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平南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平南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5)(规划文本)
2021年3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平南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平南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5)(规划文本)
2021年3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