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2021年社会消费品市场平稳运行,现将运行情况简要分析如下:
一、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及特点
(一)消费品市场恢复较好,城乡市场同步增长。2021年,屏山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03亿元,比上年增长18.8%。增速分别高于全省、全市2.9、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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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2.53亿元,比上年增长18.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2.50亿元,比上年增长20%。
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30.41亿元,比上年增长19.2%;餐饮收入4.62亿元,比上年增长15.7%。
(二)重要商品贡献突出
2021年,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商品零售额6.06亿元,比上年增长32.3%;文化办公用品类零售额0.46亿元,比上年增长23.3%;汽车类零售额0.06亿元,比上年增长17.9%。总的来看,吃穿用类重点商品占全县限额以上零售额比重高达78.6%,对限额以上零售额的贡献率高达100.04%,拉动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长22个百分点,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个百分点,对全县消费品市场的支撑作用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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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在的问题
(一)传统拉动力逐渐减弱。近两年屏山县社会消费品市场传统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金银珠宝类、家具类及建筑装潢材料类商品零售额增长速度较低,全年仍出现负增长的情况。
(二)调查单位基础工作薄弱,基层基础资料规范难度大。部分调查单位财务资料不健全不完善,原始资料收集、保存、归档工作较差,统计人员业务能力不高且更换频繁影响数据报送质量。同时,随着贸易统计主要指标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的进一步完善,限下抽样调查分行业推断增速将纳入社消零以及分行业销售额(营业额)增速的重要评估指标,所占权重进一步扩大。
(三)新入统企业行业单一,对社消零拉动不足。今年,按照提升农业组织化程度工作安排,各乡镇均成立了镇属、村属农产品销售的集体公司,并作为今年新增月度入统单位进行培育,但从入统的行业界定上均为批发业,因批发企业零售业务量小,对社消零增长拉动效果不明显。全县全年月度新增入统企业14户,批发企业12户,零售企业1户,餐饮企业1户。
(四)限上单位增长乏力。从12月份报表数据看,12月当月和1-12月累计负增长的限上单位占比分别高达38.1%和30.9%。从市上反馈销售额数据看,住宿业全年增速(-26.1%)低于全市平均增速。
三、下一步建议
(一)高度重视商贸单位月度入库,拉动限额以上占比。由主管部门牵头,挖掘可培育入统企业,加大企业入统力度,督促乡镇再次对辖区内社消零企业(个体)开展详细清理(含初步清理出的单位),加大宣传力度,为入统有困难的企业增添措施办法、解决实际问题,及时收集资料申报入统。
(二)强化依法统计意识,开展依法统计业务培训。强化限上单位基础工作,完善相关基础资料。加强对联网直报单位的法规教育和统计业务培训,使限上单位充分掌握《统计法》相关知识以及商贸统计业务知识,确保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不重不漏、客观真实报送各项统计指标数据,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三)着力夯实限下抽样调查基础。加强对限下调查单位的走访调研,掌握样本单位基本情况,及时优化、替换样本,进一步提高限下抽样调查数据质量。
(四)行业部门牵头做好住宿业企业调研,出台相关举措,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