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十九大明确要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并提出全面推进绿色发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保护自然生态系统与深化改革监管体制等生态文明建设四大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西藏生态文明建设发表重要讲话,作出“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就是对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最大贡献”“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等重要指示,为推进西藏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就是对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最大贡献。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世界负责的态度,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守护好高原的生灵草木、万水千山,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要深入推进青藏高原科学考察工作,揭示环境变化机理,准确把握全球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对青藏高原的影响,研究提出保护、修复、治理的系统方案和工程举措。要完善补偿方式,促进生态保护同民生改善相结合,更好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共建良好生态、共享美好生活的良性循环长效机制”。
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区党委政府深刻认识生态环保工作是关系全局、关系长远的重大政治任务,始终把生态环保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确定了坚定不移建设美丽西藏的奋斗目标和重点任务,为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划出了重点、提出了要求。2020年6月,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加快建设美丽西藏的决定》,明确提出到2035年,全区所有市县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标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占比位居全国前列。为贯彻落实这一决定,西藏自治区政府印发《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加快建设美丽西藏的实施意见》,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出台了《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制度体系》,对于如何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提出了明确要求。2021年1月,西藏自治区人大审议通过《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明确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将西藏自治区建设成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战略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示范地、绿色发展试验地、自然保护样板地、生态富民先行地,守护好青藏高原的生灵草木、万水千山,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全面建成美丽中国西藏样板。
工布江达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工作,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林芝市系列决策部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41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绿水青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吴英杰书记对林芝提出的“五个走在前列”重要指示精神,用足用好绿色生态这张最好名片,坚持生态保护第一,不断健全生态保护制度,坚定不移走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构筑青藏高原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确保了工布江达县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土更净,人与自然更加和谐。2012-2015年间,经过扎实的自治区级生态村-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国家级生态乡镇)-自治区级生态县-国家级生态县的创建工作,工布江达县已经取得54个自治区级生态村、7个国家级生态乡镇和自治区级生态县的称号。2020年10月,根据“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乡、村创建”工作安排,工布江达县已申请将全部生态县、乡(镇)、村(居)提档升级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乡(镇)、村(居)。
2016年,为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工布江达县环境保护局委托河海大学编制了《工布江达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2017年12月,《规划》经工布江达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3月15日印发实施。目前《规划》的年限已到,亟需开展《规划》修编工作。2020年9月,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工布江达县分局委托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开展《规划》修编相关工作。
第一章 基础与形势
第一节 发展基础
一、区位优势明显
根据西藏自治区交通优势度分析,工布江达县属于“优势显著”区域。工布江达县属“藏中南地区”,是西藏三大城镇带之一“尼洋河中下游城镇带”重要城镇集中区域。工布江达县是林芝市的西大门,位于林芝市至拉萨市的交通干线上,318国道贯穿全县并经过6个乡镇政府所在地,拉萨-林芝高等级公路也贯穿全县并在县城互通。县城距林芝市巴宜区仅1.5小时车程,距林芝米林机场不到2小时车程。
二、产业结构合理
工布江达县产业结构以三产为主导,旅游业是工布江达县的主导产业;二产以农产品加工业为主,各类加工合作社的成立达到了一定的社会效益;一产以畜牧业为主,藏猪、牦牛养殖为主导产业。全县工业化水平低,产业结构中污染型和资源消耗型行业少,这给工布江达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三、生态资源丰富
特色畜产品资源:工布江达县特色畜产品主要为藏猪。经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工布江达县错高乡的藏猪质量最为上乘。现已被列为“国家级藏猪遗传资源保护区”,获得了“工布江达藏猪”国家地理标志认证。
林下资源:工布江达县盛产各种菌类,食用菌约80种,主要有松茸、青冈菌、华木菌、牛肝菌、木耳、草菇等。同时盛产各类天然中草药材,数量达300余种,包括冬虫夏草、贝母、三七、雪莲、灵芝等。
水能资源:工布江达县境内河流均属尼洋河流域,尼洋河发源于念青唐古拉山南麓,海拔5384米,流域走向为西北至东南向,河流水流湍急、涨落急剧,为典型的山区性河流。尼洋河流经工布江达县境内长度约为150多公里,共有6个支流,自西向东依次为白朗曲、仲巴沟、下巴沟、娘曲、巴朗曲、巴曲,干流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约为99万千瓦,其主要支流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约为176万千瓦。
旅游资源:工布江达县旅游资源极其丰富,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境内山脉纵横,峡谷幽深,气势磅礴,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交相辉映,珠联璧合。以5A级景区巴松措为首的自然景观和以太昭古城为首的人文景观,每天吸引着全世界的大量游客。
生物资源:工布江达县内野生动物被国家列为重点保护珍稀野生动物的有猕猴、白唇鹿、黑颈鹤、黄鸭、云雀、金钱豹、雪豹、狗熊、马鹿、水貂、水獭等。全县有野生植物335种,其中树种36种,境内森林植被因地形、气候的影响,具有东西向水平变化和等高环状垂直分布变化的特点。东部仲莎、错高、朱拉等乡镇多为以高山松、高山栎、云杉、冷杉、桦木等乔木树种为主的森林植被类型;中部工布江达、江达、娘蒲、金达等乡镇主要为栎类、杜鹃类灌木林,局部分布有以桦木、高山柏、高山栎、榆树等树种为主的乔木林;西部加兴乡主要以灌木林和高山灌丛草甸为主。
四、文化底蕴深厚
工布江达县历史悠久,具有与其他藏区文化不同的工布文化,语言、风俗、服饰等都有自己独特的风格。境内文物古迹众多,有61处不可移动文物点,7个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4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工布江达县的传统文化主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形成了万物一体、尊重生命的价值观,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思想保障。
第二节 存在问题
一、经济基础薄弱
工布江达县经济基础薄弱,2019年全县生产总值达到17.05亿元,人均生产总值为4.6万元。工布江达县经济增长主要依靠固定投资拉动,但长期固定投资比重过高也反映了经济结构失衡的深层问题。工布江达县工业化进程缓慢,目前仍以食品加工业、水电业等资源初加工为主,难以有效带动经济增长和就业。
二、资源利用方式单一
工布江达县虽然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但资源利用方式仍以原材料初加工为主,产品档次与附加值不高,产业链不完善,资源的核心增值环节“深度加工”与“品牌打造”处于缺失状态,资源价值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特色畜产品资源方面,藏猪、牦牛以农牧民野外牧养为主,现已初步形成加工业产业集群,但仍需进一步优化;林下资源开发方面,菌类采集均为群众自发,尚未形成产业集群,虫草、雪莲、贝母中草药材主要被外地客商收购,本地加工程度低;旅游资源开发方面,县域内仅巴松措景区为5A级旅游景区,其他高等级旅游资源开发较少,县域缺少整合,旅游格局呈现“东重、西轻”的状态。
三、国土空间开发利用难度大
工布江达县为典型的高山峡谷地形地貌,村庄基本分布在各个峡谷内,平均海拔都在3000米以上,产业发展一定程度上被用地、对外运输等方面限制。此外,工布江达县生态保护红线分布面积较大,包括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县域国土面积比例为76.2%,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布江达县产业发展。
第三节 发展机遇
一、《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出台
2021年1月,在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全票通过,这是首部关于西藏生态文明建设的综合性法规,对建设美丽西藏、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共十章68条,以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为目标,以科学规划为统领,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载体,以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为支撑进行结构和内容安排,规范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责任与义务。《条例》的出台,不仅为工布江达县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同时也为工布江达县生态文明建设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二、藏猪产业发展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目前,工布江达县已通过重点工程带动和藏猪养殖技术的推广应用,在核心区、优势区建设原种场、扩繁场、规模养殖场、屠宰场和肉产品加工厂,结合藏猪产业园“一核一带五组团”规划结构,打造自治区级藏猪产业园区。明确核心区的养殖规模和经营模式,促进藏猪养殖向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转型。工布江达县藏猪产业园的建设,为工布江达县藏猪产业发展以及其他产业发展带来了良好的机遇。
三、县域旅游业发展潜力不断挖掘
随着林芝市旅游大发展,工布江达县旅游业迎来重大发展机遇。一方面林芝机场、林拉高等级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将工布江达纳入了林芝国际旅游圈,为工布江达县旅游业发展提供了便利;另一方面工布江达县实施了巴松措提质升级,成功将巴松措创建成为国家5A级景区,为工布江达县旅游业发展提供了新机遇。
四、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断提升
近年来,工布江达县群众生态环保意识显著提高,全社会逐渐形成合力,生态环境保护群众基础日益牢固,公众开始主动充当社会监督角色。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增强,政府环保投入力度加大,进入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时期,为生态文明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提升发展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守护好高原的生灵草木、万水千山,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为目标,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国家及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为导向,着力于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等重点任务,加快美丽工布江达建设,实现永续发展。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的原则
既从实现全面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目标倒推,厘清时间节点与必须完成的任务,又从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顺推,明确破解难题的途径和方法。将“倒推”与“顺推”相结合,制定既具战略指导意义,又具较强操作性的规划措施。
二、坚持生态优先推进绿色发展的原则
在国土空间优化、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均要体现生态优先的理念,用地规划、人口布局优化、产业发展规划均不能与生态保护相冲突,同时要注重区域发展的生态效益,以绿色发展的理念统领全局。
三、突出重点和全面推进相结合的原则
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以及《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作为规划考核指标,重点针对工布江达县薄弱指标提出相应规划措施,对于已达标的指标制定相应提升措施,全面提升工布江达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四、标准化与特色化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标准化与特色化相结合,编制既满足国家及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指标要求,又符合工布江达县自然资源及社会经济现状,突出体现工布江达县独特生态资源禀赋的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五、政府主导与全民参与相结合的原则
以政府部门为主导,统筹辖区内相关资源,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积极性及创造性,充分发挥公众在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中的主体作用,鼓励与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创建生态文明的各项活动,开创政府主导和全民参与紧密结合的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
第三节 规划范围
规划覆盖工布江达县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约1.29万平方公里,辖9个乡(镇)、1个居委会,81个行政村。
第四节 规划时间
规划基准年为2019年,实施期限为2021-2025年。
第五节 规划目标
以优化国土空间为基础,通过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文化以及生态制度等五大体系的构建,使生态文明的观念在工布江达县牢固树立,成为影响政府决策、企业生产和社会生活的主导观念;符合工布江达县资源环境承载力要求的产业支撑基本形成,节约资源能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机制基本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指标基本达标,生态环境主要指标保持全国领先。最终将工布江达县建成国土空间布局合理、产业模式绿色高效、生态环境优美宜居、生活方式低碳节约、生态制度完善健全、生态文化鲜明繁荣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第六节 规划指标
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要求,县一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指标共34项,而根据《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要求,县一级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共涉及41项指标,包含国家级创建的34项指标。因此,为保证工布江达县达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满足各级创建要求,本规划选用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指标作为指标体系。通过自查,工布江达县指标完成情况详见下表。
表 1 工布江达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指标体系
|
领域 |
任务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指标值 |
2019年现状值 |
2025年目标值 |
指标属性 |
|
生 态 制 度 |
(一)目标责 任体系与制度建设 |
1 |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
- |
制定实施 |
制定实施 |
制定实施 |
约束性 |
|
2 |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 |
≧20 |
21.5% |
≧20 |
约束性 |
||
|
3 |
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
- |
编制 |
开展 |
编制 |
参考性 |
||
|
4 |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
- |
开展 |
开展 |
开展 |
参考性 |
||
|
5 |
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 |
- |
建立并实施 |
开展 |
实施 |
参考性 |
||
|
6 |
河湖长制 |
- |
全面实施 |
全面实施 |
全面实施 |
约束性 |
||
|
7 |
排污许可证核发 |
- |
开展 |
开展 |
开展 |
参考性 |
||
|
8 |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 |
%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 |
||
|
9 |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 |
- |
建立并实施 |
建立并实施 |
建立并实施 |
约束性 |
||
|
10 |
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情况 |
- |
有效开展 |
有效开展 |
有效开展 |
约束性 |
||
|
11 |
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 |
开展 |
开展 |
开展 |
参考性 |
||
|
生 态 环 境 |
(二) 环境质量改善 |
12 |
环境空气质量 优良天数比例 PM2.5浓度下降幅度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在全区保持前列 |
约束性 |
|
13 |
水环境质量 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提高幅度 劣V类水体比例下降幅度 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在全区保持前列 |
约束性 |
||
|
14 |
水土流失治理面积 |
- |
新增 |
新增 |
新增 |
参考性 |
||
|
(三)生态系统保护 |
15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藏东南高山峡谷地区 |
- |
≧50 |
不小于50 |
≧60 |
约束性 |
|
|
16 |
林草覆盖率 藏东南高山峡谷地区 |
% |
≧82 |
82 |
82 |
参考性 |
||
|
17 |
生物多样性保护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外来入侵物种 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 |
% - % |
≧95 不明显 不降低 |
100 不明显 不降低 |
100 不明显 不降低 |
参考性 |
||
|
18 |
草畜平衡 |
- |
达到 |
达到 |
达到 |
约束性 |
||
|
(四)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
19 |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和转移率 |
%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 |
|
|
20 |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
- |
建立 |
建立 |
建立 |
参考性 |
||
|
21 |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
- |
建立 |
建立 |
建立 |
约束性 |
||
|
22 |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 |
% |
100 |
100 |
100 |
参考性 |
||
|
生 态 空 间 |
(五)空间格局优化 |
23 |
自然生态空间 生态保护红线 自然保护地 |
-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约束性 |
|
24 |
自然岸线保有率 |
%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约束性 |
||
|
25 |
河湖岸线保护率 |
%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参考性 |
||
|
生态 经济 |
(六)资源节约与利用 |
26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
吨标准煤/万元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
27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
立方米/万元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
|
28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
% |
≧4.5 |
7.8 |
7 |
参考性 |
||
|
(七)产业循环发展 |
29 |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秸秆综合利用率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农膜回收利用率 |
% |
≧95 ≧75 ≧80 |
98 80 98 |
100 90 100 |
参考性 |
|
|
30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
% |
≧90 |
100 |
100 |
参考性 |
||
|
生 态 生 活 |
(八)人居环境改善 |
31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
%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 |
|
32 |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 |
||
|
33 |
城镇污水处理率 |
% |
≧70 |
85 |
85 |
约束性 |
||
|
34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75 |
100 |
100 |
约束性 |
||
|
35 |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约束性 |
||
|
(九)生活方式绿色化 |
36 |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 |
≧30 |
50 |
80 |
参考性 |
|
|
37 |
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 城镇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 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储运 |
- |
实施 |
实施 |
城镇垃圾分类普及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储运基本全覆盖 |
参考性 |
||
|
38 |
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
% |
≧80 |
100 |
100 |
约束性 |
||
|
生 态 文 化 |
(十)观念意识普及 |
39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 |
% |
≧90 |
91 |
95 |
参考性 |
|
40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 |
≧90 |
99 |
98 |
参考性 |
||
|
41 |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 |
100 |
100 |
100 |
参考性 |
第三章 重点任务
第一节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一、明确主体功能分区
根据《西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工布江达县辖区内主要包括三类功能区,分别为尼洋河中下游农产品主产区、自治区禁止开发区(西藏朱拉河国家湿地公园、工布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禁止开发区(西藏巴松措国家森林公园)。
(一)打造农产品主产区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对全部耕地按限制开发的要求进行管理,对全部基本农田按禁止开发的要求进行管理。不断提高经济作物和畜牧产品综合生产能力,逐渐提高主要农产品的自我供给能力;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
加大对畜牧业生产的扶持力度,将工布江达县打造成为基础条件好、生产水平高、调出量大的畜牧业核心区;转变养殖业增长方式,着力推进养殖业向规模化、标准化方向发展,确保畜牧业的稳定发展。
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拓宽非农就业空间,不断拓展农村内外部就业和增收领域;加大惠农政策力度,重点向优势农产品生产区倾斜,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加强农林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人工防洪和防雹减灾保障能力;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牧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控制农业资源开发强度,优化开发方式,大力发展循环农业。
保护和合理利用水生生物资源,大力提升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管理水平,加强鱼类增殖放流力度,增加放流品种,提高放流标准,扩大放流数量。改善水域生态环境,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
(二)严格保护国家级禁止开发区
工布江达县国家级禁止开发区为西藏巴松措国家森林公园。国家禁止开发区域要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规划实施强制性保护,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和文化自然遗产原真性、完整性的干扰,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实现污染物“零排放”,提高环境质量。除必要的保护设施和附属设施外,禁止从事与资源保护无关的生产建设活动;在森林公园内以及可能对森林公园造成影响的周边地区,禁止进行采石、取土、开矿以及非抚育和更新性采伐等活动;建设旅游设施及其他基础设施等必须符合森林公园规划,逐步拆除违反规划建设的设施;根据资源状况和环境容量对旅游规模进行有效控制,不得对森林及其他野生动植物资源等造成损害;不得随意占用、征用和转让林地。
(三)严格保护自治区级禁止开发区
工布江达县自治区级禁止开发区为西藏朱拉河国家湿地公园和工布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工布江达县辖区部分)。工布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应按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分类管理;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毁林、狩猎、捕捞、采药、开垦、开矿、采石、挖沙以及其他可能造成自然保护区景观和自然资源破坏的活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只允许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实验区可以进入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核心区和缓冲区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实验区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景观的生产设施;未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然保护区内不得迁入新的单位和居民。西藏朱拉河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除必要的保护和附属设施外,禁止其他任何生产建设活动;禁止开垦占用、随意改变湿地用途以及损害保护对象等破坏湿地的行为;不得随意占用、征用和转让湿地。
二、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一)科学划定“三区三线”
根据工布江达县“三区”初步划定结果,工布江达县生态空间面积为1268595.59公顷,占全县总面积97.87%;农业空间23816.63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1.84%;城镇空间3707.2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0.29%。全县空间绝大部分为生态空间。
工布江达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达9876.92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的76.20%,主要包括:西藏巴松措国家级森林自然公园,面积2739.83平方千米,西藏工布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面积4574.05平方千米,西藏林芝白唇鹿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面积2563.04平方千米。
工布江达县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3740.12公顷,其中水浇地3435.63公顷,占比91.86%;旱地304.48公顷,占比8.14%。坡度0-2度的耕地1356.52公顷,占比36.27%;2-6度的耕地1798.53公顷,占比48.09%;6-15度的耕地578.6公顷,占比15.47%;15-25度的耕地6.46公顷,占比0.17%;没有25度以上的耕地。
工布江达县城镇开发边界规模为13.22平方千米,其中中心城区4.01平方千米,占比30.33%;巴河镇4.21平方千米,占比31.85%;错高乡2.4平方千米,占比18.15%;朱拉乡0.75平方千米,占比5.67%;金达镇0.39平方千米,占比2.95%;江达乡0.22平方千米,占比1.66%;仲萨乡0.48平方千米,占比3.63%;娘蒲乡0.45平方千米,占比3.40%;加兴乡0.31平方千米,占比2.34%。
(二)严格落实空间管控
生态空间管控。生态空间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内和生态保护红线外两种类型。凡涉及生态空间的城乡建设、工农业生产、资源开发利用和整治修复活动,都必须坚持生态优先、区域统筹、分级分类、协同共治的原则,并与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和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要求相衔接。生态保护红线内的生态空间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管理;生态保护红线外的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进行管理。
农业空间管控。根据《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农业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农业空间管控要求。严格控制各类开发利用活动对农业空间的占用和扰动,确保农业空间内的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农业空间的,尽量避免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基本农田以及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应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执行。
城镇空间管控。城镇空间可分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城镇空间和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空间。城镇开发边界内城镇空间应合理控制区域国土开发强度,优化城镇形态和空间布局,推进城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空间应作为各类区域设施用地、特殊用地、村庄居民点或其他建设用地的主要空间,根据需要安排适量一般农地或其他农用地。
三、注重生态空间修复
(一)加强水土流失重点区的生态恢复重建
加强自然山体水土流失治理,积极推进采石场、取土场、无业主裸露山体与边坡的整治。对已保留的采石取土场,开展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完成已关闭采石场的复绿工程,基本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二)加快推进生态安全格局修复
加快推进生态安全格局重点节点生态恢复,合理预留生态廊道宽度,确保区域生态安全。加强区域生态廊道上的重要节点实施生态修复,严格控制关键节点的城市开发建设强度,维护重要生态斑块之间的联系,保障区域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完整性。
加强对城区水系的保护与管理,保留现有水系的自然流向与岸线、充分结合生态湿地功能建设湿地公园,兼顾生产性用地与生态用地的平衡。以修复与保护为根本,充分结合现有水系自然资源特征,保持和修复绿道及周边地区的原生态,加快推进滨水廊道建设。
第二节 发展生态经济
一、合理布局产业体系
(一)合理布局第一产业
以藏猪产业为工布江达县主导产业,牦牛养殖业为工布江达县主培产业,加快建设“藏猪养殖主导优势产业县”,实施“西部牧业、中部城郊农牧业、东部特色种养业”三大区域布局。结合“3+7”农产品结构体系以及城市总规产业布局,形成10大农产品培育集聚区。
(二)合理布局第二产业
根据“三区一园一镇”的集群化藏猪产业布局方案,在核心区、优势区建设屠宰场和肉产品加工厂,结合藏猪产业园“一核一带五组团”规划结构,打造自治区级藏猪产业园区。到2025年,通过提升藏猪产业化发展技术水平,完善和延长产业链条,拓展藏猪产品高端市场,树立安全、营养、食用、加工、文化五大品质的藏猪品牌。
(三)合理布局第三产业
根据旅游资源分布,确定“一带四区,全域旅游”的旅游发展布局。
一带:工布漫游带。依托林拉高等级公路以及318国道,从东至西依次体验秀巴千年古堡、阿沛管家庄园、阿沛庄园、太昭古城、下巴塘古堡群、松多温泉、邦杰塘草原等主要景区景点,作为工布江达县旅游经济发展带。开展自驾游路线、骑行游路线,向游客展示林芝至工布县沿线多元化的自然与人文景观,为游客提供漫游体验。
四区:指以巴松措景区为核心,结合朱拉、巴河形成的森林湖泊生态旅游景区综合体,以太昭古城为核心,结合娘蒲形成的高山峡谷宗教文化旅游景区综合体,以麦巴为核心形成的仲萨麦巴峡谷田园旅游景区综合体;以松多为核心,结合加兴形成的草原生态旅游景区综合体。
二、优化产业结构
(一)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大力发展畜牧业,重点扶持设施种植业,加快发展饲草业。大力推动以藏猪、牦牛为特色的畜牧业发展,逐步推动传统畜牧业向现代化转变。结合市场需求,深入挖掘、保护、培育和开发工布江达县名特优新农产品资源,推进农产品品种改良、品质改进和品牌创建,大力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努力培育一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二)全面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整体水平
大力扶持发展农产品初加工业,以粮食、果蔬、油菜等的干燥、储藏、保鲜等初加工设施建设为重点,扩大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实施区域、品种范围及资金规模。加强初加工各环节设施的优化配套,积极推动初加工设施综合利用,建设各类加工中心等。
全面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整体水平,以牦牛、藏猪、林下产品、藏药材等主要及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为重点,建立副产物综合利用技术体系,研制一批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生产,加强农业标准体系建设,严格生产全过程管理,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高标准化生产和监管水平。
(三)引导第三产业有序发展
重点打造巴松措森林湖泊生态旅游景区综合体、太昭娘蒲高山峡谷宗教文化旅游景区综合体、麦巴峡谷田园旅游景区综合体、松多加兴草原生态旅游景区综合体四大旅游片区。完善餐饮住宿、特色购物、休闲娱乐、自驾营地等旅游服务设施,实现旅游市场的巩固提升和区域特色旅游市场的开拓,带动县域其他产业整体发展。
积极建设物流中心和专业批发市场,形成以特色食品为主的食品物流体系,以中药材、食用菌、畜产品等农副产品及加工产品为主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以城镇及乡村生活物资为主的零售物流体系等。建设全年性特产交易的专业市场,打造服务藏东南地区的特色农产品产地、面向全国的藏东南特色产品专业市场。
适应居民的多样化需求,积极发展餐饮、娱乐、休闲、购物等服务业,形成以旅游购物为特色,以便民店为基础的多元化、多层次的商业网络。
三、发展绿色产业
(一)发展绿色生态农业
围绕治理农产品污染,确保消费者健康和安全,建立产地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强化农业生态资源环境保护,深入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强化对农药、兽药残留限量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实施。提高农产品市场准入条件,推动优势农产品、优质专用农产品等相关标准的实施。大力推行生态循环的种养模式,大规模实施农业节水工程。
(二)壮大乡村旅游产业
充分发挥工布江达县的“山、湖、村、文、城”等五大资源属性,以产业融合的方式,打造文化内涵丰富、类型多样的旅游产品,增强乡村休闲旅游的产业带动效应。挖掘商品内涵,借助高原牦牛、藏猪的物种独特性,创设“高原动物知识天堂”的文化氛围,创新旅游形式。加大融资力度,支持工布江达县乡村休闲旅游的发展。积极招商引资,做好旅游项目规划,吸引外部投资。
四、节约资源能源
(一)推动水资源高效集约利用
按照最严格水资源利用红线要求,严格控制水资源利用总量,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大力实施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行动。根据“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推进牧区水利工程建设,推进小型农田灌溉工程建设。加强用水设备维护管理,杜绝跑、冒、漏、滴和长流水现象。建立健全节约用水规章制度,积极推广使用节水器具。
(二)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大力推广农牧结合、休养轮作等新型农作制度。坚持种养结合,完善农牧对接机制,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高效利用。大力推进秸秆和农产品加工副产物资源化利用,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
第三节 保护生态环境
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健全节能环保法规政策,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推进能源结构优化,推动产业结构合理化和产业结构高级化发展,实现产业结构与资源供给结构、技术结构、需求结构相适应。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重点区域流域排放,推进工业污染物减排,加强移动源污染物减排,强化生活源污染综合整治,重视农业污染排放治理。
(二)严格环境准入
强化企业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明确县区内重点企业污染排放基数和核定减排任务,督促重点行业企业完成减排指标。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环保“三同时”制度、环境监察制度、环境监测制度等环境管理制度的作用,强化环境监督管理,促进污染物减排。完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办法,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
(三)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
进一步深入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2.5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实施节能减排工程,促进循环低碳发展。全面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计划,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严格监督检查。加强节能减排支撑能力建设,健全节能减排政策体系。
在全县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完善生活垃圾收储运体系。稳步推进全县餐厨垃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实现城镇生活垃圾100%无害化处理。
积极发展健康养殖,加强禽畜养殖污染防治,积极推广节水、节肥等实用技术,促进农业清洁生产。
二、环境污染防治
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推进地下水日常监管,逐步建立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完成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和地面沉降控制区范围划定工作。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开展地下水污染场地修复试点,确保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加强扬尘全过程控制。调查对城区影响显著的交通扬尘、施工扬尘、料堆扬尘和自然扬尘的分布状况,加强对扬尘污染的管控。对在城区建筑施工、房屋拆迁、公路建设和维修,道路清扫保洁、固体废物运输(堆放)等活动产生的细小尘粒造成的扬尘污染制定相关的防治措施。加大县城内洒水等防风抑尘作业力度,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控制道路扬尘。
禁止露天焚烧。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垃圾、园林废物、农作物秸秆,严查露天焚烧违法行为。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监管,依法查处乱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建立并完善大气污染应急预案。建立并完善工布江达县大气污染应急预案,联动气象部门、应急管理局和相关防灾责任部门,根据气象预测与短期预报做出相应措施,预防大气污染事件。滚动更新启动应急时辖区内需要停产、停工的工业企业及建筑工地名单。
加强交通污染防治。加强机动车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全面落实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与维护制度,建立完善机动车环保检测监管信息系统。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路检、场检。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率须保持在95%以上,未取得环保合格标志的车辆以及排气超标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持续推进全县超期未年检车辆清查专项行动,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依法予以强制报废。
(三)加强土壤环境污染防治
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以耕地、林地、草地等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区域、重点企业、采矿区、固废填埋处置场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农产品种植基地、交通干线两侧等为重点区域,开展土壤环境监测。
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监管。拟开发为农用地的,需经过县农业部门开展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不符合相关标准,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依法严查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控制工业噪声污染。新建工业企业应尽量远离医院、学校、居住区等敏感点。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音或消音处理,减少工业噪声外泄。推动企业采取有效减噪措施,对工业企业噪声源厂界噪声不达标的要限期治理。
控制交通噪声污染。控制机动车噪声,实行不同噪声水平机动车分区限时管理,限制不能满足城区行驶噪声要求的车辆在辖区内的使用和销售。逐步淘汰和更新城区高噪声公交车辆。
三、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系统布局生态修复工程,重点围绕水土流失、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损毁土地等生态退化问题,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原则,根据生态修复的不同对象、不同受损程度和不同恢复阶段,对生态系统结构进行重建和修复促进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逐步恢复和提升,消除生态安全隐患。
不断壮大林业管护队伍,提高管护员专业技能和待遇,探索激励机制,为保护森林资源提供人力保障和人才支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以电视、广播、报纸、宣传册、标语、广告栏、专题片、民族语言、民族文字等形式加大对《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全民森林防火、防盗、防病虫的意识。坚持并做好采伐限额管理制度,严格森林采伐计划、采伐量、采伐方式。加强采伐指标管理和审批,控制商品、民用两大采伐在限额之内,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
合理规划水资源的利用情况,严禁向河流内排放垃圾、废弃物及未经处理的污水,保障流域水质安全,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不降低。城镇的开发建设、城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应避免侵占河岸。严禁河道内滥采、乱挖砂石等行为,河道采砂应经相关管理部门许可,采砂后应进行及时修复。结合滨水防护带建设及城市建设的需要,沿河布置休闲、商业、餐饮、娱乐等功能,打造生态滨水岸线,将生态护岸与防护堤及滨水景观绿化相结合。自然岸线保有率及河湖岸线保护率达到林芝市管控要求。
积极开展围栏封育,人工种草,草原病虫害治理等工作。坚持以县、乡、村、户为单位划定禁牧区、限牧区、轮牧区,科学调整畜牧养殖产业结构,以村集体为单位强化休牧、禁牧、轮牧和培育等措施,使恶化的草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抑制,提高草原的抗灾能力。持续推进草原补偿奖励政策,严格按照监测达标、检查验收、核实造册、村级公示、兑现发放的程序兑付资金。组织实施草原生态重大工程,持续推进退牧还草、退耕还草、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程。加强退牧还草围栏、防火隔离带等草原工程设施保护,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强化村级草管员职责,倡导草原保护纳入村规民约。
因地制宜开展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水土流失治理面积逐年增加。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审批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对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不依方案做好水土保持措施、不按要求治理其所造成的水土流失、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合格便投产使用、不缴纳水土保持偿费等违法行为记录的项目责任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查处,必要时通过媒体曝光。加强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积极利用电视、报刊、手机信息等媒体平台,加强对公众水土保持法律知识的宣传。
开展全县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掌握野生动植物的动态状况,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识别等保护知识,提高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全民意识。加强对国家和省级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特别是要采取措施保护蛙类、鸟类、蛇类、有益昆虫等有害生物的天敌,动员全社会参与,维护全县生态平衡;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保持100%。
建立外来物种入侵的早期预警机制和跟踪监控体系,在有害物种入侵初期进行早期预警和及早防治,明确相关部门负责防范外来物种入侵职责,加强对外来物种的生物学特性研究和可能的危害性评估,建立外来入侵物种档案和数据库,通过网络和有关媒体定期公布外来物种入侵情况等,确保工布江达县无明显外来物种入侵。
四、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一)增加森林及生态系统碳汇
加强天然林保护力度,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深入实施退耕还林政策,建立健全林业产权登记制度和森林生态补偿机制。开展森林碳汇资源碳汇能力的统计与核算工作。
(二)控制农牧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
鼓励农牧业低碳技术的引进和研发,改良传统的牲畜饲养方式,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建立和完善牲畜的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加快畜牧业良种化进程。加强循环利用资源、科学饲养牲畜、保护牧区环境的低碳理念宣传。加强对动物粪便的资源化管理,努力控制单位畜产品的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
(三)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
大力发展藏区特色文化产业,中介服务、技术服务、社会保障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银行、保险等金融服务业,科研、教育等科教产业,提高工布江达县的绿色综合软实力。充分利用太阳能和风能资源优势,积极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有效控制高耗能高排放产业发展,加大节能力度,降低碳排放强度。
第四节 践行生态生活
一、城乡环境建设
(一)加强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加强给水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划定水源地保护区域,建立供水水源地保护制度。采用安全围栏、管理房、标志牌等设施,加强饮用水源地生态安全保护。寻找地下水水源作为备用水源,保证村庄供水及时性与安全性。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源冻结。
加强排水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雨污分流建设,完善收集管网,农户庭院污水经接户管进入支管再汇入干管,排至村庄污水处理站。对已经采用雨污合流制的村庄,可采用截流式合流制,在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前的主干管上设置截流井或采取其它截流措施。
积极推进“厕所革命”。因地制宜选择户厕改造模式,实现无害化和清洁化要求。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置一处公共厕所,千人以上的村庄可酌情增设,公厕宜在主要街道及公共场所设置,每座公共厕所的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厕所粪便污水需先进入化粪池,再排入污水管网。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应达到上级考核要求。
完善电力、电信、供暖等基本设施建设。提升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中、低压架空电力线应同杆架设,架空电力线路沿道路、河渠和绿化带架设,电线杆应排列整齐,安全美观,杜绝私拉乱接电线、电缆现象。已建成的道路应配置必要的照明设施。提升农牧区光网覆盖率,建设宽带、移动网络覆盖、物联网,实现服务网点的全覆盖。改善供暖方式,燃料逐步使用生物质燃料、沼气等清洁能源,辅以电能、太阳能。远期远离城镇且交通不便利的村庄以太阳能沼气作为主要替代形式,解决生活炊事用燃料问题,以太阳房作为辅助形式,解决供暖问题;并辅以电能作为替代形式。
(二)加强城乡绿地建设
公共绿地景观绿化。公共活动场所在满足各种功能需求前提下,应尽量利用场地条件进行绿化,完善村庄公共绿地在考虑绿化美化的同时,需兼顾公共绿地的实用性,因地制宜建设供村民休闲、游憩的公园绿地等,提升公共设施的舒适性。采取在村民集中活动场所设置公共绿地(可结合文化娱乐广场设置),利用废弃地建设小型绿地,结合道路边沟布置绿化带,加强村民院落内的绿化,多种植具有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树种、定期组织村民开展植树造林等活动,全面开展村庄绿化美化工程。
(三)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加强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状况调查,摸清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现状和治理设施情况,制定统筹推进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措施和方案。鼓励农村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试点工作。积极开展“美丽乡村·清洁先行”活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储运体系,加快村收集点的建设,实现一村一点。构建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置监管制度体系,制定并出台检查考核标准,确保每个环节、每个设施都被纳入监管工作。
深入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深入实施“以奖促治”,重点围绕生态发展区、重点流域、重要饮用水源地周边村庄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扎实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着力解决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通过“抓点、带线、促面”,集中资金投入一批、整治一批、见效一批、分批分片滚动推进,形成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片区,切实解决区域性农村环境问题。
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开展以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农村水系治理、河道清淤疏浚、生活污水处理以及人居环境整治等为重点的小流域生态环境治理。集中力量推进水系连通、河道疏浚、岸坡整治、水生态修复,着力恢复河道功能,切实改善农村水环境。
二、绿色生活建设
(一)提升城乡建筑水平
加强工布江达县传统民居建设,融入现代绿色建筑设计理念,到2025年工布江达县绿色建筑比例不低于80%。按照村庄建筑风貌分布特点,结合村庄分类,将村庄建筑风貌归纳为集镇集聚型村庄、特色文化与旅游型村庄、耕作型村庄、牧业与半农半牧型村庄四大类。
(二)加快发展绿色交通
推广绿色交通工具。鼓励使用自行车和公交车辆作为代步工具,在主要公交车站、社区、人流集散中心、人流密集区域建设自动化自行车租赁系统。加大县城公交车投放量,加大公共交通补贴力度,鼓励群众选择公共交通工具。
构建绿色出行网络。构造舒适安全的步行系统,确保安全过街、专用路权,建立舒适步行系统;依据各城市自然资源,构建与自然相协调的慢行绿道系统,加强慢行系统和公交站点的密切结合。构建慢行系统与生态水文地形资源的密切结合。
构建公路生态景观廊道。规划依托318国道、林拉高速公路结合沿线相互连接的省道生态资源打造景观视觉走廊。
(三)促进绿色消费
倡导绿色消费。引导全民树立绿色消费理念,倡导绿色消费和适度消费。鼓励公众优先购买和使用环境友好型产品,禁止买卖、食用、穿着国家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推广普及节水、节能产品和器具。倡导住房适度消费,鼓励使用环保装修材料。深入推进禁塑工作,大力提倡重拎布袋子、菜篮子。积极推动“换物超市”进社区、进校园的活动,促进物品的循环利用。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和废弃物回收利用。鼓励企业生产销售更多物美价廉的绿色消费品,为推广普及绿色消费提供现实保障。
实施政府绿色采购。实施政府绿色采购与绿色消费计划,将再生材料生产的产品、通过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通过清洁生产审计或通过ISO14000认证的企业产品列入优先采购计划,逐步提高政府采购中可循环使用的产品、再生产品以及节能、节水、无污染的绿色产品的比例。
培育节俭环保的生活方式。加强资源环境国情和生态价值观教育,引导城乡居民形成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推进“节能减排进家庭、进社区、进学校”的活动,开展“节能环保家庭”、“节能减排行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推进绿色办公。开展以节约、节能为主题的“绿色办公”活动,建设节约型机关。对公共建筑、政府投资或参与投资的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加强办公室、会议室装修的控制和管理,杜绝过度装修。完善公务车辆配备配置标准和管理制度,压缩公务用车规模,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型车辆。加强办公电器设备待机管理,减少不必要的电能消耗。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推行无纸化办公和高效利用办公用品。提倡双面用纸,注重信封、复印纸再利用,切实减少纸张消耗,减少一次性办公耗材用量。
加快形成节能低碳的生活风尚。持续推进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的考核,确保能耗总量和效率增长在合理区间。加大对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优先采用环保、节能型的电器和设备,逐步淘汰高能耗、低能效的设施、设备,积极推广使用节能高效灯具。,加强照明系统日常管理,室内使用节能灯。开展能效标识监督检查、开展用能产品能效“领导者”行动。
第五节 完善生态制度
一、完善生态环境监管制度
(一)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构建覆盖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检测网络,建立环境空气质量跟踪数据库。加密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重点围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点行业企业和废弃物集中处理场布设,到2025年,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县覆盖。在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地带安装自动检测设备,结合地面观测,对辖区内开展持续生态监测与评价。全面推进落实排污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制度,所有重点排污单位必须落实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或委托第三方监测以及信息公开的法定责任,建立企业环境管理台账制度,编制年度排污状况报告,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并依法公开。
(二)完善生态保护综合执法制度
开展生态保护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整合各相关职能部门执法力量,推动工布江达县“山水林田湖草”自然生态系统全覆盖的执法管辖。出台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联席会议机制,推动跨领域跨部门执法的联动协调,形成“发现-核查-执法-监督-评价”统一的执法业务模式。
(三)全面推行林长制
由县领导担任县级“林长”,组织领导工布江达县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制,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沙化土地治理面积等作为重要指标,因地制宜确定目标任务。组织制定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规划,强化统筹治理,推动制度建设,完善责任机制。依法全面保护森林草原资源,推动生态保护修复。
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一)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制度
加快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积极探索创新第三方治理机制,健全第三方治理市场。重点推动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大型工业企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先试点,后重点,逐步推进,加快环保服务业的发展,鼓励排污单位委托第三方开展污染治理。
(二)鼓励生态文明技术创新
加强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科研院所、骨干企业的科研优势,共同研究解决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等关键技术问题。加强生态文明技术的示范与推广,重点支持节能减排、再制造、废物资源化利用、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循环经济产业链接、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关键技术和装备的产业化示范。依托科研院所、高校、行业协会以及企业,开展生态文明法规政策研究和技术开发,为企业、园区、县城提供生态文明规划制定、问题诊断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三)健全污染企业环保信用体系
根据《西藏自治区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办法》,探索扩大信用评定范围,建立黑名单制度。组织对重点污染源评定环保信用等级,评定结果通报公安、市场监管、财政、金融等有关单位。
三、推行生态优先考核制度
严格落实《林芝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建立党委、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负总责、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二)开展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生态审计制度
开展领导干部任期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履职情况的生态审计制度,对任期内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和保护履责状况进行评价。探索并逐步形成一套比较成熟、符合实际的审计规范,明确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评价标准、审计责任界定、审计结果运用等,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
(三)建立生态保护成效评估和激励制度
建立科学的生态保护和建设业绩评价体系,由县政府组织对相关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成效进行全面评估,作为实行生态发展激励的基本依据。制定合理的激励和补偿标准,对为生态环境保护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足够的激励。
(四)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责任人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均严格追责。
四、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一)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机制
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定期开展工布江达县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建立生态产品名录,摸清“生态家底”,建立“生态账本”。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统计报表制度,规范核算数据来源、调查频率及报送要求,确保核算数据的稳定性和准确性,为生态产品价值常态化核算提供制度保障。
(二)建立统一的确权登记系统
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等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逐步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
制定全责清单,明确各类自然资源产权主体权利。处理好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关系;明确国有农场、林场和牧场土地所有者与使用者权能。全面建立覆盖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有偿出让制度,严禁无偿或低价出让。
五、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制度建设
(一)加强环境风险评估
全面辨识和评估辖区内的环境安全风险,建立各类环境要素的环境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区域环境风险源、敏感目标等数据库,绘制区域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制定环境风险管理方案。指导和推动重点企业制定风险评估标准规范,推进环境风险分类分级管理,严格高风险企业监管,实施环境风险源登记与动态管理;健全环境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定期对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和预警。
(二)增强环境风险预警
利用环境质量监测、监督性监测网络等资源,联动气象等相关部门,推进全县环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工作;建立完善水体环境监测系统;构建生产、运输、储存、处置环节的环境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利用现场监察、环境监测、公众举报等信息进行监管预警。建立跨领域预警信息交流平台,研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研判制度和预警标准,建立预警工作联动机制。推动环境应急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预案一体化管理,加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等行业应急预案管理。
(三)提升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和3S信息技术,开展指挥统一、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系统建设;贯彻并落实《工布江达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健全政府、部门、企业三位一体的事故应急机制。充分下沉应急管理工作重心,加强乡镇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健全事后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未建立环境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制度、未按规定开展风险评估、未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导致突发事件发生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强化危险废物风险管控
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经营许可、转移联单、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台帐、管理计划、识别标识等制度。对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开展规范化管理现场检查。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情况评估,科学编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和转移率100%。全面摸清工布江达县在管重点行业企业的危险废物、电子废物等存量及处理处置现状,依托西藏自治区固废管理平台,建立工布江达县危险废物台账制度,加强固体废物从产生到处置的全过程监管,推动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五)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以适宜区域范围内统一收集、集中处理为重点,推动建立集中处理为主,自行分散处理为补充的处理体系,逐步提高专业无害化处理覆盖率。配备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处理,逐步减少深埋、化尸窖、堆肥等处理方式,确保有效杀灭病原体,清洁安全,不污染环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稳定保持100%。
第六节 弘扬生态文化
一、加快生态文明意识培育
开展“乡村记忆”工程。结合工布江达县丰富的文化资源,开展工布江达县“乡村记忆”工程,通过“三志”、“三馆”、“三库”、“三传”建设,保护传统优秀文化,传承特色文化,构建属于工布江达县的美好文化记忆。
提升生态文明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络、手机短信、科普展览、学术活动、专题讲座、宣传长廊、板报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利用世界环境日、地球日、国际湿地日、生物多样性日、世界水日、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植树节等,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
完善城乡生态文化宣传网络。开办生态文明建设电视专题节目、报纸专栏、互联网站等,构建媒体宣传网络。依托资源与环境基础设施,建立生态环境宣传科普基地;开展“生态文明,有我参与”活动,在公园、餐馆、公交汽车、影院等公共场所,设置主题鲜明、切合场所管理要求的生态文明行动小贴士和指示牌、垃圾分类箱等基础设施。
推出一批生态文明宣传读本。组织编制、出版和推广具有鲜明工布特色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系列读本,作为各类宣传活动的重要媒介和生态教育、培训的参考教材。
(三)全面推行生态文化教育
建立生态文明道德规范。开展全民生态文明意识教育,普及生态文明观念,提高生态文明素质,规范生态文明道德行为,树立生态文明观、生态道德观,生态价值观,逐步形成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善待自然的生态文化氛围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产、生活方式,使生态文明观念深入人心。
二、生态文明共建共享
(一)健全公共文化设施服务体系
实施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保障行动,落实县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加快县、乡(镇)和村三级综合文化设施服务体系100%全覆盖计划,提升乡村文化服务供给品质。形成县有“馆”、乡(镇)有“站”、村(居)有“室”的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二)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加强公共文化产品生产,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建设,创作一批具有民族特色的精品。基本实现每个乡镇每年举办民俗文化节庆活动2-3场,行政村每年有文艺演出2场以上,电影放映12场以上。提升公共文化设施管理运行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群众文化需求,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目录。增加各级图书馆、书屋藏书量,到2022年人均公共藏书达到1.9册以上;继续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到2022年,全县乡(镇)、村(居)服务点覆盖率达到100%。通过“结对子、种文化”等方式,开展文化结对帮扶。
(三)完善公共文化设施与产品保障机制
创新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体制。提升农村文化建设软实力,实现农村文化阵地长效和可持续发展,实施文化工作人员下派制度,招聘文化工作人员,配合乡镇开展文化建设。
第四章 重点工程
工布江达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1-2025年)共涉及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生态制度六方面合计32项内容,总投资6.7亿元左右,具体重点工程项目将纳入县重点工程清单统筹协调推进。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组织保障
加强工布江达县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力度,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制定规划实施方案,细化目标,分解工作,明确进度,落实责任,将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项目纳入县重点工程协调推进。编制年度工作计划,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对重点任务和工程项目进行调整和更新,加大规划、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实施监督力度,列入政府督查督办,实行项目进展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编制年度工作总结,建立行之有效的问责和激励机制。
第二节 制度保障
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全面清理和修订规范性文件,建立有利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体系。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各级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重点企业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规划、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的建设任务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体系,考核结果和工作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并作为党政干部奖惩任免的主要依据。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重大决策失误,实施问题追溯和责任终身追究制。
第三节 机制保障
推动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跨区域环境问题研究、节能环保产业与技术交流合作平台建设。加快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的对外交流机制,学习借鉴国内外环境保护的先进理念、经验和模式,避免走西方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不断探索适合工布江达县的生态文明建设道路。通过先进技术与设备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不断增强技术创新能力,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科学技术保障。完善多边、双边经贸工作机制,着力消除各种贸易障碍,广泛开展在人才、资本、产业联盟、创新基地等方面的国内外合作,吸引更多的人才、资本、产业等向生态文明建设事业聚集。
第四节 资金保障
保障生态环境资金投入,年度投资计划应当根据规划、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统筹安排,对生态环保领域的资金需求予以优先保障。探索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建立有效的资金使用和监管制度,严格落实专款专用、先审后拨和项目公开招投标制度,严格执行投资问效、追踪管理。
第五节 技术保障
加强生态文明理论和方法体系、管理和技术方法标准体系的研究,鼓励工布江达县引进和培养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学科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营造绿色科技创新环境,构建节能环保产业创新研究平台,加强绿色科技研究开发,推进环境治理关键技术突破,完善产学研结合体系,推广应用绿色科技成果。
第六节 人才保障
完善生态文明建设选人用人机制,不断深化党政领导干部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领导干部优化配置机制,干部发现择优机制及干部监督机制。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人才培养,制定生态文明人才能力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推行教育培训档案制度和登记制度。加强生态文明人才引进,建立区域人才需求信息系统,创新区域人才开发与管理机制,提高人才引进的服务水平,优化生态文明人才发展环境。
第七节 舆论保障
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拓宽思想,创新载体,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舆论宣传,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良性互动和可持续发展;进行多种形式的生态环境教育和科普宣传教育,使生态文明建设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