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业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民政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推动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在当前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新时期,民政工作内容越来越丰富,任务越来越繁重,作用越来越重要。根据国家、省、州、县关于加快民政事业发展,有力促进民政民生工程的战略决策,结合甘洛实际,制定《甘洛民政事业建设2021-2025年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第十七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坚决执行落实国、省、州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在新起点上推进民政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国务院《社会救助管理暂行办法》,基本建立起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努力构建覆盖城乡、科学规范、相互配套、运转协调、保障有效的新型民政工作体系,并努力实现各项民政工作的机制创新,实现民生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高,基本社会服务供给更加高效,形成各个部门和各项工作之间有机联系、分工明确、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推进格局,构建起制度更加完备、体系更加健全、覆盖更加广泛、功能更加强大的现代化民政事业发展体系。
三、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为民解困。
民政工作与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作好服务工作。
(二)开拓创新,与时俱进。
要在民政工作理论、制度、手段上的创新,使民政工作能在新的实践上实现理论创新,能在深化民政工作上实现制度创新,能在提高民政工作水平和效率上实现手段创新。
(三)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整合资源,突出地方特色。从本县人民群众追切要求和热切关注的问题入手,制定科学合理的民政事业建设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民政事业建设的总体目标。
(四)统筹兼顾,全面发展。
各项民政工作既要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又要统筹兼顾、全面发展,既要分清轻重缓急、以要突出重点和一般,使各项民政工作相互照应。
(六)民政主导,社会参与。
做好民政工作,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文持配合,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工作,形成多元化的民政工作格局。
四、主要任务
(一)履行民政职能决胜脱贫攻坚。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
在未来5年内,县民政局既要做好贫困人口的救助工作,不断减少绝对贫困人口数,又要加大民政帮困解难力度,不断提高相对贫困人口生活水平。要落实《社会救助实施细则》,健全完善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流程,完善农村低保近亲属备案制度,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健全完善城乡低收入家庭核对管理系统,逐步实现社会救助信息化核对、网络化管理,实现核对信息资源共享。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保障标准调整机制,适时提高保障标准。进一步完善分类施保,推动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引导和帮助困难群众劳动致富。对困难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困境儿童、特困人员等特殊贫困群体制定特惠政策,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经济收入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有一定经济收入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一段时间内有可能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等三类对象实施分类保障,提高保障标准。切实巩固脱贫成果。建立低保渐退机制,对脱贫后又返贫的贫困人口,再次纳入救助范围。
1.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
(1)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未来5年,争取中央、省、州每年投入3000万元以上,县每年投入10万元,对全县4万名特困群众(包括因病、因残),实施生活救助,不足部分以其他救助、救济和社会互助补充,其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
(2)城市低保
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做好全县2000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建立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工作机制,实现城市低保工作的规范管理。
(3)特困人员供养。落实好中央、省、州对特困人员供养工作的政策。用5年时间,完善甘洛县中心敬老院及斯觉、海棠、田坝分院,配备工作人员,提高我县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解决农村五保生活水平低的问题。
(二)社会福利
1.抓好儿童群体关爱保护。健全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构,落实孤儿保障、农村留守关爱、困境儿童保障等政策文件,重点加强基层养老托幼服务。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强化儿童福利机构规范管理,健全完善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在村级设置儿童福利主任。推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升级,拓展儿童福利机构社会服务功能。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完善留守儿童发现、报告、干预、跟踪、关爱等机制,全方位保障权益。加强孤儿保障工作,逐年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对孤儿养育状况进行定期巡查和监督评估,落实孤儿医疗康复、教育、住房及成年后就业等相关的优惠政策,为孤儿成长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抓好流浪乞讨儿童救助,加强对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服务机构的监管,加大寻亲力度,深入开展“互联网+”寻亲服务。加强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将因家庭贫困、自身残疾、监护缺失等儿童全部纳入困境儿童保障范围,落实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保障、教育保障、落实监护责任等政策。
(三)养老服务工作
建立健全以老年人福利服务为重点,社会福利服务机构为骨干,基层福利服务网络为依托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1.搞好区域机构发展规划,合理布局社会福利设施。健全完善中心敬老院设施设备,通过公建民营方式,鼓励社会力量运营,将海棠、斯觉分院建成集托老、康复、娱乐为一体的示范性综合福利服务机构,提高公建敬老院入住率,增加老人住养人数,提高农村敬老院兜底保障能力。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推动养老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提升敬老机构和救助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2.积极发展老年文化体育事业。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搞好老年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为广大老年人营造科学、文明、健康的文体健身环境。投资1500万元,在全县建立起1所老年活动中心(站、室);投资2000万元,在田坝镇、普昌镇各建立1所乡镇老年活动中心,努力增加设施和活动项目,使老年人的文体活动覆盖面广,坚持长久。公共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地要坚持免费或优惠向老年人开放。
3.按时发放高龄津贴。坚持对百岁老人、高龄老人发给长寿补贴的制度并随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他们的补贴标准,确保他们过好晚年生活。
4.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制定《关于加快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在全县社区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和老年人文化活动和服务站,通过政府购买形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每年4000人以上,逐步形成覆盖县、乡和村、社区的居家养老三级服务网络。深入开展社区志愿者助老服务。
5.健全完善老年人协会。在全县28个乡镇已建立老年人协会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协会作用,组织老年人开展健康向上的各类活动。
6.健全老年服务机构,完善大学教学设施设备,落实老年人工作经费,按照全县60岁以上老年数量,将老年人工作经费按每人每年5元纳入财政预算;
7.在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中广泛开展尊老、敬老、助老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开展创建“老年宜居社区”、“全民助老月”活动,提升公民道德水准,推进文明城区建设;完善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平台,发挥老年人在社会生活中的积极作用,老年志愿者人数达到老年人总数的10%以上。
(四)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1.完善村(社区)议事协商机制,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和示范创建,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加强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推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发展。
2.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以扩大党内民主、基层民主带动社区居民民主,进一步规范民主选举程序,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不断实现政府管理与城乡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建立社区事务监督组织,完善工作制度制度,提高民主监督的有效性。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工矿企业所在地、新建居住区、流动人口聚居地的社区居委会建设。建立和完善党支部领导下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以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为工作重点和切入点,集中力量,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全县各村都具备完善的、切合实际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3.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筹措资金,进一步加大投入,通过购买、改扩建、置换和共建等方式,切实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争取资金500万元,征地3亩,在新市坝、田坝建设城南、城北社区、田坝3个社区办公场所及服务设施。力争到“十四五”末,社区办公活动用房全部达到300平方米以上。
4.大力发展社区服务。结合网格化建设,建立社区服务信息化网络平台,为全县社区服务提供长效、便捷、高效、科学的管理支持系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培育志愿者服务队等形式,提高社会服务质量。健全完善社区费随事转制度,保证社区工作顺利开展。
5.规范区划地名界线管理。完成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村级建制调整后续工作,认真总结改革的成功经验,巩固好改革成果做好相关地名、门牌、地名等工作。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妥有序推进行政区划调整事项。深化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全面完成界线联检任务,妥善化解边界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社会事务方面
1.以整治乱埋滥葬问题为突破口,努力提高火化率,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公墓网络,全面深入推进残葬改革,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丧葬要求。健全完善殡葬服务中心设施设备、配备专业管理人员,提高殡葬服务水平。倡导文明殡葬,努力提高火化率,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公墓网络,全面深入推进殡葬改革。
2.婚姻登记管理网络化。“十四五”期间,加强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3A以上标准婚姻登记机关建设。完善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实现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婚姻状况基本信息共享,推进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完善网上预约婚姻登记服务,探索婚姻家庭矛盾调解模式,提高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
3.规范收养登记,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确保收养登记百分百符合法律规范,不留法律漏洞。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长效机制,加强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效率。
4.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管理
(1)培育行业协会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
加强行业协会的培育,在符合我县产业发展政策、适合我县产业发展领域发展行业协会1-2个,如农畜产品加工等,使其带动行业发展,加强行业自律和有序竞争;培育发展1-2个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以带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
(2)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组织扶贫工程,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建立贫困地区需求和社会组织供给信息对接平台。开展社会工作扶贫行动。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加强基层经办能力建设,激励社会组织、慈善力量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救助工作。
(3)公益性和社区民间组织登记管理
2021年-2025年,在社区逐渐规范成熟时,探索社区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2024年至2025年,建立社区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制度。培育2-4个较为规范的公益性民间组织。
(4)非法、违法民间组织的查处
建立查处非法、违法民间组织体系,成立专职队伍,完善信息渠道,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为查处非法和违法的民间组织建立广泛的信息来源。完善查处非法违法民间组织的法制化程序,规范调查、处罚程序。
(六)慈善救助
建立健全以经常性社会捐助制度为基础,临时帮困和送温暖活动为补充,社区服务相配套的社会互助体系。充分发挥县慈善总会的募集资金的作用,既要参与捐赠资金的募集,又要争取慈善机构的项目扶持,多管齐下救助我县困难群众。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在未来的5年里民政工作任务艰巨,做好民政工作领导是关键。民政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对民政工作的认识提高到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要及时研究解决民政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落实和完善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政策;切实抓好基层民政工作的组织落实工作,为民政事业的发展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对于民政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积极主动及时地向党委、政府汇报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二)加大投入,突出民政工作的重要性。民政事业的发展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民政工作需要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党委政府应把民政工作作为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把民政工作的发展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大对民政事业的投入,为民政事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切实保障各项民政工作健康、快速的发展。
(三)切实加强作风建设,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民政干部队伍。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民政干部队伍是推进 “十四五”期间民政工作的重要保证。民政部门要在县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民政工作的标准,自觉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大力发扬“孺子牛”精神,深入实际,深入基层,为群众多办实事、好事,把我县的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成一支廉洁高效、开拓进取的优秀干部队伍。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民政部门要深入实际,加大调查研究工作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增强拒腐蚀反腐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操作规程,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备项民政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加大相互支持力度,形成合力,促进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
甘洛县民政局
2021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