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讷河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十四五”发展规划
[可行性研究报告 - 规划计划]
发表于:2023-02-15 13: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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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十四五”期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齐齐哈尔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全面建设诚信讷河,优化营商环境,增强社会诚信意识。
二、基本原则
以“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健全法制,规范发展;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强化应用”为原则,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程。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城市信用综合排名提升至全国县级市前30名。“信易+”场景达到20个,“双公示”信息公开及时率达到100%。黑名单数量占工商企业数量比重低于全国县级市平均水平。18周岁以上常住自然人信息归集率达到100%。实现信用承诺全覆盖,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方面全面运用信用报告。
四、建设内容
(一)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1.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把政务履约和践诺纳入政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政府各部门对依法做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要认真履约和兑现,妥善处理好新旧政策衔接。加强和完善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广泛开展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强政府各部门诚信管理和教育。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阳光行政,在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通过政府网站、“信用讷河”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等途径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构建政务诚信的长效机制。
3.拓展“互联网+民生+信用"应用模式。创新“信易+”场景,推出“信易批”、“信易租”、“信易购”等信用惠民惠企措施,为各类守信主体提供更多便利和优惠。
4.全量归集信用信息。形成公共信用信息动态管理机制。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检查等信息全归集公示。
(二)加强商务诚信建设
1.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商贸流通、金融、税务、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电子商务、中介服务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制定市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标准,建立信用报告应用、失信黑名单披露、守信红名单激励以及市场准入、禁入和退出制度,改善商务信用生态环境。
2.推广“信易贷”。全国中小微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实现机制化共享融资授信。大力推动银税互动、银担合作,实现纳税信息与金融信息互认。
3.完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在充分掌握信用信息、综合研判信用状况的基础上,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为依据,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实现信用分级分类监管21个领域全覆盖。
4.强化纳税领域信用建设。不断健全纳税领域诚信建设制度措施,加大诚信纳税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纳税人诚信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提升A级纳税人占法人企业比重,到2025年占比要高于全国县级市平均水平。
(三)加强社会诚信建设
1.加强重点领域建设。以医药卫生、产品质量、社会保障、劳动用工、教育科研、文化旅游、环境保护、家政服务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完善行业信用记录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建立全面的诚信制度。
2.完成个人信用分建设。依托齐齐哈尔市个人信用评价系统,构建个人信用积分管理机制,在行政审批、租住房屋、购物等方面享受差异化服务。
3.成立市信用协会。成立市信用协会,服务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支持协会商会发挥优势,建立会员信用记录,开展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培训、诚信宣传等,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参与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4.强化诚信宣传教育。依托机关、校园、企业、街道社区、村镇等面向全社会开展诚信教育。树立诚信典型,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打造“诚信讷河”品牌。
(四)加强司法公信建设
1.提高司法公信力。深入推进法院公信、检察公信、公共安全领域公信、司法行政系统公信等重点领域建设,提高司法公信水平。
2.保障信息安全,加强权益保护。强化信用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和安全防护能力建设,健全信用信息安全管理,信息保护和网络责任体系。严肃查处违规泄露,篡改信用信息或利用信用信息谋私等行为。
3.推行“阳光执法”。提升司法审判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和强制执行案件信息公开。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提高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率。深化检务公开,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继续推行“阳光办案”。
(五)加快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1.搭建讷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申请预算内资金400万,建设我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解决各部门、各领域存在的“信息孤岛”问题,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信息共享,最大限度发挥信用信息作用。与“信用讷河”网站形成一体化信息管理体系。
2.发挥信用门户网站作用。完备“信用讷河”网站信用服务、信用查询等功能,实现网站与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企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全市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政审批等信息在线查询。为各行政主管部门实施事中事后联合监管、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供重要支撑。
3.联合奖惩系统全面启用。建立失信主体容错纠错机制及企业简易注销机制。在市场监管、行政审批服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法院等部门,率先实现联合奖惩系统嵌入业务系统。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保障。及时调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分解落实信用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以及各有关部门要将信用体系建设纳入日常管理工作,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具体负责人,确保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二)强化工作考核。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强化规划实施责任的约束,健全主要目标任务,实施跟踪反馈机制,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突出单位予以表彰,对推进不力单位按规定行政问责。
(三)推动创新示范。选择不同类型的单位和行业开展信用建设综合示范。示范单位和行业在开展经济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在信用制度建设、强化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创新信用监管方式、建立信用奖惩联动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
(四)加大政策扶持。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将应由政府负担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加大对信用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创新工程等方面的资金支持。

