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十七届第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平南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南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
(2021—2025年)
为推动平南县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志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广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和《贵港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结合平南县地方志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形势
“十三五”期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广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紧扣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主业、修志为用,全面推进地方志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1993年《平南县志》第一轮志书出版发行,2013年《平南县志》(1988-2005)第二轮志书出版发行,《平南年鉴(2016-2020)》卷实现当年编辑当年出版,全面完成“两全目标”。在广西地方志和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评奖中,多次获奖,其中《平南年鉴(2016)》在2014-2017年广西地方志成果质量评审中被评为年鉴类二等,《平南年鉴(2017)》获得第五届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二等,《平南年鉴(2018)》被确定为2018年广西年鉴精品工程项目,《平南年鉴(2019)》获第七届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三等,《平南年鉴(2020)》获第八届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三等。推进旧志整理延续历史文脉,整理影印《(乾隆)平南县志》《(光绪)平南县志》《平南县志》(1993年版),其中《(乾隆)平南县志(整理影印本)》在2014-2017年广西地方志成果质量评审中被评为古籍旧志整理类三等。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全面总结了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重要成就和历史经验,不仅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指明了方向,也为地方志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擘画了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宏伟蓝图,《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启动第三轮修志工程,编修乡村史志”要求,地方志工作迎来更加有利的发展环境。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贵港市第六次党代会、平南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志鉴编修为重点,以服务中心、服务社会为方向,全面推动我县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第三轮修志启动、乡村史志编修与助力乡村振兴“铸魂”工程、旧志古籍整理系统集成工程、地情资源开发利用创新工程、地方志平台品牌建设工程及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工程等“六大工程”顺利推进并取得显著成效;组织保障、法治保障、制度保障、经费保障等“四大保障”体系全面建立,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资政、存史、育人作用,推动平南县地方志工作“立起来”“用起来”“活起来”“热起来”“强起来”。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第三轮修志启动及年鉴精品编纂工程,保存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魅力平南建设重要历史记忆。
启动第三轮修志工作。在认真做好首轮和第二轮修志总结评估基础上,科学编制第三轮修志规划。完善2005-2021年地方志资料,充实第三轮修志资料库。
推进地方志综合年鉴编纂出版、开发利用。常态化推进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工作,确保综合年鉴“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加强对行业年鉴、专业年鉴、部门年鉴的业务指导和质量管理,推进年鉴编纂向各领域拓展延伸。持续实施精品年鉴创建工程,着力打造富有平南特色的年鉴品牌。推动年鉴编纂、地情年报、志书编修有机融合,探索创新模式,开发更多年鉴新产品。
(二)实施乡村史志编修与助力乡村振兴“铸魂”工程,主推平南乡村全面振兴。
组织指导全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史志编纂工作,助力乡村文化振兴。以大鹏镇大鹏社区石门屯、思旺镇双上村、镇隆镇富藏村中团屯为试点,推动乡村史志编纂工作全面开展。支持条件成熟的乡镇(街道)、村落依托乡镇文化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镇村史志馆,为乡村振兴“铸魂”贡献史志力量。
(三)实施旧志古籍整理工程,延续历史文脉。
系统收集整理平南现存旧志古籍,开展旧志点校、提要、考录、辑佚等工作。进一步挖掘平南历史文化资源,结合本地实际推进旧志古籍整理工作。
(四)实施地情资源开发利用创新工程,进一步发挥地方志资政育人作用。
地情资料属地方文献信息类型,主要包括志书、年鉴等,包含的内容非常广泛。要以市场为导向,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是做好地情资源开发的必由之路;多渠道、多模式发展是地情资源开发的有效途径;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是做好地情资源开发的重要方法;加强宣传、扩大影响是地情资源开发的必要手段。不断探索地情资料开发利用的途径,精心筹划实施地情资源开发项目。
大力打造地方志文化大众化品牌。依托《平南年鉴》《史海偶拾》等方志文化丛书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普及方志文化,提升地方志影响力。
(五)挖掘平南特色,创立平南名片,助力文旅振兴。
深挖古村落,老字号文化特质和传承,大力宣传平南的名优特产,创立平南名片,以提高我县知名度,全方位助力县域文旅产业发展。
(六)实施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工程,为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持续实施地方志人才梯队建设项目,培养地方志研究学科带头人。通过举办地方志、年鉴等培训会,加强地方志人才梯队建设,进一步提升地方志人才队伍素质和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党政齐抓共管、地方志工作机构主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将地方志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工作任务,为地方志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法治保障
加大地方志工作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执行力度,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强化依法治志意识,营造依法治志浓厚氛围。
(三)制度保障
探索建立修志编鉴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推动解决地方志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定问题。完善地情资料收(征)集及管理、修志编鉴主编(总纂)责任制和志鉴稿评议、审查验收、出版发行、报送备案等制度,妥善处理好编纂进度与质量的关系,从严把关,确保质量。
(四)经费保障
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四条规定,要将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承编单位要将修志编鉴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部门预算,确保工作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为地方志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经费保障。
抄送:县党委各部门,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中央、自治区、贵港市驻平南各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