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县)甘南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四五”规划

[可行性研究报告 - 规划计划] 发表于:2023-02-14 19: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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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四五”规划

(2020年—2025年)甘南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四五”规划

齐齐哈尔市甘南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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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一、“十三五”工作回顾
“十三五”期间,全县建立健全了生态环境工作部门联动机制,坚持环保优先、环保第一审批权的原则,真正形成工作合力,大力推动生态环保工作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水环境质量和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较为明显。
大气环境明显改善。撤并供热取暖锅炉房63个,推进县城及乡镇集中供热面积320万平方米。采取煤改气、煤改电、改生物质等方式,县城内19家洗浴锅炉全部完成清洁能源改造。按照“三个延伸”要求,分两年推进建城区以外燃煤锅炉改造工作,基本完成任务。建设了4处空气自动监测站,实现了城区空气质量全面监测。完成了44个加油站的油气回收装置和双层罐改造任务。“三全”秸秆露天禁烧机制全面建立。散煤治理工作持续开展。开展了柴油货车抽测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工作。PM2.5、PM10、SO2等各项指标逐年向好。
水环境质量得到提升。建设完成3处水质自动监测站。对境内53条河流全面开展监测,未出现劣五类水体。河长制体制机制全面建立。44家规模以上养殖场全部建设完善了污染防治设施,规模以下养殖户集中出屯饲养已经按计划实施。建成4处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禁养区划定工作全面完成。工业企业污水经预处理后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二次处理达标排放。县城污水处理厂完成了B升A改造,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即将建设完成。水源地建设和保护工作全面完成,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
土壤环境全面保护。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方案和土壤保护方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完善城市垃圾收集、转运、处置系统建设,完成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配套建成垃圾渗滤液污水处理站,已正常运转。建设了13处生活垃圾闪蒸矿化点,逐步建立了农村垃圾“户收集、村转运、乡镇处理”的三级生活垃圾收集与运转处理体系,提高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率,提高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率。开展并规范了废机油、医疗垃圾、固废等危险废物检查治理工作。完成了原长胜垃圾场修复治理并销号,长山建华垃圾场修复治理工作已经开展。
能力建设不断完善。组建了县生态环境委员会,进一步明确了各乡镇党委、政府和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实施了生态环境监察监测垂直管理改革,体制机制更加顺畅。增加了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编制,在乡镇综合执法办中明确了环保职责。建成了生态环境监管二级平台,重点污染源实现了科技手段监控。顺利完成了国家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为今后生态管理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177个,发放排污许可证65个。迎接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回头看”督察,反馈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二、存在的问题
“十三五”期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与此同时,甘南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环境质量现状与群众强烈期盼之间的矛盾、优质生态产品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仍较为突出,生态环境保护还面临着许多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一)绿色发展理念有待进一步强化。绿色发展理念还没有牢固确立,全社会环保意识有待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对环保工作的认识有待迅速提高,创新发展转型发展必须进一步加快。
(二)环境质量尚未实现根本扭转。“十三五”期间,全县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虽未出现劣五类水体,但个别河流水质出现超标现象,可吸入颗粒物和细微颗粒物未能达到国家
二级标准,雾霾天气偶有发生,乡村生活污水尚未根治。生态
环境质量与群众期盼仍有较大差距,成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
会的突出短板之一。
(三)环境风险隐患依然存在。当前生态环境管控水平不高,由安全生产、医疗废物、交通运输、企业违法排污等引发的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四)环境监管能力不足。环境监管能力与“标准化、信息化、现代化”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环境监测覆盖面需要进一步拓宽,环境监察网格化建设需要加快推进,环境应急体制与队伍建设有待增强。环境宣传手段需要不断创新,特别是加大新媒体等的应用。环境科研支撑作用需要进一步提升,环境管理信息化能力建设还有较大差距。基层环保能力仍然十分薄弱,基础差、装备缺、水平低的现状尚未得到改善,已无法满足当前环保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三、“十四五”全县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四五”及未来一段时期,甘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既处于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又处于负重前行的关键转折期,面临新机遇和新挑战。
(一)面临的机遇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成为根本发展要求。“十四五”期间,
甘南县将进一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由高速粗放型的传统发展
模式逐步转向质量集约型的新型发展模式。随着产业结构优化
不断优化,工业增长对GDP的贡献率将不断下降,以第三产业为主的经济结构逐步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势头更加强劲,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比重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大幅增长,为从源头改善生态环境治理注入强大动力。
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更加突显。党的十九大把生态文
明建设摆上更加重要位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省委、省政府出台了《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始终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坚持科学发展的重要标志、实现“两个率先”的重要标杆。齐齐哈尔市坚持环保优先方针,实施“生态立市”发展战略,也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等系列文件,大力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采取一系列推动生态文明发展的重大举措。中央、省、市对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必将大力推动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生态文明体制“1 +6”改革方案,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八个方面的制度,形成生态文明建设和体制改革“组合拳”。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出台为标志,环境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为保护和改善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生态文明
建设制度体系逐步完善,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公众环保意识增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生活条件改善和认知水平的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日益增强,对优美的生态环境和绿色健康的人居环境需求越来越强烈,环境保护成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支持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公众对环保的普遍关心和热情参与将助推环保事业健康发展,全社会环境保护合力逐步形成。
(二)面临的挑战
节能减排的压力加大。“十四五”时期,各地正处于抢抓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关键时期,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将明显加快,但由于我县粗放型的增长方式没有根本转变,经济发展中的结构性矛盾仍较为突出,全县以煤炭消费为主的能源结构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在短时间内难以改变,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步伐不快,现代服务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偏弱,导致资源能源消耗较多,环境破坏较为严重。随着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强度基数不断降低,维持继续下降趋势的难度加大,在经济总量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完成节能减排的任务繁重。
环境质量改善任务艰巨。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快速推
进,人民生活水平和消费层次不断提升,环境问题呈现压缩型、
复合型、结构型特点,环境质量与群众期盼尚有一定差距。工
业源和生活源污染物排放量仍处在高位,农业面源污染尚未得
到有效控制,污染负荷重,水环境容量相对不足,水环境质量
改善面临严峻形势。全县以细颗粒物、臭氧为特征的复合型大
气污染较为突出,城镇机动车尾气对大气环境污染的贡献不断
上升,多种大气污染问题集中出现,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较重。
环境安全保障压力较大。虽然全县生态资源丰富,但生态环境较脆弱,环境风险日益突出,污染防治任务繁重。近年来,由于上游客水污染以及境内生活、农业等污染,突发性水质异
常呈多发、频发态势,水源安全隐患防不胜防。产业发展速度快,企业数量增多,环境污染增加,已成为影响全县社会形象的重要因素,特别是一些项目未批先建、未批先产等环境违法行为依然存在,环境监管风险较大。全县危险废物产生量不断增大,而处置能力严重不足,环境安全隐患日渐突出。
综合判断,“十四五”时期,是甘南县破解资源环境约束,
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的攻坚时期,既面临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也面对诸多挑战,必须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突出短板,坚持绿
色发展,提升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以环境安全保障公共
安全,以环境和谐促进社会和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四、“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十四五”时期是我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时期,大力实施甘南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关系全县“十四五”期间乃至更长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大计,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战略意义。
本规划在认真总结“十三五”发展经验、准确把握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依据生态环境部《“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纲要》,进一步明确全县“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推进措施,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突出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体现战略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是未来五年我县生态环境保护的行动指南。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把握我省深入实施“五大规划”发展战略,把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发展模式,打好大气、水体、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严格防控环境风险,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筑牢坚实的环境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显著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明显控制,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系统稳定性持续增强,绿色生态产业加快发展,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公众生态意识、低碳意识不断增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美丽宜居甘南。
五、“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工作任务
“十四五”期间,大力实施水、气、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加强污染物综合防治和环境治理,整体推进三大重点领域环境质量改善,切实解决影响高质量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
(一)以“气十条”为依托,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1、强化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推进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提标改造,对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等地的重点工业企业,必须加强治污设施建设和除尘系统升级改造,落实排污许可制度。除尘方式一律要采取布袋除尘器,并加大生产工艺过程的检查排查力度,减少废气粉尘无组织排放。积极推进工业园区集中供热改造,到202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工业园区企业集中供热工作。
2、推进燃煤锅炉整治。推进城镇供热锅炉并网工作,加快完善热网和热源基础设施建设及供热老旧管网改造,提高集中供热管网输送能力,扩大集中供热面积,争取到2025年年底,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5%以上。对城区及各乡镇内10吨/小时以下燃煤取暖锅炉全部撤并淘汰,鼓励供热管网覆盖不到的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改用电、洁净煤或生物质等新能源,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严禁新建10吨/小时以下燃煤取暖锅炉。对在用10吨/小时以上的供热锅炉实施除尘升级改造,监督建设脱硫、脱硝设施,实现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颗粒物80mg/m3,二氧化硫400 mg/ m3,氮氧化物400 mg/ m3)。全面加强锅炉使用单位的运行管理,确保供热锅炉及附属环保设施稳定运行。推进商业经营燃煤小锅炉淘汰改造,制定执法计划,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等工作。对在用锅炉和浴炉进行监测,对超标排放、私停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烟囱冒黑烟等现象加大打击处罚力度。
3、加强城市面源污染治理。进一步规范对餐饮服务业和街头路边烧烤摊点的管理,严格管控油烟污染和露天烧烤,划定露天烧烤区域;严肃查处露天焚烧垃圾、树叶等污染行为,减少“街头市面污染”;严格控制和改善地面道路扬尘,提高文明大街、繁荣路、明海街、建华路两侧绿化率,加强主次干道路清扫,扩大机械化清扫范围,降低道路扬尘,增加道路冲洗保洁频次,达到道路路面见本色、干净整洁;运输渣土、沙石等车辆必须采取密闭措施。严禁主要路段街口道边祭祀烧纸活动,划定禁烧区域、明确处罚措施,杜绝城区内随便烧纸祭祀造成环境污染。各乡镇要建立垃圾暂存点和转运站,定期将垃圾转运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严把餐饮企业准入条件,城区内的居民住宅或者以居民居住为主的商住楼内不准新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推进辖区内所有44家加油站完成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和双层罐改造环保部门验收工作。治理建筑工地和堆场扬尘,监督所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全封闭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对堆放、装卸、运输、搅拌等易产生扬尘的污染源,采取遮盖、洒水、封闭等控制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扬尘污染。全面加强煤炭市场管理,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燃煤质量管理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厅字〔2015〕44号)文件要求,提升优质低硫煤使用比例,严格控制含硫量超过0.5%、灰份超过27%的煤炭流入、储存、经营和使用;加快推广使用洁净煤和型煤,鼓励发展清洁能源或能源高效利用项目,扭转煤炭消费总量逐年增加的趋势。对县城内所有煤炭、垃圾、土沙料堆等要尽可能集中规划建设统一存放场所,封闭管理;暂时不具备统一存放条件的要建立密闭库房与传送装置,露天堆放的必须加以覆盖或建设喷淋装置,采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规范管理。
4、积极推进黄标车限行。交通部门要推进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运输车集中治理和更新淘汰老旧柴油车辆,杜绝车辆“冒黑烟”现象,逐步发展公交新能源车辆。公安交警部门要切实加强车辆注册登记管理,强化源头管理和路面查控,查扣所有上路报废车辆;对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的新车和转入车辆,不予办理登记注册或转入手续;城市中心区域实施黄标车禁行,对限行区域内违规通行的黄标车进行处罚;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黄标车发布作废公告,基本淘汰全县范围内的高排放老旧车辆。公安交警、交通、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开展多频次的联合执法检查,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排放检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机动车集中停放地、维修地对在用机动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抽样检测,监督检查油品质量,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标准的车用油品违法行为。计划申请资金1200万元,实施绿色出行环保新能源汽车替换老旧公交柴油车项目,逐步淘汰老旧柴油公交车。
5、加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恶臭整治工作。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推广畜禽粪便生物处理技术。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畜牧产业发展的意见》(黑政发〔2015〕25号),“十四五”期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污设施配套率要高于90%以上,实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0%。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加强对畜禽养殖环境污染的监测。计划申请资金600万元,实施乡镇养殖粪污综合利用项目工程,加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恶臭整治工作。
6、大力推进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严格执行省政府农作物秸秆禁烧政策,加大秸秆焚烧管理力度,积极开展综合利用技术引进和推广,在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上实现突破;建立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遏制焚烧行为,从根本上杜绝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焚烧造成的空气污染,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年度指标要求。计划申请资金600万元,实施乡镇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程,逐步解决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焚烧造成的空气污染。
7、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并向公众发布信息。
(二)以“水十条”为准绳,改善水环境质量
到2025年,全县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一江三河”流域我县辖区内污染源排放得到进一步控制。
1、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1)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十小”企业生产项目,一经发现立即取缔。专项整治重点行业,推进农副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实施清洁化改造,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的,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集中治理工业园区水污染,2025年底前,工业园区要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2)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城镇新区建设必须实行雨污分流,积极推进城市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进一步加强污泥处理处置管理,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对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实行储存、运输、处理处置全过程监管,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要因地制宜,通过符合标准的卫生填埋、堆肥等途径实现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2021年底前,计划投资600万元,实施查哈阳农场污水处理厂B升A改造工程,使查哈阳农场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3)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逐步推进农村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工作,2022年底前,计划申请投资1.4亿元,实施甘南县乡村振兴重点村10个污水处理站点和乡村振兴农村10个污水处理站点配套管网建设两个工程,形成污水收集,按照日处理水量所在地人均用水量设计日处理污水100吨,出水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排放,减少农村污水污染,使农村污染得到综合治理。进一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按时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现有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底数排查,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根据污染防治需要,全部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努力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经验,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标准规范,明确新建高标准农田要达到相关环保要求。到2025年,全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5%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70%以上。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到2025年,按照国家、省、市下达的任务,完成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任务。
2、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1)依法淘汰落后产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严格环境准入,根据流域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到2025年,组织完成县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2)优化空间布局,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生态保护型旅游业,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要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3)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重点推进处理后城市生活污水用于循环冷却水和生态补水。自2020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安装建筑中水设施;积极推动其他新建住房安装建筑中水设施,到2020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
3、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一是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按照国家、省相关要求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防治地下水污染。二是强化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明确各类水体水质保护目标,逐一排查达标状况,对水质不达标的区域实施挂牌督办,必要时采取区域限批等措施。三是定期开展评估工作。重点评估沿江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稳妥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四是制定和完善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五是强化流域治理,保证以“一江三河”为主的流域内水流水质达到国家、省市目标要求,为此2022年底前,计划申请投资1.2亿元,实施甘南县音河流域水环境污染防治及生态修复工程,从水源监测、植被恢复、围栏标识、区域内住户改厕、控水坝建设、支流治理等方面进行建设,使音河水体质量得到提高,使甘南县饮用水水源地得到涵养。
4、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1)控制用水总量,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到2025年,全县用水总量达到国家、省控制要求。同时,开展全县地下水资源现状调查,掌握地下水开采利用情况,提出保护地下水资源的对策与建议。(2)严格环境执法监管,逐一排查工业企业排污情况,达标企业应采取措施确保稳定达标;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定期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结果向社会公布,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依法实现全面达标排放。完善环境监督执法机制,强化环保、公安、监察等部门和单位协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领域越权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久试不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提升监管水平,完善流域协作机制,落实省环保厅跨区域水环境治理相关要求,建立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水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规划设置监测断面(点位)开展水质监测,提升饮用水水源水质全指标监测、地下水环境监测、化学物质监测及环境风险防控技术支撑能力。(3)加强基层环保执法力量,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应急等队伍和能力建设,具备条件的乡镇(社区)及工业园区要配备必要的环境监管力量,多方面、多层次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全面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
(三)以“土十条”为纲领,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推进土壤分类保护与修复,严格控制新增污染土壤,强化对工业土壤污染的监管,选择典型的土壤污染区域,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示范。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加大对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和扶持力度。强化土壤监测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
1、深入开展土壤基础调查。贯彻落实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编制《甘南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我县今后一个时期土壤防治工作目标任务,为后续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指导。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协调工作机制,对全县土壤实施分级保护与管理,推进分类保护与修复,严格控制工农业生产过程造成的污染。
2、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对土壤污染要健全监管体系、增强监管力量、提高监管效率,从源头控制造成土壤污染的主要来源。加强农用化学品环境监管,积极调整农药化肥使用量和使用结构,推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轮作休耕等措施实施综合治理,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加大工业污染源对农业用地污染的监管力度。定期对排放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的工矿企业以及污水、垃圾、危险废物等处理设施周边土壤进行监测,造成农业用地污染的要限期予以治理。
3、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加强土壤环境监管队伍与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点位,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提高土壤环境监测能力。规范我县土壤环境背景点位建设,加快制定甘南县土壤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健全土壤环境应急能力和预警体系。
计划申请投资1500万元,实施固废、危废转移中心工程建设,全面提升土壤污染防治能力建设。
(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创建优美生态环境
1、加强河湖水生态保护,保护水和湿地生态系统。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强化水源涵养林建设与保护,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加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力度。
2、加快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提高生态环境标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理论,积极开展申报“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工作,2020年中兴乡兴久村开始申报“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工作,由东北农大制订了《甘南县中兴乡兴久村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兴乡兴久村将逐步开展湿地生态公园、绿色环保生态植物园、绿色文旅基地等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创建自己的绿色动植物产品品牌,使生态文化旅游产业产值占比达到一定规模,创建工作上报省生态环境厅自然处。力争2023年年底,中兴乡兴久村“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得到国家验收批准。另外,兴十四镇兴十四村也将于2021年开展申报“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工作,力争2024年年底,得到国家验收批准。
3、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根据《全国生态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及我县实际情况,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将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纳入生态红线范围。纳入的区域,禁止进行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发,有效保护珍稀、濒危并具代表性的动植物物种及生态系统,维护我县重要生态系统的主导功能。禁止开发区域红线范围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其他类型的禁止开发区域根据其生态保护的重要性,通过生态系统服务重要性评价结果确定是否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范围。
4、加强生态保护,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1)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实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森林资源保护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的草地建设、农业有害生物防治等重大项目建设。大力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防护林体系建设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2)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建立和完善湿地保护机制,加强湿地资源的保护。重点保护和有效利用湖泊湿地,正确处理水利工程建设与湿地环境保护的关系,防止不当建设给环境带来难以消除的损害。修复城市湖泊湿地,增强生态承载力和城市景观功能,避免湿地萎缩、污染和丧失生物多样性功能。(3)推动草地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坚持生态优先和草畜平衡原则,采取人工种草、草地改良、围栏封育等工程措施,建设与恢复草地生态,防治草地石漠化和水土流失。对风沙土、盐碱土分布区的草原重点保护和重点整治。严格实行禁牧制度。(4)强化河湖管理与保护。建立严格的河湖管理与保护制度,切实维护河湖健康,着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争取实现区域内农田、林地、草地、湿地和城市生态系统的比例适当,分布合理,形成农田和草地有林带庇护。
5、加强自然公园保护区建设,提升生态屏障的保护能力。优化自然保护区空间结构和布局,建设布局合理、管理科学、生态功能良好的自然保护区网络。针对不同的保护区类型,采取不同的保护和恢复措施。对保护区湿地实施封育、人工辅助自然恢复等措施,对保护区内的耕地实施退耕还湿,严厉打击挖沙、捕捞等违法行为。强化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同时采取草原禁牧、草原改良、新建草地、退耕还草等综合措施,保护和恢复草原生态环境,增强草原生产力。计划申请投资800万元,实施生态公园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在县域内重点地段区域建设生态公园,打造绿色环保宜居的生态环境。
6、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完善环境监测体系。强化生态监测能力建设,逐步形成以县环境监测中心站为环境监测网络中心,纵向进一步完善形成上承国家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生态环境局其他下属部门,建立县级环境监测区域中心站的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内部网络;提升数字环保能力建设,建立组织严谨、结构合理、信息顺畅、核心突出、内外相承、资源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计划申请投资20万元,实施县城内噪声敏感区域标识配套工程,完善监测网络体系。
7、完善生态建设体制机制,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加强环境监管,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
8、加强环境基础能力建设,构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推进环境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实施环境风险源登记与动态管理,探索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第三方评估。建立健全预测预警制度和技术支持体系,以各级政府为责任主体,强化重污染天气、嫩江流域、饮用水源地和有毒有害气体等风险预警,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构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报警响应及重点环境风险源动态监控技术平台,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推动环境应急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预案一体化管理,加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业应急预案管理,实施环境应急分级响应,完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和公开机制,加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推动专业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应急监测能力,加快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提高环境突发污染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建设。
计划申请投资3000万元,实施自然生态培训展示污染防控预警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建设集生态多样化展示、生态预警、数据收集、生态培训和生态新产业展示和研发为一体的2000㎡综合中心;计划申请投资1700万元,采购应急及执法监控设备,计划采购环境应急及辐射应急执法车辆3台,执法监控环境应急无人机10台,有效的提高执法监控和事故应急的效率。通过两个项目逐步提高污染防治管理、监测、监察、预警、应急响应能力。
六、主要工程项目
按照以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力确定发展方式和发展规模的新理念、新定位,制定筛选污染防治骨干工程项目。
甘南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四五”期间重点工程投资11项工程,11项重点工程总投资35420万元。(投资计划见附表一)
资金筹措采取争取国家投资、一般性专项债券、地方配套、社会融资和自筹等方式。
七、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
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各乡镇政府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把规划目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纳入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规划执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制定并组织实施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公布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重点任务,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县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完善协调机制,打破职能壁垒,在大气、水、土壤、生态建设、环保大数据等领域完善全县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共同推进规划的全面实施。县政府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将大气、水、土壤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主要污染物减排等重点工作列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环保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绩效管理。
(二)建立多元融资渠道,保障环保资金投入。
加大财政的环保投入力度,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继续作为政府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探索构建全县绿色金融体系,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环境保护经济体制。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贷款,力争将全县更多环保项目纳入国家计划。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带动作用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作用,推行绿色信贷,加大政府和社会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吸引国内外、社会、民间资本投入环境保护事业。扎实推进环境保护第三方治理,创新企业第三方治理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投融资机制作用,最大程度撬动社会资本,鼓励民营企业和组织通过PPP等模式参与环保工程投资和运营,充分发挥环保市场机制作用。强化政策引导和支持,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健全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第三方治理市场,吸引和扩大社会资本投入,充分调动市场活力,实现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效应,不断提升我县污染治理水平。
(三)加大科技支撑能力,健全环境保护标准。
构建坚实的环境科技支撑体系。认真开展重大环境科研项目和关键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在全县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地污染与保护、饮用水安全等领域深入有效开展集中整治,努力提高环境治理水平,发挥环境科技对环境管理的支撑作用。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环境保护监管机构建设,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加强对环境保护标准如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标准、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技术规范等的研究和探讨,用环境保护标准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
(四)完善公众参与机制,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加大环境宣传教育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各类环保组织在环境宣传教育公益事业中的作用。创新宣教工作形式,加强面向社会的环保宣传工作,开辟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渠道,营造社会共治氛围,建立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有效机制,把宣传教育作为环境污染社会共治的基础。不断完善公众环境监督机制,加强社会监督,做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跨界融合。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在线执法、公众参与的互动平台。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依法主动公开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管、执法检查内容、群众回访案件和媒体曝光案件等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倡导公众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加强环境保护培训,不断增强全县广大群众的环境意识和环保法治观念,形成行政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公众参与、司法保障的环境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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