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城市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海政发〔2022〕7号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海城市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2021-2030)》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城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8日
海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城市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海政发〔2022〕7号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海城市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2021-2030)》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城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