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含直线驻县)各单位:
《浦北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5)》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8月12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含直线驻县)各单位:
《浦北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5)》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