 30 | 30 | 常规品种:混养;罗非鱼、斑点叉尾鮰、等主养。 | 主养鲢、鳙、鲟,套养鳜、鲤、鲴、鲮的净水渔业模式 |
狮寨镇 | 30 | 30 | 30 | 30 | 常规品种:混养;罗非鱼、斑点叉尾鮰、等主养。 | 主养鲢、鳙、鲟,套养鳜、鲤、鲴、鲮的净水渔业模式 |
木双镇 | 212 | 212 | 212 | 212 | 常规品种:混养;罗非鱼、斑点叉尾鮰、等主养。 | 主养鲢、鳙、鲟,套养鳜、鲤、鲴、鲮的净水渔业模式 |
京南镇 | 926 | 926 | 926 | 926 | 常规品种:混养;罗非鱼、斑点叉尾鮰、等主养。 | 主养鲢、鳙、鲟,套养鳜、鲤、鲴、鲮的净水渔业模式 |
岭脚镇 | 1181 | 1181 | 1181 | 1181 | 常规品种:混养;罗非鱼、斑点叉尾鮰、等主养。 | 主养鲢、鳙、鲟,套养鳜、鲤、鲴、鲮的净水渔业模式 |
梨埠镇 | 630 | 630 | 630 | 630 | 常规品种:混养;罗非鱼、斑点叉尾鮰、等主养。 | 主养鲢、鳙、鲟,套养鳜、鲤、鲴、鲮的净水渔业模式 |
六堡镇 | 37 | 37 | 37 | 37 | 常规品种:混养;罗非鱼、斑点叉尾鮰、等主养。 | 主养鲢、鳙、鲟,套养鳜、鲤、鲴、鲮的净水渔业模式 |
沙头镇 | 887 | 887 | 887 | 887 | 常规品种:混养;罗非鱼、斑点叉尾鮰、等主养。 | 主养鲢、鳙、鲟,套养鳜、鲤、鲴、鲮的净水渔业模式 |
合计 | 4291 | 4291 | 4291 | 4291 | ||
附表3-1-3 主要苗种生产功能区规划表
单位:亩
乡镇 | 名称 | 水域地理位置(村) | 水域面积 | 主要品种 | |||
2017年已养 | 2020年目标 | 2025年目标 | 2030年目标 | ||||
石桥镇 | 石桥镇鱼苗繁育场 | 县城周边 | 100 | 180 | 220 | 280 | 黄沙鳖、山瑞鳖 |
交刀水库 | 塘蓬村 | 50 | 100 | 150 | 200 | 常规鱼种 | |
岭脚镇 | 岭脚镇鱼苗繁育场 | 岭脚镇 | 60 | 150 | 200 | 250 | 常规鱼种 |
梨埠镇 | 梨埠镇鱼苗繁育场 | 料口村 | 30 | 50 | 80 | 80 | 常规鱼种 |
合计 | 240 | 480 | 650 | 810 | |||
注:本功能区内生产面积已计入其他功能区,不计入全县总面积。
附表3-1-4A 稻田养殖功能区规划表
单位:亩
乡镇 | 水域面积 | 当前主要品种及养殖模式 | 规划品种及养殖模式 | |||
2017年已养 | 2020年目标 | 2025年目标 | 2030年目标 | |||
石桥镇 | 50 | 110 | 200 | 250 | 主养禾花鲤、锦鲤等。稻鱼共生、藕鱼共生。 | 主养禾花鲤、锦鲤等。稻鱼共生、藕鱼共生。 |
旺甫镇 | 0 | 30 | 50 | 80 | 主养禾花鲤、锦鲤等。稻鱼共生、藕鱼共生。 | 主养禾花鲤、锦鲤等。稻鱼共生、藕鱼共生。 |
狮寨镇 | 0 | 20 | 40 | 60 | 主养禾花鲤、锦鲤等。稻鱼共生、藕鱼共生。 | 主养禾花鲤、锦鲤等。稻鱼共生、藕鱼共生。 |
木双镇 | 20 | 50 | 100 | 150 | 主养禾花鲤、锦鲤等。稻鱼共生、藕鱼共生。 | 主养禾花鲤、锦鲤等。稻鱼共生、藕鱼共生。 |
京南镇 | 0 | 50 | 100 | 150 | 主养禾花鲤、锦鲤等。稻鱼共生、藕鱼共生。 | 主养禾花鲤、锦鲤等。稻鱼共生、藕鱼共生。 |
岭脚镇 | 0 | 50 | 100 | 150 | 主养禾花鲤、锦鲤等。稻鱼共生、藕鱼共生。 | 主养禾花鲤、锦鲤等。稻鱼共生、藕鱼共生。 |
梨埠镇 | 0 | 50 | 100 | 150 | 主养禾花鲤、锦鲤等。稻鱼共生、藕鱼共生。 | 主养禾花鲤、锦鲤等。稻鱼共生、藕鱼共生。 |
六堡镇 | 20 | 40 | 60 | 主养禾花鲤、锦鲤等。稻鱼共生、藕鱼共生。 | 主养禾花鲤、锦鲤等。稻鱼共生、藕鱼共生。 | |
沙头镇 | 30 | 80 | 180 | 280 | 主养禾花鲤、锦鲤等。稻鱼共生、藕鱼共生。 | 主养禾花鲤、锦鲤等。稻鱼共生、藕鱼共生。 |
合计 | 100 | 460 | 910 | 1330 | ||
注:该养殖区面积不计入养殖总面积。
解读链接:关于《苍梧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苍政办发 〔2019〕26号)的政策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