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依安县砂石土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19-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复同意,为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规划》是全县砂石土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与治理恢复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砂石土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依据,县自然资源局是《规划》实施的责任部门。各乡镇、县直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规划》的认识,积极配合自然资源部门抓好贯彻实施。
二、县自然资源局要做好砂石土矿产资源开采区、备选区的矿权设置工作,坚持科学统筹规划开发利用,优化砂石土矿业布局,服务于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本《规划》划定了生态保护区(黑龙江乌裕尔河-双阳河省级自然保护区)、耕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和城乡建设用地区(城市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三部分为禁止开采区。除此之外,高铁、高速公路、国道、旅游公路、河流、湖泊及两侧可视范围内等其他重要区域,也必须视为砂石土禁止开采区,在设置采矿权时,要遵循避让禁止开采区原则。
四、县自然资源局要突出《规划》管控作用,严格执行开采准入制度,从严审查、审批和监督砂石土资源开发利用,注重对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对不符合《规划》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坚持生态文明发展理念,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五、要严格执行《规划》制定的标准,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实现。各乡镇、生态环境局、林草局、公安局、水务局、应急局、交通局、文体广旅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积极配合自然资源局,开展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开采或破坏砂石土资源的,要坚决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依安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