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兴宾区2021年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2021年,虽然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兴宾区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增长情况仍然好于预期,实现了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兴宾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7963元,同比增长8.9%,高于全市0.4个百分点,增幅居全市6个分市县第一位。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9602元,同比增长7.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122元,同比增长9.7%。
一、兴宾区城乡居民增收的基本情况
(一)城乡居民收入增速情况
从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全年兴宾区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来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分别为10.9%、10%、8.1%、7.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分别为15.1%、12.3%、10%、9.7%,每个季度收入增速回落大概1个百分点,虽呈逐步下降态势有所收窄,但逐步趋向平稳。
(二)收入构成呈全面增长态势
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人均经营净收入、人均财产净收入、人均转移净收入稳中有序,均呈现增长态势,同比分别增长2.9%、16.9%、35.4%和5.8%。区党委、政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落实民生保障政策,有效助力城镇居民增收。
二、促进兴宾区城乡居民增收的主要因素
(一)工资性收入稳定增长
2021年度,兴宾区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24783元,同比增长2.9%,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2.6%;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3648元,同比增长1.7%,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2.6%。积极的稳岗位保就业政策为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稳定增长提供动力。
(二)经营净收入保持增长
2021年度,兴宾区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7840元,同比增长16.9%,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9.8%;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9867元,同比增长9.5%,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1.2%。市场主体经济持续发展,居民经营净收入保持增长。
(三)转移净收入持续增长
2021年度,兴宾区城镇居民转移净收入4812元,同比增长5.8%,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2%;农村居民转移净收入2829元,同比增长31.6%,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5%。民生保障力度加大为居民转移净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提供助力。
三、促进兴宾区城乡居民增收的建议
(一)创造就业机会,提高工资性收入。城镇方面,一要积极招商引资,引进企业到兴宾区投资兴业,推动兴宾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全力抓项目促投资,促进本地劳动力就业。二要结合区位优势,扶持和鼓励中小企业、商业服务业在融资、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农村方面,积极分类推进农村劳动力就业、积极引导返乡人员创业,加强农民技能培训,促进创业就业。
(二)发展特色农业产业,提高农民经营性收入。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向乡村振兴工作平稳转型,支持粮食生产及特色种养,加大对农村产业发展人才、资金、技术支持,全力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将本地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和规模化、优质化、品牌化发展升级;完善联农带农机制,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加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
(三)完善政策制度,稳定农民转移性收入。我区农民得到的国家政策性补贴增多,养老金、医疗费报销比例等因素都影响转移性收入,在这种情况下,必须保持转移性收入稳定增长,对此,要坚定贯彻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方针,进一步加大农业补贴等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强化农村居民兜底保障,促进政策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