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县林业和草原发展
“十四五”规划
普格县林业和草原局
二○二一年八月
项目名称:普格县林业和草原发展“十四五”规划
规划单位:普格县林业和草原局
规划单位负责人:阿凉色都
规划编制单位:凉山州仕汇林农规划发展有限公司
规划文本编写:刁阳光(正高级高级工程师)
规划图件编制:谢仕奎
规划协作人员:姚元恒 魏东 华飞 刘勇
目 录
党的十九大将“美丽中国”确定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而推进绿色发展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基础,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长远大计。林业和草原产业是自然生态系统的主要建设者、社会生态产品的最大提供者、绿色循环发展的重要参与者,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处于基础性、关键性地位。
建设生态文明美丽普格,是普格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三次、四次全体会议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普格建设步伐,普格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普格基本发展战略,“把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放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位置”。普格县林业和草原局紧扣国家、省、州、县林草业发展定位和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谋划,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制定《普格县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为努力实现全县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促进林业和草原产业快速发展奠定决策基础。
本规划以十四五期为规划期,重点明确规划期内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布局、重点工程、体系建设及投资估算等。
2021年7月5日普格县林业和草原局组织相关专家及领导,对规划进行审查,根据专家和领导提出的意见及建议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普格县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第一章 “十三五”林业发展回顾
“十三五”期间,我县林业发展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按照新时期普格林业发展思路,坚持以建设生态文明美丽普格为统领,立足普格实际,建设生态林业、民生林业、法制林业和效益林业,着力加大森林植被保护管理力度,推动自然生态修复,推进林业生态扶贫,实现了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做出了应有贡献。“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主要指标如期或超进度完成规划目标任务,不仅使全县山川更加秀美,森林生态系统提供的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净化大气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森林游憩和城乡节能减排等生态服务功能明显增强,而且为十四五期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步入新的更高阶段夯下了坚实基础。
第一节主要成效
一、持续推进国土绿化,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十三五”期间,普格县以脱贫攻坚为主线,以绿色发展为动力,全面推进生态林业建设和林业生态扶贫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发展林业作为建设优良生态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抓手。以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石漠化防治工程等林业重大生态工程为主体,结合精准扶贫及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布局,大力发展城镇和乡村绿化,稳步持续推进林业建设,提升国土绿化。到“十三五”末,全县林地保有量达164.94万亩,净增1.7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了35.36%,增长0.59%;林木绿化率63.47%,活立木蓄积达515.58万立方米,净增5.6万立方米,实现森林面积、蓄积、森林覆盖率三增长。全县山川更加秀美,森林生态系统提供的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净化大气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森林游憩和城乡节能减排等生态服务功能明显增强。
〈一〉强化管理、落实责任,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1.加强林政资源管理,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全面贯彻执行《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坚持依法治林,依法兴林,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坚持对天然商品林停伐,严格采伐限额管理,凭证运输木材,近10年森林资源消耗累计仅12.1万立方米,严格控制在省厅下达限额内,采伐凭证率达到100%,有效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全县森林覆盖率比上期提高0.59个百分点。
——严守生态红线,严格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少占或不占林地,依法落实林地占补平衡。对涉林违法行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开展多次专项行动严查涉林违法犯罪案件,严格规范使用林地审批,严厉打击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等违法占用林地行为,“十三五”期间共移交森林公安案件249件,处罚695万元,有效维护了林区治安和谐稳定。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既抓发展又抓保护”,全县实现森林资源“三规合一”的林地“一张图”管理,“十三五”期间共选聘生态护林员2990人,草管员30人参与森林草原管护工作,对135.27万亩国有林和集体公益林实施常年管护。实时开展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林地变更调查、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古树名木资源及林业种质资源普查等工作,及时掌握全县林地、森林、林业种质资源变动情况,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2.森林草原防火成效显著
制定了《普格县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对全县特殊人群造册并落实专人监护,除日常选聘的生态护林员和草管员外,每年在防火期另落实1300余名生态护林员和巡山员全覆盖巡护,全县上下形成了禁火期野外火源管控高压态势,县、乡(镇)、村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十三五”期间,全县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的森林火灾,连续10年把森林草原火灾损失率控制在州定的有林地的0.8‰以下。
3.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科学有效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有害生物防治方针,严格落实林业植物检疫制度,严防重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入侵,坚决杜绝违法调运等行为发生,有效预防外来有害生物的入侵。同时,加强对森林和草原病虫害、鼠害防治,“十三五”期共防治松叶蜂、德昌松毛虫25787.97亩,草原鼠害4万亩,草原虫害4万亩。普格县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达到测报准确率85%,无公害防治率85%以上,森林病虫害成灾率在0.3%以下的目标。
〈二〉大力推进生态工程建设、林业增绿增效水平显著提升
以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石漠化土地防治工程等林业重大生态工程为主体,全面推进生态林业建设,提升增绿增效水平。
1.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建设
加强森林管护,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全面落实国有森林和集体公益林管护任务,建立健全管护责任制,采取封山管护、承包管护、农民个人管护等多种森林管护模式,巩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成果。“十三五”期间,对全县73.82万亩国有林和61.45万亩集体公益林实行常年有效管护,共兑现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4638.71万元;“十三五”期间共实施天保工程人工造林0.6万亩。
2.大力推进退耕还林工程
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等文件要求,“十三五”期内,在继续加强对全县退耕地林木后期管护,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发挥生态和经济效益的同时,“十三五”期间共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5.02万亩,较“十二五”增加3万亩;“十三五”期间共兑现完善退耕还林政策3725.8万元,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4618万元,较“十二五”增加4495.83万元;“十三五”期间还实施了退牧还草0.2万亩,兑现退耕还林森林抚育补助461.47万元,实现退耕农户增收,确保退耕还林“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3.石漠化治理工程
加强对石漠化土地的治理工作。“十三五”期间完成了夹铁乡莫尔非铁生态脆弱区2372.7亩石漠化治理造林工程,有效改善了生态脆弱区的生态环境。
4.全民义务植树
继续实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十三五”期,适龄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5%以上,累计完成义务植树800余万株,有力推动了全县国土绿化工作。
二、发展生态林业产业助力脱贫攻坚
〈一〉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基地,助力脱贫攻坚
结合“精准扶贫”和“脱贫攻坚”,加快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助农增收,推进林业产业扶贫。
通过新造、改造等措施,“十三五”期,全县生态林业产业面积达到31.22万亩。其中:核桃17.54万亩,花椒7.63万亩,其它经果林6.05万亩。较“十二五”期间单一发展核桃产业6.37万亩增加24.85万亩。在产业基地建设中,完成“1+X”生态产业核桃嫁接4万亩,核桃、花椒提质增效2万亩,新建华山松、花椒基地1万亩。林业产业产值达到13733万元。
〈二〉发展现代林业科技产业园
普格螺髻山现代林业科技扶贫产业园区首个开工建设项目-索玛花产业发展建设项目已顺利完成。该项目完成以索玛花为主的景观示范区栽植301.4亩,栽植树木2.7万株;完成河道驳岸治理840米及配套蓄水工程建设;完成苗圃大棚建设500平方米,索玛花育苗30个品种,苗木展示圃8亩,栽植杜鹃花品种10个。
三、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激发林业发展活力
〈一〉继续完善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按照《四川省完善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川委厅〔2014〕49号)精神,十三五期主要开展集体林确权颁证“回头看”,继续巩固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经统计,普格县集体林地总面积50.83万亩,其中公益林地面积35.31万亩,商品林地面积15.52万亩。在集体林50.83万亩林地中,已确权面积50.83万亩,确权率100%;发证面积50.83万亩,发放林权证本数3013本,发证率100%。
在50.83万亩集体林地经营中,经营主体为家庭的面积10.17万亩,工商资本经营的面积5.74万亩,集体统一经营的面积32.76万亩,其他主体经营的面积2.16万亩。
在完善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对集体和个人的公益林全部实行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同时对集体林中的45.96万亩森林进行了森林保险;并对集体和个人森林承包经营中发生的29件纠纷,全部进行了调处,调处率100%。有力推动了集体林组织化规模化经营,调动了广大林农经营森林的积极性。
〈二〉积极推进国有林区改革
根据“中央6号”和“川委发 ﹝2016﹞13号”文件精神以及省政府7月4日召开的国有林场改革电视会议要求,以及《中共凉山州委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凉山州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凉委发﹝2017﹞5号)文件精神,结合普格县林业发展的现状和中长期规划,完成了《普格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普格县的2个国有林业单位,即螺髻山森林所和西洛林场。改革后的国有林场按照“四川省国有林场统一命名规范”进行统一命名,将螺髻山森林所命名为“普格县螺髻山国有林场”,将西洛林场命名为“普格县西洛国有林场”。
普格县螺髻山国有林场场部设螺髻山镇,施业区为则木河流域,总面积90556.42公顷。涉及红莫依达、马洪、洛甘、特尔果、五道箐、特补、大槽、特口、螺髻山、荞窝、永安、向阳、文坪、黎安、普基镇,共15个乡镇。
普格县西洛国有林场场部设普格县森林公安局内,施业区为西洛河流域,总面积100112.18公顷。涉及月吾、祝联、瓦洛、夹铁、菜子、哈力洛、特兹、洛乌、孟甘、耶底、吉乐、雨水、刘家坪、花山、东山、大坪、辉隆、洛乌沟、甘天地,共19个乡镇。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关于国有林场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54号)文件精神设定国有林场岗位。
普格县2个国有林场核定公益一类事业编制26名,其中:管理岗位4个(每个单位场长1名,一般管理人员1名)占岗位总量的15.39%;设专业技术人员岗位12个,占岗位总量的46.15%;林业技能岗位10个,占岗位总量的38.46%。
除管理岗位按单位核定外,其余岗位可在2个国有林场间统筹调配使用。
改革后普格县螺髻山国有林场和普格县西洛国有林场定性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于普格县林业和草原局,接受县林业和草原局的领导。实行收支两条线,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均纳入政府财政预决算,解决了国有林场的后顾之忧。
四、生态扶贫全面覆盖,助力脱贫攻坚
普格县努力抓好贫困人口生态岗位就业,同时以产业扶贫为纽带,精准落实各级生态效益补贴等项目资金,以“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为导向,探索新时代产业化、市场化的“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之举,挖掘内生动力,助力脱贫攻坚。“十三五”期,全县农民人均林业产业基地面积达到2.01亩,2020年林业产业产值达到13733万元。
第二节基本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本经验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
把生态保护与建设放在首要地位,引导各乡(镇)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强化生态红线理念,节约、集约使用林地资源,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山清水秀的美好家园;坚持解放思想与改革创新相结合,以改革促发展,充分调动全社会办林业的积极性,为加快林业发展提供了不竭的动力和源泉;正确处理好森林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促进了林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二〉突出建设重点,高位推动生态建设
“十三五”期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工作,坚持高位推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牢固树立了长期奋斗的思想,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州对林业发展政策与普格实际相结合,政策激励促动,督导考核驱动,加强宣传引导,多方面、多渠道立体式发展,实现了全县林业跨越式发展。
〈三〉强化管理,积极引导,拓宽林业资金渠道
以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等生态建设重点工程投资为主体,整合涉林建设资金、涉农项目资金,加快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同时,多渠道、多形式筹集林业发展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办林,以政策为引导,扶持地方龙头企业、激发企业、大户、林农和专业合作社造林、育林和护林的积极性,使广大社会主体成为林业建设的主体,为加快林业发展注入了活力。
〈四〉狠抓落实,助推重点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十三五”期间,普格县进一步加强各类重点工程的实施与管理,落实保障措施,使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得以顺利推进。针对林业重点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特点,普格根据相关要求及形势的发展和变化,及时调整建设规模和节奏,完善管理办法,认真规范各项具体工作,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工程顺利、高效达到预期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一〉林业产业投入不足、竞争力弱
普格县由于底子薄、基础差、县级自有公共财政收入少,对林业产业发展上面投入少,地方没配套,一些惠民的好项目,因缺钱办不成事,办不好事。林业产业面积虽有了较大发展,但产业链条不完善,初加工产品少,更无精深加工产品,产品附加值低,市场竞争力不强。同时,林农思想不够解放,对产业的坚守信心不足,这山看到那山高。
〈二〉绿化造林实施难度大
全县山地占国土总面积近90%,地形破碎,坡度大,山高水低,适宜绿化造林的国土面积多集中在中高山区、石漠化和沙化严重的地区,都是“硬骨头”,造林成本高,实施难度大。同时,雨季水土冲刷严重,洪涝灾害时有发生,受地理环境、地形条件、降水量等多种因素影响,绝大部分地方春季植树造林难以成活,造林增绿难。
〈三〉森林资源保护有待强化
保护与发展不平衡。人口增长快、可耕土地不足,由来已久的轮种轮开,承包山、自留山开垦种植花椒、核桃等经济作物,致使植被破坏总量超过了人工演替带来的植物总量,影响生态平衡,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依然存在。
〈四〉林草执法检查力度有待提升
受限于经费、技术力量,集中开展林草行政监督检查活动的次数偏少、范围偏小,未形成系统化、制度化、经常化和全面化的执法监督格局,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预防和控制,对于违法行政行为,对事处理得多,对人处理得少。
第二章 “十四五” 林业发展的优势、机遇及挑战
第一节林业发展的优势
一、区位优势
普格县位于西昌市西南方,距凉山州首府西昌市74公里,位于凉山州首府一小时经济圈,省级风景名胜区螺髻山位列于攀西阳光康养旅游线,具有相对明显的交通区位优势和国家重点扶持扶贫开发的地理区位优势。
二、自然条件优势
普格县属康滇山地季风气候区,县城年均气温16.8℃,全年无霜期平均306天,年均降水量1164.4毫米(主要集中在6~10月份,其降水量占全年的80以上),年日照时数达2120.5小时,年均相对湿度70%左右。具有日照充足、雨量较充沛、冬暖夏凉的特点。且山地立体气候特征显著。该区气候在发展核桃、花椒、珍贵用材、中药材等特色经济产业及林下种养殖业上具有显著优势。
三、生物多样性富集
普格县属亚热带常绿针阔叶混交林区,由于受气候、土壤等的综合影响,森林垂直分布带较明显:海拔1500米以下属干热河谷灌丛带,主要植物种有木棉、黄桷树、山麻黄、番石榴、小桐子、余甘子、番木瓜以及仙人掌、霸王鞭等;1500—2500米属云南松栎类林带,主要植物种有云南松、青冈栎、荷木、漆树、山胡桃、盐肤木、桦木、栲木、映山红、刺五加、小果南烛、白花杜鹃;2500—3000米为云南松与落叶阔叶混交林带,主要植物种有高山栎、漆树、铁杉、桤木、山枫香、五裂槭、桦木等;3000—3500米为冷杉林带,主要植物种有泠杉、银黄杜鹃、高山栎、高山柳;3500米以上为高山灌丛草甸带,主要植物种有白花杜鹃、银黄杜鹃,地被物多为龙胆属、苔草属、天麻、贝母、雪上一枝蒿等。有国家II级保护植物黄杉
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珍稀动物繁多,全县野生动物资源400余种。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林麝、野牛、蟒;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岩羊、黑熊、穿山甲、猕猴、小熊猫、林鸽、鹦鹉、隼、红膜角雉、锦鸡等;四川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赤狐、锦蛇、豹猫、鹭、栗斑、杜鹃、夜鹰等;四川省有益或有重要经济价值的野生动物:赤麂、猓子狸、刺猬、猪獾、山斑鸠、画眉、点斑林鸽、岩燕、蝙蝠、喜鹊、山雀等;其它野生动物:野猪、草兔、朱雀、松鼠、蜥蜴等。
由于气候多样和生境多样,形成了普格县森林类型多样、森林生态景观的多样性和生物物种的多样性,可为林业产业发展提供多种可开发利用的资源,可发展门类较齐全的林业产业,实现人有我有,人有我优的产业发展格局。
第二节林业发展的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四川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一系列重大部署的关键时期,是普格县全面深化林业和草业改革、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提升生态效益,创建现代、和谐、美丽新普格的战略机遇期,机遇与挑战并存,普格县林业和草原发展空间和潜力巨大。
一、全球环境变化为促进林业发展带来新机遇
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日益严重,极端天气频发,而且受到新冠疫情冲击,国际形势复杂多变,世界经济严重衰退,国际上普遍认识到,林业作为生态建设的主体,在维护生态安全、水资源安全、生物安全、气候安全、农民就业增收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新冠疫情冲击后,全球经济最艰难的时期,以林业为主体的生态建设将成为维系气候安全、促进经济增长、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
二、林草业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地位发生深刻变化
生态建设是事关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和生态建设问题进行了深刻阐释,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我们必须更好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国家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生态建设中赋予林业重要和首要地位。明确提出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西部大开发的根本和切入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是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途径。森林作为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保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愈发凸显。
三、社会主要矛盾为林业现代化建设增添强大动力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期待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已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普格县林地资源丰富,物种资源富集,生态景观独特,林下空间广阔,特殊的县情和林情,有利于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林草业,为林草业增添活力和动力。
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林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有效抓手
党的十九大提出,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林草业主要工作领域在农村,主要从业人员是农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对农业农村实行倾斜支持、优先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必将有利于各种生产要素向林草业聚集,有力地推动林草业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主动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以改善乡村人居环境为目标,全面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大力培育森林生态资源,提高绿化覆盖率,努力建设“村美、业兴、家富、人和”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五、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下,我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生态环境保护的约束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越来越完善,各级党政建设生态文明的自觉性不断增强。最新机构改革将林业草原融为一体,各类自然保护地统一监管,有利于形成生态保护修复和监督管理的强大合力,山水林田湖草统筹治理为林草业发展带来体制优势。
第三节林业发展面临的挑战
一、生态建设与保护任务依然艰巨
普格县地貌类型属高山、中山深切割地貌,国土总面积190668.60公顷。在国土总面积中,地貌类型有高山、中山、平原、台地和堆积,其面积分别占幅员面积4.8%、83.5%、9.0%、0.9%、1.8%,中山地貌占绝对优势。而在国土总面积中,林地面积109626.67公顷,占总面积的57.50%,若加上非林地上的森林资源面积4421.56公顷,则林地面积占全县国土面积的59.81%,而全县的森林覆盖率仅35.36%,林木绿化率63.51%,表明普格县尚有大面积荒山荒坡需要造林绿化,但由于这些地方立地条件差,植被恢复难度大,生态治理投入高,生态建设和治理任务十分艰巨。同时,国家支持重点建设项目,需要征占和使用部分林地,致使局部生态系统受到严重干扰,生态建设及一些珍稀濒危物种的生存空间将被进一步挤压,种群间基因交流受到限制;同时,乱砍滥伐、偷砍盗伐、乱捕滥猎野生动物、非法侵占林地和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和外来有害生物入侵防控难度日益加大,致使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任务艰巨,坚守生态红线、维护生态安全底线的压力日益加大。
二、林业产业建设任务繁重
虽然普格县现有林业产业基地已达31.22万亩,但存在一是管理粗放、集约化经营水平低、品种混杂,产品质量不高、无特色品牌。二是由于林业效益不突出,存在复耕现象,造成边造边复耕,产业基地面积增加不显著。三是基地灌溉、运输条件差,不能满足产业基地的集约经营需求。四是无林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产业链短,资源利用率低,产品附加值不高,引领带动作用不强。故在发展产业基地的同时,如何提高产业发展效益,提高农户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支撑任重而道远。
三、林草业建设投入不足
普格县经济发展水平仍较低,公共财政对林草业的投入与现实林草业产业发展需要存在较大差距,扶持林草业发展的政策难以落实到位,“等、靠、要”依赖症严重;同时,生态产业建设成效与投入关系密切,由于生态建设单位投入偏低,林草业产业发展资金严重不足,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巨大,林草业建设任务繁重与资金缺口的矛盾十分突出。
四、科技支撑引领作用亟待加强
全县林草业科技支撑引领作用亟待加强。具体体现在:一是行业创新意识不够,尤其是对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和项目储备不足;二是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和科技进步贡献率不高,科技支撑和市场服务体系建设尚待加强;三是高层次人才、管理人才、专业人才缺乏,尤其是技术能手、领军人物等林业实用技术人才匮乏;四是新兴后续产业引导、开发滞后。
第三章 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总体布局
第一节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紧紧围绕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把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放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位置,统领普格县林草产业发展;以充分发挥普格自然资源特点,大力发展特色经济,高质量建设林草产业经济强县,服务振兴乡村为抓手;以建设优质高效、管理先进、内涵丰富的现代林草业体系,有效发挥林业草原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全面提升林草业建设对普格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为目标。谱写绿色普格、生态宜居、人与自然和谐、绿色富民现代林草业新篇章。
第二节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守住生态红线,把生态放在优先位置,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统领;大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强化生态空间管控,集约利用林草资源,加强公益林管护,大力修复生态脆弱地带植被;科学经营、精心抚育、挖掘林地潜力,确保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双增长,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安全,推动林草生态与经济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林草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原则
针对普格存在的“山绿民不富”现象,要实现“山绿民也富”,必须把兴林富民作为“十四五”期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内容。突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农增收、兴林富民、振兴乡村”,促进全县绿色低碳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林草业走上可持续发展的健康轨道。
三、坚持依靠科技、创新发展的原则
立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变革,聚焦林草业发展重大技术瓶颈,整合资源要素,着力关键突破。以科技创新和深化改革驱动林草业高质量发展,集中力量实施一批林业实用科技项目,用先进的现代化技术手段发展林草业,提高林草业信息化、标准化水平,强化科技对现代林草业发展的支撑作用。
四、坚持深化改革、协调发展的原则
深化林草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把深化改革作为发展动力,在巩固提高森林草原生态系统建设和保护的同时,抓紧补齐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短板,实施一批林草业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促进林草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五、坚持开放发展林草业的原则
广泛吸收社会资本参与,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投入现代林草业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扩大林草业对外合作领域,互助合作开展造林绿化,共同发展、共同享受生态环境改变,促进经济发展带来的红利。
六、与其他规划相衔接的原则
普格县林业和草原发展“十四五”规划,一是遵循部门规划遵从于上位规划的原则,二是与本部门其他专项规划相衔接的原则。
第三节发展目标
紧紧围绕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把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放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位置”的普格县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普格县林业和草原产业十四五规划发展目标:一是对全县135.27万亩国有、集体公益林和停采天然商品林实施常年有效保护,十四五期封山育林3万亩,中幼林抚育3.5万亩(国有1.5万亩,集体2万亩);二是规划石漠化治理面积0.4万亩;三是在巩固16.34万亩退耕还林成果基础上,规划退耕还林造林0.5万亩,退牧还草1.0万亩;积极开展美丽新村绿化,规划绿化美丽新村5个;四是规划全民义务植树800万株;五是加大林业产业发展力度,在对现有28.04万亩核桃、花椒提质增效的基础上(核桃22.60万亩,花椒5.44万亩),规划新发展花椒、华山松基地3.5万亩(花椒2.5万亩,华山松1万亩)。到“十四五”期末,林地保有量保持在167.44万亩,活立木蓄积达到530万立方米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37.36%,实现林草业总产值3亿元以上,农民人均从林草上获得纯收入达到1500元/年以上。林业科技贡献率达到70%,林木良种使用率达到80%,努力实现全县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民生事业蓬勃发展,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得到显著提高。
|
表3 普格县林业和草原发展“十四五”主要指标 |
||||||
|
类型与类别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2020年 |
2025年 |
属性 |
|
生态建设与保护 |
1 |
林地保有量 |
万亩 |
164.94 |
167.44 |
约束性 |
|
2 |
森林保有量 |
万亩 |
101.13 |
106.85 |
约束性 |
|
|
3 |
森林覆盖率 |
% |
35.36 |
37.36 |
预期性 |
|
|
4 |
活立木总蓄积量 |
万立方米 |
515.58 |
530 |
预期性 |
|
|
5 |
封山育林 |
万亩 |
/ |
3.0 |
预期性 |
|
|
6 |
中幼林森林抚育 |
万亩 |
|
3.5 |
预期性 |
|
|
7 |
新增石漠化土地治理面积 |
万亩 |
/ |
0.4 |
预期性 |
|
|
8 |
新一轮退耕还林 |
万亩 |
/ |
0.5 |
预期性 |
|
|
8 |
新一轮退牧还草 |
万亩 |
/ |
1.0 |
预期性 |
|
|
9 |
林地征占 |
亩 |
|
250 |
预期性 |
|
|
10 |
国土绿化 |
万株 |
|
800 |
预期性 |
|
|
林业经济民生 |
11 |
林业产业基地面积 |
万亩 |
29.48 |
33.34 |
预期性 |
|
12 |
提质增效面积 |
万亩 |
/ |
28.04 |
预期性 |
|
|
11 |
林业产业总产值 |
亿元 |
|
≥3 |
预期性 |
|
|
12 |
农民人均林业纯收入 |
元 |
|
≥1500 |
预期性 |
|
|
林业保障 |
13 |
森林火灾损失率 |
‰ |
≤0.5 |
≤0.5 |
约束性 |
|
14 |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
‰ |
≤3 |
≤3 |
约束性 |
|
第四节总体布局
立足普格县林草业资源优势、生态区位、自然经济特点及林产品市场需求,围绕县委、县政府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服从普格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统筹布局,分区施策、突出重点等原则,把普格县林业发展区划为“一区两带”。一区,即西部螺髻山生物多样性重点保护区;两带,即则木河流域绿色经济复合产业发展带,西洛河流域生态林业经济发展带的总体空间布局。
一、西部螺髻山生物多样性重点保护区
此区包括四川螺髻山自然保护区与邛海-螺髻山风景名胜区所辖区域,涉及五道箐镇、螺髻山镇、普基镇与黎安乡四个乡镇的一部或大部,总面积28689.74公顷。其中:螺髻山自然保护区在普格县境内面积6662.36公顷,邛海-螺髻山风景名胜区在普格县境内22027.38公顷。此区为普格县的生态敏感区。
本区定位生态旅游,以保护优先,统筹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绿色发展。本区一是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建设,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二是深入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积极开展生态系统综合修复,全面发挥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核心作用。三是通过强化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为县域打造生态森林康养度假基地创造有利条件。
二、则木河流域绿色经济复合产业发展带
该产业发展带包括普基镇、黎安乡、荞窝镇、大槽乡、螺髻山镇、五道箐镇六个乡镇中除螺髻山生物多样性重点保护区范围外的区域。该区域是普格县交通最方便,气候、生物资源最具优势的区域。本区域林业与草原发展重点,一是搞好现有天然林资源保护和新一轮退耕还林,通过休生养息恢复森林植被,为县域发展森林康养产业提供良好的环境条件;二是依托螺髻山现代林业科技示范园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政策优势,结合林业产业资源实际,横向拓展特色经济林、培育珍贵用材林,发展林下经济,建设生态林业产业经济带。三是重点实施沿路、环村镇、沿河大规模植树造林,提高林木绿化率,改善区域投资环境。
三、西洛河流域生态林业经济发展带
该产业发展带包括夹铁镇、瓦洛乡、特兹乡、西洛镇、日都迪萨镇、花山镇、大坪乡七个乡镇。该区域是普格县生态最脆弱、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区域。该区域林业与草原发展重点,一是全面保护和修复脆弱区林草植被,防止林地退化,积极补充林地,从根本上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二是进一步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重点实施封山育林,营造水源涵林,大幅度提高森林覆盖率,全面提升区域绿化率;三是大力开展生态综合治理和石漠化土地综合治理,利用土地和光热资源优势,大力建设花椒、华山松等特色经济林,重点实施林业产业提质增效,为乡村振兴打好产业发展基础;四是强化对沿路、环村镇、沿流域植树造林,全面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流域周边群众的幸福指数。
第四章 林草业重点工程及体系建设规划
围绕建设生态文明美丽普格和实现现代化林草业、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林草业重大生态建设,保护自然生态和生物多样性;大力发展现代林业产业,助农增收;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强化基层林业服务体系建设,增强林业发展能力,促进乡村振兴。
围绕建设生态文明美丽普格目标,以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石漠化土地防治工程、草原生态保护修复、长江经济带草原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工程等林草业重大生态工程为载体,全面推进生态林草业建设。
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一〉森林管护
加强森林管护。全面落实国有森林和集体公益林管护任务,建立健全管护责任制;采取封山管护、承包管护、农民个人管护等多种森林管护模式,严格实行奖惩制度,充分发挥管护者的积极性,有效管护好森林;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巩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成果。规划“十四五”期对全县73.82万亩国有林、61.45万亩集体公益林及0.91万亩天然商品林停伐实行常年有效管护。见表4-1-1。
|
表4-1-1 森林管护规划表 单位: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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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 |
建设性质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1 |
国有林常年森林管护 |
年均 |
73.82 |
73.82 |
73.82 |
73.82 |
73.82 |
|
2 |
集体公益林常年森林管护 |
年均 |
61.45 |
61.45 |
61.45 |
61.45 |
61.45 |
|
3 |
集体公益林补偿 |
年均 |
61.45 |
61.45 |
61.45 |
61.45 |
61.45 |
|
4 |
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 |
年均 |
0.91 |
0.91 |
0.91 |
0.91 |
0.91 |
〈二〉公益林建设
重点加强对江河沿岸、大中型水库周围,生态脆弱区域的林地进行封山育林,提高这些区域的植被覆盖度,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能力,积极开展人工造林。“十四五”期,规划实施公益林建设封山育林3.0万亩,人工造林0.5万亩。见表4-1-2。
表4-1-2 公益林建设规划表
单位:万亩
项目
合计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合计
3.5
0.6
0.6
0.6
0.6
0.6
封山育林
3.0
0.6
0.6
0.6
0.6
0.6
人工造林
0.5
0.1
0.1
0.1
0.1
0.1
〈三〉中幼龄林抚育
|
表4-1-2 公益林建设规划表 单位:万亩 |
||||||
|
项目 |
合计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合计 |
3.5 |
0.6 |
0.6 |
0.6 |
0.6 |
0.6 |
|
封山育林 |
3.0 |
0.6 |
0.6 |
0.6 |
0.6 |
0.6 |
|
人工造林 |
0.5 |
0.1 |
0.1 |
0.1 |
0.1 |
0.1 |
继续加大中幼林抚育力度,通过间伐、修枝、除草、割灌等措施,加强中幼龄林森林经营,以提高森林质量、增加森林蓄积、提高林分防护功能,增强森林贮碳能力。“十四五”期规划实施国有、集体中幼龄林抚育3.5万亩。见表4-1-3。
|
表4-1-3 国有、集体中幼林抚育建设规划表 单位:万亩 |
||||||
|
项目 |
合计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合计 |
3.5 |
0.7 |
0.7 |
0.7 |
0.7 |
0.7 |
|
国有林中幼林抚育 |
1.5 |
0.3 |
0.3 |
0.3 |
0.3 |
0.3 |
|
2.0 |
0.4 |
0.4 |
0.4 |
0.4 |
0.4 |
|
二、退耕还林工程
〈一〉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等文件要求,“十四五”期继续加强已退耕地林木后期管护,提高造林保存率,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项目,切实巩固全县16.34万亩退耕还林工程造林成果,杜绝砍树复耕现象发生,实现退耕农户增收。
〈二〉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
在巩固前期退耕还林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对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重要水源区域非基本农田坡耕地以及移民搬迁后的非基本农田坡耕地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或退牧还草,恢复生态植被。“十四五”期,规划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0.5万亩,退耕还草1.0万亩。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规划见表4-1-4。
|
4-1-4 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规划表 单位: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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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 |
建设性质 |
合计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1 |
新一轮退耕还林 |
新造 |
0.5 |
0.1 |
0.1 |
0.1 |
0.1 |
0.1 |
|
1 |
退耕还草 |
新造 |
1.0 |
0.2 |
0.2 |
0.2 |
0.2 |
0.2 |
三、生态治理工程规划
普格县现有石漠化土地面积19.79万亩,其中:中、重度石漠化面积9.6万亩。普格县目前被列为石漠化监测县。“十四五”期力争对位于普基镇、花山镇、日都迪萨镇、西洛镇、特兹乡等5个乡(镇)的0.4万亩石漠化土地,采取林草植被管护、封山育林、人工造林种草等多种治理措施,逐步恢复林草植被,减少水土流失。同时完成第六次石漠化监测调查,摸清普格县石漠化土地变化、发展情况,为今后开展石漠化土地治理提供基础依据。
四、城乡绿化美化工程规划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布局,按照城区园林化、郊区森林化、道路林荫化、水系景观化、庭院花园化要求,大力发展城镇和乡村绿化,推进城乡绿化美化建设。
积极与县交通局、水利局、城乡规划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对接,把规划的城乡绿化美化建设项目纳入相关行业“十四五”专项规划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一〉美丽新村绿化及通道绿化
结合美丽新村建设布局,体现和谐的理念,重点开展庭院、房前屋后、公共场所绿化和道路通道绿化,改善新村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建设新村绿色家园、绿色长廊。规划美丽新村绿化5个,通道绿化50公里。
〈二〉义务植树
继续实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十四五”期,规划义务植树800万株。十四五期城乡绿化美化工程规划见表4-1-5
|
4-1-5 城乡绿化美化工程规划表 单位:个、公里、万株 |
||||||||
|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合计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1 |
美丽乡村建设 |
个 |
5 |
1 |
1 |
1 |
1 |
1 |
|
2 |
通道绿化 |
公里 |
50 |
10 |
10 |
10 |
10 |
10 |
|
3 |
全民义务植树 |
万株 |
800 |
160 |
160 |
160 |
160 |
160 |
五、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保护好草原生态环境,为普格县畜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草场环境。规划采取草原围栏禁牧1万亩,草原改良1万亩。详见表4-5。
4-1-6 草原生态修复工程规划表 单位:万亩
|
序号 |
项目 |
合计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1 |
合计 |
2 |
0.4 |
0.4 |
0.4 |
0.4 |
0.4 |
|
2 |
草原围栏禁牧 |
1 |
0.2 |
0.2 |
0.2 |
0.2 |
0.2 |
|
3 |
草原改良 |
1 |
0.2 |
0.2 |
0.2 |
0.2 |
0.2 |
第二节现代林业产业发展规划
结合普格县乡村振兴布局,加快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基地和林下经济产业,规划通过新造、改造、巩固、提质增效等措施,到2025年全县林业产业基地面积达到32.98万亩。其中核桃基地提质增效22.6万亩(提质增效改造),花椒基地达到9.38万亩(新建2.5万亩,提质改造6.88万亩),华山松基地建设到1万亩(新建1万亩)。到2025年全县林业总产值达到3亿元,农民人均林业产业收入达到1500元以上。
一、主要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
〈一〉核桃
核桃在我县分布广泛,是当地传统的经济林品种,亦是普格县发展面积最大的品种。但由于品质差、产量低,加之近年来核桃市场价格低,严重影响农户发展积极性。“十四五”期,规划重点是对全县核桃进行提质增效改造。其中:集约经营核桃7.4万亩,低产低效核桃良种化改造15.2万亩。通过提质改造,提高核桃产业的比较效益,稳定核桃产业。
〈二〉花椒
花椒产业是普格县仅次于核桃的林业重点产业,且近年来花椒产品市场行情看好,农户发展积极性高。“十四五”期,规划新发展花椒种植基地2.5万亩,使普格县花椒产业总规模达到9.38万亩。同时对现有花椒实行集约化经营1.7万亩,低效林改造1万亩,以提高花椒产业效益。
〈三〉华山松
华山松是针叶树种中兼具果、材两用的速生优良树种。由于华山松籽是优良的保健食品,近年来华山松籽价格不断攀升,且产品供不应求,群众发展意愿高。“十四五”期,规划在普格县发展华山松基地1万亩。
二、林下种植产业
林下经济是依托森林、林地及其生态环境,以开展复合经营为主要特征的生态友好型经济,是国家大力支持发展的绿色生态经济。发展林下特色经济是实现现代林业以短养长,促进林业及林业产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保障。“十四五”期规划发展林-药4万亩,使林-药基地规模达到5万亩。同时还规划发展林-粮(蔬、草)种植基地5万亩,使普格县林-粮(蔬、草)基地总规模达到15万亩。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规划见表4-2-1
|
4-2-1 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工程规划表 单位:万亩 |
|||||||
|
项目 |
建设性质 |
合计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核桃 |
低改 |
15.2 |
3 |
4 |
4 |
4.2 |
0 |
|
集约经营 |
7.4 |
0.5 |
2 |
2 |
2 |
0.9 |
|
|
花椒 |
常规经营 |
4.18 |
4.18 |
4.18 |
4.18 |
4.18 |
4.18 |
|
新建 |
2.5 |
0.5 |
0.5 |
0.5 |
0.5 |
0.5 |
|
|
低改 |
1 |
0.5 |
0.5 |
0 |
0 |
0 |
|
|
集约经营 |
1.7 |
0.7 |
1 |
0 |
0 |
0 |
|
|
华山松 |
新造 |
1 |
0.2 |
0.2 |
0.2 |
0.2 |
0.2 |
|
林-药 |
经营 |
1 |
1.0 |
1.0 |
1.0 |
1.0 |
1.0 |
|
新建 |
4 |
1 |
1 |
1 |
1 |
0 |
|
|
林-粮(疏、草) |
经营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
新建 |
5 |
1 |
1 |
1 |
1 |
1 |
|
第三节重点支撑工程建设
一、良种体系建设
〈一〉优良乡土品种选育
按照全县林业产业发展布局,重点规划普格核桃、花椒特色经果林优良品种资源选育,规划在2025年前通过审(认)定自有知识产权的核桃品种1-2个。
〈二〉优质核桃良种采穗普建设
通过本地农家品种的选择和引进适于本地栽培发展的优良核桃品种两个途径,规划重点选择紫玥、绿玥为主要品种,在普基镇建立核桃良种采穗普200亩。为全县优质核桃良种苗木繁育、产业基地良种化建设和低效林改造提供优质穗条。
〈三〉特色经济林果繁育基地
结合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程、经济林基地建设工程中现有苗圃基础条件,采取改扩建结合,国营和专业大户苗圃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核桃、花椒、华山松等良种苗木的繁育。
二、科技示范工程
〈一〉丰产栽培示范工程
根据普格县林业产业发展布局,“十四五”期重点规划建设核桃、青红花椒、华山松标准化示范工程。示范工程建设规模10000亩。其中:优质核桃标准化示范工程5000亩,青红花椒标准化示范工程3000亩,华山松标准化示范工程2000亩。
〈二〉低产低效林改造示范工程
根据普格县经济林、商品用材林普遍存在低质低效的问题,“十四五”期重点规划实施青红花椒、核桃、商品用材林低效林改造示范工程12500亩。其中:青红花椒低效林提质增效改造示范2500亩,核桃低效林提质增效改造示范5000亩,商品用材低效林提质增效改造示范5000亩。
三、特色林产品加工体系工程
针对普格县林产品加工基础薄弱的实际,规划到2025年,引进和培育特色林产品加工企业1-2家,培育年加工能力达到1000吨(按平均产量100kg/亩,为10万亩)核桃加工企业;培育年加工能力达到1000吨(按平均产量50kg/亩,为2万亩)花椒加工企业。同时积极培育林药、林菌等产地加工、储运、销售企业,实现普格县林产品加工业零的突破。
四、数字林业现代管理与服务支撑体系工程
以“智慧林业”、“数字林业”为统领,大力推进普格现代林业数字信息化建设。实施数字林业战略,加快森林资源数字化信息管理,森林资源一张图、林特副产品体系、物联网、智能设备等现代信息技术与现代林业建设的全面融合,建立林业相关数据采集、传输、共享基础设施,建立健全林业数据采集、应用、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林业数据资源整合利用与共享开放。
第四节林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规划
一、森林防火体系建设
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加强防火阻隔系统建设,改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条件,大力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全力遏止人为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和谐稳定,到2025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十四五”期,森林防灭火体系规划建设内容见下表。
|
森林防火体系建设规划表 |
|
|||
|
建设项目 |
单位 |
合计 |
||
|
防灭火险预警监测系统 |
防火检查站 |
个 |
33 |
|
|
防火阻隔系统 |
生物防火阻隔带建设 |
亩 |
20000 |
|
|
防火通道 |
森林防火通道维护 |
公里 |
750 |
|
|
防灭火宣传教育工程 |
宣传资料、宣传牌等 |
万元 |
1540 |
|
二、森林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
经十三五期对普格县森林有害生物普查,发现普格县有害生物76种,其中虫害59种,病害14种,有害植物3种。其中尤以危害云南松、华山松的祥云新松叶蜂、德昌松毛虫、云南切梢小蠹、桤木叶甲四种针、阔叶树虫害和松赤枯病、松落针病两种针叶树病害对普格县森林危害最严重,年发生面积均在万亩以上。为有效控制森林有害生物对森林和草原的危害,十四五期需要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综合管理。一是适时开展县级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及时掌握有害生物变化、发生发展情况;二是加强林草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大林草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及治理力度,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病虫害综合除治能力和应急救灾能力;进一步强化基层监测预报能力,推广应用无人机监测技术。“十四五”期规划县级林草业有害生物防控,林业有害生物综合治理防治10万亩(虫害4万亩,病害6万亩),草原鼠害、虫害防治各4万亩,将林草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同时,针对普格周边县检疫对象“松材线虫、红火蚁”发生,为确保普格县森林草原安全,除强化对全县的森林病虫害监测外,要加强对外调种苗、木材、木制品,特别是从疫区调运的造林、园林绿化苗木、木材及木制品的检疫,严防检疫对象侵入。
三、森林和草原资源监管体系建设
强化对森林和草原资源监管,是确保规划期内实现森林和草原三增长目标的重要环节。为实现森林和草原“十四五”期规划目标。一是全面推行林长制,健全林长制工作机构,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落实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目标责任制,协调解决区域重点难点问题;建立考核评价制度 设立林长制考核指标,重点督查考核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沙化土地治理面积等規划指标和任务成情况。二是加强森林和草原监管队伍建设,健全机构,落实监管人员。三是落实“森林督查”和“2021-2030年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专项资金,以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四是强化林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森林草原监测体系建设,对全县森林草原管护站点进行维修和改造,实现森林草原管护站点标准化建设目标。
第五节林业改革规划
(一)深入推进国有林场(区)配套改革,健全国有森林资源保护和监管机制,完善林场林区基础设施,积极发展林下经济,扶持建设绿色发展示范林场或林区。
(二)积极协助相关部门推进集体林权“三权分置”改革,调动林农全面参与林草业建设的积极性;创新林草业融资模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用好用足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贷款,吸引社会资本特别是金融资本进入林草领域,促进林草业发展。
(三)大力培育专合组织、家庭林场、专业大户、林草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着力解决林草项目缺乏融资主体的难题。
(四)深化林草“放管服”改革,强化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五章 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
第一节投资估算
一、估算依据
根据规划项目、建设规模和国家重点林业工程等投资标准、借鉴相关规划估算投资标准进行投资估算。
二、投资估算
经估算,普格县林业和草原发展“十四五”规划总投资71129.5925万元。其中: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投资9513.3025万元,占总投资的13.38%;
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投资2200万元,占总投资的3.11%;
石漠化土地监测治理投资420.29万元,占总投资的0.59 %;
城乡绿化美化建设投资24125万元,占总投资的33.93 %;
草原生态修复建设投资990万元,占总投资的1.39%;
现代林业产业发展投资22180万元,占总投资的31.2%;
重点支撑工程建设投资 1835万元,占总投资的2.58 %;
管理及支撑体系建设投资1246万元,占总投资的1.75 %;
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建设投资6495万元,占总投资的9.14%;
林草有害生物防控投资2125万元,占总投资的2.96 %。
各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估算详见普格县林业和草原发展“十四五”规划建设项目、规模及投资估算表。
|
表5 普格县林业和草原“十四五”规划项目、规模及投资估算表 单位:万元 |
||||||
|
序号 |
规划项目 |
建设规模 |
单位 |
估算标准 |
投资估算 |
占比(%) |
|
|
全部项目合计 |
|
|
|
71129.5925 |
|
|
1 |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
|
|
|
9513.3025 |
13.38 |
|
1.1 |
国有林管护 |
74.82 |
万亩 |
|
2800 |
|
|
1.2 |
集体公益林补偿 |
64.15 |
万亩 |
15.75元/亩.年 |
5051.8125 |
|
|
1.3 |
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 |
0.91 |
万亩 |
12.63元/亩 |
11.49 |
|
|
1.4 |
天保人工造林 |
0.5 |
万亩 |
800元/亩 |
400 |
|
|
1.5 |
国有中幼林抚育 |
3.5 |
万亩 |
200元/亩 |
700 |
|
|
1.6 |
封山育林 |
3 |
万亩 |
100元/亩 |
300 |
|
|
1.7 |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 |
全县 |
|
|
250 |
2021-2030年 |
|
2 |
退耕还林还草工程 |
3.5 |
|
|
2200 |
3.09 |
|
2.1 |
新一轮退耕还林 |
0.5 |
万亩 |
1600元/亩 |
800 |
|
|
2.2 |
退耕还草 |
1 |
万亩 |
1000元/亩 |
1000 |
|
|
2.3 |
退耕还林森林抚育 |
2 |
万亩 |
200元/亩 |
400 |
|
|
3 |
石漠化土地监测治理 |
|
|
|
420.29 |
0.59 |
|
3.1 |
石漠化土地治理 |
2.67 |
平方公里 |
150万/平方公里 |
400.5 |
|
|
3.2 |
石漠化监测 |
19.79 |
万亩 |
1元/亩 |
19.79 |
|
|
4 |
城乡绿化美化 |
|
|
|
24125 |
33.93 |
|
4.1 |
美丽新村绿化 |
5 |
个 |
50000元/个 |
25 |
|
|
4.2 |
通道绿化 |
50 |
公里 |
20000元/公里 |
100 |
|
|
4.3 |
义务植树 |
800 |
万株 |
30元/株 |
24000 |
|
|
5 |
草原生态修复 |
|
|
|
990 |
1.39 |
|
5.1 |
草原围栏禁牧 |
50 |
万米 |
18元/米 |
900 |
1万亩 |
|
5.2 |
草原改良 |
1 |
万亩 |
90元/亩 |
90 |
|
|
6 |
现代林业产业发展 |
|
|
|
22180 |
31.20 |
|
6.1 |
核桃 |
22.6 |
|
|
13560 |
|
|
6.1.1 |
良种化改造 |
15.2 |
万亩 |
600元/亩 |
9120 |
|
|
6.1.2 |
集约化经营 |
7.4 |
万亩 |
600元/亩 |
4440 |
|
|
6.2 |
花椒 |
5.2 |
|
|
4120 |
|
|
6.2.1 |
低效林改造 |
1 |
万亩 |
600元/亩 |
600 |
|
|
6.2.2 |
集约化经营 |
1.7 |
万亩 |
600元/亩 |
1020 |
|
|
6.3.3 |
新建基地 |
2.5 |
万亩 |
1000元/亩 |
2500 |
|
|
6.3 |
华山松 |
1 |
|
|
1000 |
|
|
6.3.1 |
新建华山松基地 |
1 |
万亩 |
1000元/亩 |
1000 |
|
|
6.4 |
林下经济 |
9 |
|
|
3500 |
|
|
6.4.1 |
新建林-药基地 |
4 |
万亩 |
500元/亩 |
2000 |
|
|
6.4.2 |
新建林-粮、草基地 |
5 |
万亩 |
300元/亩 |
1500 |
|
|
7 |
重点支撑工程 |
|
|
|
1835 |
2.58 |
|
7.1 |
良种工程 |
|
|
|
85 |
|
|
7.1.1 |
核桃良种选育 |
2 |
个 |
20万元/个 |
40 |
|
|
7.1.2 |
核桃良种繁育基地 |
200 |
亩 |
1500元/亩 |
30 |
|
|
7.1.3 |
特色经济林繁育基地 |
100 |
亩 |
1500元/亩 |
15 |
|
|
7.2 |
丰产栽培示范工程 |
1 |
|
|
1000 |
|
|
7.2.1 |
优质核桃 |
0.5 |
万亩 |
1000元/亩 |
500 |
|
|
7.2.2 |
优质青、红花椒 |
0.3 |
万亩 |
1000元/亩 |
300 |
|
|
7.2.3 |
华山松示范 |
0.2 |
万亩 |
1000元/亩 |
200 |
|
|
7.3 |
低效林改造工程 |
1.25 |
|
|
750 |
|
|
7.3.1 |
核桃良种化改造 |
0.5 |
万亩 |
600元/亩 |
300 |
|
|
7.3.2 |
青、红花椒提质增效 |
0.25 |
万亩 |
600元/亩 |
150 |
|
|
7.3.3 |
商品用材林改造 |
0.5 |
万亩 |
600元/亩 |
300 |
|
|
8 |
管理及支撑体系 |
|
|
|
1246 |
1.75 |
|
8.1 |
智慧林业管理体系 |
|
|
|
696 |
|
|
8.2 |
科技支撑和推广体系 |
|
|
|
275 |
|
|
8.3 |
质量监测体系 |
|
|
|
275 |
|
|
9 |
森林防灭火 |
|
|
|
6495 |
9.14 |
|
9.1 |
防火检查站 |
33 |
个 |
|
230 |
|
|
9.2 |
防火阻隔带建设 |
20000 |
亩 |
1800元/亩 |
3600 |
|
|
9.3 |
防火通道维护 |
750 |
公里 |
15000元/公里 |
1125 |
5年 |
|
9.4 |
防灭火宣传教育工程 |
各类 |
|
|
1540 |
5年 |
|
10 |
林草有害生物防控 |
|
|
|
2125 |
2.95 |
|
10.1 |
森林病虫害防治 |
10 |
万亩 |
185元/亩 |
1850 |
|
|
10.2 |
草原鼠害防治 |
4 |
万亩 |
10元/亩 |
40 |
|
|
10.3 |
草原虫害防治 |
4 |
万亩 |
15元/亩 |
60 |
|
|
10.4 |
林草业有害生物监测 |
|
全县 |
|
50 |
|
|
10.5 |
林草有害生物监测系统 |
1 |
套 |
|
65 |
含无人机 |
|
10.6 |
林草有害生物监测站点 |
4 |
个 |
15万元/个 |
60 |
|
三、资金筹措
资金筹措采取多元化、社会化筹资的方式筹集。其中:生态工程建设资金和各种基础设施建设以政府投入为主,生产经营项目以吸纳社会资本投资为主,辅以政府的专项资金、扶持贷款、财政补助以及受益农户投劳折资。
第二节效益分析
一、生态效益
通过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石漠化土地治理、发展林业产业等林业重大生态工程建设,保护、恢复森林植被,林分结构得到改善,森林质量得到提高,森林生态功能得到增强。到2025年,全县新增生态造林、经济林4.9万亩,同时乡村、通道绿化与义务植树绿化造林尚可折绿化面积10.83万亩,可增加森林覆盖率2.0%、林木绿化率5.5%。确保全县森林覆盖率到“十四五”期末达到37.36%,林木绿化率达到68%的目标;同时,新增造林年可涵养水源1573万m3,年吸收So23775.3吨,年固定二氧化碳673.27万吨,年释放氧470.87万吨,年吸附滞留粉尘38.59万吨。为普格建成长江上游的“绿色屏障”起到基础性的作用,为长江中下游地区的生态安全提供保障。
二、社会效益
规划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并适度合理开发利用,引导林草业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协调发展,促进林草业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提高林草业生态经济效益,助力乡村振兴为目标。规划的实施将为城乡剩余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增加当地林农收益,有效促进一、二、三产业的协同发展,随着时间的延续,有助于进一步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巩固民族团结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经济效益
通过大力发展林草产业基地建设、提质增效改造等项目的实施,使普格县林草产业结构得到合理调整,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到2025年预估林草业总产值达到3亿元,农民人均从林草产业上获得收入力争达到1500元以上。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支持力度
一是财政及投资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省、州对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重大林业生态工程和林业产业工程在项目、资金上的支持;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和资源开发利益分配机制,争取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标准;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积极探索开发针对特色林业产业发展、野生动物危害林农财产等保险新产品;建立动态稳定的投入机制,逐年增加财政专项投入。创新投融资机制,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建设与保护、生态扶贫;建立对林区基础设施运行维护补助制度。返还的森林植被恢复费专项用于林草业发展和林业生态环境建设。
二是金融政策支持。在完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的基础上,积极对接金融机构,建立面向林农的小额贷款和林业中小企业贷款扶持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与林业多种功能相适应的信贷产品,着力推广小额信用贷款,逐步推行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经济林木权证和村级互助担保合作社为主的新型林权抵押贷款;建立林农小额涉林贷款贴息政策,执行优惠利率,支持林草业产业发展。
二、加强生态用地用途管制
一是严格管理生态用地用途,加强生态用地资源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科学划定林草业生态保护红线,制定生态红线管理办法,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红线保护制度,坚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严格管控林地征占用行为,严格执行国家、省生态用地项目禁限目录,控制城乡建设使用生态用地,限制工矿开发占用生态用地,规范商业性经营使用生态用地,从严控制公益林、有林地转为建设用地。二是开展生态理念的宣传教育和生态用地的保护重要性的宣传工作,提高人们的生态意识,确保区域生态资源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降低,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同时,争取省、州林业主管部门对光电、风电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使用林地指标重点倾斜。
三、切实增加农民生态收入
创新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支持提供政府购买服务的林业企事业单位,在由纪检、财政、审计、林业等部门共同询价基础上,确定政府购买服务标的的价格和服务标准,通过竞争性谈判由林业专业合作社或村委会组织农民提供服务。支持农民直接参与天保工程公益林营造、中幼龄林抚育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鼓励贫困地区农民组建管护队、造林队、防治队,参与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增加农民生态建设管护收入。及时足额兑现集体公益林生态补偿、退耕还林还草现金补助等各种补助补贴和优惠政策。鼓励农民有偿转让生态景观资源使用权,或以作价入股方式参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企业经营,加强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扩大普惠制生态建设政策覆盖范围,积极探索一事一议、村民自建、以奖代补等方式,增加林农收入。
四、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深入推进以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经济林木(果)权证、村级农民互助担保合作社为主的林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盘活森林资源资产。深化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研究探索以生态景观评估价值、门票收益、基础设施等作抵押申请生态旅游专项贷款的政策,破解融资难问题。开展二、三级国家公益林经营利用改革试点,研究探索合理利用支持政策。
五、加强林业科技服务支撑
充分应用先进的林草科技成果,提高林草业建设成效。加强植被恢复、优良品种快繁、森林高效培育等重大技术成果储备。积极推进林业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林业质量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逐步建立智慧林业信息化应用管理系统,创新建设智慧林业。加大推广生态脆弱区域植被恢复造林、特色经济林丰产经营、石漠化防治,森林病虫害防控等现有先进实用技术成果,提升区域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利用水平和效益。大力推进“四新”(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制)示范和“六良”(良种、良法、良制、良壤、良灌、良机)配套,强化林业产业科技扶贫。完善基层林草业服务体系,加强以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农村实用人才、林农为主体的林草业人才队伍建设,为林草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六、严格依法治林
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建设法治林业。严格执行《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退耕还林条例》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县情,制定出台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生态红线管理、集体人工商品林采伐运输等地方林业政策法规。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开展以森林公安为主体的林业综合执法改革,依法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严厉打击各种破坏生态环境、森林、草原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深入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加强林政、森防检疫等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方法,以林业干部职工为重点,以林农为对象,开展《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
七、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切实加强县及各园区、乡(镇)党委、政府对林业工作的领导,把林草业建设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乡村振兴、城镇发展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及时协调和解决林草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落实生态目标责任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将林草业生态建设、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红线的主要目标任务纳入对各级政府和相关责任部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加强林业项目资金投入,抓好检查指导、监督管理和工作考核,确保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建立起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生态建设与保护推进机制。
各乡(镇)、园区人民政府是辖区生态建设与保护的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实施主体,负责制定本区域年度实施方案,将生态建设与保护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到村组和山头地块,并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确保生态建设工程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