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水族自治县九阡镇总体规划(2015-2035) 文本
第 1条 规划主旨1
第 2条 指导思想1
第 3条 规划原则1
第 4条 规划依据1
第 5条 规划期限2
第 6条 规划层次及范围2
第 7条 经济发展目标2
第 8条 社会发展目标2
第 9条 城镇建设目标2
第 10条 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2
第 11条 镇域人口总量预测3
第 12条 镇村体系等级结构3
第 13条 镇域职能定位3
第 14条 镇域职能结构3
第 15条 产业发展体系4
第 16条 一大主导产业4
第 17条 两大提升产业4
第 18条 两大关联产业4
第 19条 经济发展目标4
第 20条 旅游发展目标5
第 21条 旅游发展空间格局5
第 22条 旅游线路组织5
第 23条 行政设施规划5
第 24条 文体科技设施规划(强制性内容)5
第 25条 教育设施规划(强制性内容)6
第 26条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强制性内容)6
第 27条 商业服务设施规划6
第 28条 社会福利设施规划(强制性内容)6
第 29条 高速公路6
第 30条 镇域路网系统7
第 31条 镇域公路等级7
第 32条 交通设施规划7
第 33条 水环境保护7
第 34条 大气环境保护7
第 35条 声环境保护8
第 36条 固体废弃物处理8
第 37条 给水工程规划(强制性内容)8
第 38条 排水工程规划(强制性内容)8
第 39条 电力工程规划(强制性内容)8
第 40条 邮电工程规划(强制性内容)9
第 41条 燃气工程规划9
第 42条 环境卫生规划9
第 43条 农田水利建设9
第 44条 镇域空间管制区划9
第 45条 空间管制措施10
第 46条 历史文化保护原则11
第 47条 历史文化名村保护11
第 48条 文物古迹保护11
第 49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11
第 50条城镇性质与目标11
第 51条城镇人口规模11
第 52条中心镇区用地方向选择11
第 53条 总体布局结构12
第 54条 中心镇区用地布局(强制性内容)12
第 55条 卯文化旅游区用地布局13
第 56条 对外交通规划13
第 57条 道路交通规划13
第 58条 道路等级与控制指标14
第 69条 交通设施规划14
第 60条 绿地系统规划14
第 61条 景观系统规划15
第 62条 给水工程规划(强制性内容)15
第 63条 排水工程规划(强制性内容)15
第 64条 电力工程规划(强制性内容)16
第 65条 电信邮政规划(强制性内容)17
第 66条 广播电视规划17
第 67条 燃气规划18
第 68条 消防规划(强制性内容)18
第69条 防洪规划(强制性内容)18
第 70条 防震规划(强制性内容)19
第 71条 人防规划19
第 72条 规划期限19
第 73条 建设规模19
第 74条 用地发展方向19
第75条19
第76条20
第 77条20
第 78条20
第79条20
第 80条20
第二十章 附 则20
第 81条20
第 82条 规划成果20
第 83条 规划权效20
第84条 规划的调整变更20
第 85条 强制性内容21
第 86条 规划实施21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规划主旨
为了进一步促进九阡镇经济、社会和城乡建设统筹发展,建设产业、旅游与商贸大镇,加强城乡建设科学化管理,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编制本规划。
第 2 条 指导思想
坚持从九阡镇实际出发,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建设小康社会。科学应对西部大开发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机遇与挑战,积极融入泛珠三角经济区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寻求并强化九阡的战略地位;主动融入黔中经济区、两高经济带、贵安新区和黔南州“一圈两翼”产业发展格局,明确九阡在区域城镇体系中的职能;善于利用重要的区域性生产要素,在大力推进城镇化与工业化的同时,切实转变城镇发展模式和路径,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城市空间高度集聚,完善提升城镇功能与综合承载能力,改善人居环境,弘扬民族文化,积极实践生态文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建设成为率先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优秀示范镇。
第 3 条 规划原则
1、区域协调原则:科学确定九阡镇在泛珠三角、贵阳都市圈、黔东南区域“两高”经济带、城市组群四个层面的城市功能与定位,促进区域协作,共同发展。
2、城乡统筹原则:针对镇域内空间发展不均衡的现状及资源禀赋的差异,合理整合空间资源,努力减少城乡发展差距,带动九阡镇整体均衡发展。
3、因地制宜原则:因地制宜地进行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实现分区错位发展。
4、资源集约原则:加强土地资源、水资源、能源、自然生态资源、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与综合利用,深入分析资源综合承载能力,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和生态空间,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为创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奠定基础。
5、生态优先原则:规划区拥有优越的生态环境优势,全面推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加强生态保护与管理,提升规划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 4 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第146号令)
3、《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5、《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6、《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2014—2020)》
7、《黔南州城镇体系规划(2005—2020)》
8、《黔南州“贵广快速通道”经济发展及产业布局规划》
9、《三都水族自治县县城总体规划(2013—2030)》
10、《三都水族自治县旅游发展规划(2008—2020)》
11、《三都水族自治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2、《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50413—2007)
13、 国家、省、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第 5 条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15—2035年,其中:
(1)近期:2015年—2020年
(2)中期:2021年—2025年
(3)远期:2026年—2035年
第 6 条 规划层次及范围
(1)镇域:本规划以三都县九阡镇行政管辖的区域为规划范围,北至中和镇、都江镇,西连周覃镇,南临荔波县,东至榕江县,总面积约430.7平方公里。
(2)中心镇区:中心城区范围大体以规划外环线为界,北至环西路,南至环东路,西至旅四路,东至次一路,面积约为644.31公顷。
第二章 镇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第 7 条 经济发展目标
(1)规划到2020 年,年均增速控制在25%,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8 亿元,人均GDP 达到9500 元,三次产业结构比例调整为36:42:20;
(2)规划到2025 年,年均增速控制在20%,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5 亿元,人均GDP 达到15800 元,三次产业结构比例调整为30:45:25;
(3)规划到2035 年,年均增速控制在15%,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8 亿元,人均GDP 达到42000 元,三次产业结构比例调整为20:30:50。
第 8 条 社会发展目标
(1)社会稳定,城乡居民幸福指数得到极大提升,和谐社会建设取得明显进步。
(2)进一步完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以及公用设施体系配套建设,推进城乡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扩大两大体系向广大农村地域的覆盖范围,不断缩小城乡居民生活质量的差距,切实推进城乡统筹建设。
(3)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城乡差别得到消除,本地人口与外来人口获得同等待遇,人民过上比较富裕的小康生活;拓宽就业渠道,实现充分就业。
(4)社区居民与农村村民自治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新进展,城乡居民的参与权、知情权、管理权以及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极大提升,社会法制建设取得明显进步。
第 9 条 城镇建设目标
逐步把镇区建设成经济繁荣、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环境优美,适应现代化需要,具有地方特色和风貌的现代化城镇。通过对规划建设用地的合理划分与有效控制,通过合适的路网结构与绿地景观系统规划引导,将镇区道路通向乡村,将生态绿地引进城区,将现代化的城市建设与宁静纯朴的乡村环境有机结合起来,创造真正和谐融洽的城乡一体化地区──有特定地域特色的乡村城镇化地区。
第 10 条 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量化评价体系
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规划期末目标(2035年) |
经济发展 | 1 | 工农业总产值 | 38亿元 |
2 | 三次产业总体特征 | 三、二、一 | |
社会进步 | 3 | 城镇化水平 | 75% |
4 | 农村医保覆盖率 | 100% | |
生活质量 | 5 |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 100% |
6 6 | 城镇医保覆盖率 | 100% | |
7 7 | 初中毕业升学率 | 95% | |
8 8 | 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 | 20% | |
9 9 | 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 | 40% | |
10 10 | 城镇居民住房人均使用面积 | 30m2 | |
11 11 | 每万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 | 50人 | |
12 12 | 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平方米/人) | 12m2 | |
13 13 | 有线电视网及宽带入户率 | 100% | |
14 14 | 生活污水处理率 | 100% | |
15 15 | 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理率 | 100% | |
16 16 | 空气质量达标率(%) | 100% |
第三章 镇域镇村体系规划
第 11 条 镇域人口总量预测
2020年的总人口数为4万人左右,2025年的总人口数为6万人左右,2035年的总人口数为9万人左右。
第 12 条 镇村体系等级结构
九阡镇镇域镇村等级结构规划表
级别 | 个 数 | 名称 |
城镇地区 | 2 | 九阡镇中心镇区、副中心镇区(扬拱社区) |
中心村 | 3 | 水各村、石板村 |
基层村 | 13 | 月亮山村、水昔村 |
第 13 条 镇域职能定位
根据全镇社会经济基础及发展趋势,规划期内将镇域居民点职能结构划分为:
镇区:全镇的行政管理、商贸、科研办公、文体设施、生态居住中心和综合服务配套区。
中心村:以农业种植、旅游业为基础,发展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健全的综合型村庄。
基层村:以种植、养殖业为基础,推进旅游服务业快速发展的新型村庄。
第 14 条 镇域职能结构
九阡镇镇域镇村职能结构规划表
等级 | 名称 | 职能类型 | 行业特色 | |
镇区 | 中心镇区 | 综合型 | 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 | |
扬拱副中心 | 综合型 | 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灵芝 | ||
中心村 | 水各村 | 综合型 | ||
水各 | 旅游型 | 水族“卯节”文化旅游、九阡李、九阡酒 酒 | ||
水条 | 种植、养殖型 | 九阡李、九阡酒 | ||
水懂 | 种植、养殖型 | 九阡李、九阡酒 | ||
石板村 | 综合型 | |||
石板 | 旅游型 |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九阡李、九阡酒 | ||
母改 | 种植、养殖型 | 九阡李、九阡酒 | ||
水梅 | 种植、养殖型 | 九阡李,九阡酒,白茶,秀珍菇 | ||
基层村 | 月亮山村 | 综合型 | ||
板甲村 | 种植型 | 核桃种植、风力发电 | ||
甲才 | 种植、养殖型 | 生态牛养殖 | ||
水昔村 | 种植、养殖型 | 九阡李、九阡酒 |
第四章 产业发展规划
第 15 条 产业发展体系
建立“1+2+2”的产业体系构架,即一大主导产业、两大提升产业和两大关联产业。一大主导产业为旅游休闲产业,两大提升产业为生态高效农业和农产品深加工业,两大关联产业为生态物流产业和农副食品加工业。
第 16 条 一大主导产业
旅游休闲产业:作为九阡镇新的经济增长点,重点建设民俗文化风情园、养生度假休闲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城镇综合配套区,发展酒店住宿、餐饮购物、休闲娱乐、文化体验、科普教育等,带动旅游的发展。
第 17 条 两大提升产业
生态高效农业:依托现状条件,重点引导农业规模化生产,注重发展精细农业。同时大力发展生态观光农业,将农业发展与旅游结合。
农产品深加工业:依靠现有资源,着重对丰收的农产品进行深加工,获得多方面产品,注重市场外销,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第 18 条 两大关联产业
生态物流产业:依托交通区位优势,结合循环经济产业园和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发展生态物流,为第二产业发展提供支撑配套。
农副食品加工业:侧重发展特色农副食品加工和制造业。引导酿酒、茶叶、水果等农副产品的加工制造,加强九阡特色农产品的生产和推广。同时兼顾发展旅游纪念品加工制造业。
第 19 条 经济发展目标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促进产业不断升级,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将绿色发展置于首要位置,进而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
近期(2020年):年均增速控制在25%,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8亿元,人均GDP达到9500元,三次产业结构比例调整为36:42:20;
中期(2025年):年均增速控制在20%,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5亿元,人均GDP达到15800元,三次产业结构比例调整为30:45:25;
远期(2035年):年均增速控制在15%,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8亿元,人均GDP达到42000元,三次产业结构比例调整为20:30:50。
第五章 旅游发展规划
第 20 条 旅游发展目标
以民俗风情、自然山水为基础,立足九阡镇独特的旅游资源和区位优势,以“神秘水族、醉美九阡”为主题形象,重点发展民俗体验、研学旅行、休闲度假等为一体的诸多文化体验,并融入区域精品旅游线路,逐步建成区域旅游线路上的重要景点,争创国家AAAAA 级旅游景区。
第 21 条 旅游发展空间格局
1、区域旅游发展空间格局
(1)联动荔波樟江景区、都柳江风景名胜区和尧人山国家森林公园等国家级生态旅游资源,构建黔南核心旅游圈,形成“四廊多核”的区域旅游发展框架。
(2)区域对接荔波,打造旅游休闲走廊,共构生态、民俗旅游环。
2、九阡旅游发展空间格局
以卯文化风情园为主题核心载体,重点发展民俗体验、研学旅行、休闲度假,形成“两廊、四核、多点”的旅游发展格局。
“两廊”:研学观光旅游发展走廊、水族风情旅游发展走廊;
“四核”:民俗文化风情园、养生度假休闲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城镇综合配套区;
“多点”:深入挖掘九阡的民俗和生态资源,形成若干个旅游景点,共同构筑九阡镇旅游空间格局。
第 22 条 旅游线路组织
神秘水族探寻之旅:中国水族文化旅游城—中国水族文化博物馆—中国水族文化风情谷—工艺品示范园—水族卯文化风情园—卯文化风情街—石板寨碑刻—霞文化风情园—荔波。
科普教育研学之旅:卯文化陈列馆—九阡酒厂—九阡李体验园—百草庄园—石板寨抗日旧址—九阡水族起义遗址—水梅白茶基地—甲才晴雨石—核桃园—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有机蔬菜基地—秀珍菇种植基地—兰懂有机茶园。
自然风光体验之旅:水昔河漂流—养生度假小镇—月亮山风光—林海草坡风光—九阡风电场。
第六章 镇域社会服务设施规划
第 23 条 行政设施规划
规划镇域各村进行撤并,全镇行政设施规划为“镇政府-村委”的二级体系。
第 24 条 文体科技设施规划(强制性内容)
(1)镇区:布置相应文化、体育运动中心(包括图书阅览室、展览室、青少年活动中心和老年活动站、室内外游泳池、400米环形跑道、1-2个篮球场及乒乓球台等运动设施)。
(2)中心村:文化室、篮球场和乒乓球室及其他体育健身设施。
(3)基层村:文化室、体育健身设施。
第 25 条 教育设施规划(强制性内容)
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深化现代技术教育;初中入学率达100%;高(职)中入学率达80%,完善中小学寄宿制设施。使农村劳动力接受各种职业实用技术培训人数年均达100%。
九阡镇规划学校情况一览表
类型 | 名称 | 规划班级数 | 规划学生人数 | 备注 |
中学 | 九阡中学 | 30班 | 1500人 | 扩建 |
规划中学 | 24班 | 1200人 | 新建 | |
扬拱中学 | 18班 | 900人 | 新建 | |
小学 | 九阡小学 | 24班 | 960人 | 扩建 |
扬拱小学 | 18班 | 720人 | 扩建 | |
九阡镇第二小学 | 建设中 | |||
规划小学(甲才) | 新建 | |||
规划小学(板甲) | 新建 | |||
水各小学 | 已建 | |||
水梅小学 | 已建 | |||
水昔小学 | 已建 | |||
新光小学(板高村) | 已建 | |||
母改小学 | 已建 |
第 26 条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强制性内容)
规划将镇区内的九阡中心卫生院进行保留,在镇中心新建一所综合医院。以综合医院为医疗中心,卫生院为骨架,中心村和基层村完善设置卫生室,全镇形成“医院—卫生院—卫生室”三级医疗设施体系。
第 27 条 商业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对镇区内商业设施进行完善与提升,设置完善的商业服务体系,打造商贸流通中心,规划各中心村结合传统集市发展,配置菜市场、生活用品超市和农资超市,各基层村配置生活用品超市。
第 28 条 社会福利设施规划(强制性内容)
规划在镇区内新规划敬老院1 处。镇域内各中心村设置敬老院1 个,原镇域各敬老院改为托老所,基层村设置老年活动室。
第七章 镇域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强制性内容)
第 29 条 高速公路
南北向的三荔高速和东西向的荔榕高速,与干线公路形成两个互通口,分别为位于水各村附近的水各互通和位于九阡镇镇区附近的九阡互通。
第 30 条 镇域路网系统
规划镇域内干线公路(包括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形成“两纵三横”的镇域路网系统。
两纵:
一纵线(S204省道):坝街—扬拱—九阡—荔波机场
二纵线(Y022乡道—S204省道):板甲—石板—荔波机场
三横:
一横线(S417—S204省道):周覃—水各—九阡—荔波机场
二横线(X995县道—新建乡道):三洞—扬拱—板甲
三横线(X996县道):周覃—九阡
第 31 条 镇域公路等级
镇域道路控制表
规划技术指标 | 国道 | 省道 | 县道 | 乡道 | 村道 | 组道 |
设计行车速度(km/h) | 70 | 60 | 50 | 40 | 20 | 20 |
道路红线宽度(m) | 20 | 15 | 12 | 7 | 5 | 3 |
建筑退后红线宽度(m) | 20 | 14 | 10 | 5 | 3 | 2 |
道路路面 | 沥青 | 水泥 | 水泥 | 水泥 | 水泥 | 水泥 |
第 32 条 交通设施规划
1、客运站
规划在九阡镇镇区和扬拱社区内设置2 处客运站,方便周边居民的使用,以及加强对外联系。
2、停车场
根据用地布局、交通需求,规划在九阡镇区、产业园区、卯文化旅游园区、扬拱社区适当设置停车场。
3、公交站场
结合 S204省道,规划结合客运站在九阡镇区和扬拱社区内设置2 处公交站场。
第八章 镇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强制性内容)
第 33 条 水环境保护
规划至 2035年,全镇地表水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标准Ⅲ类用水标准,水库达到Ⅱ类用水标准,地下水按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保持在Ⅲ类标准。全镇污水处理率达80%,达标排放率达100%。
第 34 条 大气环境保护
规划目标:至 2035年,大气环境质量优于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标准。加强与空气质量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实行生活燃料的气化,提高工业气化率。实行燃料替代,减少使用含硫率高和灰份高的劣质煤,逐步推广使用燃气锅炉。加强对基建工地的监理,减少飘尘、降尘。
第 35 条 声环境保护
至 2035年,基本上按功能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的相应功能区噪声标准。
第 36 条 固体废弃物处理
规划目标:至 2035年,全镇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处理率达到10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第九章 镇域市政工程规划
第 37 条 给水工程规划(强制性内容)
(1)供水量预测
规划区近期用水量为1.05 万m3/d,远期用水量为2.95 万m3/d。
(2)水源
中心镇区及周边村庄规划用水由现状自来水厂供给,规划新建一自来水厂,设计总规模30000m3/d,采用常规处理工艺。
第 38 条 排水工程规划(强制性内容)
(1)排水制度
镇区和集中居民点采用雨污分流制系统,污水通过管道收集,集中处理后排放,雨水经管道收集后直接排放。
(2)污水处理方式
镇区将规划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解决镇区的污水排放。
其他村庄居民点污水处理采用污水经用户化粪池初步处理,经污水管道排入集中氧化塘处理,再排入自然水体的方式进行二级污水处理,以达到改善水质、保护环境的目的。
第 39 条 电力工程规划(强制性内容)
(1)供电负荷预测
规划近期人口 4万人,近期年用电为5000×40000=200000mwh/a,用电负荷为40000×1×0.6=24MW,远期人口9 万人,远期年用电量为8000×90000=720000mwh/a,远期用电负荷为90000×1.33×0.6=71.8MW。
(2)电源规划
镇区现状拥有 35kV变电站一座。目前九阡镇正在建设风力发电厂,一期已经开工。保留镇区35kV变电站,并扩建110kV变电站一座。确保未来全镇用电的需求。
(3)高压走廊规划
规划中的高压走廊在利用原有通道的基础上,沿道路、河渠、隔离带、绿化带架设,如果有特殊要求的路段可采用地下电缆敷设。在片区建设中要留足高压走廊,以保证供电安全,根据规定高压走廊最小宽度:220KV为 20m,110KV 为15m,35KV为 12m,10KV原则上采用电缆线路地下敷设,如确需架空时其最小宽度为6 米。
第 40 条 邮电工程规划(强制性内容)
(1)通信量预测
规划预测 2035年,镇域固话电话普及率达到100%,,则规划固话1.14 万门;有线电视用户普及率达到100%以上,则有线电视用户达1.14 万户;移动电话普及率100%以上,则移动电话4 万部。
(2)局所规划
规划新建一所邮政支局,与电信分局合建。另外按村村通邮考虑,中心村各设置一个邮政所,基层村设置邮政代办点,由专人负责。
第 41 条 燃气工程规划
(1)供气量预测
确定综合用气指标 145立方米/人•年,按天然气普及率达到50%计算,则年用气总量666 万立方米/年。
(2)燃气系统布局
建议燃气采用 CNG形式从三都分输站进入规划区,通过燃气管网供给中心镇区及周边有条件的村庄。
第 42 条 环境卫生规划
(1)垃圾量预测
按照人均垃圾生活量为1.0 kg/日,近期垃圾产量为40 吨/日,远期为90 吨/日。
(2)垃圾处理
垃圾填埋场:九阡镇选择“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更先进的处理手法,发展循环经济,规划垃圾焚烧场。在每个中心村设置1个垃圾转运站,实行源头分类的方式,在基层村设置垃圾收集点,形成“垃圾填埋场—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点”三级设施,进行集中处理。
第 43 条 农田水利建设
(1)尽快出台农田水利建设投入政策,积极争取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稳定投入的长效机制。
(2)要组织和引导好农民群众投工投劳办水利,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大干水利的积极性。
(3)要建立健全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机制,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逐步实现产权明晰化、投资多元化、经营企业化。
(4)结合现代农业发展需要进行统一规划,整合农田水利建设资源,农田水利建设必须要由水利部门为主进行监管,进行统一规划,最大限度的发挥其效益。
第十章 镇域空间管制规划(强制性内容)
第 44 条 镇域空间管制区划
(1)、已建成区
指现状已集中连片建设的区域,包括现状已建成的镇区、扬拱社区以及其他村庄居民点建设用地等建设用地。
(2)、适宜建设区
主要是指非生态敏感区、地势较为平坦而且现状条件方面具备较大利用潜力的可以安排村镇建设及开发建设项目的区域。
(3)、限制建设区
处于禁止开发区周边缓冲区内,范围包括生态度敏感区、坡度在15°-25°之间的丘陵山地、生态脆弱区,主要包括需要进行控制的乡村居民点、远景需要搬迁的村庄屋场、一般农田、水网、可适度开发山林与丘陵地带、规定限制开发的其他区域。
(4)、禁止建设区
规划范围内包括生态高敏感区、生态屏障带、坡度25°以上的高丘山地、风景旅游保护区、水库水源生态保护区、相对集中连片的基本农田、重要湿地、泄洪区、蓄洪区、滞洪区以及法律、法规禁止开发的其他区域。
第 45 条 空间管制措施
(1)、已建成区
应遵循延续历史文脉和镇域整体风貌的原则,保护镇区特色,镇区更新应本着统一开发、集中改造的原则,重点改善镇区的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居住环境、环境保护等方面,逐步完善开放空间系统,提倡慢行交通优先的交通政策,创造生态宜居的城镇。
(2)、适宜建设区
可以进行较高强度的城镇建设,鼓励该区域的开发建设,应规模化梯度推进发展,高效集约利用土地,避让生态廊道,保证生态廊道的连通性与完整性。具体建设行为应遵循下一层面规划,优先满足基础设施用地和社会公益性设施用地要求。对于部分远期开发区,处理好规划区边界增长与周边农业用地及环境之间的关系,严格执行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原则,建设必须基础设施先行,并制订详细的土地开发导则,杜绝圈地现象。
(3)、限制建设区
应当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的原则。严格保护耕地,禁止非法占用耕地。应当严格控制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原则上不准占用耕地,并应适当开发复垦提高镇域内耕地总量。组织部分地区退宅还耕,对分散住宅进行集中建设,将小的居民点合并或并入中心村、镇区,将退出宅基地作为耕地开发改造。对该区域山林地、丘陵地带,以农林种植为主,可以发展生态农业、旅游休闲;可以进行生态建设、景观保护建设、土地整理、村镇建设、必要的公共设施建设和适当的旅游休闲设施建设,不得进行其他项目建设。准入现代设施农业、休闲农业、休闲度假游乐设施、生态养老设施等生态低冲击力项目。
(4)、禁止建设区
主要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及坡度25度以上的山体区域,非经特殊许可不得建设的区域。除现代农业、生态建设、景观保护、土地整理和必要的公益设施建设外,不得进行其他项目建设,禁止任何大型开发项目进入,不得进行开山、爆破等破坏生态环境的活动。规划对镇域内的基本农田进行严格保护,严禁占用基本农田进行任何形式的建设,因重点或重大工程项目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需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建立水库生态保护区域,该区域内禁止从事采伐等有损生态环境质量的开发活动;水库周边300 米范围内的山林严禁砍伐和退林还耕,保护水源。
第十一章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强制性内容)
第 46 条 历史文化保护原则
保护真实载体,传承文化传统,有效利用、永续利用。
第 47 条 历史文化名村保护
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对省级抗日旧址石板村、九阡水族起义遗址北梅采寨进行严格保护。
第 48 条 文物古迹保护
民居建筑:加大传统民居的保护力度,强调历史性、整体性、多样性,挖掘传统民居的科学、艺术、历史、社会和经济价值。加大宣传普及力度,加强全民保护传统民居的意识。
第 49 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1)对已列入保护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建立档案和数据库。对其他未列入名录但具有保护价值的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普查。
(2)健全已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逐步建立和形成九阡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级保护制度。
(3)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加强对九阡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认定、保存和继承工作。
(4)保护、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定期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庆和竞赛活动,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力。
第十二章 镇区性质与规模
第 50 条城镇性质与目标
通过对镇域社会经济环境的分析、明确了九阡镇社会经济发展的有利因素和制约因素。基于镇区带动镇域经济的特殊作用,确定九阡镇为三都县东南部商贸物资集散的中心城镇;镇政治、经济、文化、信息和旅游的综合服务中心,世界“水族文化之都”对外展示的重要窗口,将建设成以水族文化交流、文化体验为核心,集休闲观光、旅游度假于一体的东方魅力水族风情名镇。
第 51 条城镇人口规模
2020 年九阡镇人口规模为2.3 万人;其中,中心镇区常住人口1.3 万人,旅游服务人口0.9万人,扬拱社区人口为0.1 万人。
2025 年九阡镇人口规模为5.15 万人;其中,中心镇区常住人口2.0 万人,旅游服务人口3.0万人,扬拱社区人口为0.15 万人。
2035 年九阡镇人口规模为8.3 万人;其中,中心镇区常住人口3.0 万人,旅游服务人口5.0万人,扬拱社区人口为0.3 万人。
第 52条中心镇区用地方向选择
镇区建设用地主要发展方向为“西建东拓、南优北绿、集约发展、组团布局”。
第十三章 中心镇区用地布局
第 53 条 总体布局结构
九阡镇区结合自身条件和产业分布特点形成
“一心一轴三区多节点”的功能结构,打造东城西园、产城联动的城镇发展格局。
“一心”-一九阡镇综合服务中心,依托现状镇区的基础,保留现有的商业商贸功能,打造镇区商业中心。保留现有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园绿地,增加设置停车场、广场等公共设施和活动空间,形成镇区生活服务中心。
“一轴”--九阡镇城镇发展轴线,规划九阡大道-文化大道作为城镇主要发展轴线,连接主城区、产业园区以及卯文化旅游区。沿轴线发展旅游及旅游服务业,打造以旅游为依托的城镇发展轴线。
“三区”一-九阡镇城区、产业园区、卯文化旅游区,水各村作为卯文化发源地,旅游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规划以文化旅游带动城区、产业区的发展,以城区、产业区促进旅游业的快速增长,形成东城西园、产城联动发展的城市发展格局。
第 54 条 中心镇区用地布局(强制性内容)
规划总用地为590.88公顷,其中建设用地512.06公顷,占总用地的86.66%,非建设用地(水域、农林用地)为78.82公顷,占总用地的13.34%。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以及旅游服务用地。
1、居住用地(R)(强制性内容)
镇区居住用地主要以二类居住用地为主,居住用地主要分布在规划区北部及东南侧。用地面积为203.61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39.76%。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强制性内容)
规划在用地布局上为第三产业的发展提供条件和保障,逐步建成小城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中心—组团中心的公共服务体系,形成规模不同、分工各异、层次明确的公共设施体系。规划用地积27.93公顷,占建设用地的5.45%。
(1)行政办公用地(A1)
行政办公用地主要布置在行政中心,结合居住组团设置一处居委会,结合产业园区布置管委会一处。规划总用地面积8.48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66%。
(2)文化设施用地(A2)
规划布置文化设施用地,用于安排文化站、篮球场等室外运动场所,方便居民使用。在文化馆内布置文体活动室、图书馆等相关设施,并在行政中心广场南侧设置一处为全镇人民服务的文化活动中心。规划总用地面积3.5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69%。
(3)教育科研用地(A3)
规划保留现状的中小学、并预留一定的用地。另外结合居住组团规划一处中学,一处小学。规划总用地面积6.92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35%。
(4)体育用地(A4)
规划在九阡中心公园北侧设置一处体育用地,与文化活动中心结合布置。打造全镇文化中心,规划总用地面积0.98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19%。
(5)医疗卫生用地(A5)
规划保留原卫生院,另外规划镇区医院一所,卫生院一处。规划总用地面积4.00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78%。
(6)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
规划结合文化活动中心在环南路南侧设置一处敬老院,用地面积为0.70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14 %。
3、商业用地(B)
规划主要沿九阡大道和纵三路两侧设置商业设施用地,扩大原集市的规模,形成镇区专业综合市场。娱乐康体用地主要结合旅游服务中心布置。规划总用地面积36.74公顷,占建设用地的7.17%。
4、道路交通用地(S)(强制性内容)
规划区交通设施用地面积138.29公顷,占建设用地的23.64%。
道路用地(S1):包括城市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及道路交叉口用地,用地面积133.67公顷,占建设用地的27.01%。规划将环南路、环北路作为主要的对外交通干道,将文化大道-九阡大道作为镇区内部主要干道。
综合交通枢纽地(S3):结合纵三路和环南路交叉口设置长途汽车站1 处,用地总面积4.16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81%。
交通场站用地(S4):主要结合绿地、服务设施设置,总用地面积0.46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09%。
5、物流仓储用地(W)(强制性内容)
规划结合产业园区在产业大道南侧设置一类物流物流仓储用地,规划总用地1.67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33%。
6、公用设施用地(U)(强制性内容)
规划区公用设施用地包括供电用地、供燃气用地、通信用地、排水用地、环卫用地以及消防用地,总用地面积7.29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42 %。保留变电站用地,新建110KV变电站;增设2 处消防站、1处邮政支局、1处污水处理厂、1处天然气门站及 1处垃圾转运站。
7、绿地(G)(强制性内容)
规划结合水系分布多处公园绿地,并打造滨水景观绿带,结合镇政府设置一处市民广场。供全镇人民使用。规划区绿地为公园绿地(G1)、防护绿地(G2)和广场用地(G3)。用地面积106.25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20.75 %。其中公园绿地36.20公顷、防护绿地3.35公顷、广场用地8.51公顷。
结合旅游服务中心及卯文化旅游区设置,用地面积28.20公顷,占建设用地的4.38%。
第 55 条 卯文化旅游区用地布局
卯文化旅游区分布在水各村,总用地面积为143.96公顷。主要为旅游服务用地和居住用地。其中,旅游服务用地面积28.20 公顷。居住用地主要结合现状集中居民点分散布置,用地面积27.16公顷。
第十四章中心镇区道路交通规划(强制性内容)
第 56条 对外交通规划
规划确定省道(环北路、环南路、文化大道、纵一路)以及九阡大道作为主要的对外交通道路。
第 57条 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形成“内外双环、三横十一纵”的道路网结构:
外环——环北路、环南路、纵一路。
内环——由内部纵横交织的次干道组成,联系城镇主要干道和各个功能分区。三横——横一路、九阡大道、横二路。十一纵——纵一路、纵二路、纵三路、纵四路、纵五路、次一路、次二路、次三路、次四路、次五路及产业园区的创业大道和园区二路。
第 58 条 道路等级与控制指标
规划将道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道路路幅形式为一块板和两块板。
第 69 条 交通设施规划
(1)停车场
规划布置6个停车场,总用地面积为0.46公顷。
(2)站场规划
九阡镇中心镇区规划客运站一处,为三级站的标准,规划用地面积为0.46公顷。
(3)公共加油站
公共加油站结合文化大道和环西路设置2处。规划用地面积为0.58公顷。
第十五章 绿地景观系统规划
第 60 条 绿地系统规划
1、规划目标
建立功能完善的镇区绿地系统,改善镇区环境,提高镇区品位,充分保护生态环境,减少不必要的破坏造成的水土流失,将大环境生态绿化与镇区绿地系统有机融为一体;利用有利的气候和土地条件,加强镇域的绿化建设,将九阡镇建设成为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型镇区。
规划建成区至 2035年绿化覆盖率不小于5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 ㎡/人以上。
2、绿地系统布局
规划绿地面积100.56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3.15%。
(1)规划新建九仙公园、迎宾公园、卯文化风情园3处综合公园,用地面积为17.09公顷。
(2)规划新建抗战纪念公园1 处专类公园,用地面积为2.12 公顷。
(3)考虑公园合理的服务半径,结合绿廊、山体,规划增设社区公园6个,用地面积为4.39公顷。
(4)河道两侧控制宽度10-15 米的绿带,用地面积为33.95 公顷。
(5)沿城镇主要道路两侧布置街旁绿地,用地面积为30.77 公顷。
(6)规划于九仙公园南侧新建市民广场,用地面积为2.44 公顷。
第 61 条 景观系统规划
规划形成“一带、双轴、五心、多点、”景观系统。
一带:指滨水景观带,依托镇区河道的自然环境,营造更多的亲水空间,形成九阡最重要的景观纽带。
双轴:道路景观轴线,规划沿九阡大道和纵三路打造的道路景观轴线,串联中心城镇各个景观节点,使之形成一个整体的景观系统。
五心:九仙公园、迎宾公园、抗战纪念公园、卯文化风情园。
九仙公园作为整个中心镇区的绿色核心区域,定位为生态涵养、休闲娱乐为主的综合性公共休闲中心。迎宾公园作为九阡中心镇区的门户,其景观环境能为外来游客对九阡印象提供一个直观的认识。抗战纪念公园作为纪念专类公园,卯文化风情园为主题文化公园,是九阡历史文化的缩影。
多廊:道路景观通廊
规划通过对纵一路、纵二路、纵四路、纵五路道路景观通廊的打造,把外围景观界面与内部景观环境联系在一起,形成视线通透、山城交融的景观格局。
多点:景观节点,为散落在片区内的多个社区公园绿地,主要为周边居民提供游憩场所,增加城市绿化及观赏性。
第十六章 中心镇区市政工程规划
第 62 条 给水工程规划(强制性内容)
1、规划目标
完善供水设施,建立安全供水体系,合理安排供水管网的建设。近期实现城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中期达到95%,远期达到100%,管网漏损率近期低于20%,中期低于15%,远期低于12%。
2、用水量预测
经计算,近期单位人口最高日用水量为0.65 万 m3 /d,中期单位人口最高日用水量为1.43万 m3 /d,远期单位人口最高日用水量为2.42 万 m 3 /d。
3、水源规划:规划将拉古纳水库作为九阡镇水源。
4、水厂规划
规划新建自来水厂,近期供水能力为0.75 万 m3 /d,中期期供水能力为1.5 万 m 3 /d,远期供水能力为3.0 万 m3 /d。工艺采用常规处理工艺。
5、管网规划
(1)规划近期新建一座取水泵站从拉古纳水库取水。近期新建一根DN500 球墨铸铁管作为原水压力输水管,远期再新建一条DN500 球墨铸铁管,以满足远期水量需求,并确保输水安全。
(2)规划采用环状供水,沿文化大道、九阡大道、创业大道、环北路、环南路、纵一路、纵二路等城镇主干路布置配水主干管网,管径为DN500。
6、消防给水系统规划
(1)区内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为1次,一次灭火用水量为15L/s。
(2)给水管网应采用环状管网,最不利点市政给水网的水压不小于0.1MPa。
(3)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120 米,保护半径不超过150 米;采用地上式标准型消火栓。
第 63 条 排水工程规划(强制性内容)
1、规划目标
近、中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污水管网收集率达90%以上,内河水质达标率达到90%,建成区在设计重现期内暴雨时,不发生内涝及渍水。
远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污水管网收集率达95%以上,内河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建成区在设计重现期内暴雨时,不发生内涝及渍水。
2、排水体制
规划采用分流制系统,现状建成区内的直排式合流制系统逐步改造为分流制系统。
3、雨水工程规划
(1)雨水量计算
采用三都水族自治县暴雨强度公式进行雨水管道计算,规划设计重现期P=1 年,立交桥、广场等重要地区P=3 年。
其中:q——暴雨强度,升/秒·公顷;
P——重现期,年;t——降雨历时,分钟
雨水设计流量为:Q=ψ ×q ×F
Q—雨水设计流量,L/s;
F—汇水面积,ha;
ψ —综合径流系数,ψ =0.6
(2)雨水系统规划
规划分成 2个雨水排水分区进行雨水排放,雨水收集入沟后,采用重力流,就近排入水渠及水塘。规划尽量保留现有池塘水面,作为各生态绿地景观水源;雨水经天然收集后采用组团式生态涵养模式作为生态灌溉用水。规划沿九阡大道、环北路、环南路、纵一路、纵二路、纵三路、产业大道布置雨水主干管,管径D600—D1000。
4、污水工程规划
(1)污水量预测
规划按需水量的85%计算,近期污水量为0.65m3 /d,中期污水量为1.3m 3 /d,远期污水量2.6m3 /d。
(2)污水处理厂
规划于产业园区东北侧新建污水处理厂,用地面积为2.16 公顷,处理规模为2.6 万 m3/d。
规划位于水各社区南侧新建污水处理站,用地面积为0.18公顷。
其中近期处理规模为0.65 万 m3/d。
划污水处理厂的工艺按一般城镇污水处理的工艺流程,采用三级处理体制,出水水质执行一级标准的B 标准。
(3)污水管网规划
规划镇区污水分为三个污水分区进行收集。即卯文化旅游区、产业园区、城镇配套服务区。
卯文化旅游区:沿文化大道、产业大道布置污水干管,利用地势高差,排入片区南部的污水处理站,管径为D400—D600;
城镇配套服务区:沿九阡大道布置污水主干管,自北向南排入污水处理厂,管径为D500—D1000。
第 64 条 电力工程规划(强制性内容)
(1)负荷预测:本规划区用电负荷根据规划用地性质不同采用单面负荷指标法计算(负荷预测指标详细表)。总用电量:111.4MW。
用地性质 | 负荷综合指标(KW/h) | 用地性质 | 负荷综合指标(KW/ha) |
二类居住 | 200 | 二类工业 | 450 |
行政办公用地 | 400 | 普通仓库 | 200 |
商业金融用地 | 500 | 铁路 | 200 |
市场用地 | 400 | 广场 | 20 |
文化娱乐用地 | 400 | 港口 | 250 |
体育用地 | 300 | 社会停车场 | 50 |
医疗用地 | 500 | 公共设施用地 | 300 |
综合用地 | 300 | 交通设施 | 220 |
教育用地 | 400 | 环境卫生 | 50 |
(2)电源规划:镇区现状拥有35kV 变电站一座。目前九阡镇正在建设风力发电厂,一期已经开工。保留镇区35kV 变电站,并扩建一个110kV变电站。确保未来全镇用电的需求。
(3)高压走廊:规划留足高压走廊,以保证供电安全,根据规定高压走廊最小宽度:220KV 为 20m、110KV 为15m,10KV原则上采用电缆线路地下敷设,如确需架空时其最小宽度为6 米。
(4)10KV电力系统规划
沿道路规划 10KV电力线,再在负荷密集区块设置10KV 电力开关站,每站转供负荷在5MVA左右,二路10KV 进线,按需布置10KV 出线或环网。新区内10KV 变配电站采用户内型及户外箱型,单台容量为315~800KVA,设在负荷中心。附设在高层建筑物内的10KV 变电站,宜设置在首层并应考虑层高是否满足设备高度以及防火、通风要求。无条件的小区设置独立的10KV 变配电站,建筑外观应与相邻环境协调。
新区内的 10KV电力线路建设必须采用电力电缆埋地敷设。原则上布置主、次干路的东、南侧。
如有特殊要求按具体情况来定。区内电缆沟断面主要尺寸为1.2m×1.2m、1.0m×1.0m、0.8 m×0.8m。
第 65 条 电信邮政规划(强制性内容)
(1)电信需求量预测:总电信量39800线,考虑 1.3的裕量系数,电信交换机装机容量需5.17万门。取可用率0.8,则规划区需要程控电话交换机容量为6.46万线。规划设置电信模块局6 处,其中镇区设置4 处,文化旅游区设置1 处,产业园区设置1 处。
(2)邮政系统规划
邮政支局:镇区规划邮政支局1 座,与电信分局合建。
邮政所:邮政所服务半径小于0.5 公里为宜,建筑面积100 平方米,不单独占地,每0.7~1.5万人设一处,规划布置1 处。与电信模块局联建。
邮政服务点:建立零售报刊、杂志、邮票等便民网点和邮件收集系统。
第 66 条 广播电视规划
逐步建立完善的广电网络,使广电网成为信息化网络的重要业务网;实现由模拟逐步过度到数字电视信号传送,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大容量、高速传输、适应多种接入业务需求的,集视频、音频、数据传输为一体的宽带综合业务数据网。
有线电视传输应向光纤化、管道化发展,逐步建设双向链环路,确保信号传输,改造现有架空线路,实现光纤、电缆下地,其所需管孔数量应在综合信息管道中统筹规划,统一建设。
第 67 条 燃气规划
(1 )规划目标:2035 年实现镇区居民管道天燃气普及率达到80%,其余20%用户采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 2 )供气量预测
生活用气:到规划期末预测中心镇区用气量为448万立方米∕年。瓶装液化气年耗气量800吨。
其他用气:镇区公共建筑用气量按居民用气量的40%计算,小型工业用气取居民用气50%,不可预测气量按总用气量的5%计。综上:镇区总用气量为893.76 万立方米/日。
( 3 )燃气系统布局
规划设置燃气调压站 6处,其中镇区设置 4处,文化旅游区设置 1处,产业园设置 1处。区域内采用三级压力管网供气,规划区有一座高中压调压站向全区供气。调压站后管道压力级制为中压A级,压力为0.4Mpa。全区由中压干管供气,中压管末端压力大于0.2Mpa。
第十七章 中心镇区综合防灾规划
第 68 条 消防规划(强制性内容)
(1)消防站规划
规划在镇区设置1个二级普通消防站,位于规划的环西路和横四路交叉处附近,面积为2.63公顷。
(2)消防水源
消防用水采取镇区给水管网和天然水源两种供水方式。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在城市给水中应满足消防给水的需要。九阡镇消防用水主要由给水管网供给,给水管网的管径要满足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量要求。
(3)消防栓设置
沿镇区干道按间距不小于120 米,及十字路口50 米范围内的要求设置市政消火栓。进行详细规划建设时,在旅游区内部、城市支路、工业区等应以保护半径不超过150 米的要求设置。
(4)消防通道
综合镇区道路,形成通畅的消防通道。消防通道主要利用镇区道路,其中镇区主、次干道为主要消防通道,消防通道宽度不小于4 米。长度超过120 米的尽端路应设相应的回车场。
(5)消防通讯
加强消防通讯建设,根据《城镇消防布局与技术配置标准》及《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要求进行配置。
第69 条 防洪规划(强制性内容)
(1)防洪标准
镇区按 20年一遇洪水频率设防。水库附近按15 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各河流渠道按15 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
(2)防洪措施
镇区所在地在历史上未曾遭遇过洪灾,但必须根据国家《防洪法》的有关规定,做好预防及预案工作。针对镇区的防洪措施主要以排水渠道的治理及垃圾清理为主,防止内涝。
第 70 条 防震规划(强制性内容)
(1)抗震标准
规划按地震基本烈度六度设防,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在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按七度设防。
(2)抗震防灾规划措施
利用镇区主要干路、绿地、体育场、操场、空地等作为地震发生时的疏散救援通道和疏散场地。
规划区内的人口、建筑密集地区,严禁储存大量易燃、易爆物品。
规划区内的液化石油气站、油库、加油站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避免地震时发生爆炸和火灾。
第 71 条 人防规划
(1)人防工程以镇区为主,以人员掩蔽工程为主,结合配套工程形成完整的人防体系。
(2)控制建筑物高度和密度,加强道路建设,保证战时城区对内和对外交通的通畅。
(3)加强绿地和广场的建设,保证疏散开敞空间的规划建设。
(4)加强对重点目标的防护,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品的管理,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
第十八章 近期建设规划
第 72 条 规划期限
2015——2020 年。
第 73 条 建设规模
2015 年中心镇区人口规模为2.2 万人,中心镇区建设用地285 公顷;卯文化旅游区建设用地约39公顷;产业园建设用地约45 公顷。
第 74条 用地发展方向
近期新区的开发建设和老区的改造相结合,主要往东部发展、适当向西发展。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应根据建设规划,统筹兼顾,宏观调控,分期有序的实施。首先建设九阡大道、环东路、环西路、规划主八路,横四路、横五路、横六路、纵一路、纵二路、次六路等其他道路、依托九阡大道建设发展,通过基础设施、服务设施的配套,引导镇区建设用地的开发。卯文化旅游区进行一期建设。
第十九章 规划实施措施
第 75条
本次规划批准后要立即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使全镇人民了解和自觉地遵守规划地各项规定,使规划得到很好地落实。
第 76条
在规划实施的过程中,应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和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要充分发挥投资地使用效果,保证城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地统一。
第 77 条
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及地方政府有关城镇建设的政策、法规、条例等进行建设和管理。
第 78 条
由土地部门尽快制定土地等级规划,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土地商业综合开发。
第 79条
近期规划的城镇建设用地要尽快征为国有,征用前仍按原用途使用,不得非法擅自改变用途。对尚未开发的规划城镇建设用地按照城镇用地进行管理,将其范围内的农村居民点纳入城镇管理的轨道,新建房屋应在镇区规划的居住用地内统一集中安排建设。
第 80 条
对于规模较小的报建项目,可采取联建、分期建设等方式,严格控制小规模的零星开发。
严格控制片区的土地批租,避免形成散点开发的状况。
第二十章 附 则
第 81 条
中心镇区规划范围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均应根据《中心镇区用地规划图》确定的用地性质进行选址布局,不得随意改变规划用地性质。
第 82 条 规划成果
本规划由文本、图纸、说明书和附件组成。文本与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说明书是对文本的解释说明。
第 83 条 规划权效
本规划的解释权属三都水族自治县九阡镇人民政府。经批准后,是指导九阡镇域内各项建设的法律性文件。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84 条 规划的调整变更
九阡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的有关程序,对本规划进行调整、修改,并报原审批单位备案。涉及到城镇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等重大变更的,须经镇人大主席团审查同意后,按法定程序报原审批单位审批。
第 85 条 强制性内容
本规划中下划线条文为城市规划强制性条文,强制性内容是对本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其内容的调整和修改,必须就其必要性和可行性做出专题报告,并镇人大主席团审查同意,由原审批机关审查批准。
第 86条 规划实施
本规划自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